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封皮版 李晓敏 唐代婚姻研究综述
唐代敦煌妇女婚姻生活探微

唐代敦煌妇女婚姻生活探微
陈丽
【期刊名称】《敦煌研究》
【年(卷),期】2004(000)005
【摘要】唐代敦煌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多民族杂居的社会环境,当地妇女的婚姻生活既有同于中原地区的方面,也有自己的特色.婚姻双方家族间的门当户对观念依然非常重要.早婚现象虽然存在,但更接近现代女性的婚姻年龄.夫妻双方年龄差距较大,许多大龄女性未嫁现象普遍存在.敦煌妇女离婚的人确实存在,但离婚率并不高.妇女再嫁问题上,由于唐代采取了较宽松的态度,给唐代敦煌女性较大的自由选择余地,但真正实践的人却很少.
【总页数】8页(P44-51)
【作者】陈丽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历史系,福建,厦门,36100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K242
【相关文献】
1.从唐诗看唐代妇女的婚姻生活状况 [J], 刘齐;李晓敏
2.从敦煌户籍文献考察妇女归宗对唐代家庭的影响 [J], 李润强
3.敦煌唐代妇女服装款式考述 [J], 卢秀文
4.论敦煌词中唐代妇女的爱情婚姻 [J], 金金南
5.敦煌壁画中唐代妇女服饰的审美与表现 [J], 徐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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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寡居女性生活探微——以墓志为基础

唐代寡居女性生活探微——以墓志为基础
李晓敏
【期刊名称】《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07(39)5
【摘要】唐代墓志当中有大量寡居妇女的例证,她们往往年轻守寡,寡居十几年甚至几十年。
她们大多数承担着侍奉公婆、抚养儿女、主持家务的重任,也有的选择回本家生活。
为了与清心寡欲、不御铅华的社会舆论要求相一致,为了填补生活和心灵的空白,许多女性选择了佛教作为精神依赖。
一些女性甚至非常痴迷,死后也不愿与丈夫合葬。
佛教戒律对于她们来说似乎比儒家的伦理道德更易接受。
【总页数】5页(P59-63)
【关键词】墓志;唐代;寡居女性
【作者】李晓敏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历史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K242
【相关文献】
1.从唐墓志铭窥探唐代女性音乐文化生活 [J], 栗柠
2.论唐代寡居妇女的佛教信仰——以《唐代墓志汇编》为核心 [J], 李琼
3.佛学援入与唐代女性的寡居生活——以墓志为中心 [J], 路学军
4.论唐代寡居妇女的佛教信仰——以《唐代墓志汇编》为核心 [J], 李琼
5.佛教信仰与唐代女性生活形态再探——以唐代墓志资料为中心 [J], 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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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二十年来关于唐代婚姻问题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分析--以中国知网108篇学位论文为样本

表 4 学位论文所属学科专业及数量表
门类
图 1 学位论文数量逐年变化图
表 3 学位论文具体主题、数量及所占百分比表
所占
主题
法律 制度
礼仪 习俗
文学作品( 诗歌、小说、剧本、传奇)
