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信用社(银行六种延续贷款诉讼时效的方法

最新信用社(银行六种延续贷款诉讼时效的方法
最新信用社(银行六种延续贷款诉讼时效的方法

信用社(银行)六种延续贷款诉讼时效的方法【按】今年来,我区联社把保全贷款诉讼时效,维护贷款“生命线”作为贷款管理中的一项突出工作来抓。基层社部也在这项工作中实践了一些好的做法,如:陈仓信用社通过公证送达的形式延续了宝鸡市畜牧药械公司、蜂业公司不良贷款2608万元的诉讼时效;硖石信用社利用代发退耕还林款及土地综合补贴款之际,通过收回25万元不良贷款,延续了92笔68万元不良贷款的诉讼时效。

贷款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限,虽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但所主张的权益不受法律保护。为了维护我区联社对贷款的合法权益,风险部在对全辖10月底存量贷款诉讼时效检查后,结合我区联社历年来贷款管理一些好的工作经验,总结出了六种延续贷款诉讼时效的方法,现刊发全辖,请各社部组织信贷人员认真学习,在贷款管理中贯彻执行。

延续贷款诉讼时效的六种方法

一、下发贷款催收通知书是延续信用社贷款诉讼时效最简便易行的方法,也是信用社最常用的方法。

1、已超诉讼时效的贷款,需要在贷款催收通知书“备注”栏注明催收的本金数额,及其产生的贷款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收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通知书,债务人在该通知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认为对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等受到法律保护”,信用社下发催收通知书如不明确向借款人要求利息,在法律上视为仅

对本金重新确认,而放弃了对利息债权的要求。

2、通知书上必须要求保证人签字或盖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发[1994]8号文)第二十八条规定:“债权人仅向借款人主张权利而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不中断,保证人不在通知书上签字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将免除”。所以,在贷款催收通知书上要求保证人签字或盖章,是延续担保时效、贷后落实担保责任的有力途径。在实践中应认真贯彻落实。

3、通知书上的签字必须由借款人或保证人亲自实施。由于种种原因,借款人和保证人不能签字,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信贷员都这样认为“让家属签一下总比不签字强”,结果只是手续上的完善,实质上是自欺其人,家属的签字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二、利用还款收息的方法

在实践中,信用社通过要求借款人偿还部分借款和利息来延续时效是采用较多的一种方法。一方面收回了部分贷款,另一方面保护了债权,一举两得。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由借款人在收回凭证上签字确认。否则容易造成已清偿部分贷款的借款人为逃避后续债务而否认其前期所还款项。有的信用社认为借款人还了部分借款,诉讼时效已延续,但在一定的环境下却不能达到延续诉讼时效的目的。例如:借款人在诉讼前已还贷款100元,尚欠9900元。当信用社提起诉讼后,借款人为了免除9900元的还款义务,则辩称:“100元贷款不是我还

的,信用社所出示的收回凭证是为延续时效而单方制作的。”造成审判实践中信用社的主张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借款人偿还部分贷款本息,只能达到延续借款诉讼时效的目的,对担保人无约束力。若不积极对担保人主张权利,超过担保期间后担保人仍将免除担保责任。

三、采取在贷后检查登记簿上签字的方法

随着法律意识的普及,采用催收通知书来延续时效这种方法,由于过于直观已被借款人、保证人所熟知,造成大多数借款人、担保人拒绝签字。这时我们可以用贷款检查登记簿来代替,由于这种形式较催收通知书“隐蔽”,且易说服当事人,所以效果要好于贷款催收通知书。

四、通过中介途径催收

1、公证送达方式。邀请公证处公证员一同向有关债务人或担保人送达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由公证处对送达行为进行法律公证。

2、邮寄催收。邮寄催收是一种低成本的催收方式。通过邮政部门发送催收通知书,来达到延续时效的目的。需要注意的是:(1)邮寄送达应以特快专递的方式,(2)应办理带回执的特快专递,(3)在特

