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办法(试行)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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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52101-2012电力建设质量验收与评价规程

dlt52101-2012电力建设质量验收与评价规程

dlt52101-2012电力建设质量验收与评价规程电力建设质量验收与评价规程是指电力建设项目在完成建设后,对所建设的质量进行验收和评价,以保证项目建设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保障工程安全可靠。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规程,以规范电力建设质量验收与评价工作,保障电力建设项目的质量。

一、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电力建设项目的质量验收与评价工作,包括发电厂、变电站、输电线路等各类电力建设项目。

二、质量验收1.质量验收的程序(1)电力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进行质量验收工作。

(2)质量验收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验收。

(3)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并做好验收记录。

2.质量验收的内容(1)电力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2)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3)项目竣工后的设备和材料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4)工程施工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5)项目竣工后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到位;(6)其他与项目质量相关的内容。

三、质量评价1.质量评价的要求(1)项目的质量评价应当由建设单位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价;(2)评价应当综合考虑项目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方面的质量情况;(3)评价结果应当客观、真实,符合实际情况。

2.质量评价的内容(1)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情况;(2)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情况;(3)项目竣工后的设备、材料质量情况;(4)项目竣工后的工程质量情况;(5)其他与项目质量相关的内容。

四、质量验收与评价的结果处理1.质量验收的结果处理(1)对于合格的项目,应当出具验收合格证明;(2)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应当提出整改要求,直至符合要求为止;(3)对于严重质量问题的项目,应当责令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质量评价的结果处理(1)对于评价合格的项目,应当出具质量评价报告;(2)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应当提出整改要求,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3)对于严重质量问题的项目,应当责令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电力建设工法评审办法(2016版)

电力建设工法评审办法(2016版)

附件电力建设工法评审办法(2016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电力建设创新驱动新常态,提升电力建设科技创新能力,规范电力建设工法管理,根据住建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法的研发、申报、评审、管理、推广使用和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

第三条电力建设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以量化的工艺流程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将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相结合,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相对成熟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其关键技术和管理水平具有显著的先进性、创新性,并经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审定发布的工法。

第四条工法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有效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施工效率。

第五条工法的研发和应用应适应电力建设创新驱动新常态,鼓励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提高企业施工技术水平和技术积累。

第六条工法分为国家级、省部(行业)级和企业级,电力建设工法为省部(行业)级工法。

1. 国家级工法是指省部(行业)级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定发布的工法。

2. 省部(行业)级工法是指企业自愿申报,省部(行业)级主管部门审定发布的工法。

3. 企业级工法是指企业根据工程管理、科研发展和市场需求所编写的施工方法,并经企业审定发布的工法。

第七条电力建设工法分土木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两类。

第八条推荐采用“三维视频工法”的方式,进行工法编制,以促进工法的推广应用。

第二章申报第九条电力建设工法遵循企业自愿申报原则,每项工法应由一家单位申报,主要完成人的名额不应大于6人。

第十条工法的编写与申报应符合“电力建设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见附件1)的规定。

第十一条工法申报应提交下列资料(相关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1. 电力建设工法申报表(见附件2)。

2. 工法文本(包括:前言、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工序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应用实例等11项内容)。

20040923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电网工[2004]488号)

20040923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电网工[2004]488号)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国家电网工[2004]488号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各直管建设单位,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为进一步规范电力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公司系统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有关安全工作规定,以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公司组织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标准(试行)》,现予以印发,自即日起试行。

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告诉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

附件:电力建设工程安全健康环境评价标准(试行)二○○四年九月二十二日主题词:电力建设安全管理办法通知抄送:内蒙古电力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4年9月23日印发附件: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对建设工程项目和电力施工企业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的科学评价活动,提高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采用的《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标准》(附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导则》的文件而制定。

第三条《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标准》是通过对电力建设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内容、指标等量化评价,促进电力建设项目和施工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始终可控、在控。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投资管理的33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项目、水电工程项目、火电工程项目,以及公司系统所属的火电、送变电和水电施工企业的“安全健康环境”评价工作。

电力建设关键技术评审管理办法(2013版)

电力建设关键技术评审管理办法(2013版)