皇室( 公主、驸马)
社会生活
士族
侍妾
妇女权利( 地位)
家庭
敦煌地区
婚姻观念
婚姻类型( 形态)
1
武汉大学
1
福建师范大学
1
华中师范大学
1
山西师范大学
1
中国社会科学院
1
位论文基本上在 6 篇以下ꎬ2007 年达到峰值ꎬ有 15
篇之多ꎮ 2007 年之后ꎬ热度稍有减弱ꎬ表现出波动
下降的趋势ꎬ至 2020 年仅有 1 篇相关论文ꎮ
( 二) 选题内容分析
对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而言ꎬ其研究内容是复杂
多样的ꎬ所以有时仅依赖题目来判定论文所属类别
国知网收录的关于唐代婚姻问题的研究生学位论
表 1 学位论文年度具体分布状况表
1998
文 107 篇ꎻ一为科研院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 ꎬ共 1
2016
6
2018
3
2019
2
2020
1
以上学位论文授予单位共 51 个ꎬ具体见表 2ꎮ
文ꎬ并非意味着涵盖了全国范围内各个高校关于
该问题的研究生学位论文ꎬ诸如北京大学、清华大
宋永林
(首都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ꎬ北京 100089)
[ 摘 要] 对近二十年来中国知网收录的关于唐代婚姻问题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进行定量分析ꎬ
发现相关学位论文选题有如下特征和亮点:选题视角多元化、资料运用的多样性与丰富性、社会史范式
唐代婚姻制度开题报告

唐代婚姻制度开题报告唐代婚姻制度开题报告一、引言婚姻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核心组成部分,它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文化、社会和经济状况。
唐代作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辉煌时期,其婚姻制度也具有独特的特点。
本文将探讨唐代婚姻制度的形成背景、婚姻方式、婚姻制度的变迁以及对社会的影响。
二、唐代婚姻制度的形成背景唐代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社会经济繁荣,文化风气开放。
这种繁荣的社会背景为唐代婚姻制度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同时,唐代政权的稳定和统一也为婚姻制度的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三、唐代婚姻方式1. 包办婚姻在唐代,包办婚姻是主要的婚姻方式之一。
这种婚姻方式是由父母或其他长辈为子女安排婚姻对象,以达到家族利益或政治联姻的目的。
这种婚姻方式在唐代封建社会中非常普遍。
2. 父母介绍婚姻除了包办婚姻,唐代还存在父母介绍婚姻的方式。
这种方式下,父母会为子女物色合适的婚姻对象,并进行介绍。
然后,双方家庭通过交流和协商,确定婚姻的具体细节。
3. 自由恋爱婚姻尽管包办婚姻和父母介绍婚姻是唐代主流的婚姻方式,但自由恋爱婚姻也有一定的存在。
一些文人墨客或官员子弟可以通过自己的选择来决定自己的婚姻对象。
这种婚姻方式在当时的社会中相对较为罕见,但也不容忽视。
四、唐代婚姻制度的变迁1. 婚姻年龄在唐代初期,婚姻年龄相对较低,女性多在13至15岁之间结婚,男性则在15至17岁之间结婚。
然而,随着唐代社会的发展,婚姻年龄逐渐推迟,女性婚龄在20岁以上,男性婚龄也有所提高。
2. 婚姻禁忌唐代的婚姻禁忌主要包括亲属婚姻的禁止和婚姻等级的限制。
亲属婚姻的禁止是为了避免近亲结婚导致的遗传问题。
婚姻等级的限制是为了维护社会等级秩序,避免不同等级之间的通婚。
3. 婚姻仪式唐代的婚姻仪式丰富多样,具有独特的特点。
婚礼通常包括迎亲、婚车、拜堂等环节。
同时,婚姻仪式也受到地域和社会地位的影响,不同地区和不同阶层的人的婚礼形式有所差异。
