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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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适用本办法。

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依照本办法报告的同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报告有关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应当报告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以下简称事故信息)是指发生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第三条执行。

第四条事故信息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整。

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制度,公开事故信息报告电话,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受理事故信息报告和举报。

第二章事故信息报告

第五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电话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主管单位和事故发生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电话快报。其中,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项目法人(项目部)负责人报告,项目法人(项目部)负责人应于1小时内向主管单位和事故发生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部直属单位或者其下属单位(以下统称部直属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在报告主管单位同时,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六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事故发生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后,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事故以及非超标准洪水溃坝等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较大涉险事故信息,应当逐级上报至水利部。部直属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在报告县水利局的同时,应当报告水利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部直属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应当逐级报告水利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越级上报。

第七条发生人员死亡的一般事故的,县级水利局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在逐级上报的同时,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快报省级水利厅行政主管部门,随后补报文字快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快报水利部,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故的,县级水利局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在逐级上报的同时,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快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部,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部直属单位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故、人员死亡的一般事故的,在逐级上报的同时,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快报水利部,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2、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水利局。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前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省水利厅和水利部。

3、第八条电话快报的内容包括: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三)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第九条文字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文字报告按附表1的内容和格式填报。

第十条对于不能立即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先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信息报告内容、时限和方式报告,其后根据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及时补报有关事故定性和调查处理结果。

第十一条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或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人员伤亡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当日及时补报。

第三章事故信息处置

第十二条接到事故报告后,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处置措施,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做好事故处置有关工作。

水利部事故信息处置程序:

(一)特别重大事故,立即报告国务院,由水利部部长或者分管副部长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相关处置措施。

(二)重大事故,立即报告国务院,由水利部分管副部长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相关处置措施。

(三)较大事故,由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专业司局研究制定相关处置措施。

(四)发生人员死亡的一般事故、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由安监司会同有关司局研究制定相关处置措施。

(五)部直属单位发生人员死亡的一般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由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相关处置措施。其他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单位研究制定相关处置措施。

部直属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信息处置程序。

第十三条接到事故报告后,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派员赶赴事故现场:

(一)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水利部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二)发生重大事故的,水利部相关司局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三)发生较大事故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四)发生死亡一般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发生其他一般事故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五)部直属单位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的,其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水利部负责人或者相关司局负责人根据事故等级赶赴事故现场。

发生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派员赶赴事故现场。

第十四条赶赴事故现场人员的工作职责:

(一)指导和协助事故现场开展事故抢救、应急救援等工作;

(二)负责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

(三)及时报告事故情况、事态发展、救援工作进展等有关情况。

第十五条水利部对重大、较大事故处理进行跟踪督导,推动有事故处理权限的地方人民政府按“四不放过”原则将事故处理到位,根据事故等级和事故责任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逐级上报至水利部。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所称较大涉险事故是指:

(一)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二)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三)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

(四)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田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

(五)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第十七条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部直属单位应当通过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将上月本单位发生的人员死亡、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以上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情况报主管单位,并逐级上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部直属单位须于每月6日前,将事故月报通过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报水利部安全监督司。事故月报按附表2的内容和格式填报。

事故月报实行零报告制度,当月无生产安全事故也要按时报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完善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快报和月报制度的通知》(办安监[20XX]112号)同时废止。

电站及配套电网建设与运行;4.水文测验;5.水利工程勘测设计;6.水利科学研究实验与检验;7.后勤服务和综合经营;8.其他。非水利系统事故单位,应予以注明。二、事故不涉及水利工程的,工程概况不填。

附表2:

年月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月报表

填表说明:

一、事故单位类型填写:1.水利工程建设;2.水利工程管理;3.农村水电站及配套电网建设与运行;4.水文测验;5.水利工程勘测设计;6.水利科学研究实验与检验;7.后勤服务和综合经营;8.其他。非水利系统事故单位,应予以注明。

