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防体制(一)

日本国防体制(一)
2006-07-25 14:43
一、军事力量的任务

日本《自卫队法》规定,日军是“国家的防卫组织”,其基本任务是:保卫国家的和平、独立与安全,应付直接侵略和间接侵略,并在必要时负责维护公共秩序和抢险救灾。因此,除了为保卫国家实施防卫出动,以应付外来侵略外,自卫队还可根据有关方面的请求实施治安出动、海上警备行动、抢险救灾,以及对敌机侵犯领空等事件采取必要措施。1995年11月28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的新《防卫计划大纲》和1997年9月日美联合签署的新

《日美防务合作指导方针》对日军的任务又作了扩充规定:日军除担负上述《自卫队法》所确定的任务外,还将担负发生所谓“周边事态”时与美军联合作战及日军对美军支援的任务。包括:维和、人道主义救援、撤退有事地区的非战斗人员、为美军干预周边事态提供设施、后勤支援等一切便利条件、必要时日美联合行动干预周边事态等。

二、军事力量的编成

日本军队主要由统帅机构、机关、陆、海、空三军组成。

(一)统帅机构与机关

日军的统帅机构系指对军队拥有指挥监督权的机关及其代表,包括内阁总理大臣、安全保障会议、防卫厅、参谋长联席会议和各军种参谋部。其职责和组织将在下节详述。

日军的机关主要指防卫厅下设的负责院校训练、军事科研、采购补给、医疗、招募等支援业务的机构,包括院校、防卫研究所、技术研究本部、采购实施本部、各军种补给机构、医院、地方联络部等。防卫厅下设的防卫设施厅作为防卫厅的外局,也是日军的机关之一。这些机关分为共同机关和军种机关两大类。共同机关为三军业务机关,通常由防卫厅长官指挥监督,在序列上有的直属防卫厅,有的则编在各军种序列。编在各军种序列中的共同机关的指挥监督,由防卫厅长官通过各军种参谋长实施。

(二)陆军

陆军主要担负直接保卫领土和国民安全,排除侵略和应付所谓“周边事态”及维和等任务,此外,还担负新《大纲})规定的抢险救灾等任务。陆军由陆军参谋部、受防卫厅长官指挥监督(经陆军参谋长)的部队及机关组成。陆军的部队包括5个军区及其他防卫厅长官直辖部队。军区由军区司令部、师及其他直属部队编成。师为陆军基本的建制作战兵团,由师司令部、团及其他直属部队编成。陆军的机关包括15所学校、补给控制本部和5个补给处(根据1997年度防务计划改编)。体育学校、中央医院、7所地区医院和50个地方联络部为三军的共同机关,由陆军参谋长代管。

(三)海军

海军主要

担负保卫领土、保护周边海域海上交通线安全及应付所谓“周边事态”的任务,此外,还担负维和中的扫雷、输送及抢险救灾等任务。海军由海军参谋部、受防卫厅长官指挥监督(经海军参谋长)的部队及机关组成。海军的部队包括联合舰队、5个地方队、教育航空集团、练习舰队及其他防卫厅长官直辖部队。联合舰队作为担负海上作战任务的 主力机动打击部队,由联合舰队司令部、护卫舰队、航空集团、潜艇舰队、扫雷队群、开发指导队群及其他直属部队编成。地方队作为担负近海防御任务的作战部队,由地方队司令部、护卫队、扫雷队、鱼雷艇队、基地队、航空队、教育队、通信队、警备队、”防备队及其他直属部队编成。教育航空集团由教育航空集团司令部、教育航空群及其他直属部队编成。练习舰队由练习舰队司令部、练习队及其他直属部队编成。海军的机关为6所学校及后勤补给机构等。5所地区医院是三军的共同机关,由海军参谋长代管。

(四)空军

空军主要担负通过确保领空及其周边空域的空中优势,保卫国家免遭侵略和应付所谓“周边事态”的任务,此外,还担负维和运输、撤出危机地区日本侨民等任务。空军由空军参谋部、受防卫厅长官指挥监督(经空军参谋长)的部队及机关组成。空军的部队包括航空总队、航空支援集团、航空教育集团、航空开发实验集团及其他防卫厅长官直辖部队。航空总队作为担负航空作战的主力部队。由航空总队司令部、 3个航空方面队、 1个航空混成团及其他直属部队编成。航空支援集团由航空支援集团司令部、航空救护团、3个运输航空队、航空安全管制群、航空气象群及其他直属部队编成。航空教导集团由航空教育集团司令部、2个训练航空团、3个飞行教育团、航空教导队及其他直属部队编成。航空开发实验集团由航空开发实验集团司令部、航空开发实验团、电子开发实验群、航空医学实验队及其他直属部队编成。空军的机关包括7所学校和补给本部等。补给本部下辖4个补给处。3所地区医院为三军的共同机关,由空军参谋长代管。


日本国防体制(二)2006-07-25 14:44统帅机构

日本军事力量统帅机构由内阁总理大臣、安全保障会议、防卫厅及其所属的参谋长联席会议和陆、海、空三军参谋部组成。

一、内阁总理大臣和内阁会议

内阁总理大臣是国防问题的最高领导人、三军的最高统帅,他代表内阁对三军行使最高指挥监督权。内阁会议是国防问题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对提交国会审议的有关国防问题的法律草案、预算草案作出决定,制定有关政令,决定有

关国防的重大方针和计划。

二、安全保障会议

1986年5月,日本国会批准了《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同年7月正式成立安全保障会议,同时撤消国防会议。安全保障会议由内阁总理大臣、外务大臣、大藏大臣、内阁官房长官、国家公安委员会委员长、防卫厅长官、经济计划厅长官以及根据内阁法第6条和第9条的规定事先指定的其他国务长官等组成。内阁总理大臣任会议主席,总理会务,确定议事事项。总理大臣遭意外事故或出现空缺时,按内阁法规定由预先指定的国务大臣例总理大臣)代行会议主席之职。当主席认为必要时,可让有关国务大臣、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陈述意见。安全保障会议既是有关国家安全方面的最高审议机关,也是总理大臣的咨询机构。其职责有二:一是审议有关国防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国防基本方针、国防计划大纲、国防产业等的调整计划大纲、作战行动及内阁总理大臣认为必要的其他有关事项;二是审议重大紧急事态对策,当发生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重大影响、依靠通常体制采取对策有困难时,内阁总理大臣应就重大紧急事态对策向会议进行咨询。必要时,安全保障会议还可就国防重要事项和重大紧急事态对策主动向总理大臣陈述意见。为协助安全保障会议主席和成员的工作,会议编有从有关行政机构抽调由内阁任命的10名干事(即内阁官房副长官和有关省厅的事务次官)