五、唐代婚姻制度对社会的影响1. 家族利益的维护唐代的婚姻制度主要以家族利益为核心,通过包办婚姻和父母介绍婚姻的方式,维护了家族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4封皮版 李晓敏 唐代婚姻研究综述

分数:____________________教师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隋唐史研究课程作业》题目:《2011年唐代婚姻制度研究综述》年级: 2011级专业:中国古代史姓名:孙永幸学号: 201112091266时间: 2012年06月15日2011年唐代婚姻制度研究综述摘要:婚姻是中国古代史研究中一个较为热门的课题,尤其是正处在封建社会转型期的“唐宋变革”时代,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均呈现出与以往朝代不同的特点,并对后世产生深远的影响。
唐代婚姻制度作为唐代社会生活史的研究相当活跃,研究成果较为丰硕,论著不少。
笔者在中国知网上检索到了近一年(2011——2012)来关于与唐代婚姻制度相关的文章77篇,其中21篇与本文论述主旨有关。
笔者不揣浅陋,将对这一年来有关唐代婚姻研究的21篇文章做以粗略的回顾和展望,以期有助于唐代社会生活史研究的发展。
关键词:唐代婚姻制度研究综述一、从唐传奇中研究唐代婚姻制度汪永华《试论唐三大传奇对士族婚姻制度的批判》1考察了唐代著名的几部文学作品如《李娃传》《霍小玉传》《莺莺传》等,揭示了唐代士族婚姻制度的罪恶。
杨秋红《〈催小玉传〉传别解》2通过分析男女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揭示了唐代的门第观念与婚姻制度。
王守芝《〈李娃传〉:一副摇曳多姿的唐代社会风情画》3通过分析传奇中主人公命运的悲欢交织,爱恨相伴,揭示了唐代社会士子狎妓的社会风尚,独特的丧葬习俗,婚姻重视重门第等社会心理以及强调由门当户对向男才女貌的自由爱情转变的婚姻观念。
王伟歌《从中唐传奇看唐婚姻法在文学中的反映》4对比了唐传奇与《唐律疏议·户婚》中唐代婚姻的一些例子。
揭示出唐传奇中多种形式的婚姻,都能从唐代婚姻法中找到影子。
邢郁馥《浅析唐传奇作品中的女性形象》5通过分析唐传奇中一系列具有反抗精神、个性鲜明独特、可歌可泣的女性形象。
揭示出大唐一代,妇女的个性意识的提高。
王卫《从挣扎到屈服之路——唐婚恋传奇中男性形象分析》6另辟蹊径,分析了唐传奇中的男性形象,指出男性可以放胆与各种身份的女子发生丰富多彩的浪漫爱情故事,但当落实到婚姻上,无不陷入了心灵追求与社会规范即情与理的矛盾之中。
唐代爱情诗研究综述

第37卷第2期2021年2月商丘师范学院学报J O U R N A L O F S H A N G Q IU N O R M A L U N I V E R S I T YVol. 37 No. 2 February2021唐代爱情诗研究综述张翠真(1.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陕西西安71〇U 9;2.青海大学图书馆,青海西宁810016)摘要:宋代之前,爱情诗创作出现过三次高潮,最后一个高潮出现在中晚唐及五代时期。
宋代至元明清,爱情题材在词、戏曲和小说中繁盛,古代爱情诗发展进入衰退期。
系统把握唐代爱情诗 的研究,对细化古代爱情诗版图有着重要意义。
唐代爱情诗研究已取得了诸多成果,但也存在一些 不足之处:首先,综合研究仍十分薄弱;其次,个案研究多集中于名家作品,而其他诗人的作品尚待 深入挖掘;再次,分类研究中,宫怨诗和闺怨诗研究备受关注,而悼亡诗、弃妇诗和婚恋诗研究不足。
桄理并总结唐代爱情诗研究所取得的成就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日后研究重心的确定和研究方向 的把控不可或缺。
关键词:唐代;爱情诗;研究成果;述评中图分类号J 207.22文献标识码:A王国维在《宋元戏曲考》中提出,一代有一代之文学®。
