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系统与井下瓦斯安全检查重点

矿井通风系统与井下瓦斯安全检查重点
矿井通风系统与井下瓦斯安全检查重点

一、矿井通风系统安全检查重点

矿井通风系统担负着向井下输送足量新鲜空气供人员呼吸,排除井下瓦斯煤尘及有害气体,创造井下良好作业的重要任务。对其安全检查的重点:

(1)通风系统的完善性。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有完备的通风系统。

(2)通风系统的可靠性。必须供给井下足量的新鲜空气,保证井下风流连续,稳定,可靠。

(3)矿井通风管理的有效性,应适应矿井安全矿井通风生产的要求。

1.矿井通风系统的完善性检查

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无主要通风机,采用自然通风。

(2)用局部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群代替主要通风机使用。

(3)无独立的进,回风系统。

(4)主要通风机无独立双回路供电,经常停电。

(5)主要通风机无管理制度,经常停开。

凡发现以上其中之一时要停止矿井生产。

2.矿井通风的可靠性检查

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主要通风机供风量小于井下需风量。

(2)2台以上通风机并联运转不匹配;主要通风机在不稳定区或其附近工作。

(3)风流不稳定、无风、微风或反风。

(4)不合规定的串联通风。

3.主要通风机的检查

(1)风机工况及其变化。

(2)电压、电流的稳定情况。

(3)风机故障情况。

(4)有无同等能力的备用风机。

(5)有无反风能力,是否满足反风的要求。

(6)是否双回路供电,电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4.井巷通风的检查

(1)风速:在矿井中风速的大小直接影响人体的散热效果,另外,从风流的动力给人的感受上分析,风速不宜超过8m/s;风速过大也影响矿井的安全生产,所以风速应符合《规程》的规定。

(2)断面:巷道断面是否满足矿井通风的要求,主要进风巷道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2/3,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

5.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

(1)反风设施: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按《规程》规定定期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效果符合规定。

(2)风门、风桥、风窗、密闭墙,重点是风门和密闭墙。

永久风门、密闭、风窗应满足以下要求:

(1)墙体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小于0.5m,严密不透风。

(2)墙体平整;无裂缝、重缝和空缝。

(3)墙体周边掏槽(坚硬岩石和支护除外),要见硬顶、硬帮,要与煤岩接实,四周要有不小于0.1m的裙边。

(4)设施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5)密闭内有水的设反水池或反水管;自然发火的煤层的采空区密闭要设观测孔、措施孔,孔口封堵严密。密闭前无瓦斯积聚,要设栅栏、警标、说明牌和检查箱(排、入风之间的挡风墙除外)。

(6)风门一组至少两道,能自动关闭和有闭锁装置。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调节风窗的调节位置设在门窗上方,并能调节。

临时风门、临时密闭应满足一下要求:

(1)临时设施设在顶、帮良好处,见硬底、硬帮,与煤岩体接实。

(2)设施周围5m内支护良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淤泥。

(3)设施四周接触严密。木板设施要鱼鳞搭接,表面要用灰、泥抹满或勾缝、

(4)临时密闭不漏风,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和检查牌。

(5)临时风门能自动关闭,通车风门及斜巷运输的风门有报警信号,否则要装有闭锁装置。门框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与门框接触严密。

永久风桥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2)桥面平整不漏风。

(3)风桥前后各5m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4)风桥通风断面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4/5,成流线型,坡角小于30°。

(5)风桥两端接口严密,四周实帮、实底,要填实、接实。

(6)风桥上下不准设风门。

6.矿井漏风检查

检查矿井内部漏风和外部漏风,漏风率超过规定时要查明原因。矿井主要通风机装置外部漏风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7.矿井通风管理的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一是通风资料,牌板,管理制度,记录,通风旬、季报表;二是通风测定报告,包括阻力测定报告、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报告、反风演习报告;三是通风管理机构。

(1)检查矿井是否有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示意图、通风网络图、避灾路线图。

(2)检查矿井通风图件是否准确反映实际,重点检查风流方向、用风地点风量、通风设施位置等,主要图件要求每季绘制,按月补充修改。

(3)检查矿井是否有局部通风管理牌板、通风设施管理牌板、通风等仪表管理牌板,牌板是否与实际相符,采用井上下对照的方法进行检查。

(4)查阅通风管理制度及执行记录。

(5)检查通风记录、报表,采用井上下对照的方法检查。

(6)检查通风测定报告,主要查报告中的测定时间和数据的可靠性;矿井至少10d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

(7)按有关规定检查通风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

8.矿井通风重大事故隐患的检查

(1)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设施不齐全,出现无风、微风、循环风和利用采空区回风,以及不合理的串联风、扩散风。

(2)通风风流稳定性差,抗干扰能力低;时常出现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现象;主要通风机在驼峰区附近工作。

(3)井下存在敞口盲巷;采煤工作面结束45天内或采区结束1.5个月内未进行永久密闭。

(4)局部通风机未装置“三专两闭锁“;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

向两个以上的掘进工作面供风;时常出现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局部通风机产生循环风;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不及时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停止工作。

(5)风筒的漏风大,最后一节风筒距离工作面过远,造成风量不足,仍继续工作。

(6)巷道贯通后,不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造成瓦斯积聚。

9.采区通风的安全检查

采区瓦斯涌出集中,矿尘产生量大,工作面又经常移动,容易发生“一通三防“的事故。现场检查的重点:一是采区通风的完备性及其抗灾、防灾能力;二是采煤工作面上隅角。这是采煤工作面瓦斯最高的区域,当回风流瓦斯浓度0.7%-0.8%时,上隅角瓦斯就可能超限;三是采煤机组附近。这是瓦斯涌出集中,产尘量大的地方;四是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重点检查采区通风系统是否健全,是否采用分区通风;串联通风是否符合规定;采煤工作面通风形式和风速是否符合有关要求,风量能否满足排放瓦斯、有害气体和煤尘的要求;采区尤其是采空区漏风情况;采区通风是否稳定可靠。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风速是否超过《规程》规定。

(2)采区巷道断面是否满足通风要求。

(3)工作面、硐室的温度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4)串联通风的使用是否符合《规程》的规定。

(5)工作面的配风量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6)采煤工作面是否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7)采区内的回风是否是专用回风巷,是否有一段为进风,一段为回风。

(8)突出工作面是否采用下行通风。

(9)采区内的漏风是否进入采空区。

(10)采区内是否有控制风门。采区内的风量是否能够调节。

(11)采区内的角联网路是否稳定。

(12)采区巷道是否有无风的地点。

10.掘进通风的检查

掘进巷道常采用局部通风设备通风,其可靠性差、容易受到干扰而发生事故。掘进通风的安全检查的重点是:一是通风系统的完备性。必须具备完备的通风系统,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或全风压通风,禁止采用扩散通风。二是通风的可靠性。重点是局部通风机的安全可靠运转和风筒管理。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局部通风机的检查

