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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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前海管理局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文件汇编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目录

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 (1)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 (4)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批复的通知 (7)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正文 (9)

前言.. (10)

一、总体思路 (11)

(一)重要意义 (11)

(二)合作基础 (13)

(三)战略定位 (14)

(四)发展目标 (16)

(五)产业布局 (16)

二、加快金融业发展 (17)

(一)推动以跨境人民币业务为重点的金融领域创新合作 (17)

(二)稳步推进深港资本市场合作 (18)

(三)大力推进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 (19)

三、发展现代物流业 (19)

(一)打造区域生产组织中枢和国际供应链管理中心 (20)

(二)积极发展港口航运配套服务 (20)

四、发展信息服务业 (21)

(一)高水平发展信息传输服务业 (21)

(二)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1)

(三)全力打造南方物流信息交换中枢和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22)

(四)大力发展信息内容服务业 (22)

五、发展科技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 (23)

(一)优先发展科技创新服务 (23)

(二)大力发展创意设计服务 (24)

(三)大力发展专业服务 (24)

六、推进区域合作 (24)

七、保障措施 (25)

(一)加强基础设施保障 (25)

(二)开发管理 (27)

(三)政策措施 (28)

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

国函[2010]8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

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请示》(发改地区[2010]18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一国两制”框架下,进一步深化粤港紧密合作,以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我国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为全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充分发挥香港国际经济中心的优势和作用,利用前海粤港合作平台,推进与香港的紧密合作和融合发展,逐步把前海建设成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在全面推进香港与内地服务业合作中发挥先导作用。要加强统筹规划,集中优势资源,发展总部经济,

促进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增强资源配置和集约利用能力,把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成为全国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基地和具有强大辐射能力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引领带动我国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升级。要进一步发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的作用,以前海现代服务业的开放发展为契机,积极探索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全国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提供新经验。

三、广东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本规划确定的发展定位和产业发展重点,积极创造条件,抓紧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前海现代服务业对珠三角产业升级的引领带动作用。深圳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的精神,抓紧组织落实《规划》实施工作。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统一规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分步实施。要进一步健全民主法制,充分利用全国人大授予的经济特区立法权,为前海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超出授权范围的立法要按规定报批。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前海开发建设的支持和指导,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广东省、深圳市等有关方面参

加的协调机制,帮助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相关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促进前海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督促检查和评估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发挥深港比较优势,在前海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新时期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各有关方面要充分认识前海开发的重要意义,以规划实施为契机,开拓创新,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共同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不断探索科学发展的新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

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改地区[2010]24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根据《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86号)精神,现将《规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海位于深圳西部、珠江口东岸,毗邻港澳,区域优势独特,发展潜力巨大。广东省、深圳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领会国务院对《规划》的批复精神,抓住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年的契机,把规划实施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探索科学发展的新模式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粤港紧密合作,共同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逐步把前海建设成为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和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最终实现把前海打造成为粤港现代服务业

创新合作示范区的战略目标。

二、请广东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本规划确定的发展定位和产业重点,协调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要落实好前海管理机构享有相当于计划单列市管理权限的政策,积极创造条件,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推动建立促进前海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的体制机制。

三、深圳市是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的主体,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各项工作。一是要创新前海开发建设管理模式,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在财税管理、土地管理、规划管理、用人机制等方面探索建立集中管理灵活高效的体制机制,发挥行政管理与市场化运作的结合优势,又好又快地推进前海开发建设。二是加快推进前海保税港区、深港西部快速轨道、穗莞深城际轨道以及前海口岸综合功能区等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三是要充分利用全国人大授予的经济特区立法权,为前海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优良的法律环境,超出授权范围的立法要按规定报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设置相应的法治机构,引进民间商事调解机构,加强深港司法合作。

四、请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前海开发建设的支持和指导。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我委将牵头组建由国务院有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广东省、深圳市等各方参加的协调机制,帮助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相关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促进前海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督促检查和实施评估工作;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问题向国务院报告。

发挥深港比较优势,在前海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新时期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是中央决心把经济特区办的更好一如既往支持经济特区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发挥作用的具体体现。各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前海开发的重要战略意义,以规划实施为契机,开拓创新,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共同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不断探索科学发展的新模式。

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批复的通知

粤府函[2010]234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现将《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86号)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的重要历史节点,由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指导和推动我省特别是深圳经济特区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重要文件,是促进深圳经济特区新时期加快改革开放的又一重大举措。《规划》的制订和实施,对创新粤港合作方式、深化粤港更紧密合作,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深圳市政府要切实负起《规划》实施主体的责任,加强领导,创新思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按照《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统筹推进《规划》的全面实施。省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指导和配合深圳市做好《规

划》的实施工作,协助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省港澳办要统筹协调《规划》实施情况,有关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省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2010.10

前言

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毗邻香港的区位优势,勇当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在我国体制创新和制造业引进开放中发挥了历史性的先导作用。当前是我国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时期,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开放与合作,是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战略选择,也是深圳经济特区在新时期的新使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要求深圳先行先试,以前海为载体,推进粤港澳现代服务业紧密合作。为此,特制定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前海位于深圳西部、珠江口东岸,毗邻港澳,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规划期至2020年。本规划是指导前海深港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行动纲领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依据。

一、总体思路

充分发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作用,利用粤港两地比较优势,进一步深化粤港紧密合作,在前海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以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我国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建立更加开放经济体系作出有益的探索,为全国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一)重要意义。

——有利于实现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的新要求,培育参与全球竞争新优势。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我国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内在要求。利用香港服务业发达的优势,着力加强与港澳合作,在前海高起点高水平发展现代服务业,在重点领域率先取得突破,有利于提高服务业国际化水平、增强国际竞争优势和国际资源配置能力,为我国制造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更好的服务支撑。

