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办事指南

桂林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办事指南
桂林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办事指南

桂林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办事指南

一、城建档案查阅利用制度及程序

开发利用城市建设档案,更好地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是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宗旨。查阅利用城市建设档案,是开发利用城市建设档案的基本方式。十多年来,我馆通过查阅利用城市建设档案服务方式,收集社会需求信息、接收反馈信息,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为桂林市城市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查阅利用制度

1.到本馆利用城建档案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

利用本单位的工程档案,须持单位证明或城建档案移交书;利用外单位的工程档案,须出示该单位的证明。

个人利用住房档案,须提交本人的产权证和身份证原件,如查阅他人房产的档案,须提交产权人的委托书(签名及加盖手印)、房产证及身份证。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需要利用城建档案的,要出示单位证明,说明利用的目的,并经馆领导审核批准。

因城市建设改造,需要利用有关项目档案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并经馆领导批准。

因诉讼活动需要利用档案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明和法院的立案证明。

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利用城建档案,须经相关单位介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2.档案的查阅须在本馆阅档室进行,利用档案过程中严禁丢失、损毁、圈点、勾划、注记、涂改、抽页、拍摄和伪造档案。

3.需复制档案文件时,由本馆工作人员统一办理。

4.机密以上等级的档案不得复制,要摘录文件内容时,须经馆领导批准。

5.对违反规定,利用城建档案进行欺诈造假,给国家和他人利益造成损害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二)查阅利用程序

二、要求:

1、档案接收整理移交工作,要严格登记签收手续,如果哪一个环节手续不完备,出问题在那个环节的,当事人(责任人)负责任。

2、接收档案后,业务员要及时审查资料,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报送单位补交资料,经多次催交仍不补报的,在规定期限内有多少资料就整理多少,缺少部分在移交时备考说明。

3、档案从接收到移交入库,应在三个月内完成编审,六个月内整理完毕并办理移交入库手续。

4、科室领导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管理,积极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5、对玩忽职守,丢失和损毁档案的,依照《档案法》和《公务员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对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

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点击查看大图

点击查看大图

点击查看大图

点击查看大图 为更好地保护桂林市优秀的自然资源与景观环境,满足桂林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推进“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实践,贯彻“保护漓江,发展临桂,再造一个新桂林”的城市发展方略,协调与统筹桂林市城乡各项建设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编制工作。

1.规划指导思想 (1)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以展现桂林世界独有的景观风貌特征、注重生态与人文资源保护和有效利用为前提,实现城市又好又快的发展,制定科学、务实的城乡规划和行动安排。 (2)坚持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思路。加强桂林市与周边城市的跨界联系,促进桂林市域内部市、县(区)、镇(乡)、村之间的协调发展,调动与促进各级行政主体的自主性、积极性和活力;加强区域与城乡基础设施系统的整体建设;积极带动与推动乡镇地区社会经济的进步与环境的改善,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3)坚持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规划目标以公众利益为前提,加强规划过程中的公众与各类群体的参与性;注重城市优良环境的营造,增强城市的可居性、可游性和安全性。 (4)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建设节约型社会,保持城市生态的多样性,使城乡土地、水资源、能源、物产资源得到节约、集约与可持续的利用。 (5)坚持“山水环境观”。以“保护山水资源、传承山水文化、创新山水城市”为出发点,力求实现保护漓江、城市向西、拓展旅游业的发展目标;突出展现“城在景中、景在城中、城景交融”的山水城市的特色。 2.规划期限与地域空间层次 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0~2015年,规划远期为2016~2020年;规划远景为2030年。 规划分为“市域”、“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地域空间层次。其中,市域范围为桂林市行政辖区,包括5个行政区和12个县;规划区范围为5个行政区及临桂县、灵川县、永福县、阳朔县、兴安县;中心城区范围主要包括桂林市区所辖的象山、叠彩、秀峰、七星4区,雁山区柘木镇和雁山镇,灵川县定江镇和大圩镇部分地区及八里街经济开发区,临桂县的临桂镇、四塘乡和庙岭镇部分地区等,总面积为866.36平方公里。 3.规划总目标 以推进“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实施为契机,将桂林建设成为“中国山水之都,世界旅游名城”。在规划期内,贯彻“保护漓江,城市西拓”的空间发展战略,以实现“大旅游、新产业、强枢纽、幸福城”为城市发展的主导方向,打造广西新经济平台。 4.市域规划 (1)规划市域总人口至2015年控制在538万~541万人,至2020年控制在到554万~560万人;市域城镇化水平至2015年为46%~51%,至2020年为52%~59%。 (2)市域城镇空间形成由“流域”与“多轴交通”共同构成的复合型空间格局。

