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造价咨询机构档案管理制度-最新咨询公司档案制度
造价咨询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造价咨询工作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接的各类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算、预算、结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决算等。
2. 档案管理范围包括项目承接、前期调研、编制、审核、出具报告、验收等环节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等。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1)项目承接阶段,应收集项目合同、项目简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2)前期调研阶段,应收集市场行情、材料价格、人工费等资料。
(3)编制、审核、出具报告阶段,应收集相关计算书、审核意见、报告等资料。
2. 档案整理(1)按照档案分类、编目、归档等要求,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
(2)对档案进行编号、标注,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档案保管(1)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于利用”的原则。
(2)档案存放应选择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的场所。
(3)档案柜应定期清理、消毒,确保档案的清洁卫生。
4.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应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2)档案查询、借阅应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3)档案利用过程中,应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5. 档案销毁(1)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
(2)销毁档案前,应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并报单位领导批准。
四、档案管理责任1.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单位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管理,保障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造价咨询业务档案,是指造价咨询企业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各类文件、资料。
第二章档案管理原则第四条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反映造价咨询业务的全过程,不得伪造、篡改。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应包括造价咨询业务的所有环节,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三)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应准确无误,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的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原始资料;(二)造价咨询业务合同、委托书、任务书等;(三)造价咨询过程中形成的各类计算书、分析报告、建议书等;(四)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如概算、预算、结算等;(五)造价咨询过程中的沟通记录、会议纪要等。
第六条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便于查阅;(二)按照项目类别、档案类型等进行分类,便于管理和利用;(三)对档案进行编号,建立档案目录。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分别采取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方式进行保管;(二)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三)实行档案借阅制度,严格控制档案的借阅范围和用途。
第八条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和借阅制度,提供档案查阅服务;(二)对档案的利用情况进行登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三)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采取保密措施。
造价咨询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造价咨询企业的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技术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咨询质量,降低咨询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造价咨询项目的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真实、准确、完整;(三)安全、保密、高效;(四)便于查询、利用。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造价咨询技术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工程项目档案;(二)技术标准、规范档案;(三)咨询成果档案;(四)内部管理制度档案。
第五条工程项目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基本信息;(二)工程设计文件;(三)施工图文件;(四)招标文件;(五)合同文件;(六)变更文件;(七)验收文件;(八)咨询成果文件。
第六条技术标准、规范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二)地方标准;(三)企业标准;(四)咨询企业内部规范。
第七条咨询成果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二)工程量清单;(三)招标控制价;(四)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五)其他咨询成果文件。
第八条内部管理制度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司管理制度;(二)部门管理制度;(三)岗位责任制;(四)培训制度;(五)考核制度。
第九条各类档案的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负责整理、审核档案;(二)档案整理完成后,由档案管理员进行归档;(三)档案归档后,由档案管理员负责保管。
第三章档案管理与利用第十条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分类、编号,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员应建立健全档案检索系统,方便查询、利用。
第十二条档案查询、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查询者应填写查询申请,说明查询目的;(二)档案管理员应严格审查查询申请,确保查询目的合法;(三)查询者应遵守档案保管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抄档案内容;(四)查询结束后,档案管理员应做好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档案保管期限应根据档案的性质、价值、利用情况等因素确定。
造价咨询内部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造价咨询企业内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造价咨询企业内部所有与业务活动相关的档案,包括:1. 工程造价咨询报告、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2. 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资料、设计变更、施工图纸等;3. 造价咨询项目合同、协议、付款凭证等;4. 造价咨询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培训资料等;5. 造价咨询企业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企业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内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2.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档案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4. 企业员工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档案资料。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各部门应按照档案范围,及时收集相关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2. 档案整理: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后,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号、装订,确保档案的规范化;3. 档案归档:整理好的档案资料,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归档,并建立档案目录。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门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的防潮、防虫、防霉、防火、防盗等;2. 档案查阅:档案资料查阅需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3. 档案复制:档案资料复制需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注明复制用途。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需经企业领导批准,并由档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无保留价值;3. 档案销毁后,需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