——有利于以现代服务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探索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新模式。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途经。前海以现代服务业的跨越式发展,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区域服务能力的生产性服务企业,打造功能突出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地,不仅有利于促进珠三角世界级制造业基地转型升级,形成现

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同时有利于为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探索新模式。

——有利于提升区域合作水平,打造粤港澳合作新载体。粤港澳地区是我国的重要国际门户,推进粤港澳紧密合作是提升我国区域合作水平的重要内容。前海位于粤港澳地区的核心节点,通过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打造粤港澳合作新载体,有利于加快粤港澳经济融合,全面提升粤港澳整体竞争力,为全国区域经济的开放合作与协调发展闯出新路。

——有利于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探索深化与香港合作的新途径。现代服务业在香港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不断扩大市场腹地,是香港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在前海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CEPA)深化实施,加快实现香港服务业与内地市场对接,拓展香港服务业的发展空间,有利于发挥两个市场、两种机制的优势,增强香港经济活力和抗风险能力,巩固提升香港国际经济中心城市地位,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实现两地的共同繁荣发展。

——有利于继续发挥深圳经济特区先行先试作用,积累科学发展新经验。继续发挥改革开放引领作用是经济特

区在新时期的新使命。以前海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为契机,利用香港国际化优势,借鉴国际上的适用先进经验,形成深圳新的政策优势和体制机制优势,以政策体制创新促进深圳发展模式的创新,为实现科学发展积累新经验。

(二)合作基础。

——区位环境。前海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基础条件,位于珠三角区域发展主轴与沿海功能拓展带的十字交汇处,紧临深港两个机场、深圳——中山跨江通道、深圳西部港区和深圳北站,广深沿江高速公路贯通其中,具备良好的海陆空交通条件和突出的综合交通优势,在粤港澳区域内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政策环境。《规划纲要》和《总体方案》明确要求深圳加强与香港更紧密合作,加快推进前海的规划建设和体制创新。《粤港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确定前海作为粤港重点合作区。深港两地已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环境保护、要素流动等方面相继签署了一系列合作文件,初步形成了前海深港合作的政策框架。

——产业环境。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是全球服务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服务业占GDP比重92.3%,服务贸易出口总值位列全球城市前10名。深圳服务业发展

迅猛,服务业的基础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53.2%,已具备了和香港在较高水平上合作发展的能力。深港两地的服务业发展优势和珠三角世界级制造业基地的巨大需求,为深港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法律环境。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深圳根据授权在金融、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率先进行了立法探索,积累了立法经验。前海可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进行先行先试和制度创新,营造适合服务业开放发展的法律环境。

——创新环境。深圳探索建立了有利于改革创新的体制机制,形成了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培养聚集了一批勇于创新、善于创新的人才,是我国产业创新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为前海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战略定位。

前海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指导思想和战略定位: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体制创新、科学高效,高端引领、集约发展,统筹规划、辐射示范的原则,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深化与香

港合作,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促进珠三角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粤港澳合作水平,努力打造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

——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积极探索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营造符合国际惯例的产业发展环境,为全国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探索新路径,为建立开放型经济体系创造新经验。

——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集中优势资源,汇聚高端要素,发展总部经济,促进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增强资源配置和集约利用能力,建成全国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基地和具有强大辐射能力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引领带动我国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升级。

——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积极落实CEPA有关安排,先行先试,不断探索香港服务业与内地合作的新模式,不断拓展合作领域,联手开拓国际市场,在全面推进香港与内地服务业合作中发挥先导作用。

——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深港联手打造现代服务业高地,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服务功能,增强辐射能力,引领带动珠三角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构建

现代产业体系。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成基础设施完备、国际一流的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具备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体制机制和法律环境,形成结构合理、国际化程度高、辐射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聚集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在全球现代服务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成为世界服务贸易重要基地。

(五)产业布局。

根据前海的基础条件和产业发展要求,积极发挥前海口岸联通深港的优势,沿前海湾形成特色鲜明、有机关联的“三片一带”布局。

——商务中心片区。商务中心片区位于双界河以南、海滨大道以北,借鉴世界先进城市中心区建设和国际化管理的经验,重点发展金融、信息、贸易、会计等现代服务业,吸引企业总部集聚发展,打造集中展示深港都会区形象的核心区。