桂林城市介绍

“千峰环野立,一水抱城流”——桂林城市中心区环城水系 规划设计 ——公共事业管理200804030039姚立林桂林是一座文化古城,两千多年的历史,使他具有丰厚的文化底蕴。在古代,这里是百越之地,战国时属于楚国。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设置桂林郡,开凿灵渠,沟通湘水和漓水桂林从此便成为南通海域,北达中原的重镇。据地质研究,大约在三亿多年前,桂林原是一片汪洋大海。由于地壳运动,海沉积的石灰岩上升为陆地,后经风化和溶蚀,终于形成千姿百态的峰林,幽深瑰丽的溶洞和神秘莫测的地下河。这些特殊的地貌和景象万千的漓江及其周围美丽迷人的田园风光融为一体,形成了独具一格、驰名中外的“山青、水秀、洞奇、石美”的桂林山水。 桂林市既是我国第一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又是具有享誉中外的独特山水风景的旅游城市。完善和塑造符合未来“国际旅游城市”发展战略目标的功能和形象,构建“中心城区环城水系设计”是有意义的。下面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介绍桂林城市改造的背景情况: 一、自然观桂林是以山水风景为特色的旅游城市。早在隋代就已经是游览胜地,宋代就有“桂林山水甲天下”的说法。山清水秀,城在景中,景在城中,城景交融,“千峰环野立,一水抱城流”,“江作青罗带,善如碧玉簪”是对“山水盆景”之喻的桂林城的形象描述。说明了山水在桂林旅游环境的形成和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因此,自然山水是桂林城市的灵魂。山水景观环境的保护和利用是建设桂林国际性旅游城市的根本保障。目前,现实中的一些不和谐,乃至破坏性的建设使环境不够理想,但我们不能由此否定自然山水的固有价值。任何自然山水价值在桂林市都具有永恒性,中心区环城水系的规划设计必须建立在这一基本认识基础之上。 二、历史观桂林是一座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自三国吴甘露元年(公元265年)设始安郡其,桂林便一直是历代广西和南方地区政治、军事、文化重镇,宋代已有“西南会府”之称。而今古城区的格局主要与历史上四朝的古城形态相关。一是汉代以现榕荫路为南北轴线修建的始安郡府;二是唐代将独秀峰、子成和象鼻山为南北轴线,修筑“夹城”和“外城”而形成的前朝后市,它奠定了桂林中心区的格局;三是宋成淳年间突破原有城市格局,依山傍水,因地制宜,形成了南北长、东西窄,山、水、城有机结合的城市形态。并将漓江和西护城河形容如两条巨龙,在鹦鹉山和铁封山之间建园形瓮城,创造出“双龙戏珠”势态;四是明朝洪武年间,在独秀峰下修建靖江王府,并将城池向南扩大之象鼻山,桃花江作为南护城河,将原护城河(榕杉湖)辟为风景湖面,同时十字街的商业中心形成。四朝古城和近代文物多有遗存,这些都是历史文化名城不可缺少的旅游和文化资源,规划中充分体现古城历史文化的延续性,是提高游览文化品位的重要方面。 三、发展观桂林中心城的护城河水系发展与城市总体形态紧密相关,其独特的环城水系有着悠久的历史。唐代以南面形成环城水系。当时桃花江与隐山西湖、榕湖、杉湖相通,可泛舟游览;宋代开凿“朝宗渠”和伏波山南渠,形成“一水抱换流”。到明代,筑坝引桃花江水东流直抵象鼻山北起护城作用。榕湖、杉湖和壕塘变成内湖,以后“朝宗渠”和伏波山南渠逐渐被毁,从城市和水系的演化中可以得出,随着时代的变迁,水系与城市都在变化,并且历代都形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各施工、建设等单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电子光盘的文件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渝建发[2007]116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报送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城建档案馆(室),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全面提升城建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充分满足社会对城建档案利用的需求,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建设和发展,根据建设部《全国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纲要》(建办档[2004]3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城建档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今后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的工程档案,对其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及竣工图,应进行数字化扫描处理形成电子档案,并刻录成光盘,同时报送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字化扫描处理的内容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1、项目建议书及批文; 2、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4、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6、建设用地文件;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设、人防、环保、消防、交通、园林、市政等单位)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 9、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及备案书; 10、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合同; 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红线图); 1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3、其它重要文件。 (二)竣工验收文件 1、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质量责任书和人员名单;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文件(验收表1-12); 3、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4、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5、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6、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 7、法律、规章等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防雷、高切坡、航道、港监等)。 (三)竣工图 1、建筑工程 (1)总平面布置竣工图; (2)地下管网专业竣工图; (3)建筑竣工图; (4)结构竣工图; (5)给排水竣工图(包括消防);

