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海洋经济发展
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引言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深港合作区”)是中国政府为推动深港经济合作,加快经济发展而设立的特殊区域。
为了规范前海深港合作区的发展,保护各方利益,促进合作,制定了《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前海深港合作区的设置背景、区域范围、产业发展方向、组织管理、投资环境等内容。
一、设置背景前海深港合作区成立于2010年,并于2015年经国务院批准为中国首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具有自由贸易、投资便利、政策创新、高端制度等方面的特殊优势。
前海深港合作区是中国大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经济合作示范区,旨在加强两地经济合作,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二、区域范围前海深港合作区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总面积约116.6平方公里。
区域覆盖深圳市内的前海、后海、沙头角等地区,与香港的新界地区相连。
三、产业发展方向前海深港合作区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发展方向,涵盖金融服务、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科技研发等多个领域。
区内将建设金融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文化创意中心等核心区域,吸引国内外优质企业和项目落户,助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四、组织管理前海深港合作区由深圳市政府负责组织管理,设立了管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
其中,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如规划、建设、招商等;管理委员会则负责决策和政策制定工作,以推动前海深港合作区的发展。
五、投资环境前海深港合作区为各类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区内设有一站式服务机构,为入驻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包括注册、审批、资金支持等。
同时,前海深港合作区实行了税收优惠政策、人才引进政策等多项支持措施,鼓励企业创新和发展。
六、结语《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确立了前海深港合作区的法律地位,为区域内的企业和机构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保护。
通过制定条例,前海深港合作区将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经济发展,为深港合作提供更多机遇和可能性。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背景材料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背景材料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背景材料:一、前言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是由中国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自贸试验区,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新改造区域,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国家级现代服务业示范区。
本文档旨在介绍前海合作区的背景、发展优势、政策支持等重要内容。
二、前海合作区背景前海合作区的建设目标是为深圳打造一个创新创业的先行区,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强与国际市场的对接,培育新兴产业,推进全方位开放合作。
作为深圳与香港之间的桥梁,前海合作区发展不仅将促进两地经济的互利合作,还将为国内外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三、前海合作区的发展优势1、地理位置优越:前海合作区地理位置独特,位于深圳与香港之间,紧邻深圳机场和蛇口港,交通便利,便于国内外客商的来往。
2、产业集聚效应:前海合作区积极引进和培育现代服务业,形成了以金融、科技、文化创意等为主导的产业集聚,为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平台。
3、支持政策:前海合作区享受国家级自贸试验区政策支持,包括税收优惠、外汇管理简化、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政策优势,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4、金融服务优势:前海合作区积极发展金融业务,设立了金融创新试验区,推动金融创新和跨境金融合作,为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四、前海合作区的政策支持1、自贸政策:前海合作区享受自贸试验区政策,包括外资准入限制放宽、商事登记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支持。
2、税收政策:前海合作区实行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率,为企业提供税收优惠。
3、人才政策:前海合作区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级人才,提供各种人才引进政策支持,包括高薪酬、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惠。
4、贸易便利化:前海合作区积极推进贸易便利化,实行国际通关标准,推动口岸一体化,简化贸易程序,提高贸易便利度。
五、附件1、前海合作区发展规划2、前海合作区产业政策细则3、前海合作区企业申报指南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自贸试验区:指中国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开放政策试点区域,旨在推动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和金融创新。
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深圳前海与香港的经济合作和深化现代服务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简称前海合作区,是指依法设立的经济特区前海与香港共同开发、共同建设和共同管理的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三条前海合作区遵循国家的发展战略和政策,积极创造良好的法治、商业和投资环境,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创新创业。
第四条前海合作区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外资和港澳台资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前海合作区的发展。
