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审查表要点

附件十: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评审报告

(用于初审、复审或扩项评审)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评审日期:年月日至月日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

填表须知

1.本《评审报告》可用签字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应清晰、规范。2.本《评审报告》的表格填写页数不足时,可用A4纸增加续附页,但需连同正页编第页,共页。

3.本《评审报告》所选“□”内打“√”。

4.本《评审报告》须经评审组签字有效。

5.本《评审报告》适用于初审、复审或扩项评审。

1.概况

1.1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邮编:

办公地址:邮编:

检验地址(一):邮编:

检验地址(二):邮编:

检验地址(三):邮编:

(检验检测机构有三个以上的检验地点时,可继续按顺序填写。)

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职务:电话:检验检测机构联系人:职务:电话:

传真:E一mail:1.2 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所属法人单位名称:

地址:

邮编:传真:E一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1.3 法人类别

1.3.1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其他□

1.3.2检验检测机构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填此项)

事业法人□机关法人□社团法人□其他□

1.4评审类型

1.4.1计量认证

初审□扩项□复审□其他□

1.4.2计量认证十审查验收

初审□扩项□复审□其他□

1.4.3计量认证+依法授权

初审□扩项□复审□其他□

2.评审结论

□符合□基本符合□基本符合,需现场复核□不符合

3.评审组意见:

注:评审组意见至少应包括:

①依据的现场评审通知文号;

③现场评审时间;

④对检验检测机构体系运行有效性和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的评价;

⑤对人员、仪器设备和检测报告等方面的评价;

⑥建议批准的检验项目数量及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4.评审组确认的资质认定项目表

共页第页

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签名:评审组长签名:评审员/技术专家签名: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办证须知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办证须知 一、项目名称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 4.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5号); 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第149号)

6. 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认实[2015]63号); 7.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第14号公告; 8.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办理程序》(国质检监〔2009〕521号)。 四、实施主体及受理范围 省质监局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机构及省级向社会出具 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机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受理,其他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受理工作由各设区的市级质监局受理,审批由省局负责,现场评审由省局委托的审查机构负责。 五、许可条件 1.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他组织包括:依法取得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 生产企业出资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申请检 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应当遵循检验检测机构客观独立、公正公开、诚实守信的相关规定。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范本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申请书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印章):XXXXXXXX 主管部门名称(印章): 申请日期:XXXXXXXX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

填表须知 1、本《申请书》须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应清楚。 2、本《申请书》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为第页,共页。 3、本《申请书》“主管部门”是指检验检测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法人单位(独立法人单位不需填此项)。 4、本《申请书》所选“□”划“√”。本《申请书》的每一项须由检验检测机构如实填写,若出现不真实信息,将记入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 5、本《申请书》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适用时)签名有效。 6、本《申请书》适用于首次、扩项、复查、变更和其他申请。

1、概况 1.1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XXXXXXXXXXXX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 检验地址:XXXXXXXXXXXXXXXX 邮编:XXXXXX 传真:XXXXXXX E-mail:XXXXXXXqq. 负责人:XXX 职务:总经理:XXXXXXXX 手机:XXXXXXXX 联络人:XXX 职务:技术负责人:XXXXXXXX 手机:XXXXXXXX 1.2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检验检测机构是法人单位的不填此项):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必填): 负责人:职务:固定:手机(必填): 1.3 主管部门名称(若无主管部门的不填此项):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固定: 1.4 检验检测机构设施特点: 固定 临时□可移动□多场所□ 1.5 法人类别 1.5.1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 其他□ 1.5.2检验检测机构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填此项)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 1.5.2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经营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宗旨和业务围建筑材料、建筑结构、市政道桥工程、岩土工程、室环境质量、地基环境质量、地基基础、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建筑安全防护用品等质量检测。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号令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第三条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取得资质认定: (一)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活动以及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认监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以及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的式样,并予以公布。 第七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范、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资质认定条件和程序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标志及其使用要求

附件4: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及其使用要求 一、为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的使用进行管理,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制定本要求。 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门负责对检验检测机构核发资质认定证书和资质认定标志。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由CMA图案和资质认定证书编号组成。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检验检测机构应在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和相关宣传资料中正确使用资质认定标志。资质认定标志应符合本要求规定的尺寸比例,并准确、清晰标注证书编号。资质认定标志的颜色建议为红色、蓝色或者黑色。 四、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能力范围内,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时,应当标注资质认定标志。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或印刷)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封面上部适当位置。 五、检验检测机构应注重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使用的管理,建立并保存相关使用记录。 六、本要求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 1 ·