广西桂林市区域概况

桂林是世界着名的旅游城市、中国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其境内的山水风光举世闻名,千百年来享有“桂林山水甲天下”的美誉。 桂林是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的永久举办地;世界女子九球锦标赛于2014年在桂林举办。 人文历史 桂林历史悠久。据市区宝积岩和甑皮岩洞穴发现的遗物考证,距今约一万年前,桂林就有人类祖先活动。夏、商、周时期,桂林是“百越”人的居住地。公元前214年秦始皇开凿灵渠,沟通湘、漓二水后,桂林便成为“南连海域,北达中原”的重镇。“桂林”之名,始于秦代,秦始皇置桂林、象、南海三郡,桂林郡因当地盛产玉桂而成名,这是“桂林”名称的最早起源,但郡治不在今天的桂林市。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在今桂林设始安县,隶属荆州零陵郡。东汉时改属始安侯国。三国时先属蜀,后归吴。甘露元年(265年),置始安郡始安县,郡县治所都在今之桂林。隋唐时属岭南桂州总管府。唐武德四年(621年),李靖修城于独秀峰南,贞观八年(634年)改名临桂县,属桂州始安郡,光化三年(900年)始,属静江节度。五代十国时先后属楚和南汉的桂州。宋时,前属广南西路桂州,后属静江府。元时属广西行中书省静江路。明清时均属广西省桂林府。民国时属广西省,1914年改名桂林县,1940年始设桂林市,1944年11月至1945年7月28日,为日寇占领,光复后仍为广西省辖市,民国历史上长期为广西省会。 桂林是一个多民族聚集地区,汉、壮、苗、瑶、侗、回、京、彝、水、满等多个民族

和谐相处,多民族融合的地域民族文化构成了桂林城市文化一个重要特征。淳朴的民风、独特的地域文化,诸如农耕、游牧、节庆、服饰、饮食起居、婚丧、建筑、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等,构成了桂林浓郁而又色彩斑斓的民俗风情图画。 行政区划 1949年11月22日桂林解放,为广西省辖市,1958年改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辖桂林城区和郊区。1981年7月、1983年10月阳朔县、临桂县分别划归桂林市管辖,1996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桂林实施部分区划调整,将郊区更名为雁山区,1998年9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桂林市和桂林地区合并,组建新的桂林市,桂林市辖秀峰、叠彩、象山、七星、雁山、临桂6个区及阳朔、灵川、全州、兴安、永福、灌阳、龙胜、资源、平乐、荔浦、恭城11个县(自治县)。区县下辖13个街道办事处,75个镇、44个乡、15个民族乡,23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1654个村民委员会。全市总人口526.48万人,其中市区人口126.84(包括临桂)万人。 市人民政府驻临桂区。1995年起资源县为自治县待遇县。 2013年4月9日《广西日报》第二版:《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桂林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已经出炉,同意撤销临桂县,设立桂林市临桂区;同意桂林市人民政府驻地由现址象山区五美路16号,搬迁至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 地理环境 地形 桂林山川奇特、风景秀丽,地理环境得天独厚,属典型的岩溶地貌。桂林以俊俏的山