第五条前海合作区推行高效便捷的行政管理、市场准入和监管机制,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第六条前海合作区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经济、金融和人才交流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
第三章发展目标
第七条前海合作区的发展目标是:打造国际一流的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引领国际先进的产业发展和深化对外合作,享有国际竞争力。
第八条前海合作区要积极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创业,培育和推广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品牌和企业。
第九条前海合作区要建设开放型经济,吸引国内外优秀企业和人才落户创业,形成世界级的科技创新和产业集聚热土。
第十条前海合作区要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加强与深圳市其他区域的产业协同和合作,形成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以上为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的内容。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引言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作为广东省深圳市的重要战略举措,扮演着促进深港经济合作与发展的重要角色。
本文将就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总体发展规划进行详细阐述。
1. 概述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总面积约平方公里。
该区域的规划目标是通过深化深港合作,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协同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打造国际化的经济发展示范区。
2. 经济发展定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经济发展定位为国际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该区将重点发展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创意、人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以提高深港服务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3. 重点建设领域3.1 金融服务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将积极推进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引入境内外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企业,打造金融创新平台,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促进深港金融合作与交流。
3.2 科技创新该区将积极引进国内外的科技创新资源,建设科技创新园区和科技孵化基地,加强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推动前海深港区域内的科技创新和跨境技术转移。
3.3 文化创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将发挥深圳和香港在文化创意产业方面的优势,打造国际级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促进中西方文化交流与合作。
3.4 人才服务为吸引高端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将建立完善的人才服务体系,提供人才引进、培养、评价等一系列支持措施,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4. 政策支持为促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发展,政府将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包括财税优惠、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支持措施,为企业和个人在该区域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5. 合作机制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将深化与香港及其他国际合作伙伴的合作机制,加强交流与合作,推动跨境合作项目的开展,促进深圳与香港的联动发展。
6. 环境保护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将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绿色发展理念在该区域的实施。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21.09.06•【文号】•【施行日期】2021.09.06•【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香港特别行政区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2021年9月6日)开发建设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是支持香港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粤港澳合作水平、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增强香港同胞对祖国的向心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推动前海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先行先试,推进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丰富协同协调发展模式,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不断构建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立健全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初步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高端要素集聚、辐射作用突出的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多轮驱动的创新体系成效突出,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引擎作用日益彰显。
