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设备安全操作技巧规章

电器设备安全操作技巧规章
电器设备安全操作技巧规章

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车间应在电工证有效期前一个月提前上报生产安全部进行复审,严禁无证从事电工作业;

2、使用的配电箱、闸刀开关、按钮开关、插座以及电缆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或裸露;

3、操作闸刀开关、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盖好,严禁脸部面对闸刀操作;

4、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

5、使用手电钻、角磨机等手动电动工具时,应确保可靠接地,若单相其插头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若双相必须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

6、不得将工具等重物压在导线上,以防止导线断裂发生事故;

7、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做好安全防范措

施并严格按照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架设;;

8、移动某些非固定电气设备,如风扇、吸尘器、电热器、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

9、雷雨天,不得进行攀高作业,不得随意开启浴室,不许靠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导线接地的20米范围内,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10、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先切断电源,并使用1211或干粉灭火器进行救火,严禁使用水或泡沫灭火器;

11、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或湿布擦拭设备或电气元件,以防发生短路或触电事故。

12、在电器设备上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工作票制度执行,工作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13、在电器设备上工作时,应采取停电、验电、悬挂接地线悬挂警告标识牌和装设护栏等安全技术措施;

14、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有专职的监护人现场负责工作人员的监护任务,监护人如发现工作人员有违反安全规程或进行不安全工作的,应立即指正;

15、严格值班人员交接班制度,杜绝因为没有交接清楚而引起的设备及其他安全事故;

16、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要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17、在高压设备上操作要严格按电业部门的规定执行;

18、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事故停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

1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根据施工的情况合理布设,并应符合电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20、凡易于被碰触到的带电设备应设围栏,并挂警告标志;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高处作业人员在各项安全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解决和落实前,不能进行工作。对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备、设施、缆绳、吊钩,在投入使用前,要一一加以检查,确认完好后使用;

2、高空作业时,禁止乱扔物料、工具,所有工件应随手妥善放置,只可传递物件不能抛掷;

3、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防滑,必须有人在下方扶住梯子,才可攀爬;

4、作业过程发现设施有隐患,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雷雨天不得从事攀高作业。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1、锅炉房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对于班组长、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应分别制订岗位职责;

2、司炉工、锅炉水质化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同时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车间应在锅炉操作资格证有效期前一个月提前上报生产安全部进行复审,严禁无证作业;

3、设备及辅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应至少包括: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巡视巡检的主要项目,设备关停的操作方法,紧急事故的处理方法,停送电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的维护保养;

4、锅炉的管理制度应包括:设备基础台帐及档案,设备维护保养细则,水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成本控制制度;

5、为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车间主任每月对锅炉的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班组长对锅炉的安全检查不少于4次,安全员对锅炉的安全检查不少于6次;

6、锅炉、压力容器及其附件应每年至少校验一次,车间应在年检前提前一个月申报;

7、锅炉遇到以下等情况时,必须马上停机:锅炉水位降到水位计下限以下,不断加大水量供应,水位仍下降;锅炉水位升到水位计上限以上;给水设施损坏;水位计、温度表、安全阀、压力表任何一件失效;自控系统故障;燃烧设备损坏,锅炉外表面温度非常高,其他异常情况等。

8、为了保证锅炉正常安全运行,锅炉房应制定司炉交接班制度,并备有工作日记、记录;交接班时应交接锅炉运行情况;

9、在锅炉房发生施工或正在进行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

10、锅炉运行中,严禁对锅炉本体焊接,锤击或紧、松法兰螺丝等大的修理工作;

11、锅炉设备上的防护装置,严禁任意拆掉,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1、建立健全压力容器技术档案;

2、建立健全压力容器使用记录:容器操作条件、容器使用情况,容器检验和修理记录;

3、压力容器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严禁超压、超温、超负荷运行;

4、加强压力容器的维护工作,并定期实行检验,压力容器及其附件应每年至少校验一次,车间应在年检前提前一个月申报;