桂林临桂控规说明

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解读 (1) 一、项目背景 (1) (一)区域背景 (1) (二)临桂新区发展目标 (1) (三)项目背景 (1) 二、规划范围 (2) 三、社会经济概况 (2) (一)经济概况 (2) (二)社会概况 (2) 四、上位规划分析 (2) 五、用地条件 (2) 六、现状概况 (3) (一)用地现状 (3) (二)建设现状 (3) (三)道路交通现状 (3) 第二部分规划总则 (3) 一、规划依据 (3) 二、规划原则 (4) 三、规划理念 (4) (一)规划愿景 (4) (二)规划理念 ............................................................................................... 4 第三部分规划方案 (5) 一、功能定位 (5) 二、发展规模 (5) (一)用地规模 (5) (二)人口规模 (5) 三、规划结构 (5) 四、开发强度 (6) 五、用地布局 (6) (一)居住用地(R) (6) (二)公共设施用地(C) (7) (三)对外交通用地(T) (8) (四)道路广场用地(S) (8) (五)市政设施用地(U) (8) (六)绿地(G) (9) (七)水域及其它用地(E) (9) 第四部分支撑系统 (10) 一、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10) (一)区域交通分析 (10) (二)道路网规划 (10) (三)重要立交及道路交叉规划 (12) (四)交通设施 (12) (五)停车系统规划 (12) (六)公交系统规划 (12) 二、竖向规划 (13) (一)设计标高: (13) (二)设计坡度: (13)

《桂林市风貌设计导则》

桂林市城市风貌设计导则(略) 前言 桂林市是举世闻名的国际性风景旅游城市。又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城市地貌形态以散布的孤峰为主要特征,形成群峰环抱,绿水穿城,山、水、城互为依托的格局,这种城景交融的特点使桂林独具一格。加上其自身源远流长、层次分明的古代文化,脍炙人口、千古传颂的山水文化和名家辈出、绚丽多姿的乡土文化以及波澜壮阔、彪炳史册的抗战文化,共同构成了桂林独具的城市特色。 如今,桂林的城市性质,社会、文化、经济背景已完全不同于以往年代,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城市快速的现代化进程,延续千年的古城风貌正受到巨大冲击。在不可避免的城市更新和发展中,如何保护山水城市的格局,延续历史形成的地方传统和城市肌理,探索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展现城市时代风采的新形式、新方法成为历史赋予桂林建设者的光荣责任。 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我们需要将多年来在开发建设的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和形成的共识,作一个阶段性的归纳和总结,帮助设计师深化对桂林的认识和了解,同时规范城市风貌控制的具体范围和内容,明确设计引导的方向。通过导则的实施,繁荣设计创作,促进设计界对地方传统的发掘和研究,推动城市建设文化的发展。从而将桂林建设成一个具有独特文化品格和精神气质的、充满魅力的、令人难忘的城市。 本次编写的导则侧重于与城市风貌有关的设计方面的控制和引导,是对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相关内容的深化和落实。主要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1.总则;2.规划;3.建筑;4.市政;5.园林;6.照明:7.色彩;8.标识。 通过本导则的强制推行,进一步统一全市规划设计人员的思想意识,提高守法创新的规划设计意识,提升规划设计的理念。通过不懈的努力,不断提高桂林市的规划设计水平,使桂林市的规划设计工作上档次、上品位,探索出桂林独有的地方特色,与时代接轨,与国际接轨。 本导则由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组织编写,并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名誉主任:邓纯东、刘明昱、袁绪祥 顾问:齐军、周益平、张瑞清、熊声祥 李长杰、董永忠、王敬峰、鲁愚力 编写委员会: 主任:黄家城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张克俭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 副主任:王代连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总工程师 成员:韦伟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覃建民桂林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 贺强桂林市综合设计院院长 岳福武中化桂林分公司华夏建筑设计院院长 罗社高桂林市市政综合设计院院长 高建林桂林市园林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 黄东林桂林市工业设计院院长 唐忠享桂林市水电设计院院长 熊宇桂林工学院高级建筑师 编委会办公室:

