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流域防洪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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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流域防洪规划

珠江流域防洪规划

珠江流域防洪规划第一章流域防洪形势1、1 流域概况珠江流域由西江、北江、东江与珠江三角洲诸河组成,跨越我国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湖南、江西6省(自治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越南东北部,总面积45、37万平方公里,我国境内面积44、21万平方公里。

流域北靠南岭,西部为云贵高原,中部与东部为丘陵盆地,东南为三角洲冲积平原,山地、丘陵面积占94、4%,平原面积仅占5、6%。

西江发源于云南省曲靖市乌蒙山余脉马雄山,北江发源于江西省信丰县大茅坑,东江发源于江西省寻乌县桠髻钵。

西江、北江在广东省三水思贤滘,东江在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分别汇入珠江三角洲,经虎门、蕉门、洪奇门、横门、磨刀门、鸡啼门、虎跳门与崖门八大口门入注南海。

2004年,珠江流域人口9935万人,耕地6652万亩,地区生产总值17736亿元,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3%,外贸出口总值约占全国的37%,在我国国民经济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1、2 水文特征- 1 -珠江流域地处我国南部低纬度地带,南临南海,西隔印度支那与孟加拉湾相望,受东南季风与西南季风影响,总体上属亚热带气候,具有冬无严寒、夏有酷暑、春夏多雨、秋冬干旱的气候特点,沿海地区夏、秋季节常受热带气旋侵袭。

流域水汽丰沛,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470毫米,多年平均径流量3360亿立方米。

降雨量年际变化较大,年内分配非常集中,汛期(4月~9月)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

流域的洪水由暴雨形成,多集中在4月~10月。

前汛期(4月~7月)暴雨多为锋面雨,形成的洪水峰高、量大、历时长,流域性洪水及洪水灾害一般发生在前汛期;后汛期(7月底~10月)暴雨多为台风雨,形成的洪水相对集中,来势迅猛,峰高而量相对较小。

西江为珠江的主流,思贤滘以上的流域面积为35、31万平方公里,占珠江流域总面积的77、8%。

西江防洪控制断面梧州水文站历年实测最大洪峰流量为53900立方米每秒(2005年6月),调查历史洪水最大洪峰流量为54500立方米每秒(1915年7月)。

国务院批准珠江河口综合治理规划

国务院批准珠江河口综合治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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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水流条件 , 降低 侧墙 高度 , 充分 利用窄缝 式消能 工 的水 流导 向作用和消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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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肖兴斌 .窄缝 式 消能工在 高坝消 能中的应 用与 发展综述 [ ] 1 J.
水 电 站设 计 ,0 4,0 3 :6—8 . 20 2 ( )7 1 [ ]南 晓 红 , 源 宏 , 宗 祥 , .窄 缝 式 消 能 在 重 力 拱 坝 坝 面 溢 流 2 聂 梁 等 中 的应 用 [ ] J .中 国农 村 水 利 水 电 ,0 4 ( :4—5. 2 0 ,6)5 6 [ ]沙 海 飞 , 辉 , 3 周 陈惠 玲 .坝 身泄 水 孔 窄 缝 消 能 工 三维 水 动 力 特 性
学 学报 (自然 科 学 版 )2 0 ,6( ) 29— 2 . ,0 8 3 2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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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防汛预案

珠江防汛预案

珠江防汛预案一、背景与意义珠江流域地处我国南部,涵盖广东、广西、福建等省份,是一个典型的南方流域性河流。

由于地理位置、气候特点和地形地貌的影响,珠江流域在汛期容易发生洪水、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防汛预案。

二、预案目标1. 确保珠江流域重要城市、水库、堤防、基础设施和供水安全。

2. 减少洪水、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

3. 提高珠江流域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

4. 保障流域内河道畅通,降低洪水灾害风险。

三、预案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珠江流域内的广东、广西、福建等省份,以及其他可能受珠江洪水、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

四、预案内容1. 预警预报(1)气象水文部门要加强对流域内降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报,及时向珠江防总和各级防汛部门提供预警信息。

(2)珠江防总要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及时发布预警预报,指导各级防汛部门做好应对工作。