唐诗作为唐代文学典范备受历代学人关注。
唐代爱情诗是中国古代爱情诗歌的重要组成部 分,反映了当时的审美观、婚姻观和社会风尚。
随着 学术界对古代爱情诗的关注,唐代爱情诗研究已取 得不少成果,但亦有许多问题尚待解决。
梳理并总 结唐代爱情诗研究所取得的成就和亟待解决的问 题,对日后研究重心的确定和研究方向的把控不可 或缺。
为便于行文论述,本文将唐代爱情诗的研究 按综合研究、个案研究、分类研究依次述评。
一、综合研究综合研究是唐代爱情诗研究最薄弱的环节。
就 唐代爱情诗选本而言,现有两种即李小梅的《唐代情诗精萃》和郑在瀛的《唐代爱情诗萃》,它们对 所选诗歌均有简要注释,省去读者翻检案卷之苦而 对唐代爱情诗有基本体认。
唐代继室婚姻研究

唐代继室婚姻研究唐代继室婚姻研究彤华一、前言中国自古就有「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1、「男有重婚之义,女无再醮之文」2的说法。
姑不论社会对妇女再嫁所持观感如何,男夫再婚,已被大众视为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
在重视礼法的传统时代,妻与妾的身分显然有别,,《礼记内则》「聘则为妻」条,郑玄注曰:「聘,问也。
妻之言齐也。
以礼聘问,则得与夫敌体。
」相对於妻的与夫齐体,妾则是「接也,以贱见接幸也。
」3妻妾尊卑之别在於是否礼娶,而非谁先入门,妻如果亡故或离异,夫以礼再聘娶之继室,其地位等同於正室,在唐代妾是不得升为妻的。
4 儒家经典论及婚姻时,著重夫与妻妾的关系,鲜少提到继室,只有在界定,母子名分时,才强调「继母如母」《仪礼丧服传》曰:「继母何以如母,继母之配父,与因母同,故孝子不敢殊也。
」继母因配父而地位尊重,这与慈母如国政治大学史学系教授。
1 曹大家班昭,《诫》,收入陈弘谋编,《教遗规》四部备要本,卷上,〈专心第五〉,页3b。
2 郑氏,《孝经》丛书集成初编本,〈广守信章第十三〉,页16。
3 熙,《释名》汉魏丛书本,卷2,〈释亲属〉,页857。
4 妻与妾的身分关系,及其地位的差距,可考:燕俪,《唐中的夫妻关系》台: 五南出版公司,2007,页67-77;陈鹏,《中国婚姻史稿》京:中华书局,2005,页 715-734。
(114( 中原与域外母,系因父命而成立母子关系有所不同,5盖前者为「以礼聘问」的继室,后者为「以时接见」的妾。
6从子的立场看,或许都是「如母」,但从夫的角度看,身分尊卑就大不相同。
在一妻多妾的礼制规范下,夫纵然有众多妾婢或侍从者,彼等也不能动摇继室的地位。
正因为这层礼教名分,所以本文在探讨继室婚姻时,不可任意将再娶之妾、侧室、次妻、如夫人、外宅妇与继室混为一谈,即使史料中有少数以妾为妻的特例,7那也是不合礼法,不足为训的。
同样为妻,历来学者对正室与继室的观察与期待颇不一致。
颜之推的慎於重娶,就是最早、最经典的议论,他一再告诫世人: 、「假继惨虐孤遗」「后妻必虐前妻之子」 8唐人于义方《黑心符》亦曰: 。
近十年来国内学界关于唐代妇女的研究综述

Research Summary of Women in Tang Dynasty from Domestic Academia in Recent Ten Years 作者: 李盼杰[1]
作者机构: [1]华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厦门361021
出版物刊名: 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页码: 35-44页
年卷期: 2019年 第1期
主题词: 唐代妇女;历史;研究综述
摘要:唐代妇女活跃于历史舞台,为唐代的繁荣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伴随着中华民族伟大复
兴的迈进,中华文化的复兴日渐影响了学术界对唐代历史的关注。
近十年来,关于唐代妇女的研究