桂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前言 为进一步规范桂林市规划设计市场,提高规划设计水准,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组织编制组广泛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反复请求了有关地方及部门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先后召开多次讨论会,并经专家审查定稿。 本规定的主要内容为:1、总则;2、城市用地规划管理;3、建筑管理;4、市政公用设施与工程管线综合;5、城市景观环境;6、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本规定由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负责管理和解释。 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总结工程经验,累积资料,交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标准化办公室(地址:桂林市临桂路12号,邮编:541002,),以便今后订时参考。 本规定编委会 主任:黄家城 副主任:董林寿张克俭肖永泰谷海洪王代连杨守庚陈克东易贤立 编委:韦伟谭波覃建民刘高齐刘小光唐文彬邱日安陆永锦刘永平盛铁桥李小平胡季珍戴增琼方晓辉雷青松白先敏 蒋慕云覃联英王义鸣王常青叶昆黄琳吴毅王海斌 于小明庾爱华秦振富黄炜游宇乔丹玲赵春陈向涛 马良华韦刚黄初长黄剑尧伟申勇刘江帆郑斌 魏涛王郁岚粟林德陈历铁黄宇陆卫坚李萍李志雄 唐琳庬宗生廖铭做刘艳英白崇意魏骋阳建青黄江 谭圣 编写单位: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编写组:毛义力钟艳晖王颖郑华张永红唐华克汤建平周彦

目录 1 总则……………………………………………………………………………… 2 城市用地规划管理………………………………………………………………城市用地分类…………………………………………………………………… 建设用地适建性规定…………………………………………………………… 建筑容量控制…………………………………………………………………… 3 建筑管理…………………………………………………………………………建筑间距…………………………………………………………………… 建筑退让…………………………………………………………………… 建筑物高度控制………………………………………………………………… 建筑基地绿地控制……………………………………………………………… 建筑基地出入口与配建停车位指标控制……………………………………… 公共设施配建要求……………………………………………………………… 4 市政公用设施与工程管线综合……………………………………………… 城市道路与公共交通……………………………………………………………给水与排水…………………………………………………………………… 电力、电讯、邮政…………………………………………………………… 环卫设施…………………………………………………………………… 综合管线…………………………………………………………………… 5 城市景观环境……………………………………………………………… 城市建筑景观……………………………………………………………………城市道路两侧建筑景观…………………………………………………………户外广告、招牌、指示牌、公用电话等………………………………………… 6、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划原则…………………………………………桂林市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要求………………………………………… 桂林市历史文化传统街区的规划要求…………………………………………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古树名木的保护……………………………………………………………… 7 附则

2005-2025年桂林市建设规划(doc75页)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区位概况 桂林市叠彩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北部,东至桂林市著名的尧山景区,南为桂林市市中心地区,西临桂林市桃花江水系,北接桂林八里街经济技术开发区,区位优势十分明显。另外,著名的漓江纵惯全区,环城水系中的桂湖和木龙湖位于辖区内,环境优美,适宜人居。分区现辖叠彩街道办事处、北门街道办事处两个街道办事处和大河乡一个乡政府,共14个居委会和25个村委会,是桂林市典型的城乡结合的行政管辖区。 第二节交通概况 叠彩区对外交通发达,湘桂铁路、322国道纵惯全境,桂柳高速公路、322国道在区内交接,规划桂林市东外环路横贯全区。桂林港务所,铁路客运始发站,桂林市邮电、通讯中心座落其中。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距辖区仅26公里。辖区内拥有桂东北地区最大的铁路货运站,年吞吐量达300万吨。另外,叠彩区位于湘桂交界地区,是广西乃至广东等省

与湖南、湖北等省的重要交通要塞,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第三节经济发展概况 叠彩区2005年统计显示,全区2005年完成生产总值23.72亿元,比上年增长13.50%;财政收入完成1.39亿元,比上年增长20.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78亿元,比上年增长17.00%;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54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507元。全区呈现出经济持续增长,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全区经济发展势头良好。 叠彩区经济发展条件优越。有显著的仓储优势,辖区内连片成行的仓库可以开发成各类不同的专业性市场以及商住小区等。有丰富的土地资源优势,有大片的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土地可供近期开发使用。有较好的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发展基础,辖区内现有日用百货、建材装饰、粮油副食品、饲料、水果、家具和塑料皮革等8个专业市场,全区社会商品销售额达8亿元,是桂北地区主要的商品集散中心。区内还投资建设了三大农产品种植基地——南方优质梨基地、无公害蔬菜基地和尧山花卉基地,前期的投资以基本完成,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叠彩区分区现状 第一节用地现状 叠彩区为桂林市典型的城乡结合区,城市建设用地和农村用地没有明显的区分,总体上来说,分区城市建设用地偏少。