内阁官房下设安全保障室,负责具体处理安全保障会议的日常事务工作,主要包括有关防务的事务、恐怖事件、劫机事件、与国防有关的其他紧急事态。该室编制27人。

按法律规定,内阁会议是国家安全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安全保障会议只是内阁总理大臣的咨询机构。但由于内阁总理大臣是安全保障会议的主席,其他会议成员均为内阁重要成员,因此凡经安全保障会议审议后提交内阁的议案,一般均为内阁所采纳。安全保障会议从某种意义上说起着有关国家安全问题的最高决策机构的作用。此外,将安全保障会议设在内阁而不设在防卫厅,其目的也是为了从更高、更全面的立场审议国家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贯沏文官治军和政治指导军事的原则,加强政府对军队的控制。

三、防卫厅

防卫厅成立于1954年7月,是在内阁总理大臣领导下处理国防事务的指挥监督与行政机关。其任务是‘管理、指挥陆、海、空三军,处理与此有关的事务,以保卫日本的和平与独立,维护国家的安全”。防卫厅是国家的行政机构之一,直属总理府。防卫厅长官由内阁总理大臣任命的的国务大臣担任,在内

阁总理大臣的指挥与监督下领导防卫厅的工作,统管防卫厅的业务,并通过陆、海、空军参谋长指挥军队。

防卫厅编有政务次官和事务次官各1名,参事官10名以内。政务次官负责协助防卫厅长官制定政策和计划,处理政务工作。政务次官由执政党的国会议员担任,必要时可代行防卫厅长官职责。事务次官负责协助防卫厅长官处理防卫厅的行政业务,督导各部局和机关的事务工作。参事官负责辅助防卫厅长官制定有关防卫厅掌管事务的基本方针政策。10名以内的参事官中有1名担任防卫厅长官官房长,5名担任防卫厅各局局长,其余专职参事官分别掌管外事、卫生、设备和科研工作。日军的方针政策通常都是在参事官会议上产生的。

防卫厅由本厅和防卫设施厅组成。本厅包括内部部局、参谋长联席会议、陆海空三军的参谋部、部队与机关,以及附属机关等。

(一)内部部局

内部部局是在运用自卫队的基本方针等方面辅助防卫厅长官的参谋机构,经过1997年机构改革后,由长官官房、防卫局、运用训练局、人事教育局、经理局和装备局组成。主要负责日军作战和警备行动的调整、军事行动、编制装备、人事工作、军费预算决算和财会工作、教育训练、医疗保健、军品采购、研究开发、工程设施等三军业务的计划、管理和领导。长官官房长和各局局长均为防卫厅长官的参事官,负责直接协助防卫厅长官对陆海空三军实施全面监督和领导,并指导三军参谋部和参谋长联席会议的工作,包括制定方针、计划;下达指示;审查、批复工作方针和计划。内部部局是旧军的中央职能机构,1996年编制员额为583人,均为文职官员。

1、长官官房

下设防卫审议官5人、长官官房计划官6人、秘书课、总务课、法规课和宣传课,主要负责协调各局工作和与国会联系。其中,防卫审议官和计划官负责协助官房长调查、计划、处理官房的主要业务工作;秘书课负责保管官房和防卫厅的印鉴,掌管内部部局的组织编制、人事业务和外事活动等;总务课负责审查、收发、编辑、保管文件,提高工作效率和办公室现代化,考核和统计工作成绩,与国会联系,图书馆工作等;法规课负责审定和起草各种有关法令及重要文件,对有关的法律进行调查研究等;宣传保负责宣传、出版业务等。

2、防卫局

下设防卫政策课、国际关系课、调查课和计划课,主要负责作战、军备控制与裁军和情报工作。其中,防卫政策课负责防卫和警备的基本业务,对本局的各种规章制度进行综合调查研究,以及掌管防卫研究所工作;国际关系课负责国际军事

合作业务、对外军事交流、军备控制和裁军工作,内含军备管理计划室;调查课负责制定军事情报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参谋长联席会议与陆海空三军的情报工作,搜集整理国内外有关的军事情报资料,负责作战与警备行动的保密工作;计划课负责三军组织、编制、装备和部署的基本业务,对中、长期的防卫计划和全局工作做出科学的分析和评估。该局的防卫政策课、国际关系课和计划课是近年来防卫厅依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日军任务扩大的需要,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新设的。

3.运用训练局

运用训练局于1997年由原教育训练局、装备局、防卫局的有关课撤并而成,下设指挥通信课、运用第1课、运用第2课和训练课,主要负责指挥通信和部队的运用、训练工作。其中,指挥通信课负责部队作战文书传输手段等的研讨,中央指挥所的管理,有关通信器材的采购、劳务人员的雇用、设施设备维护、统一规格和研制改进的计划与管理,通信设施施工的计划、管理,通信技术指导,综合防卫数据通信网的建设和电波管制等工作;运用第1课负责部队制度方面的研究和调整、综合政策的立案等;运用第2课负责部队抢险救灾、国际维和活动的派遣等;训练课负责部队的基本训练。

4、人事教育局

人事教育局于1997年由原人事局和教育训练局有关课改编而成,下设人事第1课、人事第2课、教育课、卫生课和福利课,主要负责全军的人事、院校训练、卫生保健和福利工作等。其中,人事第1课负责军官。学员的任免、身份、奖惩。服务、规章制度及其他人事业务,有关职员的勤务制度,公证审查会和退役军人就业审查会的管理事宜;人事第2课负责职员(不含内部部局的职员)、士兵和预备役人员的任免、身份、奖惩、服务、规章制度、供给制度、退职手续、受灾补助制度及其他人事业务;教育课负责院校基本教育训练,有关防卫大学的管理,举办运动会,协助对南极的科学考察以及其他事宜;卫生课负责全军的卫生保健和医疗的基本调查研究,药品和医疗器材的采购计划、规格的统一和医疗器械设备的改善,有关防卫医科大学的管理事宜等工作;福利课负责全军的基本福利待遇、互助会管理、宿舍计划、养老金和退职金的管理等。

5、经理局

下设会计课、监察课和工程设施课,主要负责全军的财经工作等。其中,会计课负责日军的经费使用、预算和决算,内部部局的财会业务和行政资产管理;监查课负责会计和旅费制度、经费使用预算(不含会计课所管项目),财会监查、诉讼和赔偿损失的有关事宜;工程设施课负责行政

资产的全面管理,设施(不含通信电子设施)的接收、维护、使用的调整和管理,土木建筑的承建管理等。

6、装备局

下设管理课、舰船军械课、飞机课和开发计划课,主要负责武器装备的采购、维修和补给等的计划管理工作。其中,管理课负责综合协调本局各课的业务,制定装备品的采购。统一规格和研制改进工作方针与计划,装备采购和劳务人员雇用制度的制定、管理及统一规格,并负责采购实施本部业务管理工作;舰船军械课负责舰船、武器、弹药、车辆、设施器材、扫雷器材、化学器材等的采购计划与管理、统一规格和研制改进工作等(不含飞机课和开发计划课所管项目)事宜;飞机课负责飞机、机载武器、制导武器及其有关器材的采购计划与管理、统一规格和研制改进业务(不含开发计划课所管项目)等工作;开发计划课负责装备的研制改进(不含管理课所管项目),制定装备品的研制改进制度和计划,并负责技术研究本部业务管理工作。