2. 应急响应(1)珠江防总要根据预警预报,及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指导各级防汛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2)各级防汛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对重点地区、重点工程进行巡查防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3)水库、堤防、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根据防汛部门的要求,做好调度和应急准备,确保工程安全。

(4)重要城市、基础设施和供水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做好防洪水、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准备工作。

3. 抢险救援(1)各级防汛部门要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备足抢险救援物资,确保在发生灾害时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珠江防总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调运抢险救援物资,支援灾区。

(3)各级政府要组织转移受威胁区域民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 宣传培训(1)各级防汛部门要加强防汛抗旱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定期组织防汛抗旱培训,提高防汛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国务院关于珠江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珠江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珠江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7.04.27•【文号】国函[2007]40号•【施行日期】2007.04.27•【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国务院关于珠江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国函〔2007〕40号)江西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农业部、环保总局、林业局、气象局:水利部报送的《关于批复珠江流域防洪规划的请示》(水规计〔2007〕10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珠江流域防洪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力争到2025年,广州市具备防御西江、北江1915年型洪水(相当于200年一遇)的能力,南宁、深圳、柳州、梧州、桂林等重要城市和珠江三角洲重点保护区的防洪(潮)标准达到100~200年一遇,其他重要防洪保护区的防洪(潮)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一般防护区的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

二、《规划》的实施,要坚持“堤库结合、以泄为主、泄蓄兼施”的方针,进一步完善珠江流域防洪总体布局,建设西江和北江中下游、东江中下游、郁江中下游和柳江中下游防洪工程体系,辅以防汛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和防洪调度管理等非工程措施,构建较为完善的防洪减灾体系,全面提高珠江流域防御洪水灾害的综合能力。

三、加强防洪骨干工程建设,继续加强珠江中下游堤防建设和河口整治;抓紧做好前期工作,积极促进西江大藤峡水利枢纽建设;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不断完善重点城市防洪工程体系,拟订城市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与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相结合,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综合治理;加强山洪灾害防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健全山洪灾害防灾减灾体系。

四、认真做好规划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珠江流域主要水文站设计洪水、设计潮位及水位~流量关系

珠江流域主要水文站设计洪水、设计潮位及水位~流量关系

2.1 流域暴雨洪水特性2.1.1 暴雨特性珠江流域地处我国南部低纬度地带,多属亚热带季风区气候,水汽丰沛,暴雨频繁。

由于流域广阔,东部与西部、南部与北部以及上、下游之间的地面高程差异较大,地形、地貌变化复杂,气候及降雨、暴雨量级的差异和沿程变化极为明显。

1)暴雨时程分布流域暴雨主要由地面冷锋或静止锋、高空切变线、低涡和热带气旋等天气系统形成,强度大、次数多、历时长。

暴雨多出现在4月~10月(约占全年暴雨次数的58.0%),大暴雨或特大暴雨也多出现在此期间。

一次流域性的暴雨过程一般历时7天左右,而雨量主要集中在3天,3天雨量占7天雨量的80%~85%、暴雨中心地区可达90%。

2)暴雨空间分布暴雨空间分布差别明显,雨量通常由东向西递减,一般山地降水多,平原河谷降水少,降水高值区多分布在较大山脉的迎风坡。

一年中日雨量在50mm以上的天数,东江、北江中下游平均为9天~13天,桂北和桂南为4天~8天,滇、黔为2天~5天,滇东南为1天~2天。

3)暴雨强度暴雨强度的地区分布一般是沿海大、内陆小,东部大、西部小。

由于特定的自然环境和地形条件,流域暴雨的强度、历时皆居于全国各大流域的前列。

绝大部分地区的24小时暴雨极值都在200mm以上,暴雨高值区最大24小时雨量可达600mm以上,最大3天降雨量可超过1000mm。

如柳江“96.7”大暴雨,其中心最大24小时降雨量达779mm(再老站),最大3天降雨量达1336mm。

2.1.2 洪水特性流域洪水由暴雨形成,按其影响范围的不同,可分为流域性洪水和地区性洪水。

流域性洪水主要由大面积、连续的暴雨形成,洪水量级及影响区域较大,如珠江流域的1915年洪水和1994年洪水等。

地区性洪水由局部性暴雨形成,暴雨持续时间短,笼罩面积较小,相应洪水具有峰高、历时短的特点,破坏性较大,但影响范围相对较小,如1988年8月的柳江洪水、1982年5月的北江洪水等。