电力建设关键技术成果评审管理办法(2013版)(征求意见稿)1 总则1.1 电力建设关键技术 (以下简称“关键技术”)是电力建设工程科技创新的核心技术,为规范关键技术成果的评审,正确引导关键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火力发电、水电水利、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电力工程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调试、生产运行等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完成的科技成果、工法及各种课题的关键技术成果评审。

1.3 电力建设关键技术成果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组织评审。

1.4 关键技术成果评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1.5 鼓励企业在研发关键技术过程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2 申报2.1 电力建设关键技术成果遵循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由主要研制单位组织申报。

2.2 关键技术成果应是企业自主研发应用、相对成熟的技术成果,并通过企业内部评审。

2.3 申报应提供下列资料(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2.3.1 电力建设关键技术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

2.3.2 成果文本。

2.3.3 所依据的国家现行标准名称及标准条文。

2.3.4 测试分析报告。

2.3.5 使用说明书或作业指导书。

2.3.6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使用情况证明。

2.3.7 申报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证明。

2.3.8 技术情报部门出具的查新报告。

2.3.9 专利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

2.3.10 期刊发表的论文。

2.3.11 申报成果报告(包括研发背景、技术原理、创新亮点、试验检验结果、操作流程及使用说明,采用PPT格式)。

2.4 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十份,并附电子版。

3 评审3.1 关键技术成果评审分为申报资料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中电建协审定批准三个阶段。

3.2 中电建协负责组建电力建设关键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9~11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

中电建协工〔2018〕4号附件1 《电力建设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办法(2018版)》

中电建协工〔2018〕4号附件1 《电力建设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办法(2018版)》

附件电力建设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办法(2018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电力建设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的研制与推广应用,引导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17〕196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建设科学技术进步奖(简称“科技进步奖”)是电力建设行业的最高科学技术奖,经国家科学技术部准予,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组织评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工程建设实践中研发的科技进步成果申报、评审及批准表彰。

第四条申报的科技成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坚持公正、公平及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

第六条科技进步奖每年评审一次,获奖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第七条中电建协设立电力建设科学技术进步奖专项奖励基金,奖励为科技创新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本奖项接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的指导。

第二章申报第九条科技进步奖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登录“电力建设科技进步奖网络申报评审系统”(以下简称“网络申报评审系统”),自主注册申报用户,进行成果申报。

第十条申报成果应是在电力工程建设中研制的相对成熟且具备推广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

第十一条申报范围1.工程类型:火力发电(含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利、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储能及其他新能源电力工程。

2.申报单位:建设、总承包、设计、监理、施工及调试等单位。

3.成果范围:(1)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等在工程建设实践中研制的科技成果。

(2)工程技术管理创新等形成的科技成果。

(3)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再创新的科技成果。

第十二条申报范围不包括以下成果:1.产品和材料的研制成果。

2.电网、电源宏观规划研究成果。

3.电力调度、运行、检修、营销及项目后评估等形成的成果。

4.电力建设工程前期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等研究成果。

探析电力工程技术经济分析与评价措施

探析电力工程技术经济分析与评价措施

探析电力工程技术经济分析与评价措施摘要:在电力工程项目开展中,针对电力工程技术经济分析与评价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应该给予更多重视,通过创建信息化系统方式,实现科学合理评价。

工作人员应该意识到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在评价工作中投入更多精力,评价时能够对各项问题进行充分考虑与分析,同时要正确认识电力工程,并对未来工作做出科学合理规划,实现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推动我国电力事业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电力工程技术、经济分析、评价措施一、电力工程技术经济分析(一)内容与任务分析整个电力工程需要通过科学合理的比较,选择最合适的电力工程建设技术方案要求。

而技术经济分析主要是对电力工程做出综合性分析评价,为电力工程建设工作的落实打下良好基础。

电力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内容不仅可以为电力企业发展提供相应方案依据,还可以为国家电力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政策支持,为电力企业创造更多效益。

(二)技术经济分析原则在电力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工作开展中,通过对比不同技术,确保工作人员能够始终遵循可比性原则。

如果技术方案存在一定误差,为使技术方案可以满足施工需求,工作人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确保技术方案可以满足可比性原则,将电力工程建设价值充分发挥出来。

从实际电力工程建设开展中不难看出,若要建设电力工程,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但是资金投入存在分化情况。