二、重伤事故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和《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定性。

三、直接经济损失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确定。

四、事故类别填写内容为:1.物体打击;2.提升、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

坠落;10.坍塌;11.冒顶片帮;12.透水;13.放炮;14.火药爆炸;15.瓦斯煤层爆炸;16.其它爆炸;17.容器爆炸;18.煤与瓦斯突出;19.中毒和窒息;20.其他伤害。可直接填写类别代号。

五、每月6日前通过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逐级上报至水利部安全监督司。

六、本月无事故,应在表内填写“本月无事故”。

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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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试行) 12月

目录 1 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编制目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编制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适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工作原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事故分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预案体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风险分级管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预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隐患排查治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事故信息报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先期处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水利部直属单位( 工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应急响应分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一级应急响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二级应急响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三级应急响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地方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应急响应分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一级应急响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新版)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7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新版)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493号令要求编制本制度。 一、事故分类: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三、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已经采取的措施;

消防安全专项自检自查报告

消防安全专项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文件的通知精神,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项目部组织施工、安技部门和协作单位的负责人对施工区域内的临时用电、办公区、食堂防火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部成立了“消防安全专项自检自查”安全隐患督促整改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对施工区域消防安全专项隐患排查进行部署。 二、“消防安全专项安全自检自查”工作中,项目部共查出消防安全隐患5条,涉及到协作单位的食堂配备的灭火器失效、集装箱住宿没有配备灭火器、电闸箱门损坏及电闸无防护措施等方面。以上问题均在检查发现后,及时进行了整改,配备了合格有效地灭火器,整改率达到100%。 三、制作了“消防安全”的宣传资料在施工现场进行张贴,同时发放到作业人员。同时在施工现场进行了一次消防演练。 四、施工现场配置专职电工每日巡查临时用电,项目部安技、施工部门每周二次安全用电及消防安全检查,参加每周四监理单位组织的安全和消防联合检查,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五、雨后项目部施工、安技部门联合协作单位现场负责人及电工进行临时用 电专项安全检查,确保雨季施工用电安全。 六、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点等严格执行规定的安全距离和消防措施。并派 专人看管。 七、加大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以及防火、用气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培训,使作业人员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中遵守安全

规则,操作上实施安全措施,从而自觉地把安全生产融入到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八、项目部将以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的安全用电要求,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保证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同时加大对施工现场、食堂、宿舍防火工作的检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报告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为:“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二、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培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追究责任。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或者遇到无法联系单位负责人等特殊情况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五、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立即向公司负责人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 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上报街道办事处、区安全监督局和有关职能部门。 3. 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 1. 事故发生后,部门负责人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启动公司应急事故救援预案,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 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 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 公司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 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

的一切后果。 精品文档 四、事故处理 1.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公司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 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实施验证。 3.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 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 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 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安检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精品文档

公司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报告(优秀范文)

