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文件汇编二〇一〇年十二月目录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 (4)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批复的通知 (7)《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正文 (9)前言.. (10)一、总体思路 (11)(一)重要意义 (11)(二)合作基础 (13)(三)战略定位 (14)(四)发展目标 (16)(五)产业布局 (16)二、加快金融业发展 (17)(一)推动以跨境人民币业务为重点的金融领域创新合作 (17)(二)稳步推进深港资本市场合作 (18)(三)大力推进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 (19)三、发展现代物流业 (19)(一)打造区域生产组织中枢和国际供应链管理中心 (20)(二)积极发展港口航运配套服务 (20)四、发展信息服务业 (21)(一)高水平发展信息传输服务业 (21)(二)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1)(三)全力打造南方物流信息交换中枢和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22)(四)大力发展信息内容服务业 (22)五、发展科技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 (23)(一)优先发展科技创新服务 (23)(二)大力发展创意设计服务 (24)(三)大力发展专业服务 (24)六、推进区域合作 (24)七、保障措施 (25)(一)加强基础设施保障 (25)(二)开发管理 (27)(三)政策措施 (28)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8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请示》(发改地区[2010]181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一国两制”框架下,进一步深化粤港紧密合作,以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我国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为全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前海扩区最新方案

第1篇
前海扩区最新方案
一、项目背景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其区位、政策、产业优势,已成为我国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试验平台。为深入实施国家战略,进一步发挥前海合作区的引领作用,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合作区整体竞争力,现制定前海扩区最新方案。
1.交通网络:构建快速路网、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区域内外互联互通水平。
2.公共服务:加大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满足居民和企业需求。
3.生态环境:加强生态保护,提升绿化水平,构建生态廊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七、政策框架
1.制定支持政策: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创新、创业,吸引高端人才和企业入驻。
三、规划原则
1.创新驱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集聚发展:引导产业集聚,形成产业链完整、协同效应显著的发展格局。
3.绿色低碳:坚持生态优先,构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4.深港融合:深化深港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四、空间布局
1.扩区范围:在现有前海合作区基础上,向北、向东、向南拓展,总面积约为120平方公里。
四、产业发展
1.金融业:发挥前海金融改革创新优势,打造国际金融创新中心。
2.科技创新:引进国际高端创新资源,培育新兴产业,建设科技创新高地。
3.文化创意:推动文化与科技、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际文化创意产业中心。
4.现代物流:依托宝安国际机场、西部港口,发展高端物流、跨境电商等产业。
5.会展商贸:举办国际大型展会,吸引全球企业参展,打造国际会展名城。
3.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项目协调、推进、督查等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前海合作区简介

前海合作区介绍前海合作区位于深圳西部蛇口半岛的西侧,珠江口东岸,地处珠三角区域经济发展主轴和沿海功能拓展带的十字交汇处,毗邻香港、澳门,由双界河、月亮湾大道、妈湾大道、宝安大道和西部岸线合围而成,占地面积14.92平方公里。
2010年8月2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2011年3月,国家正式将深圳前海开发纳入‚十二五‛规划纲要。
开发建设前海,是国家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三十周年的历史结点上所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承担着探索改革开放科学发展的新路子、探索内地与香港紧密合作的新途径、探索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经验的历史使命。
前海将以‚创新、市场化、与国际接轨‛为指导思想,坚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体制创新、科学高效,高端引领、集约发展,统筹规划、辐射示范的原则,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努力打造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
前海的功能定位为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珠三角产业升级的引领区。
重点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及其他专业服务四大产业。
到2020年,建成基础设施完备、国际一流的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具备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体制机制和法律环境,形成结构合理、国际化程度高、辐射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聚集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在全球现代服务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成为世界服务贸易重要基地。
前海湾保税港区简介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位于深圳西部港区,大、小南山西侧,珠江入海口东侧,是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前海湾保税港区于2008年10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009年7月10日通过验收,2009年年底正式封关运作。
