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论述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法论述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所谓多方行为,指由二个以上方向一致的意思表示所构成的民事法律行为, 或称共同行
为。合同是基于双方或多方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 双方间成立的合同为双方行为, 即双方合
同,多方间成立的合同为多方行为,即多方合同。 (2)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民
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意味着合同是在双方或
多方都有意思表示,而且各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条件下成立。 合同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一致
的协议,或者说,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真实的意思产生于当事人的自由和自愿, 因此当事
人必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才能使其意思表达成一致, 如果不存在平等
自愿,也就没有真正的一致。因而因欺诈、协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意思表 示不真实
而成立的合同, 在法律上都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3)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
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合同以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当事人 订立合同
都有一定的目的, 即产生、变更或者终止一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所谓产生民事权
利义务关系,指当事人订立合同以形成某种法律关系, 设定某种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所谓
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使用原有的合同关系在内容、 当事人上发
生变化。所谓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消灭原法律关系。 合同法上
的合同所涉及的权利、 义务都是民事性质的, 非民事性质的行政关系中的权利、 义务不属民
事合同的内容。同时,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如婚姻、收养、监护等,也不由合同法调整, 民事合同
的内容实际就是民事财产关系中的债权债务关系。
2、 如何理解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合同法本质上是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合同法以债
权债务关系、即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直接调整对象, 其深层的社会关系则是社会的财
产流转关系。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包括静态的财产关系和动态的财产关系, 即财产所有和财
产流转关系两爱猫扑.爱生活调整的是其中的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它反映的是平等主体间
在转让产品或货币,完成工作和提供劳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债务的清偿或履行, 具体体现着财
产从一个民事主体到达另一个主体的合法移转过程。 这是合同法与物权法法律分工的明显不
同。合同法与物权法虽都是财产法, 然而物权,尤其是其中的所有权, 直接规定社会财产的
归属关系,其所要解决的是现存财产归谁所有的问题,主要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 因而,所
有权及至整个物权,本质上是规定和反映社会财产关系的静止状态。 而合同法作为调整债权
关系的法律规范,规定和反映的是社会财产或其他劳动成果从生产领域移转到交换领域, 并
经过交换领域进入消费领域, 其内容主要表现为转移已占有的财产, 转换的目的或是实现对
财产的占有,或是创造一个新的占有。 因此,合同是当事人处分财产或获得财产的重要法律 手段,充
分反映着流通领域内的财产运动状态。 合同法则通过确认和保障合同当事人正当地
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约束自己的行为, 而对这种财产流转关系进行规范和调整。 合
同法是民法体系中的民事单行法。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 民法是宪法之下的部门法, 而民法
本身又是一个庞爱猫扑.爱生活律体系,这个体系是由若干调整某种民事关系的单行法组成 的,如商
标法、专利法、继承法等,合同法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正在制定的物权法也是 这样的单行法。在
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适用于合同法的同时, 合同法以其特别或具体的制
度和规定对各种合同关系进行调整。
3、 试述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合同法规范的指导思想
和根本准则。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以下主要意义: 1)凝固和体现了立法的根本精神 2)是
具体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 3)供了最高的行为准则,确立了一般性的行为模式。 (4)是实施
法律的根本依据。
4、 试述合同法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的内容: (1)平等原则是我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也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意味着民事主体的地位平等,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
自己的意志强加于相对方。 我国民法的平等原则具体表现为: ①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
平等。我国〈〈民法通则》第 10条明确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等平等 "。②不同的民
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地位。在我国,参与民事关系的有各种类型 的法人、
自然人、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在某些情况下,国家也可以作 为民事主体参与民
事关系, 无论是何种主体,在参与民事关系时都要适用民法的规定, 不允
许有任何例外。③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 合同法中所讲的平等原则, 主
要的意思即在于此。 任何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 无论其性质,都不能凌架于他人之上,将
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而只能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去设定、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2

自愿原则是我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民法通则》第 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
则。自愿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并根据自己的意思设立、 变更、终
止民事法律关系。该原则实质上是传统民法中所谓的意思自治原则。在合同法中, 自愿原则即体现为
合同自由原则,我国〈〈合同法》中虽未明文规定合同的自由原则, 但在实
质上,〈〈合同法》中所规定的自愿则即为意思自由原则。具体讲来,合同自由原则有以下内 容:①
缔结合同的自由。 即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与他们缔结合同, 该自由是合同自由其
他内容的前提和基础, 若当事人不享有此项自由, 也就谈不上其他自由。 ②选择相对人的自
由。即指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与何人订立合同。 ③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即当事人有权自主
