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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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一部分管理制度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一、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地面和井下防火措施,各种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遵守国家的防火规定,并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

二、矿井各井筒之间、矸石山、木料厂、通风机房的距离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并贮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为防止地面火灾波及井下,进风井必须装设防火铁门。

三、必须设置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要确保水量充足,水仓内的储水量和消防用的供水设备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四、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井下不得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五、防外源火灾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防止使用明火引燃;2.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引燃;3.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4.使用不燃或难燃用品;5.防止可燃物的大量积存。

六、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熟悉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七、所有库存的消防材料、设备除发生事故使用外,任何其它工作不准使用,因处理事故所消耗的材料,有关单位必须在五天内补齐。

八、有关部门每季必须对井上、下的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矿井必须按规定对井下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制定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

十、开采有自燃发火的倾向煤层,通风区必须做好预防、预测工作,且每周至少进行一次。

十一、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完成撤设备和对采空区永久性封闭工作。

十二、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必须视火灾性质、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和通风调度。

十三、矿调度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必须立即按灾害预防处理计划通知有关单位及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十四、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抢救人员在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及其它有害气体和观察风流的变化,并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一、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由地质科组织全面开展矿区防治水专项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其它相对科室、队组积极配合落实每一项防治水工作。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范文(2篇)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范文(2篇)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范文《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是指对企业内部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的具体细则。

下面是一个关于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的范文,供参考。

一、考核目的:通过对企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考核,评估和监督企业对一通三防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防控能力。

二、考核内容:1. 一通管理制度履行情况考核企业是否建立了一通管理制度,并明确一通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是否建立了一通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是否进行了一通管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是否建立了一通管理的档案和记录。

2. 灭火管理制度履行情况考核企业是否建立了灭火管理制度,并明确灭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是否建立了灭火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是否配备了合适的灭火设备和器材;是否进行了灭火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是否进行了灭火演练和应急演练;是否建立了灭火的档案和记录。

3. 抢险救援管理制度履行情况考核企业是否建立了抢险救援管理制度,并明确抢险救援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是否建立了抢险救援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是否配备了合适的抢险救援设备和器材;是否进行了抢险救援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是否进行了抢险救援演练和应急演练;是否建立了抢险救援的档案和记录。

4. 应急管理制度履行情况考核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管理制度,并明确应急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是否建立了应急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是否进行了应急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是否进行了应急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是否建立了应急的档案和记录。

三、考核方法:1. 文件审查考核人员对企业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包括制度文件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的明确性,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的健全性等。

2. 现场检查考核人员对企业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在现场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包括一通管理的执行情况,灭火设备和器材的配备和维护情况,抢险救援设备和器材的配备和维护情况,应急演练和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等。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是指对企业在一通三防管理方面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的具体细则。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对安全生产的一体化管理,其中的一通是指通风系统,三防是指防火、防爆、防毒。

以下是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的一般内容:1. 一通管理考核:- 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故障和隐患;- 通风系统的维护保养情况,是否按要求定期进行维护;- 通风系统的清洁情况,是否存在积尘和污染;- 通风系统的效果评估,是否能够满足操作人员的需求;- 通风系统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人员的培训情况。

2. 防火管理考核:- 是否建立了防火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灭火器和灭火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是否定期维护和检查;- 储存的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要求分类储存,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有无电气火灾隐患;-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员工对火灾的预防和逃生知识的掌握情况。

3. 防爆管理考核:- 是否建立了防爆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工作场所是否存在爆炸等危险环境,是否存在明火、电火花等风险源;- 是否对易燃易爆物品定期检查,并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存储管理;- 是否对防爆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员工对防爆知识的掌握情况。

4. 防毒管理考核:- 是否建立了防毒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是否对有毒物品进行明确的储存、使用和处理要求;- 是否进行有毒气体的监测和排风处理;- 员工对防毒知识的掌握情况;- 是否配备了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设备,并对员工进行培训。