到2035年,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建立健全与港澳产业协同联动、市场互联互通、创新驱动支撑的发展模式,建成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强、创新策源能力强、协同发展带动能力强的高质量发展引擎,改革创新经验得到广泛推广。
2024《前海精神介绍》

一、前海精神
(一)前海介绍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位于深圳城市“双中心”之一的“前海中心”的核心区域,总占地面积约18.04平方公里。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定位为未来整个珠三角的“曼哈顿”,规划中的前海合作区将侧重区域合作,重点发展高端服务业、发展总部经济,打造区域中心,并作为深化深港合作以及推进国际合作的核心功能区。
已建成基础设施完备、国际化的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具备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体制机制和法律环境,形成结构合理、国际化程度高、辐射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聚集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在全球现代服务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成为世界服务贸易重要基地。
前海地区的规划与建设意义重大,在深圳城市转型和产业升级的背景下,它既是体现高效率的一个试验田,在区域合作上也具有示范意义,同时,它还能全方位体现深港合作,既是珠三角临近香港的端点,也是香港高端服务业向内地市场拓展的起点,发挥着深圳走向世界和香港辐射内地的“双跳板”作用。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将前海地区的规划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列为粤港合作的试点地区之一,为前海地区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
前海将再度发挥改革先锋、探路尖兵的作用,把握历史机遇,在全
球新一轮发展浪潮中,助力粤港澳共同塑造最具核心竞争力的国际大都市圈。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的工作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的工作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17•【字号】深府[2010]191号•【施行日期】2010.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的工作意见(深府〔2010〕19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加快前海开发开放步伐,推动我市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进一步发挥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排头兵作用,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前海开发建设的重要意义(一)加快前海开发建设是实施国家发展战略,把特区办得更好的重大举措。
兴办经济特区,是党和国家为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重申了中央兴办经济特区的战略意图,指出经济特区不仅应该继续办下去,而且应该办得更好,中央将一如既往支持经济特区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发挥作用。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的历史节点上,国务院批准实施《规划》,是新时期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部署,是中央支持特区建设,把特区办得更好的具体体现。
我们要切实把握新的历史机遇,肩负起新的历史使命,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圳的期望,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二)加快前海开发建设是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
加快前海开发建设,有利于利用前海的区位优势,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形成功能突出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地,实现现代服务业的跨越式发展,引领提高全国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有利于不断提升区域服务能力,为珠三角世界级制造业基地更好地提供服务,促进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构建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的发展格局,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产业体系,为全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新经验。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gdp管理规则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是我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深圳市政府联合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深化改革试验区,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和香港新界地区交界处,占地15平方公里,是我国大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个国家级合作区,旨在深化粤港澳合作,推动内地与香港经济合作全面发展。
作为深圳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gdp管理规则至关重要。
一、背景介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设立,为深圳与香港经济融合提供了新的评台和机遇。
深港合作区的成立被视为我国改革开放再次引领香港,深化内地与香港经济合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为了提高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整体经济水平,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gdp管理规则,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构建gdp管理规则的必要性1. 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地理位置相近,在经济上有着密切通联。
构建gdp管理规则有助于统一计量方法和标准,促进两地经济的协同发展。