(二)参谋长联席会议

参谋长联席会议设立于1954年,是辅佐防卫厅长官的合议体参谋机构,主要任务是统一和协调陆海空三军的指挥与运用。职责是:制定联合作战计划,联合后勤计划和联合训练计划,调整各军种制定的作战、后勤和训练计划,统一和协调日军行动的指挥命令,协助防卫厅长官指挥联合部队作战,搜集情报,调查研究,管理参联会的附属机构,并完成防卫厅长官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谋长联席会议由主席和陆海空三军参谋长组成。主席为日军现役军人中职务、军衔最高者,主持和领导参谋长联席会议的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两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会议出席者通常为陆海空三军参谋长,必要时防卫厅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决议必须一致通过,当意见不一致时,需把意见分歧及其理由写成书面材料,由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签署个人意见,上呈防卫厅长官裁决。主席因故不能出席并主持会议时,应事先指定一名参谋长代行主席职权。军种参谋长有事或缺任时,则由副参谋长代理出席。参谋长联席会议下设事务局、联合参谋学校和情报本部。

1、事务局

事务局是参谋长联席会议的办事机构,局长由中将或少将担任,奉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之命掌管事务局工作,为会议准备议案,并列席会议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局下现设4个参谋室,第1参谋室负责参联会的总务、印鉴、文书、经费预算、会计、有关业务计划,为制定联合作战计划进行人事分析,管理中央指挥所和联合参谋学校等;第3参谋室负责制定年度联合作战计划,协调陆海空三军年度防卫计划、

训练计划以及部队联合行动时的相互关系,统一日军行动的指挥命令,协调协同关系等;第4参谋室负责制定联合作战后勤补给计划并对各军种制定的后勤计划进行调整,统一与调整后勤指挥命令等;第5参谋室负责制定中、长期防卫计划,并对各军种这方面计划进行调整,对装备体系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价。需要说明的是,1996年日军新设情报本部,归参联会领导,参联会原设的第2参谋室因与情报本部合并而撤编。

2、联合参谋学校

联合参谋学校创办于1961年,是参谋长联席会议的附属机关,主要培训中校级军官幅烟长、海军舰长、空军飞行队长),使其掌握部队联合运用的有关知识和技能,并能胜任高级指挥官和高级参谋的职务。课程设置主要有为期10个月的一般课程(防卫学、联合运用、综合研究)和为期2周的特别课程(军事形势、更高级的联合运用)。





3、情报本部

1996年5月,日本国会通过《防卫厅设置法》部分相关法令的修正案,决定在参谋长联席会议下设立三军统一的情报本部。1997年l月20日情报本部正式成立。它是现日本最大的情报综合搜集、处理和分析机构,本部设在东京市谷。

情报本部由参联会事务局第2参谋室、防卫厅防卫局和三军参谋部的调查一、二课及资料作业队的部分人员合编组成,编制1582人,其中军人1220人,文职人员362人。其主要任务是对国际新军事形势下的日本防卫所必需的情报进行搜集、处理和分析,以提高防卫厅整体的情报机能。

情报本部机关设本部长1名,由将级军官担任;副本部长1名,由防卫审议官担任;技术官1名,负责总理有关情报的技术业务;情报官3名,负责各国安全保障和国防政策的有关情报本部下设 5个部和 1个通信所,总务部负责总务、会计、人事、教育等;计划部负责全面业务的调整、情报计划、数据管理等;分析部负责国际军事形势和不同地区情报的收集、处理、分析等;音像部利用地球观测卫星的照片数据、掌握地形的变化、地面设施的情况等,并进行数据处理技术的研究;电波部负责无线电技侦情报的处理;通信所负责全国电波情报的搜集与通信。

.(三)各军种参谋部

陆海空三军参谋部是防卫厅中央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防卫厅长官的参谋机构和协助长官对各自军种实施指挥、管理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本军种防卫、警备计划;制定教育训练、行动、编制、装备。部署、情报、财会、采购补给、卫生保健、人事、兵员补充计划;对部队的管理和运用进行调整,对部队各项业务工作效率进行调查研究;贯彻执行防卫厅

长官的方针;完成防卫厅长官的指令;完成防卫厅长官交办的其他事项。各军种参谋部设参谋长1人,副参谋长1人,均由中将以上军官担任,在特殊情况下,副参谋长可由少将衔军官担任。在防卫厅长官的指挥监督下,各参谋长统管各自军种的事务,副参谋长协助参谋长工作。各参谋部人员以军人为主,配备事务官、技术官和其他文职人员。

1、陆军参谋部

陆军参谋部由监察官和7部23课组成。监察官受参谋长之命,掌管总务和监察工作;监理部下设总务课、法务课、会计课3个课,主要负责文书工作,协调陆军参谋部各部之间的联系,研究业务计划,掌管诉讼、损失赔偿等法律事务,各种有关法令和规定的调研与审查,财会和审计工作;人事部下设人事计划课、任免课、招募课、福利课、就业支援业务课和警务课6个课,主要负责陆军的人事、福利待遇、招募、退役安置和宪兵工作等;调查部下设调查课,主要负责搜集整理防卫和警备所需的军事情报,根据情报本部提供的各种情报和自己搜集的情报开展业务活动,制定情报搜集等有关计划及保密工作;防卫部下设防卫课、运用课和研究课3个课,主要负责制定陆军的防卫、警备计划,部队的行动和运用及与此有关事项的调研等;装备部下设装备计划课、军械化学课、通信电子课、飞机课、军需课、工程设施课、运输课和研究开发课8个课,主要负责陆军武器装备的采购、补给、保管、维修的计划和管理,统一规格和研制改进工作等;教育训练部下设教育和训练2个课,主要负责陆军部队和院校的教育训练工作;卫生部主要负责卫生保健和医疗,药品和医疗器材的采购、补给、保管、维修等业务计划和管理,统一规格和研制改进工作。

2、海军参谋部

海军参谋部由监察官、首席卫生官和6部21课组成。监察官受海军参谋长之命,掌管监察、安全和事故调查工作;首席卫生官受海军参谋长之命,掌管卫生保健、医疗,药品和医疗器材的采购、补给、维修有关业务,统一规格和研制改进工作等,下设卫生计划室;监理部下设总务课、法务课、经理课和监理课4个课,主要负责文书工作,宣传与涉外工作,审查海军的业务计划,有关法令和规定的调研与审查,经费预算和决算,财会和审计工作等;人事教育部下设人事课、福利课、就业支援业务课和教育课4个课,主要负责海军的人事、福利待遇、教育训练和退役安置工作;防卫部下设防卫课、装备体系课、运用课、通信课和工程课5个课,主要负责制定海军的防卫、警备计划,制定编制及业务计划,确定装备体系,掌管部队的行