流域洪水的出现时间与暴雨一致,多集中在4月~10月,根据形成暴雨洪水的天气系统的差异,可将洪水期分为前汛期(4月~7月)和后汛期(7月底~10月)。

关于加强珠江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珠江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珠江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水利部二○○二年九月三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的若干意见》(中发〔1998〕15号),加快珠江流域防洪建设,提高防洪减灾能力,我部对珠江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征求了有关专家和流域内各省、自治区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提出《关于加强珠江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

一、关于珠江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一)加强珠江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必要性。

珠江是我国洪灾多发性河流,洪水具有峰高、量大、历时长的特点,洪灾主要集中在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西、北江中下游和珠江三角洲地区。

1915年珠江曾发生特大洪水,洪灾损失惨重。

20世纪90年代以来,珠江接连发生多次大洪水,尤其是1994年的流域性大洪水和1998年的西江大洪水,洪峰流量的重现期分别超过50年一遇和100年一遇,洪涝灾害严重。

1998年以来,珠江流域的堤防建设力度加大,使整体防洪能力有所提高,但流域防洪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存在堤防标准低,病险水库多,入海水道淤积,中小河流山洪灾害频发,非工程防洪措施落后,防汛抢险设施不足等问题。

随着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加强珠江流域防洪建设十分紧迫。

(二)珠江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目标。

珠江流域近期(2001—2010年)防洪建设的目标是:广州市的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其中北江大堤与飞来峡水库联合运用可防御北江300年一遇洪水,城区防洪(潮)堤可防御200年一遇的内洪和潮水;珠江三角洲重点防护区和南宁、柳州、梧州等重点防洪城市的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其他重要地区的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一般防护区的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

(三)珠江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要求。

珠江流域近期防洪建设要继续贯彻1993年国务院批准的《珠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提出的“堤库结合、以泄为主、泄蓄兼施”的方针,采取“上蓄、中防、下泄”的工程措施,加快建设和完善西北江中下游、东江中下游、郁江中下游和柳江中下游防洪工程体系。

珠江防汛预案方案

珠江防汛预案方案

珠江防汛预案方案一、背景分析珠江流域地处中国南部,是一个典型的山溪性河流流域,具有多山、多雨、多洪水的特点。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珠江流域的防汛形势日益严峻。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一套科学、完整、可行的珠江防汛预案至关重要。

二、预案目标1. 预防洪水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 降低洪水对农业、工业、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3. 提高珠江流域防洪减灾能力,实现防洪目标。

三、预案原则1.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 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4. 社会参与,共同抗灾。

四、预案内容1. 组织指挥体系建立珠江防汛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珠江防汛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预警预报组、抢险救援组、转移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六个小组,分别负责各项工作。

2. 预警预报(1)建立洪水预警预报系统,实现实时监测、预警和预报。

(2)制定洪水预警标准,根据洪水严重程度,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3)当预测洪水达到预警标准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相关部门和公众采取防范措施。

3. 抢险救援(1)组建专业化抢险救援队伍,提高抢险救援能力。

(2)储备抢险救援物资,确保随时调用。

(3)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明确抢险救援任务、路线、方法和责任。

(4)发生洪水灾害时,立即启动抢险救援预案,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4. 转移安置(1)制定转移安置方案,明确转移安置对象、路线、方法和责任。