2. 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合理的gdp管理规则可以引导企业从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升级,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三、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gdp管理规则的建立1. 初步确定gdp计算方法:需要在深港合作区内部确定gdp计算的基本方法,包括产值统计、收入分配和支出结构等方面的指标和方法。
2. 确定统一的gdp测算标准:统一gdp测算标准可以避免因为两地标准不同而造成数据不一致的情况,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3. 制定相关政策支持:政府需要出台相关政策来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发展,包括税收优惠政策、人才引进政策等,以促进gdp的增长。
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gdp管理规则的问题与挑战1. 区域差异:深港合作区内部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如何统一gdp管理规则,让各地在相对公平的基础上进行经济合作,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 数据真实性:由于深港合作区的特殊地理位置和经济体制的差异,如何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可比性也是一个重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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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二〇一九年六月目录一、规划背景 (1)(一)宏观战略 (1)(二)深圳行动 (2)(三)前海责任 (2)二、发展基础 (4)(一)产业基础 (4)(二)政策优势 (5)(三)存在问题 (6)三、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9)(一)总体思路 (9)(二)发展目标 (9)四、规划定位与产业方向 (11)(一)规划定位 (11)(二)产业方向 (11)五、重点任务 (18)(一)打造航运金融总部集聚区 (18)(二)建设“海洋+”孵化中心 (18)(三)积极引入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 (19)(四)支持成立海洋装备研究院 (19)(五)积极争取国家级海洋科技信息服务中心 (19)(六)推动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设海洋业务 20六、保障措施 (21)(一)建立工作机制 (21)(二)加大投入力度 (21)(三)强化考核督导 (22)海洋经济是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的各类产业活动,以及与之相关联活动的总和。
海洋产业是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所进行的生产和服务互动,包括:海洋渔业、海洋油气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信息服务业、海洋保险与社会保障业、海洋科学研究、海洋技术服务业、海洋教育、海洋管理等海洋产业,以及海洋设备制造业、涉海产品及材料制造业、涉海服务业(海洋金融服务、涉海商务服务)等海洋相关产业1。
一、规划背景(一)宏观战略海洋经济是开放型经济,是引领未来全球科技、产业增长的重要领域。
全球海洋大国制定了一系列海洋战略和计划,美国《美国海洋科技发展的未来十年愿景》提出以海洋科技创新为支撑,引领海洋开发;英国《2050海洋战略》提出保持作为全球海洋枢纽的地位,德国《海洋议程2025:德国作为海洋产业中心的未来》确立以高技术、高标准和高国际参与手段提升海洋产业国际竞争力;日本通过第三期《海洋基本计划》维护海洋权益、保障海洋安全。
我国围绕“海洋强国”建设,重点发展北部、东部和南部三大海洋经济圈,推进深圳、上海等城市建设全球海洋中1依据《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GB/T 20794-2006)》。
心城市,批准了包括深圳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2在内的14个国家级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广东省提出打造全国海洋经济发展高地,重点发展“一核一带一区”和六大海洋新兴产业3,培育海洋经济发展新动能。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将“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作为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要求加强粤港澳合作,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共同建设现代海洋产业基地。
(二)深圳行动深圳市高度重视海洋战略和海洋经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顶层设计文件,将前海作为深圳市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承载区。
《关于勇当海洋强国尖兵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决定》及实施方案提出以前海为中心,争取设立以蓝色经济为主题的国家金融改革试验区,促进海洋现代服务业集聚,建设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战略平台。
《广东省深圳市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提出以前海蛇口为核心,推动“科技金融引领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开放合作引领海洋经济国际化发展、海陆统筹引领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先行示范。
(三)前海责任前海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节点,是全国唯一的深港2主要任务为加大海洋科技创新力度,引领海洋高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发展。
3“一核一带一区”即珠三角核心区、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六大新兴产业”即海洋电子信息、海上风电、海洋生物、海工装备、天然气水合物和海洋公共服务。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是深圳市海洋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承载区和海洋经济发展示范的核心区,有责任发挥前海优势,立足深圳需求,服务国家战略,推动海洋经济创新发展。
前海应充分挖掘深港在海洋金融、船舶交易、船舶经纪和管理、航运咨询、船舶检验、海事仲裁等重大领域的深层次合作需求,吸引海洋高端要素资源集聚。
积极探索在境内外发行企业海洋开发债券,鼓励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海洋综合开发企业和项目,依托香港高增值海运和金融服务的优势,发展海上保险、再保险及船舶金融等特色金融业,为粤港澳海洋经济合作发展搭建新平台,引领大湾区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为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提供强力支撑。