动和运用及通信与工程设施业务等,运用课下还没有南极观测支援室;调查部下设调查课,主要负责搜集整理防卫和警备所需的国内外军事情报,并根据情报本部提供的各种情报和自己搜集的情报开展业务活动;装备部下设装备课、舰船课、飞机课、军械课和军需课5个课,主要负责制定后勤补给计划,海军武器装备的采购、补给、保管和维修等的计划、管理工作;技术部下设技术第1和第2课,主要负责统一海军武器装备规格和研制改进工作。

3、空军参谋部

空军参谋部由监察官、首席卫生官和6部20课组成。监察官受空军参谋长之命,掌管监察、安全和事故调查工作;首席卫生官受空军参谋长之命,掌管卫生保健、医疗,统一药品和医疗器材规格以及研制改进工作等,并有卫生次官和助理卫生官协助工作;监理部下设总务课、法务课、监理课和会计课4个课,主要负责文书工作,宣传和涉外工作,审查空军的业务计划,有关法令和规定的调研与审查,财会和审计工作等;人事教育部下设人事计划课、任免课、福利课、就业支援业务课和教育课5个课,主要负责空军的人事、福利待遇、教育训练和退役安置工作等;防卫部下设防卫课、运用课、通信电子课和工程设施课4个课,主要负责制定空军的防卫、警备计划,制定编制和业务计划,掌管部队的行动和运用及工程设施业务等;调查部下设调查课,主要负责搜集整理防卫和警备所需的国内外军事情报,根据情报本部提供的各种情报和自己搜集的情报开展业务活动以及保密工作等;装备部下设装备课、采购课、补给课和维修课4个课,主要负责制定空军的后勤补给计划、武器装备采购补给、保管和维修的计划与管理工作;技术部下设技术第1和第2课,主要负责制定空军武器装备的研制改进计划,以及技术指导工作等。

(四)附属机关

防卫厅的附属机关包括防卫大学、防卫医科大学、防卫研究所、技术研究本部、采购实施本部等。这些单位的性质、任务、机构设置等,本书的“教育训练”、“军事科学研究”、“军事科技研究”、“后勤体制”各章有专门介绍,这里不再赘述。

(五)防卫设施厅

防卫设施厅隶属于防卫厅,其主要任务是负责日军的设施(营房、基地、仓库等)的建设、管理和维修,以及驻日美军的有关后勤业务。防卫设施厅的具体性质、任务、机构设置情况等。


日本海上自卫队的兵力结构2006-07-25 14:39(一)兵力组成
日本海上自卫队重建于1954年,由海上自卫队参谋部、自卫舰队(联合舰队)、地方队、练习舰队、教育航空团和其他直属部队(

通信、后勤和院校)等组成。
自卫舰队是海上自卫队一线机动部队,也是主要兵力,约占日本海上自卫队实力的60%。主要承担保卫海上交通线,执行中远海反潜、机动作战和护航等任务。地方队是日本海上自卫队的二线部队,相当于地方军区部队,是日本海上自卫队地方性防御部队,主要执行在规定的沿海海域防守的任务。
海上自卫舰队由护卫舰队、潜艇舰队、航空队和直辖队组成(见表1.7-1)
护卫舰队下辖4个护卫队群,每个护卫队群由8艘驱逐舰组成,同时载有8架反潜直升 机,称为“八?八”舰队。各护卫队群的组成见表1.7-2。
潜艇舰队下辖2个潜艇队群。第1潜艇队群的基地设于吴港,第2潜艇队群基地设于横 须贺,各队群组成见表1.7-3。
直辖队为自卫舰队的直属部队,包括第1和第2扫雷队群、运输船队和补给部队。
地方队共有5个队,每队通常编有2个护卫队、1-2个扫雷队及警备队等。
日本海上自卫队现有45000余名官兵,另有3700余名文职人员;根据《詹氏舰艇年鉴》 2000/2001年版报道,现共有各种舰船198艘,其中战斗舰艇133艘,主要年辅船67艘,固 定翼飞机和直升机近150架。
战斗舰艇主要有:潜艇18艘,驱逐舰41艘,护卫舰12艘,导弹水翼艇3艘,两栖战舰艇28艘,水雷战舰艇28艘。

军辅船主要有:潜艇救生船2艘,舰队支援舰4艘,训练舰和训练支援舰6艘,布缆船1艘,破冰船1艘,海洋研究和测量船8艘,供应船11艘,拖曳阵声呐系统海洋监视船2艘。
(二)主要舰船
目前,日本海上自卫队舰艇总吨位接近40万吨。此外还有接近400艘舰船不在自卫队编制之列,配属日本海上保安厅。它们以巡逻舰艇为主体,其中50t以上(最大9350t)大、中、小型巡逻舰艇计达177艘。
1.潜艇
现役3级,共计18艘(含2艘辅助潜艇)。
(1)“亲潮”(Oyashio)级
现役3艘,分别于1998、1999和2000年服役。该级艇水上排水量2700t,水下排水量
3000t,主尺度81.7mX 8.9mX7.9m;主机为2台柴油机,4100kW,2台电动机5700kW;单轴,水下航速20kn;主要武备为“鱼叉”反舰导弹,6具533mm鱼雷发射管,用于发射导弹或日本的89型线导鱼雷,导弹和鱼雷的携带量为20枚;装艇壳声呐、舷侧阵声呐和拖曳线列阵声呐、电子战设备等。
(2)“春潮”(Harushio)级
现有7艘,分别于1990-1997年服役。该级艇水上排水量2450t,水下排水量2750t,主尺度80mXl0.8mX7.8m;主机为2台柴油机,4100kW,1台电动机,5300kW;单轴,水下航速20kn;主要武备为“鱼叉”反舰导弹,6具533mm鱼雷发射管,装拖曳线列阵声呐等电子设备。该级艇是“夕潮”级的发展型,艇表面装有吸声涂层。
(