(2)加强转移安置点建设,确保转移安置群众生活无忧。

(3)发生洪水灾害时,立即启动转移安置预案,组织开展转移安置工作。

5. 社会参与(1)加强防汛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汛意识。

(2)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参与防汛工作。

(3)建立防汛志愿者队伍,参与抢险救援和转移安置等工作。

五、组织实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责任。

2. 落实资金保障,确保防汛工作顺利开展。

珠江流域综合规划

珠江流域综合规划

珠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简要稿)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二〇一三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流域概况 (1)1.1 自然概况 (1)1.2经济社会概况 (3)第二章流域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4)2.1 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 (4)2.2 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态势 (6)2.3 流域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7)第三章总体规划 (9)3.1 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9)3.2 规划范围与任务 (9)3.3 规划目标 (10)3.4 规划控制指标 (10)3.5 规划总体布局 (11)第四章防洪减灾规划 (14)第五章水资源供给与保障规划 (19)5.1 水资源评价 (19)5.2 水资源配置 (19)5.3 供水规划 (21)5.4 灌溉规划 (23)第六章水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规划 (24)6.1 地表水资源保护规划 (24)6.2 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 (25)6.3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26)6.4 水土保持规划 (28)第七章水力发电与航运规划 (29)7.1 水力发电规划 (29)7.2 航运规划 (32)第八章流域综合管理规划 (34)8.1 流域管理体制与机制 (34)8.2 流域水行政事务管理 (34)8.3 管理能力建设 (37)第九章环境影响评价 (39)9.1 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环境保护目标 (39)9.2 规划方案分析 (39)9.3 规划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40)9.4 环境保护措施 (42)9.5 评价结论与建议 (43)第十章规划实施 (45)10.1 近期实施安排 (45)10.2 保障措施 (48)10.3 规划效益分析 (48)10.4 今后工作意见 (48)第一章流域概况1.1 自然概况珠江是我国七大江河之一,由西江、北江、东江及珠江三角洲诸河组成,西江、北江、东江汇入珠江三角洲后,经虎门、蕉门、洪奇门、横门、磨刀门、鸡啼门、虎跳门和崖门八大口门入注南海,形成“三江汇流,八口出海”的水系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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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流域防洪规划第一章流域防洪形势1.1 流域概况珠江流域由西江、北江、东江和珠江三角洲诸河组成,跨越我国云南、、广西、、、江西6省(自治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越南东北部,总面积45.37万平方公里,我国境内面积44.21万平方公里。

流域北靠南岭,西部为云贵高原,中部和东部为丘陵盆地,东南为三角洲冲积平原,山地、丘陵面积占94.4%,平原面积仅占5.6%。

西江发源于云南省曲靖市乌蒙山余脉马雄山,北江发源于江西省信丰县大茅坑,东江发源于江西省寻乌县桠髻钵。

西江、北江在广东省三水思贤滘,东江在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分别汇入珠江三角洲,经虎门、蕉门、洪奇门、横门、磨刀门、鸡啼门、虎跳门和崖门八大口门入注南海。

2004年,珠江流域人口9935万人,耕地6652万亩,地区生产总值17736亿元,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3%,外贸出口总值约占全国的37%,在我国国民经济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1.2 水文特征珠江流域地处我国南部低纬度地带,南临南海,西隔印度支那与孟加拉湾相望,受东南季风和西南季风影响,总体上属亚热带气候,具有冬无严寒、夏有酷暑、春夏多雨、秋冬干旱的气候特点,沿海地区夏、秋季节常受热带气旋侵袭。

流域水汽丰沛,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470毫米,多年平均径流量3360亿立方米。

降雨量年际变化较大,年内分配非常集中,汛期(4月~9月)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

流域的洪水由暴雨形成,多集中在4月~10月。

前汛期(4月~7月)暴雨多为锋面雨,形成的洪水峰高、量大、历时长,流域性洪水及洪水灾害一般发生在前汛期;后汛期(7月底~10月)暴雨多为台风雨,形成的洪水相对集中,来势迅猛,峰高而量相对较小。

西江为珠江的主流,思贤滘以上的流域面积为35.31万平方公里,占珠江流域总面积的77.8%。

西江防洪控制断面梧州水文站历年实测最大洪峰流量为53900立方米每秒(2005年6月),调查历史洪水最大洪峰流量为54500立方米每秒(1915年7月)。

北江是珠江流域的第二大水系,思贤滘以上的流域面积为4.67万平方公里,占珠江流域总面积的10.3%。

北江防洪控制断面石角水文站历年实测最大洪峰流量为16700立方米每秒(1994年6月)。

东江是珠江流域的第三大水系,东莞石龙以上的流域面积为2.70万平方公里,占珠江流域总面积的6.0%,东江防洪控制断面博罗水文站历年实测最大洪峰流量为12800立方米每秒(1959年6月)。

