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1.16•【字号】省政府令第1号•【施行日期】2019.02.15•【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号《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已经2019年1月2日省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
省长:王文涛2019年1月16日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辖和回避第三章程序启动第四章调查取证第五章陈述、申辩和听证第六章决定和执行第七章期限和送达第八章其他规定第九章监督和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行政执法单位及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检查、行政收费等行政执法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行政执法单位应当遵守法定程序,不得在程序上减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
第四条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公正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公平对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执法单位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采取的措施和方式应当必要、适当,并与行政管理目的相适应。
第五条行政执法单位应当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第六条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第七条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不得有歧视、侮辱、诱导、威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行为。
第二章管辖和回避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确定所属各行政执法单位的管辖权限。
【司考】考点之行政许可(星考点)

基本概念1.行政许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为。
2.行政许可的撤销:指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基于实施过程中行政主体或被许可人的违法因素而被行政主体取消其效力。
3.行政许可的撤回:指因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法律依据修改或废止而由行政主体取消其效力。
4.行政许可的吊销:指被许可人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而被行政主体施以取消行政许可的处罚。
5.行政许可的注销:指基于特定事实的出现,而由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公告行政许可失去效力。
6.有数量限制的许可:指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行政主体在一个地区、一段时间内,对于申请人从事某项活动只能发放一定数量的行政许可。
重点考点详解一、行政许可概述(一)行政许可概念行政许可是一种重要的具体行政行为,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并为行政程序法三部曲。
(二)行政许可的特征1.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2.是授益性行政行为。
3.是对一般禁止的解除。
4.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
5.是一种过程性、连续性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制度不应当只是简单的许可证核准与颁发行为,更重要的是对被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比较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通常情况下确认在前、许可在后,确认是许可的前提,许可是确认的后果。
1.区别(1)性质不同。
许可是一般禁止前提下的特殊准许,应经许可的事项未经许可即作为就属违法。
确认意味着肯定,应经确认的事项非经确认即作为可能导致无效,但不一定违法。
(2)对象不同许可是使相对方获得从事某种行为的权利能力,具有后及性。
确认是对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关系和法律事实的确定与认可,具有前瞻性。
2.常见行政行为的性质判断(1)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证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措施,不属于行政许可。
(2)企业、机动车的年检不是行政许可,是主管机关实行监督管理的一种手段。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湖南省行政程序,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适用于湖南省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决定、行政确认等各类行政行为。
第三条湖南省行政程序以便民为宗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及时处理行政事务,提供及时的服务和支持。
第四条湖南省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程序活动时,应当严格依法使用行政权力,不得滥用、背离行政权力。
第五条湖南省行政机关应当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咨询、查询、申请等服务,及时回应并解决关于行政事务的问题。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电子方式或书面方式申请办理行政事务。
第六条湖南省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内部的培训和督导,提高行政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第二章行政许可程序第七条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符合法定条件和规定程序的行为予以同意,使其享有特定权益的行政行为。
第八条行政许可的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文件和材料,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审核。
第九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依法进行审查,不得无故拖延办理时间。
第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发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享有复议、诉讼的权利。
第三章行政处罚程序第十一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制裁的行为。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对涉嫌违法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三条行政机关依法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依法进行调查研究,形成合法、合理的处罚决定。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享有复议、诉讼的权利。
第四章行政决定程序第十五条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具体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
河北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规定(2024年修正)