(1)局部通风机是否为低噪音,或安设消音器。

(2)局部通风机有无整流器、高压垫圈及吸风罩,入风处有无净化风流装置。

(3)局部通风机是否安设在进风流中,距巷道回风口是否大于10m。

(4)局部通风机吸风量是否小于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是否产生循环风。

(5)局部通风机吊挂是否结实、安装在底板的通风机是否加垫,垫高是否大于30cm,是否牢靠。

(6)局部通风机是否有“三专两闭锁”装置,是否有效使用.(7)局部通风机及与风筒连接处是否存在漏风。

2)风筒的检查

(1)是否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2)是否做到“逢环必挂,两靠一直(靠帮、靠顶。平直)”。

(3)最后一节风筒距工作面的距离,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风筒分叉有无三通,拐弯是否平缓,是否使用弯头。

(5)风筒间接头是否漏风,风筒有无破损。

3)掘进通风管理的检查

(1)是否有完整的局部通风设计。

(2)局部通风机是否指定专人负责,保证正常运转。

(3)局部通风机停风时,是否立即撤出人员。

(4)局部通风机串联运转时是否风量风压匹配。

二、井下瓦斯安全检查重点

1.主要进风井巷与大巷的检查

矿井主要进风井筒、大巷,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瓦斯问题,但是,有的进风井筒、大巷穿过煤层或打在煤层中,有的穿过与煤层相通的地质破坏带,有的距煤层较近,已采区密闭不好等,风流中可能出现瓦斯浓度超过0.5%的现象。

检查时发现风流瓦斯浓度超过0.5%时,要立即通知通风部门和矿总工程师检查原因并进行处理。当发现有局部瓦斯积聚时,要通知通风部门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在20m半径范围内停止一切机电设备运转。在架线电机车的巷道中出现瓦斯积聚时,要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2.主要回风井筒与回风大巷的检查

《规程》规定,矿井总回风流或一翼回风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3.采区瓦斯的检查

重点检查采区瓦斯治理是否有效,是否存在瓦斯积聚;瓦斯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执行;应急措施和避灾路线是否完善。

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采区入风巷道风流中的瓦斯超过0.5%时是否采取措施,是否切断工作面的所有电源。

(2)工作面风流瓦斯及回风道的瓦斯达到1%时,是否停止电钻打眼。

(3)工作面风流瓦斯超过1.5%时是否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4)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达到1%时是否装药爆破。

(5)电动机或开关附近20m以内风流瓦斯达到1.5%时,是否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6)采取内有无体积大于0.5m3,浓度达到2%的瓦斯积聚。

(7)瓦斯积聚地点附近的20m内是否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8)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达到1.5%时是否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进行处理。

(9)瓦斯排放有无安全措施。瓦斯检查员、安检员、班(组)长是否在现场。

(10)瓦斯浓度达到3%,有其他有害气体超过规定不能及时处理时,是否在24h内封闭。

4.瓦斯管理的检查

(1)瓦斯检查员是否配备齐全,高瓦斯工作面和煤与瓦斯突出

工作面是否配有专职瓦斯检查员。

(2)井下各个检查地点是否按《规程》规定进行检查。

(3)瓦斯检查是有记录,是否做到检查牌板、记录、报表三对口。

(4)瓦斯检查员检查记录是否随身携带,记录是否齐全。

(5)瓦斯检查员是否在现场交接班,有无空、漏、假检行为。

(6)检查仪器是否有效、准确。

(7)爆破是否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8)在停风区是否有人作业。

(9)停风区是否有栅栏、警标、禁止人员进入。

5.瓦斯重大隐患的检查

(1)在瓦斯超限情况下是否照常作业,不采取措施。

(2)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瓦斯经常超限,未采取有效措施;掘进巷道瓦斯超限未及时处理;巷道出现层状瓦斯积聚。

(3)对瓦斯涌出异常区域为编制和执行专门的安全措施;对瓦斯涌出严重的采掘工作面,不按规定进行装备、检查、检验维修和正常使用。

(4)瓦斯检查空班、漏检、伪造数据;不按规定检查盲巷。

(5)工作区域瓦斯超限时不及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停止工作、未及时汇报和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作业地点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不能及时处理时未能在24h内封闭。

(7)处理巷道积聚瓦斯时,不制定和执行排放瓦斯措施:瓦斯排放未执行分级管理;瓦斯排放时,回风区域不断电、撤人和警戒,不控制向盲道供风。

(8)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未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突措施,存在较大发生突出的可能。

(9)随意改变瓦斯监测传感器吊挂位置、擅自调整瓦斯监测仪指标或堵塞防护罩,造成监测失真。

三、安全检测系统的检查

随着煤炭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煤矿装备水平的提高,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保证其安全可靠运转十分重要,对其安全检查的内容是:

(1)甲烷等传感器数量是否满足生产要求,甲烷传感器是否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风速、压差、温度、一氧化碳传感器是否悬挂在能正确反映该测点测值的地点。

(2)井下主机或分站是否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支护良好,无漏水、无杂物的进风巷或硐室之中;是否加垫支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悬挂在巷道之中。

(3)井下检测设备之间是否使用不延燃电缆连接,每隔100m是否有长度为100mm的黄色标志。

(4)声、光报警器是否悬挂在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

(5)中心站是否配备备用计算机、打印机和显示器,使用不间断电源。

(6)设备备用量是否小于20%,并配有零配件和维修校正用仪表。

(7)是否每隔7天使用校正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说明书得要

求对甲烷传感器、甲烷监测仪、甲烷报警矿灯等进行一次调校,其他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8)设施发生故障,井下无法处理时是否在24h内更换。

(9)设施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后是否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地面进行全面调校。

(10)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安全检测员岗位责任制,并有效实施。

(11)是否建立设备仪表台账、装置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巡检记录、中心站运行日志,装置使用情况月报、季报,监测信息是否及时呈报有关部门和人员。

四、矿井火灾安全检查重点

根据矿井地质条件和开采技术条件的不同,所采取的防灭火方法和技术手段也有差别,其安全检查的重点有:

1.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1)消防水池是否经常保持200m3以上水量。

(2)井下消防管路是否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的消防管路是否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检查时,应按照要求对照现场进行逐段检查。

2.防火措施

(1)木料场、矸石山距进风井的距离是否小于80m,小于80m 时是否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进风井口是否装设防火铁门,或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措施。