5、压力容器发生如下异常,操作人员必须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压力容器的工作压力、介质温度超过允许值,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压力容器的承压部件出现裂缝、鼓包、变形、泄露等危及安全的缺陷;安全附件失效;管道、紧固件损坏;发生火灾;过量充装;压力容器液位失去控制;压力容器及管道发生振动。

6、为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车间主任每月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班组长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检查不少于4次,安全员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检查不少于6次;

1、配电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电业局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无证人员不得操作变电站设备,有证人员按相应等级操作。

2、进线带电时的隔离开关操作,母线带电时的高压手车操作,必须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

3、在电气设备上进行倒闸操作时,应遵守“倒闸操作票”制度及有关安全规定,并严格按程序操作。

4、变压器、电容器等变、配电装置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不能排除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5、电容器在重新合闸时,必须时断路器断开,将电容放电。

6、隔离开关接触部分过热时,应断开断路器,切断电源。不允许放电时,则应降低负荷并加强监视。

7、在变电台上停电检修时,应使用工作票。如高压侧停电,则负责人应向全体工作人员说明线路有电,并设专人监护。

8、所有的高压设备,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选用含义相符的标牌,并悬挂与适当的位置上。

9、所有操作必须两人以上(含两人)时进行,严禁单人操作。

10、操作

1)变配电装置的工作电压,工作负荷和控制温度应在额定值的允许变化范围内。

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35KV和10KV系统的一次接线图,熟悉掌握二次原理图的看法,并能熟练依次进行故障的分析和处理。

3)操作人员应每班对变配电室内的主要电器设备巡视两次,并做好运行日志。

4)变配电装置在运行中发现因气体继电器或继电保护动作跳闸,电容器或电力电缆的继电器跳闸时,在未查明原因前不得重新合闸运行。

5)操作人员应按时记录电气设备的运行参数,并记录有关的命令指示,调度安排。严禁漏记、编造和涂改。

6)在电气设备上进行倒闸作业时,应遵守“倒闸操作票”制度及有关的安全规定,并应严格按程序操作。

7)变配器、电容器等电装置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不能排除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8)隔离开关接触部分过热,应断开断路器,切断电源。

9)隔离开关接触部分过热,应使用工作票。如高压侧不停电,则工作负责人应向全体人员说明线路有电,并加强监护。

10)在变电站上停电检修时,应使用工作票。如高压侧不停电,则工作负责人应向全体人员说明线路有电,并加强监护。

11)所有的高压电器设备,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选用含义相符的标示牌,并悬挂在合适的位置上。

12)变压器吸湿剂失效,防爆管隔膜有裂纹,应及时更换。渗漏油应及时处理。

13)应按电业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实验。

14)高低压变配装置应在每年春秋两季各进行一次停电清扫检修工作。

11、运行

1)综合分析可与设备评级、安全检查等综合进行。由班长或工程师(技术员)主持,值班长和设备负责人几全站人员参加。

2)设备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时,由班长或工程师(技术员)负责召集专题分析会。

3)运行分析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主管上级及电业部门汇报。

4)分析运行设备的异常现象、自动保护装置误动、误报警、保险熔断等。

5)分析运行方式、健康状态、电压质量、耗能指示、无功设备运行情况等。

6)分析安全生产,执行规章制度“两票三制”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7)分析安全措施及事故技术措施和事故预想执行情况,季节性预防事故措施实施执行情况。

12、维护

配电室设备除有关专业规程的规定进行定期预防性实验和检修外,还要进行下列工作:

1)保持设备清洁,对来电设备部位每3---6个月全面清扫一次(一般应结合线路停电办理申请后进行)。变电站主控室、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经常保持清洁。

