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纠纷答辩状范文
用人单位劳动仲裁答辩状范文

用人单位劳动仲裁答辩状范文尊敬的仲裁委员会:我是XXXX公司的代表,受委托为下文中提及的劳动仲裁案进行答辩。
经调查核实,基于法律条款和事实,我将详细陈述公司对本案的看法,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以期维护公司的权益。
一、案件背景描述本案涉及原告(以下简称“甲方”)与被告(以下简称“乙方”)之间的劳动争议。
甲方声称在劳动关系中受到乙方的违法行为侵犯,要求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工资差额,并归还其相应的加班费。
在此,我将对原告提出的指控逐一进行回应,通过详细的论述来驳斥原告的诉求。
二、工资支付问题的回应甲方声称乙方未按时支付工资,违反了《劳动法》中关于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
但是,乙方从未违反过相关支付规定。
根据我公司的工资支付制度,我们一直按时足额支付甲方工资,并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资发放周期和方式。
为了更好地证明我们的观点,我这里提供了工资发放记录、银行转账记录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这些都可以证明我们始终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甲方工资,不存在未按时支付的情况。
因此,甲方的指控毫无事实依据。
三、加班费支付问题的回应甲方还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声称在工作期间加班时长过长,且未得到合理补偿。
我们对此予以否认,因为甲方并没有加班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工作超过规定的时间,视为加班工作,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然而,在我们公司的工作制度中,我们规定了明确的工作时间,超出工作时间的部分不属于加班工作,不能计算为加班费的依据。
针对甲方提供的加班时间记录,我们根据我们公司的工作制度进行核实后发现,甲方所提供的加班时间并非符合加班费支付的标准。
因此,我们拒绝支付这部分加班费,并要求仲裁委员会驳回甲方的相关要求。
四、案件结论综上所述,在劳动争议案中,我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对甲方履行了支付工资和加班费的义务。
我们有充分的证据和依据来反驳原告的指控。
对于甲方诉求的工资差额和加班费,我公司均予以否认,并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判决驳回甲方的相关诉求。
劳动争议被告答辩状范文

劳动争议被告答辩状范文
以下是一份劳动争议被告答辩状范文示例,仅供参考:
劳动争议被告答辩状
答辩人:______,男/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__族,住
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针对被答辩人在劳动争议仲裁阶段提出的仲裁请求,答辩人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仲裁请求第__项,被答辩人请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__________元,没有事实依据。
二、仲裁请求第__项,被答辩人请求支付代通知金__________元,不符合法律规定。
三、仲裁请求第__项,被答辩人请求支付失业保险金__________元,没有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姓名]在劳动争议仲裁阶段提出的仲裁请求,既无事实依据又无法律依据,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驳回其全部仲裁请求。
特此答辩。
答辩人:[答辩人姓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答辩状模板劳动争议案件之加班费纠纷

答辩状模板劳动争议案件之加班费纠纷尊敬的仲裁委员会:首先,我衷心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审理我们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
我是被申请人,对于申请人提出的加班费纠纷,我持有不同的观点和证据,并愿意在此答辩状中向您详细陈述。
一、加班费标准的约定根据我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我们双方明确约定了加班费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合同明确规定,加班时长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50%,将按照正常工时薪酬的150%进行结算。
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没有约定超过这一标准的加班费支付。
二、加班时间记录的不准确性申请人在其诉状中声称,我未支付其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费。
然而,我要指出的是,我公司一直严格要求员工提供准确的加班时间记录,以确保工时支付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根据我们的内部规定,员工需使用指定的考勤系统打卡,并在每天加班后及时更新加班时间记录。
而申请人却多次拒绝遵守这一规定,并要求中国的同事为其手工记录加班时间。
这样的做法导致了加班时间的不准确性和无法追溯性,并为支付加班费带来了困难。
三、加班时间合理性的评估在这场劳动争议中,不可忽视的问题是申请人提出的加班时间是否合理。
我们公司一直对员工的工作时间进行合理的评估,并为此提供了与业界相符的标准。
然而,申请人在其诉状中并未提供任何详细的加班内容,只简单地声称加班时间超过了正常工作时间,却没有提供加班工作的具体细节或任务的完成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被申请人,我无法确定申请人所声称的加班时间是否真实存在,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关,也无法对其提出的加班费纠纷进行准确评估。
综上所述,我要重申我公司一直遵守劳动法和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并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支付了符合合同约定的加班费。
申请人未遵守加班时间记录的规定,也未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加班时间的合理性。
在此,我请求仲裁委员会采取公正客观的态度,以事实为依据,做出合理的判决。
再次感谢您的仔细审理和公正判断。
被申请人(个人姓名)。
劳动争议纠纷答辩状