(3)《规程》中禁止使用可燃性材料支护的地点是否仍然使用可燃性材料进行支护。

(4)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时是否制定安全措施并严格遵守《规程》的有关规定。

(5)井上、下是否按照《规程》要求设置消防材料库,并遵守

其相应的规定。

(6)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和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是否备有灭火器材,有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是否在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有明确规定。

(7)井上、下的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是否按照《规程》要求进行定期检查。

3.灌浆系统

(1)灌浆站的容积、蓄水池的水量、取土场的大小是否满足矿井防灭火的要求。检查时应根据井下实际需浆量进行分析。

(2)灌浆管路管径是否与灌浆量相适应,管路架设是否平直、靠帮、靠腰线以上,管路每隔200~500m是否有安全阀;管路压力倍线是否大于3.5倍。检查时应一段一段地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3)采区设计中是否明确灌浆系统、疏水系统,是否有疏水和灌浆后防止溃浆、突水的措施。

4.注氮系统

(1)氮气是否充足,其浓度是否达到97%以上。

(2)是否有氮气专用输送管路及其附属安全设施。

(3)注氮管路是否平直,严密不漏气,低洼处是否有放水设施。

(4)是否有能连续监测采空区气体变化的检测系统;是否有专人定期检查、分析和整理有关记录。

5.火区管理

(1)是否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建立火区管理卡片。

(2)火区所有永久性防火墙是否都有编号,并在火区位置关系图中注明。

(3)是否按《规程》要求进行防火墙的管理。

(4)启封已熄灭火区前是否制定安全措施。

五、矿井粉尘安全检查重点

(1)蓄水池容积水量是否满足矿井防尘洒水的需要,水压是否达到洒水、注水的要求。

(2)供水管径是否满足需要,大巷供水管路每隔50m是否设置调节阀门、靠帮靠顶、不漏水,通过巷道交叉处时是否妨碍行人和通车。

(3)有粉尘的作业地点是否设置喷雾洒水降尘装置,喷洒头是否够用,喷雾时是否呈雾状,水质是否清洁,不清洁时有无过滤装置。

(4)井巷清扫、冲洗是否正常运行,巷道有无积尘。

(5)矿井是否有完备的防尘资料,包括煤尘爆炸性报告,矿井综合防尘措施,防尘洒水系统图,防尘工作有关的台账、月报、季报等。

(6)矿井防尘管理制度是否完善,防尘措施是否健全,防尘效果是否达标。

六、巷道掘进顶板安全检查重点

巷道掘进过程中,如果控制管理不当,较易出现冒顶片帮等事故。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如下:

(1)临时支护检查。主要包括:①是否使用临时支护或金属前探支架,前探距离不超过一棚架距,后部固定在2架棚梁上;②锚喷巷道是否采用吊环前探梁端头临时支架;③临时支架距工作面距离是否不大于2m,锚喷巷道不大于3~4m,软岩层中紧随工作面。

(2)支护检查。包括:①掘进与支护单行作业时,前段永久支架尚未完成时是否不继续掘进;永久支架前段距离工作面是否不大于40m;②平行作业时,平巷是否不由里往外支护;超过10m的倾斜巷道,每段内是否不由上往下进行永久支护。

(3)架棚永久支护检查。主要内容:①坑木直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金属支架是否零件齐全;混凝土支架有无开裂、露筋现象;②平巷支架是否垂直顶底板;斜巷支架是否向上坡倾斜;③横梁是否垂直巷道中心线,两端保持水平;④棚梁接口是否严密合缝;⑤背板、撑木、拉杆布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刹紧背牢。

(4)砌碹永久支护检查。包括:砌块及砂浆强度是否符合要求;

砌体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局部不小于设计30mm,连续长度不超过1m;壁后是否充实填满,灰饱满。

(5)锚喷永久支护检查。包括:锚杆规格、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喷浆强度、厚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喷浆前是否清理岩帮、清理浮矸,喷浆后无露筋、干裂现象。

(6)支架翻棚作业检查。操作程序是否是:①检查顶板压力和棚子质量;②加固邻近支护;③排除顶帮活矸;④翻棚。斜巷中是否采取防止物体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检查是,主要根据现场观察、抽查,查阅班组质量检查、中间验收质量等级评定记录和材料试验记录等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空顶作业时要立即停止工作。

矿井通风与安全课程设计

矿井通风与安全课程设计 设计人:周桐 学号:3 指导老师:郭金明

前言 《矿井通风》设计是学完《矿井通风》课程后进行,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对学生进行的一次综合性专业设计训练。通过课程设计使学生获得以下几个方面能力,为毕业设计打下基础。 1、进一步巩固和加深我们所学矿井通风理论知识,培养我们设计计算、工程绘图、计算机应用、文献查阅、运用标准与规范、报告撰写等基本技能。 2、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及独立分析和解决工程实际的能力。 3、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严肃认真的治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 依照老师精心设计的题目,按照大纲的要求进行,要求我们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计算,绘图及编写说明书等全部工作。 设计中要求严格遵守和认真贯彻《煤炭工业设计政策》、《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业矿井设计规范》以及国家制定的其它有关煤炭工业的方针政策,设计力争做到分析论证清楚,论据确凿,并积极采用切实可行的先进技术,力争使自己的设计达到较高水平,但由于本人水平有限,难免有疏漏和错误之处,敬请老师指正。

(一)矿井基本概况 1、煤层地质概况单一煤层,倾角25°,煤层厚4m,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3m3/t,煤尘有爆炸危险。 2、井田范围设计第一水平深度240m,走向长度7200m,双翼开采,每翼长3600m。 3、矿井生产任务设计年产量为0.6Mt,矿井第一水平服务年限为23a。 4、矿井开拓与开采用竖井主要石门开拓,在底板开围岩平巷,其开拓系统如图1-1所示。拟采用两翼对角式通风,在7、8两采区中央上部边界开回风井,其采区划分见图1-2。采区巷道布置见图1-3。全矿井有2个采区同时生产,分上、下分层开采,共有4个采煤工作面,1个备用工作面。为准备采煤有4条煤巷掘进,采用4台局部通风机通风,不与采煤工作面串联。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为380人。回采工作面最多人数为38人,温度t=20℃,瓦斯绝对涌出量为3.2m3/min,放炮破煤,一次爆破最大炸药量为2.4kg。有1个大型火药库,独立回风。 附表1-1 井巷尺寸及其支护情况 区段井巷名称井巷特征及支护情况巷长 m 断面积 m2 1~2 副井两个罐笼,有梯子间,风井直径D=5m 240 2~3 主要运输石门三心拱,混凝土碹,壁面抹浆120 9.5 3~4 主要运输石门三心拱,混凝土碹,壁面抹浆80 9.5 4~5 主要运输巷三心拱,混凝土碹,壁面抹浆450 7.0 5~6 运输机上山梯形水泥棚135 7.0 6~7 运输机上山梯形水泥棚135 7.0 7~8 运输机顺槽梯形木支架d=22cm,Δ=2 420 4.8 8~9 联络眼梯形木支架d=18cm,Δ=4 30 4.0 9~10 上分层顺槽梯形木支架d=22cm,Δ=2 80 4.8 10~11 采煤工作面采高2m控顶距2~4m,单体液压,机采110 6.0 11~12 上分层顺槽梯形木支架d=22cm,Δ=2 80 4.8