2)配电室用电符合较高时,应用蜡片触试(或检查试温蜡片是否融化脱落)。

3)备品、备件定期实验、清扫、检查。

4)补充或重新油漆设备编号几标志。

5)清除电缆沟的杂物、积水。检查防止小动物进入室内的措施。

6)绝缘工具应定期实验。

7)班长对设备的定期维护及实验工作计划列出进度表,张贴于主控室,并定期检查。

8)进行维护实验前,应按有关规程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1、凡未经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者,严禁驾驶车辆,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服从交警指挥,中速行驶,安全礼让。

2、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制动、灯光、喇叭、转向、仪表、轮胎等各部机件中是否安全可靠,严禁带故障行车。

3、驾驶员行车中,不准打手机,不准赤背、穿拖鞋、不准嬉笑打闹。严禁酒后驾驶。

4、行车中,驾驶室两侧严禁站人,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挡板上,车未停稳乘车人严禁上下车。

5、车辆装载不准超高、超宽、超长、超载,驾驶室不得超员。特殊情况装卸大件时,应事先定出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

6、车辆应定期维修保养,车架必须支撑牢固,方可进入车底工作。

7、气制动的汽车,严禁在气压低于7.5公斤/cm2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气压低于415公斤/cm2时,不得发动。

8、气温在0℃以下时,应加防冻液,下班后应放净冷却水,放水时不得放在通道上以免滑倒伤人,每天放净贮气筒积水,以免刹车失灵。

9、在冰雪天中行车要装防滑链条。

10、驾驶员应切实做好在出车前、行车中、停车后的例行保养工作。

11、全体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上述规程外,还必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并做到尊重交警,服从指挥,谨慎驾驶,礼貌行车,确保交通安全。

12、自卸汽车发动后,应检视倾卸液压机构是否正常,若有故障,必须排除后方可出车;配合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要拉紧手刹车;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视上空周围有无障碍物以及行人,确认无误后,方可卸料;卸料后车斗要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13、自卸汽车检修倾卸装置时,必须支撑牢固车箱后,方可工作,以防车厢突然下落伤人;倾斜完毕后,应用保险板锁牢倾卸门,并将操纵杆放在空档;自卸汽车的车厢内严禁站人;

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910 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或在专职电工的指导下进行维修,维修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挂立“禁止合闸”警示牌或派人守闸,严防误送电。 2、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相同(三相电压变动应在±5%范围内)。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置。所用保险丝必须符合规定,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3、电动机驱动的机械设备在运行中移动时,应由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的人挪移电缆,并防止电缆擦损。如无专人负责电线、电缆时,应由操作人员负责照顾,以免损坏而导致触电事故。 4、电气装置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合闸。 5、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视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正常后,才充许正式工作。 6、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规定,不应低于每伏1000欧姆(如对地220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集控操作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集控操作员安全技术操作 规程正式版

集控操作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具备组织和指挥生产的能力,熟悉生产管理,并经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二、须知 1、选煤工艺流程图、机械联系图、闭锁关系,各主要作业的工艺作用。 2、主要作业机电设备名称、性能、构造、技术特征,设备编号。 3、风、水、电系统的工作情况,能合理的调配,确保生产使用。 4、选煤作业各生产区域的防尘、防爆、防水、防火等有关报警联系,汇报有

关人员排除故障。 5、选煤作业通讯及信号联系,对外各单位的通讯联系。 6、选煤作业各主要工艺参数,控制方法及产品数、质量指标要求。 三、开车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询问系统设备是否按计划检修完毕,了解临时安排的或抢修的检修项目是否完成和验收,核对检修停电工作票是否交回。 2、调出报警屏幕观看设备报警,有无影响起车设备,通知各岗位操作人员检查设备,做好起车准备并须得到反馈,确认正常。 3、根据工艺要求,对关键设备的设定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

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HG23011-1999

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1 – 199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 16 - 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HG 23012 - 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4 - 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3.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23.2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 4.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1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

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24.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4.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44.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54.5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 5.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5.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1 5.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须执行HG 23012、HG 23014的规定。 5.1.2 5.1.2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5.1.3 5.1.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1.4 5.1.4凡在处于GBJ 16 - 87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 5.1.5 5.1.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染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1.6 5.1.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5.1.7 5.1.7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 5.1.8 5.1.8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

