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办法本文旨在为公司制定一套合理有效的员工福利管理办法,以提高员工的福利保障水平,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力。
一、福利范畴本公司的员工福利管理范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社会保险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提高员工的社会保障水平,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2. 健康保险公司应为员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为员工提供健康保障,缓解员工医疗费用压力。
3. 带薪休假公司应制定休假制度,每位员工每年享有不少于5天的带薪年假,但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员工还应享有带薪病假、婚假、陪产假、丧假等休假权益。
4. 生育津贴公司应针对生育员工,给予一次性生育津贴,并且缩短生育员工的工作时间,以保障生育员工和新生儿的健康。
5. 活动和旅游补贴公司应为员工提供在假期和业余时间的有益和放松的活动,如旅游、户外运动、文化展览等,并提供一定的活动和旅游补贴,以增强员工的团队意识和工作积极性。
6. 教育培训公司应为员工提供持续教育和职业培训机会,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调整轮岗和干部培训等,以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7. 其他福利公司可以根据员工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提供其他福利待遇,如住房公积金、交通补贴、餐补、年终奖金等。
二、福利管理福利管理是指公司对员工福利制度的具体执行和管理,包括以下方面:1. 福利管理制度公司应建立健全福利管理制度,明确福利管理机构、福利管理负责人和工作职责。
制定详细的员工福利管理规定,规范福利待遇发放标准和流程。
2. 设计福利计划公司应根据员工需要与公司财务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福利计划,以确保员工得到稳定的福利保障。
3. 福利发放公司应规范福利发放流程,将福利申请流程和发放程序进行规范化,形成相应的文化和纪律。
4. 福利调查公司可以定期开展员工福利调查,以了解员工福利需求和满意度。
并根据调查结果,及时调整并提升公司提供的福利水平。
三、福利保障福利保障是指公司保障员工福利权益的机制,包括以下方面:1. 福利监督公司应建立严格的福利监督机制,确保福利发放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员工福利发放管理办法

员工福利发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增强员工归属感和责任感,体现公司对员工的人文关怀,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福利是公司提供给员工的除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特殊奖励之外的利益和服务,是公司整体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福利政策的确定、定期回顾与调整,负责确定福利项目及预算,对所有福利进行实施。
第二章福利构成第五条公司福利由法定福利、统一福利、专项福利三部分组成。
(一)法定福利是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给员工的基本保障性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法定休假、高温补贴等。
(二)统一福利是公司提供给全体员工的保障性利益和服务,包括餐费补贴、话费补贴、交通补贴、健康体检、节日补贴、团体意外险、员工团队旅游活动、员工活动经费、生日祝贺、新生儿祝贺、探望慰问生病员工等。
(三)专项福利是公司基于职位、职级或绩效而有所差异的福利,是对部分员工提供的额外福利。
具体执行参照公司相关制度或通知。
如:1、高绩效员工奖励:每年的高绩效员工将一次性获得价值1万元旅游计划,同时公司将提供5天额外带薪年假,并可携家属同往。
旅游及休假计划须在次年12月31日前实施,不得顺延至下一年度。
2、员工证书补贴,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福利执行说明第六条借入/调入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享受公司福利,特殊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办理。
(一)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办理根据当地政策法规,由公司和个人各自承担应交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
(二)一般情况下,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关系应在公司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如遇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特殊处理。
(三)公司以员工基本工资为缴费基数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新员工于当月15日前入职的,公司为其办理当月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当月15日后入职的,公司于次月开始办理其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北京某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北京某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员工福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配合公司业务进展需要,建立具有吸引力与竞争性的福利体系,以达到吸引人才、激励员工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福利体系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法定福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班车公司统一福利项目工作餐意外伤害保险带薪休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及津贴福利补充商业保险门急诊、住院综合医疗保险女员工生育保险员工子女医疗保险节日慰问费公司专项福利项目应届毕业生安置费第二章法定福利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一)基本养老保险由公司与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
公司与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办理时间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的当月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养老保险。
(三)停办时间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养老保险。
(四)转移时间员工离职时,在档案关系转出后,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五)办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六)缴费标准公司月缴纳额=企业上年度全体员工月缴费基数总额 * 19%个人月缴纳额=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 * 7%1、公司与个人缴费标准按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与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2、按北京市劳动局规定:从2003年起个人缴费提高一个百分点,即为8%。
(七)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1、北京市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制度,员工的社会保障号码终身不变。
2、公司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员工的社会保障号码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3、个人帐户按员工本人的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
比如,2002年个人缴纳的7%的部分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公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4%比例划入个人帐户。
4、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5、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
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员工养老,不得提早支取。
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办法模板

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办法模板
目的
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公司员工福利的管理和发放流程,从而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福利的管理和发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资、奖金、假期、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管理流程
- 员工福利的申请和审批:员工根据规定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申请,经过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进行发放。