保税港区规划面积3.71平方公里。
根据国务院的批复要求,保税港区实行封闭管理,一期围网封关面积1.176平方公里,包括港口作业区(妈湾港区集装箱码头5、6、7号泊位)0.456平方公里和物流园区0.72平方公里两部分。
e站通服务中心

前海新区简介:前海地区位于深圳南山半岛西部,伶仃洋东侧,珠江口东岸,包括南头半岛西部、宝安中心区。
深圳前海新区全称是“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位于正在报批的《深圳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中所确定的“前海中心”的核心区域,总占地面积约15平方公里。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定位为未来整个珠三角的“曼哈顿”,规划中的前海合作区将侧重区域合作,重点发展高端服务业、发展总部经济,打造区域中心,并作为深化深港合作以及推进国际合作的核心功能区前海合作区将构建“三区两带”的城市规划结构。
三区即是:桂湾片区——重点发展金融等产业,打造集中展示前海合作区整体城市形象的核心商务区;铲湾片区——重点发展科技及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打造功能复合的综合发展区;妈湾片区——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等产业,打造具备区域生产组织中枢和国际供应链管理中心功能的保税港片区。
而两带则是指滨海休闲带和综合功能发展带。
前者连接三大片区,布局城市文化、休闲和公共服务等功能,形成集生态、景观、文化于一体的高品质滨海公共活动带。
后者则依托轨道等公共交通服务,沿线重点布局展示交易等综合功能,成为综合功能发展带。
五大优势:比邻香港的区位优势突出的综合交通优势创新的体制机制优势雄厚的产业基础优势特殊的政策环境优势主导产业: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和其他服务业e站通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A栋一楼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为前海管理局直属机构,接受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业务指导,集中办理授权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
其中涉及市发展改革委、经贸信息委、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人力资源保障局、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城管局、文体旅游局、应急办等11个部门69项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授权前海管理局办理;市国税局、市公安局、市地税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深圳国际仲裁院等机构均选派人员进驻服务大厅提供服务。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

商务服务业
总结词
提供高端商务服务,打造国际商务交流平台。
详细描述
合作区将吸引国际知名商务服务机构入驻,提供包括商务咨询、会计审计、法 律服务、广告策划等高端商务服务。同时,合作区将举办国际商务交流活动, 促进国内外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信息服务业
总结词
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服务,打造信息服务业高地。
01
02
03
减免企业所得税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 一定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降低企业税负。
增值税优惠
对特定行业或业务活动, 实行增值税减免或即征即 退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个人所得税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和 紧缺人才,给予个人所得 税减免,提高人才吸引力 。
人才引进政策
人才奖励计划
设立人才奖励基金,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奖励和补贴。
积极参与国际合作
加强与国际先进地区的 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 先进的服务理念和技术 ,提升合作区的国际竞 争力。
搭建国际交流平台
举办国际性的会议、论 坛等活动,吸引国际目 光,提升合作区的国际 知名度和影响力。
培养国际化人才
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和 引进,为合作区的国际 交流与合作提供人才保 障。
THANK YOU
人才培训计划
提供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课程,支持人才自我发展与提升。
人才居留政策
放宽居留限制,为外籍和港澳台人才提供便利的居留和工作签证。
资金扶持政策
融资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为合作区内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等 金融服务,降低融资成本。
财政扶持
设立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企业给予财 政扶持和补贴。
投资引导基金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 规划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十五开发单元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报审稿)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二〇年月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2011)、《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2011),本开发单元规划经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专题会议审批通过,现予以公布。
本开发单元规划成果由“一书三图”构成。
“一书”指“规划文本”;“三图”指“综合发展用地总图”、“城市设计控制总图”和“地下空间规划指引图”。
(1)一书: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控制条文。
(2)三图: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的三张规划图表。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二〇年月总平面图整体鸟瞰目录1总则 (1)2目标定位 (1)3用地性质 (2)4开发强度 (2)5配套设施 (4)6道路交通 (6)7城市设计 (7)8低碳生态 (11)9地下空间 (12)10地名规划 (13)11规划实施 (14)12附:现状概况 (17)1总则1.1本开发单元规划适用范围(以下简称本单元):妈湾片区开发单元十五,东临前湾公园,西至妈湾二路,南至梦海大道,北至临海大道所围合的区域,总用地面积52.29公顷。