3)“夕潮”(Yuushio)级
现役8艘,分别于1982-1989年服役。该级艇的标准排水量有2200t、2250t和2300t三种,水下排水量2450t,主尺宽76mX9.9mX7.4m;主机为2台柴油机,5000kW,1台电动机,5300kW;单轴,水下航速20kn;主要武备有“鱼叉”反舰导弹,6具533mm鱼雷发射管。装拖曳线列阵声呐等电子设备。
2.驱逐舰
日本海军驱逐舰舰级较多,主要有2艘“旗风”级(标准排水量4600t)、2艘“白根”级(5200t)、2艘“榛名”级(4950t)、8艘“朝雾”级(3500t)、11艘“初雪”级(2950t)、3艘“太刀风”级(3850t)、2艘“高月”级(3250t)、1艘“山云”级(2150t)、4艘“金刚”级(7250t)和6艘“村雨”级(4400t)。在上述10级舰中,以下几级具有代表性。
(1)“初雪”(Hatsuyuki)级
现役12艘,其中一艘为训练舰,分别于1982?1987年服役。
该级舰是一级以反潜为主的多用途驱逐舰,标准排水量2950t(前8艘3050t),满载3700t(3800t),主尺度130mX13.6mX4.2m(4.4)m;采用COCOC交替全燃动力,2台TM3B燃气轮机功率36310kW,2台RMlC燃气轮机,功率7277kW,航速30kn;主要武备有“鱼叉”反舰导弹,“海麻雀”对空导弹,“阿斯洛克”反潜导弹,76mm炮,20mm“密集阵”近程武器系统,6具324mm鱼雷发射管,1架“海王”反潜直升机;主要电子设备有电子侦察设备,作战数据处理系统,对空和对海搜索雷达,拖曳线列阵声呐等。
(2)“旗风”(Hatakaze)级
现役2艘,分别于1986和1988年服役。
该级舰是一级以防空为主的多用途驱逐舰,标准排水量4600t,满载5500t,主尺度150mX16.4mX4.8m;采用COGAG全燃联合动力,2台TM3B燃气轮机,功率36310kW,2台SMlA燃气轮机,功率19588kW,航速30kn;主要武备有“鱼叉”反舰导弹,“标准”对空导弹,“阿斯洛克”反潜导弹,127mm炮,20mm“密集阵”近程武器系统,6具324mm鱼雷管,1架“海王”或“海鹰”直升机;装备相应的电子设备。
(3)“金刚”(Kongou)级
现役4艘。该级舰是一级以防空为主的“宙斯盾”系统多用途驱逐舰,标准排水量7250t,满载9485t,主尺度161X21X6.2m;采用全燃动力装置,4台LM2500燃气轮机,功率76210kW,航速30kn;主要武备有“鱼叉”反舰导弹,“标准”对空导弹,“阿斯洛克”反潜导弹,127mm炮,20mm“密集阵”近程武器系统,6具324mm反潜鱼雷发射管,“SH-60J”反潜直升机;装备“宙斯盾”作战系统。
(4)“村雨”(Murasame)级
现役6艘,在建3艘。该级舰是一艘多用途驱逐舰,为弥补舰队点防空能力不足和遂行大洋反潜作战而发展的,目标是替代“初雪”级成为舰队反潜主力。“村雨”级标准排水量4550t,满载排水量5100吨,主尺度151X17.4X5.2m;采用联合全燃动力,2台SMlC燃气轮机

,功率31000kW,2台LM2500燃气轮机,功率32080kW,航速30kn;主要武器有“鱼叉”反舰导弹,“海麻雀”对空导弹,“阿斯洛克”反潜导弹,76mm炮,20mm“密集阵”近程武器系统,6具324mm反潜鱼雷发射管,1架SH-60J直升机;主要电子设备有,对空三座标雷达,对海搜索雷达,低频主动声呐,甚低频拖曳阵声呐,11号数据链,直升机数据链,以及电子侦察、干扰设备和箔条与鱼雷诱饵。
3.护卫舰
现役4级,共计12艘,主要有以下2级。
(1)“筑后”(Chikugo)级
该级舰共建11艘,分别于1972?1977年服役,已进入退役期,现留3艘在役。
这是一级以反潜为主的护卫舰,标准排水量分1470t、1480t和1500t三种,主尺度93mX10.8mX3.5m;全柴动力,航速25kn;主要武备有“阿斯洛克”反潜导弹,6具324mm鱼雷发射管,76mm和40mm炮;配备各种电子设备。
(2)“阿武隈”(Abukuma)级
现役6艘,分别于1989?1993年服役。该级舰是一级以反潜为主的多用途护卫舰,标准排水量2050t,满载排水量2550t,主尺度109mXl3.4mX 3.8m;柴燃交替动力,航速27kn;主要武备有“鱼叉”反舰导弹,“阿斯洛克”反潜导弹,76mm炮和20mm“密集阵”近程武器系统,6具324mm鱼雷发射管。正在装备拖曳线列阵声呐。
4.两栖战舰艇
现有3级两栖战舰和4级登陆艇,共计28艘,主要有以下3级,
(1)“大隅”(Osumi)级两栖攻击舰
该级舰是日本正在发展的两栖主力战舰,虽然日本称其为坦克登陆舰,但实则为两栖攻击舰。首舰于1998年3月服役,另有两艘在建。该级舰标准排水量8900t,主尺度178mX25.8mX6m,飞行甲板130mX23m;动力装置为2台柴油机,总功率20290kW,最大航速22kn。该级舰可载330名登陆兵、2艘气垫登陆艇,10辆90型坦克或1400t干货。飞行甲板可载垂直屈矩起降飞机和CH-47J直升机,其武备为2座MK-15“密集阵”近程武器系统,
装备电子支援和对抗措施。
(2)“渥美”(Atsumi)级坦克登陆舰
该级舰正在退役,现有1艘在役,于1977年服役。该级舰的标准排水量1550t,主尺度89mXl3mX2.7m;主机为2台柴油机,2940kW,航速13~14kn;可载130名登陆兵和400t货物,包括5辆74型坦克和2艘车辆人员登陆艇,并装备有40mm火炮。
(3)“三浦”(Miura)级坦克登陆舰
现役2艘,分别于1976和1977年服役。该级舰的标准排水量2000t,主尺度98mXl4mx3m;主机为2台柴油机,2940kW,航速14kn;该级舰可载200名登陆兵,2艘机械化登陆艇,2艘车辆人员登陆艇,10辆74型主战坦克,并装备有76mm和40mm炮。
5.水雷战舰艇
现役6级,28艘。其中“浦贺”级扫雷支援舰2艘,“八重山”级远洋猎/扫雷舰3艘,“菅岛”级沿岸扫雷艇3艘,“高见”级沿海扫雷支援舰1艘

