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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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附近景点

深圳前海附近景点

深圳前海附近景点
深圳前海附近是一个充满活力和魅力的地方,拥有许多令人惊叹的景点。

以下是几个值得一游的地方:
1. 前海湾公园
前海湾公园是深圳最大的城市公园之一,占地面积超过400,000平方米。

这个美丽的公园位于前海湾畔,提供了一个宁静而美丽的环境,
供人们散步和放松身心。

在这里,您可以欣赏到壮丽的海景和城市风光。

2. 深圳湾口岸
深圳湾口岸是中国第一个开放的口岸之一,也是中国与香港之间最繁
忙的陆路口岸之一。

在这里,您可以感受到现代化城市与传统文化交
融的氛围。

3.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是中国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而设立的特殊
经济区域,也是中国改革开放政策下最具有活力和创新性的地区之一。

在这里,您可以看到许多高科技公司、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创新型企业。

4. 深圳湾公园艺术与科技馆
深圳湾公园艺术与科技馆是一座集艺术、科技、文化于一体的现代化博物馆。

这里有许多互动式展览和活动,让您可以亲身体验科技和艺术的魅力。

5. 深圳市海上世界
深圳市海上世界是一个集水族馆、游乐场和表演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景点。

这里有各种各样的海洋生物,包括鲨鱼、海豚、海龟等,还有精彩纷呈的表演和游乐设施。

总之,前海附近拥有众多令人惊叹的景点,无论您是来旅游还是商务出行,都值得一去。

无论您喜欢自然风光还是现代化城市氛围,这里都能满足您的需求。

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引言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深港合作区”)是中国政府为推动深港经济合作,加快经济发展而设立的特殊区域。

为了规范前海深港合作区的发展,保护各方利益,促进合作,制定了《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前海深港合作区的设置背景、区域范围、产业发展方向、组织管理、投资环境等内容。

一、设置背景前海深港合作区成立于2010年,并于2015年经国务院批准为中国首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具有自由贸易、投资便利、政策创新、高端制度等方面的特殊优势。

前海深港合作区是中国大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经济合作示范区,旨在加强两地经济合作,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二、区域范围前海深港合作区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总面积约116.6平方公里。

区域覆盖深圳市内的前海、后海、沙头角等地区,与香港的新界地区相连。

三、产业发展方向前海深港合作区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发展方向,涵盖金融服务、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科技研发等多个领域。

区内将建设金融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文化创意中心等核心区域,吸引国内外优质企业和项目落户,助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四、组织管理前海深港合作区由深圳市政府负责组织管理,设立了管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

其中,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如规划、建设、招商等;管理委员会则负责决策和政策制定工作,以推动前海深港合作区的发展。

五、投资环境前海深港合作区为各类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区内设有一站式服务机构,为入驻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包括注册、审批、资金支持等。

同时,前海深港合作区实行了税收优惠政策、人才引进政策等多项支持措施,鼓励企业创新和发展。

六、结语《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确立了前海深港合作区的法律地位,为区域内的企业和机构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保护。

通过制定条例,前海深港合作区将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经济发展,为深港合作提供更多机遇和可能性。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规划分析终稿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规划分析终稿

2024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规划分析终稿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规划分析终稿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

在这样的背景下,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规划和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本文将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背景和意义、规划目标、未来发展方向和产业合作区规划分析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背景和意义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位于深圳市前海地区,与香港仅隔一条深圳河。

合作区的设立旨在发挥深港两地在现代服务业领域的优势,促进双方在现代金融、商贸、科技、文化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前海合作区作为国家战略重点发展区域,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政策优势,对于推动深港融合、促进珠三角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划目标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规划目标是在2024年前,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国际合作区。

具体而言,合作区将重点发展金融、科技、商贸、文化等现代服务业,打造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商贸物流中心、文化创意中心。

同时,合作区将致力于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推动服务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

三、未来发展方向1、金融领域:前海合作区将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加强两地在金融领域的合作,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打造跨境金融创新中心。

2、科技创新:依托香港科技大学和创新研发能力,合作区将重点发展科技创新,促进产学研一体化,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3、商贸物流:借助香港国际贸易和物流枢纽的地位,合作区将加强在商贸物流领域的合作,打造国际贸易通道,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物流一体化。

4、文化创意:合作区将发挥香港在文化创意领域的优势,加强在影视、设计、艺术等领域的合作,推动文化创新和产业升级。

四、产业合作区规划分析1、空间布局:前海合作区将划分为核心商务区、科技研发区、商贸物流区、文化创意区和生态休闲区等五大功能区域。

各区域将根据产业特点和资源优势进行差异化发展。

前海深港合作区简介

前海深港合作区简介

前海深港合作区简介前海深港合作区全称“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位于深圳南山半岛西部,伶仃洋东侧,珠江口东岸,由双界河、月亮湾大道、妈湾大道、宝安大道和西部岸线合围而成。