取得了明显进展,产生了一系列颇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研究涉猎的范围日益广泛,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整体研究、专题研究和其他研究三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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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____________________教师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隋唐史研究课程作业》题目:《2011年唐代婚姻制度研究综述》年级: 2011级专业:中国古代史姓名:孙永幸学号: 201112091266时间: 2012年06月15日2011年唐代婚姻制度研究综述摘要:婚姻是中国古代史研究中一个较为热门的课题,尤其是正处在封建社会转型期的“唐宋变革”时代,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均呈现出与以往朝代不同的特点,并对后世产生深远的影响。
唐代婚姻制度作为唐代社会生活史的研究相当活跃,研究成果较为丰硕,论著不少。
笔者在中国知网上检索到了近一年(2011——2012)来关于与唐代婚姻制度相关的文章77篇,其中21篇与本文论述主旨有关。
笔者不揣浅陋,将对这一年来有关唐代婚姻研究的21篇文章做以粗略的回顾和展望,以期有助于唐代社会生活史研究的发展。
关键词:唐代婚姻制度研究综述一、从唐传奇中研究唐代婚姻制度汪永华《试论唐三大传奇对士族婚姻制度的批判》1考察了唐代著名的几部文学作品如《李娃传》《霍小玉传》《莺莺传》等,揭示了唐代士族婚姻制度的罪恶。
杨秋红《〈催小玉传〉传别解》2通过分析男女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揭示了唐代的门第观念与婚姻制度。
王守芝《〈李娃传〉:一副摇曳多姿的唐代社会风情画》3通过分析传奇中主人公命运的悲欢交织,爱恨相伴,揭示了唐代社会士子狎妓的社会风尚,独特的丧葬习俗,婚姻重视重门第等社会心理以及强调由门当户对向男才女貌的自由爱情转变的婚姻观念。
王伟歌《从中唐传奇看唐婚姻法在文学中的反映》4对比了唐传奇与《唐律疏议·户婚》中唐代婚姻的一些例子。
揭示出唐传奇中多种形式的婚姻,都能从唐代婚姻法中找到影子。
邢郁馥《浅析唐传奇作品中的女性形象》5通过分析唐传奇中一系列具有反抗精神、个性鲜明独特、可歌可泣的女性形象。
揭示出大唐一代,妇女的个性意识的提高。
王卫《从挣扎到屈服之路——唐婚恋传奇中男性形象分析》6另辟蹊径,分析了唐传奇中的男性形象,指出男性可以放胆与各种身份的女子发生丰富多彩的浪漫爱情故事,但当落实到婚姻上,无不陷入了心灵追求与社会规范即情与理的矛盾之中。
最终以悲剧告终。
揭示出科举考试、门户偏见、等级制度、父母婚姻包办对唐代婚姻的巨大影响。
朱岩《悲喜殊同——中唐爱情传奇中女性命运探究》7通过分析中唐时期白行简《李娃传》、元稹《莺莺传》、蒋防《霍小玉传》“三大爱情传奇”。
揭示出唐代社会在等级制度下的残酷。
反映了一个制度森严、冷酷无情的封建社会。
1汪永华:《试论唐三大传奇对士族婚姻制度的批判》,文学评论,2011,1。
2杨秋红:《〈催小玉传〉传别解》,承德民族师专学报,2011,33王守芝《〈李娃传〉:一副摇曳多姿的唐代社会风情画》,西昌学院学报,2011,34王伟歌《从中唐传奇看唐婚姻法在文学中的反映》,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35邢郁馥《浅析唐传奇作品中的女性形象》,他山之石,2011,56王卫《从挣扎到屈服之路——唐婚恋传奇中男性形象分析》,延安大学学报,2011,67朱岩《悲喜殊同——中唐爱情传奇中女性命运探究》,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1,9杨成军《唐传奇中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8分析了唐传奇中塑造的女性形象,她们反对封建婚姻制度争取婚姻自由,争取社会地位平等解释了唐代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