矿井瓦斯检查与管理

矿井瓦斯检查与管理第一节瓦斯检查方法 ●一、巷道风流瓦斯的检查方法 ●二、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方法 ●三、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的方法 ●四、盲巷瓦斯的检查方法 ●五、其他地点瓦斯的检查方法 ●六、采掘工作面和机电硐室空气温度的测定方法 ●七、瓦斯检查过程中常见的人身安全事故及其预防 第二节瓦斯管理 ●一、矿瓦斯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瓦斯检查制度 ●三、排放瓦斯过程中的瓦斯管理 ●四、盲巷、采空区的瓦斯管理 ##矿通风队 2006年8月1日

瓦斯检查与管理 矿井空气中的瓦斯浓度,受通风、采掘和气压以及瓦斯涌出变化异常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经常发生变化,及时准确地检查外四浓度,搞好瓦斯管理,对了解和掌握井下的瓦斯涌出情况,防止瓦斯积聚和瓦斯事故的发生至关重要。瓦斯检查与管理不仅是矿井通风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和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最基本和最关键的环节。 第一节瓦斯检查方法 矿井瓦斯检查方法是瓦斯检查员必须熟练掌握的基本技能。正确选用不同的测定方法,准确地检查瓦斯浓度,能准确地反映井下不同地点、不同时间的瓦斯涌出情况,以便进行风量分配与调节,从而达到安全、经济、合理通风。而且、对于防止和及时发现瓦斯超限或积聚等隐患,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妥善处理,防止瓦斯市国的发生都是十分重要的。另外,对于瓦斯检查员的自身安全也很重要。 一、巷道风流瓦斯的检查方法 1、巷道风流 航道风流,是指据巷道的顶板、底板和两帮有一定距离的巷道空间内的风流。在设有各类支架的巷道中,是距支架和巷道底板各50mm的巷道空间;再不设支架或用锚喷、砌碹支架的巷道中,是距巷道的顶板、底板和两帮各为200mm的巷道空间。 2、检查方法 测定巷道分流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是应该在巷道空间风流中进行。 (1)当测定地点风流速度较大时,无论册瓦斯还是二氧化碳瓦斯检测仪进气管口应位于巷道中心点风速最快的部位进行。连续测3次取其平均值。 (2)当测定低点风速比较慢时,检测仪和进气管口应根据不同气体的比重来确定,测定甲烷或氢气、氨气等气体时,应该在巷道风流的上部(风流断面全高的上部约1/5处)进行抽气,连续测定3次,取其平均值。测定二氧化碳(或硫化氢、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等)浓度时,应在巷道风流的下部(风流断面全高的下部1/5处)进行抽气,首先测定该处甲烷浓度;然后去掉二氧化碳吸收管;测出该处甲烷和二氧化碳混合气体浓度,后者减去前者,在乘上校正系数即是二氧化碳的浓度,这样连续测定3次,取其平均值。 3、注意事项 (1)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中瓦斯或二氧化碳的浓度测定,应在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的测风站内进行。 (2)采区回风中瓦斯或二氧化碳的测定,应在该采区所有的回风流汇合稳定的风流中进行,其测定部位和操作方法与在巷道风流中进行的测定相同。 (3)测定部位应尽量避开由于材料堆积冒顶等原因造成的阻断巷道断面变化而引起的风速变化大的区域。 (4)注意自身安全,防止铆钉、片邦、运输等其他事故的发生。 二、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方法 1、采煤工作面风流与采煤工作面回风流 采煤工作面风流使指距煤壁、顶(岩石、煤或假顶)、底、两帮(煤、岩石或充填材料)各为200mm(小于1m后的薄煤层采煤工作面距顶、底各为100mm)和以采空区的切顶线为界的采煤工作面空间内的风流。采用充填法管理顶板时,采空区一侧应以挡矸、砂帘为界。 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以及一段未放顶的巷道空间至煤壁线的范围内空间风流,都按采煤工作面风流处理。 采煤工作面回风流是指从煤壁线开始,采煤工作面回风侧从煤壁线开始到采区总回风范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瓦斯管理, 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瓦斯检查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尽职尽责, 做好瓦斯检查工作。 第三条、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规定的班次、时间间隔对下列地点进行瓦斯检查;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其它有人作业的地点、总回风巷、区段回风巷、停风地点栅栏处风流中、挡风墙外等。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20元罚款。

第四条、每班瓦斯检查结果必须填写牌板和记录, 该工作地点的班(组)负责人签字, 通知现场工作人员。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50元罚款。 第五条、瓦斯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 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 撤到安全地点。现场施工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瓦斯检查员的指令, 撤到安全地点。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 第六条、严格执行《瓦斯日报管理制度》。违反本条规定按《瓦斯日报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所有采掘工作面沼气、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检查次数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遇有沼气、二氧化碳涌出量大, 采掘工作面变化异常时, 必须指定专人不间断检查。对本班次停工的工作面必须做到每班检查一次。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200元罚款。 第八条、瓦斯检查实行队长、班、组长井下监督制。井下瓦斯检查记录本记录的检测结果必须由当班的班长签字, 不得有空班、漏检、假检发生。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元

煤矿瓦斯检查安全技术(2021)

煤矿瓦斯检查安全技术(2021)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90

煤矿瓦斯检查安全技术(2021) 1.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浓度、温度及“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2.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和所管辖范围内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设施。 3.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通风、瓦斯等的规定,会填写瓦斯检查记录手册、牌板及有关报表。 4.当井下局部地区瓦斯超限时,在浓度小于3%时,能及时处理;发现“一通三防”中的隐患时,能立即采取措施,并应向通风调度汇报。 5.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6.瓦斯检查员应携带瓦检仪、检查棍、胶皮管、温度计、记录表格。