重庆抗战大事记(1935-1947,重庆市档案馆)

重庆抗战大事记(1935—1947) 重庆市档案馆 文章来源:《重庆抗战纪事》1985年第一版 1935年 一月十二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参谋团(以下简称“参谋团”),由主任贺国光率领,到达重庆。 二月十日改组后的四川省政府在重庆成立。主席刘湘,委员甘绩镛、刘航琛、郭昌明、杨全宇、邓汉祥、谢培筠,民政厅长甘绩镛、教育厅长杨全宇、财政厅长刘航琛、建设厅长郭昌明,秘书长邓汉祥。 二月十五日中央银行四川分行成立。 三月一日四川省政府宣布,从本日起,川中各军月饷,由四川善后督办公署统收统支。这是为打破防区制,整理四川财政采取的重大步骤。此前省政府已督令各军交还防区内的行政和财政。 三月二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由汉口首次飞抵重庆。三月四日他宣称:“四川应作民族复兴之根据地。” 三月五日中央银行重庆分行成立。这是国民政府为统一四川金融币制而采取的重大措施。 三月六日蒋介石致电四川省主席刘湘,嘉勉川政统一完成。 三月二十三日蒋介石由重庆赴贵阳、昆明、成都、峨嵋,四月十日返回南京。 六月十五日川黔公路正式通车。 六月二十四日国民政府行政院任命张必果任重庆市长。 七月九日四川省政府由重庆迁往成都,十三日正式办公。 八月国民政府责令四川善后督办刘湘整编川军。由参谋团组设点验委员会,分赴四川各军点验。在此基础上,按全国陆军番号,将川军整编为陆军第二十军(军长杨森)、第二十一军(军长唐式遵)、第二十二军(军长王缵绪)、第二十三军(军长潘文华)、第四十一军(军长孙震)、第四十五军(军长邓锡侯)、新编第六师(师长李家钰,旋扩编为第四十七军),共六个军一个师。参谋团成立川黔公路监理处,开发四川交通。 十月三日奉国民政府之命,参谋团改组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重庆行营(以下简称“重庆行营”)。顾祝同为主任,贺国光为参谋长,杨永泰为秘书长。十一月一日正式成立。次年三月,贺国光升任副主任,代行主任职责。 1936年 重庆行营成立江防要塞建筑委员会,分别建筑宜昌、重庆间要塞。 三月十三日重庆市公安局发表全市人口统计:全市共有七四,三九八户,三三九,二O 四人,其中男性为一九五,七二0人,女性一四三,四八四人。 四月十一日重庆市长张必果病死,四川省政府任命李宏锟代理。 六月十日成渝铁路工程局移渝办公。 1937年 三月二十一日成渝铁路正式开工。 四月十四日重庆行营代主任贺国光奉命到成都与刘湘会谈,要求川军让出重庆,停筑防御工事,十六日,刘湘接受;随后刘湘军撤出,中央军进驻重庆。

桂林市(市辖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桂林市(市辖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序言 桂林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数据分析报告对桂林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做出全面梳理,从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桂林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桂林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的理解,洞悉桂林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 第一节桂林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现状 (1) 第二节桂林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 一、桂林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现状统计 (3) 三、桂林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占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比重统计 (3) 四、桂林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桂林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桂林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同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桂林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 一、桂林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桂林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占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桂林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桂林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9)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档案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计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档案局 重庆市财政局文件 渝档发〔2010〕26号 重庆市档案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计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档案局、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大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和《会计档案案卷格式》(DA/T39-2008)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会计档案整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会计档案归档范围不正确,有的案卷格式不统一,有的装具不规范,为进一步规范会计档案整理工作,现对会计档案的整理作如下要求。 一、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 1 ─

