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矿图的绘制要求及标准

各类矿图的绘制要求及标准
各类矿图的绘制要求及标准

一、矿区井田分布图

二、矿区地形图

三、矿区测量控制网图

四、矿区井上下对照图

五、矿区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

六、矿区地质构造纲要图

七、矿区煤岩层对比图

八、矿区地层综合柱状图

九、矿区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

十、矿区主要地质剖面图

十一、矿区主要可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图

十二、煤田水文地质图

十三、区域水文地质图

十四、井田区域地形图

十五、工业广场平面图

十六、井底车场平面图

十七、采掘工程平面图

十八、主要巷道平面图

十九、井上下对照图

二十、井筒断面图

二十一、主要保护煤柱图

二十二、井上下测量控制网图

二十三、井筒十字中线点平面图

二十四、竖井井壁和罐道竖直程度断面图

二十五、提升设备和竖井井架安装测量图

二十六、矿井地形地质图

二十七、矿井可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图

二十八、矿井煤岩层对比图

二十九、矿井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

三十、矿井地质剖面图

三十一、矿井水平地质切面图

三十二、矿井瓦斯地质图

三十三、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三十四、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三十五、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三十六、矿井充水性图

三十七、断层两盘含水层对接补给关系图

三十八、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三十九、矿井主要充水含水层等水位线图

四十、矿井主要充水含水层水文地质图

四十一、地面防排水系统图

四十二、矿井分煤层资源/储量估算图

四十三、采区资源/储量估算图

四十四、分煤层损失量计算图

四十五、工作面损失量计算图

四十六、矿井“三个煤量”计算图

附录:各种矿图的绘制内容及注记要求

一、矿区井田分布图

1. 主要公路、铁路、河流、水源地。

2. 35KV及其以上高压输电线路,主要变电所。

3. 用颜色表示生产矿(红)、在建矿(绿)、规划区(黄)的边界,以及主要附属地物。

4. 主要村镇位置及名称,矿井井筒位置,公司、矿位置和名称。

二、矿区地形图

1. 按国家有关地形图测量规范相应比例尺的规定内容绘制。

2. 根据地形、地物变化情况,每4~5年更新一次。

三、矿区测量控制网图

1. 各级三角点、近井点、水准点的位置、名称和编号。

2. 三角网形线,水准网环线。

3. 主要村镇、矿井的位置和名称。

4. 主要交通公路、铁路和河流。

5. 控制点附近的地形地貌。

6. 必要的文字说明。

7. 本图可在小比例尺的地形图上加绘控制点内容。

四、矿区井上下对照图

在矿区地形图的基础上,加绘井下主要采掘工程和地质勘探资料。

1. 矿区地形图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地面重要工业建筑、村庄、零星建筑物、铁路、主要公路、高压线,以及大的河流、湖泊,地形等高线等。

2. 井下主要开采水平的井底车场、运输大巷、主要石门、主要上下山、总回风道和采区内的重要巷道,回采工作面及其编号。

3. 主要煤(岩)层露头线,主要断层线、井田技术边界线,保安煤柱的围护带和边界线,并注明批准文号。

4. 井口位置及名称,钻孔及其编号、地面标高。

5. 相邻矿区的采掘工程。

五、矿区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

在地形图基础上加绘以下内容:

1. 主要煤(岩)层露头线,主要断层线,褶曲轴及岩浆岩出露范围。

2. 必要的钻孔、探槽、探井、勘探线及其编号。

3. 矿井边界,井口位置及名称。

4. 地层界限及代号,地层分布范围、名称及产状。

5. 在图幅两侧或下方加绘煤田综合柱状图,走向、倾向剖面图。

6. 当地质资料发生重大变动时,要及时修改填绘。

六、矿区地质构造纲要图

1. 经纬线、指北针。

2. 断层线、褶曲轴、岩浆岩出露范围及陷落柱范围。

3. 主要钻孔、探槽、探井的位置及名称、编号。

4. 矿区边界。

七、矿区煤岩层对比图

1. 煤层及标志层的名称、层位、厚度、底板高程及对比连线。

2. 地层的地质年代、代号、分界线及对比连线。

3. 对比基线。

4. 岩浆岩分布层位及对比连线。

5. 标志层不明显,对比不可靠的矿区,新老钻孔全部参与对比;对比简单的矿区,钻孔可酌情选用。

6. 每次修编矿井地质报告时,均应对本图进行修改、补充。

八、矿区地层综合柱状图

1. 地层名称[界、系、统(群)、组、段]、层序、厚度(包括累计厚度)、倾角,岩性柱状及含水性。

2. 煤层层位、名称、煤层厚度。

3. 地层接触关系。

4. 岩浆、岩体侵入的时代及地层。

5. 岩性描述(包括煤层的结构特征描述)。

6. 煤厚、层间距、地层厚度均注记最大、最小和一般厚度。

7. 岩性描述时,应在相应的层位上简述古生物化石和岩浆岩特性。

九、矿区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

同矿区地层综合柱状图。

十、矿区主要地质剖面图

1. 水平高程线、剖面线方位、1~2条经纬线、煤柱线。

2. 剖面切过的地形、地物及剖面切过的煤(井)田边界线。

3. 剖面切过的全部钻孔及附近钻孔的投影,槽、井探工程及全部巷道、采空区。

4. 地层界线,煤层、标志层、断层、褶曲轴、岩浆侵入体、陷落柱及其名称代号。

5. 煤层风、氧化带线。

6. 钻孔岩性。

7. 每年填绘修改一次。

十一、矿区主要可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图

1. 经纬线,指北针,井田边界线,剖面线、主要保护对象及其保护煤柱线。

2. 井筒位置及主要巷道工程及高程。采空区和小窑范围。

3. 穿过本煤层的全部钻孔、巷道所见煤层的真厚及小柱状(厚度过大时可放在图边或图外),煤层底板高程,煤质资料及煤种界线。

4. 煤层露头及风,氧化带界限,煤层分岔、合并线。

5. 煤层底板等高线,断层及编号、倾角、落差、褶曲轴,岩浆岩分布区,侵蚀区,冲刷区等。

6. 相邻区的地质资料。

十二、煤田水文地质图

以煤田地形地质图为基础,加绘以下内容:

1. 矿井和重点小煤井位置及边界。

2. 主要井、泉,水文地质调查孔、长观孔、抽水孔、水文物探孔及成果。

3. 地表水系、水体及其测站和成果。

4. 主要含水层露头,其中的灰岩画岩性符号(其它岩性不画),符号长线平行地层界线。

5. 地面塌陷、岩溶漏斗、陷落柱及构造破碎带。

6. 有条件时,应加绘松散含水层等厚线、地下水等水位(压)线及地下水流向,划分地貌及水文地质单元,进行富水性分区。

7. 图的右侧附相应比例尺的矿区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下附1~2条水文地质剖面图。

十三、区域水文地质图

以区域地形地质图为基础,加绘内容同煤田水文地质图的绘制内容及注记要求。

十四、井田区域地形图

1. 各级平面和高程测量控制点,注明点号、高程。

2. 居民区,包括各类房屋、窑洞和各种公共建筑设施等,单独或总体注记名称。

3. 重要的独立地物。如井口(包括废弃不用的井口和小煤窑井口,并注记名称)、钻孔(注记编号)、烟囱、水塔、电线杆(塔)和坟地等。

4. 各种管线和垣栅。如高低压输电线、通讯线、煤气管道、围墙、铁丝网和篱笆等。

5. 各种道路。如铁路、轻便铁道、架空索道、公路、乡村路等,注记铁路和主要公路名称。

6. 水系及其附属设施。如河流、湖泊、水库、沟渠、输水槽、桥梁、渡口、泉和水井等。注记河流、湖泊、水库及主要沟渠名称。

7. 以等高线和符号表示的自然形态及由于生物活动引起的地面特有地貌。如塌陷坑、塌陷台阶、积水区、矸石山等。

8. 土质和植被情况。

9. 各种境界线。如省、市、县界,煤矿占地边界等。

10. 本图每4~5年应重点补测修改一次。

十五、工业广场平面图

1. 测量控制点(平面和高程)、井口十字中线基点。注明点号及高程。

2. 各种永久和临时建(构)筑物。如办公楼、绞车房、井架、选煤厂、锅炉房、机修厂、食堂、仓库、储木场、水塔、烟囱、贮水池、广场和花园等。注记主要建(构)筑物名称。

3. 各种井口(包括废弃不用的井口),并注记名称及高程。

4. 各种交通运输设施。如铁路、轻便铁道、公路等。注记铁路和主要公路名称。

5. 各种管线和垣栅。如高低压输电线、通讯线、煤气管道、围墙、铁丝网和篱笆等。

6. 供水、排水和消防系统。如排水沟(渠)、下水道、供水管、暖气管和消火栓等。

7. 隐蔽工程。如电缆沟、防空洞、扇风机道等。

8. 以等高线和符号表示的自然形态及由于生物活动引起的地面特有地貌。如塌陷坑、塌陷台阶、积水区、矸石山等。若地形特别平坦或工业广场很平整,不便以等高线表示时,要适当增加高程注记点的个数。

9. 保安煤柱围护带,注明批准文号。

10. 地形地物及隐蔽工程发生大的变动时,应及时补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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