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实施细则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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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word版)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word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0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04 - 2015,自201 5年9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2、5.2.1、5.2.3、5.5.1、6. 2.1、6.3.1、6.4.2、7.2.1、7.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 - 200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2月31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 17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 - 2002。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湿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以及有关的附录。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2.增加了认证产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3.删除了模板拆除的验收规定;4.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5.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筋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6.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7.完善了预制构件的进场验收规定;8.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规定;9.增加了回弹一取芯法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方法。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条文说明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条文说明

作为建筑工程最常用的标准规范之一的《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后简称《规范》),已于2014年底完成最新修订,并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于2015年9月1日起将全面实施。

一、新规范内容本规范共分10章、6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主要脉络与上一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没有太大区别。

二、新规范适用范围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用,GB50300为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本标准的框架下制定。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GB50204为验收标准,仅对混凝土结构施工的结果进行验收和评定,而GB50666为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的国家标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前提。

且本次修订更进一步弱化了GB50204关于施工方面的内容,因此,混凝土结构施工应按照GB50666实施。

三、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与GB50204-2002(2011版)相比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与GB50300-2013的修订相符,GB50300-2013关于验收的相关规定上改动量较大);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更改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4、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5、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6、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7、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8、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9、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10、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要求;1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中增加了回弹-取芯法。

混凝土结构检测

混凝土结构检测
2.为确保建筑工程的内在质量提供依据。建筑工程的各种原材料、构配
件、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是影响建筑工程最直接、最基础性的因素,只有通过 检测,才能确定这些物质要素的内、外在质量是否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和工程 设计需要。
3.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提供依据。只有通过检测,才能为检验批、分项
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提供评定的科学依据。
7
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方案的制定
检测方式: 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可采取全数检测或抽样检测两种检测方式。
抽样检测时,宜随机抽取样本。当不具备随机抽样条件时,可按约 定方法抽取样本。
采用全数检测方式的情况:
(1)外观缺陷或表面损伤的检查; (2)受检范围较小或构件数量较少; (3)检验指标或参数变异性大或构件状况差异较大; (4)灾害发生后对结构受损情况的外观检查; (5)需减少结构的处理费用或处理范围; (6)委托方要求进行全数检测。
3
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方案的制定
检测目的或检测要求:
1.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控制提供依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检测机构提
供的各类检测信息,是参建各方进行组织施工、质量安全风险防范与控制;纠正 偏差、分析质量缺陷、质量安全事故原因,是否安全使用的重要信息和依据。将 检测数据与建造过程控制和使用中的质量评价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检测数据进行 施工质量安全和安全使用管理。
检测数量: 回弹法检测结构混凝土实体抗压强度:
(1)按批进行检测的构件,抽检数量不得少于同批构件总数的30%且构件数量 不得少于10个。当检验批构件数量过多时(检测批构件数量大于30个时),抽检 构件数量可按照《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进行适当调整(按规定的 最小抽样数量随机抽取)。 (2)对于一般构件,测区数不应少于10个。当检测受检构件数量大于30个且不 需要提供单个构件推定强度或某一方向尺寸不大于4.5m且另一方向尺寸不大于 0.3m的受检构件,其测区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5个。另外,当受检构件 数量较多且混凝土质量较均匀时,如果还按10个测区,检测工作量太大,可以适 当减少测区数量,但不得少于5个测区。

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解读

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解读

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解读一、新规范简单介绍本规范共分10章、6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主要脉络与上一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没有太大区别。

二、新规范适用范围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用,GB50300为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本标准的框架下制定;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GB50204为验收标准,仅对混凝土结构施工的结果进行验收和评定,而GB50666为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的国家标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前提。

且本次修订更进一步弱化了GB50204关于施工方面的内容,因此,混凝土结构施工应按照GB50666实施。

三、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与GB50204-2002(2011版)相比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与GB50300-2013的修订相符,GB50300-2013关于验收的相关规定上改动量较大);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4、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5、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6、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7、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8、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9、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10、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要求;1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中增加了回弹-取芯法。