· 2 · 附件

资质认定标志使用说明 1.标志的图形:资质认定标志的整个图形由英文字母CMA形成的图案和资质认定证书编号组成。证书编号由12位数字组成。CMA是China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Mandatory Approval的英文缩写。 2.标志的使用: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可使用证书中的“许可使用标志”,进行对外宣传,并允许在资质认定范围内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上予以使用。 3.标志的规格:使用标志时,应按照标志规定的比例,根据情况放大或缩小,不可更改标志比例,标志上下部分的颜色应一致。 4.证书的编号:在标志下面的数字编号也为资质认定证书的编号。 · 3 ·

8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评审工作程序(解释)

附件8: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程序 本评审工作程序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其目的是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过程。 1评审类型及时限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分为:现场评审和书面审查。 1.1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的类型,包括首次评审、变更评审、复查评审和其他评审。 首次评审:对未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在其建立和运行管理体系后提出申请,资质认定部门对其是否满足资质认定条件进行现场确认的评审。 变更评审: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其组织机构、工作场所、关键人员、技术能力、管理体系等发生变化,资质认定部门对其是否满足资质认定条件进行现场确认的评审。 复查评审: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申请办理证书延续,资质认定部门对其资质

是否持续满足资质认定条件进行现场确认的评审。 其他评审: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因资质认定部门监管、处理申诉投诉等需要,对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满足资质认定条件进行现场确认的评审。 1.2书面审查 书面审查的类型,包括变更审查和自我声明审查。 变更审查: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其机构名称、法人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检验检测标准等发生变更,或自愿取消资质认定项目,资质认定部门对其变更情况是否满足资质认定条件进行的书面审核。 自我声明审查: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门对其的自我声明的书面审核。对于作出自我声明的机构,资质认定部门将在后续监督管理中对其声明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若发现承诺内容不实,资质认定部门将撤销审批决定,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1.3技术评审时限 资质认定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技术评审应当在资质认定部门受理申请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含提交评审结论),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情况除外。

11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现场评审表

CMA/CAL计量认证/授权/验收评审表 序号评审内容 评审意见 符 合 基 本 符 合 不 符 合 缺 此 项 不 适 用 整改项 及说明 4.1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4.1.1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是能承担法律 责任的实体,检验检测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 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不具备法人资 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 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4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和管理结构、所在法人 单位中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 务之间的关系。 4.1.5 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 活动,应识别潜在的利益冲突。 4.1.6 检验检测机构为其工作开展需要,可在其内部设立 专门的技术委员会。 4.2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 人员和管理人员 4.2.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确保人 员的录用、培训、管理等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机构 应确保人员理解他们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性,明确 实现管理体系质量目标的职责。 ·1·

4.2.2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 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 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 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4.2.3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 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 务,并制定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检验检测机构有 措施确保其管理层和员工,不受对工作质量有不良 影响的、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 面的压力和影响。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4.2.4 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者应建立和保持相应程序,以确 定其检验检测人员教育、培训和技能的目标,明确 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培训计划应与检验检测 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并评价这些培训活 动的有效性。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应经与其承担的任 务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并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 验,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要求工作。应由熟 悉检验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 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在培员工,进行监督。 4.2.5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所有从事抽样、检验检测、签发 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提出意见和解释以及操作设 备等工作的人员,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 经验、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并持证上岗。 4.2.6 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具有所需 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实施、保持、改进管理体系的 职责。应规定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 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检验检·2·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现场试验考核技术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现场试验考 核技术要求》 标准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现场试验考核技术要求》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认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技术能力的主要依据。陕西省自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以来,虽然不断强调评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但由于资质认定评审员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通用要求》等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标准的理解存在一定差异,且国家相关标准对现场试验考核没有便于操作的较为具体的技术要求,造成不同评审组对现场试验考核工作把握的尺度不一,影响了我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此外,近年来,省质量认证认可协会倡导的“盲样”考核方式,其严格、公平、公正性得到了评审机构和评审员的一致好评,有必要将这一好的做法规范化、系统化。 2018年12月21日随着我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委托地市,由于地市正值机构改革之时,人员岗位流动快,对资质认定业务熟悉度不够;各地市专家力量欠缺不平衡,技术考核不规范等;规范我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现场试验考核技术要求迫在眉前。