在工程建设期间,工作人员需要对整个工程总消耗进行全面计算,以便保证经济技术方案在费用支出中的可对比性,从而实现对不同资金的合理应用。

在技术经济分析工作开展中,经常会出现产品与价格不符的情况,为保证价格相符性,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三)技术经济分析过程工作人员在技术经济分析过程中需要明确技术经济分析目标,结合相应目标做好技术方案建设工作。

目标不同,建设技术也存在一定差异,在原本资料基础上,工作人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调整方案。

在方案的最终确立过程中,需要进行技术经济计算,明确其中存在的问题。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电力建设施工质量对电力行业的发展和全社会的稳定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确保施工质量得到充分保障。

一、电力建设施的施工质量验收主要内容(一)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规定,确保符合有关安全、节能、环保和质量标准;(二)施工机械、材料、构件等设备设施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规定,确保符合有关安全和质量标准;(三)施工的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规定,确保符合有关安全和质量标准;(四)施工后整个电力建设施的运行状态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规定,确保符合有关安全和质量标准;(五)施工质量验收将包括旁路验收、全过程验收、尾段验收等环节。

二、电力建设施施工质量评价(一)根据施工验收结果,对电力建设施的施工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二)评价采用的度量方法主要包括可靠性评价(定期维护率、可靠运行分布函数模型)、可持续性评价(违反环境规范、工业清洁出口协议)、可用性评价(可用时间比率,灵活度指标)以及安全状态性评价(安全事故分级,风险指标)等。

(三)根据各项技术评价指标进行质量评价,以便于给出合理合格的施工质量结论。

三、电力建设施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方法(一)预验收应在设计验收期间进行施工质量预验收,依据设计及施工文件,对工程设计、方案、结构、设备构建等施工质量进行预先验收。

(二)旁路验收在施工的各个环节施工质量应进行旁路验收,如施工过程中的施工作业及技术标准等,以确保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达到有关施工质量要求。

(三)全过程验收在施工全过程中,应对总体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并根据施工及设计要求,给出全过程验收的结论。

(四)尾段验收在施工尾段,施工单位应对本次施工工程的实施、完成和运行情况,进行实际验收。

四、电力建设施的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责任(一)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对电力建设施的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及评价,并保证施工质量满足设计要求;(二)监理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对电力建设施的施工质量进行综合监控,分析施工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施工按设计要求进行;(三)勘察单位负责对施工项目的质量评价,以及对工程施工计划、技术规范等专业技术文件的审核;(四)建设单位负责安排施工及验收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合格。

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建质〔2002〕173号建设部第一条为使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推动建筑新技术在工程上的广泛应用,进一步做好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管理工作,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新技术是指建设部当前重点推广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即深基坑支护技术、高强高性能混凝土技术、高效钢筋和预应力混凝土技术、粗直径钢筋连接技术、新型模板和脚手架应用技术、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应用技术、新型建筑防水和塑料管应用技术、钢结构技术、大型构件和设备的整体安装技术、企业的计算机应用和管理技术。

本办法所称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是指经建设部公布的、采用6项以上建筑新技术的工程。

第三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会同科学技术司负责示范工程的立项审批、实施与监督,以及应用成果评审工作。

示范工程管理的具体工作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以下称示范工程委托管理单位)承办。

第四条示范工程的立项条件是:新开工程、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

上述工程已经批准列为省(部)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并可在三年内完成申报的全部新技术内容的,可申报示范工程。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按立项条件择优选取有代表性的工程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方可申报示范工程。

第六条申报单位填写《示范工程申报书》,连同批准列为省(部)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文件,一式两份,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建设司审核后,报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第七条经示范工程委托管理单位组织专家审核后,批准列为示范工程,并由部发文公布。

已经被批准列为示范工程的项目,如果立项条件发生变化,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后,建设部可以做出取消或更改的决定。

第八条有关地区或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工程实施工作的领导,制订实施计划,每半年总结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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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办法

