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处理检验方法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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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金属材热处理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金属材热处理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金属材热处理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金属热处理工》是为了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而制定的。

该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
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
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金属热处理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标准规定了金属热处理工的等级划分、申报条件、基础知识等内容。

其中,基础知识包括金属材料基础知识、常用非金属材料知识、热传递基础知识、金属热处理工基础知识、工装制作基础知识、电工知识等。

同时,该标准还对各等级金属热处理工应具备的技能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详细规定,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此外,根据该标准,金属热处理工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每个等级都有不同的申报条件和考核标准。

例如,申报高级技师需要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且需要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理论知识水平。

总的来说,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金属热处理工》是一个综合性的标准,涵盖了金属热处理工所需的技能和理论知识,为从业者提供了明确的职业发展方向和职业技能提升路径。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国家局第69号令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国家局第69号令

第69号《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2005-01-10)第69号《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经2004年12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二??五年一月十日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确保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检疫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参照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简称第15号国际标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

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除外。

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除外。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

第四条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当按照本办法附件1列明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实施处理,并按照附件2的要求加施专用标识。

第五条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的企业(以下简称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申请考核表》(附件3);(二)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部门批准证书复印件;(三)厂区平面图,包括原料库(场)、生产车间、除害处理场所、成品库平面图;(四)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等除害设施及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料;(五)木质包装生产防疫、质量控制体系文件;(六)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对标识加施企业的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人员及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附件4),颁发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附件5),并公布标识加施企业名单,同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标识加施资格有效期为三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颁发资格证书,并连同不予颁发的理由一并书面告知申请企业(附件6)。

GB50236-98_焊接要求规范[1]

GB50236-98_焊接要求规范[1]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6-82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节概述第二节一般规定第二章碳素钢及合金钢的焊接第一节材料第二节焊前准备第三节焊接工艺要求第四节焊前预热及焊后热处理第三章铝及铝合金的焊接第一节材料第二节焊前准备第三节焊接工艺要求第四章铜及铜合金的焊接第一节材料第二节焊前准备第三节焊接工艺要求第五章焊接工艺试验第一节试验原则第二节试验要求第三节试验评定第六章焊工考试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焊工操作技能考试第三节附则第七章焊接检验第一节焊接前检查第二节焊接中间检查第三节焊接后检查第四节焊接工程交工验收附录附表1附表1-1附表1-2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附表6附表7附表8附表9附表10附表11附表12附表13附表14附表15编制说明主编部门:化学工业部批准部门: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实行日期:1982年8月1日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文件(82)建发施字25号关于颁发《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国务院有关部、总局,各省、市、自治区建委,基建工程兵:由我委委托化学工业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编写的《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国家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号为GBJ236—82,自一九八二年八月一日起实行。

本规范由化学工业部基建局管理和解释。

一九八二年一月二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节概述第1.1.1条为指导设备和工业管道的焊接工程特制定本规范。

它适用于石油、化工、电力、冶金、机械和轻纺等行业工程建设的施工现场。

第1.1.2条本规范适用于碳素钢(含碳量小于或等于0.3%)、合金钢(普通低合金结构钢、低温用钢、耐热钢及奥氏体不锈钢)、铝及铝合金(工业纯铝及防锈铝合金)、铜及铜合金(紫铜及黄铜)的手工电弧焊、氩弧焊、埋弧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和氧-乙炔焊。

第 1.1.3条用于现场焊接作业的其他标准和设计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规定,不得低于本规范。

第1.1.4条焊接作业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等应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焊接国家标准总汇

焊接国家标准总汇

焊接国家标准总汇一、引言焊接是一种常见的金属连接方式,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中。

为了确保焊接质量和安全性,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焊接国家标准。

本文将总结和介绍焊接相关的国家标准,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了解焊接标准的参考。

二、焊接材料标准1. 焊接电极和焊丝标准焊接电极和焊丝作为焊接过程中的重要材料,其质量和性能直接影响焊接接头的质量。

各国都发布了相应的标准来规范焊接电极和焊丝的制造和使用。

2. 焊接材料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标准焊接过程中所使用的金属材料需要符合一定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标准,以确保焊接接头的牢固性和耐久性。

各国通过发布相应的标准来规范焊接材料的选择和使用。

三、焊接工艺标准1. 焊接方法标准不同的焊接方法适用于不同的工件和材料,各国发布了相应的标准来规范不同焊接方法的适用范围、操作步骤和工艺要求。

2. 焊接接头标准焊接接头的结构和形式对焊接质量有重要影响。

各国发布了相应的标准来规范不同类型的焊接接头的设计、制造和检验要求。

四、焊接质量评定标准1. 焊接缺陷标准焊接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种缺陷,如焊缝气孔、夹渣、裂纹等。