2019年是我省市场监管工作元年,是我省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机制调整改革后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接力探索、接续奋进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构建全省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管体系的关键之年,编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试验考核技术要求》作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指南地方标准综合体》的组成部分为提升质量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2.标准的编制过程 2018年12月24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19年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陕市监发{2018}77号)》要求,陕西省质量认证认可协会在调研、考察的基础上,选择省内有影响力的检验检测事业单位和相关企业组成了标准编制组。及时查阅国内外相关资料,提出标准编写提纲。2019年3月28日标准编制组成员召开了标准编制研讨会,在前期项目研究、文献资料分析和调研的基础上,讨论并确定了开展标准编制工作的原则、程序、步骤和方法,2019年4月编制组召开了多次会议,经起草和反复修订,最后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 1.标准编制原则 标准编制的原则是适用性、先进性、统一性和协调性。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遵循了上述基本原则。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解读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解读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新修订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5年4月2日以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发布,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改革,完善资质认定管理法规,营造公平竞争、有序开放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推动检验检测高技术现代服务业做强做大、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部署,2015年4月9日质检总局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质检总局法规司、国家认监委有关负责人就该办法的有关内容和改革亮点进行了解读。 一、科学设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项目,依法合规。 按照国务院减少和下放行政许可项目的部署,国家质检总局将原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资格认定、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定三项许可合并为一项,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调整为采取其他行政管理方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行一次受理、一次评审、一次许可决定,进一步完善统一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准入制度。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原则,办法中明确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实施范围,清晰界定了检验检测机构定义,强调了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取得资质认定。 二、放宽检验检测机构主体准入条件,公平竞争。 一是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治原则,办法中明确凡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资质认定,其中包括依法取得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和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其他组织,目的是消除部门、行业和地域垄断、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活动,营造各类主体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逐步提高市场化程度。二是突出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要求,从“人、机、料、法、环”等五个方面,科学制定资质认定条件,确定检验检测机构专业技术组织的属性。三是取消了在华设立外资检验检测机构的外方投资者应当具有三年以上检验检测从业经历的规定,体现国民待遇,鼓励公平竞争。 三、延长许可有效周期,优化许可评审程序,减轻机构负担。

2017新版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评审报告

2017年××××××××× 管理评审报告 根据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实施计划的安排,中心于××年××月××日在四楼会议室××主任主持召开了由中心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管理评审会议。 本报告根据2017年度管理评审会议记录、2017年管理评审计划及会议发言稿进行整理,形成本年度管理评审报告。 一、会议的目的:讨论评价××××××××一年内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 二、评审依据: 1)《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2)质量控制情况、资源配置情况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报告、内审报告、监督员报告。 三、评审包括下列内容: a) 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情况; b) 与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 c) 客户满意度、投诉和相关方的反馈; d) 质量目标实现程度; e) 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f) 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 g) 内外部审核的结果; h)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i) 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的结果; j) 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 k) 资源的充分性; l) 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m) 改进建议; n) 其他相关因素,如质量控制活动、员工培训。 四、评审方法:会议讨论形式 五、评审参加人员:见管理评审会议签到表。 六、评审过程: ××主任首先分析了××年××月-××年××月××××××××(中心名称)组织结构、管理方式、管理办法等对目前管理体系的适应性,传达××××××(上级主管单位名称)对中心发展规划,拟给中心的资源配置情况,强调中心下一步的工作内容。同时××要求参会人员,对目前中心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方式、运行的有效性,质量目标的控制情况,人员培训情况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质量负责人××介绍了刚刚结束的2017年内审情况以及中心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质量管理室主任××介绍了中心目前的人员技术状况,人员培训情况,2017年需要培训的重点以及新设备的检测参数方法引进、开发等事项。 大型仪器室主任××介绍了仪器设备运行情况,设备维护保养、检定/校准情况。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163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 法》(第163号) 第163号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3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局长 2015年4月9日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

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第三条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取得资质认定: (一)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活动以及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模板