二、发展基础(一)产业基础前海所在南头半岛是我市海洋经济的主要集聚空间,拥有集装箱吞吐量占全市一半的西部港区、南海油气开发总部集群、海洋高端装备总部研发和建造基地、邮轮母港和游艇码头等高端滨海旅游资源。
服务业为主的海洋产业门类齐全。
目前,前海海洋产业门类涵盖涉海金融服务、海洋交通运输、海洋信息服务、海洋技术服务、海洋旅游、海洋船舶、海洋工程装备、海洋工程建筑、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渔业等类型。
根据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初步成果,截至2018年5月底,前海共有注册涉海企业840家,注册涉海企业2016年实现增加值62.24亿元,占前海注册企业增加值的4.39%,占全市海洋生产总值的3.09%4。
涉海金融服务企业数量国内领先。
前海是我国最大的新金融、类金融机构集聚地,商业保理、融资租赁业务规模分列全国第一、第三。
产业基金方面,正在积极设立海洋产业发展基金,将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电子信息和海上新能源等产业加大支持力度。
融资租赁方面,片区涉海融资租赁企业48家,占前海涉海金融服务企业比例达35.1%,逐渐成42016年,前海注册企业实现增加值1416.19亿元,全市海洋生产总值2011.88亿元。
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数据获取范围为2015-2016年。
为涉海融资租赁的集聚区。
港口航运集装箱枢纽港优势凸显。
依托深圳西部港区,已集聚一批港口航运企业,初步形成了包括供应链管理、第三方物流、航运服务等在内的海洋交通运输产业体系。
围绕建设国际枢纽港的总目标,已开展区域港口航运资源整合,推动国际中转、高端航运服务及国际供应链管理等服务能力提升。
一批国内外航运企业管理总部、区域总部或功能总部的规划布局,进一步提升了港口航运产业辐射影响力。
(二)政策优势前海立足体制机制创新,成为国家级开发区中开放程度最高、体制机制最新、先行先试空间最广、产业发展潜力最大、支持保障措施最优的开发区,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撑。
金融创新。
国家赋予前海“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已经实现了跨境双向人民币贷款、跨境双向发债、跨境双向本外币资金池、跨境双向股权投资、跨境资产转让等双向开放功能,为涉海企业国际并购、跨境融资提供条件。
航运服务。
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高端航运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正在研究制定《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高端航运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推动高端航运要素、机构集聚,促进高端航运服务业加快发展。
科技创新。
对前海急需引进的创新中心、研究院、实验室等创新载体,以及孵化器、加速器和众创空间等给予专项支持,《前海科技创新政策总体架构》中提出原始创新和协同创新、企业创新和产业创新、创新人才、创新生态等专项支持计划。
总部经济。
国家批复前海22条包括企业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等,配套出台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企业认定及产业扶持资金申报指南》,对吸引涉海企业总部入驻提供了支撑。
(三)存在问题产融联动亟待提升。
深圳已形成东西“两翼齐飞”的蓝色经济发展格局,东部重点发展以海洋生物医药、生态保育为主的产业,从南山蛇口延伸到宝安大空港海洋新城的西部海洋经济带,集聚了我市主要的海洋电子信息、海洋高端装备等制造企业,对金融支持海洋经济有着迫切的需求。
前海处于深圳海洋经济带西翼核心,亟需依托庞大的制造业实体产业腹地,构建与海洋高端制造融合联动的特色金融、现代服务业发展新模式。
通过金融创新与资本运作,助力我市海洋产业提质增效和综合竞争力的提升。
图2-1 深圳市海洋经济发展空间格局港口航运亟需升级。
前海所在西部港区,是深圳集装箱枢纽港的重要力量。
随着大湾区港口竞争加剧、腹地高度重叠、制造业外迁以及港城矛盾凸显,港口航运业将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期。
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对标伦敦、奥斯陆等海事之都,迫切需要在高端航运服务方面发力。
目前,前海航运服务业规模偏小,机构层次偏低,产品及其交易机制的创新能力、航运风险评估能力较弱,亟需加强深港合作,引入国际知名航运组织、船级社,提升在国际航运市场的话语权。
产业集聚空间有限。
国外海洋产业发展主要依托海洋类大学或科研机构形成的海洋科技、产业园区,空间布局相对分散。
国内海洋经济发展主要依托围填海形成陆域或滨海空间,青岛、天津等地规划布局的海洋产业园区动辄十几或几十平方公里。
前海综合规划面积仅15平方公里5,要承载城市新中心和金融、现代物流等产业,海洋经济发展难以采用传统分散、摊大饼的空间模式,亟需探索海陆经济一体化规划,分类分散式布局海洋产业,推动海陆产业协同联动发展。
5本次项目研究范围是前海管理局辖区范围内,具体指由双界河、宝安大道、月亮湾大道、妈湾大道以及西部岸线围合的地区,土地总面积约为15平方公里。
三、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一)总体思路落实上位规划。
积极落实国家、省、深圳市海洋经济政策和规划对前海海洋经济发展的各项要求,细化主要任务、项目和目标节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前海海洋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等。
争取重大项目。
依托前海优势,积极争取深圳市海洋领域重大规划、项目和工程等落地前海,提请国家与深圳市支持在前海开展海洋金融、海事管理、航运服务、海事仲裁、船舶登记等领域试点创新。
重点领域突破。
充分依托前海产业基础优势,有重点的在海洋特色金融、现代航运服务两大主导领域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探索深港海洋科技创新合作,汇聚优质资源、以点及面,实现海洋高端服务业引领型发展。
空间集约布局。
充分依托已建、在建项目,企业自有用地、用房和政府持有的配建产业用房等,坚持集约高效利用空间,采取分散式布局模式,打造点、面结合,陆海联动的布局结构,保障海洋产业发展空间。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初步建立政策支撑体系。
积极研究制定前海海洋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规划,明确前海海洋经济发展的总体定位、产业重点、空间布局和重大项目等要求,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和政策支持。
到2025年,基本建成一批海洋经济发展重大平台。
大力支持海洋航运服务企业集聚发展、积极推动海运金融总部集聚区、深圳海事法院、海洋装备研究院等重大项目建设,初步形成相对完善的海洋经济创新平台体系。
到2035年,基本建成前海海洋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形成海洋金融、航运服务、海事管理等国内外大型企业总部集聚,构建深港海洋高端服务业、海洋科技创新合作的长效机制,成为带动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的引领极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