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或在专职电工指导下进行工作。 2、任何电气设备在未查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 3、电气设备的电源部分必须设置分开关,一闸一用,禁止一闸多用,并应设开关箱加锁,固定在安全地方,钥匙由专人保管。 4、保险丝粗细应与三相一致,其额定电流不准大于该线路额定电流,应按预定电流选用合格的熔丝和熔片。 5、凡连续两次跳闸或保险丝溶断,都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送电。 6、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每伏1000欧姆(如对地220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22兆欧)。如发现断路等情况,应及时排除。 7、电气设备应接地或接零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每台机组应分别接地,禁止跨跃使用接地线,不得借用避雷器线作接地线。在同一供电系统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8、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的设备应设避雷及可靠接地装置,其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 9、线路敷设应符合线路安装规定,以及符合当地供电局的规定。 10、绝缘导线不应有破损,带电部分不准外露,并严禁在地面或脚手架上拖拉电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接头应紧固,并应经常检查,如发现松动,应及时处理,电线穿墙必须用保护管,电线上严禁搭晒衣物及吊挂其他物件。 11、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橡胶电缆(橡皮软线),并予以固定且自由移动的长度尽可能缩短。电缆通过走道,脚手架随时应有刚性防护设备。挖沟铺设电缆时,应穿钢管保护,或在电缆上面架设钢板保护。 12、500V以下的低电压电路中,禁止带负荷切断裸闸关,必要时应加灭弧罩或戴绝缘手套及防护眼镜,操作时面部不得对闸刀。 13、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正常后,方可正式开始工作。 14、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处,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设备闸刀箱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用水冲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允许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以免导线及电气设备受潮而发生事故。 15、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拉开电源开关,并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如需修理或保养机械,不仅切断电源,拨下保险丝,还应在闸刀箱上加锁。并挂上“机械修理警告牌”。如需合闸,必须与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方可合闸送电。禁止带电检修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或线路(高压带电作业除外) 16、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锁好闸刀箱,方可离开现场。 17、手提行灯应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如管道、水井、锅炉及金属容器内,均应使用12伏行灯,行灯变压器应是双线圈型,外壳及二次付极都应接地。 18、如遇漏电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用氯化碳和干粉灭火,严禁用水或其它灭火器浇泼。 19、发生人身触电,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紧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不得与触电者接触,以免再次发生触电事故。

电气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915 电气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电气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凡患有心脏病、视力差、耳鼻动能不全、神经系统疾病、有明显缺陷、身高不足1.55米,不能参加电气工作; 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经考试合格,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操作许可证; 3.学会紧急救护,首先学会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法。 二、电工(包括:维修电工、安装电工、)值班电工)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工作及绝缘鞋,戴好胸卡,否则不准上岗。 三、工作前先要熟悉自己工作的岗位,及周围环境,检查各种工具、设备时否完好无缺,发现问题,修好再用。 四、电工(包括电站值班电工)在工作时严格按照一九九四年天津市劳动局颁发的《电工安全大纲》具体操作,不允许违反大纲的规定,擅自操作。 五、电工必须两人操作,如有一人缺班,应向领导及时反映,及时补充。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图文稿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范本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2、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3、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

