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职称评定指南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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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专业技术资格初定指南

?发布时间:2009/10/27 22:42:49

?资料来源:职称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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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专业技术资格初定指南

一、申报条件

各级各类学校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定年限、考核合格的人员。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可直接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就读硕士研究生前已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已有两年以上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可定为"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5)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确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以上条件满足后还须符合《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和考核办法》要求,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每天折6学时),其中每公共科目不少于4天或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8天或48学时。详见:《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和考核办法》、《关于印发《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二、材料要求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网上下载,规格A4,除见习

期工作小结可打印外其他一律用钢笔书写,“所在部门考核鉴定意见”栏要对

申报人做较全面的鉴定,不能简单用“同意”二字;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办理证书用);

4、《公共科目合格证》和《继续教育证书》

5、教师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律师需提供律师资格证原件、

复印件。。。

三、报送程序

单位或申报人员可根据申报专业报送到各专业受理点或单位所在地(辖市、区)人社局职称部门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

硕士和博士毕业生可直接报送市职称办(市政府1号楼B座814室,电话:8)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程系列)指南

?发布时间:2009/12/4 10:51:31

?资料来源:职称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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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程系列)指南

一、申报条件

1、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②中专毕业或取得市职称部门认可的本专业大专专业证书,受聘技术员4年以

上;

③参加市职称部门认可的专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④大专毕业工作满3年,从事专业与毕业专业不一致的,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

师。

破格申报技术员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动手能力强,能解决实际问题,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5年,做出了一定贡献,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县(局)级以上批准的先进工作者或其他与本专业相关奖项获得者;

②经县(局)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群众公认的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成

绩突出。

破格申报助理工程师条件:

不具备上述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学历、资格,但确有真才实学,任技术员期间,在技术工作上做出了一定贡献,有一定工作业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

破格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

①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受聘技术员5年以上;

②县(局)级科技进步奖(或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

三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破格

2、工程师申报条件:

①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后,从事本专

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②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非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③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

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社会化评审专业条件)

④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社会化评审专业条件)

⑤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层次专业证书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并参加市职称职能部门组

织的专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社会化评审专业条件)

破格申报工程师条件

①中专毕业前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以上。

②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②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③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④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⑤省(部)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材料种类

1、申报材料

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二份,不需要装订,可网上下载)

②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事业单位需要)

③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需要,提供复印件)

④单位提供的有关个人职业道德的评价意见;

⑤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受理机构审核后退回本人)

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受理机构审核后退回本人)

2、评审材料

①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必备)

②专业技术经历(能力)的材料

③本人业绩、成果的材料

④论文、论著(发表的要提供原件、复印件;未发表的提供打印件)

⑤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原件)

⑥《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原件)(不需要装订)

⑦《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不需要装订)

3、破格申报材料(破格申报者提供)

4、破格评审材料(破格申报者提供)

5、照片1张(大一寸)

三、材料填写和撰写要求

1、评审表

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二份,不需装订,可网上下载);

②《评审表》除工作总结可打印剪贴外,其它内容必须本人用钢笔或签字

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③《评审表》中的单位核实情况栏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核实后签名,并

加盖单位公章,不能遗漏。

④《评审表》中的工作总结围绕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技术能力、工

作成绩及履行职责情况,不能过于简单。

⑤《评审表》内填写的内容应注意与其它申报材料相一致,如: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应与证明材料或证书相对应、考核等级应与年度考核表一致;工作经

历与业绩、论文也有一定的关联性。

⑥《评审表》中的个人声明栏,由申报者本人填写、签名。如果本人填写

的内容及所提供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参评材料有不实之处,声明人应承担

相关责任。同时根据省、市职称办文件规定,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职称。

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撰写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要求全面、客观地反映申报人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

格以来的工作情况、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今后努力方向,可电脑

打印。

一般可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继续教育(培训、

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术水平;三是重点写从事过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内容、取得的业绩及获奖情况;四是著作、论文(含技术报告、科研报告)情况;五