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勘探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总建筑面积:约2.9万m²,地下室一层,地上十一层,高度为2.9米。

建设工期: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工程类别:二类结构抗震等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建筑物耐火等级:二级二、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4、《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TJ55-2000)6、本项目的设计图纸7、承包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混凝土施工方案8、已审批的本项目监理规划三、混凝土工程监理工作流程混凝土工程监理工作流程框图: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一)控制要点及目标1、混凝土工程加你工作控制要点2、混凝土工程监理控制目标值(1)结构砼施工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浇注和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施工缝和后浇带的留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砼浇注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有效的养护措施。

(2)现浇结构拆模后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进行检查,做出记录,并应及时按施工方案对缺陷进行处理。

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3)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由施工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并重新验收。

现浇结构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二)混凝土材料所选定的用于此工程的水泥、河沙、石子、外加剂,掺合料的质保资料和试验报告必须齐全。

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施工配合比,标准试件强度和混凝土的塌落度必须满足现场要求。

项目监理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1、水泥配制混凝土所用的水泥,应符合设计要求。

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解读

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解读

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解读一、新规范简单介绍本规范共分10章、6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主要脉络与上一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没有太大区别。

二、新规范适用范围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用,GB50300为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本标准的框架下制定;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GB50204为验收标准,仅对混凝土结构施工的结果进行验收和评定,而GB50666为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的国家标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前提。

且本次修订更进一步弱化了GB50204关于施工方面的内容,因此,混凝土结构施工应按照GB50666实施。

三、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与GB50204-2002(2011版)相比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与GB50300-2013的修订相符,GB50300-2013关于验收的相关规定上改动量较大);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4、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5、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6、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7、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8、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9、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10、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要求;1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中增加了回弹-取芯法。

宁建监字〔2014〕26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实体检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

宁建监字〔2014〕26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实体检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科室:为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的精神,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的落实,规范房屋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实体检验工作,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5号令)等有关质量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2014年11月11日房屋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实体检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的精神,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的落实,规范房屋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实体检验工作,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5号令)等有关质量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房屋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实体检验(以下简称结构实体检验)是指房屋建筑结构工程施工期间及完工后,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据规范、标准和本办法,抽取一定数量的构件或部位进行实测实量,以检验结构工程验收工作是否符合要求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结构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

第三条本站所监督工程的结构实体检验工作除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质量管理规定外,应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本办法结合工程实际编制结构实体检验的施工自检方案或监理平行检验方案,并按规定配备检测仪器设备,从事结构实体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

第五条结构实体检验开始前,检验人员应先对检验范围内的构件或部位的外观质量进行目测,选择的构件或部位应有代表性,兼顾同一楼层的两端和中间部分,检验应包含外观质量有明显缺陷的构件或部位。

第六条为核实结构实体检验数据的真实性,监理单位平行检验时,应有不少于50%的检测数用于复核施工单位同项目的自检数据;优质结构专项检测时,应有不少于50%的检测数用于复核监理单位同项目的平行检验数据;监督抽检时,应有不少于一个构件或部位在监理平行检验同项目的构件或部位中抽取。

砼结构实体检验的通知(2015.10.31)(1)

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工作的通知成建质监〔2015〕23号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检测机构: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规范我市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工作,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现就加强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在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分部和主体结构分部验收前,应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进行结构实体检验。

检验项目及数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要求。

结构实体检验应由监理单位组织并见证、施工单位实施。

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检测机构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出具完整的结构实体检验报告。

本通知所指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的主要项目有:基础结构分部和主体结构分部中,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以及合同约定的项目,必要时可检验其他项目。

二、结构实体检验的组织程序1、由施工单位编制结构实体检验专项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

2、监理单位对检测机构及人员的相应资质、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3、监理单位应见证结构实体检验。