1.2制定本单元规划的主要规划依据是:《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以下简称《综合规划》)及其它经批准的专项规划。
1.3制定本单元规划遵循的总体原则是:产城融合、特色都市、绿色低碳。
1.4本单元内的土地使用及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单元规划的有关规定。
本单元规划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相关条文的规定。
1.5本单元规划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其中特别注明者除外)均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版)(以下简称《深标》)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确定。
在本单元内编制街坊详细规划与设计,均应以本单元规划的要求为依据进行。
1.6在本单元内编制街坊详细规划与设计,均应以本单元规划的要求为依据进行。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21.09.06•【文号】•【施行日期】2021.09.06•【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香港特别行政区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2021年9月6日)开发建设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是支持香港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粤港澳合作水平、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增强香港同胞对祖国的向心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推动前海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先行先试,推进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丰富协同协调发展模式,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不断构建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立健全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初步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高端要素集聚、辐射作用突出的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多轮驱动的创新体系成效突出,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引擎作用日益彰显。
到2035年,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建立健全与港澳产业协同联动、市场互联互通、创新驱动支撑的发展模式,建成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强、创新策源能力强、协同发展带动能力强的高质量发展引擎,改革创新经验得到广泛推广。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单元一01街坊 开发导控文件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单元一01街坊开发导控文件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区位开发单元一用地面积50.1公顷,位于前海深港合作区的核心地段,桂湾片区北部,双界公园南侧。
规划倡导以街坊为基本单位的整体开发,单元一共划分5个街坊,其中01街坊用地面积5.14公顷,位于单元一西部,临海大道(原听海路)以西、桂湾四路(原桃园路)以北、桂湾一路(原双界河路)以南。
开发单元一规划总目标:结合前海湾综合交通枢纽的建设打造成多功能、高品质的城市综合体,使该区成为TOD高强度、功能复合的国际金融中心。
规划目标与原则01街坊采用“整体开发”的开发模式,规划导控通过“导控文件”实现。
街坊导控文件由条款、图示及表格构成,包含功能规模、公共空间、建筑形态、户外广告、综合交通、地下空间、市政工程、低碳生态八个部分,共79条款,其中刚性控制内容作“下划线”表达,原则上应遵照执行;其余为弹性引导内容,可在具体开发和设计中结合相关规划、规范和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开发模式与导控说明街坊规划子目标:导控原则:整体开发、目标导向、公共优先、刚弹结合、简明易懂。
形成独具特色的滨海片区,塑造令人印象深刻的标志性形象;创造多元功能复合的枢纽核心区及国际金融产业街区组成部分;打造可达性高,与前海湾滨海公园、前海湾综合交通枢纽高度互动的公共空间;营造个性卓越、整体协调的滨海一线建筑形态;建设立体高效的慢行交通系统;构建智能化的绿色低碳生态街区。
开发单元一01街坊区位图开发单元一开发单元一区位图桂湾片区前湾片区妈湾片区A-01-01-03地块面积:7393㎡地上建筑面积:11.0万㎡地下商业面积:1500㎡A-01-01-03地块面积:7089 ㎡地上建筑面积:0.3万㎡地下商业面积:5000㎡A-01-01-03地块面积:6892㎡地上建筑面积:5.0万㎡地下商业面积:1500㎡A-01-01-03地块面积:24319㎡地上建筑面积:31.4万㎡地下商业面积:17000㎡裙房布局示意塔楼布局示意用地红线示意开发单元一规划范围01街坊范围地块编码300M220M170M120M240M建议地上建筑面积:14.2万㎡建议地上建筑面积:10.2万㎡建议地上建筑面积:7.0万㎡A-01-01-01A-01-01-02A-01-01-03A-01-01-04A-01-01-01开发导控管理表导控内容条款目录1 功能规模地块功能第1条地块数量第2条开发指标及配套设施第3条2 公共空间公共空间结构第4-5条公共空间形态第6-14条步行系统控制第15-20条绿化面积比例控制第21条植物配置第22条街道家具和艺术品设置第23条开放要求第24条导控内容条款目录3 建筑形态地上建筑退线第25-26条地标建筑第27条视线通廊第28条塔楼形态第29-33条裙房形态第34-40条建筑照明第41条4 户外广告第42-45条5 地下空间总则第46-49条地下商业及步行活力空间第50-54条地下停车空间第55-57条导控内容条款目录6 市政工程市政设施第58条市政管线第59-60条其他要求第61-63条7 综合交通道路结构第64条单向行驶建议性方向第65条道路断面第66条竖向设计第67条公共交通第68条8 低碳生态能源利用第69-70条资源利用第71-72条生态物理环境第73-78条绿色建筑设计第79条导控文件【01街坊指标及配套设施一览表】1 功能规模街坊用地面积5.14公顷,建设用地总面积4.57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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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文件汇编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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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批复的通知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正文前言..