【财务管理信用管理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

{财务管理信用管理}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

前言 目前,农户小额信贷已在全国各地推行,授信对象由原来只有农户扩大到城市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但从小额信贷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来看,由农村信用社操作的农户小额信贷已成为我国小额信贷的主流,代表和反映了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现状。据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09 年 1 季度我国涉农贷 款余额为 7.59 万亿元,同比增长 11.9%,占各项贷款余额的 20.8%。其中,全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为 2518.6 亿元,同比增长 17.5%。这些近期的 数据显示出我国涉农小额信贷正呈现出不断改善的面貌,数字背后是各相关 部门对涉农金融服务工作的不懈努力,是各金融机构响应政策对农村金融工 作的持续改善。但是从我国 10 余年农户小额信贷运行的总体情况来看,虽然在局部地区或在个别时段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小额信贷模式,但客观地讲,小额信贷在我国并没有取得真正的成功。小额贷款在国 外也不乏失败的教训。各国政府每年为小额贷款提供大量的资金,但真正成 功的并不多。 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的思维模式仍然 停留在一般商业银行信贷模式中,在对小额信贷中的设计、运作和评价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商业银行在实践中将小额信贷的功能扩大化,使小额信贷不能充分显示其应有的制度特征。正确地区分小额信贷和商业银行信贷不仅 可以在理论上澄清各种错误的认识,对小额信贷的实践起到正确的导向作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完善我国的小额信贷制度,填补农村贫困阶层信贷 服务体系的空白。本文针对目前农户小额信贷的现状,就其中比较普遍和重 要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根据国外的相关经验和对国内相关政策的理解有的放矢地提出了一系列对策,以便更好地促进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的 健康发展。 1.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发展农户小额信贷的意义 1.1解决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矛盾的必要性 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中以小农经济为主的农村经济,在农村信贷市场,存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 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规范贷款业务操作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监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09年第2号)、《项目融资业务指引》(银监发[2009]71号)、《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1号、《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2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基本涵盖了现行贷款种类(不含农户小额贷款),是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商业银行,下同)在贷款业务操作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程遵循审贷分离制和信贷部门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实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部门或岗位分离运作,从而实现信贷操作相互制约、规范运作及程序化管理。

第二章借款申请与受理 第四条客户申请。客户需要借款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农村信用社提出借款申请,其主要内容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贷款的品种、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第五条贷款业务的受理。信贷部门(或岗位)负责接受贷款业务的申请,对客户基本情况、信用等级、授信额度和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及项目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初步调查,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借款的基本条件。对同意受理的,通知客户填写由省联社统一制式的《借款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六条客户申请办理贷款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法人客户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2.法人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的企业须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其年检证明。 3.合资、合作的合同和验资证明。 4.人民银行颁发的有效贷款卡,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公司制企业法人的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若为有限责任公司客户、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合资合作客户或承包经营客户,要求提供董事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授信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

农村信用社贷款产品简介

农村信用社贷款产品简介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1、产品简介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村信用社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担保的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村信用社根据农户生产经营的特点专门开发的产品,是农村信用社的特色产品。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 2、产品特点 对象特定,手续简单,方便灵活。 3、适用对象范围 具有农村户口,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 4、业务办理流程 (1)农户信用等级评定。主要根据农户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信誉程度等指标进行测评。农户信用等级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 (2)核定农户信用额度。根据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农户资金需求情况及信用额度申请,由农村信用社核定相应等级的信用贷款限额。 (3)发放贷款证。以户为单位,一户一证。

(4)借款申请。农户申请贷款时,持农户贷款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便可申请办理信用额度内的贷款。 (5)贷款发放。农村信用社接到农户借款申请后,由信贷专柜人员(或门柜人员)审查后签订合同,填制借款借据,农户可按规定支用贷款。 (6)按期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友情提示:具体业务详情请向当地农村信用社咨询。 二、农户联保贷款 1、产品简介 农户联保贷款是由社区居民组成联保小组,农村信用社对联保小组成员发放的,并由联保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联保小组由居住在农村信用社服务区域内的借款人组成,一般不少于5户。农村信用社根据联保小组各成员贷款的实际需求、还款能力、信用记录和联保小组的代偿能力,核定联保小组成员的贷款限额,联保小组各成员的贷款限额相同。对单个联保小组成员的最高贷款限额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当地居民收入和需求、农村信用社的资金供应等状况确定。联保协议有效期由借贷双方协商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联保协议期满,经农村信用社同意后可以续签。在联保协议有效期内,借款者本人在原有的贷款额度内可周转使用贷款。联保贷款期限由农村信用社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周期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联保协议的期限。 农户联保贷款实行“个人申请、多户联保、周转使用、责任连带、分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2006年9月25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贷款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基本制 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全区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含农村合作 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规范各项信贷业务品种操 作程序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全区有权办理和经营贷款业务的农村合作银行、旗 (县、市、区)联社(以下简称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含法人 信用社,以下简称分支机构)。适用于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农信社足额存单质押小额贷款以外的所有其他贷款业务。 第二章基本程序 第四条办理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 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咨询备案与客户签 订合同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的管理 贷款收回。 (一)权限(授权)范围内的贷款业务,从受理客户申请到贷款收回各环 节全部在农信社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自治区联社)要求备案的,按有关信贷业务咨询备案办法执行。