各国发布了相应的标准来规范焊接缺陷的分类、评定和处理方法。

2. 焊接接头强度标准焊接接头的强度是评价焊接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各国发布了相应的标准来规范焊接接头的强度试验方法和评价标准。

五、焊接质量控制标准1. 焊接前准备标准焊接前的准备工作对焊接接头的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各国发布了相应的标准来规范焊前准备的要求,包括清洁度、表面预处理等。

2. 焊接过程控制标准焊接过程中的控制对焊接接头的质量和性能有很大影响。

各国发布了相应的标准来规范焊接参数的选择、操作工艺的控制以及焊接过程中的监测要求。

3. 焊后热处理标准对于某些焊接接头,焊后热处理可以提高其强度和耐久性。

各国发布了相应的标准来规范焊后热处理的方法和过程。

六、结论焊接国家标准的制定和遵守对于保障焊接接头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总结了焊接材料、工艺、质量评定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希望对读者了解和遵守相关标准提供参考,并在实际焊接工作中得到应用。

垫圈gbt 848标准

垫圈gbt 848标准

垫圈gbt 848标准GB/T 848标准是关于垫圈的国家标准,它规定了垫圈的材料、尺寸、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对于垫圈的生产和应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垫圈作为一种常用的密封元件,在机械设备和工程建筑中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对GB/T 848标准进行详细解读,希望能够为相关行业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GB/T 848标准对垫圈的材料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标准,垫圈的材料应选用合适的金属材料或非金属材料,以确保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密封性能。

对于金属垫圈,标准中规定了可选用的材料种类和化学成分,以及相关的热处理要求;对于非金属垫圈,标准中也规定了可选用的材料种类和物理性能要求。

这些规定为垫圈的材料选择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有利于保证垫圈的质量和可靠性。

其次,GB/T 848标准对垫圈的尺寸进行了详细规定。

标准中包含了各种类型和规格的垫圈的尺寸范围、公差要求和形状尺寸图,以及相关的公称尺寸和标记规定。

这些规定为垫圈的设计和选择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有助于确保垫圈与所配合的零件之间具有良好的配合性和密封性。

此外,GB/T 848标准还对垫圈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进行了规定。

标准中包含了垫圈的表面质量要求、力学性能要求、密封性能要求和相关的检验方法,以及垫圈的包装、标识和质量证明等内容。

这些规定为垫圈的生产和检验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有助于保证垫圈的质量和可靠性。

总的来说,GB/T 848标准对垫圈的材料、尺寸、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规定,为垫圈的生产和应用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遵循该标准,可有效提高垫圈的质量和可靠性,有利于推动相关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因此,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和遵守GB/T 848标准的要求,不断提高垫圈的质量水平,为我国的制造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_2002_2011版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_2002_2011版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1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4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现批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1年8 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2.1、5.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局部修订的条文及条文说明5.2 原材料原版内容原5.2.1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钢筋混凝土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可按下列情况确定。

1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检方案执行;2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检方案执行;3对连续进场的同批钢筋,当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

5.2 原材料主控项目■5.2.1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说明】钢筋对混凝土结构的承载能力至关重要,对其质量应从严要求。

本次局部修订根据建筑钢筋市场的实际情况,增加了重量偏差作为钢筋进场验收的要求。

■热处理钢筋性能及检验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 ■《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钢筋混凝土用钢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GB1499.3。

GB-T-1591--高合金低强度结构钢

GB-T-1591--高合金低强度结构钢

GB-T-1591--高合金低强度结构钢GB/T 1591—高合金低强度结构钢1. 概述GB/T 1591-2018《高合金低强度结构钢》是中国国家标准,适用于厚度为6mm至120mm的钢板、钢带和宽钢条。

此类材料主要用于船舶、车辆、容器、桥梁、建筑和其他结构件的制造。

本标准规定了高合金低强度结构钢的尺寸、形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2. 尺寸和形状高合金低强度结构钢的尺寸和形状应符合GB/T 3274-2015《冷轧钢板和钢带尺寸、形状及允许偏差》的规定。

3. 技术要求3.1 化学成分高合金低强度结构钢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20568-2006《高强度低合金结构钢化学成分》的规定。

3.2 力学性能高合金低强度结构钢的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20568-2006《高强度低合金结构钢力学性能》的规定。