(2017试行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电力建设科技创新新常态,坚持主动创新驱动,推动电力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以下简称“五新”)在电力建设工程中的广泛应用,进一步提升电力建设科技进步水平,统一电力建设工程新技术应用评价的规则和方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火力发电(含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利(含抽水蓄能)、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储能等电力工程新技术应用效果的专项评价。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新技术是指本工程推广应用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见附件1)、建筑业10项新技术(见附件2)、电力建设“五新”推广应用信息目录(见附件3)及其他自主创新技术(各类新技术按国家、行业最新公布的版本执行)。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新技术研发成果是指工程主要参建单位依托本工程研发的成果,包括: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QC成果奖及其他奖项; 2.取得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工法; 4.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标准的编制。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自主创新技术包括: 1.国内首创或行业首创(应有查新报告); 2.省部级及以上有关技术委员会出具关键技术评审报告或相关证明; 3.新纪录(工期、造价、用地、连续运行天数等新纪录,应有查新报告)。 第六条 新技术应用应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工程各参建单位应提出量化的实施计划并编制实施细则,将新技术应用纳入到施工图设计、设备技术协议、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技术措施等相关技术文件中。 第七条 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 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按工程初评、提出申请、现场评价、会议评审等程序进行。 第九条 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的受理单位(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其人力资源、注册资本、管理水平、检测手段、工程业绩等应满足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需要。

第二章 申 请 第十条 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应由工程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工程通过达标投产且由工程建设单位组织主要参建单位完成工程新技术应用专项初评后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申请应提交的资料(全部申请资料只需提供电子版文件): 1.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申请表(见附件4,word格式及盖章后的pdf格式扫描件)。 2.实施计划与专项措施(word格式); 3.过程检查记录(pdf格式扫描件); 4.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专项初评报告(见附件5,word格式); 5.应用成果证明文件(获奖文件、专利及查新报告等,pdf格式扫描件); 6.新技术应用总结报告(简述工程概况、新技术成果应用计划及执行情况、主要单项新技术成果应用效果、新技术应用对提升整体工程质量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节能减排指标的成效等。采用PPT格式,10~15分钟)。 第十二条 申请资料应填写完整、内容齐全、真实有效、签章清晰。 第十三条 申请受理单位(机构)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工程,进入现场评价阶段。

第三章 现场评价 第十四条 申请受理单位(机构)根据申请,组织4~7名覆盖本工程各专业的专家,组成现场评价组,进行现场评价。 第十五条 现场评价从新技术应用效果和研发成果两个方面,对工程应用与研发新技术的整体水平进行量化评分和综合评价。 第十六条 新技术应用效果评价,通过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核查工程项目文件,评价新技术应用对工程实体质量、性能指标、节能减排提升的效果程度。 第十七条 新技术研发成果评价,通过核查获奖文件、专利及工法证书等,评价成果对提升工程质量的作用、推广应用前景、经济及社会效益。 第十八条 现场评价组编制“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报告”(见附件5)。 第十九条 有创优目标的电力工程,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得 分应达到85分及以上。 第二十条 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得分85分以下的创优工程,经持续改进后,可再次申请评价。

第四章 会议评审 第二十一条 申请受理单位(机构)组织召开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审查会议,对现场评价组编制的“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报告”及相关申请资料进行核查、审定。参会审查人员的专业应覆盖本工程各主要专业。 第二十二条 申请受理单位(机构)应在“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报告”中,填写会议评审结论,并签章。 第二十三条 推荐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的项目,应由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组织对申请受理单位(机构)完成的“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报告”进行评审验收,并出具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验收文件。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1.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5版,电力部分) 2.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年版) 3.电力建设“五新”推广应用信息目录(试行) 4.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申请表 5.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报告 附件1 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5版,电力部分)

原序号 适用范围 技术名称 主要技术内容 典型项目 目前推广比例(%)

未来5年节能减碳潜力

适用的技术条件 建设规模 投资额(万元) 节能量(tec/a) 二氧化碳减排量(tCO2/a) 该技术在行业内的推广潜力(%) 预计总投入(万元) 预计节能能力(万tce/a) 预计二氧化碳减排能力(万tCO2/a)