七、监督检查1. 企业内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档案管理部门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造价咨询行业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造价咨询行业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造价咨询行业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造价咨询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包括:(1)项目合同、协议、委托书等法律文件;(2)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决算等造价文件;(3)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等工程变更文件;(4)相关咨询、评估、审核、验收等业务文件;(5)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计划、会议记录等行政文件;(6)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2. 造价咨询行业各级协会、学会、研究机构等组织在开展行业活动、学术交流、教育培训等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
三、档案管理职责1. 造价咨询机构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2.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业务能力,遵守档案管理法规和职业道德。
3. 造价咨询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环节的职责和要求。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应遵循全面、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
2. 档案收集范围包括:项目合同、协议、委托书等法律文件;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决算等造价文件;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等工程变更文件;相关咨询、评估、审核、验收等业务文件;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计划、会议记录等行政文件;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3. 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归档等要求进行。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规范、方便利用的原则。
2. 档案保管场所应满足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防霉等要求。
3. 档案利用应按照档案管理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档案安全。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按照档案管理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经批准后方可销毁。
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清点、核对,确保档案完整无缺。
3. 档案销毁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并存档备查。
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和加强造价咨询档案管理,提高造价咨询工作质量,保证造价咨询服务的真实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造价咨询工作的单位及人员,包括从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装饰装修、市政工程等相关领域的咨询单位及相关人员。
3. 本制度内容包括档案的管理范围、分类、顿档、归档等要求。
并规定了档案管理的基本流程和措施,保证了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更好地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二、档案管理的范围1. 档案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项目:(1)咨询项目的文件与资料;(2)咨询过程中的凭证、合同、合同变更等相关文件;(3)资料归档的证明文件等;2. 经档案部门审核、鉴定和鉴定后,具备真实性的相关文件和资料,方可归档管理。
三、档案管理的分类1. 档案根据咨询项目的工程类型和性质,分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等类别,同时对于一个工程项目的档案采取分类管理。
2. 档案分为:(1)非机要档案:包括一般文件资料、办公室档案等;(2)机要档案:包括咨询项目的合同、委托书、设计文件、报价文件等重要档案。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对不同分类的档案采用不同的归档管理措施,保证分类管理的精细化和有效性。
四、档案管理的顿档1. 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咨询项目的分类、工程性质和重要性等进行档案的顿档工作。
对于咨询项目的合同、委托书、设计文件等重要档案应进行重要性评定,制定相应的顿档措施。
2. 档案归档措施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保密性和可查性。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档案管理流程,并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
五、档案管理的归档1. 档案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档案归档要求对各类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科学的档案归档方案,对于重要性的咨询项目,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库,统一进行管理。
造价咨询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造价咨询机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造价咨询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机构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篡改、伪造;(二)完整性:档案应全面反映造价咨询项目全过程,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三)安全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四)利用性:档案应便于查阅、利用,提高档案服务效能。