二、从唐墓志中研究唐代婚姻制度王静涛《唐崔祐甫家庭变迁研究——以墓志为中心》9对于崔枯甫家庭的生活情况,主要包含婚姻、子嗣、信仰、归葬等方面做了分析。
并对其家庭女性成员作了个体分析,选取代表性人物:太原王氏王媛、范阳卢氏卢梵儿、陇西李氏李金以及博陵安平崔氏崔严爱、崔攀、崔温等人,对她们的出身、才学、品行、子女教育、持家能力尤其是处理危急情况的表现等方面进行描述,通过她们的行为活动来反映崔枯甫家庭的变化,并同时证明女性在博陵崔氏研究中的重要地位。
陈尚君《〈洛阳新获七朝墓志〉新史料评述》10细致梳理了书中所收墓志444件,研究了唐代的共371件。
通过对墓志中关于家族、婚姻、妇女等问题的珍贵记录的分析,揭示了唐代婚姻中的许多重大问题。
三、以特定家族为中心分析唐代婚姻制度董树代《隋唐大族婚姻研究——以禁婚之家为中心》11通过对禁婚令的考察确定禁婚家及其在隋唐的世系,根据世系所载的人物,考察禁婚家的婚姻关系情况,探查影响禁婚家婚姻关系的诸多因素和禁婚令贯彻的实际情况。
将量化分析与分段分析相结合,考察禁婚令颁布前后、安史之乱前后禁婚家族的婚姻情况不同,检视了禁婚令的执行效果以及重大历史事件对禁婚令贯彻情况的影响。
通过分析揭示了门第观念、婚姻习俗、地域限制、士族反抗、政府权威等诸多因素对禁婚家族婚姻关系造成了影响。
刘坤《唐代科举与名门望族》12文章介绍了科举制对名门望族的影响,主要从政治地位、婚姻方面介绍了科举制对名门望族的影响。
解揭示了唐朝婚姻在科举制和名门望族关系中所起的作用,视角新颖。
四、从唐代法律制度来研究唐代婚姻制度8杨成军《唐传奇中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11,119王静涛《唐崔祐甫家庭变迁研究——以墓志为中心》,郑州大学,2011,410陈尚君《〈洛阳新获七朝墓志〉新史料评述》,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1,1211董树代《隋唐大足婚姻研究——以禁婚之家为中心》,曲阜师范大学,2011,412刘坤《唐代科举与名门望族》,曲阜师范大学,2011,4李瑞轩、李冰《从“和离”离婚制度看〈唐律疏议〉的历史独特性与先进性》13通过对《唐律疏义》中关于离婚制度的总结,认为“和离”的离婚制度是前无先例,后无效法的独特规定。
从《唐律疏义》中独特的“和离”离婚制度着手进行分析,揭示了《唐律疏义》之历史独特性与先进性价值。
曹景雯《唐代和离制度研究》14通过分析唐代和离制度的思想根源,探讨和离制度在唐代的实施情况,并以唐代文献记载的案例和敦煌出土的七件放妻书为基础,分析和离的程序,研究和离制度形成的原因以及对唐代社会的影响。
刘玉堂《唐代“和离”制度的法律透视》15唐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强制离婚;二是协议离婚,即“和离”。
所谓“和离”即协议离婚是指法律将是否离婚的意志完全交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支配,并从形式上赋予双方平等的权利,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单方面的离婚意志强行加给另一方,因而具有协议的性质。
是一篇用现代法律方法分析唐代婚姻制度的文章。
甄艳楠《浅议唐代婚姻法律制度》16唐律在婚姻家庭法律领域所推崇和维护的伦理道德,对于家庭关系的稳定,整个社会秩序的安定,产生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它的立法指导思想、内容不仅有时代特色,而且深刻影响了后世,当代对唐代婚姻立法成功经验的启示与局限性的认识,对我国正在进行的婚姻立法也可提供历史明鉴,也可使我们更好地完善和实施我国的婚姻法律制度。