本次防洪规划所采用的珠江流域各主要水文站的洪水资料系列已延长至1997年(部分站点延长至1998年),设计洪水计算以实测资料为主。

其中,西江干流大湟江口(加甘王水道)站、梧州站、高要站,北江石角站,西北江三角洲三水站、马口站及思贤滘断面的设计洪水,考虑了上游部分堤防遇中小洪水不溃决时,行、滞洪面积减少而引起的洪峰流量加大的情况(称“洪水部分归槽”),采用部分归槽设计洪水成果。

1.3 洪涝灾害洪水灾害是珠江流域发生频率最高、危害最大的自然灾害,尤以中下游和三角洲地区为甚。

1915年7月,西、北江同时发生200年一遇洪水,两江下游及三角洲地区的堤围几乎全部溃决,广州市受淹7天,珠江三角洲受灾耕地648万亩,灾民378万人,死伤10余万人。

据统计,1915年至1949年的35年间,流域内发生较大洪水灾害22次,给珠江三角洲地区带来十分惨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新中国成立后,东江、西江、北江和柳江多次发生大洪水,经过全力抗洪,确保了重点地区防洪安全,但也造成了较大灾害损失。

其中,1994年西、北江大水,、广西受灾人口近1800万,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80多亿元;1998年6月发生的西江大水,、广西的受灾人口也超过1500万人、成灾耕地超过810万亩;2005年西江发生大洪水,梧州部分城区被淹,流域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36亿元。

台风暴潮也往往造成巨大的物资损失和人员伤亡,1993年“9316”号台风造成广东省11市37县(市)受灾,受灾农田306万亩,受灾人口569万人,死亡25人。

1.4 防洪形势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珠江流域的防洪工作。

经过50多年的不懈努力,流域内已建成388座大、中型水库,江、海堤防1.2万多公里,初步形成了以堤防工程为基础、堤库结合的防洪工程体系。

目前,西江下游及北江中下游一般保护区的防洪标准多在10年~20年一遇,东江下游及三角洲一般保护区的防洪标准在50年一遇左右,西、北江三角洲一般保护区的防洪(潮)标准在20年一遇左右。

重点防洪城市和重点保护对象中,保护广州的北江大堤的堤防标准约为50年一遇,与飞来峡水利枢纽、潖江滞洪区、芦苞涌和西南涌分洪水道联合运用,可使其防御北江洪水的标准达到200年一遇;西北江三角洲五大联围的防洪(潮)标准约为20年~50年一遇;、惠州等重要城市约能防御100年一遇洪水,、柳州及梧州(河西区)等重点防洪城市的防洪能力约为50年一遇。

珠江流域暴雨频繁,洪水峰高、量大、历时长,防洪减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当前流域防洪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防洪工程体系不完善,西江缺乏控制性防洪枢纽,不能有效调控流域洪水,珠江中下游及三角洲地区防洪压力极大;江、海堤防工程标准低、隐患多,加之洪水归槽的影响,实际防洪能力达不到设计标准;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滞后,防洪标准普遍偏低,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病险水库多、除险任务重;珠江三角洲河网与河口区河障较多,占用分洪道的现象比较普遍,洪水排泄不畅;上中游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山洪灾害频繁,不仅对当地居民的生存条件和生态环境造成直接危害,而且影响到中下游地区的防洪、发电、航运及水资源综合利用;人类活动影响加重了部分地区的防洪压力,郁江、浔江及西江干流沿江筑堤引起的洪水归槽现象明显,同等暴雨条件下的洪水量级较过去增加;防洪管理的基础工作薄弱,流域洪水预报预警系统及防洪决策支持系统尚未形成,防洪社会化管理水平较低,防洪非工程措施亟待加强。

随着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珠江流域防洪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流域防洪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第二章流域防洪总体规划2.1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理念,进一步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的总体布局方案,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洪的要求;正确处理改造自然与适应自然的关系、防洪减灾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的关系、防洪建设与洪水管理的关系,规范水事行为;统筹珠江流域未来防洪建设安排,为防洪建设和洪水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在重视防洪减灾工程措施的同时,加强非工程措施,通过建立防洪减灾保障体系,提高抗御洪水灾害的能力,保障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