7.在领取瓦检仪时应检查药品、电路、气密性、条纹是否符合要求;领取一氧化碳检定器时应检查气密性和螺栓。 8.使用瓦斯检定器检查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方法如下:(1)在待测瓦斯地点的进风流中清洗瓦斯室,将微读数回零位,基线对零;(2)在检测地点、带辅助管挤压气泵5~7次,观测检定器,读出甲烷浓度;(3)在检测地点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先按上述方法测出甲烷浓度;再将辅助管拔掉,用检查甲烷的方法测出混合气体浓度;混合气体浓度减去甲烷浓度即得二氧化碳浓度。 9.测定一氧化碳浓度的操作方法,按本规程火区观测工第10、11条执行。 10.需要测定瓦斯的地点如下(1)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①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线以外的风流);②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20厘米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空间风流);③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棚落山侧1米处);④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10米以外的回风顺槽内不与其他风流汇合的一段风流);⑤尾巷(指高瓦斯与瓦

矿井瓦斯检测仪及使用教程

矿井瓦斯检测仪及其使用 教案

矿井瓦斯监测仪及其使用 第一节光学瓦斯检测仪及其使用 一、光学甲烷检测仪的特点及构造 1、光学甲烷检测仪的功能和特点 光学甲烷检测仪是用来测定甲烷浓度,也可测定其他气体浓度的一种仪器。按其测量甲烷浓度的范围,分为0~10%(精度0.01%)和0~100%(精度0.1%)两种。这种仪器的特点是携带方便,操作简单,安全可靠,但构造复杂,维修不便。 2、光学甲烷检测仪的构造 光学甲烷检测仪有很多种类,我国生产的主要有AQG-1型和AWJ型,其外形和内部构造基本相同。AQG-1型甲烷检测仪外形是个矩形盒子,由气路、光路和电路三大系统组成。 (1)、气路系统。由吸气管、进气管、水分吸收管、二氧化碳吸收管、吸气橡皮球、气室和毛细管等组成。 (2)、光路系统。由光源、聚光镜、平面镜、平行玻璃、气室、折光棱镜组、反射棱镜组、望远镜系统组成。 (3)、电路系统。其功能和作用是为光路提供电源。该系统由电池、灯泡、光源盖、光源电门和微读数电门等组成。 瓦斯鉴定器主要部件的名称、作用: 照明装置组:是仪器产生干涉条纹的光源部分,灯泡的额定电压1.35V,0.3A带光屏的聚光镜组:汇集光源,使之增强亮度。 平面镜组:光线经过此镜分裂为两束光线,由于镜座的作用,该镜向后倾斜55度。折光棱镜组:将平面镜射出的两列光束经两次90度反射后,折回平面镜上。

反射棱镜组:用于调节光谱的位置。 物镜组:调节镜座可使干涉条纹在分化版上成像清晰 测微镜组:转动微动手轮时,因齿轮带动刻度盘和测微玻璃座,使其偏转,产生光线的偏折,使干涉条纹移动主要供测定1%以下的微数使用。 目镜组:起放大作用,便于观察。通过旋转镜座调节视度,看清光谱。在0~10%范围共21道刻线 吸收管组:内吸收管装有氯化钙或硅胶,用以吸收水分;外吸收管装纳石灰,用以吸收CO2。 气室组:共分三格两侧为空气室,中间为瓦斯室为平衡气室内的大气压力,装有盘型管。 按钮组:分为上下两个按钮,分别用来控制测微和光源系统的照明电路。 二、光学甲烷检测仪的工作原理 光学甲烷检测仪是根据光干涉原理制成的。其工作原理如下: 由光源发出的光,经聚光镜到达平面镜,并经其反射和折射形成两束光,分别通过空气室和甲烷室,再经折光棱镜折射到反射棱镜,最后反射给望远镜系统。由于光程差的结果,在物镜的焦平面上将产生干涉条纹。 由于光的折射率与空气介质的密度有直接关系,如果以空气室和甲烷室都充入新鲜空气产生的条纹为基准(对零),那么,当含有甲烷的空气冲入甲烷室时,由于空气室中的新鲜空气与甲烷室中的含有甲烷的空气的密度不同,他们的折射率不同,因而光程也就不同,于是干涉条纹产生位移,从目镜中可以看到干涉条纹移动的距离。由于干涉条纹的位移大小与瓦斯浓度的高低成正比关系,所以,根据干涉条纹的移动距离就可以测知甲烷的浓度。我们在分划板上读出位移的大小,其数值就是测定的甲烷浓度。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77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组织领导 以瓦斯防治为突破口,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十六字工作体系的要求,围绕瓦斯治理工作,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搞好监督检查,务求实效,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防治工作的责任体系。 成立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矿井瓦斯治理的各项工作。矿长担任组长,生产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通防专业组、通修队干部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担任。 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技术管理,切实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完善瓦斯治理的技术保障体系,完善防治瓦斯的基础设施,提高综合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坚决做到以风定产;完善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实现监测监控;进一步研究矿井瓦斯涌出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通过瓦斯防治技术的发展和创新,有效地预防瓦斯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突出鉴定规范AQ10242006

突出煤层鉴定规范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井下最严重的灾害之一。对新建矿井和原来非突出的生产矿井中所发生的煤与瓦斯动力现象进行科学的定性,准确地 鉴定煤层和矿井是否具有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是对矿井按突出危险实施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制定突出矿井鉴定方法的行业标准,对规范突出矿井的鉴定方法与鉴定程序,保证对突出矿井给予及时、准确的定性,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有重要意义。 突出矿井鉴定规范的编制主要是依据能源部92年颁发的《煤矿安全规程》及其执行说明和煤炭工业部95年颁发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本标准的附录A和B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重旭。 本标准委托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瓦斯防治及设备分会负责解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鉴定方法及审批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开采煤矿进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鉴定。 2定义 本标准米用下列定义。 2. 1 煤与瓦斯突出coal a nd gas outburst 在地应力和瓦斯压力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和瓦斯由煤体内突然喷出到采掘空间的动力现象。 2. 2 煤与瓦斯突出煤层coal and gas outburst seam 在采掘过程中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的煤层。 2. 3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coal and gas outburst mine 开采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的矿井 3煤与瓦斯突出的基本特征 煤与瓦斯突出分为煤与瓦斯突然喷出(简称突出)、煤的压出伴随瓦斯涌出(简称压出)和煤的倾出伴随瓦斯涌出(简称倾出)三种类型,其基本特征如下。