9 皮带机变频能效系统技术 煤炭、冶金、电力、化工、建 通过料流传感器及PLC网络系统智能系统,检测和计算胶带上运送煤炭的情况,并与变频器相配合,实现皮带机的节能运行,最大程度的提高皮带输送机的整体运行效率。 适用于煤矿地面及井下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环境,也适用于煤炭、冶金、化工、建材、粮食、运输等环境 200万t产能煤矿用皮带输送机变频控制系 300 12000 31680 10 40 6000 30 79 10 汽轮机通流部分现代化改造 电力行业各种形式(纯凝、抽汽、空冷)的汽轮机(50600MW) 采用先进的汽轮机三维流场设计,结合四维精确设计对汽轮机通流部分及汽封系统进行优化改进。 200MW及以上的各种汽轮机组 1×300MW机组 3843 4000 10560 60 80 160000 17 45 11 汽轮机汽封改造 电力行业火电厂汽轮机 在机组并网带初始负荷,主蒸汽压力达到一定值时,克服汽封内的弹簧力,使汽封关闭,使运行中汽封漏汽量减少,提高汽轮机的缸效率。 125-600MW汽轮机 6×300MW机组 3000 20000 52800 60 85 35000 9 24 12 变频器调速节能技术 起重机械、纺织化纤、油气钻采、冶金、石化、煤炭、建材、电力、轻工等领域 对电动机的控制方式有:V/f、SVC、VC、DTC等;有滑模变结构,模型参考自适应技术;有模糊控制、神经元网络,专家系统和各种各样的自优化、自诊断技术等。 具有可变分载的大功率电机 5台大功率变频器(110315kW) 18.8 100 264 20 40 90000 180 475 13 电除尘器节能提效控制技术 电力、冶金、建材等行业电除尘器改造 通过采用优化控制的高频脉冲供电波形,提高设备的电能利用效率,大幅度降低设备运行电耗,减少粉尘排放。 300MW机组 300MW机组电除尘器电源及控制系统节能改 270 1400 3696 60 80 90000 50 132 14 纯凝汽轮机组电力行业纯凝汽轮机组的导汽管打孔200MW三缸三排汽纯2台200MW三缸1600 14000 36960 <5 10 160000 400 1056 原序号 适用范围 技术名称 主要技术内容 典型项目 目前推广比例(%)

未来5年节能减碳潜力

适用的技术条件 建设规模 投资额(万元) 节能量(tec/a) 二氧化碳减排量(tCO2/a) 该技术在行业内的推广潜力(%) 预计总投入(万元) 预计节能能力(万tce/a) 预计二氧化碳减排能力(万tCO2/a)

改造实现热电联产技术 125~600MW纯凝汽轮机组 抽汽,实现热电联产。 凝机组 三排汽纯凝机组,抽汽参数可调

15 回转式空气预热器接触式密封技术 火力发电行业所有使用回转式空气预热器的发电机组 密封结构具有良好的弹性和柔性,可根据间隙的变化改变变形量,实现在轴向、径向和环向上的全方位密封。 适用于新建电厂和老电厂的空预器密封改造 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600MW锅炉 360 7260 19166 50 80 36000 58 153

16 电站锅炉智能吹灰优化与在线结焦预警系统 电力、钢铁、石化、水泥等行业火力发电机组125MW以上锅炉 实时监测锅炉受热面积灰结焦情况,实现“按需”吹灰,从而较少吹灰蒸汽用量,降低排烟温度,提高锅炉效率,减少结焦几率。 1000MW机组 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1000MW#7超超临界直流锅炉 180 1315 3472 5 20 1500 54 143 17 电站锅炉用邻机蒸汽加热启动技术 电力行业 采用蒸汽替代燃油和燃煤对锅炉进行整体预加热,使锅炉在点火时已处于“热炉、热风”状态。从而降低燃油点火强度,大幅缩短燃油时间,使启动耗油量下降一个数量级。 1000MW超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 2×1000MW超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 200 2622 6922 10 30 8000 10 26 18 脱硫岛烟气余热回收及风机运行优化技术 电力行业 在吸收塔前加装烟气冷却器加热给水。增加一条增压风机旁路烟道,通过优化风机的运行方式,实现在低负荷工况下以单引风机运行代替双引风机+双增压风机运行。 1000MW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 2×1000MW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 4370 29000 76560 20 40 150000 90 238 19 提高火电厂汽轮机组性能综合技术 电力行业火电厂或核电厂汽轮机组 通过对汽轮机本体、热力系统进行优化。分析设备设计与制造,电厂设计与辅机配置,设备安装与检修,运行与维护,相互之间联系,综合提高汽轮机性能。 已投产能耗较高的汽轮发电机组 5台机组(4×300MW机组、1×600MW机组) 1810 54137 142922 <10 30 10000 210 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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