附件14: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评审报告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评审机构名称: 评审日期: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填表须知 1、本《评审报告》有印章和签字页的须为原件。 2、本《评审报告》可用墨笔或计算机填写,字迹应清楚。 3、本《评审报告》的表格填报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为第页,共页。 4、本《评审报告》所选“□”内划“√”。本《评审报告》的每一项须由评审组如实填写,若出具虚假或者不实的评审结论,将追究评审组人员责任。 5、本《评审报告》须经评审组签字有效。 6、本《评审报告》适用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的首次、变更、复查和其他评审。

1、概况 1.1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固定电话:手机: 联络人:职务:固定电话:手机: 1.2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检验检测机构是法人单位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固定电话: 1.3 检验检测机构设施特点: 固定□临时□可移动□多场所□1.4 法人类别: 1.4.1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1.4.2检验检测所属法人单位(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填此项)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1.5 评审类型 首次□变更□复查□其他□ 1.6 已获资质情况 资质认定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期至: 2、评审地点(多场所的另附页):

3、评审组意见: 评审结论 符合□基本符合□基本符合(需现场复核)□不符合□ 评审组长签名:日期: 注:评审组意见包括:①开展现场评审文件依据(如资质认定部门的评审通知书);②评审组人数;③现场评审时间; ④对检验检测机构是否符合资质认定基本条件的评价以及概况描述;⑤重要变化情况(如新增实验地点、新增能 力、新增授权签字人、其他重要变更等);⑥建议批准的授权签字人数量;○7建议批准的资质认定项目及数量; ⑧不符合项及整改建议;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检查表

精心整理附件9 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检查表 序号审核内容检查 内容 与检 查方 法 评审意见 评审发现基 本 符 合 不 符 合 不适 用 4.1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4.1.1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 的法律地位。 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 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质量管 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 诚信的程序。

序号审核内容与检 查方 法 评审发现本 符 合 不 符 合 不适 用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4.1.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4.2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 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2.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全文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全文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新修订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5年4月2日以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发布,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第三条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取得资质认定: (一)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活动以及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认监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以及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的式样,并予以公布。 第七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范、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资质认定条件和程序

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时常见问题的处理

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时常见问题的处理 1. 现场试验/盲样试验结果处理 现场试验结果复现性差或者与已知数据明显偏离,应要求实验室分析原因,如属偶然原因,尽可能安排重做试验;否则该项目不予推荐资质认定。 2. 对申请资质认定项目/参数的检测/校准经历要求 评审组必须对申请资质认定的各个场所的项目/参数逐个评审,对于初次评审和扩项评审的项目,没有检测/校准经历的项目/参数原则上不予认定;但若可以进行现场试验的项目,在确认现场试验表明实验室检测能力符合要求时方可认定。 监督评审时,可以依据实验室提供的报告/证书(不受年限限制)作为经历确认,但必须关注项目能力涉及要素的变化情况(如:人员变化、设备更新等)。 3. 对除标准方法以外的其它方法的资质认定要求 <1> 实验室采用的方法可分为以下两类: a) 标准方法可以直接选用。 b) 除标准方法以外的其它方法均需经过确认后才能采用;采用时,应明示“非标”方法。 <2> 对标准方法以外的其它方法进行现场评审时,评审组应对所提供的方法确认资料进行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核查,对实验室是否具备非标方法进行检测/校准的能力进行评审,最后作出是否予以资质认定的建议(建议中,应明示“非标”方法)。并注以说明现场评审时所核查的相关、详细的记录。 4. 涉及能力验证的要求 由于能力验证活动具有验证性,所以: <1> 参加了省级及以上的政府机关(或授权)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并获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若实验室的试验人员、环境、试验用仪器设备、资质认定的标准/方法没有变化,且仪器设备在校准周期内且持续确认有效,现场评审时,可免除对该项目的现场试验,即直接确认。 <2> 评审组在现场评审时应关注能力验证和比对结果为不满意和有问题的项目,应: a) 先行安排现场试验。 b) 核查整改报告及采取的纠正措施。 c) 特别注意能力验证结果所涉及的相关要素的评审。 d) 在评审报告中对能力验证结果为不满意和有问题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说明。 5. 对量值溯源有效性的要求 <1> 承认的量值溯源的机构有: a) 国家法定量值溯源系统中依法设立的计量检定机构。 b) 国家认可的校准实验室。 <2> 现场评审时,被评审方应提供计量检定/校准机构或本实验室出具连续、适时有效的检定、校准证书或检测报告,作为量值溯源的依据。对校准证书或检测报告中给出的数据,应进行结果确认。报告/证书中数据必须覆盖仪器预期使用范围和准确度的要求。 <3> 当无法溯源,采用实验室间比对的方式来提供测量的可信度时,应保证: a) 选择的实验室不得少于三家以上(含三家)。 b) 制订比对方案,并确认其适用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c) 对比对结果进行分析评价。 <4> 具有溯源性的标准物质有: a)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的有证标准物质。 b) 国际、国内行业公认的标准物质。