前海紧临香港国际机场和深圳机场两大空港,深圳-中山跨江通道、深圳西部港区和深圳北站、广深沿江高速公路贯通其中,未来可在10分钟内抵达深港两地机场,半小时内抵达香港中环。

是未来中国的“曼哈顿”,预计2020年全面建成。

前海紧临香港国际机场和深圳机场两大空港,深圳-中山跨江通道、深圳西部港区和深圳北站、广深沿江高速公路贯通其中,未来可在10分钟内抵达深港两地机场,半小时内抵达香港中环。

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南坪快速路、海滨大道等高快速公路穿过该区域,穗莞深城际线、深港机场连接线、深圳地铁1号线、地铁5号线、前海枢纽站等铁路、地铁交通设施将在这里与整个珠三角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前海具有良好的海陆空交通条件和突出的综合交通优势,在粤港澳区域内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深港合作成为前海发展最鲜明的主题,令前海更具备了一个不可复制的优势。

从政策环境上看,国务院此前陆续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均明确要求深圳加强与香港更紧密合作,加快推进前海的规划建设和体制创新。

而《粤港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确定前海作为粤港重点合作区。

值得关注的是,深港两地政府均意识到了前海合作的重要性,不仅签署了《关于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的意向书》,而且成立了前海专责联络机构和协调机制,两地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环境保护、要素流动等方面相继签署了一系列合作文件,已初步形成了前海深港合作的政策框架。

再看产业环境。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是全球服务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服务业占GDP比重92.3%,服务业贸易出口总值位列全球城市前10名。

而深圳服务业发展迅猛,服务业的基础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53.2%,已具备了和香港在较高水平上合作发展的能力。

前海扩区最新方案

前海扩区最新方案
前海扩区最新方案
第1篇
前海扩区最新方案
一、项目背景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其区位、政策、产业优势,已成为我国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试验平台。为深入实施国家战略,进一步发挥前海合作区的引领作用,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合作区整体竞争力,现制定前海扩区最新方案。
1.交通网络:构建快速路网、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区域内外互联互通水平。
2.公共服务:加大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满足居民和企业需求。
3.生态环境:加强生态保护,提升绿化水平,构建生态廊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七、政策框架
1.制定支持政策: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创新、创业,吸引高端人才和企业入驻。
三、规划原则
1.创新驱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集聚发展:引导产业集聚,形成产业链完整、协同效应显著的发展格局。
3.绿色低碳:坚持生态优先,构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4.深港融合:深化深港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四、空间布局
1.扩区范围:在现有前海合作区基础上,向北、向东、向南拓展,总面积约为120平方公里。
四、产业发展
1.金融业:发挥前海金融改革创新优势,打造国际金融创新中心。
2.科技创新:引进国际高端创新资源,培育新兴产业,建设科技创新高地。
3.文化创意:推动文化与科技、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际文化创意产业中心。
4.现代物流:依托宝安国际机场、西部港口,发展高端物流、跨境电商等产业。
5.会展商贸:举办国际大型展会,吸引全球企业参展,打造国际会展名城。
3.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项目协调、推进、督查等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深圳前海与香港的经济合作和深化现代服务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简称前海合作区,是指依法设立的经济特区前海与香港共同开发、共同建设和共同管理的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三条前海合作区遵循国家的发展战略和政策,积极创造良好的法治、商业和投资环境,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创新创业。

第四条前海合作区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外资和港澳台资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前海合作区的发展。

第五条前海合作区推行高效便捷的行政管理、市场准入和监管机制,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第六条前海合作区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经济、金融和人才交流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

第三章发展目标
第七条前海合作区的发展目标是:打造国际一流的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引领国际先进的产业发展和深化对外合作,享有国际竞争力。

第八条前海合作区要积极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创业,培育和推广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品牌和企业。

第九条前海合作区要建设开放型经济,吸引国内外优秀企业和人才落户创业,形成世界级的科技创新和产业集聚热土。

第十条前海合作区要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加强与深圳市其他区域的产业协同和合作,形成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以上为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的内容。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十五号《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经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6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1年7月6日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2011年6月27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深化与香港的紧密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

前海合作区是经国家批准的相对独立的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特定区域,其范围依据《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前海规划》)确定。

第三条前海合作区应当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创新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及其他专业服务业。

前海合作区应当承担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先导区、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引领区的功能,建设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

第四条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应当遵循科学、创新原则,探索建立适合前海合作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管理体制和机制。

鼓励和保护前海合作区管理机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前海合作区进行的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创新活动。

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前海合作区进行的创新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五条前海合作区应当坚持与香港的紧密合作,探索与香港合作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新途径,推动与香港的融合发展。