根据***有限公司《关于立即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的通知》要求及整体工作部署,我单位立足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们结合人事变动情况,调整了本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部署了消防工作,明确了工作责任,落实了消防安全制度。同时,我们成立了以项目经理带头,以项目班子成员为骨干,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落实的“海河春意桥工程火灾隐患检查小组”,并与各施工队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为消防安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我们本着为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从7月4日开始,“海河春意桥工程火灾隐患检查小组”对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各个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努力做到: (一)突出重点,明确火灾检查的'内容 1、设施方面: 重点检查我项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缺少、损坏及消防通道是否符合规定的问题。 2、施工现场: 检查整治我项目施工现场灭火器的放置,乙炔瓶、氧气瓶的存放及乙炔瓶、氧气瓶、使用时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 3、区域方面: 主要检查了我项目的仓库、木料加工区等易着火点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问题。 (一)严格检查,确保火灾检查不留死角 1.做到了目标明确。我们重点检查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防火巡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情况,火灾电源管理、员工消防培训情况。针对资产财务,我们重点检查了库存物资存放的消防重点管理。针对值班室、员工宿舍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同时检查了消防器材的添置和更新,以及消防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二)强化教育,加大了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在检查、整改治标的基础上,突出治本,充分利用板报、标语等有效载体,加大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边检查、边宣传、边教育,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伤事故的情况,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性,采取有效的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 1、发生轻伤事故后,应由负伤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并由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在当日下班前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部门。 2、发生重任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亲自或责成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3、发生死亡事故后(即四级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应在24小时内报企业主管部委和建设部。发生重死亡事故(即一、二、三级事故)也照此办理。 二、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各级组织抢救伤者,想方设法医疗,使之尽快恢复身体健康。 2、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必须做好围挡和标志,派专人看护,使被厂址的物件、碎片、残留物、致伤人的位置保护原样,不准移动和冲刷擦试。 3、事故发生后,企业要立即成立3-5人的事故调查小组,按“四不放过”原则,一是勘察事故现场,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致伤物体,并拍摄事故现场。二是对发生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本工种工龄、接受教育情况和发生事故原因,对证人的口述材料要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并责成写出书面材料,签字盖章。三是查清单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及措施的实施情况。 在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的基础上要根据《只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第六条,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按其性质分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性事故,及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结合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按应负的责任大小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分别给予事故单位和个人予以罚款、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触及刑律的上报人民检察院处理。 感谢您的阅读!

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样本

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试行) 12月

目录 1 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编制目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编制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适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工作原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事故分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预案体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风险分级管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预警...................................................................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隐患排查治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事故信息报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先期处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水利部直属单位(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应急响应分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一级应急响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编号:SM-ZD-85267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公司工程、运营项目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及国家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等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环能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 第二章工程、运营项目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第四条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执行以下标准(本制度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一)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消防安全自查报告

消防安全自查报告 消防安全自查报告范文一: 根据武大保字《关于开展春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院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春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月28日,由学院领导和学生工作办公室组成的春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进行了全面消防安全检查。 一、检查重点 1. 这次主要是对违章使用100w以上大功率电器及私自乱拉电源线等全方面检查,对违章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水煮器和乱拉电源线的同学,给予警告并及时处理。 2. 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和防火器材的添加和更换。 3. 对在寝室吸烟和熄灯后用蜡烛照明等违规情况的同学给予警告,消防安全委员会、后勤及保卫部门坚持24小时值班,(有情况随时呼叫)。 4. 值班人员每天检查学生晚上的就寝率,寝室文明卫生检查,做到发现安全隐患能及时消除,将此作为一项日常事务性的工作抓紧。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这次检查结果,总的情况来看是比较令人满意的,没有发现较大的安全隐患,但也发现一些寝室不遵守要求,在检查时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对于存在问题班级的安全责任人提出批评,具体如下: 1.湖滨一舍使用热得快的寝室有: 一单元:201(人管)、305(国贸2)、602(会计学) 二单元:101(金融学) 2.樱园二舍使用热得快的寝室有: 406(金融学) 3.梅五存在安全隐患的寝室有: 531、619、634 4.樱一存在安全隐患的寝室有: 218、214、325、326、401、406、408、429、430 5.樱二存在安全隐患的寝室有: 208、219、207(注:207极不配合学生工作,态度恶劣) 三、举措 1.我们对此次检查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对以上各宿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相关学生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2.我们召开了学生干部安全教育大会,印发消防安全相关资料下发到宿舍,并要求各班召开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班会。 3.加强安全责任人制度,要求各级安全责任人高度重视,并持之以恒,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隐患胜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我们将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的学生”的服务宗旨,继续努力工作,为全面夺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胜利而奋斗。 消防安全自查报告范文二: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与统计职工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与铁道部《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条例》得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项目发生员工死亡事故、3人以上重伤事故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得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得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后,指挥长依法对事故报告负总责。 按照如下程序进行事故报告: (1)发生一般事故,指挥长应向分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逐级报至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环保部); (2)发生一般(初步核实情况不明)及较大(含)以上事故时,须由发生事故得集团公司安质部门、主管领导、主要领导核实事故信息后分别立即报告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环保部)主管领导、主要领导。 (3)须在事发3小时内将事故信息报至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环保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超过3小时未报,认定为内部迟报。 2、工地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发生伤亡、重伤事故现场负责人应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发生伤亡事故后,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得有关规定处理。 4、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得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责任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修订稿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枣庄市山亭区水务服务公司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全体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掌握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知识,增强保护自己及不伤害他人的技能,实现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的安全生产目标,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要求,结合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一)各参建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 (二)项目法人应组织有关参建单位制订项目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主要内容包括隐患排查目的、内容、方法、频次和要求等;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法人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制订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均有权向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报告。 (三)各参建单位应根据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和方法。各参建单位应采用定期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和