- 福利变更:员工需要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变更申请,经过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进行调整。
- 特殊情况下的福利发放:如员工生病需要报销医疗费用等特殊情况下的福利发放,需要员工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过人力资源部门的审核后,由财务部门进行发放。
相关责任部门
-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做好员工福利的申请和审批工作,及相应数据的统计、记录和备份工作。
- 财务部门:负责经过审核的福利进行发放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和凭证。
- 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实际情况,作出审批意见,并对员工的申请进行审核和回复。
生效日期
本管理办法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结语
本管理办法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员工的需求,规范公司内部福利管理流程,营造和谐、公正、公开、公平的企业文化氛围,希望各部门、各级领导和员工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福利水平,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活力,为公司的发展和壮大作出积极的贡献。
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办法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福利管理,提高员工福利待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福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年终奖金、带薪假期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四条公司应坚持以员工为中心,以提高员工福利待遇和服务质量为目标,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工资福利管理第五条工资福利应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岗位要求、市场行情等因素制定,并及时公布。
第六条员工工资应及时足额发放,不得拖欠。
第七条公司应设立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表现不佳的员工予以纪律处分。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员工年薪制度,合理制定晋升与加薪标准,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三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第九条公司应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
第十条公司应做好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信息登记、查询、报销等工作,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第四章年终奖金和带薪假期管理第十一条年终奖金应根据公司利润和员工绩效等因素确定,公平公正发放给员工。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员工带薪假期制度,规定员工的请假、销假和请假手续等程序,并及时核定和发放员工带薪假期。
第五章其他福利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员工福利档案制度,记录员工经济补贴、节日礼品、文化活动、健康咨询等各种福利。
第十四条公司应开展员工培训、学习、文体活动等,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增加员工福利实际效益。
第六章监督和责任第十五条公司应设立福利管理部门或专人负责福利管理工作,制定福利计划和预算,并及时公布。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对福利计划和预算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员工福利待遇和服务质量得到改善和提升。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员工意见反馈机制,听取员工意见和建议,及时加以改进。
第十八条对不履行或违反本办法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福利管理办法

XX公司福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福利管理,提高员工归属感,增强公司凝聚力与活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福利是指公司按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向员工发放或为员工支付的各项货币或非货币福利的总称,包括法定福利、工会福利和专项福利。
第三条福利应合理兼顾员工需求与公司效益,量力而行、依法合规、公平公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全资子公司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福利管理办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党委会根据“三重一大”有关规定,对福利相关事项履行前置研究程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审议福利管理制度、各项福利项目及标准的确定、调整等事项。
第六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是福利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拟定公司福利管理制度、福利项目及标准。
第七条公司工会、行政服务部及各相关部门是福利的具体实施部门,应按职责分工落实员工福利。
第八条财务会计部负责员工福利财务相关工作。
第三章员工福利第一节法定福利第九条法定福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员工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法定休假福利。
第十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及比例按缴纳地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法定休假包括公休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以及休市日,具体按公司请假考勤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节工会福利第十二条工会福利是公司按照《工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取工会经费并用于关心员工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困难的各项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法定节假日、员工生日、结婚生育、退休、住院、在职职工及直系亲属去世发放慰问金(品)等福利。
第十三条国家法定节假日慰问金标准如下:(一)元旦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每节慰问金300元(含)以内;(二)春节慰问金1200元(含)以内;(三)劳动节、国庆节,每节慰问金400元(含)以内。
第十四条员工生日、结婚生育、退休,按以下标准发放慰问金(品):(一)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含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也可以根据会员实际情况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人均不得超过500元。
2023年员工福利管理办法

2023年员工福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关心和保障公司员工的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公司将积极创造条件,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享受到应有的福利待遇。
第四条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状况,不断完善和调整员工福利政策,以更好地满足员工的需求。
第五条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福利管理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充分了解自身权益和福利待遇。
第六条公司福利管理的原则是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基础,同时以员工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
第七条公司将设立福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员工福利政策。
第二章员工福利待遇第八条员工的基本福利待遇包括工资、奖金、福利津贴等。
第九条公司将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确保员工工资有保障。
第十条公司将设立员工奖励制度,对优秀员工进行奖励,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十一条公司将向员工支付法定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确保员工的养老、医疗、失业等权益得到保障。
第十二条公司将提供员工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能力,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支持。
第十三条公司将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办公设施,为员工提供舒适的工作条件。
第十四条公司将组织各类员工活动和员工旅游,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第三章福利管理流程第十五条公司将设立员工福利管理委员会,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和执行。