中国矿业大学矿井通风与安全课后题答案

矿井通风与安全课后习题解答 1-1 地面空气的主要成分是什么?矿井空气与地面空气有何区别? 地面空气进入井下后,因发生物理和化学两种变化,使其成分种类增多,各种成分浓度改变1-2 氧气有哪些性质?造成矿井空气中氧浓度减少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主要原因:煤、岩、坑木等缓慢氧化耗氧,煤层自燃,人员呼吸,爆破 1-3 矿井空气中常见的有害气体有哪些?《规程》对矿井空气中有害气体的最高容许浓度有哪些具体现定? 有害气体:CH4、CO2、CO、NO2、SO2、H2S、NH3、H2、N2 体积浓度:CH4 ≤ 0.5% CO2 ≤ 0.5% CO ≤ 0.0024% NO2 ≤ 0.00025% SO2 ≤ 0.0005% H2S ≤ 0.00066% NH3 ≤ 0.004% 1-4 CO有哪些性质?试说明CO对人体的危害以及矿井空气中CO的主要来源。 CO是无色、无臭、无味的有毒有害气体,比重为0.967,比空气轻,不易溶于水,当浓度在13~75%时可发生爆炸 CO比O2与血色素亲和力大250~300倍,它能够驱逐人体血液中的氧气使血液缺氧致命 井下爆炸工作、火区氧化、机械润滑油高温分解等都能产生CO 1-5 什么是矿井气候?简述井下空气温度的变化规律。 矿井气候指井内的温度、湿度、风速等条件 在金进风路线上:冬季,冷空气进入井下,冷气温与地温进行热交换,风流吸热,地温散热,因地温随深度增加且风流下行受压缩,故沿线气温逐渐升高;夏季,与冬季情况相反,沿线气温逐渐降低 在采掘工作面内:由于物质氧化程度大,机电设备多,人员多以及爆破工作等,致使产生较大热量,对风流起着加热的作用,气温逐渐上升,而且常年变化不大 1-6 简述风速对矿内气候的影响。 矿井温度越高,所需风量就越多,风速也越大;风速越大,蒸发水分越快,井内湿度也越大,矿井温度、湿度、风速间有着直接的联系 1-7 简述湿度的表示方式以及矿内湿度的变化规律。 绝对湿度—单位容积或质量的湿空气中所含水蒸气质量的绝对值(g/m或g/k) 绝对饱和湿度—单位容积或质量湿空气所含饱和水蒸气质量的绝对值(g/m或g/kg) 相对湿度—在同温同压下空气中的绝对湿度和绝对饱和湿度的百分比,即 矿井进风路线上冬干下湿;在采掘工作面和回风路线上,因气温常年几乎不变,故其湿度亦几乎不变,而且其相对湿度都接近100%。 2-1 何谓空气的静压,它是怎样产生的?说明其物理意义和单位。 绝对静压:单位容积风流的压能 绝对静压:它是指管道内测点的绝对静压与管道外和测点同标高的大气压力之和,静压是油空气分之热运动产生的,反映了分子运动的剧烈程,单位Pa 2-2 何谓空气的重力位能?说明其物理意义和单位。 能量变化方程中任一断面上单位体积风流对某基准面的位能,是指风流受地球引力作用对该基准面产生的重力位能,习惯叫做位压 物理意义:某一端面到基准面的空气柱的重量单位:Pa 2-3 简述绝对压力和相对压力的概念。为什么在正压通风中断面上某点的相对全压大于相对静压,而在负压通风中断面某点的相对全压小于相对静压?

瓦斯检查工安全培训教案

(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编辑修改!) 瓦斯检查工安全培训教案(矿井瓦斯的检查与管理、矿井瓦斯检测监控部分) 编写依据:瓦斯检查工安全技术培训教学大纲 适用对象:初(复)训 培训学时: 14 学时 编写单位:川北煤矿安全培训中心 任课教师:汪国政 审核人:

年月 矿井瓦斯管理 第一节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第二节不同地点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的规定 教学目的要求:通过教学,使培训学员掌握矿井瓦斯管理的规章制度,熟练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地点瓦斯浓度的规定。 教学重点难点: 1、矿井瓦斯管理的规章制度; 2、《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地点瓦斯浓度的规定。 教学课时: 2学时 教学方式:多媒体讲授 教学内容: 第一节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一、瓦斯检查制度 1 、矿井瓦斯检查计划图表内容包括: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的安排等。计划图表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瓦斯检查工的配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3、瓦斯检查工必须具有一定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山岗。在岗的瓦斯检查工要进行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后都要考核、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4、瓦斯检查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

时备有长度大于1.5m的胶管(或瓦斯检查棍),温度计等。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采掘与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工、流动电工、班长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5、瓦斯检查工必须严格按瓦斯检查计划图表的要求执行。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认真准确地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或超过处理权限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入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向地面报告。 6、瓦斯检查工不得发生空班(由于瓦斯检查工未上班,造成分工区域当班全部一次都未检查瓦斯)、漏检(由于瓦斯检查工粗心大意、不负责任或其他原因,没按巡回检查的规定检查,造成分工区域一处至全部检查点所检查的次数少于规定的检查次数)、假检(瓦斯检查工没有在实地检查瓦斯,填写假检查记录、汇报假情况),并做到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三种记录上的检查地点、检查日期、每次检查的具体时间、班次、检查的内容和数据、检查人姓名等必须完全一致)。 7、瓦斯检查工必须严格执行井下手上交接班制度。 8、在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必须定期检查一氧化碳浓度、气体温度等的变化情况。 9、瓦斯检查工每班必须向通风值班室汇报检查的情况。瓦斯检查工发现问题或隐患时必须及时汇报。 10、任何人检查瓦斯时,都不得进入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的区域、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区域。 11、通风部门的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通风、瓦斯问题,通风部门应制订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12、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 二、瓦斯检查工交接班制度 井下手上交接班制度内容: 1、井下交接班地点。 2、瓦斯检查工井下交接班时间。 3、交班内容。 4、交班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5、防止空岗。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一、瓦斯检查制度 第一条回采工作面必须每班安排瓦检员巡回检查工作面进风流、工作面风流、上隅角、回风流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两次。 第二条煤、岩巷掘进工作面每班必须安排巡回瓦检员检查局扇安设处、工作面风流、回风、局部高冒区的瓦斯浓度,每一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两次。使用掘进机的工作面,瓦检员随时检查掘进机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 第三条瓦检员在巡回检查瓦斯时,有一处瓦斯超限,立即停止该工作面作业。 第四条瓦检员必须具有一定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在岗的瓦检员要进行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后都要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第五条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测仪器检查瓦斯,且带有不小于2米长的胶管和温度计。矿长、生产科长、采掘队长、通风科长、工程技术人员、安检员、流动电钳工、班组长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电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或光学检测仪。 第六条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或超过处理权限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入口处设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第七条瓦检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和检查手册上,且检查该地点监测传感器显示的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科、调度室汇报。瓦检员必须做到井下牌板、检查