前海合作区应当借鉴香港等地区和国际上在市场运行规则等方面的理念和经验以及国际通行规则和国际惯例开发、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市政府应当加强对《前海规划》实施的领导,按照《前海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制定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前海规划》的全面实施。

第二章治理结构第七条设立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管理局)。

2024《前海精神介绍》

2024《前海精神介绍》

一、前海精神
(一)前海介绍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位于深圳城市“双中心”之一的“前海中心”的核心区域,总占地面积约18.04平方公里。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定位为未来整个珠三角的“曼哈顿”,规划中的前海合作区将侧重区域合作,重点发展高端服务业、发展总部经济,打造区域中心,并作为深化深港合作以及推进国际合作的核心功能区。

已建成基础设施完备、国际化的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具备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体制机制和法律环境,形成结构合理、国际化程度高、辐射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聚集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在全球现代服务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成为世界服务贸易重要基地。

前海地区的规划与建设意义重大,在深圳城市转型和产业升级的背景下,它既是体现高效率的一个试验田,在区域合作上也具有示范意义,同时,它还能全方位体现深港合作,既是珠三角临近香港的端点,也是香港高端服务业向内地市场拓展的起点,发挥着深圳走向世界和香港辐射内地的“双跳板”作用。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将前海地区的规划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列为粤港合作的试点地区之一,为前海地区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

前海将再度发挥改革先锋、探路尖兵的作用,把握历史机遇,在全
球新一轮发展浪潮中,助力粤港澳共同塑造最具核心竞争力的国际大都市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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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T201-0123宗地和T201-0125宗地投标文件(样本)招标人: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投标人:A1.资格审查文件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T201-0123宗地和T201-0125宗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名):日期:A2.投标人证明文件A2-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商业登记证/其他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粘贴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A2-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注册地在境内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件号码:)在任职务,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企业全称(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A2-3按规定经公证或认证过的境外机构(或个人)主体证明文件(适用于注册地在境外的企业,粘贴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A2-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本企业授权委托(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为本企业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T201-0123宗地、T201-0125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开招标的投标手续。

代理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事项:1. 签署并递交投标文件;()2. 开标现场投标报价确认;()3. 应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4. 领取《中标通知书》;()5. 签订《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T201-0125宗地、T201-0123宗地运营监管协议书》;()6. 签订《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项目质量监管协议书(T201-0123)》7. 签订《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项目质量监管协议书(T201-0125)》;()8. 签订《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T201-0123)》()9. 签订《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T201-0125)》()10. 以本企业名义处理其他一切与T201-0125宗地、T201-0123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开招标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宜。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事项过程中签订的有关文件,本企业均予以承认。

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企业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仅适用于注册地在境内的企业):年月日注:具体填写说明如下:1. 代理事项第1~10点,有该代理事项的,填写“有”;无该代理事项的,填写“无”。

2. 本文件涂改无效。

3.代理权限或代理期间发生变更的,投标人应及时书面告知。

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粘贴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A2-5.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委托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注:表格不够可另附说明,须投标人签字、盖公章。

A3.投标函投标函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我方已详细审阅《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深土交告[ ] 号)中的T201-0123宗地和T201-0125宗地的全部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补充文件,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同意按上述文件要求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放弃对文件内容提出任何异议或抗辩的权利,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法律责任,同时承诺:一、我方保证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证服从招标活动程序安排,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

若有违反,同意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二、我方已按公告规定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三、我方同意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日。

在投标有效期内若我方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若我方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我方按成交价款的20%向贵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的一部分不予退还。

四、如我方中标,将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时签订出让合同及相关协议,并按照出让合同及相关协议要求支付成交价款和其他有关款项,承诺缴交地价资金为境外资金。

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否则,贵方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五、按招标文件规定,若贵方要求我方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我方完全理解和同意。

六、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且无任何虚假。

否则,贵方可作出无效标、废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处理,贵方可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七、我方保证对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招标评标报告》无异议,对招投标程序及结果无异议。

八、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协议文件的组成部分。

九、若我方的投标出现严重违规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将接受贵方暂停或者取消今后我方参加贵方其他任何招投标资格的处理。

十、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仅适用于注册地在境内的企业):日期:年月日注:本投标函必须双面打印。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分细则》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关要求编写标书,评标委员会将据此评分)具体编排顺序如下:B1. 资信标书B1-1 最新财政年度总资产规模及资产负债率B1-2 最新财政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B1-3 指定城市持有办公物业总面积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B1-4持有办公物业中符合条件的金融企业租户数量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C1. 技术标书C1-1承诺事项C1-2项目运营方案C1-3交流中心运营团队组建计划D1. 商务标书D1-1投标报价函B1. 资信标书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T201-0123宗地和T201-0125宗地投标文件资信标书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委托代表(签字):日期:B1-1. 最新财政年度总资产规模及资产负债率(涂改无效)本企业最新财政年度(截止至年月日)经审计的总资产规模为:(币种):金额(大写) 元(小写) 元以本企业最新财政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计算:折港币:金额(大写) 元(小写) 元本企业最新财政年度(截止至年月日)资产负债率为%本企业保证,上述总资产规模及资产负债率与本企业最新财政年度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数据一致,相关信息披露网址如下:本企业保证上述信息真实有效,且与B1-2中的信息相符,如有虚假信息或不符之处,出让人可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方将另按成交价款的2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