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现场评审座谈会问答资料含答案

座谈会问答的内容范围 1.本单位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是否熟知? 公正、规范、及时、准确 ①报告及时率:99% ②报告一次交验合格率:95% ③客户满意度:95% ④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⑤在用仪器合格率:100% 2.CL01:2018有哪些要素?各要素的名称是什么? 5部分:通用要求、结构要求、资源要求、过程要求、管理体系要求 3.试述本岗位职责是什么内容 (按参加会议人员不同岗位分别提问,详见管理手册) 4.本公司能对哪些项目开展检测工作?这次申报了那些成熟的项目?你具体做什么检测项目 XX个参数,X个方法。 5.试简述本人被授权使用的仪器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要求。 请各位知道咱们编制了大量的设备操作类作业指导书,就放在设备旁边。

6.CL01:2018 7.5条款,对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的要求是什么? 实验室应确保每一项实验室活动的技术记录包含结果、报告和以便在可能时识别影响测量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的因素的充足信息,并确保在尽可能接近原条件的情况下复现该实验室活动。技术记录应包括每项实验室活动和审查数据结果的日期和负责人。原始的观察结果、数据和计算应在观察到或获得时予以记录,并应按特定任务予以识别。 7、什么时候报不确定度 —测量不确定度与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关时; —客户有要求时; —测量不确定度影响到与规范限量的符合性时。 8.何为内部审核?内部审核的一般步骤是什么?简述你们上次内审的情况 实验室应按照策划的时间间隔进行内部审核,以提供有关管理体系的下列信息:a) 是否符合:—实验室自身的管理体系要求,包括实验室活动;—本标准的要求; b) 是否得到有效的实施和保持。 实验室应: a) 根据实验室活动的重要性、影响实验室的变化和以前审核的结果,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审核方案,审核方案包括频次、方法、职责、策划要求和报告。 b) 规定每次审核的审核准则和范围;c) 确保将审核结果报告给相关管理者;d) 及时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e) 保留记录,作为实施审核方案以及审核结果的证据。 9.何谓管理评审?(注意与内审的区别) 由实验室主任按规定的时间间隔(每年至少一次),对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以及方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的活动。 10.管理评审应输入和输出哪些信息? 输入信息一般包括: 实验室应记录管理评审的输入,并包括以下相关信息: a)与实验室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b)目标实现;c)政策和程序的适宜性;d)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情况;e)近期内部审核的结果;f)纠正措施;g)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试题及答案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试题 一、填空题。(15分) 1、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检验检测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_真实_、客观、__准确___。 3、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 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4、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所有的工作人员,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并__持证上岗_。 5、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所有技术人员的相关授权、能力、_______ 、资格、培训、技能、经验和__监督_的记录,并包含__授权__ 、能力确认的日期。 6、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应负责技术运作和__提供检验检测所需的资源___。 7、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区域的进入和使用加以__控制__,可根据其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__范围__。 8、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的____溯源程序, 并按照规定程序使用标准物质。