手册、瓦斯台账三对口。 第八条瓦检员检查瓦斯时,都不得进入瓦斯和二氧化碳超过3%的区域,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区域。 第九条通风科长要每天审查瓦斯班报台账,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瓦斯检查日报表每日必须上报矿长和总工程师签字。 二、交接班制度 第一条瓦检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手拉手交接班。 第二条交班内容:交接班时,交班人要交清本班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情况。 1.交清分工区域的通风、瓦斯和生产情况,有无异常,若有异常是如何处理的,是否需要进一步处理和应采取何种措施。 2.交清分工区域内各种设施,包括通风、防尘、放火、局部通风等有关设施和装置运行情况。是否需要维修、增设和拆除。 3.交清分工区域内发生的各种“一通三防”隐患及当班处理情况和需要如何继续处理。 4.交清有关领导交办工作的落实情况和需要请示的问题。 第三条交接班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接班人对交班内容了解清楚后,交接班人员都必须在交接班手册上签字,记录备查。 第四条防止“空岗”。交班时,如下一班瓦检员未到班,交班瓦检员必须请示通风科长,决定是否有由交班瓦检员继续进行下一班的瓦斯检查,还是另派瓦检员,不论采取何种方式,都不能中断瓦斯检查工作。

(矿山安全)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1、瓦检员的配备及管理: ①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每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其它矿井原则上每两个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检查系统的瓦检员的配备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②瓦检员必须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责任心强,有两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熟悉通风瓦斯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熟练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并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③所有瓦检员必须是专职瓦检员,不得兼职。 ④通风(区)队必须建立瓦检员管理档案。瓦检员调离变动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2、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区域 ①回采工作面 进风风流、工作面风流、回风巷(包括尾巷)风流、上隅角、下隅角、 ②掘进工作面 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风流、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处风流。

③其它 矿井总回风风流、一翼回风风流、采区回风风流、硐室(仓库)、煤仓、钻场、高冒处、闭墙前、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及其它易产生瓦斯积聚的地点。 3、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规定: ①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采掘工作面、煤仓、钻场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机电硐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和临时停风区的栅栏处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②低瓦斯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煤仓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二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机电硐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和临时停风区的栅栏处,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③矿井、一翼和采区等回风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④井下其它地点的瓦斯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4、瓦检牌的内容及悬挂位置规定 ①瓦检员必须认真及时填写瓦检牌板,其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检员姓名;闭墙前的瓦检牌应增加设施状况内容。

煤矿井下瓦斯检查的方法

井下检查瓦斯的方法 一、巷道风流瓦斯的检查方法 1、巷道风流 巷道风流,是指距巷道的顶板、底板和两帮有一定距离的巷道空间内的风流。在设有各类支架的巷道中,是距支架和巷道底板各50mm的巷道空间;在不设支架或用锚喷、砌碹支护的巷道中,是距巷道的顶板、底板和两帮各为200mm的巷道空间。 2、检查方法 测定巷道风流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是应该在巷道空间风流中进行。 2.1当测定地点风流速度较大时,无论瓦斯还是二氧化碳检测仪进气管口应位于巷道中心点风速最快的部位进行。连续测3次取其平均值。 2.2当测定地点风速比较小时,检测仪和进气管口应根据不同气体的比重来确定,测定甲烷或氢气、氨气等气体时,应该在巷道风流的上部(风流断面全高的上部约1/5处)进行抽气,连续测定3次,取其平均值。测定二氧化碳(或硫化氢、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等)浓度时,应在巷道风流的下部(风流断面全高的下部1/5处)进行抽气,首先测定该处甲烷浓度;然后去掉二氧化碳吸收管,测出该处甲烷和二氧化碳混合气体浓度,后者减去前者,在乘以校正系数即是二氧化碳的浓度,这样连续测定3次,取其平均值。 3、注意事项 3.1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中瓦斯或二氧化碳的浓度测定,应在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的测风站内进行。

3.2采区回风中瓦斯或二氧化碳的测定,应在该采区所有的回风流汇合稳定的风流中进行,其测定部位和操作方法与在巷道风流中进行的测定相同。 3.3测定部位应尽量避开由于材料堆积冒顶等原因造成的阻断巷道、断面变化而引起的风速变化大的区域。 3.4注意自身安全,防止铆钉、片帮、运输等其他事故的发生。 二、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方法 1、采煤工作面风流与采煤工作面回风流 采煤工作面风流使指距煤壁、顶(岩石、煤或假顶)、底、两帮(煤、岩石或充填材料)各为200mm(厚度小于1m的薄煤层采煤工作面距顶、底各为100mm)和以采空区的切顶线为界的采煤工作面空间内的风流。采用充填法管理顶板时,采空区一侧应以挡矸、砂帘为界。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以及一段未放顶的巷道空间至煤壁线的范围内空间风流,都按采煤工作面风流处理。 采煤工作面回风流是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从煤壁线开始到采区总回风范围内,锚喷、锚网索等支护距煤壁、顶板、底板200mm的空间范围内的风流。支架支护是距棚梁、棚腿50mm的巷道空间范围内的风流。 2、采煤工作面的瓦斯的检查方法 2.1测点的选取。采煤工作面瓦斯测点的选取。以能准确反映该区域的瓦斯情况为准则。 在风流测点垂直断面上选取测定部位和测定方法与在巷道风流进行测定时的测定部位和方法相同。

关于开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会诊”自查自改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安全“会诊”自查自改工作实施方案 平寨煤矿 2018年11月2日

会审记录

关于开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会诊”自查自改 工作的实施方案 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监察[2018]29号)文件《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会诊”工作的通知》,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黔安监煤矿[2018]8号)文件《省安全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会诊”自查自改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特制订我矿“会诊”自查自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立足于查大系统、治大灾害、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强力推进瓦斯“零超限”,坚决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以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为主要内容,对我矿开展一次安全“会诊”自查自改。集中整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企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能力。 二、“会诊”自查自改时间安排 1、2018年11月1日至11月5日进行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制定整改方案。 2、2018年11月6日至11月15日,根据自查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形成自查整改报告,报总公司。 根据总公司检查结果进行落实整改,形成自查整改报告,迎接专家组“会诊”。