河北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规定(202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11.16•【字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4〕第7号•【施行日期】2024.11.16•【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河北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规定(2005年3月2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5〕第4号公布根据2010年11月3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10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24年11月1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4〕第7号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听证活动,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许可的组织,以及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以下统称行政机关),组织实施行政许可听证(以下简称听证),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对听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实施下列行政许可事项,应当组织听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二)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三)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的事项。
第四条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新闻媒体可以向社会公开报道。
第五条听证由拟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组织。
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以委托机关的名义组织听证。
第二章听证参加人第六条听证参加人一般包括:听证主持人、书记员、行政许可审查人员、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
与听证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法律专家、行业组织代表等人员可以作为听证参与人。
第七条听证主持人、书记员由行政机关负责人指定本机关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或者行政许可审查人员以外的人员担任。
行政管理行政法基础知识

行政法基础知识一、行政法起源行政法起源于法国,是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行政法起源的立法目的是限制政府权力,使政府的行政行为在法律的框架下行使,政府行使权力时不侵害老百姓权益。
二、行政的分类及我国行政的含义行政的字面含义是指组织的执行、管理。
现代行政分为公共行政和普通行政。
公共行政是指公权力主体的行政活动,包括国家行政、公共事业组织行政、基层自治组织行政等。
当前我国在行政法上的行政仍然是指国家行政。
国家行政具有以下几个特征:法治化、公益性、职权职责一致性、积极性。
国家行政可分为:负担行政和授益行政、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秩序行政和给付行政、羁束行政和裁量行政。
三、行政法概念行政法是我国重要的部门法之一,它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关系分为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
四、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合法原则、合理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权责统一原则。
五、行政组织概念行政组织是由各类行政机关和其他享有行政职权的非政府组织共同构成的。
行政机关是由权力机关产生的,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实施行政管理的非政府组织是指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部分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
六、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署署长、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行政机构: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宗教局)、国务院办事机构(如台办、法制办)、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如商标局、专利局)、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如参事室、顾问室)七、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省、市(设区的市)、县、乡(镇)组成。
八、实施行政职能的非政府组织授权组织、委托组织。
九、行政行为分类行政行为大的分类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第六章 行政相对人

间接相对人:即受行政行为结果影响的相对人,行
政主体行政行为的间接对象。其权益受到行政行为的 间接影响。如,治安处罚关系中受到被处罚人行为侵 害的人;行政许可关系中其权益受到许可行为不利影 响的与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公平竞争人或相邻 人);行政给付关系中依靠给付对象抚养或扶养的直 系亲属等。
* 其他组织:
是由主管机关批准成立或者认可,能够从事一定的经营、生产或 其他活动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经济组织。 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国家都出现了一些介于个人和法人之间的 组织形态,被称为“非法人组织”、“非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 织”等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将其称为“其他组织”。 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作为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主体,也是行 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相对人。其他组织的类型主要有: ①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者认可的从事一定生产或经营活动的经济 实体。如,个人合伙组织、合伙型联营组织、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② 经主管机关批准或认可的正处于筹备阶段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 会团体。
③ 由其他部门法规定了权利义务后,行政法又规定了从属性的权利义务。 即从属性规定。如,民事法律规定了公民、法人对自然资源的使用权;行 政法又对该使用权的(归属和范围向行政机关的)请求确认权,后一权利 明显服务于前一权利,对前一权力进行了从属规定。
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 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 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难疑点解答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难疑点解答1、学生问:对不作为的行政行为,法院判决限期限履行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仍不履行的,能采取什么强制措施?老师答:行政诉讼法第65条第2项规定,法院可以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100元罚款.2、学生问:由于旧城改造进行城建拆建,老百姓不同意拆建的有关规定,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但法院受政府领导的指示而晚受理,导致起诉超过期限,政府部门强行进行拆建。
如果政府拆建符合国家规定,但老百姓能不能对由于政府的恶意干涉而超过起诉期限,让政府部门承担败诉责任,并定为行政执法违法?老师答:老百姓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法院迟迟不受理,以至于超过起诉期限,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告下级法院不予受理。
至于背后的政府恶意干预司法,由于证据不足,恐怕很难告他们.3、学生问:公证是不是行政确认?老师答:实践中,有的公证行为是国家规定,属于强制性的,例如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公证;但是有的公证则由当事人自由选择,例如遗嘱公证。
前者,有学者认为可以列入行政确认的范围;而后者,由于公证机关的性质正逐步转变为社会中介机构,这种为当事人提供公证服务的行为,似乎难以认定为行政确认.实践中,有对公证文书提出行政诉讼的案例。
