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工程申请书
贵州省山区希望工程基金 - 幸福校园计划申请书
乡(镇)中心校罗州乡(镇)村级完小
新建( )改建( )新建( √ )改建( )
填 表 说 明
一、项目的申请人为县级人民政府。
二、申请贵州省山区希望工程基金资助项目须填写此表。
三、本表一式三份,报省级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一份,县级人民政府成立的贵州省山区希望工程。
基金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局自存一份。此表可复制
贵州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制
申请人承诺
1、为贵州省山区希望工程基金项目建设配套除贵州青基会资助款以外的全部建校资金。
2、贵州省山区希望工程基金项目建成后可以按照贵州青基会或捐方要求对贵州省山区希望
工程基金项目予以命名。
3、按国家有关要求对贵州省山区希望工程基金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对建成的贵州省
山区希望工程基金项目进行审计、质检,并提供符合政府相关要求的审计报告和质检报告。
4、申请贵州省山区希望工程基金项目属于教育布局调整后保留贵州省山区希望工程
基金,至少10年内不会撤除。
5、严格执行贵州青基会制定的《贵州希望工程援建管理办法》。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