第十六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福利需求调查,了解员工的实际需求和意见。
第十七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需求和意见,制定福利政策和计划。
第十八条公司将向员工宣传和解释福利政策和计划,确保员工充分了解自身的权益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公司将加强对福利政策的执行和监督,确保福利待遇的公平和公正。
第二十条公司将定期评估和调整福利政策,提高福利待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四章福利管理的监督与维护第二十一条公司将建立员工福利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员工的投诉和意见。
员工福利费管理办法

员工福利费管理办法员工福利费管理办法【章节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福利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员工福利水平,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所有部门和员工。
【章节二:员工福利费的来源】第三条公司将按照员工福利费预算,从利润中划拨一定比例作为员工福利费的来源。
【章节三:员工福利费的用途】第四条员工福利费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1-员工培训:用于组织员工参加培训课程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2-奖励福利:用于发放员工奖励、节日礼品、年终奖金等,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3-福利设施:用于购买和维护员工休息室、健身房、员工食堂等内部福利设施,改善员工的工作生活环境。
4-健康保障:用于购买员工医疗保险、意外险等保险产品,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5-其他用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
【章节四:员工福利费的申请和审批】第五条员工福利费的申请应由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需注明具体用途、金额和理由,并附上相关材料和证明。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福利费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七条员工福利费的使用应按照审核通过的用途和金额进行,严禁私自挪用。
【章节五:员工福利费的管理和监督】第八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员工福利费的收支核算和管理,并定期向上级汇报。
第九条公司内部设立员工福利费使用监督组,对员工福利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员工对福利费的使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门反馈,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处理和解决。
【章节六: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如下:1-员工福利费使用申请表格2-员工福利费使用台账3-员工福利费使用情况统计报表【章节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利润: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产生的收入减去成本和费用后的净额。
2-员工培训:指公司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而组织的培训活动。
3-年终奖金:指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发放给员工的年度奖金。
【文档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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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具有吸引力和竞争性的福利体系,以达到吸引人才、激励员工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福利体系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法定福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班车公司统一福利项目工作餐意外伤害保险带薪休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及津贴福利补充商业保险门急诊、住院综合医疗保险女员工生育保险员工子女医疗保险节日慰问费公司专项福利项目应届毕业生安置费第二章法定福利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一)基本养老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
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办理时间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的当月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养老保险。
(三)停办时间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养老保险。
(四)转移时间员工离职时,在档案关系转出后,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五)办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六)缴费标准公司月缴纳额=企业上年度全体员工月缴费基数总额 * 19%个人月缴纳额=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 * 7%1、公司和个人缴费标准按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和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2、按北京市劳动局规定:从2003年起个人缴费提高一个百分点,即为8%。
(七)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1、北京市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制度,员工的社会保障号码终身不变。
2、公司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员工的社会保障号码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3、个人帐户按员工本人的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
例如,2002年个人缴纳的7%的部分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公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4%比例划入个人帐户。
4、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5、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
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员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
员工在职或者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可以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养老保险基金。
(八)享受待遇1、员工在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10年以上;员工在1998年6月30日后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15年以上的员工,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年限不足规定的,在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个人。
3、员工退休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标准,由员工累计缴费年限、个人帐户储存额、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决定。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一)基本医疗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
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同时按照北京市规定实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的制度。
(二)办理时间及手续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完毕之次月,公司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政策为其办理《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员工本人需提供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
(三)停办时间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基本医疗保险。
(四)参保情况的变更员工离职时,在停发工资的当月,根据社保中心的规定,员工应将《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交回人力资源部,以便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五)办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保中心。