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造价咨询机构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项目档案:包括造价咨询项目合同、项目资料、计算书、审核报告、验收报告等;(二)业务档案:包括人员培训资料、资质证书、业务合同、业务记录等;(三)行政档案:包括机构设置、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会议记录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归档及时:造价咨询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将档案材料整理归档;(二)分类有序:按照档案类别和项目阶段,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三)整理规范:档案材料应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整理,确保档案整洁、规范;(四)手续完备:归档档案需填写归档登记表,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存放条件:档案存放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控制在15℃-25℃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0%-60%之间;(二)安全措施: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安全;(三)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第七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查阅权限:查阅档案需经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填写查阅登记表;(二)保密要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档案,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密;(三)借阅手续:借阅档案需填写借阅登记表,并按规定期限归还;(四)利用效果:档案利用应注重提高档案服务效能,为机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八条机构负责人对本机构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造价咨询行业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造价咨询行业档案管理,保障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造价咨询行业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
(二)统一领导: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组织体系,明确档案管理职责。
(三)分类管理:根据档案类型、来源、用途等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四)安全保密: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毁和泄露。
二、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造价咨询企业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内部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企业内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组织开展档案管理人员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四)负责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六条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明确项目档案的范围和内容。
(二)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四)按规定上报项目档案。
三、档案管理流程第七条档案收集(一)项目启动时,项目负责人应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包括合同、图纸、预算、结算等。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随时收集项目变更、洽商、验收等资料。
第八条档案整理(一)项目负责人根据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
(二)整理后的档案应按顺序排列,编写页码。
(三)对整理后的档案进行编号,建立档案目录。
第九条档案归档(一)项目负责人将整理好的档案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二)档案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
(三)档案管理部门将审核通过的档案归档。
第十条档案保管(一)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造价咨询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管理,分室存放;(三)科学分类,便于检索;(四)安全保管,确保完整;(五)方便利用,服务发展。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造价咨询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及时收集各类造价咨询档案;(二)准确性: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三)完整性:收集的档案应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资料;(四)规范性:收集的档案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
第五条造价咨询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项目类型、档案性质、形成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编号管理:为每份档案编制统一编号,便于检索和管理;(三)装订成册:将相关档案资料装订成册,便于保管和利用;(四)编制目录: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页数、形成时间等信息。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造价咨询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存放: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的专用档案室;(二)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安全;(三)防火、防盗、防损: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档案丢失、损坏、被盗;(四)保密措施: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采取保密措施。
第七条造价咨询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合法利用:档案的利用应合法、合规,不得用于非法目的;(二)便民高效:为档案利用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档案查询服务;(三)授权查阅:未经授权,不得查阅、复制、借阅档案;(四)档案修复:对损坏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复。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八条造价咨询档案的鉴定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定期鉴定: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二)专家鉴定: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档案进行鉴定;(三)档案价值评估:根据档案的保存价值,评估档案的保存期限。
造价咨询公司存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和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分类与归档1. 档案分类:公司档案分为文书档案、技术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合同档案等。
2. 归档要求:(1)文书档案:包括公司规章制度、会议纪要、文件收发登记、内部通讯等。
归档时,按年度、类别、文件顺序排列,并注明归档日期。
(2)技术档案:包括项目资料、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等。
归档时,按项目名称、类别、文件顺序排列,并注明归档日期。
(3)财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凭证、发票、银行对账单等。
归档时,按年度、月份、凭证种类排列,并注明归档日期。
(4)人事档案:包括员工入职、离职、调动、培训等资料。
归档时,按员工姓名、类别、时间顺序排列,并注明归档日期。
(5)合同档案:包括与公司相关的各类合同、协议等。
归档时,按合同类别、时间顺序排列,并注明归档日期。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3. 员工应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资料,并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员的工作。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1)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2)档案柜应分类存放,明确标识,便于查找。
(3)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 档案利用:(1)员工需查阅档案时,应填写借阅单,经批准后方可借阅。
(2)借阅档案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擅自涂改、损坏或遗失。
(3)档案管理员应定期统计档案利用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五、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档案销毁前,应经公司领导批准,并通知相关部门。