9、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___保密义务___,并制定实施相应的____保密措施___。 10、检验检测机构的设备在投入服务前应进行___校准或核查___,以证实其能够满足检验检测的规范要求和相应标准的要求。 二、判断题。(20分) 1、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监测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 ( √ ) 2、任何检验测试人员都可以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 ×) 3、检验检测人员可以同时在多家检验检测机构兼职。 ( ×) 4、检验检测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5、检验检测机构可以指定任意人员(包括在培人员)对其余检验检测人员进行监督。( × ) 6、检验检测机构对与检验检测有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关键支持人员,应保留其当前工作描述。 ( √) 7、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的要求。 ( √) 8、检验检测机构不允许租用外部设备和对外分包检测项目。 ( ×) 9、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 (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程序本评审工作程序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其目的是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过程。 1评审类型及时限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分为:现场评审和书面审查。 1.1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的类型,包括首次评审、变更评审、复查评审和其他评审。 首次评审:对未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在其建立和运行管理体系后提出申请,资质认定部门对其是否满足资质认定条件进行现场确认的评审。 变更评审: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其组织机构、工作场所、关键人员、技术能力、管理体系等发生变化,资质认定部门对其是否满足资质认定条件进行现场确认的评审。 复查评审: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申请办理证书延续,资质认定部门对其资质是否持续满足资质认定条件进行现场确认的评审。 其他评审: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因资质认定部门监管、处理申诉投诉等需要,对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满足资质认定条件进行现场确认的评审。 1.2书面审查 书面审查的类型,包括变更审查和自我声明审查。 变更审查: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其机构名称、法人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检验检测标准等发生变更,或自愿取消资质认定项目,资质

认定部门对其变更情况是否满足资质认定条件进行的书面审核。 自我声明审查: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门对其的自我声明的书面审核。对于作出自我声明的机构,资质认定部门将在后续监督管理中对其声明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若发现承诺内容不实,资质认定部门将撤销审批决定,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1.3技术评审时限 资质认定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技术评审应当在资质认定部门受理申请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含提交评审结论),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情况除外。 2.现场评审准备 2.1确定实施部门 资质认定部门受理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申请后,可自行组织实施评审,如需委托专业技术评价组织实施评审,应将如下资料转交专业技术评价组织: (1)检验检测机构提交的《申请书》; (2)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适用时); (3)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说明; (4)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用表。 2.2组建评审组 (1)评审组组成 资质认定部门或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组织,应根据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项目和专业类别,按照专业覆盖、就近就便的原则组建评审组。评审组由1名组长、1名以上评审员或技术专家组成。评审组成员应在组长的领导下,按照资质认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 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 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 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运作要求 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3术语和定义 GB/T19000、GB/T27000、GB/T27020、GB/T27025、JJF1001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检验检测机构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 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 第1页共1页

术组织。 3.2 资质认定mandatory approval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3 资质认定评审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3.4 公正性 impartiality 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利益冲突。 3.5 投诉 complaint 任何人员或组织向检验检测机构就其活动或结果表达不满意,并期望得到回复的行为。 3.6 能力验证 proficiency testing 依据预先制定的准则,采用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的方式,评价参加者的能力。 3.7 第2页共2页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标志及其使用要求

附件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及其使用要求 一、为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的使用进行管理,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制定本要求。 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门负责对检验检测机构核发资质认定证书和资质认定标志。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由CMA图案和资质认定证书编号组成。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检验检测机构应在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和相关宣传资料中正确使用资质认定标志。资质认定标志应符合本要求规定的尺寸比例,并准确、清晰标注证书编号。资质认定标志的颜色建议为红色、蓝色或者黑色。 四、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能力范围内,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时,应当标注资质认定标志。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或印刷)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封面上部适当位置。 五、检验检测机构应注重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使用的管理,建立并保存相关使用记录。 六、本要求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 1 ·

· 2 · 附件

资质认定标志使用说明 1.标志的图形:资质认定标志的整个图形由英文字母CMA形成的图案和资质认定证书编号组成。证书编号由12位数字组成。CMA是China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Mandatory Approval的英文缩写。 2.标志的使用: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可使用证书中的“许可使用标志”,进行对外宣传,并允许在资质认定范围内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上予以使用。 3.标志的规格:使用标志时,应按照标志规定的比例,根据情况放大或缩小,不可更改标志比例,标志上下部分的颜色应一致。 4.证书的编号:在标志下面的数字编号也为资质认定证书的编号。 · 3 ·

9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附件9: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1. 总则 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守本准则。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2. 参考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 GB/T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GB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ISO15189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资质认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检验检测机构 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资质认定评审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员,对检验检测机构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资质认定条件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4.评审要求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检验检测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和管理结构、所在法人单位中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潜在的利益冲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