——保税港片区。保税港片区位于铲湾路以南,以前海湾保税港区为依托,重点发展现代物流、航运服务、供应链管理、创新金融等服务业。

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支持港澳青年发展专项资金

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支持港澳青年发展专项资金 个人申请表

主体责任告知书 申请人申请前海深港合作区支持港澳青年发展专项资金时,提供的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前海深港合作区支持港澳青年发展专项资金政策要求办理,确保材料真实、合法、准确、与实际情况相符。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追究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第十四条企业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违反规定使用、骗取的有关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被骗取有关资金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或者被违规使用有关资金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二)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三)从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非法获益;(四)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 《<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责任追究】享受资助的单位或个人有以下情形的,前海管理局可以终止其享受的相关资助,追回其已享受的相关扶持奖励资金以及同期银行利息,并纳入相关信用监管体系,5年内不再受理其各类财政补贴或扶持资金申请: (一)享受资助的个人工作关系迁离前海企事业单位; (二)享受资助的单位注册地址迁出前海; (三)享受资助的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结构、项目负责人变更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或发生经济、法律纠纷等重大事项且未及时告知; (四)资助申请、执行过程中弄虚作假、未按规定专款专用,且拒绝配合监督检查; (五)发生前海管理局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承诺书 本人不存在以下情况:1.三年内,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不依法纳税、申请前海产业发展资金存在不诚信行为;2.本人对所在单位三年内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不依法纳税、申请前海产业发展资金存在不诚信行为负有主要责任;3.本人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明确结论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4.申报时,本人在深圳市及前海信用平台有正在执行、未解除、未整改完毕等行政处罚记录的,或本人对申报单位在深圳市及前海信用平台有正在执行、未解除、未整改完毕等行政处罚记录负有主要责任的;5.申报时,本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本人对所在单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负有主要责任的。 在同一年度,申请人申报《<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前海规〔2019〕7号)的有关资助与前海出台的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从新、从优、从高的原则执行,不重复申请与享受。符合《<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前海规〔2019〕7号)两项以上资助条件的申请主体,每个单位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每个个人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通过公示后,支持港澳青年发展专项资金由申报单位拨付至本人银行账户,本人同意由申报单位按照“偶然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本人对所填报内容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签名: 年月日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91831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总体发展规划 2010.10 前言 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毗邻香港的区位优势,勇当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在我国体制创新和制造业引进开放中发挥了历史性的先导作用。当前是我国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

发展方式的重要时期,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开放与合作,是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战略选择,也是深圳经济特区在新时期的新使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要求深圳先行先试,以前海为载体,推进粤港澳现代服务业紧密合作。 为此,特制定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前海位于深圳西部、珠江口东岸,毗邻港澳,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规划期至2020年。本规划是指导前海深港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行动纲领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依据。 一、总体思路 充分发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作用,利用粤港两地比较优势,进一步深化粤港紧密合作,在前海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以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我国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建立更加开放经济体系作出有益的探索,为全国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一)重要意义。 ——有利于实现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的新要求,培育参 与全球竞争新优势。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我国提高开放 型经济水平的内在要求。利用香港服务业发达的优势,着力加强与港澳合作,在前海高起点高水平发展现代服务业,在重点领域率先取得突破,有利于提高服务业国际化水平、增强国际竞争优势和国际资源配置能力,为我国制造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更好的服务支撑。 ——有利于以现代服务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探索加 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新模式。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途经。前海以现代服务业的跨越式发展,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区域服务能 力的生产性服务企业,打造功能突出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地, 不仅有利于促进珠三角世界级制造业基地转型升级,形成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同时有利于为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探索新模式。 ——有利于提升区域合作水平,打造粤港澳合作新载体。粤港澳地区是我国的重要国际门户,推进粤港澳紧密合作是提升我国区域合作水平的重要内容。前海位于粤港澳地区的核心节点,通过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区域性现代

深圳前海新区

深圳前海新区 .地理位置:前海地区位于深圳南山半岛西部,伶仃洋东侧,珠江口东岸,包括南头半岛西部、宝安中心区. .外部交通:“海、陆、空、铁”各种战略性交通资源云集前海。这里临近香港国际机场和深圳机场两大空港;未来,厦深铁路和机荷高速将在前海附近跨越珠江口延伸至珠江东岸;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南坪快速路、海滨大道等高快速公路穿过该区域;穗莞深城际线、深港机场连接线、深圳地铁1号线、地铁5号线、前海枢纽站等铁路、地铁交通设施将在这里与整个珠三角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内部交通;前海综合规划提出多模式、一体化的综合交通体系,以公共交通为主导、各类交通形式协调发展。规划各类轨道线路12条,总长约53公里,轨道网络密度3.5公里/帄方公里,各等级规划道路总长度约180公里,路网密度约12公里/帄方公里。规划布设“六横三纵”共27.3公里的公交专用道网络,布设16处、总面积约3帄方公里的公交场站,倡导与轨道站点和建筑一体化建设。同时,建设独立完善的慢行体系,包括自行车道系统和步行系统。 .占地面积14.92平方公里,可开发土地为10平方公里,处于构建珠三角国际大都市圈至关重要的“香港-深圳-广州”一线的重要位置上。 .机构设置: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管理 发展方向: .前海由深港两地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主要承担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先导区、珠三角地区产

业升级引领区等四个方面的功能,重点发展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等四大产业领域,前海合作区将构建「三区两带」的城市规划结构。一是商务中心片区。位于双界河以南、海滨大道以北,借鉴世界先进城市中心区建设的国际化管理的经验,重点发展金融、信息、贸易、会计、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吸引企业总部集聚发展,打造集中展示深港都会区形象的核心区;二是保税港片区。位于铲湾路以南,以前海湾保税港区为依托,重点发展现代物流、航运服务、供应链管理、创新金融等服务业;三是综合发展片区。位于海滨大道以南、铲湾路以北,承接商务中心片区、保税港片区的功能拓展,实现与商务中心片区、保税港片区的协调发展,成为集聚性强、功能复合的综合型产业发展区;四是滨海休闲带。位于听海路以西的滨海地区,大力推进环前海湾滨海生活岸线建设,打造集生态性、景观性、文化性为一体的高品质滨海公共活动区。前海合作区将在空间规划中构建生态体系,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绿色城区。 .前海将走出于中环、曼哈顿不同的发展路子,发展有别于“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和“其他专业服务”等属于1.0版现代服务业,而“科技创新服务”、“高技术服务”和“创意设计服务”、“信息内容服务”以及高端人才服务等2.0版的现代服务业。 “清洁能源”计划.利用前海的滨海资源,建设将突出「前海水城」理念。据悉,未来前海合作区将实现100%的污水收集率和彻底的雨污分流,并将采取一系列先进技术手段保障水安全,创建节水型城区。 政策优惠: .在国家立法机关指导下,充分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开展先行先试的探索性立法,营造与国际接轨的商事法律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设置相应的法治机构,引进民间商事调解机构,加强深港司法合作。