三、“会诊”主要内容 1、应该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的是否按规定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对开采范围内平均厚度在0.3m以上煤层是否按规定进行突出危险性评估或鉴定。 2、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是否有防突专项设计,专项设计是否符合规定并严格落实;煤层开采顺序、开拓布局、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和采掘接替等是否有利于区域防突措施落实。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可采期是否符合要求。 3、安全投入是否能够保障防突工作需要。是否建立防突机构、防突队伍,并配备防突专业技术人员和装备。是否建立健全防突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防突知识培训,矿井的管理人员和井下作业人员是否具备《防治没有瓦斯突出规定》要求的知识和能力。 4、是否按规定测定煤层瓦斯含量、瓦斯压力、抽采半径等参数,是否试验确定突出敏感指标及其临界值,是否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并及时更新,是否进行瓦斯地质预测预报。 5、是否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落实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是否编制区域防突措施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是否开展开采保护层可行性论证,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突出危险区,必须优先选取无突出危险或者突出危险程度较小的煤层作为保护层开采,同时抽采被保护层和临近层的卸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规范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规范 AQ 1024-2006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11-02发布 2006-12-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依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原煤炭工业部1995年颁发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5年下发的《关于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工作的通知》文件,对原煤炭行业标准MT 637—1996进行的修订。 本标准代替MT 637-1996《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规范》。 本标准与MT 637-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a) 对范围进行了扩展(本标准1); b)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2); c) 修改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定义(本标准3.3;MT 637-1996的2.3); d) 将“鉴定报告的审批程序”(MT 637-1996的8)完善为“鉴定与审批程序”(本标准 4); e) 将判据与判定规则(MT 637-1996的3、4、5)合并到鉴定方法一章中(本标准5); f) 增加了用抛出煤的吨煤瓦斯涌出量判定突出的指标、计算方法和判断规则(本标准 5.1.2和5.2.2);增加了用突出预兆判定煤层突出危险性的指标(本标准5.1.3),细化了原有指标的采用、测定方法和测点要求(本标准5.1.3、附录A和附录B;MT 637—1996的4);增加了判定非突出煤层的范围界定(本标准5.2.3); g) 增加了对突出矿井鉴定报告的格式要求(本标准7.2); h) 按照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对MT 637-1996的部分内容编写格式进行了规范(本标准5、6、7、8;MT 637—1996的3、 6、7、9): i) 对附录C的部分术语和错别字进行了修改,将“突出”改为“瓦斯动力现象”(附录C); j) 增加了附录A和附录B。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千庭、赵旭生、邹银辉、李秋林、康建宁、张庆华、雷红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突出煤层的鉴定方法、审批程序和鉴定报告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开采煤矿进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和突出煤层鉴定,也适用于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矿井的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MT/T 638 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方法 MT/T 49 煤的坚固性系数测定方法

矿井瓦斯检查地点设置标准(探究)

矿井瓦斯检查地点设置标准(探究) 1范围 本标准基于自身公司经历及行业有关标准总结归纳,标准规定了矿井井上、下人工检查瓦斯地点的设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煤矿安全规程 3术语及定义 3.1瓦斯检查地点 矿井井上、下需要进行瓦斯、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及气候条件检测的地点。 3.2瓦斯检查工 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取得了特种岗位操作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事矿井瓦斯检查的工作人员。 4瓦斯检查地点设置 4.1设置要求 4.1.1矿井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根据矿井井上、下地点确定。 4.1.2每月由矿通风部门编制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制定瓦斯检查地点巡回检查线路报矿总工程师审查签字后执行。 4.1.3月间瓦斯检查地点如有变动,应修改后在日报表中标明并经矿总工程师审签执行。4.2设置地点 4.2.1矿井回风井筒。 4.2.2矿井主要回风巷,包括一翼回风巷、分水平回风巷。 4.2.3采区(盘区)回风巷。 4.2.4采煤工作面(含备用工作面)进风巷、工作面(含上隅角)、回风巷(含多个回风巷)、专用排瓦斯巷口。 4.2.5掘进工作面(含停工不停风的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工作面及回风巷、区域回风巷。 4.2.6矿井井下中央变电所、主水泵房、采区变电所、充电硐室、瓦斯抽采泵站(含井下移动、固定泵站和地面永久瓦斯抽采泵站)、井下爆炸材料库或发放硐室、采区水仓、电机车检修硐室、胶轮车加油硐室、避难硐室、机电设备配电点、长度超过6m的排水硐室、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排水点等。 4.2.7瓦斯抽采钻场及施工瓦斯抽采钻孔的地点。 4.2.8井上、下煤(矸)仓,井上、下放煤(矸)点上、下口,地面封闭式储煤场,皮带走廊,返煤地道,观察口,测位口。 4.2.9密闭墙前、停风地点栅栏外。 4.2.10设置在回风流的机电设备处。 4.2.11易发生瓦斯积聚的巷道高冒区或超挖区。 4.2.12其它有人员作业需要检查的地点。 4.2.13其它巷道或地点。

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检查管理制度(最新版)

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检查管理制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84

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检查 管理制度(最新版) 第一条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矿井总回风巷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第二条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每班不少于3次。 第三条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 第四条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检查2次,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浓度。 第五条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应每班检查一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

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第六条瓦检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 第七条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第八条每旬对井下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浓度、气体温度检查一次。 第九条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检查一次,档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检查一次。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分管通风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及时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生产部汇报。 第十一条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瓦斯检查工》(高级工)理论、实际操作考核

题目:常用瓦斯检定器的使用及一般故障的排除 1、技术条件:地面用标准气样进行模拟测定 2、工具:瓦检仪、检查棍、胶皮管、温度计、记录表格 3、考核时间:1h 《瓦斯检查工》(高级工)级工实际操作考核评分表 姓名单位准考证号考核开始时间:考核终止时间:

《瓦斯检查工》理论考试卷(A) 注意事项: 1.答卷前将密封线内的项目填写清楚; 2.填写答案必须用蓝色或黑色钢笔,不允许用铅笔或红笔; 3.120分钟。 一、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40分,答对的划√答错的划×) 1、高瓦斯矿井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设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设施。() 答案:(√) 2、硫化氢是无色、无味的气体。() 答案:(×) 3、在瓦斯矿井中,调节风窗可以设在风门旁边或风门的门扇上。() 答案:(×) 4、瓦斯喷区域或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掘进通风方式不得采用混合式。() 答案:(√) 5、采煤工作面瓦斯抽放常有本煤层抽放、临近煤层抽放和采空区抽放。( ) 答案:(√) 6、厚煤层分层开采时,开采第一分层瓦斯涌出量较开采第二分层瓦斯涌出量小。( ) 答案:(×) 7、当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用加大风量解决不了瓦斯超限时,只能减少工作面产量。( ) 答案:(×) 8、充气式防火墙充的气体是氮气或压缩的二氧化碳。( ) 答案:(√) 9、氮气是一种无色、无臭的气体,它不能使人窒息。() 答案:(×) 10、开采煤层的瓦斯含量小,开采时瓦斯涌出量一定小。( ) 答案:(×) 11、瓦斯报警断电具有指示、报警和切断被控电源三种主要功能。( ) 答案:(√) 12、伞式临时防火墙能够借助于风流压力在巷道内迅速展开,阻断风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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