以上是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的一般内容,具体的考核细则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考核结果可以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参考依据,对于发现问题和改进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范文(3篇)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范文(3篇)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范文1、风机房应保障主扇经常运转,任何人不得私自停止主扇运转,因突然停电等原因停止运转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风机房值班员应时刻观察主扇的运转情况,记录好各种参数,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井下永久性通风设施的构筑位置,由生产技术部在巷道设计时提前确定,没通风设施设计的巷道,不得随意施工。

4、通风设施的构筑质量必须符合要求,当通风设施损坏时,必须及时修复。

5、局扇安装位置应符合有关规定,局扇附属设备(消音器、双回路供电、双风机自动倒台、风电闭锁、开停传感器、监控系统、瓦斯电闭锁等)齐全。

6、每台局扇安装时,应同时悬挂必要的各项管理制度。

局扇应指定负责人员,保证经常运转,任何人不得私自开、停局扇,确需停止运转时,应先通知该台局扇的负责人,有负责人通知该工作面的工作人员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7、风筒吊挂整齐、紧靠巷道一侧,做到接前修后,有损必修,缺环必补,有环必挂,吊挂平直,接头严密,出风口距掘进头不大于____米。

回收后和备用的风筒码放在固定地点,不得乱扔乱放。

8、掘进巷道开工时,应考虑巷道贯通后风流调整所有的风门,并在巷道贯通前构筑完毕,计划外贯通的巷道,掘进队应立即通知维修队,在合适位置建立风障,避免造成风流短路。

9、由矿总工提出风量调整方案,维修队实施,对井下风量及时调整,做到合理用风。

10、井下各种标志牌由维修队负责完善,悬挂后的标志牌,由各区域卫生承包单位负责管理,发现丢失及时补挂。

11、当采面形成全风压供风系统后,应在上下巷建立测风站,并悬挂测风记录牌,采面回采结束时,应及时将测风站拆除。

矿井测风制度1.测风管理人员,必须保证风表不少于一组,并保证读数准确。

2.矿井一旬____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因采掘工作面需要时,必须随时测风。

3.每次测风结果,都必须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

4.配合有关领导,提供有关数据,根据安全生产情况,保证调整后的各地点供风量每人每分钟不少于____立方米。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3篇)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3篇)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1、全面掌握通风系统、瓦斯管理、防灭火、防尘和监测监控等方面存在的“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的数量、地点及现状,及时跟踪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

2、对“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组织优化通风系统、实施瓦斯治理、开展火灾治理、有效防治粉尘等工作。

3、对“一通三防”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审批权限划分,审核治理措施,评价治理效果。

4、组织“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治理后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5、确实履行“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一通三防”各类隐患。

6、建立健全“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一通三防”隐患。

7、对本矿井“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明确治理目标和任务、治理方法和措施、治理资金、治理负责人员、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

8、定期组织召开“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例会,对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完善整改方案。

9、建立“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员工发现和排查“一通三防”隐患。

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一通三防”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四章“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第七条要制定年度的“一通三防”重大排查治理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八条隐患排查治理要确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第九条隐患排查治理,每周由矿一通三防科副区长对主、副斜井进行一次“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排查内容:本工作面范围的通风设施、管路设施、监控探头、线路的完好状态,以及瓦斯、风流状况,并对下周隐患进行预测,提前制定预防措施,排查结果通报一通三防科;同时一通三防科进行一次全矿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由一通三防科长每周组织召开一次隐患排查会议,分析隐患,并责成区队解决排查出的隐患,对于区队解决不了的,上报矿解决。

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矿井深入开采,矿井事故的频率和严重程度有增加的趋势。

为了保证矿井安全运营,减少事故的发生,采取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和有效的。

二、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概念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是指在矿井开采过程中,实施一通和三防的管理制度。

其中,一通是指矿井工作面与地面之间及时、准确地传递信息;三防是指防突、防灾、防事故。

通过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三、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内容1.一通管理(1)建立矿井通信系统,保证信息传递的畅通性;(2)制定矿井通信制度,规定通信的方式和内容;(3)设立矿井通信人员,负责信息的收集、传递和报告;(4)建立矿井地面指挥中心和地下调度室,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