前海深港合作区规划体系的探索与创新

前海深港合作区规划体系的探索与创新 叶伟华 黄汝钦 【摘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拥有独特的区位和交通优势,是深圳提升国际影响力的中心和标志地区、实现滨海生活梦想的活力载体,并明确了“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前海各层次规划深受深圳市政府重视与关注,并建立前海管理局作为法定管理机构。前海各层次规划编制工作中,从规划编制体系、规划实施体系、成果内容与表达方式到开发模式、土地管理制度等方面都进行了积极探索与实践。本文通过回顾前海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工作历程,反思工作中存在的困惑与不足,并提出解决建议于实践工作中检验。前海规划编制体系结构科学、层次完善、实施性强,成果水平较高,特色鲜明,期望规划编制的组织方法和工作思路对国内其他地区的规划编制提供有益借鉴和启示。 【关键词】前海深港合作区;规划编制体系;规划实施体系;开发单元规划 ;整体开发 1.前海基本概况与发展背景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 简称前海)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位于 珠江入海口东岸、深圳蛇口半岛西侧, 依山面海(图1)。前海邻近香港与深圳 国际机场,汇聚众多重要城际联系轨道 和海、陆、空、铁综合性基础设施,独 特的区位和交通优势使前海成为深圳提 升国际影响力的中心和标志地区、实现 滨海生活梦想的活力载体。 2010年8月26日,国务院批复同 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总体发展规划》),并确定前海合作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前海合作区是经国家批准的相对独立的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特定区域,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前海基础设施建设、立法工作和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地方立法建立“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管理局)”。 作为国内第一个的法图1 珠三角区位关系图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海洋经济发展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 二〇一九年六月

目录 一、规划背景 (1) (一)宏观战略 (1) (二)深圳行动 (2) (三)前海责任 (2) 二、发展基础 (4) (一)产业基础 (4) (二)政策优势 (5) (三)存在问题 (6) 三、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9) (一)总体思路 (9) (二)发展目标 (9) 四、规划定位与产业方向 (11) (一)规划定位 (11) (二)产业方向 (11) 五、重点任务 (18) (一)打造航运金融总部集聚区 (18) (二)建设“海洋+”孵化中心 (18) (三)积极引入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 (19) (四)支持成立海洋装备研究院 (19) (五)积极争取国家级海洋科技信息服务中心 (19) (六)推动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设海洋业务 20

六、保障措施 (21) (一)建立工作机制 (21) (二)加大投入力度 (21) (三)强化考核督导 (22)

海洋经济是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的各类产业活动,以及与之相关联活动的总和。海洋产业是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所进行的生产和服务互动,包括:海洋渔业、海洋油气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信息服务业、海洋保险与社会保障业、海洋科学研究、海洋技术服务业、海洋教育、海洋管理等海洋产业,以及海洋设备制造业、涉海产品及材料制造业、涉海服务业(海洋金融服务、涉海商务服务)等海洋相关产业1。 一、规划背景 (一)宏观战略 海洋经济是开放型经济,是引领未来全球科技、产业增长的重要领域。全球海洋大国制定了一系列海洋战略和计划,美国《美国海洋科技发展的未来十年愿景》提出以海洋科技创新为支撑,引领海洋开发;英国《2050海洋战略》提出保持作为全球海洋枢纽的地位,德国《海洋议程2025:德国作为海洋产业中心的未来》确立以高技术、高标准和高国际参与手段提升海洋产业国际竞争力;日本通过第三期《海洋基本计划》维护海洋权益、保障海洋安全。 我国围绕“海洋强国”建设,重点发展北部、东部和南部三大海洋经济圈,推进深圳、上海等城市建设全球海洋中 1依据《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GB/T 20794-2006)》。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深前海规〔2019〕11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19年8月20日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金融业集聚创新发展,根据《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26号)、《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前海〔2015〕43号)等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以下在前海注册以及新迁入前海的金融及其他相关企业,包括: (一)金融企业总部: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经营性金融企业;商业银行子公司及专营机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其他经市政府批准参照金融企业总部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金融及金融服务机构。 (二)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隶属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总部的深圳市级(含)以上分支机构。 (三)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其他持牌金融机构:上述金融企业总部设立的专业子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销售公司(含网络销售、电话销售);支付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征信机构等。 (四)地方监管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股权投资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平台。 (五)其他金融及金融服务机构:金融控股集团、造币及金融押运企业、金融行业协会,以及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金融科技机构、金融基础设施机构和其他创新型金融机构。 (六)符合本细则明确规定的其他相关机构。 第三条同时符合本细则及前海其他同类扶持政策规定的,采取“择优不重复”的原则,不得重复申请与享受。 第二章奖励政策 第四条对金融企业符合《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并已经享受有关政策,除本细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市奖励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扶持,最高给予2500万元的落户奖及500万元的增资奖励。 金融总部企业按照《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企业认定及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申请有关扶持。 第五条鼓励商业银行的资产管理、金融资产投资等专业子公司和专营机构等在前海集聚发展: (一)对商业银行资产管理、金融资产投资、理财等专业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下,奖励1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亿元的,奖励2000万元;对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亿元奖励10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2011年6月27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深化与香港的紧密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 前海合作区是经国家批准的相对独立的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特定区域,其范围依据《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前海规划》)确定。 第三条前海合作区应当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创新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及其他专业服务业。 前海合作区应当承担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先导区、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引领区的功能,建设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 第四条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应当遵循科学、创新原则,探索建立适合前海合作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管理体制和机制。 鼓励和保护前海合作区管理机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前海合作区进行的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创新活动。 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前海合作区进行的创新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五条前海合作区应当坚持与香港的紧密合作,探索与香港合作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新途径,推动与香港的融合发展。 前海合作区应当借鉴香港等地区和国际上在市场运行规则等方面的理念和经验以及国际通行规则和国际惯例开发、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市政府应当加强对《前海规划》实施的领导,按照《前海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制定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前海规划》的全面实施。 第二章治理结构 第七条设立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管理局)。 前海管理局是实行企业化管理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履行相应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法定机构,具体负责前海合作区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招商引资、制度创新、综合协调等工作。市政府应当根据前海合作区开发、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和调整前海管理局的行政管理职责、公共服务的范围以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前海合作区行使职责的范围。 辖区政府或者有管理权的市政府部门承担的前海合作区的行政管理职责,由前海管理局负责协调。 第八条前海管理局的机构设置应当遵循精简高效、机制灵活的原则。 前海管理局局长由市政府任命,任期五年。 前海管理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副局长若干名,协助局长工作。副局长由局长提名,市政府按规定程序任命。 前海管理局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从香港或者国外专业人士中选聘。 前海管理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咨询机构。