3. 档案销毁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资料不被泄露。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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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工程造价咨询档案是指咨询企业从接受委托、调研、取证、编审、合议、复核、审批到出具报告书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文件和材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完成咨询业务后必须逐项建立档案。
我公司按《档案法》的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工程造价编制审核档案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1)档案管理制度
1.1 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应做到及时、准确并严格执行保密的有关规定。
1.2 各部门应重视和支持技术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技术档案资料由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报告出具后十日内,将需存档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并移交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装订。
任何人不得将应存档的资料据为己有,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归档。
1.3 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将收集的资料应及时在五日内整理页码、编号、立卷和归档。
1.4 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对保存的技术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解决。
1.5 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公司管理制度的历史和现状情况,积极为技术档案的利用提供便利。
1.6 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技术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说明借阅的目的和归档时间,由借阅人在“借阅档案登记薄”上登记,并及时将借出的案卷催交收回。
1.7 借阅的技术档案资料,未经办公室主任的同意不得擅自带出单位,不得涂改、拆卷、转借,用后及时归还。
1.8 查阅、借阅技术档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借阅的技术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复制,确定需复制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
1.9 非本公司人员查阅技术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调阅,并根据技术档案的性质和内容决定是否允许查阅复印或摘录其中的有关内容。
1.10档案立卷实行谁咨询谁立卷责任制。
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咨询服务工程
中负责收集、整理和分类归档材料,咨询终结按照它们在形成过程中的联系和规律立卷。
咨询项目负责人负责对立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系统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
(2)立卷的原则
2.1遵循工程造价咨询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材料的系统联系;
2.2正确分析和鉴别文件材料的保存价值;
2.3按委托项目分别立卷;
2.4卷内文件材料应真实、完整,审批和签章手续完备;
2.5卷内文件材料的制作和书写必须规范、清晰,益于长期保存和查阅。
(3)归档资料
归档材料主要由咨询成果报告、咨询依据文件、其他文件三部分组成。
3.1咨询成果报告主要内容和排列:
3.1.1咨询报告书正本原件(含附件);
3.1.2签发人签发的报告书底稿;
3.1.3技术文件及工作底稿(各类分析说明文件、计算书、工料分析表等)。
3.2咨询依据文件主要内容和排列:
3.2.1委托方提供资料清单(清单应注明委托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
3.2.2项目建议书或批件(投资估算编审);
3.2.3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概算编审);
3.2.4工程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设计交底纪要、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标底、投标报价、结算编审);
3.2.5工程承包合同、中标通知书、补充协议(结算编制、造价控制);
3.2.6送审工程概、预、决算书;
3.2.7施工单位送审的工程结算书(结算审核);
3.2.8设计变更单、施工签证(结算编审);
3.2.9工程竣工验收凭证(结算编审);
3.2.10甲供材料、设备明细单(结算、决算编制);
3.2.11会议纪要、文函;
3.2.1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结算审核);
3.2.13其他材料:施工单位计价管理手册复印件、各种调查材料、采集数据、取证资料等。
3.3其他文件主要内容和排列:
3.3.1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或司法鉴定委托书;
3.3.2委托单位评价意见(附样六);
3.3.3咨询企业作业计划书(重大项目需存放);
3.3.4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附样五);
3.3.5备考表;
立卷情况说明:卷内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由档案管理人员填写。
3.3.6封底。
工程施工图和竣工图一般不纳入归档范围。
如设计变更单和施工签证较多,可用清单形式归档,原件由委托方保存。
(4)案卷的编写
4.1编写案卷页号:正面在页面右下角编写,背面在左下角编写;单面书写的文件材料,空白面不编页号;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页号。
4.2案卷封面的编制(附样一)。
4.2.1立卷咨询企业全称。
4.2.2咨询业务类别:分为建设项目建议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经济评价报告;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工程决算的编制与审核;工程造价鉴定;项目实施阶段造价跟踪控制等。
4.2.3案卷标题:指咨询项目的全称。
4.2.4时间:指卷内文件材料所属的起止年月。
4.2.5保管期限:分为短期(10年)、长期(20年)、永久三类。
工程造价咨询档案一般定为短期。
有特殊要求的可定为长期或永久。
4.2.6件、页数:“件”指卷内文件材料的总件数;“页数”指卷内文件材料的总页数。
4.2.7归档号:可按咨询企业制定的规则编排,也可按档案立卷年份+分类代码+流水号组合成归档号。
4.2.8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指应移交当地政府档案馆保存的档案,由档案馆编排。
4.3卷内文件目录(附样二)。
4.3.1序号:以卷内文件排列先后顺次填写序号。
4.3.2文号:文件制发单位的发文字号。
4.3.3作者:文件制发单位或个人。
4.3.4内容:即文件的标题。
文件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说明文件内容的,可自拟标题,但需外加“〈〉”号。
4.3.5日期:文件形成的年、月、日。
4.3.6页号:卷内文件所在之页的页码。
4.3.7备注:留待对卷内文件变化时作说明之用。
4.4卷内备考表(附样四)。
4.4.1本卷情况说明:填写卷内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由档案管理人员填写。
4.4.2立卷人:由立卷者签名。
4.4.3检查人:由案卷质量审查者签名。
4.4.4立卷时间:指完成立卷的时间。
(5)案卷装订要求
5.1 案卷装订排列: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文件材料-备考表-封底。
5.2 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应采用A4规格用纸,封面、封底宜采用120克至150克牛皮纸。
5.3 单卷厚度超过40mm的,可分卷立卷。
(6)三级复核制度
档案工作是我公司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将其纳入项目管理及日常工作的全过程,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档案管理体制。
在公司经理统一领导下,技术经济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直接领导,设立档案资料管理的专职档案员。
一级复核由项目负责人安排项目小组经办人员进行交叉复核。
二级复核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复核完成后,签字后连同复核意见一起报主管副经理。
三级复核由主管副经理与委托单位完成,复核完成后,连同反馈意见返回项目小组。
项目负责人和协办人员若有意见分歧,报总经理决策。
投标人:河南xx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电子签章 )
法定代表人: ( 电子签章 )
日期:2020 年 x 月 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