2.防突管理(1)严格执行矿井规章制度,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2)建立矿井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矿井巡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3)加强矿井通风管理,确保矿井内空气清新;(4)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煤尘等有害气体泄漏。

3.防灾管理(1)建立矿井自动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灾害;(2)建立矿井应急预案,包括灭火、排烟、救援等;(3)矿井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4)建立有效的应急救援队伍,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4.防事故管理(1)制定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的职责;(2)建立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安全管理部门和矿井安全生产委员会;(3)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4)建立矿井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事故的及时上报和处理。

四、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目的和意义1.目的(1)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2)减少矿井事故的发生;(3)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2.意义(1)保障矿井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2)减少生产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3)提高矿井的生产效率。

五、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实施1.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实施;2.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制度;3.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的防范能力;4.完善设备和仪器的配置;5.不断改进和完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三防机构是指在公共安全领域中负责预防、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和灾害的机构。

为保障社会的平稳运行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一套完善的三防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将从三防机构的设置和管理两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三防机构的设置1.设置原则: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同作战、信息共享”的原则,建立三防机构的设置体系。

2.中央三防机构:设立国家三防指挥中心,负责总体规划、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级三防工作。

3.地方三防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实际情况,建立省级、市级、县级三防机构。

a.省级三防机构:设立省级三防指挥中心,负责统筹协调本省三防工作,并向国家三防指挥中心汇报。

b.市级三防机构:设立市级三防指挥中心,负责本市的三防工作,并负责向省级三防指挥中心汇报。

c.县级三防机构:设立县级三防指挥中心,负责本县的三防工作,并向市级三防指挥中心汇报。

二、三防机构的管理制度1.人员配备:三防机构应配备专业合格的人员,包括指挥员、工程师、医护人员、救援人员等。

2.岗位职责:明确各个职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作战。

3.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各级三防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4.预案制定:依照突发事件和灾害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预案,保障应对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5.指挥体系:建立科学、灵活、高效的指挥体系,确保在突发事件和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应对。

6.指挥训练:定期组织三防机构的指挥员和执勤人员进行应急指挥演练,提高应对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7.资金保障:保障三防机构运行所需的经费预算,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就是一通三防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通过合理的设置和严格的管理,三防机构能够高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灾害,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范例(三篇)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范例一、总则(公司名称)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安全和员工的身体健康,确保公司的通风、消防和防爆工作得到有效的管理和实施。

二、责任及管理1. 公司负责人是一通三防管理的最高责任人,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一通三防工作。

2. 相关部门负责人应落实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和监督一通三防工作。

3. 所有员工都有义务执行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并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演练。

三、通风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通风设施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在有害气体、粉尘等环境下工作的岗位,应配备专用通风设备。

3. 安全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查,如有损坏或失效,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 员工使用通风设备时,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并记录使用情况。

四、消防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和设备,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消防管理责任。

2. 每个工作区域都应配备适当数量的消防器材和灭火装置,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 每个员工都应接受消防培训,了解基本的灭火方法和逃生技巧。

4. 每年进行消防演练,检验应急疏散程序和消防设备的有效性。

五、防爆管理1. 公司应建立防爆管理制度,对可能产生爆炸危险的区域和设备进行标识。

2. 相关部门负责人应负责防爆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并定期组织防爆演练。

3. 每个员工都应接受防爆培训,了解防爆设备的使用方法和防范措施。

4. 强化降低火源和爆炸风险的管理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环境。

六、监督和处罚1. 公司建立一通三防管理的监督机制,对相关部门和员工的一通三防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对发现的违反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行为,将严肃处理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罚。

3. 对于严重违反一通三防规定导致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公司名称)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具体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制定,并报批公司负责人。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范例(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企事业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前言煤矿是一种复杂而危险的工作场所。

为了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完善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确保煤矿的生产运行安全。

一通三防的含义“一通三防”是指通风、防尘、防火、防爆四个方面的控制。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通风、防尘、防火、防爆是四项非常重要的管理工作。