前海深港合作区简介

前海深港合作区简介 前海深港合作区全称“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位于深圳南山半岛西部,伶仃洋东侧,珠江口东岸,由双界河、月亮湾大道、妈湾大道、宝安大道和西部岸线合围而成。前海紧临香港国际机场和深圳机场两大空港,深圳-中山跨江通道、深圳西部港区和深圳北站、广深沿江高速公路贯通其中,未来可在10分钟内抵达深港两地机场,半小时内抵达香港中环。是未来中国的“曼哈顿”,预计2020年全面建成。 前海紧临香港国际机场和深圳机场两大空港,深圳-中山跨江通道、深圳西

部港区和深圳北站、广深沿江高速公路贯通其中,未来可在10分钟内抵达深港两地机场,半小时内抵达香港中环。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南坪快速路、海滨大道等高快速公路穿过该区域,穗莞深城际线、深港机场连接线、深圳地铁1号线、地铁5号线、前海枢纽站等铁路、地铁交通设施将在这里与整个珠三角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前海具有良好的海陆空交通条件和突出的综合交通优势,在粤港澳区域内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深港合作成为前海发展最鲜明的主题,令前海更具备了一个不可复制的优势。 从政策环境上看,国务院此前陆续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均明确要求深圳加强与香港更紧密合作,加快推进前海的规划建设和体制创新。而《粤港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确定前海作为粤港重点合作区。 值得关注的是,深港两地政府均意识到了前海合作的重要性,不仅签署了《关于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的意向书》,而且成立了前海专责联络机构和协调机制,两地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环境保护、要素流动等方面相继签署了一系列合作文件,已初步形成了前海深港合作的政策框架。 再看产业环境。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是全球服务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服务业占GDP比重92.3%,服务业贸易出口总值位列全球城市前10名。而深圳服务业发展迅猛,服务业的基础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53.2%,已具备了和香港在较高水平上合作发展的能力。深港两地的服务业发展优势和珠三角世界级制造业基地的巨大需求,为深港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2010年8月26日,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批复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前海开发建设的支持和指导,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广东省、深圳市等有关方面参加的协调机制,帮助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相关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促进前海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督促检查和评估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研究新情况、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十五开发单元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报审稿)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二〇年月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2011)、《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2011),本开发单元规划经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专题会议审批通过,现予以公布。 本开发单元规划成果由“一书三图”构成。“一书”指“规划文本”;“三图”指“综合发展用地总图”、“城市设计控制总图”和“地下空间规划指引图”。 (1)一书: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控制条文。 (2)三图: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的三张规划图表。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二〇年月

总平面图

整体鸟瞰

目录 1总则 (1) 2目标定位 (1) 3用地性质 (2) 4开发强度 (2) 5配套设施 (4) 6道路交通 (6) 7城市设计 (7) 8低碳生态 (11) 9地下空间 (12) 10地名规划 (13) 11规划实施 (14) 12附:现状概况 (17)

1总则 1.1本开发单元规划适用范围(以下简称本单元):妈湾片区开发单元十五, 东临前湾公园,西至妈湾二路,南至梦海大道,北至临海大道所围合的 区域,总用地面积52.29公顷。 1.2制定本单元规划的主要规划依据是:《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 规划》(以下简称《综合规划》)及其它经批准的专项规划。 1.3制定本单元规划遵循的总体原则是:产城融合、特色都市、绿色低碳。 1.4本单元内的土地使用及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单元规划的有关规定。 本单元规划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 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相关条文的规定。 1.5本单元规划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其中特别注明者除外)均依据《深圳 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版)(以下简称《深标》)及相关规范性文 件确定。在本单元内编制街坊详细规划与设计,均应以本单元规划的要 求为依据进行。 1.6在本单元内编制街坊详细规划与设计,均应以本单元规划的要求为依据 进行。 1.7本单元规划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 管理局)负责解释;若需修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1.8本单元规划自前海管理局签发之日起施行。即日起,该单元原有的控制 性详细规划与详细蓝图自行作废。 2目标定位 2.1本单元规划的发展目标:打造具备区域生产组织中枢和国际供应链管理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准入目录》

附件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产业准入目录 一、金融业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驻华代表处)(三)非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机构) (四)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专业子公司,基金服务机构及券商直投公司 (五)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六)金融服务外包及其他金融中介服务机构 (七)股权融资与交易服务机构 (八)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及其管理企业 (九)证券投资基金 (十)经相关部门批准设立的要素交易市场 (十一)产权交易服务 (十二)信用担保服务 (十三)融资租赁、融资担保服务 (十四)经批准的离岸金融服务 (十五)供应链金融服务 (十六)汽车金融服务