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示范文本

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厂区断路作业的定义、安全要求和《断 路安全作业证》办理程序。 2 定义 厂区断路作业 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 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3 断路作业安全要求 3.1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 证》。《断路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表。 3.2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在断 路路口设立断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3.3审批《断路安全作业证》,应通过生产科、武保科、机动科等有关部门。 3.4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 3.5断路后,施工单位应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应悬挂红灯。 3.6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和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识、围栏、警告牌、红灯。经有关单位检查核实后方可恢复交通。 3.7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3.8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必须具备电器的基本常识,持有国家认可的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2、需要停总电与供电单位联系时,派专人去作好拉闸手续,要求停电和供返电应由同 一人负责,严禁打手势或打电话遥控。 3、低压设备停电维修时,应将检修设备各电源断开,取下熔断器,并在明显的位置挂 上“严禁合闸”的标示牌。设备修理完后再将标示牌拿掉,并试好机。 4、带电卸低压熔断器时(没有带重负荷),应先与操作人员说明严禁启动该设备, 戴绝缘手套,用绝缘钳或专用工具。 5、电器设备拆除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在暂时已用不上的电缆 要将来电一头的线头也折下。 6、电器设备停后,在未拉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 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7、工作前必须检验工具仪表的良好性和准确性,并遵守工具的使用方法。 8、使用电动工具时,要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垫上工作。 9、低压设备带电工作时,应有专人监护,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相邻带 电部分应用绝缘材料隔开。 10、检修时工作中断后或每班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确已断开,并验明无电。 11、高空及杆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地面应有人监护, 杆下两米内不准站人,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2、每次工作结束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外,造成事故。 13、当电器设备发生火灾和人身触电事故时,有关人员可以不经联系即可切断电源,在 抢救触电者时,采取正确的急救方法,灭火时应使用干粉灭火器,禁止用水。14、检查有故障停机时,不能用手按住接触器方式来接通电力电源来试运行电机, 以免造成严重的危害。 15、在处理故障时,如不了解该设备的控制原理,不能对该设备盲目检测,应考虑 清楚或通知有关专业人员来处理。 16、生产或控制人员在严重雷电发生情况下应断电停止生产,切断控制电源,并把 有关情况告知上级领导,在重新复产时,要注意供给电源电压应待稳定,才能重新合上控制电源。 17、电器设备动力电缆发生故障时,如必须更换电缆则要选用符合规格型号的电缆。 18、备用的电机暂时用不上的,应挂牌并标注空运电流,在每次要投入生产线上使 用前,应用检测仪表试摇绝缘是否良好。 19、在一些特殊场所(如粉尘仓、炉膛),应按照安全守则,必须采用相应的安全电压。 20、引至电器设备的接零保护和接地保护可以并联接地,严禁串联,禁止在保护零 线或保护地线上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21、在高压电器设备进行检修维修时,必须先断电,然后按照程序进行放电,经验 证确已无电,才能开始工作。 22、本公司一切生产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安装和维修,非电工一 律不得擅自拆装电器设备和修理电器设备。 23、每一次维修保养,应记录入维修保养记录卡。

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模板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5581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Operator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接班时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认真检查各种仪表指示灯、变压器等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上报。 2、计划检修、限电,长时间停炉及事故跳闸后送电,必须听从当班炉长指令,其它任何人命令无效。 3、过负荷跳闸或放电极时的停送电,必须由当班班长下达指令后,方可进行。 4、任何情况下,送电时必须降负荷或不带负荷。 5、操作工不得擅自调节变压器档位,必要时须请示相关人员后,方可调节。 6、发生漏油、电气设备起火、人员触电、变压器温度突然升高或炉内大量进水,水管路堵塞等即将发生危及人身、设备事故的险情时,应立即停电,并上报班长、炉长,严禁擅自处理。

7、运行中变压器突然断电,应立即与电工及本班班长联系,待摸清情况后,方可送电。 8、操作工对电炉变压器原则上不准超负荷操作,但根据具体情况最多允许超额定电流的20%,最大冲击电流的30%,但持续时间不得超过8秒。 9、停电时间较长,每隔30分钟必须上下活动电极,以防电极粘死。 10、时刻注意因操作不当或麻痹大意造成的设备损坏。从而严重影响生产。 11、操作工在压放电极时,必须降负荷20%,并通知班长和冶炼工观察电极烧结情况,确定电极烧结良好后,方可给满负荷,严禁擅自压放电极。 12、在交班时,严禁降负荷和下插电极。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度

机械制造企业标准化管理台帐之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编制: 审批:

宁波XXXXX有限公司2010年 6月 30日发布 2010年7月1 日实施 目录 1、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4、工伤事故管理处理 5、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7、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8、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9、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0、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1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3、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14、相关方管理制度 15、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规定 16、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制度 17、应急救援保障制度 18、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20、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21、气瓶入库验收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管理,识别危害因素,及时控制、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措施,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任务与要求 2.1 基本任务: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2 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明确目的,要求,内容,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检查表》。 2.3安全检查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安全检查人员职责 3.1按相关安全检查的要求,做好检查的准备工作; 3.2按时参加安全检查. 3.3按分工做好分管的检查工作; 3.4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要求,认真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认真记录,对违章行为及时制止; 3.5对检查结果按要求及时归纳整理; 3.6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安全检查再报告制度。再报告后,主管领导未办理,则主管领导负全责。 3.7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4、安全检查的内容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正式版)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化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化产区域和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焦化厂其他生产区域的动火作业。 2定义 2.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2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Jl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3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公司级动火作业、厂级动火作业。 3.1公司级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3.2厂级动火作业 公司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其他作业。 4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厂级动火作业 4.1.1厂级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 还应执行设备内作业和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 4.1.2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厂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公司级动火作业管理。 4.1.3凡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 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 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1.4凡在化产区域、焦炉炉底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 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 并进行清洗置换, 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1.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 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 应检查分析, 并采取措施, 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1.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 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 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 周围有可燃物, 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 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本规程适用于配电房的配电设施及其线路。 第二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电气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作业规定。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熟悉有关消防知识,能正确使用消防用具和设备,熟知人身触电紧急救护方法。 第三条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对造成严重事故者,视情节轻重,按公司及有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配电房工作基本要求 第四条配电房必须做好“四防’’(防雨雪、防汛、防火、防小动物)工作,保持通风良好。 第五条配电设备的裸导电部分离地高度不得低于。如低于应加装不低于1. 7m 高度的遮护围栏或护罩。 第六条配电柜前的操作通道上应铺设橡胶高压绝缘垫。 第七条应按期对配电设备及绝缘用具进行预防性试验。配电装置应保持清洁,漆色鲜明。 第八条配电房的防霉设施及接地应保持有效完好。接地电阻值要定期测定。符合标准,并 做好测试记录备查。

第九条消防器材必须配全,摆放整齐。定期检查,保证完好。 第十条非配电房工作人员,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入内。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应全面掌握电气仪表,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值 班、巡视检查、负荷、跳闸、设备缺陷、操作、人员出入记录以及其它需要 的记录。凡需在电房内进行检修、试验等工作,一律凭“工作票”进行,并指 定专人监护。 第十二条倒闸操作 倒闸操作时必须根据值班主管领导批准,由值班人员按操作票执行。倒闸操作必须填用操作票(见表1)。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经主管领导审核,每张操作 票只能填写一项操作任务。 一般停电拉闸必须按照开关,负荷刀闸,电源刀闸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严防带负荷拉刀闸。 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 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检查开关和刀闸的位置,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装拆接地线,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合闸回路保险,切换保护回路压板和检验是否有电压,应向主管领导或其他人员的汇报和联系事项等 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执行。 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必须按顺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 拉合刀闸,均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电气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