只有做好这四个方面的控制,才能确保煤矿的生产运行安全。

管理制度通风管理1.煤矿通风系统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2.煤矿应根据生产需要对通风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煤矿应制定和执行严格的通风管理制度,对通风系统进行定期巡视和检查。

4.煤矿应加强对通风系统的监控和控制,确保通风系统运行稳定。

防尘管理1.煤矿应严格执行煤尘控制规定,对生产设备实行全面封闭和动态密闭,并对每次作业前进行必要的除尘准备。

2.煤矿应对工人进行防尘教育,让他们了解危害和控制煤尘的方法。

3.煤矿应严格控制煤尘的扬尘、飘尘等现象,对煤尘扬散区域应进行覆盖或加装特殊设备。

防火管理1.煤矿应根据规定的“三防”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2.煤矿应定期对火源进行检查和排查,防止人为火灾的发生。

3.煤矿应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消防管理制度,对消防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

4.煤矿应对工人进行防火教育,让他们了解危害和自救逃生的方法。

防爆管理1.煤矿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对生产设备和电气设备进行防爆设计和防爆加固。

2.煤矿应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3.煤矿应对工人进行防爆教育,让他们了解危害和安全操作的方法。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必要保障。

煤矿必须加强“一通三防”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确保煤矿的生产运行安全。

“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前言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控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单位制定了“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各级责任,确保安全工作科学有序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员工,包括领导、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制度的目标是通过实施“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事业单位的财产安全。

二、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一通(1)一通制度内容:每日进行安全通报,包括发生的事故、事故原因、事故防范措施等。

通报内容要全面、及时,通报范围覆盖全体员工。

(2)一通制度安排:通报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每天定时发布通报内容,单位领导对通报内容进行审核。

(3)一通制度落实:每个部门、每个员工都有责任进行安全通报的宣传工作,鼓励员工对危险和不安全行为进行举报。

2. 三防(1)防火防灾防事故制度:全面检查和整改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和预案,确保单位各项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2)防盗防损防破坏制度: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的安全防范体系,加强保安力量建设,完善安防设施,加强安全检查和安全培训。

(3)防止环境污染制度:制定环境保护方针和标准,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制,加强环境监测和数据分析,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三、责任分工1. 领导责任(1)负责制定和颁布《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目标、原则和措施。

(2)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

(3)指导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安全工作计划,监督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

(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 安全管理部门责任(1)负责制订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2)负责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3)负责发起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4)负责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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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加强柴沟煤矿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2条 本管理实施细则在执行过程中,如与上级文件发生抵触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第3条 本管理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于柴沟煤矿。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第4 条 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合理可靠。每年在安排生产计划前必须进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工作,保证矿井不超通风能力生产。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必须以风定产。 第5条 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6条 矿井要加强供电系统和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严禁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必须按事故进行追查,并有记录可查。 第7条 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挡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连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 第8条 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对采煤工作面的通风、防灭火、防尘、监测监控等系统进行验收,不符合规定不准生产。 第9条 掘进巷道在施工前,必须在作业规程中编制局部通风设计,掘进工作面拉门时,局部供风设备、设施必须提前按照要求安设完。 第10条 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如布置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可采用串联通风,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对于串联通风,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11条 一般掘进巷道贯通前,必须由通风部门编制调整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由矿总工程师审批,通风队干部现场指挥。掘进巷道与已密闭区域、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巷道贯通措施,并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第12条 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其中1套作为备用,备用主要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启动。 第13条 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 第14条 主要通风机必须在合理工况范围内运行,改变主要通风机运行的工况时,必须有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15条 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技术措施;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矿值班负责人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后,主要通风机司机必须立即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第16条 装有主要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井口必须设防爆门,其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 第17条 主要通风机必须有专职通风机司机看管,保证正常运转。主要通风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18条 矿井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必须具备反风功能,每年要进行1次矿井反风演习,矿井反风演习方案和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19条 禁止利用主要通风机房做其它用途。 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按要求设置电话、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通风机运转记录、仪器、仪表的显示数据记录等,通风机司机要按规定及时进行填写有关记录。