(十七)航运融资、航运保险、运价指数衍生品交易等航运金融服务 (十八)知识产权、收益权等无形资产贷款质押服务 (十九)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二十)金融产品开发和应用 (二十一)银行、证券、保险统计数据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 (二十二)金融监管技术开发、应用与服务 (二十三)其他创新金融服务 二、现代物流业 (一)供应链管理服务 (二)国际船舶代理服务 (三)国际船舶运输服务 (四)贸易经纪、代理与服务 (五)航运交易、航运经纪与航运咨询服务 (六)国内道路、水路运输及辅助业务 (七)铁路运输服务 (八)单证管理、物流结算等服务 (九)物流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 (十)物流标准化的研究与应用 (十一)现代物流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十二)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 (十三)基于电子商务的物流配送与快递服务 (十四)全球集拼分拨系统研发及运营管理 (十五)航空器、航材交易服务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智慧停车配建地下停车场规划前海管理局

附件1: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智慧停车-配建地下停车场规划建设工作指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实现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停车泊位的共享共用,规范其设计建设以及改造装修等相关工作,根据《智慧前海总体规划和设计》等要求,借鉴境内外先进经验,结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前海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前海合作区范围内建筑配建地下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建设以及改造装修等工作,以及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应遵守本指引。 凡本指引未涉及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应按国家或行业相应的标准、规范执行。 第三条【总体要求】 前海合作区内所有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以及改造装修等工作均应以实现前海智慧停车及智慧交通整体要求为目标。 同一街坊内,多个业主分别独立享有各自地块土地使用权,但按相关规划须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的地下停车场,统

称为多业主共享共用地下停车场。多业主共享共用地下停车场应采取以街坊为单位成立“业主联盟”等形式,在一体化规划建设基础上,公平协商推进停车场智慧化、一体化的运营管理工作。 单个业主独立享有地块土地使用权的地下停车场应结合周边停车场统筹交通组织及出入口布局。 第四条【车位尺寸】 停车场内各车位应严格按照《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规定的标准车位、无障碍车位的尺寸设计施工,避免出现不规则车位。 停车位划线方式可采用矩形、T型或U型车位的方式。 第五条【标识系统】 停车场内应以色彩或编号等形式在墙柱面进行分区主题设计,建立起停车场内导视系统坐标系,地坪应对停车区与行车区进行色彩区分,确定停车场内路权划分。 停车场内应配置智能车位引导系统,通过空车位显示灯和信息发布屏对场内空车位信息及分布进行指引。 在停车场内核心筒区域等人行交通集中处须设置连续性人行诱导指引,满足人行目的地指引和反向寻车的需求。 小型客车行车道上方净空高度不应低于2.2米。 停车场内地面标线、导向箭头等交通标志标线应严格执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规定的尺寸。 第六条【道闸管理】

前海深港合作区双界河路(地下道路工程)市政工程1标试验方案

深圳市前海双界河路(及地下道路)市政工程一标工程试验检测方案 编制: 复核: 审核: 中铁上海工程局 深圳市前海双界河路(及地下道路)市政工程一标 项目经理部 2014年11月2日

一、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标段原材料的检验及工程施工工序的质量检验控制,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使试验工作能够有计划、有顺序的进行,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本工程的设计文件,特制定本试验计划方案。 二、工程位置及范围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位于珠江三角洲湾区东岸、深圳蛇口半岛西侧,与香港紧密相连。前海合作区用地范围以双界河、月亮湾大道、妈湾大道和前海湾海堤岸线为界,面积约14.92K㎡。片区与妈湾、蛇口、赤湾港区相临,规划设计中的南坪快速路与广深沿江高速在此相交,地铁1号线、5号线在前海片区已经运营,11号线正在施工,深港机场连接线正在研究中。因此,前海片区与机场、大铲湾集装箱港区、平湖铁路枢纽和深圳市区有方便快捷的联系,具有集水、陆、空、铁交通枢纽汇集和城市发展极佳的综合区位优势。前海深港合作区双界河路、听海路及其地下道路是前海骨架道路网一部分,承担前海对外内部片区之间的联系交通,是前海用地开发与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前海深港合作区双界河路、听海路及其地下道路(南坪二期至沿江高速)市政工程分I 期(南坪二期至沿江高速)和II期(沿江高速-兴海大道高架桥终点段)分别建设。其中I期工程,北端接南坪二期快速路,南至沿江高速。隧道主线长约2.67km,起点与终点的设计槽段长共约0.23km,道路规划

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四~八车道。沿线与规划地铁枢纽设置了多条地下匝道连接,与规划海滨大道地下快速路设置地下立交衔接,并设置了多条地上地下连接匝道。 三、试验检测体系 项目经理部试验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业务上受公司检测中心指导,项目部配置一名试验主任和专职试验员,本工程所用原材料、混凝土砂浆工程试件及现场实体检验均委托深圳市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四、本工程所涉及的试验检测项目 序号试验名称检验项目备注 1 钢筋原材拉伸、冷弯委外 2 机械套筒连接拉伸强度委外 3 水泥常规检测项目委外 4 砂常规检测项目委外 5 碎石常规检测项目委外 6 商品混凝土配合比验证试验试配强度、工作性能委外 7 商品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坍落度自检 8 柔性防水卷材厚度、拉力、抗老化能力等委外 9 商品混凝土试件强度检验抗压强度、抗渗等级委外 钻孔桩、三管旋喷桩、旋喷桩、 10 低应变、无侧限抗压委外搅拌桩