方燕《唐代婚姻法律制度探析》17此文以唐代婚姻法律制度作为主要的研习对象,从婚姻的缔结、婚姻的解除、婚姻的效力等方面对唐代婚姻法律制度进行剖析,并对唐代婚姻法律制度的立法先进性、立法缺陷以及历史借鉴意义等问题作了初步探究。
刘宇蓉《唐代婚姻制度:一个〈唐律〉的观察视角》18唐代,离婚极为常见,再嫁不以为非,贞节观念的淡薄在整个封建社会都为罕见。
这种现象的产生一方面与当时“开放型”的社会制度密切相关,另一方面,则源于《唐律》反传统、崇尚自由的婚姻制度。
此文从《唐律》入手、对唐代婚姻制度的形成背景、婚姻制度的开放性和利弊展开分析,揭示其特殊的历史意义。
13李瑞轩、李冰《从“和离”离婚制度看〈唐律疏议〉的历史独特性与先进性》,法制与社会,2011,414曹景雯《唐代和离制度研究》,湘潭大学,2011,515刘玉堂《唐代“和离”制度的法律透视》,唐史研究。
2011,516甄艳楠《浅议唐代婚姻法律制度》,法学研究,2011,817方燕《唐代婚姻法律制度探析》,安徽大学,2011,1018刘宇蓉《唐代婚姻制度:一个〈唐律〉的观察视角》,长江论坛,2011,8五、中外对比的角度研究唐代婚姻制度金荣洲的《〈摩奴法论〉、〈唐律疏议〉所见古代印度与唐代妇女的社会地位》19根据《摩奴法论》、《唐律疏议》对比研究,在政治地位、经济地位、婚姻家庭地位等方面,得出唐代妇女的社会地位要比同时期印度妇女的社会地位高得多,说明了作为中华法系下的唐代法制文明在那个时代的进步性。
六从商人的角度研究唐代婚姻制度敖丽莎的《唐代商人的婚姻与社会交往》20此文通过对婚姻与社会交往的研究,动态地了解唐代商人社会地位的变化。
通过对比唐“安史之乱”前后商人的婚姻、社会交往的不同,论述唐代商人地位缓慢提升的过程。
七、从其他角度研究唐代婚姻制度刘玉堂《唐人的择偶观念与方式》21认为唐代青年男女择偶观念与方式的多元化倾向。
一方面,受传统礼教的约束,;另一方面,部分青年男女在婚姻问题上则敢于突破传统礼教的束缚。
这无疑是唐律开放意识的体现。
八、对已有研究的反思与建议综上所述,唐代婚姻制度研究在2011年里,取得了不错的成果,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所拓展,但也呈现出了一些问题,可归纳如下:首先,重复研究。
比如从唐传奇的角度研究唐代婚姻的八篇文章,内容不免有重复之处。
唐代和离制度的几篇文章也有重复之处。
其次,研究者队伍较为单一,研究成果质量较低。
从所搜集到的文章来看,基本是以一般杂志、硕士学位论文为主,高层次的研究论文不多,专著更少,这也从侧面反映了现在的研究者队伍过于年轻化,这也就导致如今研究深度不够、分析不足等诸多问题。
再次,研究视域仍然比较狭窄。
尽管传奇、墓志这些新资料大大拓展了唐代婚姻制度的研究领域,但很多和其他学科的交叉问题,比如婚姻与疾病医疗、婚姻与社会变革等问题,仍然没有得到重视。
针对以上主要问题,笔者提出自己的建议和展望:19金荣洲:《〈摩奴法论〉、〈唐律疏议〉所见古代印度与唐代妇女的社会地位》,唐史研究,2011,2。
20敖丽莎的《唐代商人的婚姻与社会交往》,河北师范大学,2011,321刘玉堂《唐人的择偶观念与方式》,湖北大学学报,2011,9首先,搜集整理史料。
大量的笔记、墓志、考古资料等仍然没有得到充分的整理和利用,应当加强对墓葬考古成果、唐传奇等非传统史料的重视。
其次,在方法论的探索上,社会性别理论在唐代婚姻制度研究中基本处于理论指导地位。
尽管对唐代婚姻制度研究起到了一定的突破作用,但从长远来,唐代婚姻制度研究仍然需要理论的整合和创新。
笔者以为,应当加强社会分层研究理论的建设,从下向上看,以此来认识女性在婚姻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成果,比如,唐宋变革论是否可以应用到唐代婚姻制度的研究之中。
再次,加强研究者队伍的建设,壮大研究者队伍。
形成全国的研究氛围,以带动唐代妇女史、社会生活史研究的整体发展,鼓励更多的男性学者加入到研究队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