(二)超权限(授信)范围的贷款业务,在完成审议程序后,分支机构的 上报法人机构审批后实施;法人机构的向自治区联社信贷管理委员会咨询备案,原则上应得到无异议的回复后审批实施。 (三)个人客户以足额存单质押方式申请小额贷款(具体额度由法 人机构确定),在调查核实、办理止付通知等手续后,由农信社柜面直 接办理。 (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的操作规程另行制定。 第五条办理贷款业务各环节的时间要求。 短期贷款从申请到受理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一般信贷业务调查 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项目贷款调查(含评估)原则上不超过15 个工作日,审查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审议审批原则上不超过5 个工作日。向自治区联社信贷管理委员会咨询备案的贷款业务从受理 到审议不超过7个工作日。 第三章贷款业务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与客户建立信贷关系。 对优良客户,农信社应积极主动拓展。对有意向建立信贷关系的 客户应填写《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在客户部门安排双人对客户提 供情况调查核实基础上,经客户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与客户签订 《建立信贷关系协议书》。 自然人客户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有关个人及家庭收入、 资产证明。 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客户应提供下列资料: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 之风险管理 一.何为贷款风险 贷款风险是指银行贷款管理活动中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测额不确定因素影响使银行贷款到期不能收回或无法如数足值收回从而使贷款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二.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管理分类: 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2006年以前,农村信用社贷款分类办法是按照四级分类,把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四种类型,后三种合称为不良贷款。 2006年以后,农村信用社可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五级分类管理制度,及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行贷款质量的五级分类,即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后三种为不良贷款。 当前,农村信用社实际的是在综合系统网络中贷款分类按照四级分类,二在实际管理中使用五级分类的折中办法。 三.信用社贷款现状 当前,信贷资产质量低劣、不良贷款占比高是困扰农村合作金融事业发展的一大难题。它不仅影响到农村信用社的自身效益和在社会上的声誉,而且也关系到农村信用社的生存、发展乃至

金融、社会的稳定。因此,如何防范化解贷款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保证信贷业务正常运行已成为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1.不良贷款占比高,贷款的流动性差。 2.贷款收息率低,贷款的效益性难以实现。 3.抵押贷款占比少,担保贷款留于形式,贷款的安全性难以保障。 四、贷款风险产生的原因 风险源于事物的不确定性,是一种导致损失产生的可能性,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风险是指预期事物的不确定性,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预期不确定性可能带来意外收益,即风险收益;二是预期不确定性可能带来意外损失,即风险损失或风险成本。狭义风险仅指预期事物不确定性而造成的损失。通常所谓经济风险仅指狭义风险,本文中的风险限制在狭义范围内。所谓贷款风险是指银行、信用社放出去的贷款不能按期收回,造成信贷资金损失的可能性。它是风险的一种,具有风险的一般属性,信贷资金的运动是一种以“两权分离、按期偿还”为本质特征的特殊的价值运动,即银行、信用社发放贷款所让渡的只是信贷资金的使用权,而所有权仍归银行、信用社所有。这一本质特征要求借款人必须按照事先协议到期归还贷款,以实现信贷资金的归流。但是,由于贷款的发放和收回存在着一定的时间间隔,在此期间内,会受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导致借款人经营失败,造成银行、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经营管理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基本制度。 第二条本基本制度是辖内各级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县级联社及其所辖支行、信用社、分社、分理处,省联社及其办事处、市联社,以下简称信用社)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信用社信贷业务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区域产业政策,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坚持自主经营原则;坚持有效控制风险原则。 第四条本基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信用社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表内信贷业务、表外信贷业务。 第五条本基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信用社从事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的人员。 第二章组织结构及原则 第六条信贷经营管理组织结构设臵。 (一)省联社及办事处(市联社) 主要负责指导全省信用社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制定各类管理制度和办法;通过现场、非现场方式加强对信贷业务的检查监督;为法人行社提供系统平台等服务;协调各方关系,提高信用社业务发展质量和速度;对法人行社超过规定权限的信贷业务开展咨询。 (二)法人行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县级联社,下同)信贷经营管理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

高级管理层和信贷业务前中后台部门: 1.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法人行社董(理)事会是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的最高风险管理和信贷决策机构,承担信贷经营管理的最终责任。负责批准信贷工作制度、风险管理战略政策、目标计划,决定授权、奖惩等重大事项。董(理)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三农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制定相应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对本行的关联交易进行管理。三农委员会执行协调、推进全行三农金融业务的管理与发展。 2.监事会 监事会是法人行社的监督部门,对股东(社员代表)大会负责,主要职责是:全面了解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状况;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制定、执行信贷管理制度;监督高管层尽职开展信贷经营管理;对违规经营行为、经营管理失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3.高级管理层 高级管理层是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的具体实施机构,对法人行社的发展质量和速度负有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是执行信贷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信贷管理的程序和操作规程;掌握信贷管理经营状况及风险管控水平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发展质量、速度;完成董(理)事会下达的经营指标。 法人行社贷款审批委员会(简称“贷审会”,下同)是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的智力支持者,在经董 (理)事会通过的信贷制度办法和批准授权范围内,评估审批信贷业务的风险及可行性。贷审会实行法人行社行长(主任)负责制,对董 (理)事会负责。行长(主任)或分管行长(主任)为贷审会主任或副主任。分管行长(主任)组织执