包括见证取样,参与取样数量、部位的确定,监督检测试验过程,审核检验结果等。

4、检测机构完成结构实体检验后出具完整的结构实体检验报告。

5、检验记录和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归档。

三、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工作的内容1、混凝土强度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规定制作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试件,试件强度可作为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依据;当未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不合格或现场试件养护条件不规范时,应采用回弹-取芯法进行检验。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和留置应按GB50204附录C要求执行。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详细解读一、新规范内容本规范共分10章、6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主要脉络与上一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20022011版没有太大区别;二、新规范适用范围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用,GB50300为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本标准的框架下制定;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 0666-2011配套使用,GB50204为验收标准,仅对混凝土结构施工的结果进行验收和评定,而GB50666为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的国家标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前提;且本次修订更进一步弱化了GB50204关于施工方面的内容,因此,混凝土结构施工应按照GB50666实施;三、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与GB50204-20022011版相比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与GB50300-2013的修订相符,GB50300-2013关于验收的相关规定上改动量较大;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4、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5、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6、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7、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8、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9、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10、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要求;1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中增加了回弹-取芯法;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新规范第3章明确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的验收组织、程序和合格标准与GB50300-2013中第五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与组织”的修订相符;说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规定:“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将不包含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仅“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中包含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作出相应规定,对于老一版规范规定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中的“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参照本规范执行;2、规定了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规定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检验批不合格时不得使用;混凝土浇筑前施工质量不符合的检验批,应返工、返修,并应重新验收;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新规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材料进场验收时检验批的容量可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扩大:1获得认证的产品;2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次批次的抽样检验均一次性检验合格;当上述两个条件都满足时,检验批容量只扩大一次;当扩大批后的检验出现一次不合格情况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容量重新验收,并不得再次扩大检验批容量;说明:产品认证是第三方就产品满足规定要求给予书面保证的活动,其中第三方为获得政府批准并且有评定能力的认证机构;检验批容量最多只能放大一次,当产品检验批经放大后,若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则应再次从严验收,及产品检验批恢复到放大前容量,并且后续不得再进行放大;4、增加了材料进场合并验收规定新规范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材料、构配件,用于同期施工且属于同一工程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时,可合并进行进场验收;说明:允许多个单位工程材料检验批合并验收,与GB50300-2013中第三章中的第1条“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第2条“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相关条文相符5、强化模板材料进场验收规定新规范模板及支架用材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施工方案的规定;检查数量:同一检验批内,模板及支架材料的外观、规格和尺寸抽样检验数量已符合下表新规范的规定,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检查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用钢尺和卡尺量测;6、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新规范模板工程应编制施工方案;滑模、爬模等工具式模板工程及高大模板工程的施工方案,应进行技术论证;说明:此条规定与政府相关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的规定,规定高大模板工程应进行专家论证的相关规定略有差别,建质200987号的规定为对安全性进行论证,本规定为对方案的实施性、