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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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镇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镇村卫生服务能力及科学化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农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根据市政府办《关于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X政办〔X〕16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将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全县基层卫生服务科学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镇村卫生资源,优化健康服务,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按照区域卫生规划,以镇为单位,镇卫生院为主体,村卫生室为基础,实行镇卫生院对辖区村卫生室的机构、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工资按月发放、工作绩效考核、完善医养保险制度;坚持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的“五个统一、三项制度、两个独立”的一体化管理新模式(简称“五三二”新模式),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管理规范、效益最佳的良性运行机制。

二、机构设置和职能定位

(一)镇卫生院。合并镇卫生院与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组建成立“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保留“镇卫生院”牌子,加挂“镇健康教育中心”的牌子。结合实际,在内部实行“一院两中心”(医疗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运行模式,接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镇政府双重管理,其领导干部由县卫计局征求镇政府意见后任用。镇卫生院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负责提供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基本医疗、中医、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综合服务。

(二)村卫生室。原则上每个行政村有一所村卫生室。撤并了的行政村根据群众就医习惯和实际需要也可保留卫生室的机构设置。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依托各类建设项目,把村卫生室建设纳入其中统筹考虑,逐步实现以政府或集体投资建设为主,保证村级卫生服务的连续性。集体建设的村卫生室不得向乡村医生或卫生院收取房租。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必须分设诊断室、治疗室、药房三室,开展静脉输液业务的村卫生室单独增设留观室。村卫生室在县级及以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镇卫生院的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责任医师团队家庭医生签约式

服务。协助镇卫生院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爱国卫生运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和门诊补助等相关工作。

三、管理工作模式

(一)实行“五个统一”管理

1.机构统一管理。按照镇政府主导、卫生院实施、村委会参与的原则,镇卫生院将村卫生室作为派出的门诊部(或单独科室)进行统一管理,将村卫生室纳入镇卫生院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年度工作任务,制定目标责任,落实考核奖惩。

2.人员统一管理。一是合理设置岗位。按照服务人口设定工作岗位,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内的村卫生室设置1个乡村医生岗位;超过1000人的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个乡村医生岗位的标准配备。随着服务人口的变化定期调整岗位数。二是全员聘用管理。对乡村医生实行全员聘用制,公开竞聘、一年一聘。取得执业医师(助理)医师以及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应聘乡村医生岗位。由镇卫生院与受聘的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助理)医师,下同)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规范管理。报经县卫计局审核备案的受聘乡村医生,方可享受政府规定的各项补助待遇。严格按照《X市全面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方案》要求,落实乡村医生到龄退出、考

核退出、违法违纪退出及其他原因退出机制。三是规范人员管理。受聘乡村医生必须遵守镇卫生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依法执业。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按时参加镇卫生院例会和各类培训,全面完成镇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业务统一管理。一是健全管理制度。按照镇卫生院的标准和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包括村卫生室门诊登记、处方书写、药品使用、转诊记录、消毒管理、医废处置、疫情登记报告等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必须做到诊疗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票据、转诊有记录、防保有卡册、疫情有报告、药品购销与新农合补助有台帐。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医疗文书,制度职责、业务范围、收费标准上墙公示。二是规范服务行为。县卫计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核定村卫生室执业范围。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村卫生室各项业务活动及医德医风的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价工作。村卫生室要认真执行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严禁超范围执业,严格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操作规范,做好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对提供静脉给药服务和开展预防接种的村卫生室必须配备齐全抢救设备及药品,其执业人员必须经县卫计局对门诊输液或接种资格准入考核后批准执业。三是强化培训指导。县卫计局要制定和实施县内农村卫生队伍建设规划。镇卫生院要采取例会、集中培训、病历讨论等多种方式加强

对村卫生室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管理。建立健全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促进和引导乡村医生主动参与执业资格转化。

4.药械统一管理。村卫生室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用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用药目录,严禁擅自从其他任何渠道购进药品,建立村卫生室药品进、销、存和过期药品返回销毁制度,定期进行核查。加强对乡村医生合理用药的日常培训和监管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用药安全。政府配备给卫生室的医疗器械,由镇卫生院统一验收入库,统一按卫生院固定资产登记。村卫生室明确使用人员,加强管理,保证器械设备正常、安全使用。

5.财务统一管理。一是账卡一致。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财务实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包括政府对村卫生室的各项补助。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建立独立的财务科目,一个村卫生室一个科目结算,村卫生室的财政补助、业务收支、社会保障和资产纳入镇卫生院统一管理。镇卫生院每季度对村卫生室财务情况进行审核做账,所有支出采用报账制,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对乡村医生发放补助明白卡(一式两份),镇卫生院及乡村医生各存一份。明白卡由镇卫生院如实填写补助发放情况,乡村医生领取时确认签字,做到“账卡一致”。乡村医生明白卡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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