关于农信社小额贷款业务的思考

关于农信社小额贷款业务的思考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 __、 __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主要金融工具之一,自开办以来,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快速致富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深受广大农户欢迎。目前,笔者通过了解,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一些新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问题 1、贷款投放不均。大部分地区能按上级要求,积极投放小额贷款,支持当地经济促农致富;但个别地区和网点贷款投放量却很少,与当地农户需求、经济发展不相配,变相刺激了民间借贷日益活跃。 2、贷款质量不等。因小额贷款额度小、户数分散,风险相对较小,98%以上能按季结息,到期收回,但由于多种原因,仍有少数网点小额贷款有逾期等不良现象,其中有信贷人员调查不实原因,也有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 3、贷款程序不一。对小额贷款发放程序省联社已有明文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个别地区未执行调查授信、集体审批的基本程序,存在一人说了算现象,为小额贷款形成不良埋下隐患。

4、惜贷惧贷现象仍存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目前农村信用社主要支农手段,但有部分地区和网点年末余额却比年初有所下降,信贷投入未增反减。纠其主要原因,一是当地信用环境差或慑于上级问责机制,惜贷惧贷;二是内部激励机制不到位,信贷人员放与不放一个样,未能和实际工作效益挂钩。 二、形势分析 目前,我国正处于全球性 __浪潮中, __先后出台多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措施,并要求进一步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作为建设新农村主要金融力量的农村信用社,一是应认清当前形势,响应国家政策,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选准支农项目,积极合理投放小额贷款,支持本地经济持续发展;二是应树立危机观念,为加大农村金融支农力度,国家已放宽市场准入门槛,邮储银行已开办小额贷款业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正悄然设立,农村信用社将来发展机遇和挑战共存。 三、几点建议 1、加大政策引导,树立支农意识。引导广大农信社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农信社经营市场定位,明确面临日益激烈

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分析与建议

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分析与建议 一个企业的活力在于她的源动力和她产生的必然结果,一个预期的经营目标决定企业经营的周转生命期,而企业创造的价值不仅在目标经营上,同时在于企业经营过程中所表现的影响作用。而农村信用社经营的源动力在于什么呢?产生的结果有哪些呢?预期经营目标产生的附加作用是什么呢?一个个疑问带着我的思考,激发我对信合发展未来的分析。 农村信用社多年来以经营信用贷款业务为主要的信贷业务,以利息收入为信用社收入的主要来源。经营的品种形式单一,经营的品牌业务较为呆滞,经营的环境狭小,区域经济严重,同业之间缺少竞争优势。在贷款业务的经营方式中,信用贷款占比较高,面对农村信用环境较差,这样增加了信用社的信贷风险。在贷款管理方面,存贷比例失调,贷款营销落后;贷款管理的制度执行不到位,考核办法缺少依据;信贷人员经营过程中主观因素严重,评估、判断能力缺乏依据。这种贷款营销现状,阻碍了信用社的发展。为了提高信贷业务质量,对当前信用社信贷业务做如下分析: 一、信贷员管理分析 农村信用社信贷员是信用社联系农村的纽带,是农村经济建设的实践者和决策者,也是信用社资产风险把握方向的前沿管理者。因此,信贷岗位在信用社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只有具备最高的判断能力、分析能力和经营能力,才能经营好信用社贷款业务,才能算一位合格的信贷员。目前信用社对信贷员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1、信贷员本身素质较差。信贷职务的聘用没有经过培训、考试考核,许多信贷员对贷款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不了解或了解不透彻,导致概念模糊,主观意志较强,判断力低下,信贷员经营理念、经营认识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农村担当着专职放款员、专职收款员的职务。 2、信贷的工作模式不规范。目前经营的信贷资产缺少贷款营销管理制度,没有认真执行规范的贷款操作步骤。许多信贷业务等客上门,贷户申请借款时信贷人员没有进行贷前调查,对贷户实际状况没有深入调查。对于农村小额农贷没有做到一年一次核定,核定的农户贷款限额数量缺乏依据。信贷员对贷户经营状况的评定主观因素较强,核定的贷款限额随意性较大。面对农村社会环境变化较大,人员流动较大,农民素质较低,信用较差的状况,一年一次核定的小额农户贷款不能成为发放贷款的依据。大额贷款主任调查、审批,员工虽然发表建议,但在操作上许多大额贷款随着主任的意志而投放,在这方面,大额贷款的风险对职工责任不大,而主任本生具有大额贷款发放的权限,职工对贷户状况的评定只能作为贷款发放的参照形式,这决定主任在贷款审批上主动性较大,大额贷款风险权数增加。对于管理层审批的大额贷款,在形式上只注重资料的完善性,缺少调查、监督考察和考核依据,监督管理实施不到位。在检查贷户状况时,缺少对贷户经营状况的跟踪追查,仅凭主观判断,缺少科学分析和信贷资产的质量评估,不能正确认定风险性贷款,无疑加大了贷款风险比重。 3、联社对农村信用社贷款检查实施方案不健全。对基层社发放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贷款管理,规范贷款业务操作程序,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试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全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在贷款业务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程中的经营社是指有权办理和经营贷款业务的农村合作银行、县(市、区)联社(以下简称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含法人信用社,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第四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操作规程按人民银行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用贷款指引》(银发〔2001〕397号)和银监会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联保贷款指引》(银监发〔2004〕68号)执行。 第五条办理贷款业务各环节的时间要求。短期贷款从申请受理到审议审批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中长期贷款的时间可相应比短期贷款延长2倍,但最长不超过2个月。 第六条县(市、区)联社应设立客户部门和信贷管理部门,客户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开发、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后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信贷管理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审查和整体风险的控制。 未设客户部门的县(市、区)联社,其客户部门的工作职责主要由基层信用社和联社营业部承担。 第二章基本程序