技术性进行论证;7、增加了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说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经过多次修订之后,逐步删除了以前关于混凝土结构施工过程控制的内容,仅包含对施工结果的质量标准和验收,为弥补混凝土结构施工过程控制的规定,发布了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8、调整了层高垂直度等现浇混凝土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限值9、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新规范成型钢筋进场时,应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压强度、伸长率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对由热轧钢筋制成的成型钢筋,可按下列要求减少进场检验项目;当有施工方或监理方的代表驻厂监督加工过程,并提供原材钢筋力学性能检验报告时,可仅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对采用专业化加工模式,并提供原材钢筋力学性能检验报告时,可仅进行重量偏差检验;此时对同一工程、同一类型、同一原材钢筋来源、同一组生产设备生产的成型钢筋,连续三次进场检验均一次合格时其检验容量可扩大一倍;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类型、同一原材来源、同一组生产设备生产的成型钢筋,检验批量不应大于30t;每批抽取3个试件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进行拉伸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检验;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复验报告说明:1成型钢筋的类型包括箍筋、纵筋、焊接网、钢筋笼等;2对冷轧钢筋组成的成型钢筋,应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压强度、伸长率和重量偏差检验;3成型钢筋同样适用检验批容量扩大的相关规定;4当每车进场的成型钢筋包括不同类型时,可将多车的同类型钢筋合并为一个检验批进行验收;对不同时间进场的同批成型钢筋,当钢筋加工所有钢筋为统一企业生产时,可按一次进场的成型钢筋验收;10、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筋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新规范处于三a、三b类环境条件下的无粘结预应力筋用锚具系统,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2的相关规定检验其防水性能,检验结果应符合该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锚具系统为一批,每批抽取3套;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说明:本条为参考美国相关规定,要求对全封闭体系进行不透水试验,要求安装后的张拉端、固定端及中间连接部位在不小于10kPa净水压下,保持24h不透水;当用于游泳池,水箱等结构时,可根据设计提出更高静水压力的要求;由于锚具全封闭性能由锚具系统中各组件共同作用决定,其性能在系统组件相同情况下能够保证,故对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锚具系统仅抽取3套进行检验;11、增加了大批量、连续生产的混凝土基本性能试验报告的要求新规范大批量、连续生产的统一配合比混凝土,混凝土制备生产方应提供基本性能试验报告;说明:生产方应提供的基本性能试验报告有:稠度、凝结时间、坍落度经时损失、泌水、表观密度等基本性能,设计有要求时,还应提供其他基本性能;大批量、连续生产一般指生产量为2000m3以上;12、删除了对预拌混凝土配合比的要求老规范说明: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质量问题全部移交搅拌站,施工单位在混凝土进场时检测质量证明文件即可;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证明文件主要包括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质量合格证、强度检验报告、混凝土运输单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预拌混凝土所用的水泥、骨料、外加剂、矿物参合料等均应参照本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检验,并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的技术要求,其检验报告在预拌混凝土进场时可不提供,但应在生产企业存档保存,以便需要时查阅使用;13、修订并完善了混凝土施工验收规定说明:老规范“混凝土施工”进一步划分为“混凝土拌合物”和“混凝土施工”14、对混凝土拌合物验收时沁水率提出了新的要求新规范混凝土拌合物不应有沁水和分层离析;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目测说明:混凝土拌合物发生沁水和分层离析,将对混凝土的和易性和匀质性产生影响,并影响硬化后的强度和表面起粉等;15、加严了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的严重缺陷处理的规定新规范对已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裂缝、连接部位出现的严重缺陷及其他影响结构安全的严重缺陷,技术处理方案尚应经设计单位认可;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说明:1、“影响结构安全的严重缺陷”为:下表中的裂缝、连接部位的所有严重缺陷,也包括漏筋、蜂窝、空洞、夹渣、疏松、外形、外表等严重缺陷中可能影响结构安全的部位;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条,对混凝土结构外观严重缺陷的修复作出了规定;16、修订完善了现浇结构及混凝土设备的尺寸偏差和检验方法增加了部分内容1、现浇结构和混凝土拆模后的位置及尺寸应符合下表要求新规范2、现浇设备基础拆模后的位置及尺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并应满足工艺和设备的要求新规范现浇设备和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17、整个第9章“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内容修改量较大细化了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的相关要求;增加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隐蔽工程验收的内容;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完善了预制构件尺寸偏差的具体规定;围绕预制构件的安装与连接部分进行调整,增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焊接、螺栓连接、后浇混凝土整体连接等验收项目要求;1、针对工厂化生产的预制构件,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构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对大型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可只进行抗裂和扰度检验;对生产数量较少的预应力混凝土简支受弯构件可不进行结构性能检验;对不做结构性能检验的构件,施工和监理单位应作首件构件过程检查和验收;2、在连接点击叠合构件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混凝土粗糙面的质量,键槽的规格、数量、位置;2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