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产证券化
中国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

【 文章摘要】 中 国金 融 界探 讨 资产 证 券 化 已经 有
1
、
二级 市场 的流动性较差
一
目前 国 内银 行 的 资 产证 券化 产 品 , 主 要在银行 间市场上发行和交易 。相对于一 资产 支持 证 券 ;信 贷 资 产 证 券 化 ;二 级 级 市 场 的加 速 扩 容 ,资 产 证 券化 产 品 的二 市 场 流 动 性 ;机 构投 资 者 级 市 场 交 易情 况 却不 容 乐 观 ,市 场 流 动性 低 ,已严重制约 了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交 信 贷 资产 证 券 化 易的流动性 问题 已成为 中国发展 资产证券
一
化 市 场最 核 心 的 问题 。
发行人已经注意到了流动性 问题的严 重性 ,并采 取 了为增 加流动 性 的具体 措 施 。但是 ,有分析认为 ,这些措施本身仅 仅是一 种信 用增级 或提 供质 押融 资 的手 段 ,并非真正意义上提高二级市场流动性 的措 施 。 2 投 资者范 围狭 窄 由于资产支撑证 券的复杂性 , 个人投 资者 没 有 能 力 对 自 己投 资 的证 券 进 行 深 入 细致 的分析 , 法进 行投资组 合以 自觉地 无 防范风 险。按照我 国资产支持证券收益固 定 的特点 ,机构投资者应该是主要的投资 主 体 。而 目前 我 国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的 投 资 主 体还主要集 中在商业银 行 ,保险公司作为 债券类产 品最大的需求者 ,目前 尚无法购 二 、中国信 贷证 券 化 的现状 买资产支持证券。没有足够的投资者进行 20 0 7年 ,在央行 的大力推动和支持 支持 ,市场 空间很小 。 下 ,第 二 批 信 贷 资 产 证 券 化 试 点 开 始 启 3 、投资者面临法律风险 动 ,引起 了业界的高度 关注 。9月,浦 发 就信贷资产证券化而言 ,信贷资产和 银行和工行 已先后推 出了 “ 浦发2 0 年第 不 良资产证券化的基础法律框架 已经初步 07 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和 “ 元一期 形成 ,基本解决了信贷资产和 不 良资产证 工 信 贷 资产 证 券 化 产 品” 本 次 浦 发 0 信 贷 券化 发行 和实 际运营 所要 涉及 的产权 登 。 7 资产支持证券 发行 总规模 为 4 . 3亿元 , 记 、会计结算 、信息披露 、税收管理等问 38 工 元一 期 信 贷 资 产 证 券 化产 品 发行 规 模 为 题 ,为信贷和不 良资产证 券化提供 了比较 4 . 1 元 。据 悉 , 除去 浦 发 和 工 行 ,农 完 备 的 制度 基 础 。 目前 存 在 的 问题 是 :已 02 亿
资产证券化三种模式归纳