2.2 基本原则珠江流域防洪规划坚持和体现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

按照“堤库结合,以泄为主,泄蓄兼施”的防洪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既有效控制洪水,又给洪水以出路,协调好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二是防洪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根据流域中下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以国家《防洪标准》为基本依据,统筹安排流域防洪建设,使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与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的总体布局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是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

突出流域防洪体系的整体作用,统筹考虑西江、郁江、柳江防洪水库的防洪与发电、航运、灌溉、供水、渔业等综合利用的关系,重点保护对象与一般保护对象之间的关系,流域防洪与交通航运、国土资源、城市发展、环境保护等的关系。

四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根据不同地区的防洪情势,制定相应的防洪措施和防洪标准,重点加强城市及流域下游三角洲防洪建设,兼顾西部及其他贫困落后地区的防洪安全。

五是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建立和完善洪水预警预报系统和防洪减灾保障机制,加强防洪风险管理,促进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的转变。

2.3 防洪区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规定,在分析珠江洪水淹没情况及洪水风险的基础上,根据流域特点和洪水特征,划定珠江流域防洪区总面积约为1.91万平方公里,约占流域总面积的4.2%,内有人口3035万人,耕地1468万亩,地区生产总值10073亿元,分别占流域总人口、耕地面积及国内生产总值的30.5%、21.5%、56.8%。

2.3.1 防洪保护区珠江流域的南盘江中上游、郁江中下游、柳江下游及红柳黔三江汇合地带、浔江、西江、珠江下游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滨海区7大重点防洪(潮)保护区总面积约1.41万平方公里,区内有人口2667万人,耕地1168万亩,地区生产总值9715亿元,分别占珠江流域受洪(潮)水威胁地区人口、耕地及生产总值的84.7%、75.2%和94.9%。

2.3.2 洪泛区珠江流域人多地少的矛盾历来比较突出,江河两岸漫滩几乎全被开发利用,并为堤防工程所保护,演变为防洪保护区。

因此,珠江流域的洪泛区占流域防洪区的比重甚小,且分散。

据初步统计,流域洪泛滥区面积约2200平方公里,区内人口约32万人。

2.3.3 蓄滞洪区规划划定北江左岸支流潖江与北江干流交汇口附近的低洼地区为蓄滞洪区,面积79.8平方公里,区内人口约5.86万人,耕地6.71万亩。

2.3.4 规划保留区初步列出规划堤防工程、防洪排涝闸、河道与河口整治工程以及防洪水库工程的用地范围,待按程序批准后,划定为规划保留区。

包括:规划江、海堤防工程建设(包括所属防洪、排涝闸,新建和除险加固达标)和管理用地约226km2,珠江河口区规划治导线至现有岸线之间的区域约407km2,规划流域控制性防洪水库工程建设用地约828km2。

2.4 防洪目标本次防洪规划以2015年为近期水平年,以2025年为远期水平年。

防洪总体目标是在规划期内,建立起符合流域实际情况、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求的防洪体系,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在发生常遇洪水和较大洪水时,能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在遭遇大洪水或特大洪水时,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不致发生大的动荡,生态环境不会遭到严重破坏,可持续发展进程不会受到重大干扰。

近期,将以防御西江、东江100年一遇、北江100年~300年一遇的洪水为目标,确保中下游和三角洲重点防洪对象的安全。

同时,逐步完善防洪非工程措施,尽量减少一般防洪保护区遭遇中小洪水、重点保护区遭遇超标准洪水可能造成的洪灾损失。

10年后,使广州市达到防御西江100年一遇、北江300年一遇洪水的标准,中心城区防洪、潮堤可防御200年一遇的内洪和潮水;南宁市达到100年一遇、梧州市河西区、柳州及其他地级城市达到50年一遇、县级城市达到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珠江三角洲重点保护区达到50年~100年一遇、其他重要保护区达到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使珠江河口区重点海堤达到50年~100年一遇、一般海堤达到10年~20年一遇的防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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