间距等;3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4钢筋的锚固方式及锚固长度;5预埋件、预埋管线的规格、数量、位置;3、对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进场时应检查其质量证明文件;预制构件的质量应符合设计、本规范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当设计或合同有要求时,尚应按要求进行专项检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4、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或浆锚搭接连接时,灌浆应饱满、密实;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灌浆记录;5、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或浆锚搭接连接时,灌浆料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检查数量:以每层为一检验批;每工作班应制作一组且每层不应少于三组40mm×40mm ×160mm的棱柱体试件,标准养护28d后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桂发GB/ T50448的规定进行抗压强度试验;检验方法:检查灌浆料的强度试验报告6、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时,接头性能和接头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的有关规定;检查数量: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的规定确定;检验方法:检查机械连接接头质量证明文件;检查钢筋机械连接施工记录及平行时间的强度试验报告;7、预制构件采用焊接、螺栓连接等连接方式时,其材料性能及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相关规定检查数量: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确定;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平行试件的强度报告;8、装配式结构采用现浇混凝土连接构件时,构件连接处后浇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混凝土试件留置按现浇混凝土执行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18、第10章“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附录”对如进行了修订下内容1、增加了回弹-取芯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新方法新规范、附录D: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应按不同强度等级分别检验,检验方法宜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方法;当未取得同条件杨虎试件强度或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不符合要求是,可采用回弹-取芯法进行检验:附录D结构实体混凝土回弹-取芯法强度检验回弹构件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1同一强度等级的柱、梁、墙及重要部位的楼板,选取构件总数量不宜小于本规范表规定的2倍且不宜小于20个,并应均匀分布;2不宜抽取梁高小于300mm的梁、边长小于300mm的柱;3楼板宜选用悬挑板、厚度不小于200mm的板及板柱结构中的楼板;每个选取构件回弹5个测区,楼板构件的回弹应在板底进行,其他回弹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中对单个构件检测的有关规定;说明:回弹区的布置,应综合考虑后续取芯对结构安全影响及取芯操作方法等因素,绕开不宜钻样取芯的部位和无法钻取芯样的部位;对同一强度等级的柱、梁、墙构件,将每个构件的最低测区平均回弹值排序,取排序中较低的3个构件,应在这3个构件测区平均回弹值最低的部位各钻取1个芯样试件;芯样直径宜为100mm,且不宜小于混凝土骨料最大粒径的3倍;应采用带水冷却装置的薄壁空心钻钻取;芯样试件尺寸的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用游标卡尺在芯样试件中部相互垂直的两个位置测量直径,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芯样试件的直径,精确至;2用钢板尺量测芯样试件的高度,精确至1mm;3垂直度采用游标量角器测量芯样试件两个端线与轴线的夹角,精确至;4平整度采用钢板尺或紧靠在芯样试件端面上,一面转动钢板尺,一面用塞尺测量钢板尺与芯样试件端面之间的缝隙;也可以采用其他专用设备测量;芯样试件试验前进行加工,端部宜采用环氧胶泥或聚合物水泥砂浆补平,也可采用硫磺胶泥修补;加工后的尺寸差与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芯样试件的高度与直径之比实测值不应小于,也不应大于;2沿芯样高度的任一直径与其平均值之差不应大于2mm;3芯样试件端面的不平整度在100mm长度内不应大于;4芯样试件端面与轴线的不垂直度不应大于1o;5芯样不应有裂缝,缺陷及钢筋等其他杂物;芯样试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中圆柱体试件的规定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对同一强度等级的构件,当符合下列条件时,混凝土强度可判为合格;1芯样的抗压强度算数平均值不小于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88%;2芯样抗压强度的最小值不小于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80%;2增加了结构实体位置和尺寸检验规定新规范、附录F附录F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构件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要求:1对梁、柱,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且不应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且平均不少于3面;对层高,应抽查总层数的10%,且不少于3层及总层数的较小值;2构件的抽取应均匀分布;对选定的构件,检验项目和检验内容应符合下表的有关规定,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本规范新规范表,较老规范表有变动的相关规定;尺量检测误差不应大于1mm;板厚、层高的检验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损方法并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当采用非破损方法检验时,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应经过计量检验,检测操作应符合相应规程的规定;对本附录的规定的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项目应分别进行验收;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全部偏差的合格率为80%及以上时,检验结果应判为合格;2当全部偏差的合格率小于80%但不小于70%时,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综合计算的合格率为80%及以上时,检验结果判为合格;3完善了同条件实践强度检验方法新规范附录C,结构实体混凝土同条件养护时间强度检验说明:与老一版规范相比,主要体现在混凝土试块检验批的划分上;新规范规定,每两组试件取样之间的混凝土量不宜大于2000m3,这里的两组试件指的是用于计算的两组批量;。