日常检查等方式,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组织单位应及时书面通知有关单位,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建立事故隐患信息台账。 (四)项目法人应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施工单位应至少每两月自行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综合检查。 (五)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应分别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六)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等。 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 (一)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隐患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二)各参建单位对于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 (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订,经监理单位审核,报项目法人同意后实施,项目法人应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报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的原因,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排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为适应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工作需要、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定的标准,对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类为轻伤、重伤、死亡三类。 二、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2.重任事故:是指一次事故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包括伴有重伤、轻伤) 4.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包括发生事故以后30日因事故而延长的均计入(排除医疗事故或自然死亡)。 5.特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事故。 6.特别重大死亡事故:(1)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的(或其它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事故)。(2)一次性造成职工100人及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3)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伤亡事故与应急防范管理 伤亡事故管理工作包括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处理等,目的是及时掌握事故动态,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一)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建立并实施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处理的内容、程序、负责部门或人员及及其职责,做好伤亡事故管理工作。 (二)事故的报告统计:(1)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并保护好现场;(2)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企业应当以快速的办法报告当地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最迟不超过24小时;(3)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伤害程度以及事故的简要经过等;(4)企业应当根据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要求,按月、年定期报送伤亡事故的统计报表。 (三)事故的调查:1.事故调查的组成: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的有关人员组织;死亡以上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组成。2.事故调查组职责:(1)查明事故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报告

消防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为保障我单位办公环境的防火防盗安全,1月3日,根据上级领导的安排部署,行政部门负责人带领科室有关人员组成安全检查组,对单位办公楼和厂区内各个车间部门以及油库食堂锅炉房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和防盗工作进行了严格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检查总体情况 检查组首先对办公楼一楼至三楼的门窗、监控设备、用电电路及开关、楼道消防安全通道、消防设施,一楼礼堂和食堂用电用水、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然后针对锅炉房的设施及浴室的水路管道进行严格的检查,之后又对厂区内所有的监控视频及照明设备进行检查、对综合车间、标牌车间、标线组、汽车组、机电加工车间、库房及消防重点区域油库和液化气库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对厂区消防安全通道内的消防设施等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通过全面、彻底的排查,不留死角,检查结果总体情况很好,无重大安全隐患。 二、存在的问题 1、油库门口有废弃有桶堆放。 2、标牌车间氩气瓶离电柜过进,且放置过多,遮挡电柜,存在隐患。 3、机电内堆有纸箱杂物,堆放杂乱,存在防火安全隐