信贷资产证券化
企业资产证券化
资产支持票据(ABN)
监管机构
央行、银监会
证监会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审核方式
备案制+注册制
备案制
注册制
发起机构
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
非金融企业、金融租赁公司
非金融企业
管理人
信托公司、银监会批准的其他机构
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
投资者
银行、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全国社保基金等
要素信贷资产证券化企业资产证券化资产支持票据abn监管机构央行银监会证监会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审核方式备案制注册制备案制注册制发起机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金融租赁公司非金融企业管理人信托公司银监会批准的其他机构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投资者银行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全国社保基金等合格投资者合计不超过200人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定向发行spv及法律关系以信托计划为spt的表外模式表现为信托关系以专项资管计划为spv的表外模式表现为委托关系表内模式基础资产银行信贷资产企业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消费贷款等债权类受益权类资产企业应收款融资租赁高速公路收费权等能产生可预测现金流的财产财产权利公共事业未来收益权政府回购应收款等增信措施内部或外部增信内部或外部增信外部增信评级要求双评级优先级必须评级单评级优先级必须评级公开发行是双评级非公开定向发行不要求评级交易场所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机构报价与转让系统证券公司柜台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登记托管机构中债登中证登上海清算所
我国资产证券化的三种主要模式
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主要模式包括央行和银监会主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证监会主管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以及交易商协会主管的资产支持票据。三种业务模式在监管机构、审核方式、发起人、管理人、投资者、基础资产、交易场所、法律关系等方面都有所不同。目前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都处于首位,企业资产证券化在2015年以来发展十分迅速。
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以下简称xx)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会计核算,真实、公允反映xx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银行会计制度(2009 修订)》(农发银发〔2009〕246 号)、《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管理暂行办法》(农发银发〔2013〕69 号)及xx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xx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信贷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
第三条基本核算规则。
(一)作为发起机构时的核算规则。
xx作为证券化发起机构时,应按照证券化信贷资产风险和报酬转移程度不同,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1.xx已将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通常指90%或者以上的情形)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应当终止确认该信贷资产,并将该信贷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让而收到的对价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2.xx保留了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时,不应当终止确认该信贷资产;转让该信贷资产收到的对价,应当确认为一项负债。
在随后的会计期间,xx应当继续确认该信贷资产的收益及其相关负债的费用。
3.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形,并放弃了对该信贷资产的控制权时,应终止确认该信贷资产;保留对该信贷资产的控制权时,在继续涉入的程度内确认资产和负债。
继续涉入该信贷资产的程度,是指该信贷资产价值变动使我行面临的风险水平。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表明xx放弃了对所转让信贷资产的控制:(1)xx与该信贷资产实现了破产隔离。
(2)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按照信托合同约定,能够单独将该信贷资产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该项出售加以限制。
(二)作为服务机构时的核算规则。
在证券发行后,xx按照协议作为贷款服务机构,接受受托机构委托管理证券化贷款时,应将已实施证券化且受托管理的信贷资产单独登记,单独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定期或不定期向受托机构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报告。
资产证券化

蒋玥 许婉扬 张雨露 张丹阳 吴珮绮
1.定义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原本不流通的金融资产转换成为可流 通资本市场证券的过程。形式:种类很多,其中抵押贷款
证券是证券化的最普遍形式。
从广义上来讲,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以信贷资产作为基础 资产的证券化,包括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消费信贷、 信用卡帐款、企业贷款等信贷资产的证券化;而开行所讲 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一个狭义的概念,即针对企业贷款
的资产集合进行风险结构的重组,并通过额外的现金流来 源对可预见的损失进行弥补,以降低可预见的信用风险, 提高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等级。
• 4.资产证券化的信用评级 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为投资 者提供证券选择的依据,因而构成资产证券化的又一重要 环节。评级由国际资本市场上广大投资者承认的独立私营
评级机构进行,评级考虑因素不包括由利率变动等因素导
当规模的机构投资者队伍。
• 7、向发起人支付资产购买价款
SPV从证券承销商那里获得发行现金收入,然后按事先约定的价 格向发起人支付购买基础资产的价款,此时要优先向其聘请的各专业 机构支付相关费用。
• 8、管理资产池
SPV要聘请专门的服务商来对资产池进行管理。一般地,发起人 会担任服务商,这种安排有很重要的实践意义。因为发起人已经比较 熟悉基础资产的情况,并与每个债务人建立了联系。而且,发起人一 般都有管理基础资产的专门技术和充足人力。当然,服务商也可以是 独立于发起人的第三方。这时,发起人必须把与基础资产相关的全部 文件移交给新服务商,以便新服务商掌握资产池的全部资料。
成若干相等的份额,并将每一细分的权利份额以信托受益凭证的形式
发售给投资者,每一份信托受益凭证都代表对支持资产的等额的收益 权。历史上最早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抵押参与证和现在主流的资 产支持证券品种之一的过手证券均属于信托受益凭证。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一般过程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最新-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之浅见 精品