一、总体思路
(一)重要意义
(二)合作基础
(三)战略定位
(四)发展目标
(五)产业布局
二、加快金融业发展
(一)推动以跨境人民币业务为重点的金融领域创新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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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稳步推进深港资本市场合作
(三)大力推进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
三、发展现代物流业
(一)打造区域生产组织中枢和国际供应链管理中心
(二)积极发展港口航运配套服务
四、发展信息服务业
(一)高水平发展信息传输服务业
(二)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全力打造南方物流信息交换中枢和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四)大力发展信息内容服务业
五、发展科技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
(一)优先发展科技创新服务
(二)大力发展创意设计服务
(三)大力发展专业服务
六、推进区域合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础设施保障
(二)开发管理(三)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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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
国函[]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
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请示》(发改地区[]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一国两制”框架下,进一步深化粤港紧密合作,以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我国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为全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要充分发挥香港国际经济中心的优势和作用,利用前海粤港合作平台,推进与香港的紧密合作和融合发展,逐步把前海建设成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在全面推进香港与内地服务业合作中发挥先导作用。
要加强统筹规划,集中优势资源,发展总部经济,促进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增强资源配置和集约利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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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把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成为全国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基地和具有强大辐射能力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引领带动我国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升级。
要进一步发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的作用,以前海现代服务业的开放发展为契机,积极探索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全国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提供新经验。
三、广东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本规划确定的发展定位和产业发展重点,积极创造条件,抓紧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前海现代服务业对珠三角产业升级的引领带动作用。
深圳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的精神,抓紧组织落实《规划》实施工作。
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统一规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分步实施。
要进一步健全民主法制,充分利用全国人大授予的经济特区立法权,为前海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超出授权范围的立法要按规定报批。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前海开发建设的支持和指导,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广东省、深圳市等有关方面参加的协调机制,帮助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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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关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促进前海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督促检查和评估工作。
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发挥深港比较优势,在前海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新时期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
各有关方面要充分认识前海开发的重要意义,以规划实施为契机,开拓创新,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共同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不断探索科学发展的新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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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
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改地区[]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号)精神,现将《规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海位于深圳西部、珠江口东岸,毗邻港澳,区域优势独特,发展潜力巨大。
广东省、深圳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领会国务院对《规划》的批复精神,抓住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年的契机,把规划实施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探索科学发展的新模式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粤港紧密合作,共同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逐步把前海建设成为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和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最终实现把前海打造成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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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示范区的战略目标。
二、请广东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
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本规划确定的发展定位和产业重点,协调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
要落实好前海管理机构享有相当于计划单列市管理权限的政策,积极创造条件,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推动建立促进前海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的体制机制。
三、深圳市是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的主体,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各项工作。
一是要创新前海开发建设管理模式,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在财税管理、土地管理、规划管理、用人机制等方面探索建立集中管理灵活高效的体制机制,发挥行政管理与市场化运作的结合优势,又好又快地推进前海开发建设。
二是加快推进前海保税港区、深港西部快速轨道、穗莞深城际轨道以及前海口岸综合功能区等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
三是要充分利用全国人大授予的经济特区立法权,为前海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优良的法律环境,超出授权范围的立法要按规定报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设置相应的法治机构,引进民间商事调解机构,加强深港司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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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请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前海开发建设的支持和指导。
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我委将牵头组建由国务院有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广东省、深圳市等各方参加的协调机制,帮助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相关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促进前海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同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督促检查和实施评估工作;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问题向国务院报告。
发挥深港比较优势,在前海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新时期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是中央决心把经济特区办的更好一如既往支持经济特区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发挥作用的具体体现。
各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前海开发的重要战略意义,以规划实施为契机,开拓创新,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共同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不断探索科学发展的新模式。
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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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批复的通知
粤府函[]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现将《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号)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周年的重要历史节点,由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指导和推动我省特别是深圳经济特区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重要文件,是促进深圳经济特区新时期加快改革开放的又一重大举措。
《规划》的制订和实施,对创新粤港合作方式、深化粤港更紧密合作,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深圳市政府要切实负起《规划》实施主体的责任,加强领导,创新思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按照《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统筹推进《规划》的全面实施。
省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指导和配合深圳市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协助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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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港澳办要统筹协调《规划》实施情况,有关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省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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