结构实体检验专项方案

结构实体检验专项方案工程结构实体检测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控制手段,它能直接反映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情况,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控制施工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特编制本工程实体检测方案。

结构实体检验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混凝土结构的施工质量验收,真实地反映混凝土强度及受力钢筋位置等质量指标,确保结构安全。

一、工程概况1、工程简介本项目位于三亚市鹿回头滨海区南端,为中国科学院三亚深海所配套生活园区工程,由4栋24层住宅(4#、5#、8#、9#楼)、2栋29层住宅(6#、7#楼)、1栋20层住宅(3#楼)、2栋22层住宅(1#、2#楼)组成,总建筑面积124485.20㎡,设有二个地下室,分为地下室一和地下二,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7566.08平方米。

其中,地下室、2#、4#~10#楼及会所已经竣工,拟建的建筑物为1#、3#楼。

基础设计等级乙级,主体结构抗震设计等级为四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丙类,地震设防烈度六度0.05g,建筑物安全等级二级,场地类别为Ⅱ类,地面粗糙度类别A类,建筑工程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Ⅰ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

开工时间:2018年3月1日,竣工时间:2019年6月30日,计划工期为487天。

2、工程结构特征2.1混凝土强度等级:2.2钢筋保护层厚度:2.3楼板厚度(单位:mm):二、编制依据编制依据主要有但不限以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文件等;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6-2011;5、《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6、《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分标准》GBJ107-2010;7、《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8、《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9、《海口市建筑工程结构实体检验暂行规定》;10、《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质量控制》11、《结构混凝土性能现场检测技术》;12、结构施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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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GJ-H-L2-11

山西古交发电厂二期(2×600MW)扩建工程 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 监理实施细则

审批: 编制:邢连山

古交电厂项目监理部 二00八年十月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细则 古交电厂项目监理部 目 录

一、编制说明 二、混凝土强度检验规定 三、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规定 四、实施判定 五、结构实体检验监理见证点参考附表 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细则

古交电厂项目监理部 一、编制说明:

1.1、为保证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贯彻执行 ,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的通知》(晋建建字[2000]202号)、山西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管理的通知》晋建建字[2001]207号、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文件晋电质监(2008)4号等文件的要求,对混凝土结构进行实体结构检验,编制本监理实施细则。 1.2、结构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1.3、结构实体检验的主要对混凝土强度、重要结构构件的钢筋保护层厚度两个项目进行。当工程合同有约定时可按合同确定其他检验项目,但不得低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的规定。 二、混凝土强度检验规定 2.1、混凝土强度检验以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并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为依据 。 2.2、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2.2.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本工程中主要取样部位为各单位工程主体结构梁、板,参考第五条附表进行留置; 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细则 古交电厂项目监理部 2.2.2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

养护试件; 2.2.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2.2.4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2.2.5、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 2.2.6、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气温和养护条件,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2.3、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 107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不包括冬期施工、人工加热养护的结构构件及按粉煤灰混凝土规定养护的试件);折算系数宜取为1.10,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2.4、 冬期施工的试件在达到受冻临界强度时,拆模前,拆除支撑前及与工程同条件养护28天、再标准养护28天均应进行试压。检验抗冻、抗渗所用试件,应与工程同条件养护28天,再标准养护28天后进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细则 古交电厂项目监理部 行抗冻或抗渗试验。