患。 4、标线组责任区内杂物过多,施工车辆未停放指定区域,阻挡消防通道。 5、食堂内使用液化气罐存在消防隐患。 三、整改措施及建议 1、废弃油桶等易燃易爆物品及时处理掉。 2、车间内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避免氩气罐等危险品乱摆乱放。 3、机电操作间内严禁堆放杂物,立即清理,排除火灾安全隐患。 4、食堂液化气罐应采取外置隔离使用。 5、坚持消防安全常态化、长期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坚持每月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单位相关部门领导指出消防安全隐患事关全体干部职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大家要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责任重大,不能存有丝毫的松懈和侥幸心理,确保“消防安全不留死角”,排除安全隐患,共同创造一个安定、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的原因,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排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为适应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工作需要、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定的标准,对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类为轻伤、重伤、死亡三类。 二、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2.重任事故:是指一次事故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包括伴有重伤、轻伤) 4.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包括发生事故以后30日因事故而延长的均计入(排除医疗事故或自然死亡)。 5.特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事故。 6.特别重大死亡事故:(1)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的(或其它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2)一次性造成职工100人及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3)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伤亡事故与应急防范管理 伤亡事故管理工作包括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处理等,目的是及时掌握事故动态,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一)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建立并实施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处理的内容、程序、负责部门或人员及及其职责,做好伤亡事故管理工作。 (二)事故的报告统计:(1)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并保护好现场;(2)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企业应当以快速的办法报告当地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最迟不超过24小时;(3)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伤害程度以及事故的简要经过等;(4)企业应当根据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要求,按月、年定期报送伤亡事故的统计报表。 (三)事故的调查:1.事故调查的组成: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的有关人员组织;死亡以上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组成。2.事故调查组职责:(1)查明事故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事故的目的是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因而

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消防安全是公共安全中的一种,主要包括企业、公共场所、住宅区消防安全等,现在消防安全事故频发,极大地威胁着人类的生命和健康,完善我国的消防安全管理势在必行。对消防安全进行自查减少火灾的发生。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消防安全自查报告,欢迎阅读。 篇1:消防安全自查报告 根据XX消防处《XX》的精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营造“两会”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我单位加强了消防安全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1、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针对XXX的要求,我XX领导班子非常重视专门召集相关部门研究部属,落实制度、责任到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各科室安全自查工作。同时在周会上通报了近期XX起火灾情况,要求各个XXX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提高警惕,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2、认真自查、消除隐患。 从检查的结果来看,我XXX消防安全总体情况良好,各个消防通道畅通无堵塞现象。各项防火标志及疏散标志明显,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录像监控设备运行良好。 3、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到提高全员警惕性。 ⑴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全XXX职工的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意识。通过宣传海报、信息电子屏等形式的宣传活动,使消防安全知识人人皆知,切实营造一个全院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⑵加大消防培训工作的力度,促使全XXX职工掌握火灾通报流程及灭火设备的操作。一是会扑救初期火灾,能够及时准确报告火灾发生的地点、场所以及联系方式,懂得使用灭火器,懂得处置初起火灾;二是会自救逃生,能够随时掌握所处环境的疏散路线和安全出口,懂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的危险性,维护自己的消防安全权益,在火灾发生时懂得如何自救和协助XXXXX 疏散。 ⑶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确保“一畅”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即确保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齐备有效。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工伤事故的分类 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3、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含3人)的事故; 5、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含10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的事故。 二、事故的上报 1、发生工伤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必须立即报告项目部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立即报至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监理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三、事故的调查 1、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情况和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2、发生事故后首先要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的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或有详细记录。对事故现场的处理,必须经过当地劳动、公安、安监等部门同意方可进行。 3、按照事故类型分级进行处理 (1)轻伤事故:由工程部领导指定人员进行调查。 (2)重伤事故:由公司组织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3)发生死亡事故,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4、事故发生后在事故的调查处理中认真落实事故处理的“四不放