第七条办理贷款业务的基本程序:建立信贷关系、客户申请、经营社受理、贷款业务调查、审查、贷审会审议、审批(或按权限报备咨询)、与客户签订信贷合同、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的管理、贷款收回。 ( 一)经营社权限(授信)范围内的贷款业务,从受理客户申请到贷款收回各环节全部在经营社完成。省联社要求备案的,按省联社大额贷款报备咨询办法执行。 (二)经营社超权限(授信)范围的贷款业务,在完成审议程序后,分支机构的上报法人机构审批后实施;法人机构的向省联社报备咨询无异议后审批实施。 (三)个人客户以足额存单质押方式申请小额贷款,在调查核实、办理止付通知等手续后,由经营社柜面直接办理。 第三章贷款业务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客户申请。建立了信贷关系的客户需要借款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经营社的客户部门提出借款申请,其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贷款的品种、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第九条贷款业务的受理。客户部门负责接受贷款业务的申请,对客户基本情况、信用等级、授信额度和 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及项目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初步调查,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发放贷款的基本条件。对同意受理的,通知客户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条客户申请办理贷款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法人客户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法人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的企业须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其年检证明。

农村信用社贷款合同(精选多篇)

农村信用社贷款合同(精选多篇) 第一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信用社农业贷款样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白兔镇政府农业结构调整具体规定,更好地做大、做强白兔村的特色农业,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的用途乙方承包经营甲方的土地,从事高效农牧业种植养殖经营,不改变土 地性质。 二、出租面积 三、甲方将其土地面积亩,其中:水田亩,旱地亩,出租给乙方。 四、出租价格乙方在前五年向甲方上交租金,水田每年每亩元,旱地每年每亩元,以后每隔五年上浮10%。 五、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采用现金支付出租费的方式,每年一次性付清,支付时间为每年 的月日 、八 前。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壹年土地租金的壹倍。 七、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八、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 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签字):签约时间:第二篇: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时间:2014-11-3 9:38:54 点击:50 3、在其它银行或信用社没有贷款关系。企业必须在一个信用社贷款,不存在多头贷款问题; 4、企业在发放贷款的信用社辖区内经营,不得跨地区贷款。 四、项目可行性 1、原材料有来源,原材料供应有意向性协议; 2、产品质量合格,有长期稳定的市场,产品销路有意向性协议;3 、有可观利 润,经济效益好; 4 、企业有生产技术保障; 5、企业对外负债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小于70%。对于流动资金借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30%;对 于固定资产贷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50%;

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考试题Word文档

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应知应会试题 一、填空题 1、信用社的贷款发放应当符合国家的农业产业政策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坚持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原则。 2、目前开展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行“四定”政策,即定学校、定范围、定额度、定银行。 3、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 4、从2006年起,全省农村信用社全面实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即把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 5、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在贷款质量五级分类中,不良贷款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的贷款。 6、信用社社区内的贷款农户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劳动生产或经营能力的自然人。 7、信用贷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8、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方式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9、信用社的贷款程序为:贷款申请,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贷款调查、贷款风险评估,贷款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贷后检查和贷款收回。 10、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11、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应按照农信社评级和授信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评级和授信。 12、经批准展期贷款的展期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照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 13、信用社贷款审查小组的职责是评估审查超过信贷员授权额度的贷款风险及可行性。 14、抵债资产系指借款人不能依约归还债务时,以债务人、担保人的抵押物、质物及其他资产抵偿所欠债权人的债务本息而形成的待处理资产。 15、农村信用社客户经理是为客户综合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咨询等金融服务的市场营销人员。 16、授权人、转授权人、受权人必须是合法的法人或者具有经有权部门批准的从事授权业务的法定资格的自然人。 17、贷款展期按照“谁批准发放、谁批准展期”的原则办理。 18、《农村信用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对最大的一家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社资本总额的30%。十家不得超过本社资本总额的1.5倍 19、《农村信用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贷款利息收回率指标不得低于90%。 20、抵押贷款到期前10天,贷款调查要向借款人、抵押人发出《借款到期通知书》,并收回回执。