4、学生问:张某对市国家安全部门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不服,他是只能向上级国家安全部门提出行政复议还是可以在上级国家安全部门和市人民政府二者中任意选择?老师答: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的规定,应当向上一级国家安全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而且只能向上一级国家安全部门申请复议,因为国家安全部门是垂直领导体制。
5、学生问:政府采购关系中,政府与货主、政府与具体用货行政单位之间各是何种法律关系?老师答:目前,政府与货主是平等的民事关系,政府和具体用货行政单位是行政系统内部管理关系。
6、学生问:请问老师:交警不出警造成危害,当事人是否可以以不作为起诉交警?老师答:简单地说是可以的,但问题以如此简单的方式提出,让我这个习惯于法律人严谨思维的实在颇为难哦.7、学生问: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最主要的区别在哪里啊?老师答:行政争议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就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而产生的争议,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一般处于不对等地位,司法上适用行政诉讼。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宪法行政法系列:行政法学(第3版)

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 第二节行政法关系 第三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五节行政法学的发展及其学科体系
第一节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概述 第二节国家行政机关 第三节被授权的组织与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 第四节公务员 第五节行政相对人
第一节行政行为的含义与特征 第二节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 第三节行政行为的分类 第四节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 第五节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
第一节行政程序法概述 第二节行政程序法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第一节行政违法 第二节行政责任 第三节行政责任的种类与方式
第一节国家赔偿法概述 第二节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 第三节行政赔偿 第四节国家赔偿的方式、标准和费用 第五节国家补偿
第一节行政复议概述 第二节行政复议法律关系 第三节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第四节行政复议的程序
精彩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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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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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观看Biblioteka 第一节抽象行政行为概述 第二节行政立法行为 第三节其他抽象行政行为
第一节行政命令 第二节行政征收 第三节行政许可 第四节行政确认 第五节行政监督检查 第六节行政处罚 第七节行政强制 第八节行政给付 第九节行政奖励
第一节行政合同概述 第二节行政合同的种类与作用 第三节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和解除
第一节行政指导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行政指导的种类、意义与作用 第三节建立、健全我国的行政指导制度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宪法行政法系 列:行政法学(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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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殡葬用品经营许可证。
第六章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 因此,不对行政许可权力加以控制和规范也不行。
贵州一家企业要上一个项目,不得不成 立由8个人组成的盖章办公室,专门从 事盖章业务
• 而《行政许可法》就是要在公共利益的维护和个人 权益保护之间寻求一种平衡,而重点又是通过规范 和控制行政许可的设定和行使来达成这一目的。
已于 2003年8月27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
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1日
起施行。这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
大事。
第六章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 日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一、行政许可的含义
律方式加以解除。
• 这表明,行政许可的内容具有解除行使某种权 利的限制的性质,被许可人获得行政许可后,即 取得行使某种受法律限制权利,同时也要履行保 证解除限制的法定条件持续存在的义务。
结束
第六章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 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 件:
• (一)有与生产烟草专卖品相适应的资金; • (二)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条
• 当前的尴尬:网络财产(虚拟财产)
结束
第六章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 三是政治权利。政治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 一,主要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担任国公职,管 理国家事务和社会经济、文化事务,监督国家机 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以及结社、集会等自由 权利。比如结社、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等自 由权,权利主体在行使这类自由权时,应依法取 得行政许可。
比如,法律规定的矿山开采、水资源利 用、土地使用、森林砍伐等方面的许可制度, 可以促使合理地、经济地利用有限的国力资 源,优化资源配置。特别是在现代化社会中, 行政许可制度还能控制环境污染,避免因环 境污染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结束
第六章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 第四,有利于控制进出口,发展民族经济,保持国内 市场稳定。
第六章行政许可与行政 确认
2020/11/28
第六章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第一节 行政许可
• 我们设想一下,如果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药品可以 随意进入市场,如果谁都可以去承包建筑工程,如 果人们可以随意排污,如果人们可以在国有土地上 随意建房,如果人们购买到的总是注水肉、地沟油、 有毒奶粉……,而没有谁来控制,那么这个世界将 会怎样?
第三,行政许可是授益性行政行为。 它是赋予相对人某种权利和资格的行政行
为,即免除被许可人某种不作为义务,使其可以 行使某种权利或者获得某种权利资格。 第四,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并以正 规的文书、格式、日期、印章等形式予以批准、 认可和证明,必要时还应附加相应的辅助性文件。 这种明示的书面许可是行政许可在形式上的特点。
• 一般许可,是指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可向主管行政 机关提出申请,对申请人并无特别限制的许可,如驾驶许 可、营业许可等。
• 特别许可,是指除必须符合一般条件外,还对申请人 予以特别限制的许可。如持枪许可、烟草专卖许可。 一般许可和特别许可都基本于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做出, 在这一点上二者是一致的。但是,一般许可只是对法律一 般禁止的解除,而特别许可是赋予相对人与第三人抗衡的 新的法律效力的行为,是为特定人设定新的权利和资格的 行为,这一点使二者区别开来。