劳动争议纠纷答辩状尊敬的仲裁委员会:我是被申请人,我在此向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纠纷答辩状,以回应申请人的索赔要求。
在此,我将按照相关劳动法规和事实真相,陈述我的观点和理由。
一、关于劳动争议申请人声称我未履行合同义务,并要求我支付未支付的工资和其他经济补偿。
然而,根据劳动合同和相关证据,我曾按时履行我的职责,提供了应有的劳动服务。
二、合同履行情况劳动合同是雇佣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在我和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我承诺履行我的职责,并将额外补偿和奖金作为激励机制。
然而,尽管我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了职责,但申请人却违反合同规定。
三、申请人的失职行为在实际工作中,申请人未能按时出勤,经常迟到早退,甚至违反公司的政策规定。
这给公司的工作秩序和业务效率带来了不良影响。
我曾和申请人进行过多次谈话和警告,但未能改变其工作态度和行为。
四、合同解除面对申请人的违约行为,我不得不根据劳动法规定,决定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
公司已向申请人支付了应有的经济补偿,符合相关劳动法规的规定。
五、证据证明我将在此提供一些证据来证明我在该劳动争议纠纷中的合法性。
1. 出勤记录:附上申请人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出勤记录。
2. 警告信函:附上公司发送给申请人的警告信函副本,证明公司对其行为的认真态度和警告行动。
3. 劳动合同:附上我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证明合同条款和约定。
4. 经济补偿支付记录:附上公司支付给申请人的经济补偿的支付记录。
六、请求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基于上述事实和证据,我请求仲裁委员会裁决以下事项:1. 确认我在该劳动争议纠纷中的合法性,并驳回申请人的索赔要求。
2. 承认申请人的违约行为,以及公司已支付的经济补偿符合相关法规。
3. 维护公司和我的合法权益,防止申请人进行进一步的敲诈和诽谤。
七、结语我对仲裁委员会的公正和公平性充满信心,相信您将严肃审理该劳动争议纠纷,并基于法律和证据作出公正的裁决。
谢谢您的宝贵时间和关注。
此致敬礼。
劳动争议答辩书-1(精选五篇)

劳动争议答辩书-1(精选五篇)第一篇:劳动争议答辩书-1劳动争议答辩书答辩单位名称:深圳市***有限公司地(住)址:深圳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1:电话:委托代理人2:电话:因我司丹平快速路项目部原施工员***离职后引发的劳动争议一案现答辩如下:深圳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是深圳市大型市政工程施工企业,“丹平快速路项目”是2008年09月份开工的重点市政工程(大运会配套工程),工期紧、任务重,工作千头万绪、纷繁复杂,需要工地员工大干快上、无私奉献。
申请人***于2009年3月16入职“丹平快速路项目部”,任该项目部“施工员”。
其入职前,曾于2009年3月6日至2009年3月15日期间,在另一个已竣工项目(我司关联企业的项目-红树林项目)任“资料员”岗位,协助整理竣工资料。
上述工作完成后,申请人曾向我司有关人员申请,希望能到我司工作。
后来,经我司有关人员引荐,遂安排他于2009年3月16日到丹平快速路项目部任“施工员”,当初因考虑到,申请人以前从未任过“施工员”岗位,到丹平项目部后,就给他最长3个月的试用期(自2009年3月16日至2009年6月16日),希望他能顺利转变,争取有所作为,当时我司还承诺,视其今后工作状况,再进行工资调整(事实上,出于对申请人的鼓励,我司在其工作满一个月后,还给其上浮了500元的工资)。
但申请人自到丹平项目部入职后,还是因工作经验严重缺乏,学习能力又不强,最终导致常常不能完成本职工作,距离一个“施工员”的岗位要求相距甚远。
因考虑到他是经公司有关人员引荐进来的,就一再给他试用的机会。
直到2009年6月9日,考虑到申请人在项目部的试用期限即将到期,申请人在项目上也确实难有大的作为,项目部曾准备以“试用期不合要求”为由,在试用期内提前几天通知其,将其辞退。
与此同时,好在申请人也有自知之明,也于2009年6月9日向项目部管理人员提出了书面辞职申请,并希望即辞即走,立即结清工资。
劳动争议答辩状范文