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基本程序

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基本程序 为了切实加强农村信用社信贷服务,规范各项贷款的发放程序,现依照贷款管理有关规定,制订本贷款管理程序 一、农户小额贷款操作基本程序: 农村信用社用“自报公议”形式向农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应按本操作程序的规定办理: ㈠进行农户资信等级评定: 1、农村信用社一般于每年初,以张榜公告或广播宣传等形式,将小额农户贷款"自报公议"的有关事项公之于众,公告的主要事项应明确资信等级评定的条件、申报的方式、程序、时间、地点、联系人以及审批规定等。 2、成立农户资信等级评定小组。评定小组由信用社主任、信贷人员、部分理监事成员和村两委会有关人员及具有一定威信的社员代表共同组成,并张榜公布。公议小组成员原则上一年一定,其人选由行政村提名,在征求乡镇意见后报信用社批准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将组成人员名单报联社备案。 3、按照《xx县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资信等级评定。 4、小额农户贷款"自报公议"的对象和条件等有关要求,祥见《xx 县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管理办法》。 ㈡确定贷款额度的程序:

1、下发《xx县农村信用社自报公议贷款专用申请表》,由农户自报年度最高额度贷款。小额农户贷款原则上一年一报,由农户在信用社公告的时间、地点领取申请表,自报借款用途、金额和还款计划后,将申请表一式三份送交"自报公议"小组组长或信用社指定的联系人。 2、信用社信贷员进行逐户调查,测算好量化指标,评定小组进行综合评定,给出初评意见。 3、信用社在收到农户经过公议的借款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最后的审定工作,并将审定结果予以公开。 4、按信用社核定的贷款额度与农户签订《x农信自报公议最高额借款合同》,并在合同的其它事项里注明:贷款的发放以借据为准。 5、依照合同核发《农户贷款证》。建立农户贷款底卡档案,并将农户基本情况录入农户贷款管理咨询系统。 ㈢资信等级年审: 农户资信等级评定实行年审制度。 年审时主要审查农户家庭人员、经济指标、资产负债等变动情况,看是否需要调整资信等级。 对需要调整的农户应根据年审的资信等级,重新与借款人签订《x 农信自报公议最高额借款合同》,更换农户贷款底卡并修改农户贷款咨询系统信息,《农户贷款证》上填写××年度的资信×级,加盖“××××年度资信已年审”字样。 ㈣农户小额贷款的发放:

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咨询办法

ⅩⅩ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咨询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省联社及各办事处、市联社信贷业务咨询的管理,规范信贷业务咨询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信贷业务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信贷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方针政策,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联社、办事处、省联社的信贷业务咨询工作。 本条所称的信贷业务是指贷款、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投资等业务。 第三条市联社、办事处、省联社对信贷业务实行咨询制。 咨询制就是对信贷业务从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等方面进行审查和提出建议,供经办信贷业务的县级联社参考。 第四条信贷业务的决策以县级联社为核心,信贷业务的最终决定权在县级联社。市联社、办事处、省联社要尊重县级联社的信贷业务自主权,只对信贷业务从宏观政策方面进行咨询,咨询意见供县级联社信贷业务决策时参考。县级联社要对信贷业务负最终的责任。市联社、办事处和省联社不负最终的责任。 第二章咨询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市联社、办事处、省联社要分别设立信贷业务咨询机构。各级信贷业务咨询机构按照各自的咨询额度和规则进行信贷业务的咨询和管理,并对本级的信贷行为负责。 (一)市联社、办事处设立信贷业务咨询委员会。市联社、办事处信贷业务咨询委员会由市联社理事长或主任、办事处主任担任主任委员;市