,“初岛”级和“宇和岛”级沿海猎/扫雷艇21艘等,主要介绍以下3级。
(1)“浦贺”(Uraga)级扫雷支援舰
该级舰现有2艘,分别于1997和1998年服役,用于接替退役的“早濑”号扫雷支援舰和“宗谷”号布雷舰。该级舰的标准排水量5650t,主尺度141mX22mX5.4m;主机为两台柴油机,14330kW,航速22kn;分别作为第一和第二扫雷队群的旗舰使用。
该级舰与前一代“早濑”、“宗谷”号舰相比,排水量增加了3000多吨,主要是满足航空扫雷及其补给的需要,该舰的武备为1座单管76mm炮和2座MK-15型6管“密集阵”近程武器系统。该舰的飞行甲板可载1架美国MH-53型扫雷直升机,舰上设有4个水雷库和补给物资仓库,可实施布雷和具有支援1个扫雷队群的能力。
(2)“八重山”(Yaeyama)级远海猎/扫雷舰
现役3艘,分别于1993年和1994年服役。该级舰的标准排水量为1000t,主尺度为67mx11.8mX3.1m;动力装置为两台柴油机,总功率1760kW,双轴,有一套首喷水推进器,257kW,最大航速为14kn。它的武备为1座JM-61型3管“海火神”炮。
该级舰可以猎/扫500m以下水深的各种水雷,同时能为日本潜艇远海活动开辟水下航道。从该级舰的使命、尺度、技术水平和反水雷能力来看,它都很象美海军“复仇者”级舰的派生型。
(3)“初岛”(Hatsushima)和“字和岛”(Umajima)级猎/扫雷艇
现有21艘,于1984?1995年服役。该级舰的标准排水量分440t、490t两种,满载510t,主机为2台柴油机,总功率2100kW,双轴推进,航速14kn。木质船体,载有S4或S-7型灭雷具,接触、磁、声扫雷具各1套,舰壳猎雷声呐1套,武备有20mm炮。
6.军辅船
军辅船种类较多,这里只介绍以下2种。
(1)潜艇供应与救生船“千代田”(Chiyoda)级
现役1艘,于1985年服役。该船标准排水量3650t,满载4450t,主尺度113mXl7。6mX4.6m;主机为2台柴油机,8800kW,航速17kn;特种装置有40t深潜救生艇,深潜装置和动力定位设备。设“海王”直升机平台。
(2)舰队支援舰“十和田”(Towada)级
现役3艘,分别于1987-1990年服役。该级舰标准排水量8150t,满载15850t,主尺度167mX22mX8。2m;主机为2台柴油机,17600kW,航速22kn。载货能力5700t,设3个补给门架,前后2个为液货补给门架,中间为干货补给门架,设1架“海王”直升机的平台。拟装备美国的6管20mm“密集阵”近程武器系统。


日本航空自卫队编制2006-07-25 14:361954年7月1日,日本正式组建航空自卫队(空军),这是日军建设史上的一个新军种。日空军成立初期,只有6700余人和以练习机为主的146架旧式飞机。至1957年,先后组建了第1、2、3、4航空团及其指挥机构航空集团司令

部,共有人员2.26万余人,各型飞机786架,其中作战飞机244架。1958年,航空集团改编为航空总队,同时组建北部、中部航空方面队,1959年组建飞行教育集团。1961年成立西部航空方面队。至此,空军体制基本完备。

1958年至1976年,日军实施了四次防务力量发展计划。在第一次计划期间(1958-1960年),日空军装备的主要飞机种类有F-86F、F—86D战斗机;C-46运输机;T-33、T-34、T—IA/B教练机;H-19、H-21、KAL-2搜索救护机等。第一次计划完成时,空军拥有各型飞机1133架,其中作战飞机480架。培养出1000多名飞行员。

第二次计划(1962-1968年)期间,空军是重点发展的军种。此期间新编成2个“奈基”防空导弹群、l个航空团和7个F-104JAI机飞行队。第H次计划完成时,空军装备各型飞机1095架。

第三次计划(1967-1971年)期间,日空军部队编制无多大变化,其发展重点是增加新型战斗机和防空导弹的数量,以逐步组成以飞机、防空导弹和高炮相结合的防空体系。与此同时,开始建立并使用半自动防空警戒指挥系统,以提高整个防空体系的有效性。为此,这一时期组建了第3“奈基”防空导弹群,第l“奈基”防空导弹群将“奈基”亚全部换装为改进型“奈基”J。 1968年, F-86D型战斗机全部退役。 1971年,从美国引进了2架P一4EJ新型歼击机,用于试验和作为国产化机的样机。第三次计划完成时,空军拥有各型飞机约876架。

第四次计划(197-1976年)期间,日空军编制、装备在不断扩大和更新。先后组建3个装备F—4EJ型机的飞行队,并新组建第4、第5“奈基”防空导弹群。由于此期间美国将冲绳归还日本,因而于1973年10月在冲绳的那霸组建了西南航空混成团。第四次计划完成时,空军拥有各型飞机836架。

第四次计划完成后,日空军又根据1977-1986年的10年计划和1986一1990年的中期防务力量发展计划,改编部队,调整部署,加快实现武器装备的现代化、国产化。

1988年度末,空军编制体制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改革。改革的内容~是把原来由防卫厅长官直辖的23个部队,按不同职能进行合并和统一;二是改善和加强指挥机构,以适应装备现代化的要求;三是完善和强化防空区域性行政管理职能。为此,撤销了飞行教育集团、运输航空团、安全管制气象团及技术教育本部,新成立航空支援集团、航空教育集团和航空开发实验集团。空军拟通过此次编制体制改革,达到平时有效地管理和运用部队,战时以高度的快速反应能力发挥其整体威力的目的。此期间,在武器装备方面,开始引进和为部队配备F一15歼击机,以取代F一104)和F一4EJ,gD年代初,

装备140余架F-15,至1993年度,10个歼击机飞行队中有7个装备F-15歼击机。1986年编成装备有8架E-ZC早期预警机的警戒航空队。为进一步加强防空能力,1986年开始为6个“奈基”防空导弹群逐次换装“爱国者”防空导弹,1990年度之前换装5个群,1991年度为最后1个群换装这种新型防空导弹。截至1991年12月底止,空军共装备各型飞机869架,其中歼击机和战斗支援机340架,侦察机14架,运输机64架,教练机376架,救护机等67架,预警机8架。

航空总队编成

航空总队是直接担负防空作战任务的的空军第一线作战部队,下辖3个航空方面队、三个航空混成团以及警戒航空队等其他直辖部队。航空总队司令部下设总务部、防卫部、装备部。

航空方面队、航空混成团

北、中和西部航空方面队各辖2个战斗航空团、1—2个防空导弹群、1个航空警戒管制团等;西南航空混成团辖1个战斗航空队、l个防空导弹群、1个航空警戒管制队等。

战斗航空团

日本空军共有6个战斗航空团,分别隶属于各航空方面队。航空方面队建制内的战斗航空团主要装备有 F- 15、 F一 4EJ歼击机及 F— 1战斗支援机。

F—15是日本空军1980年从美国引进的性能先进的歼击机。1981年8月由日本自己组装的第1架F—15试飞成功。此后日空军有计划地为歼击机飞行队逐次换装F-15,至1990年初,已为6个飞行队换装了这种飞机。最终将装备187架,使8个歼击机飞行队装备该型机。

F—4E是美空军装备的一种歼击机,日本于70年代初引进后仿制,1972年正式装备部队。至1981年度,日本共生产140架。为提高F—4EJ的性能,延长其寿命,从1987年度起对现装备的F-4EJ进行改装,改装项目主要有:改进火控系统,提高俯视、俯射能力;装备国产空舰导弹ASM-l;重新加装引进时卸掉的轰炸计算机;改进导航、通信设备等。据称,通过改装,F-4E的使用寿命将从3000小时延长至5000小时以上,大约延寿10年。其截击战斗能力和对地攻击能力将赶上F-15。 F—l是日本自己研制的一种战斗支援机,为超音速教练机T-2的改进型。1972年开始试制,1977年正式装备部队。截至1991年3月共装备74架,完全取代F-86F。1989年,日美达成联合研制 FSX下一代战斗支援机(现已定型为 F— 2)的协议。新式战斗支援机将采用最新技术,在 F- 16C的基础匕进行改进,既可用作对地攻击,又具备歼击机的性能。