没有相对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行政机关不得主 动为之,行政相对人的申请是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 条件。
第二,行政许可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
所谓一般禁止是指不经个别批准、认可或资质 确认便不能从事的活动,是同绝对禁止相对应的概 念。许可是对禁止的解除,没有法律的一般禁止, 就没有行政许可行为的存在。
结束
第六章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资格能力给予法律确认,并通过颁发给被许可人资格或能
力证书予以其权利的实现。在现代社会这一类行政许可的
内容越来越广泛。
第六章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三、行政许可的种类
由于行政许可的范围非常广泛,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 对行政许可进行不同的划分,以下是种常见的分类:
• 1、一般许可和特别许可(按许可的范围划分)
• 1、行政许可的概念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据行政相对人的申 请,通过颁发许可证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相对人 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具 体行政行为。
结束
第六章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判断行政许可的标准,应把握几点:
• 1、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行为; • 2、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的外部行政管理行为。 • 3、行政许可是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审查
结束
第六章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2、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
(按许可享有的程度为标准划分)
• 排他性许可,是指某个人或组织获得该项许可后,其他 任何人或组织都不能获得再申请的许可。如专利许可、 商标许可等。
• 非排他性许可,是指可以为所有具备法定条件者申请获 得的许可。如驾驶许可、营业许可等。大量的行政许可 都属于非排他性许可。
件; • (三)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及企业
组织结构调整的需要; •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
条件。
第六章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2、行政许可的内容
概括起来说,行政许可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一是人身权。也称人身非财产权,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
的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人身权又可分为人格权和身 份权。人格权是指与权利人的人格始终不能分离的权利, 如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身份权是与权利人的身份不可分离的权利。如亲权、监护
• 行政许可制度成为各国加强经济宏观调控,维护国际 间经济贸易正常秩序,保障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的重要手 段。各国通过进出口产品方面实施许可制度,对一些关系 国计民生和民族产业发展的产品实行许可制,予以适当控 制,从而促进民族工业的发展,保持国内市场的稳定。
• 第五,有利于消除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因素,保障社 会经济活动有一个良好的环境。
结束
第六章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
四是公民个人获得某种资格、能力的权利。某种资格
或能力是社会对公民个人的才能进行判断的标志之一,往
往也是个人参与某项活动的必备条件。这种资格和能力作
为公民个人权利的组成部分,在行使权利时,一般需要受
到一定条件的限制。如机动车辆驾驶证的获得。行政许可
这一部分内容就是指通过一定的考核程序对许可申请人的
• 1、行政许可内容的含义 行政许可的内容是指行政许可给被许可人带来的权利义务。
行政主体根据法律规范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行政许可这 一行政行为,产生了行政主体与被许可人之间的行政法律关 系,这种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就是行政许可的内容。
2004年7月1日,《行政许 可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简化 了行政审批手续,明确规定行政 许可的范围和设定权限,是我国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 府的重要里程碑。
骨灰盒的垄断经营失去政府保护之后,湖北省民政厅于
2001年4月29日向全省民政系统下发了对《湖北省殡葬管
理办法》的解释性文件(第217号),称:“凡从事殡葬用
品的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均须县以上民政部门同意后,
再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这一超越省政府令范围的
解释,继续维护民政部门对骨灰盒销售的垄断权,使其具
有“合法”性。有的殡仪馆凭借行业垄断,强卖骨灰盒,
在死人身上捞钱。有的县民政部门的殡葬管理执法大队对
经营骨灰盒的个体户拼命阻挠和大肆查禁,甚至发展到不
准丧户自带骨灰盒进殡仪馆装灰,不准将自备的骨灰盒在
公墓存放,强制丧户购买其提供的高价骨灰盒。有的县民
政部门还与工商部门串通一气,工商部门对个体户拒不办
第六章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3、行政许可的作用
第一,有利于加强国家对经济活动进行宏观 管理,实现从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的过渡,协调 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
第二,有利于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制止不法经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生活秩 序。
结束
第六章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第三,有利于保护并合理分配和利用有 限的国力资源,搞好生态平衡,避免资源、 财力及人力的浪费。
后决定其可以从事有关活动的行为。
• 行政机关采用检验、检测等手段对市场产品的日常监管 不是行政许可
• 而城市规划管理中选址意见书的批准,土地管理中对国 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批准,是行政许可;公安机关对公 民申请因私出国护照的审批,是行政许可
第六章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2、行政许可的特点
第一,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结束
第六章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3、独立证书许可和附文件的许可
人民网2002年3月22日
• 2000年10月1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殡葬管
理条例》颁布了《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4
号)。与原令(《湖北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
63号)相比,删除了包括骨灰盒在内的丧葬用品的生产、
销售“须报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后方可开业”的条款。
有些地方连生产馒头 都要到馒头生产办公 室办理许可手续(郑 州2001);生产骨灰 盒要到民政部门办理
许可手续(湖Leabharlann 2001);第六章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墓地开发利润400% 厦门870万天价墓地 (4平方米 )居全国之首(2012人民网), 清明时节雨纷纷,一问墓价欲断魂。
第六章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 国家行政主体通过运用行政许可制度,对武器、爆破 物和其它危险物品的生产、运输、保管、持有、销售的有 效控制;对药品、食品的生产、运输、销售等进行有效控 制,从而保证公共安全。为社会经济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 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