如果出让人另行出让上述宗地的价格低于当次成交价的,由我方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公章):年月日B1-2. 最新财政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涂改无效)B1-3.指定城市持有办公物业总面积证明(涂改无效)截至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本企业持有的位于指定城市(注)的已建成办公物业(共同持有的,以应占权益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或楼面面积)为:(大写) 平方米(小写) 平方米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城市为指定城市:1.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2.中华人民共和国省会城市;3.中华人民共和国副省级城市;4.其他全球金融中心城市(纽约、伦敦、香港、新加坡、东京、多伦多、苏黎世、法兰克福、悉尼、迪拜、波士顿、墨尔本)。

就上述面积,除B1-2中已经披露的物业信息外,本企业还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须至少提供1-5项之一:1. 物业产权证明;()2. 物业持有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证明文件;()3. 主体施工合同;()4. 物业租赁合同;()5. 律师公证函;()6. 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本企业保证上述信息真实有效,且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信息相符,如有虚假信息或不符之处,出让人可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方将另按成交款的2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

如果出让人另行出让上述宗地的价格低于当次成交价的,由我方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注:具体填写说明如下:1.证明材料第1~6项,有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填写“有”;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填写“无”。

2.上述投标材料有提供的,须依次附在本页后面。

3.上述投标材料所载面积信息单位非平方米的,须一并提供单位换算标准B1-4. 持有办公物业中符合条件的金融企业租户数量证明(涂改无效)截至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本企业权益占比不低于33%(含33%)的办公物业中符合条件的金融企业(注)租户数量____家,分别为(列表体现):注:符合条件的金融企业,指美国《财富》杂志评选的2018年世界500强公司榜单中的金融企业或其控股企业。

就上述信息,本企业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至少提供1-5项其中之一):1. 物业产权证明;()2. 物业持有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信息;()3. 物业租赁合同;()4. 律师公证函;()5. 上述金融企业租户或其控股方为美国《财富》杂志评选的2018年世界500强公司的证明()6. 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本企业保证上述信息真实有效,且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信息相符,如有虚假信息或不符之处,出让人可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方将另按成交价款的2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

如果出让人另行出让上述宗地的价格低于当次成交价的,由我方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注:具体填写说明如下:1.证明材料第1~6项,有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填写“有”;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填写“无”。

2.上述投标材料有提供的,须依次附在本页后面。

C1. 技术标书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T201-0123宗地和T201-0125宗地投标文件技术标书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委托代表(签字):日期:C1-1.承诺事项本企业若中标,则承诺:1. T201-0125宗地办公物业中,30万平方米办公物业按招标出让公告要求,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40年内自持,除此之外,不少于_______万平方米办公物业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40年内自持,自持期满后与上述30万平方米办公物业限一并整体转让;2.T201-0125宗地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企业的办公物业承租面积占T201-0125宗地累计已竣工未销售办公物业面积的比例不低于 %;①持商业银行、保险、信托或券商牌照,且受银保监会或证监会直接监管的金融企业;②符合前海主导产业且控股股东为美国《财富》杂志评选的2018年世界500强公司榜单中的企业;③金融科技上市企业或最近一轮公司估值超过10亿美金的金融科技企业;④获得深圳市人民政府或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总部企业认定的总部企业;3. T201-0125宗地累计已竣工未销售办公物业范围内入驻企业的年均单位面积(有房产证的以房产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产证的以竣工测绘建筑面积为准)办公物业纳税额均不低于人民币元/平方米;4. 自T201-0125宗地首期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或通过规划验收之日(以日期前者为准)起【10】年内累计引入的本地法人持牌金融机构数量不少于_______家;5. 自“前海国际金融交流中心”开始运营之日起,举办“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认证的会议:第1年不少于次;第2年不少于次;第3年不少于次; 第4年不少于次;第5年不少于次;本企业承诺若中标,将按照上述承诺事项以及《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深土交告[2019]14号)中的T201-0125宗地、T201-0123宗地相关出让文件中公示的协议文本及相关要求签订T201-0125宗地和T201-0123宗地的《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项目质量监管协议书》以及《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T201-0125、T201-0123宗地运营监管协议书》,上述协议签属后,实际监管考核方式以上述协议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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