劳动争议答辩状范文劳动争议答辩状。
原告,XXX 公司。
被告,XXX 员工。
尊敬的法院:我是被告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就原告XXX员工提出的劳动争议一案,向贵庭提交答辩状如下:一、关于原告提出的劳动争议的事实。
原告主张在XXX公司工作期间,遭受公司违法解雇,并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我公司对此提出如下答辩:1. 原告的解雇是合法的,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原告在工作期间存在严重违纪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公司有权利予以解雇。
2. 原告的要求不当,原告在提出劳动争议的要求中,要求公司支付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远远超出了劳动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属于不当要求。
3. 公司已履行义务,公司在解雇原告后,已经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了原告应得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履行了公司的义务。
二、关于原告提出的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
1. 《劳动合同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解雇员工,前提是要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
2. 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员工必须遵守,原告的违纪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定。
3. 法律的公平原则,公司在解雇原告时,充分考虑了原告的实际情况,并没有违反公平原则。
三、关于原告提出的劳动争议的请求。
1. 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公司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公司的解雇行为是合法的。
2. 请求原告承担诉讼费用,公司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四、陈述事实和理由。
1. 原告在公司工作期间存在多次违纪行为,公司的解雇行为是合法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 公司在解雇原告后,已经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了原告应得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履行了公司的义务。
3. 原告提出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要求不当,超出了劳动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范围。
五、法律意见。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解雇员工,前提是要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
原告在公司工作期间存在严重违纪行为,公司的解雇行为是合法的。
劳动争议纠纷答辩状范文

give more than you planned to.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劳动争议纠纷答辩状范文劳动争议纠纷答辩状属于民事答辩状,大家要学习书写民事答辩状,可以先了解它的格式!以下是分享的:劳动争议纠纷答辩状范文,请阅读!劳动争议被上诉答辩状【1】答辩状答辩人:高__,男,35岁,江西人,电话:________现居住地:大岭山公安分局巡警队____X。
因与东莞市__家具厂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一、原告起诉状所言事情经过与事实不符。
①当时已下班,非上班时间;②我并未酗酒,更没闹事;③我并未恶言攻击上级。
大致事情经过:大约晚上八点,我正在在处理保安员徐X和另一保安员高__之间的纠纷,此时,许__(该厂副总经理)在厂门口对我大声吼叫;随后文__(该厂人事部经理)亦对我横加指责,大发淫威,不听我解释事情原委;李__(该厂厂长)来后,同样是不分青红皂白,把我大骂一通;最后,许文源又过来一阵痛骂,大摆其副总的威风。
我当时实在是无法忍受他们对我的人格和尊严的侮辱,才会应了他们几句,没多久大家各自散去。
二、原告引用的《员工守则》的《厂规》不合法。
①原告未能证明该《厂规》系经民主程序制定,并报劳动部门备案;②该《厂规》属“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之情形。
通观仅仅二十五条的《厂规》,言“开除”者即有十五条之多,随意扩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关于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严格规定,无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存在。
并且随意性想当大。
三、《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其有一个限制性条件,即“严重”。
目前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作出统一规定,但可参照国务院发布的现仍有效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
而被告的行为没有任何严重之处。
四、事发当日原告不收集所谓开除的证据,而在开除的一个多月甚至六个月之后授意其职工书写“证人证言”。
足见其程序不合法以及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漠视。
劳动争议纠纷答辩状