联社理事长担任主任委员的,市联社主任为副主任委员,市联社主任担任主任委员的,分管信贷工作的副主任为副主任委员;办事处由分管信贷工作的副主任为副主任委员,委员由业务发展(信贷)科、财务会计科、风险资产管理(资产保全)科、稽核科负责人(或有资格工作人员)担任。市联社、办事处信贷业务咨询委员会负责县级联社上报的大额和复杂信贷业务的咨询工作,对在自己的咨询额度内的信贷业务可直接答复县级联社,对超咨询额度信贷业务必须上报省联社咨询。 (二)省联社设立信贷业务咨询委员会。省联社信贷业务咨询委员会由省联社理事长担任主任委员,副理事长、副主任为副主任委员,委员由业务发展部、财务会计部、风险资产管理部、稽核部负责人(或有资格工作人员)担任。省联社纪委书记或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列席信贷业务咨询委员会会议,但不参加表决,主要从咨询程序的合规性方面进行监督。如果信贷业务咨询委员会违背咨询程序,省联社纪委书记或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可向信贷业务咨询委员会提出质询。省联社信贷业务咨询委员会负责市联社、办事处上报的大额和复杂信贷业务的咨询工作。 第六条市联社、办事处、省联社信贷业务咨询机构均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业务发展(信贷)部,办公室主任由该部门负责人兼任。该办公室负责信贷业务的受理、材料准备、审查、上报、会议安排、决议下发和执行及信贷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市联社、办事处信贷业务咨询机构的建立、人员组成及变更均须报省联社备案。 第三章咨询额度 第八条市联社、办事处信贷业务咨询委员会的咨询额度: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XX 省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规范贷款业务操作程序,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XX 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办法(试行) 》,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是全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在贷款业务活动中 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程中的经营社是指有权办理和经营贷款业务的农村合作银行、 县(市、 省及地市为信贷咨询委员会 ( 以下简称贷委会 ) 。 第二章 基本程序 第四条办理贷款业务的基本程序:客户申请T 受理与调查T 审查T 审议与 审批T 上报咨询T 与客 户签订合同T 提供贷款T 贷款发放后的管理T 贷款收回。 从申请至受理不得超过 2 个工作日;一般信贷业务调查原则上不得超过 10 个工作日,项目贷款调查(含评估)原则上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审查原则上不得 超过 7 个工作日;审议、审批原则上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省、市地两级上报咨询 原则上不得超过 10 个工作日。 (一) 经营社权限内的贷款业务,从受理客户申请到贷款收回各环节全部在 经营社完成。 (二) 个人客户以足额存单、国债等质押方式申请的贷款(具体额度由法人 机构确定)以及不须 上报咨询的贷款,在调查核实、办理止付通知等手续后,由经 营社柜面直接办理。 (三) 经营社须上报咨询的贷款业务,在自身完成审议程序后,按省联社制 定的上报咨询规则执行。 (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操作规程另行制定。 区)联社(以下简称法人机构) 及其分支机构 (含法人信用社, 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管理社是指市地联社及办事处。 各级农村信用社要成立信贷咨询 ( 审批 ) 机构, 其中, 乡镇信用社为信贷审批小组, 县( 市、区) 联社为信贷审批委员 会 ( 以下简称贷审会 ) ,

2-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讨论稿)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核算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贷款业务的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反映贷款业务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辽宁省农村信用社会计制度》以及《辽宁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操作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辖属各信用社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贷款核算采取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贷款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贷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贷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摊余成本,是指信贷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确定的余额。 第四条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按该贷款的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利率分别计算的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相差很小,也可以采用名义利率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第二章科目设臵 第五条按照信贷业务的品种和类别设臵以下一级科目:农户贷款、农村经济组织贷款、农村企业贷款、非农贷款、信用卡透支、贴现资产、贸易融资、垫款等。 第六条按照信贷业务的品种和类别设臵的各项一级科目,具体核算以下内容: 农户贷款,是指本社按规定发放给农户的各类贷款。包括长短期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信用可循环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农户抵押贷款、农户质押贷款等。 “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以及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 农村经济组织贷款,是指本社发放给注册地位于农村区域的从事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和运输、农业科技等各类农村经济组织的贷款。包括长短期农村经济组织信用贷款、农村经济组织保证贷款、农村经济组织抵押贷款、农村经济组织质押贷款等。

当前我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结构面临的主要问题及调整策略

当前我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结构面临的主要问题及调整策略信贷结构的不合理也就意味着信贷业务发展的不平衡,也意味着信贷业务中存在较大的潜在风险。当前,我省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业务面临的机遇很多,但挑战更多,尤其是信贷的结构性风险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 一、信贷总量中的结构性风险。信贷是银行经营中风险较高的业务,信贷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过高,相应承担了过大的风险。与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产占比相对较高,基本上在80%以上,贷款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偏大,大体要占85%左右,大型银行分别在50%-60%之间和60%左右,如果与国际上一些知名大银行相比差距更大。这种信贷总量结构不仅经营风险大,资本耗用多,增加了银行的经营成本,而且宏观经济政策的任何变化和调整,都会直接影响到银行信贷资产的质量。而且从实践的动态情况来看,这种状况还在不断加剧。如2009年、2010年分别新增9.59万亿元、7. 95万亿元的信贷投放,从总量上看很多了,但从结构上看,有些领域由于受到资金不足的制约发展仍较缓慢,如一些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等,而在某些领域则反映出资金过多,甚至有一些资金就没有进入实体经济,资金使用的效率很低,而一些投放较多的领域往往又是经济结构需要调控的重点。 (二)行业信贷中的结构性风险。在中国现行的投融资体制和以间接融资为主的条件下,银行信贷结构调整带有相当的被动性。经济结构的不平衡,必然会加剧信贷的风险,经济结构的风险必然会反映到银行的信贷结构中来,如高污染、高能耗和产能过剩行业等都是潜在风险很大的领域。长期以来以初级制造业、出口加工业为基础的粗放式经济发展方式,已显现出市场供求的结构