吊车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吊车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吊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吊车司机资格证书,掌握吊车构造,工作原理,操作和保养方法,熟悉吊车安全操作规程,应遵守运输车辆司机的一般安全要求,非操作人员不得操作吊车。 2、使用吊车前必须详细检查吊车的吊杆、各部销子、螺栓、钢丝绳接头有无松动、脱落现象。如发现缺陷,应修好后再进行工作。吊车应备用适用的灭火器。如遇漏电、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立即停车处理。 3、按照吊车的技术文件进行操作、检查保养,对自动控制及电器部分,需遵守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国家有关钢丝绳报废标准,经常检查钢丝绳的质量情况。 4、吊车发动后要空载试运转,在吊装时,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司机与指挥密切配合按指挥信号操作,当信号不明或不清时,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不得肓目开车或起吊。 5、轮胎式吊车,作业前支腿应全部伸出,并在支撑板下垫好木板,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悬挂式的吊车,伸出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6、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若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发现支腿下沉,吊车倾斜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放下重物,调整后方能作业。 7、吊车如需吊工件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吊车的允许起重量,工件应处于吊车的正前方,离地不得超500毫米,对于较长物件要防止摆动,缓慢行驶。 8吊车在起重额定负荷或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将重物吊离地面200~ 500 毫米后停止提升,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提升。 9、吊装工作场所应有足够的空间,要注意周围及上空有无障碍物。吊车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或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适当加大。吊杆、钢绳及吊件与带电线路的距离最小应保持3米(限6000伏以下),夜间工作时,应有足够的照明。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和激励机 制。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目标,并定期检查和考核。 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及时研究,落实措施。 六、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的安全设施,严格执行“三同 时”。 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员工真正掌握安全生产的技 能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八、免费向员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免费对从事有职业危险作业的 职工定期健康检查。 九、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自己作为安全保障基金,用于 技术改造、改善劳动条件等。 十、对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 十一、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十二、实行工伤保险,保护职工权益。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组织或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 重大问题。 三、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的长远规划和工作目标。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职责。

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组织制定审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予监督考 核。 三、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四、组织制定本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工作。 六、负责本公司的安全教育及培训工作。 七、负责安全生产计划及目标的组织落实。 八、向总经理汇报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运行情况,并作出及时整改。

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doc 45页)

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doc 45 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

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1 – 199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 16 - 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HG 23012 - 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4 - 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3.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3.1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23.2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 4.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1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24.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4.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44.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54.5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 5.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5.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1 5.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须执行HG 23012、HG 23014的规定。 5.1.2 5.1.2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5.1.3 5.1.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1.4 5.1.4凡在处于GBJ 16 - 87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5.1.5 5.1.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染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1.6 5.1.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5.1.7 5.1.7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

电器设备用电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电器设备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新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48

电器设备用电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1、电器设备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修理,修理前必须断电作业; 2、电源电压必须与电器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机械设备的安全,保证人身安全,延长电器设备的使用寿命; 3、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机械设备的电器设备必须有接地或接零的保护装置,在同一供电系统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也不能借用避雷器地线作为接地线; 5、机械设备的电闸箱内,必须保持清洁并应配备安全锁; 6、修理和保养时,要切断电源,并应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 7、电气装置跳闸时,应仔细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合闸;

8、电器设备失火时首先要切断电源,然后用“四氯化碳”或者干粉灭火器灭火; 9、电器设备应放置在干燥处,工作现场的电器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措施; 10、电源高于220V时在无特殊安全操作措施作业时,必须停电作业; 11、电器设备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回转窑中控操作员安全操作规程

回转窑中控操作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机前的准备 1、确认系统是否完全处于备妥、开机准备状态。 2、确认各处的阀门动作是否灵活、准确、可靠,检查好阀门位置。 3、与现场联系检查各处工艺管道是否畅通,做到无积料、无结皮、无杂物。 4、掌握设备状态和工艺状况、掌握各处耐火材料的状态和窑皮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保证安全生产。 5、确认好燃烧器是否完好,窑内定位是否合适,供油系统是否良好。 6、通知供水、供油、供风系统检查。 7、检查石灰库存和生料库存及煤粉存量。 8、通知各岗位及有关人员做好开机前的准备和设备检查,确保正常开机运行。 二、点火升温: 1、确认煤粉仓存量。 2、接到车间点火命令后,做好升温准备。 3、联系岗位启动一次风机,并给一定转数。 4、点火后升温时,调整好温度,严格按技术人员下达的升温曲线执行升温做到升温平稳、准确严禁升温回火。 5、点火后观察火焰形状,调整好风量,最终使火焰不冒黑烟、不扫窑皮、燃烧稳定,温度分布均匀。