过”原则,即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调查分析不清不放过;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责任者没有严格审查、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和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5、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破坏性事故; (1)责任事故: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2)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或在未知领域的技术而引起的事故; (3)破坏性事故;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6、事故调查的程序:组织调查组、明确任务与分工;调查事故现场、调查事故前生产情况和事故经过;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和试验;事故原因分析;提出防范措施;责任分析;提出事故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填写调查报告书;结案存档。 7、通过事故调查,查明下列事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班次、时、分)和具体地点; (2)受伤害的人数、伤害部位、性质和程度; (3)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物(构筑物、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物质、材料、货物、环境、气象等),与被伤害人直接接触造成伤害的危险物以及事故类别; (4)事故的后果和事故的经济损失; (5)发生事故时,受伤害人的作业名称及其工作内容、共同作业人员的任务及其分工、相互的联系和联络、作业时工艺条件、操作方法、设备操作参数(如压力、温度)、设备有无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前有无异常反应和征兆、发生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 (6)受伤害人和与事故直接有关人员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级别、工龄、本工种工龄、受过何种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等。 (7)安全管理方面:有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情况;有无防止事故的安全措施及管理办法等;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目的:减少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避免 重复发生同种事故。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安全事故管理。 三、内容: 1、事故的类型及等级划分: 根据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不同将事故分为: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等。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将事故划分 为不同的等级。 A伤亡事故: ①公司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为伤亡事故。具体是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 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 环境不良,以及公司领导指派到公司外从事本公司活动所 发生的人身伤亡(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 ②急性中毒事故指劳动过程中存在的有毒物质在短期内通 过皮肤、呼吸道或消化道侵入人体,使人体突然发生病变,处于危险状态,职工中断工作,并需进行急救的或致使死 亡的中毒事件。 ③等级划分: 一般事故即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1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㈠较大事故即重伤事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重伤 事故。

a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有可能成为残废的。 b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c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的灼伤、烫伤 占全身面积1/3以上的。 d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e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 f手部伤害:大姆指轧断一节,食指、中指、无名指、小姆 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只各断一节的,局部肌肉受 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自由伸屈,残废的。 g脚部伤害: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局部肌源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残废的。 h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i凡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款,由公司行政办公室会同安 全科提出初步意见,报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j中毒:三人(含)以上中毒事故按较大事故处理。 ㈡死亡事故:包括重大死亡事故和特大死亡事故。 ㈢重大死亡事故(含伤后一个月内死亡)指死亡1~2人的 事故。 ㈣特大死亡事故指同时死亡3人或3人以上的事故。 B火灾事故: 公司所属范围内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或发生 火情,虽未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但性质严重的为火灾事故。等级划分:

2019关于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报告优秀五篇

2019关于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报告优秀五篇 消防安全是公共安全中的一种,主要包括企业、公共场所、住宅区消防安全等,现在消防安全事故频发,极大地威胁着人类的生命和健康,完善我国的消防安全管理势在必行。其中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报告有哪些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报告的全部内容了,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根据XX消防处《XX》的精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营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我单位加强了消防安全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1、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针对XXX的要求,我XX领导班子非常重视专门召集相关部门研究部属,落实制度、责任到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各科室安全自查工作。同时在周会上通报了近期XX起火灾情况,要求各个XXX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提高警惕,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2、认真自查、消除隐患。 从检查的结果来看,我XXX消防安全总体情况良好,各个消防通道畅通无堵塞现象。各项防火标志及疏散标志明显,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录像监控设备运行良好。 3、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到提高全员警惕性。 ⑴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全XXX职工的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意识。通过宣传海报、信息电子屏等形式的宣传活动,使消防安全知识人人皆知,切实营造一个全院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⑵加大消防培训工作的力度,促使全XXX职工掌握火灾通报流程及灭火设备的操作。一是会扑救初期火灾,能够及时准确报告火灾发生的地点、场所以及联系方式,懂得使用灭火器,懂得处置初起火灾;二是会自救逃生,能够随时掌握所处环境的疏散路线和安全出口,懂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的危险性,维护自己的消防安全权益,在火灾发生时懂得如何自救和协助XXXXX疏散。 ⑶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确保“一畅”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即确保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齐备有效。 通过宣传、培训、检查使全体员工提高了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一旦出现火情的处置能力,确保“”期间万无一失,夯实消防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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