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第20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井下有害气体的变化及所设全部传感器的运行状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安设防雷电保护装置,必须具备自动报警、全电压(即各等级电压)断电、故障闭锁功能和断、馈电状态的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 第21条 采煤工作面及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并实现瓦斯超限断电功能,或设置甲烷断电仪。 第22条 由通风队负责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业务管理,通风队要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专业维护人员。 第23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进行1次调试和校正。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第24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及其电缆,属于采掘区域的应由所在采掘区域的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通风队进行维修。 第25条 每班由瓦斯检查工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显示数据进行对照,并将结果汇报通风队,两者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0—1%,±0.1%;1%—2%,±0.2%;2%—4%,±0.3%),调校前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措施,由通风队对超过允许误差的监测设备负责在8h之内调校完毕。 第26条 监测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对当日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并将主要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写在矿井监测日报上,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第27条 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或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但每天应有专人检查一次,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不得使用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第28条 任何采掘工作面都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 第29条 风机必须有专 得随意停、开。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在巷道内瓦斯浓度低于1.5%及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0%,风机附近10 米围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 第30条 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防灭火管理制度 第31条 井下和井口房不得进行电(气)焊和喷灯等明火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长批准,并指定专人在现场进行检查和监督。电(气)焊和喷灯等明火作业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 第32条 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可与防尘系统的水池和管路共用。 第33条 矿井延伸新水平和采区开采新煤层时,必须对所开采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第34条 矿井必须采取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综合防治措施。报废已建立的防灭火系统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35条 矿井开采时必须进行专项防灭火设计,凡一次不能采全高的煤层,必须沿顶开采,不能留顶煤。 第36条 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必须积极开展自燃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掌握井下采空区及其它有关地点的自然发火动向。每月的报表要由通风队的技术主管签字审核,每月要有一份火情分析报告。 第37条 在选择确定风门、风窗、挡风墙等通风设施的位置时,应尽可能降低采空区、火区和煤柱裂隙处的漏风压差,减少漏风量。 第38条 生产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撤出一切设备,对采空区进行永久性封闭。因故不能按期封闭的工作面,必须制定防火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39条 在火区下或邻近火区开采的工作面,在开采前1个月必须将编制好的《火区下或邻近火区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40条 矿井发生火灾形成火区后,要建立火区管理台帐,并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启封火区和恢复火区初期通风等工作,必须由辅助矿山救护队负责实施,启封火区的回风风流所经过巷道中的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第41条 新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生产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 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矿井应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42条 立完善的综合防尘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矿井主、副平硐,主、辅助运输上山、回风上山、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掘进巷道、运煤转载点、装载点等产生粉尘和有可能粉尘堆积地点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胶带运输的巷道内防尘管路每隔50m设置一个三通支管和阀门,其它巷道每隔100 m设置一个三通支管和阀门。地面消防水池的容量不得小于200 m3,尘管路用水的水质必须符合要求。 第43条 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 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匹配。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 Mpa。 第44条 液压支架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顶时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第45条 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掘进、开拓巷道及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必须安设能封闭巷道全断面雾化效果好的净化风流水幕;采掘工作面设置的净化风流水幕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大于50m(采煤工作面净化风流水幕应设在该工作面回风巷内);采煤工作面应实行煤层注水;在煤、岩中钻孔应采取湿式钻孔。 第46条 井下各产尘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第47条 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矿井两翼、相邻采区、相邻煤层、相邻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同其相连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地点同与相连通的巷道间都必须用水棚或岩粉棚隔开。 第48条 矿井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1次,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冲刷1次积尘;其它巷道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对容易造成煤尘堆积的地点要及时进行冲洗,不得有厚度超过2mm ,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第49条 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绝煤尘爆炸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第50条 矿井必须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工。瓦斯检查工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责任心强,有二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熟悉通风瓦斯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熟练使用瓦斯检定器(光学甲烷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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