3.3 焊接性能高合金低强度结构钢的焊接性能应符合GB/T 20568-2006《高强度低合金结构钢焊接性能》的规定。

3.4 其他性能高合金低强度结构钢的其他性能,如耐腐蚀性、耐磨性等,应根据用户需求和合同约定进行。

4. 试验方法高合金低强度结构钢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20568-2006《高强度低合金结构钢试验方法》的规定。

5. 检验规则高合金低强度结构钢的检验规则应符合GB/T 20568-2006《高强度低合金结构钢检验规则》的规定。

6.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高合金低强度结构钢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 17918-2008《钢产品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的规定。

7. 交付状态高合金低强度结构钢的交付状态应为最终热处理状态。

8. 质量等级高合金低强度结构钢的质量等级应根据用户需求和合同约定进行。

9. 订货单内容高合金低强度结构钢的订货单内容应包括以下信息:-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质量等级;- 尺寸、形状及允许偏差;- 表面质量;- 执行标准;- 数量;- 交货期限;- 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9_2019版-PPT文档资料

《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9_2019版-PPT文档资料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 《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 13014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GB 1499.3。


冷加工钢筋性能及检验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 :



对于每批钢筋的检验数量 :


抽取5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 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 力学性能检验包括:拉伸试验、冷弯性能 化学成分分析
原版内容
原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 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 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根据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

本条提出了针对部分框架、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纵
向受力钢筋强度、伸长率的规定,其目的是保证重要 结构构件的抗震性能。

第1款中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工程
中习惯称为“强屈比”,第2款中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 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工程中习惯称为“超强比”“或 “超屈比”,第3款中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习惯称为“均 匀伸长率”。
《冷轧带肋钢筋》GB 13788
《冷轧扭钢筋》JG 190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5 《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JGJ 115

《冷拔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JGJ 19等。
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若有 关标准中只有对产品出厂检验的规定,则在进场检验时, 批量应按下列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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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热处理检验规范热处理检验方法和规范金属零件的内在质量主要取决于材料和热处理。

因热处理为特种工艺所赋予产品的质量特性往往又室补直观的内在质量,属于“内科”范畴,往往需要通过特殊的仪器(如:各种硬度计、金相显微镜、各种力学性能机)进行检测。

在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中,要求对机械产品零部件在整个热处理过程中一切影响因素实施全面控制,反映原材料及热处理过程控制,质量检验及热处理作业条件(包括生产与检验设备、技术、管理、操作人员素质及管理水平)等各方面均要求控制,才能确保热处理质量。

为此,为了提高我公司热处理产品质量,遵循热处理相关标准,按零件图纸要求严格执行,特制定本规范一、使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零件加工部所有热处理加工零件。

二、硬度检验:通常是根据金属零件工作时所承受的载荷,计算出金属零件上的应力分布,考虑安全系数,提出对材料的强度要求,以强度要求,以强度与硬度的对应关系,确定零件热处理后应具有大硬度值。

为此,硬度时金属零件热处理最重要的质量检验指标,不少零件还时唯一的技术要求。

1、常用硬度检验方法的标准如下:GB230 金属洛氏硬度试验方法GB231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GB1818 金属表面洛氏硬度试验方法GB4340 金属维氏硬度试验方法GB4342 金属显微维氏硬度试验方法GB5030 金属小负荷维氏试验方法2、待检件选取与检验原则如下:为保证零件热处理后达到其图纸技术(或工艺)要求,待检件选取应有代表性,通常从热处理后的零件中选取,能反映零件的工作部位或零件的工作部位硬度的其他部位,对每一个待检件的正时试验点数一般应不少于3个点。

通常连续式加热炉(如网带炉):应在连续生产的网带淬火入回火炉前、回火后入料框前的网带上抽检3-5件/时。

且及时作检验记录。

同时,若发现硬度超差,应及时作检验记录。

同时,若发现硬度越差,应及时进行工艺参数调整,且将前1小时段的零件进行隔离处理(如返工、检)。

通常期式加炉(如井式炉、箱式炉):应在淬火后、回火后均从料框的上、中、下部位抽检6-9件/炉,且及时作检验记录。

同时,若发现硬度超差,应及时进行工艺参数调整,且将该炉次的零件进行隔离处理(如返工、逐检)。

通常感应淬火工艺及感应器与零件间隙精度调整,经首件(或批)感应淬火合格后方可生产,且及时作检验记录。

3、硬度测量方法:3.1各种硬度测量的试验条件,见下表1:3.2测量硬化层深度不同的零件表面硬度时,硬度试验方法与试验力的一般选择,见表2:3.3经不同热处理工艺处理后的表面硬度测量方法及其选择,见小表3:备注:(1)零件心部或基体硬度,一般按GB230.GB231或GB4340的试验方法测量。