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之浅见一、国内发展概况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起步较晚,截至目前,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12005年-2008年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阶段。
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推进资产证券化从理论走向实践。
同年12月15日,国家开发银行的2005年第一期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建设银行的建元2005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交易。
这标志着我国第一批政策规范下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在境内正式开展。
随后,以不良资产为基础资产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也开始试点。
但自2005年资产证券化试点以来,无论是一般信贷资产证券化还是不良资产证券化均发展缓慢。
2008年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国内信贷资产证券化受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被短暂叫停。
22012年-2013年信贷资产证券化重启阶段。
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财政部联合下发文件《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批准了信贷资产证券化重启。
根据2012年重启以来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情况统计2012年全国共发行5单产品,规模共计19262亿元;2013年全国共发行6单产品,规模共计157亿元。
2013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并首次将城商行纳入试点对象。
同年11月,银监会指定6家农村商业银行为全国首批农商行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工作。
32014年-2016年信贷资产常态化发展阶段。
自2014年起,资产证券化市场发行日渐常态化。
2014年全国共发行66单产品,规模共计281981亿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
2015年全国共发行388单产品,规模共计405633亿元,同比增长44。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首次试点始于2014年5月,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代表城商行首批试水信贷资产证券化,分别发行14京元第一期和14甬银第一期。
同年8月顺德农商银行发行14顺元第一期,代表农商行发行了第一单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填补了农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空白。
信贷资产证券化对我国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影响研究

信贷资产证券化对我国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影响研究信贷资产证券化对我国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影响研究摘要:信贷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对我国商业银行盈利能力有着重大影响。
本文通过梳理理论背景、实证研究和政策解读等方面,对信贷资产证券化对我国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研究。
研究结果表明,信贷资产证券化对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具有积极作用,并提出了一些建议,以完善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和提高商业银行盈利能力。
关键词:信贷资产证券化、商业银行、盈利能力、金融创新引言信贷资产证券化指的是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转化为可交易的证券产品的过程。
信贷资产证券化作为金融创新的一种方式,旨在通过将信贷资产分割、组合再包装等操作,以便于投资者参与交易以及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广泛应用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密切相关,对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一、理论背景1. 信贷资产证券化对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逻辑信贷资产证券化通过将银行的信贷资产转化为证券产品,可以实现信用风险与资金流动性之间的有效分离。
这使得商业银行可以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新的信贷投放,从而提高贷款收益。
此外,证券化还可以通过分散风险和降低拖欠率等方式,减少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
2. 国内外研究综述国内外学者对信贷资产证券化对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影响进行了广泛研究。
研究结果表明,信贷资产证券化对商业银行盈利能力有正向影响,但其影响程度存在差异。
国内研究主要集中在证券化产品创新、宏观经济环境和商业银行实践等方面,而国外研究则更多关注于信息不对称、政策法规和金融市场发展等因素。
二、实证研究1. 模型构建与数据来源本文选取了2010年至2019年间的我国商业银行数据,并运用面板数据回归模型,分析了信贷资产证券化对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影响。
2. 实证结果分析实证结果显示,信贷资产证券化对我国商业银行盈利能力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具体而言,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规模和盈利能力呈正相关关系,表明信贷资产证券化规模的增加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
信贷资产证券化流程

信贷资产证券化流程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银行不流通但具有稳定的未来现金收入流的存量信贷资产构造和转变成可销售和转让的金融证券的过程。
接下来请欣赏店铺给大家网络收集整理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流程。
信贷资产证券化流程2005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发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将信贷资产证券化明确定义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中国银监会于同年11月发布了《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国家税务总局等机构也出台了与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的法规。
银行的信贷资产是具有一定数额的价值并具有生息特性的货币资产,因此也具备了转化为证券化金融工具的可能性。
在银行的实际业务活动中,常常有存款期限短而贷款期限长或资产业务扩张需求快于负债业务提供的可能性等种种情况,这样就产生了银行的流动性安排和资产负债管理等新业务需求。
2015年1月,银监会近日已下发《关于中信银行等27家银行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的批复》,27家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获得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主体资格。
业内人士认为,该文件的下发标志着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制的实质性启动,即获得开办资格的机构不再走原有单笔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审批流程,只需在产品发行前进行备案登记即可。
虽然此次已有27家银行获得业务资格,但包括发行大户国开行在内的政策性银行和国有大行均缺席。
此次27家获得资格的银行中大部分已在去年发行过资产证券化产品,这27家银行全部为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是由主管上述两类银行的银监会银行二部主导批复的。
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外资行等机构的相关业务资格,将由对应的主管部门批复发布。
按照银监会此前发布的《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登记工作流程的通知》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证券化产品前需进行备案登记,已备案产品需在3个月内完成发行,3个月内未完成发行的须重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