防空导弹群

防空导弹群是日本国全防空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共有6个群。北部、中部航空方面队各辖2个群,西部航空方面队和西南航空混成团各辖1个群。防空导弹群下辖1个指挥所运用队、l

个维修补给队、3-4个导弹发射队。“奈基”防空导弹是1963年从美国引进的,后来日本将美国的既能装常规弹头、又能装核弹头的“奈基”正改装成只装常规弹头的“奈基”J,1971年度以后逐步换装这种“奈基”J型防空导弹。由于“条基”J的战术技术性能逐渐落后于时代用本于1985年引进美国的“爱国者”防空导弹进行仿制,1986年度开始为部队换装。这种导弹可同时追踪和攻击多个目标,一个导弹发射系统由1部AN/MPQ53相控阵雷达、l部射击指挥车、回部发电车、回部弹药车和导弹发射架组成。

警戒航空队

1976年9月,苏军“米格一25”在日本北海道函馆机场强行着陆的事件,暴露出日本防空体系的弱点,从而促使日军有关当局认识到,发展预警机对加强和完善防空体系的必要性。1976年10月,日本决定引进美海军的E-ZC预警机。1983年11月,曾在北部航空方面队编成由4架E-ZC组成的临时警戒航空队。1986年4月,正式编成装备8架E-ZC的警戒航空队,直属航空总队。该队由队部(编制约20人),第601飞行队(编制约130人),维修群(编制约200人)编成。警戒航空队装备的E-ZC早期预警机载有可探测低空飞行目标的APS-125搜索雷达,探测半径370公里,ALR-59被动式雷达和ARC-158、ARQ-34数据处理系统。在其搜索监视范围内,可同时自动跟踪300多个目标,并可通过机载计算机自动处理目标情报,传送给地面防空警戒系统和歼击机。到90年代初期,空军将准备备 12架 E- ZC。

航空教育集团编成

航空教育集团是在1988年度末,日本空军编制体制改革中新组建的。它是以1959年成立的飞行教育集团为基础,将原由空军参谋部直辖的有关负责教育训练的部队和院校合编而成的,形成了一元化教育训练管理体系。新组建的航空教育集团下辖2个训练航空团、3个飞行教育团、5所技术学校以及干部候补生学校、航空教导队等。

第1训练航空团装备有T-33A和T—4教练机,负责最后阶段的基本驾驶教育和教官培训。第4训练航空团装备T-2超音速教练机,负责战斗机飞行员的驾驶教育。

飞行教育团主要负责培训中、初级飞机驾驶员。

航空支援集团编成

航空支援集团是1988年度末,空军进行编制体制改革时,将担任救护、空运、航空安全管制、航空气象及飞行点检等任务的部队合编而成的。它的主要任务是直接支援第一线作战部队——航空总队。装备的主要飞机有V—107A救护直升机、MU—2救护和飞行点验机、CH-47)运输直升机、C-1运输机、C-130H运输机、YS-11运输机和飞行点验机等6个机种共计100多架飞机。航空救护团下辖飞行群。维修群、救护

教导队。其中飞行群下辖10个救护队,主要装备V-107、MU—2、CH—47)型飞机,l个直升机空运队,主要装备CH-47)型运输直升机。航空救护团的主要任务是,搜寻和救护发生事故的飞机的机组人员,负责实施与此有关的教育训练。此外还负责对海岛和边远地区雷达站的补给物资的空运以及协助地方抢险救灾和空运等。

运输航空队(3个)主要装备C—l、C—130H、YS-11运输机。3个运输航空队共装备50多架运输机。主要任务是,空运人员和装备物资,培训运输机的空勤人员,对陆军空降部队提供支援。

航空开发实验集团编成

航空开发实验集团组建于1988年度末,是空军负责武器装备和航空医学开发实验的部队,下辖飞行开发实验团、航空医学实验队、电子开发实验群等。

飞行开发实验团的主要任务是:①空军武器装备的试验、鉴定及基础运用研究;②对技术研究本部的技术试验及研究进行协助;③受采购实施本部委托进行验收飞行试验;④培训试飞飞行员。

航空医学实验队的主要任务是进行航空医学和心理学上的各种调查研究和实用试验,研究高空飞行中低温、低压、高温、低氧、加速度、紫外线、宇宙射线等对飞行员的影响及防护措施。

电子开发实验群是由原航空实验团所属的电子实验队扩编而成的,负责地面通信电子器材等的试验、鉴定及基础研究。

补给本部的编成

补给本部是日本空军的后勤机构,司令部设有总务部、计划部、第1部、第2部、第3部、第4部和资料部等。补给本部下辖4个补给处,每个处辖1—2个支处或办事处。第1补给处负责空军军需品、车辆、飞机保障器材、化学器材、工程器材及卫生器材的采购、保管、运输、补给和维修等;第2补给处负责飞机及机体零部件等的采购、保管、运输、补给、维修等;第3补给处主要负责通信电子器材、照相器材、气象器材的采购、保管、运输、补给和维修等;第4补给处主要负责火器、导弹、靶标及曳航器材的采购、保管、运输、补给和维修等。

自动防空警戒指挥系统

1988年度之前,日空军使用的防空警戒指挥系统是由美国休斯公司按日方设计要求负责设计的,工程于1964年开始,1967年底完工,1969年3月启用。随着航空技术的发展,飞机低空突防能力不断提高,日防空警戒指挥系统的性能已落后于时代。为加强防空体制,适应现代化空军作战的要求,日空军自1983年开始,用5年时间对防空警戒指挥系统进行了更新,1988年度末新系统投入使用。该系统由航空总队及其所属的各航空方面队的作战和防空指令所构成。各指挥所

、指令所装备的主要设备和器材有:目标探测跟踪雷达、情报自动记录设备、快速大容量数据传输系统和通信网、高效能电子计算机、大屏幕空情显示器及其他显示设备、地空数据传输设备、空中警戒和控制系统、武器选择控制设备等。该系统可自动搜索、处理空情,识别和判定目标性质,显示目标位置、航迹等数据,提出拦击武器种类和拦击作战方案,引导截击机作战,自动记录空战和指挥情况,适时把各种情报数据传输给有关单位。

空军防空警戒指挥系统经过改造、更新、换装之后,日本国土防空管理指挥体制更加完善,其预警、控制、指挥系统的快速反应能力和防空作战能力大大提高。 90年代日空军将进一步加强防空警戒指挥系统的现代化。