(2)若确定的硬度试验方法有几种试验力可供选择时,应选用试验条件允许的最大试验力。

4、检验设备与人员:4.1所有硬度计及标准硬度试块均应在计量部门检定的有效期内使用,不允许在无检定合格证书或超过检定的有效期使用。

4.2应设立专职检验人员,且经正规培训与考核,具有正式的资格证书;生产线的操作人员检验,应经一定培训,在专职检验人员的认可或指导下进行。

5、测量数据的表示与记录:5.1硬度值的表示应按相应国家标准硬度试(检)验方法的规定,一般以硬度范围法表示,标出上、下限值,如60-65HRC;特殊情况液可以只标下限值或上限值,应用不小于或不大于表示,如不大于229HBS;若记录换算硬度值时,应在换算值后面加括号注明实测值【如:48.5HRC(75.0HRA)】;若记录硬度平均值时,应在硬度值平均值后米那加括号注明计算平均值所用的各测点硬度值【如:64.0HRC(63.5HRC、64.0HRC、64.5HRC)】5.2检验报告记录,包括零件名称、材料、检验数量、检验结果及检验人员与日期。

三、金相试验金相分析时用金相显微镜观察金属内部的组成相及组织组成物的内型以及它们的相对量、大小、形态及分布等特征。

材料的性能取决于内部的组织形态,而组织又取决于化学成分及加工工艺,热处理时改变组织的主要工艺手段,因此,金相分析是材料及热处理质量检验与控制的重要方法。

1、通常金相检验方法的标准如下:GB/T11354-1989 钢铁零件渗氮层深度测测定和金相组织检验GB/T9450-1988 钢铁渗碳淬火有效硬化层深度的测定与校核GB/T9451-1988 钢件薄表面总硬化层深度或有效硬化层深度的测定GB/T5617-1985 钢的感应淬火或火焰火后有效硬化层深度的参定JB/T9204-1999 钢件感应淬火金相检验JB/T9211-1999 中碳钢与中碳合金结合钢马氏体等级JB/T7710-1995 薄层碳氮共渗或薄层渗碳显微组织检验GB/T13298-1991 金相显微组织检验方法GB/T13299-1991 钢的显微组织评定方法GB6394-86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NJ309-83 内燃机连杆螺栓金相检验标准NJ326-84 内燃机活塞销金相检验标准2、金相试样的选取与检验步骤:2.1金相试样的选取:2.1.1纵向取样:纵向取样是指沿着刚材的锻扎方向进行取样。

主要检验内容为:非金属夹杂物的变形程度、晶粒畸变程度、碳化物网、变形后的各种组织形貌、热处理的全面情况等。

2.1.2横向取样横向取样指垂直于钢材的锻扎方向进行取样。

主要检验内容为:金属材料从表层到中心的组织、显微组织状态、晶粒度级别、碳化物网、表面缺陷深度、氧化层深度、腐蚀层深度、表面化学热处理及镀层厚度等。

2.1.3缺陷或失效分析取样:截取缺陷分析的试样,应包括零件的缺陷部分在内;或在缺陷部分附近的正常部位取样进行比较。

为此,通常检验零件的最重要项目为表层显微组织观察和硬化层深度测定,应横向取样;但紧固体的螺纹部分的渗层检验需要纵向取样。

2.2金相检验步骤:选样——金相切割机(或线切割机)取样—镶嵌机加热镶嵌-磨抛机磨光/抛光-化学腐蚀(通常用4%硝酸酒精溶液)-金相观察/硬化层深度(或显微硬度)测定-出具检验报告2.3取样数量:通常连续式加热炉(如网带炉):1件/4小时通常周期式加热炉(如井式炉、箱式炉):2-3件/炉(装炉夹具不同部位)备注:(1)金相试样以磨面面积小于400MM2,高度15-20MM为宜。