2.5、当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的检验结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有关规定时,混凝士强度应判为合格 对混凝土强度的检验,也可根据合同的约定,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 三、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规定 3.1、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以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的检验方法为依据 。 3.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结构构件的重要性共同选定;本工程中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参考第五条附表进行检验。 3.3、对梁类、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有悬挑构件时,抽取的构件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 50%。 3.4、对选定的梁类构件,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选定的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每根钢筋,应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测量1点。 3.5、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损方法并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当采用非破损方法检验时,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应经过计量检验,检测操作应符合相应规程的规定。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检测误差不应大于lmm。 3.6、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时,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细则 古交电厂项目监理部 差,对梁类构件为+10mm ,-7mm ;对板类构件为+8mm,-5mm。

3.7、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时,对梁类、板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分别进行验收。 3.8、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3.8.1、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应判为合格; 3.8.2、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仍应判为合格; 3.8.3、每次抽样检验结果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均不应大于3.6条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四、实施判定 4.1、凡未能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被判为不合格或钢筋保护层厚度不满足要求时,即为结构实体质量不合格,此时,应对结构实体质量予以鉴定,设计核算检验,并依据检验结果处理。未经检验不得验收。设计认可时,应由设计单位出具正式的书面认可证明,由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当对结构混凝土经鉴定设计核算不予认可时,应进行结构实体非破损和破损检测。 4.2、对结构实体进行非破损和破损检测鉴定时,应以与工程建设参建各方都无合同关系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具有相应资质证书和资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4.3、检测方法:必须以钻芯法取样检测混凝土的实体强度检验结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细则 古交电厂项目监理部 果为主,并辅之以回弹法或超声弹综合法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为判断

实体混凝土强度的有效方法。 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的试块,混凝土非破损和破损检测,钢筋保护层检测,应进行见证取样, 见证取样员应有见证员上岗证。本工程中结构实体检验监理见证点参考附表: 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细则

古交电厂项目监理部 混凝土实体检验表 工程编号

工 程 名 称 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 钢筋保护层厚度 系 统 单位 工程 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一 热力系统 001 主厂房地下结构 1 01 汽机间基础 02 基础工程 04 A列柱基础混凝土 3组 07 平台柱基础混凝土 3组 10 固定端(扩建端)基础混凝土 3组

13 汽机间地梁混凝土 3组 5个

2 除氧煤仓间地下结构 01 土(石)方工程 02 基础工程 04 除氧煤仓间基础混凝土 5组 07 除氧煤仓间地梁混凝土 3组 5个

3 锅炉间地下结构 01 土(石)方工程 02 基础工程 04 基础混凝土 10组 07 地梁混凝土 3组 5个

002 主厂房上部结构 1 汽机间上部结构 01 汽机间上部结构 01 A列柱、梁 03 A列柱、梁混凝土 柱 10组 梁 5个 02 固定端(扩建端)结构 01 固定端(扩建端)结构 03 梁、柱混凝

土 梁 3组 5个

柱 03 各层平台结构 01 各层平台混凝土结构 03 6.9m平台混凝土 板 5组 2个

梁 2个 06 13.7m运转层板梁混凝土 板 5组 3个

梁 3个

04 吊车梁结构 03 吊车梁混凝土 5组 5个 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细则 古交电厂项目监理部 混凝土实体检验表 工程编号

工 程 名 称 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 钢筋保护层厚度 系 统 单位 工程 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一 002 2 除氧煤仓上部结构 01 框架及梁、板结构 10 0~6.9m(局部)层柱、梁、板混凝土 柱 5组 梁 2个 板 2个

15 6.9~13.7m柱、梁、板混凝土 柱 5组 梁 2个 板 2个 20 13.7~25m层柱、梁、板混凝土 柱 5组 梁 2个 板 2个 25 25~37m层柱、梁、板混凝土 柱 5组 梁 2个 板 2个 30 37~41m层柱、梁、板混凝土 柱 5组 梁 2个 板 2个 02 楼梯间 03 楼梯间平台板混凝土 5组 5个

005 集中控制楼 01 地基与基础工程 05 混凝土基础 04 基础混凝土 5组 06 设备基础及沟道 04 设备基础混凝土 3组 09 沟道混凝土 3组 02 主体工程 01 混凝土结构

03 混凝土 柱 10组 梁 5个 板 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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