6、点火失败时,使窑内可燃气体排出干净后再重新点火。 7、调整好窑头负压,窑头保持-1--10Pa。 8、通知窑头岗位启动窑中稀油站,按升温制度及时翻窑,检查窑衬升温变化情况。 9、开始油煤混燃,逐渐加煤过程中,调节好风量,保持窑头负压-1--100Pa,观察火焰形状,不偏火、不扫窑皮、不发生煤粉沉落、燃烧稳定、温度分布均匀,按升温曲线要求,准确升温。 10、开机前必须确认各风机阀门位置在零位。 11、开始少量煤燃烧,逐渐加煤过程中,调节好风量,保持窑头负压50Pa观察火焰形状,不偏火、不烧耐火砖、不发生煤粉沉落、燃烧稳定、温度分布均匀,按升温曲线要求,准确升温。 12、接到本岗位开机指令后,开始开机。同时双方做好通话记录(包括时间、通话内容、双方姓名)。 三、开机: 1、当窑尾温度达到600℃时,开始启动系统设备,做投料准备工作。 2、通知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准备开机。 3、废气处理开机: (1)准备工作: a、确认窑尾排风机阀门已关闭。 b、确认现场已允许开机。 (2)开机: a、启动电动闸板阀-回转锁风下料器-上斜槽风机。

网络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版

第一条目的 为维护公司网络安全,保障信息安全,保证公司网络系统的畅通,有效防止病毒入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网络系统管理。 第三条职责 1、技术开发部负责公司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系统维护,制定相关制度并参加检查。 2、办公室、安质部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抽查网络内设备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及时予以纠正。 3、各部门负责落实网络安全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网络安全管理范围 网络安全管理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物理层、网络层、平台安全,物理层包括环境安全和设备安全、网络层安全包含网络边界安全、平台安全包括系统层安全和应用层安全。 第五条机房安全 1、公司网络机房是网络系统的核心。除技术部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2、技术部的管理人员不准在主机房内会客或带无关人员进入。 3、未经许可,不得动用机房内设施。 第六条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必须遵守相关工作制度和条例,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宜,每天上、下班前须检查设备电源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第七条为防止磁化记录的破坏,机房内不准使用磁化杯、收音机等产生磁场的物体。 第八条机房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九条机房温度要保持温度在20±5摄氏度,相对湿度在70%±5%。 第十条做好机房和设备的卫生清扫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除尘,保证机房和设备卫生、整洁。

第十一条机房设备必须符合防雷、防静电规定的措施,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处理,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电源须是接地的电源。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认真履行机房值班制度,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 第十三条机房电源不可以随意断开,对重要设备必须提供双套电源。并配备UPS电源供电。公司办公楼如长时间停电须通知技术部,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并指明电源恢复时间。 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网络系统的主设备是连续运行的,技术部每天必须安排专职值班人员。 第十五条负责监视、检查网络系统运行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如电源、空调等)的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技术部领导报告,遇有紧急情况,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第十六条负责填写系统运行(操作)日志,并将当日发生的重大事件填写在相关的记录本上。负责对必要的数据进行备份操作。 第十七条负责保持机房的卫生及对温度、湿度的调整,负责监视并制止违章操作及无关人员的操作。 第十八条不准带电拔插计算机及各种设备的信号连线。不准带电拔插计算机及各种设备。不准随意移动各种网络设备,确需移动的要经技术部领导同意。 第十九条在维护与检修计算机及设备时,打开机箱外壳前须先关闭电源并释放掉自身所带静电。 网络层安全 第二十条公司网络与信息系统中,在网络边界和对外出口处必须配置网络防火墙。 第二十一条未实施网络安全管理措施的计算机设备禁止与外网相连。 第二十二条任何接入网络区域中的网络安全设备,必须使用经过国家有关安全部门认证的网络安全产品。 第二十三条在计算机联入公司网络之后,禁止再以其他任何方式(如拨号上网、ISDN、ADSL等)与外网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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