(2)试样的制备过程中,部允许因受热而导致组织变化,应避免试样边缘出现圆角并防止改变斜截面试样的角度。

3、金相组织观察于判别:3.1渗碳或碳氮共渗:3.1.1适用于08F、Q235AF、20、20Cr等低碳或低合金钢的零件。

3.1.2试样应从渗碳或碳氮共渗零件上切取。

液可用于钢件的材质,热处理状态,有效厚度一致,避过经同炉渗碳或碳氮共渗处理的试样。

3.1.3薄层碳氮共渗件(层深≤0.3mm),表层碳含量应不低于0.5%,氮含量应不低于0.1%。

薄层渗碳钢件(层深≤0.3mm)表层碳含量应不低于0.5%3.1.4渗层显微组织评级在淬火状态下进行(放大倍率为400倍)。

3.1.5针状马氏体级别及残余奥氏体级别评定:当渗层显微组织主要为针状马氏体时,依据JB/T7710-1995标准图谱共分1-5级,其中1-2级合格。

3.1.6板条马氏体级别评定:当渗层显微组织主要为板条马氏体时,依据JB/T7710-1995标准图谱共分1-5级,其中1-2级合格。

3.1.7渗层(层深≤0.3mm)碳化物级别评定:依据NJ326-84标准图谱共分1-5级,其中1-3级合格。

3.1.8心部铁素体级别评定:依据JB/T7710-1995标准图谱共分1-5级,其中一般零件1-4级合格,重要零件1-3级合格。

3.2渗氮或碳氮共渗(软氮化):3.2.1渗氮前调质组织的检验:3.2.1.1渗氮前调质组织级别(对大工件可在表面2mm深度范围内检查),依据GB/T11354-1989标准图谱(放大倍率为500倍),回火索氏体中游离体素体数量共分1-5级,其中一般零件1-3级为合格,重要零件1-2级为合格。

3.2.1.2渗氮零件的工作面部允许由脱碳层或粗大的回火索氏体组织。

3.2.2试样应从渗碳零件上垂直于渗氮表面切取,也可用与零件的材料、处理条件、加工精度相同,并经同炉渗氮处理的试样;检验部位应具有代表性,若检查渗氮层脆性的试样,表面粗糙度要求>0.25-0.63mm,但不允许把化合物磨掉。

3.2.2渗氮层脆性检验:经气体渗氮的零件,必须进行脆性的检验。

3.2.2.1依据GB/T11354-1989标准图谱(放大倍率为100倍),渗氮层脆性级别按维氏硬度压痕边角碎裂程度共分1-5级,其中一般零件1-3级为合格,重要零件1-2级为合格。

3.2.2.2检验渗氮层脆性,采用维氏硬度计,试验力规定用98.07N(10kgf),加载必须缓慢(在5-9s内完成),加载后停留5-10s,然后去载荷,同时,每制件至少测3点,其中2点以上处于相同级别时,才能定级,否则,需重新测定一次。

如由特殊情况经有关各方协商,亦可采用49.03N(5kgf)或294.21N(30kgf)的试验力,但需按下表4的值换算。

3.2.2.3渗氮层脆性应在零件工作部位或随炉试件的表面检验,对于渗氮后留由磨量的零件也可在磨去加工余量后表面上测定。

3.2.3渗氮层疏松检验:经氮碳共渗(软氮化)的零件,必须进行疏松检验。

依据GB/T11354-1989标准图谱(放大倍率为500倍)取其疏松最严重的部位,渗氮层疏松级别按表面化合物内微孔的形状、数量、密集程度共分1-5级,其中一般零件1-3级为合格,重要零件1-2级为合格。

3.2.4渗氮扩散层中氮化物检验:气体渗氮的零件必须进行氮化物检验。

依据GB/T11354-1989标准图谱(放大倍率为500倍),去其组织中最差的部位,渗氮层中氮化物级别按情况共分1-5级,其中一般零件1-3级合格,重要零件1-2级为合格。

3.3感应淬火:3.3.1适用于中碳碳素钢(如45钢)和中碳合金钢(如40Cr)的机械零件。

3.3.2零件淬火后,表面不应有裂纹,灼伤等缺陷。

3.3.3零件经淬火,低温回火(≤200℃),金相组织按GB/T5617-1985标准共分1-10级,规定如下:硬度下限≥55HRC时,3-7级为合格。

硬度下限<55HRC时,3-9级为合格。

4、硬化层深度的测定方法:硬化层深度的测定方法分为金相法和硬度法两种,有争议时,以硬度法作为仲裁方法。

测定表面淬火【如感应淬火】、化学热处理【如渗碳、碳氮共渗、渗氮、氮碳共渗(软氮化)】及其他各种表面强化层深度时金相检验的重要内容。

根据硬化层深可以分为大于0.3mm的两种情况。

4.1金相法:4.1.1层深>0.3mm的表面硬化层测定方法:从零件表面垂直方向测量到规定的某种显微组织边界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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