(六)缴费标准1、基本医疗保险公司月缴纳额=全体员工月缴费基数总额X 9%个人月缴纳额=员工个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X 2%2、大额医疗互助公司月缴纳额=全体员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X 1%个人月缴纳额=3元注:按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
(七)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1、公司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员工和退休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2、个人帐户由两部分组成:(1)员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2)社保中心依据北京市规定将公司缴纳费用的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
员工年龄小于3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在35-4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在4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小于70周岁的退休员工,按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4.3%划入个人帐户; 70周岁以上的退休员工,按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帐户。
3、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4、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患病时可以支取。
员工在职或者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中储存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八)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员工可依据北京市规定,报销在中国境内发生的医疗费用。
例如:2002年在职职工,门诊医疗费用在2000元以上、42000元以下部分报销50%;住院医疗费用在1300元以上、56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80%-97%;住院医疗费用在56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70%。
2、个人帐户用于支付下列医疗费用:门急诊的医疗费用;凭定点医院的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按规定由本人自付。
第五条失业保险(一)失业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
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办理时间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当月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失业保险。
(三)停办时间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失业保险。
(四)办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五)缴费标准单位年缴纳额=企业缴纳基数 X 1.5%个人年缴纳额=员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0.5%注:按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和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六)失业保险待遇1、户口在本市员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员工,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此期间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1)累计缴费时间在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在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3)累计缴费时间在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4)累计缴费时间在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5)累计缴费时间在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在1999年11月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合并计算。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5、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90%。
具体标准为:(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6、北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7、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医院就诊的,可以领取本人失业保险金总额60-80%的医疗补助金。
第六条工伤保险(一)工伤保险由公司负担费用。
(二)办理时间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当月起,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工伤保险。
(三)停办时间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工伤保险。
(四)办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五)缴费标准公司月缴纳额=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总额X 费率(0.7%)个人不需缴纳费用。
(六)享受待遇1、经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和指定医院或者医疗机构认定属于工伤范围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
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必须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24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
3、员工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
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员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
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1)鉴定1-4级的,应当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待遇;(2)被鉴定5-10级的,一次性发给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16个月工资。
(七)工伤情况的申请:自发生工伤事故之日需提交如下材料: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主要经过、现场证人和本人工资收入、家庭成员等情况。
同时,有关职工、当事人或亲属应当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查了解工伤情况,并如实提供情况。
第七条住房公积金依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公司为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员工个人所有。
(一)办理时间自员工办理入司手续次月起,依据个人自愿的原则,按照中央在京企业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
(二)停办时间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住房公积金。
(三)办理地点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四)缴费标准单位月缴存额=被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10%员工个人月缴存额=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10%(五)住房公积金的使用1、购、建、大修自有住房;2、偿还用于本人住房方面的贷款;3、支付本人分摊的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15%的部分。
(六)住房公积金的支取1、员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需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书、购房发票等有关证明,经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向资金管理中心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2、支取分期付款或贷款方式购买住房的,每年可支取一次,直至付款或贷款还清为止。
3、一次性付款买房的,自购房合同签署一年内,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书、购房发票等有关证明,经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向资金管理中心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依据规定只能支取一次。
4、以配偶名义买房的,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