劳动争议纠纷答辩状概述我作为被告,就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特向贵府提出答辩。
事实背景根据原告提供的起诉状和案件材料,事实可以概括如下:原告于XXXX年X月X日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双方关于职位、工资、工作时间等方面的约定。
然而,原告在XXXX年X 月X日提出了一项诉讼,声称被告违反了劳动合同,并要求被告支付相应的赔偿。
答辩意见1. 违约责任划定根据劳动合同法与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双方约定,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在本案中,被告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原告约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没有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
因此,被告不存在违约责任。
2. 绩效考核与奖金支付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绩效考核的方式,并明确了奖金的支付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原告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的一个月内提交绩效考核报告,被告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支付相应的奖金。
然而,原告未能按时提交绩效考核报告,导致被告无法支付相应的奖金。
被告对原告的奖金支付不负任何责任。
3. 合同解除及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具备解除的原因时,一方有权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
在本案中,原告受到对方雇佣合同的约束,双方按约定支付工资并履行相应的责任。
被告对原告不存在解除合同的任何过错。
因此,原告不应获得解除合同后的赔偿。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即将期满,当事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劳动合同继续存在。
”双方劳动关系在合同期满后依然存在,被告有权继续行使解决劳动争议的权利。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劳动者失职的,可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解聘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雇。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被告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结论基于上述事实和答辩意见,我作为被告认为,原告提起的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缺乏事实依据,请求贵府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依法给予裁决。
同时,希望贵府能依法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正与公平的劳动关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give more than you planned to.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
劳动争议纠纷答辩状范文
劳动争议纠纷答辩状属于民事答辩状,大家要学习书写民事答辩状,可以先了解它的格式!以下是分享的:劳动争议纠纷答辩状范文,请阅读!
劳动争议被上诉答辩状【1】
答辩状
答辩人:高—,男,35岁,江西人,电话:
现居住地:大岭山公安分局巡警队—X。
因与东莞市一家具厂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原告起诉状所言事情经过与事实不符。
①当时已下班,非上班时间;
②我并未酗酒,更没闹事;
③我并未恶言攻击上级。
大致事情经过:大约晚上八点,我正在在处理保安员徐X和另一保安员高—之间的纠纷,此时,许_(该厂副总经理)在厂门口对我大声吼叫;随后文_(该厂人事部经理)亦对我横加指责,
大发淫威,不听我解释事情原委;李—(该厂厂长)来后,同样是不分青红皂白,把我大骂一通;最后,许文源又过来一阵痛骂,大摆其副总的威风。
我当时实在是无法忍受他们对我的人格和尊严的侮辱,才会应了他们几句,没多久大家各自散去。
二、原告引用的《员工守则》的《厂规》不合法。
①原告未能证明该《厂规》系经民主程序制定,并报劳动部门备案;
②该《厂规》属“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之情形。
通观仅仅二十五条的《厂规》,言“开除”者即有十五条之多,随意扩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关于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严格规定,无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存在。
并且随意性想当大。
三、《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其有一个限制性条件,即“严重”。
目前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作出统一规定,但可参照国务院发布的现仍有效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
而被告的行为没有任何严重之处。
四、事发当日原告不收集所谓开除的证据,而在开除的一个多月甚至六个月之后授意其职工书写“证人证言”。
足见其程序不合法以及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漠视。
五、原告通过“被告没有向厂方提出不同意开除的要求,也没有向劳动部门申报要求厂方终止开除的举措”、“被告在写有‘开除薪资’的字据上签字领薪”得出:“充分说明被告对开除予以认可,毫无异议”的‘结论,实在荒谬。
①开除系用人单位单方行为,作出即生效,不存在劳动者同意与否的问题;
③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必须向劳动部门进行所谓“申报要求厂方终止开除的举措”,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④签字是为领钱,与“对开除予以认可”没有任何关联。
综上所述,原告之诉求毫无事实及法律依据。
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东莞市人民法院
二—X年十一月二十日
劳动争议纠纷答辩状范文【2】
答辩人:十堰东森汽车密封件有限公司
十堰市茅箭区东风大道18号
法定代表人:薛志国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冯家群劳动争议案件答辩如下:
一、本案争议争议事项已超过法定的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请仲裁的时效,应依
法予以驳回。
1、冯家群在年11月29日即与答辩人解除了劳动关系,依照《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案无论是依照“60日的仲裁时效”还是“1年的仲裁时效”均已经远远超过了法定的劳动仲裁时效。
冯家群与答辩人在年11月即解除了劳动关系,年1月冯家群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在答辩人处工作。
这一事实,冯家群在其民事诉状以及上诉状中均已承认。
则本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是确定无疑的即年11月。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
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故此,本案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为年11月29日。
则无论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后的1年劳动争议发生之时即年11月法律规定的“60日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还是依据20__年5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后的“1年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本案都已经超过仲裁时效。
2、答辩人在与冯家群解除劳动关系时,将答辩人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与经济补偿金一起打包支付给劳动者,由劳动者连同其本人缴纳部分一并向社保机构缴纳,故此,答辩人已经履行了支付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
冯家群是1993年4月进厂,年11月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工龄为8年7个月,依照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是答辩人在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了其15个月的工资,则
其中多出来的6个月的工资4860元即是当时单位支付给其向社保机构缴纳的应当由单位承担的社保费用的部分。
因为在1995年至年,历史现实情况是在东风公司内部像冯家
群一样的劳务工与正式员工相比其社会保险的缴纳问题是非常难以处理的,其缴纳渠道不畅,这也是历史现实,故此答辩人采取了打包处理的方式,至于后面冯家群没有将该部分费用用来缴纳社会保险,而是挪作他用,则是劳动者个人的问题,而不应由单位重复承担责任。
3、在答辩人发展历史上,像冯家群一样情况的劳务工不下于100人,在东风公司发展历史相同情况的则不下上万人,如果本案在改变劳动仲裁和一审的判决,则会造成成千上万人集体诉讼、申诉、上访,则将会使原本尘埃落定多年的盖子重新掀起,不可避免地引起局部社会秩序的动荡,则违背了社会主义国家司法的根本原则和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统一政治要求。
二、十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和茅箭区人民法院
的一审判决已对本案的仲裁时效作出了盖棺定论的结论。
被答辩人又起诉至人民法院实属无理取闹、恶意缠诉。
综上所述,请求法院驳回被答辩人无理诉请,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答辩人:
—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