入驻前海深港联合现代业服务区第二批企业名单

入驻前海深港联合现代业服务区第二批企业名单 2013-07-16 | 来源: | 【小中大】 第二批次57家入驻前海的深圳石油化工交易所注册会员企业名单 1、中石油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2、中石化国际石油深圳有限公司 3、中化石油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4、中航油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5、中海油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6、深圳承远航空油料有限公司 7、深圳市空港油料有限公司 8、深圳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 9、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销售分公司 10、中国航油集团新源石化有限公司 11、深圳市前海中企国储石化有限公司 12、深圳市前海中油西太联合石油有限公司 13、深圳市前海中化燕炼石油有限公司 14、深圳市前海天禹国能石化有限公司 15、鸿胜石化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16、深圳市前海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7、深圳市前海盛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8、深圳市前海美誉环球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9、深圳市前海天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深圳市前海敬业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1、中企联合能源产业深圳有限公司 22、深圳市前海石油化工产品交易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23、深圳市前海盛世恒丰石化有限公司 24、海油天然气(深圳)有限公司 25、深圳市前海三鼎石化贸易有限公司 26、深圳市前海新动力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27、深圳市前海佳华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28、深圳市前海桂通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29、深圳市前海立成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30、深圳市前海聚力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31、深圳市前海鸿玖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32、深圳市前海鑫富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33、深圳市前海润尔华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34、深圳市前海亚泰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35、深圳市前海久盛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36、深圳市前海瑞源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37、深圳市前海诚德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38、深圳市前海兆京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39、深圳市前海蓝旗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40、深圳市前海东乾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41、深圳市前海中能石油贸易有限公司

【精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深圳前海 地理位置 前海地区位于深圳南山半岛西部,伶仃洋东侧,珠江口东岸,包括南头半岛西部、宝安中心区 编辑本段战略优势 前海紧临香港国际机场和深圳机场两大空港,深圳-中山跨江通道、深圳西部港区和深圳北站、广深沿江高速公路贯通其中,未来可在10分钟内抵达深港两地机场,半小时内抵达香港中环。厦深铁路和机荷高速将在前海附近延伸至珠江东岸,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南坪快速路、海滨大道等高快速公路穿过该区域,穗莞深城际线、深港机场连接线、深圳地铁1号线、地铁5号线、前海枢纽站等铁路、地铁交通设施将在这里与整个珠三角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前海具有良好的海陆空交通条件和突出的综合交通优势,在粤港澳区域内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深港合作成为前海发展最鲜明的主题,令前海更具备了一个不可复制的优势。从政策环境上看,国务院此前陆续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均明确要求深圳加强与香港更紧密合作,加快推进前海的规划建设和体制创新.而《粤港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确定前海作为粤港重点合作区.值得关注的是,深港两地政府均意识到了前海合作的重要性,不仅签署了《关于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的意向书》,而且成立了前海专责

联络机构和协调机制,两地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环境保护、要素流动等方面相继签署了一系列合作文件,已初步形成了前海深港合作的政策框架.再看产业环境。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是全球服务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服务业占GDP比重92.3%,服务业贸易出口总值位列全球城市前10名.而深圳服务业发展迅猛,服务业的基础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53.2%,已具备了和香港在较高水平上合作发展的能力。深港两地的服务业发展优势和珠三角世界级制造业基地的巨大需求,为深港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编辑本段前海规划 2010年8月26日,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批复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前海开发建设的支持和指导,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广东省、深圳市等有关方面参加的协调机制,帮助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相关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促进前海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督促检查和评估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批复最后要求:发挥深港比较优势,在前海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新时期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各有关方面要充分认识前海开发的重要意义,以规划实施为契机,开拓创新,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共同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不断探索科学发展的新模式. 批复指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实施在“一国两制”框架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单元一01街坊 开发导控文件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单元一01街坊 开发导控文件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区位 开发单元一用地面积50.1公顷,位于前海深港合作区的核心地段,桂湾片区北部,双界公园南侧。 规划倡导以街坊为基本单位的整体开发,单元一共划分5个街坊,其中01街坊用地面积5.14公顷,位于单元一西部,临海大道(原听海路)以西、桂湾四路(原桃园路)以北、桂湾一路(原双界河路)以南。 开发单元一规划总目标:结合前海湾综合交通枢纽的建设打造成多功能、高品质的城市综合体,使该区成为TOD高强度、功能复合的国际金融中心。 规划目标与原则 01街坊采用“整体开发”的开发模式,规划导控通过“导控文件”实现。 街坊导控文件由条款、图示及表格构成,包含功能规模、公共空间、建筑形态、户外广告、综合交通、地下空间、市政工程、低碳生态八个部分,共79条款,其中刚性控制内容作“下划线”表达,原则上应遵照执行;其余为弹性引导内容,可在具体开发和设计中结合相关规划、规范和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开发模式与导控说明 街坊规划子目标:导控原则:整体开发、目标导向、公共优先、刚弹结合、简明易懂。 形成独具特色的滨海片区,塑造令人印象深刻的标志性形象; 创造多元功能复合的枢纽核心区及国际金融产业街区组成部分; 打造可达性高,与前海湾滨海公园、前海湾综合交通枢纽高度互动的公共空间;营造个性卓越、整体协调的滨海一线建筑形态;建设立体高效的慢行交通系统;构建智能化的绿色低碳生态街区。开发单元一01街坊区位图 开发单元一 开发单元一区位图 桂湾片区 前湾片区 妈湾片区