是申报理由。破格申报人员还应对照(破格)申报条件和(破格)评审条件,

写明(破格)申报的理由。

3、专业技术经历(能力)

①申报中级或高级工程师经历(能力)要求:

可对照评审条件第七条逐条列出,主要反映本人在任现职期间从事本专业

技术工作的情况,如专业技术项目、课题的完成情况,要有相关立项、合同、

验收、鉴定等,材料要具备完整性,如设计人员要提供产品或项目设计图纸。

所列专业技术工作项目、课题名称要与《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

工作业绩登记”表的内容相对应。

②申报助理工程师经历(能力)要求:

参加本专业的理论和业务研究工作,参加并完成本专业的研究、设计任务;能帮助解决工作中一般的技术问题。

③申报技术员经历(能力)要求:

协助完成本专业一般性的研究、设计任务,能帮助记载和整理有关专业资料。

4、业绩成果

对照评审条件第八条逐条列出,主要反映本人在任现职期间取得的专业技

术成果证明材料、鉴定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如属单位集体奖励证书,应

由单位出具证明,说明申报者在该项奖项中所发挥的作用。业绩材料要与《评

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表中的内容相一致。

5、论文、著作

①申报高级工程师:

提供任工程师期间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

②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

价值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③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有较高水平的重

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3篇;

②申报工程师:

提供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的本专业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技术报告、专业总结,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或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

值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②为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技术报告、有一定水平的

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或专业总结2篇以上。

③申报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须提供一篇以上与本人工作经历相关的,能反映申报者的业绩、能力、水

平的工作报告或专业总结,并请直接装订在第二分册内。

正式出版的著作或正式发表的论文,须提供著作(刊物)的封面、封底、

目录及正文原件、复印件。未发表的,须提供正文打印件,每篇均要附单位出

具的证明材料。

四、整理装订要求

1、下载《申报材料目录》,《评审表》单独存放,不用编页,无需装订,

其他材料按目录列出的顺序要求排放,编写页码,申报初、中级职称的可将申

报材料装订成一册,申报高级职称的如材料较多,可将论文、著作部分单独装

订成一册(正式出版的著作或正式发表的论文只需要装订复印件)。

2、对于提供的所有复印件,由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核对原件,签署“核对

无误”的字样,验证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材料按要求准备好后,填写《申报材料目录》,将《评审表》与其

他装订的材料一起装入材料盒内。

4、申报者请在评审材料袋封面的相应栏目中留下手机号码或直接联系电话,以便及时联系。

5、为便于及时办理职称证书,报送材料时一并交纳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

一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单位、申报职称名称)。

6、所有申报材料,由申报人一次性按规定整理、提交,申报材料不全或整

理不符规范的,各代理机构不得受理。

说明:1、本指南主要针对工程系列,其他系列可做参考。

2、由省系列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对象,应按省系列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和装订材料。

职称评审办理程序

1、市职称办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向社会公布当年职称申报的时间、地点、材料要求。

2、单位人事部门或申报人员,到所在辖市(区)人事局或直接到市职称办(市政府1号楼B座813室)购买职称申报材料(资料盒、职称申报表)。

3、申报人员根据要求组织材料:提供职称计算机和外语考试合格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专业技术

资格申报表,撰写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论文或研究报告,提供工作业绩证明材

料等。

4、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申报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同时在申报表相关栏目内盖章;辖市(区)人事局及各

业务受理点审核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同时在申报表相关栏目内盖章。

5、各辖市(区)人事局、单位人事部门或申报人员,根据申报材料的时间要求,及时将已经初审的申报材料送至职称办,并缴纳相应的评审费用(各业

务受理点及各主管局负责的系列除外)。

6、市职称办审核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并做好申报人员的信息录入工作;

7、市职称办根据各系列的申报情况组织相关系列高、中级专业资格的评审工作;

8、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结束后进行结果汇总,并在网上公示;

9、公示结束后发文公布;

10、打印、下发资格证书;

11、按原渠道清退评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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