决定合同的内容。只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不违背法律法规和社会公益利益, 任何人
就不得干涉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内容。 ④变更我解除合同的自由。 即当事人有权通过协商, 在
合同成立后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既然当事人可自由缔结合同, 当然也可以通过协
议自由变更和解除合同, 这是合同自由原则的必然结果。 ⑤决定合同方式的自由。 即当事人
可自主选择合同的方式,我国〈〈合同法》规定,除法律法规规定采取一定形式的合同以外, 当事人
可自由选择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缔结合同。 (3)公平原则。我国〈〈民法通
则》第4条明确规定了公平原则,〈〈合同法》第5条也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 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包涵了等价有偿的意思,即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 或当事人另人
约定外, 当事人取得他人财产利益应向他方给付相应的对价。 在合同法中,公
平原则体现在各个方面, 其中集中体现公平原则的主要有两个制度: 一是情事变更制度, 二
是显失公平制度和重大误解制度。
5、 合同法诚实信用、保护公序
良俗、合法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 1)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
中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原则。具体来说,诚信原则具有以下内容和功能: ①确定诚实可入,以
善意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等行为规则。 ②诚信原则要求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
和矛盾;诚信原则不仅要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 而且要求平衡当事人的利益与社会利益之
间的冲突与矛盾。③解释法律和合同的作用。 诚信原则要求在法律与合同缺乏规定或规定不 明确
时,司法审判人员应依据诚信、公平的观念,准确解释法律和合同。 (2)保护公序良俗
原则。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 是现代民法一项重要的概念和法律原则。
〈〈民
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法则具
体指明了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 会经济秩
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合法原则。〈〈合同法》第 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 履行合同,
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 共利益。"在此将其
简称为合法原则,实际上包括了合法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
6、 试述合同法的作用: 合同法的具体作用主要表现在: (1)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是指合同当事人依照国家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订立合同到终止合
同的全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和利益。 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合同法的重要任务之一。 在
合同当事人中,债权人是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依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一定义务的合同关 系的主
体,债务人则是依据合同和法律负有实施一定行为的合同关系的主体。 合同法通过明
确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合同的原则、条件和程序以及违反合同所应承 担的责
任,保护人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是
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 其中,维护交易安
全是合同法的重要任务。随着市场交易的发达,财产的交换越来越频繁和发达, 对于交易安
全的保护和规范的呼声越来越高, 合同法则是规范交易关系的基本法律, 它所确立的是基本
的交易规则,交易的安全主要是通过合同法进行维护的。 同时,协调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
关系也是合同法的重要功能。 (3)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国已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市场经济就是合同经济、信用经济、法律经济。合同是联结生产、流通、消费的 纽带,是
经济合作技术交流、贸易往来的法律形式。是维护商业信用的法律保障。 国民经济
各部门、各单位和公民,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履行合同,可以保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 节正常运
行,实现经济合作。技术交流、贸易往来的预期目的,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7、 试述格式合同的法律调整: (1)立法控制。所谓立法控制是指,在法律中事先明确规定
清楚,某些条款必须作为某类合同的条款, 或者某些条款不能作为某类合同的条款, 当事人
不得改变。合同法第 42条涉及到的格式合同或格式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况,即具有合同法第
52条、第53条的情形时,这些格式合同或者有关条款无效。另外,如免除格式条款提供者 主要义
务,排除相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也无效。 (2)司法措施。所谓司法措施即指根据合同
法的规定,由法院认定某一具体合同条款是否是由当事人合意才纳入合同的。 实际上是授权
由法院来解释合同条款,有疑义时则作有利于相对人的解释。我国合同法第 39条规定:"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时权利和 义务,并
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
条款予以说明。"(3)行政措施。所谓行政措施即指通过要求某些格式合同条款应事先经过 行政机关
审核,方能投入使用的办法, 来消除不合法的格式条款的适用; 或者由行政机关制
定合同范本,以供当事人采用。
8、 试述格式合同的解释中所体现的保护弱者利益的原则:我国合同法第 41条规定:"对格
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的解释。格式条 款与非格
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这一规定体现了格式条款中的保护弱者
利益原则。(1)由于格式合同的条款是由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拟订的, 而相对人一方又是弱
者。所以,在对合同条款发生歧义需要解释时,当某一条款有几种解释方法,其中某种解释 有利商品
或服务的提供者, 而另一种解释则对相对人有利的话, 即应解释得有利于相对人而
不利于条款的拟定者。(2)当某一合同既存在格式合同条款,又存在非格式合同条款,例如 补充协
议时,如果两种条款发生冲突,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时,即应当采用非格式合同条款。

9、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1)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区分。我国〈〈合同法》第 15条规定: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广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2)根据当事
人是否愿意在法律上受到约束来作出区分。由于要约是目的在于订立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 因此,要
约中应包含明确的订约意图。 而要约邀请人只是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订约的意思表
示,所以,在要约邀请中不能有任何直接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