A-01-01-03 地块面积: 7393㎡ 地上建筑面积:11.0万㎡地下商业面积:1500㎡ A-01-01-03 地块面积:7089 ㎡ 地上建筑面积:0.3万㎡地下商业面积:5000㎡ A-01-01-03 地块面积:6892㎡ 地上建筑面积:5.0万㎡地下商业面积:1500㎡ A-01-01-03 地块面积:24319㎡ 地上建筑面积:31.4 万㎡地下商业面积:17000㎡ 裙房布局示意塔楼布局示意用地红线示意开发单元一规划范围01街坊范围 地块编码 300M 220M 170M 120M 240M 建议地上建筑面积:14.2万㎡ 建议地上建筑面积:10.2万 ㎡ 建议地上建筑面积:7.0万㎡ A-01-01-01 A-01-01-02 A-01-01-03 A-01-01-04 A-01-01-01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十八开发单元规划文本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开发单元十八 规划文本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二〇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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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2011)、《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2011),本开发单元规划经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专题会议审批通过,现予以公布。 本开发单元规划成果由“一书三图”构成。“一书”指“规划文本”;“三图”指“综合发展用地总图”、“城市设计控制总图”和“地下空间规划指引图”。 (1)一书: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控制条文。 (2)三图: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并由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签署生效的具有法定效力的三张规划图及附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二〇年月

第18开发单元第一发展阶段规划方案总平面图 第18开发单元第二发展阶段规划方案总平面图

目录 1总则 (1) 2目标定位 (2) 3用地性质 (2) 4开发强度 (4) 5配套设施 (5) 6道路交通 (7) 7城市设计 (8) 8低碳生态 (12) 9地下空间 (13) 10地名规划 (14) 11规划实施 (15)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共同沟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整合地下管线,合理利用地下空间,提升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内共同沟的建设(新建、改建、扩建)、管理、运营活动,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共同沟,是指建设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城市道路以下,用于容纳水、电、通信等各类公共设施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延伸至地面的附属设施),并预留检修空间的隧道结构构筑物。 附属设施包括用于维护共同沟正常运行的排水、通风、照明、电气、通讯、安全监测系统等。 第四条共同沟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有期限使用制度。 第五条共同沟应坚持统一建设、受益分摊、安全运营、安

全环保的原则。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共同沟规划应当符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并与给排水、电力、通信等各项专业规划相协调。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内的管线规划,应当与共同沟规划相衔接。已明确纳入共同沟的管线,不再保留另行建设的管线位置。 第七条共同沟规划设计应当考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建设和改造时公共管线容量的需要,为共同沟内管线的新建、改建、扩建预留足够的空间容量。 第八条共同沟的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设计、施工、监理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九条共同沟建设施工过程中,需穿越城市道路、地下铁道、民防设施、河道、绿(林)地,或涉及消防安全、树木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建设共同沟,不得擅自变更批准内容,确需变更的,按设计变更程序执行。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深圳市的有关规定组织设计、

深圳前海布局规划一览

深圳前海布局规划一览:构建“三区两 带”(图) ——证券时报 网 深圳前海 规划构建“三 区两 带”(图): 桂湾片区重点 发展金融等产 业,打造集中 展示前海合作 区整体城市形 象的核心商务区;铲湾片区重点发展科技及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打造功能复合的综合发展区;妈湾片区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等产业,打造具备区域生产组织中枢和国际供应链管理中心功能的保税港片区。 据深圳商报报道,前海管理局消息,一直受到广泛关注的前海综合规划已经通过市委市政府审议。根据该规划,前海将构建“三区两带”格局,初步划定22个开发单元,全区规划就业人口约80万人。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前海发展规划,前海将在“一国两制”框架下,进一步深化粤港紧密合作,逐步把前海建设成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在全面推进香港与内地服务业合作中发挥先导作用。同时,把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成为全国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基地和具有强大辐射能力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引领带动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升级,为全国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提供新经验。 据了解,《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由市规划国土委

组织,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14家国内外机构联合编制,历经近两年时间,已于今年分别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议。 规划就业人口约80万人 前海位于蛇口半岛西侧,珠江口东岸,地处珠三角区域发展主轴和沿海功能拓展带的十字交汇处,与香港、澳门毗邻,是深圳未来的城市双中心之一,总用地面积14.92平方公里,总建筑规模约2600万平方米,规划就业人口约80万人,居住人口规模约30万人。 规划在总则部分提出,前海将建设成为现代服务业体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和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努力打造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坚持生态、活力、健康、可持续的先进城市发展理念,将前海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区域中心和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中心,以产城融合、特色都市、绿色低碳为主要规划策略。 前海将坚持以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及其它专业服务业为主的生产性服务业,大力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和公共性服务业配套发展,集中优势资源,发展总部经济,促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构建先进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 在规划结构上,前海综合规划提出,前海合作区将构建“三区两带”的城市规划结构。三区即是:桂湾片区重点发展金融等产业,打造集中展示前海合作区整体城市形象的核心商务区;铲湾片区重点发展科技及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打造功能复合的综合发展区;妈湾片区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等产业,打造具备区域生产组织中枢和国际供应链管理中心功能的保税港片区。 而两带则是指滨海休闲带和综合功能发展带。前者连接三大片区,布局城市文化、休闲和公共服务等功能,形成集生态、景观、文化于一体的高品质滨海公共活动带。后者则依托轨道等公共交通服务,沿线重点布局展示交易等综合功能,成为综合功能发展带。 前海地下空间将呈网络化布局 在城市设计和建筑上,规划提出“活力水城”,强调城市滨水个性,集生态、文化、景观、艺术为一体的滨海休闲带和水廊道,塑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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