空军现行编制

根据近几年编制的微调和新《大纲》的规定,日空军编制的变化有以下几点:第一,歼机击部队的飞行队由10个减为9个,战斗支援机部队的飞行队仍保持3个。装备的战斗机数量逐步由1995年的370架,减少为300架。第H,航空警戒管制部队由现在的28个警戒群改编为8个警戒群、20个警戒队,航空总队直属的早期预警机部队编入警戒管制部队。第三,由于情报体制的变化,以往由空军参谋部直属的航空资料作业队改编为航空总队直属的情报资料队。第四,1992年4月,在北海道千岁航空基地新编第701专机飞行队,任务是用作皇室人员和政府要员的出访专机,必要时,也可用来撤运海外遇到紧急情况的日本人。现装备波音747机2架,计划装备3架。

空军的序列

航空总队

航空总队由北部、中部、西部3个航空方面队和西南航空混成团的编成将继续保持。其编制装备方面的具体变化主要有:①各航空方面队和航空混成团现辖的4-9个警戒管制群将缩减为1-3个群。其中,北部航空方面队辖2个群、7个警戒队,中部航空方面队辖3个群、5个警戒队,西部航空方面队辖2个群、5个警戒队,西南航空混成团辖1个群、3个警戒队。这项缩编计划从1996年开始实施,在5年内,先将2个航空方面队的部分警戒群改编为警戒队。②近年来,继续给有关飞行团的飞行队更新战斗机,如1993年度给第7航空团第305飞行队换装了F-15歼击机。③继续换装“爱国者”,更新了第6、第1、第4、第2、第5.地空导弹群原装备的“奈基”防空导弹。④新编了第501基地防空队、土佐清水通信队等单位。

航空总队所属各航空方面队和西南航空混成团,是担负各防空区域防空的作战部队,其编制与以往相比变化木大。只有西部航空方面队第5航空团将减少l个飞行队。各航方面队因担负的防空

区域范围和所辖部队不同,编制亦不相同。以中部航空方面队为例,下辖第6、第7两个战斗航空团,第五、第4两个防空导弹群,五个航空警戒管制团,5个基地防空队和其他部队,编制人数约7500人。

日空军现有的6个战斗航空团仍分别隶属于各航空方面队。

战斗航空团是具体担负防空和对地(海)战斗支援的作战部队,战斗航空团的编成基本相同,且与以往区别不大。1个航空团编制约1400余人。战斗航空团下的飞行群所辖的飞行队,由于装备的飞机机种不同,人员的编制和飞机的装备数量略有不同。通常,l个F-15歼击机飞行队装备该型歼击机22架,T-4教练机5架;1个F一1战斗支援机飞行队装备该型强击24架,T-4教练机5架;l个F-4EJ改歼击机飞行队装备该型歼击机22架, T-4教练机 5架。

2、航空教育集团

与以往相比,航空教育集团的编成变化不大。航空教育集团所辖的训练航空团和飞行教育团编成如下。

3、航空支援集团

航空支援集团的编制与以往相比亦无多大变化,只是于1992年4月给其新编了一个701专机飞行队。

航空支援集团所辖航空救护团、3个运输航空队的编制装备和以往基本一样。

航空支援集团所辖的航空安全管制群由群本部、分散在全国的18个管制队编成,主要负责空中交通和飞行管制及飞行情报等工作,编制人员约1400人。

4.航空开发实验集团

该集团编制装备变化不大。

5、补给本部

补给本部的编制小有变化。那就是为了应付日益增涨的弹药需求,在第4补给处下新编东北支处,该处编制127人。


日本应急预备役制度2006-07-25 14:35日本陆上自卫队自创建以来,一直保持18万人的规模,1995年11月制定的《防卫计划大纲》将其压缩为包括预备役在内的16万人。1997年4月25日,日本国会通过《防卫厅设置法等部分修正案》,对现行的预备役制度进行了部分修正,并决定实行应急预备役制度。

一、日本应急预备役制度的主要特点

1、提高预备役在防卫力量中的地位。实行新的预备役制度后,应急预备役将作为现役自卫队的一部分而存在。根据新体制,在师或旅的4个步兵团中选定1个团,其中20%由现役军人组成,剩余80%由应急预备役军人组成,这一计划在1997年度第4师(驻福冈)改编的同时开始实行。日本陆上自卫队参谋部还作出规定,应急预备役军人同现役军人一样,同为“真正的防卫力量”,紧急时它与常备兵力发挥同样的作用。

2、拓宽了预备役的职能。实行应急预备役制度前,日本预备役人员主要应付战时

征召,担负一些辅助性的任务,如后方警戒和后方支援等。在现行的应急预备役制度下,一般预备役人员的职能没多大变化,但应急预备役在战时征召后,几乎可以担负与现役相同的作战任务。平时,在社会治安、抢险救灾等方面,以现役人员组成的部队不足以应付局面时,也可征召应急预备役人员。

3、突出了预备役的质量建设。日本中期防卫力量发展计划(1996-2000年度)在新防卫计划大纲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要加强自卫队“合理化、效率化、精干化”的质量建设。在预备役方面,日本军方认为,应急预备役人员应从退役的年轻自卫队军人中选拔,要求“与一线部队有同样的训练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并将应急预备役的训练(单兵训练和部队训练)时间从一般预备役的年度实际训练5天增至30天,单兵训练以军人共同科目和专业技术科目两天的连续训练为基础,部队训练以几天的连续训练为基础,每年分别进行数次,以期达到既有快速动员能力,又有较强的作战能力。

4、强化了应急预备役的保障措施。应急预备役人员的录用,与预备役人员相同,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考核选拔录用。被录用的应急预备役人员身份为非常勤队员(非常勤的特别国家公务员),根据战时征召令、治安征召令和抢险救灾等征召令被征召时,自报到之日起即成为现役军人。同时,提高应急预备役人员的待遇和对所在企业的补助,以保证预备人员的参训率。应急预备役人员的月津贴为1.6万日元(普通预备役人员的月津贴为4000日元),训练补助按衔级每天1.04-1.42万日元(普通预备役人员一律每天8100日元)。另外,对于服役期间成绩良好者,一个任期内颁发奖金12万日元,这是普通预备役人员所没有的新制度。日本认为,雇用应急预备役人员会给企业带来各种各样的负担和麻烦,为此将对雇用应急预备役人员的企业一年支付51.24万日元/人(每月4.27万日元/人)。

二、日本实行应急预备役制度的动因

1、自卫队任务多样化,现役兵力不足

近年来,日本军事战略已开始由“冷战式的安全战略”向“多边安全战略”转变,1992年6月,日本政府强行在国会通过了《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合作法》;1994年日本政府又修改了《自卫队法》,把向海外派兵作为自卫队的重要职能之一。1995年新的《防卫计划大纲》除重申自卫队的本来任务是“慑止和抵御对日本的侵略”外,还强调了“对付日本周边地区发生的紧急事态”,以及“大规模的抢险救灾、为国际和平做贡献”等多种任务。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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