农村信用社贷款审查业务基本内容

【审查贷款内容】 农村信用社贷款审查业务基本内容 本文主要介绍了贷款审查是对贷款调查的监督,是贷款决策的依据;审查的重点是对基本要素、主体资格、信贷政策以及信贷风险大小的内容,并提供专业律师免费法律解答。 农村信用社贷款审查业务基本内容 风险提示:1、贷款审查是对贷款调查的监督,是贷款决策的依据;审查的重点是对基本要素、主体资格、信贷政策以及信贷风险大小。2、审查责任人承担审查不认真未能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而造成贷款损失的责任。3、贷款审查由两人以上进行。4、审查时涉及关系人的,必须回避。 注:所有信息须录入信贷管理系统。 岗位流程管理要素 信贷管理岗A、B岗 信贷管理部门审查警示:审查分析全面性!确保贷款合法性、合规性和防范风险措施的有效性! 1、审查客户及担保人有关资料,确定资料是否齐备; 2、审查借款人、担保人是否具备借款和担保的基本条件,确定是否符合主体资

格;3、审查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包括:客户及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部门负责人品质、有无不良记录)贷款风险状况,确定贷款额度;5、审查借款人存货周转率或营业中的现金流量,确定贷款期限;6、审查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贷款期限、确定贷款利率;7、审查贷款用途,确定其是否合规、合法;8、审查贷款户是否为最大一户或最大十户的贷款户之列,确定是否超过监督部门规定比例;9、审查贷款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撰写、提出审查报告警示:审查报告内容要全面!反映问题要如实!审查结论及意见要明确! 1、审查报告(审查表)的主要内容:⑴客户基本情况,项目前景及可行性,客户信用度及信用社业务往来情况;⑵客户财产、非财务、现金流量及担保分析;⑶贷款风险评价和防范措施;⑷审查结论、应明确贷与不贷、贷款种类、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意见。 2、审查人员在审查报告、贷款审查表签字负责。 3、须及时将审查的贷款资料录入信贷管理系统。审查报告有关资料移交到审贷会。 1、信贷管理岗,审查人设A、B岗,A岗为第一审查责任人,B 岗为审查责任人。

农村信用社个人经营性贷款暂行办法

ⅩⅩ农村信用社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需求,促进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业务的全面拓展和规范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ⅩⅩ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是指ⅩⅩ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对自然人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 第三条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实行“额度控制、灵活使用、有效担保、按期偿还”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农村信用社。 第二章贷款对象与条件 第五条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对象为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 第六条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借款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农村信用社服务辖区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周岁; (二)有当地常住户口,有固定住所和经营场所;

(三)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信誉良好,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具备农村信用社认可的信用资格(即城镇个人信用等级在BBB 级及以上,农户信用等级在“较好”及以上); (六)能够提供农村信用社认可的有效担保; (七)具有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能力和一定的从业经验; (八)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明等); (九)所从事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十)在农村信用社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或主要结算业务通过农村信用社办理; (十一)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 第七条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提供担保情况、生产经营规模、在农村信用社的结算比例、使用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的种类等因素确定。贷款总额度最高为500万元。其中: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

前言 目前,农户小额信贷已在全国各地推行,授信对象由原来只有农户扩大到城市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但从小额信贷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来看,由农村信用社操作的农户小额信贷已成为我国小额信贷的主流,代表和反映了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现状。据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09年1季度我国涉农贷款余额为7.59万亿元,同比增长11.9%,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0.8%。其中,全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为2518.6亿元,同比增长17.5%。这些近期的数据显示出我国涉农小额信贷正呈现出不断改善的面貌,数字背后是各相关部门对涉农金融服务工作的不懈努力,是各金融机构响应政策对农村金融工作的持续改善。但是从我国10余年农户小额信贷运行的总体情况来看,虽然在局部地区或在个别时段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小额信贷模式,但客观地讲,小额信贷在我国并没有取得真正的成功。小额贷款在国外也不乏失败的教训。各国政府每年为小额贷款提供大量的资金,但真正成功的并不多。 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的思维模式仍然停留在一般商业银行信贷模式中,在对小额信贷中的设计、运作和评价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商业银行在实践中将小额信贷的功能扩大化,使小额信贷不能充分显示其应有的制度特征。正确地区分小额信贷和商业银行信贷不仅可以在理论上澄清各种错误的认识,对小额信贷的实践起到正确的导向作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完善我国的小额信贷制度,填补农村贫困阶层信贷服务体系的空白。本文针对目前农户小额信贷的现状,就其中比较普遍和重要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根据国外的相关经验和对国内相关政策的理解有的放矢地提出了一系列对策,以便更好地促进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的健康发展。 1.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发展农户小额信贷的意义 1.1解决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矛盾的必要性 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中以小农经济为主的农村经济,在农村信贷市场,存在着一些寻租、设租行为,变相地提高了贷款成本,使得农户虽然有巨大的资金需求但是对小额信贷的需求却大大减少。农业生产如畜牧业,种植业等的发展都和自然密切相关,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农户就会减产造成损失。同时“谷贱伤农”的市场规律也是小额信贷形成呆账、坏账的主要原因。有些农户认为小额信用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