本单位的经费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以及各种财务管理文件材料,纳入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二、会计档案的整理方法 (一)会计凭证的整理 1、排列 会计凭证同一年度按记账分类、逐月按凭证号顺序排列。 2、编号 按照会计凭证的排列顺序,在每册会计凭证封面上编制案卷号,一般跨年度编制,也可分年度编制。一个目录内案卷号最多不超过三位数。 3、装盒 按案卷号顺序依次将会计凭证装入会计档案凭证盒内,一盒可装一卷或数卷,并填写会计档案凭证盒封面、盒脊相应项目。会计档案凭证盒封面、盒脊格式见图A、图B。 会计档案凭证盒封面设置全宗名称、凭证名称、凭证起止号、起止日期、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等项目。 全宗名称:填写立档单位名称,用全称或通用简称。 凭证名称:填写能够反映会计凭证用途或内容的名称,如:“收款会计凭证”“转账会计凭证”等。 凭证起止号:填写本盒内会计凭证的起号和止号。 起止日期:填写本盒内会计凭证的起止年月日。 全宗号:填写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 ─ 2 ─

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

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

目录 序言 (1) 第一章发展背景 (2) 第一节发展基础 (2) 第二节比较优势 (3) 第三节制约因素 (4) 第二章总体思路 (5) 第一节指导思想 (5) 第二节战略定位 (5) 第三节发展目标 (6) 第四节建设原则 (8) 第三章空间布局 (9) 第一节功能分区 (9) 第二节产业布局 (10) 第三节城镇体系 (11) 第四节临桂新区建设 (12) 第四章生态文明建设 (14) 第一节漓江保护和开发 (14) 第二节名城景观保护与开发 (16) 第三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及湿地保护 (16) 第四节污染综合防治 (17) 第五节低碳与循环经济建设 (18) 第五章旅游业发展 (20) 第一节旅游产品开发 (20) 第二节旅游市场开发 (24) 第三节旅游市场主体建设 (25) 第四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6) 第五节旅游区域合作 (27) 第六章相关产业发展 (28) 第一节现代服务业 (28) 第二节绿色农业 (30) 第三节低碳工业 (31) 第七章支撑条件 (33) 第一节交通运输体系 (33) 第二节能源保障体系 (34) 第三节水利工程体系 (35) 第四节信息网络体系 (35) 第五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系 (36) 第六节城乡协调发展 (38) 第八章保障措施 (39) 第一节改革创新 (39) 第二节政策措施 (40) 第三节组织实施 (42)

序言 桂林市位于我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总面积27809平方公里,辖5区12县,2011年末户籍总人口 521.8 万人,城市化率40.2%。 桂林自古享有“山水甲天下”的美誉,以“山清、水秀、洞奇、石美”著称。从甑皮岩石器时代的史前文化、到夏商周时期“百越”人的居住地、再到秦代开始置桂林郡,桂林历史上长期为广西政治、文化中心,生活着苗、瑶、侗、壮、回等5个世居少数民族。新中国成立后,桂林市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特别是旅游业走在了全国同类城市前列。改革开放以来,桂林市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生态环境有效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桂林市也面临整体经济实力比较薄弱,城市经济辐射带动力不足,旅游业在全国地位下降等突出问题。2009年12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发布,明确提出桂林市要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将桂林打造成为国际旅游胜地,这对桂林旅游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旅游业的带动作用,推进桂林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送审稿)》(以下简称《纲要》),规划年限为2012年至2020年。《纲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桂林优势、带动区域增长、促进结构升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具体部署。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和发展,就是要按照世界水准、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要求,打造世界级的旅游城市和国际旅游目的地,实现城市功能提升、城乡协调发展、旅游龙头带动、产业全面振兴、以城带乡、产业融合、生态环保的发展格局。

重庆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

序号归档文件表格 编号 建设 单位 城建档案馆 (室) 施工 单位 工程准备阶段及竣工验收文件(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一立项文件 1 项目建议书无表★★ 2 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无表★★ 3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无表★★ 4 可行性研究报审批意见无表★★ 5 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无表★★ 6 专家建议文件无表★★ 7 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无表★★二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1 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无表★★ 2 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无表★★ 3 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无表★★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无表★★ 5 建设用地文件无表★★ 6 国有土地使用证无表★★三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无表★★ 2 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无表★★ 3 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书)无表★★ 4 地形测量和用地测量成果报告无表★★ 5 申报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无表★★ 6 初步设计图纸和说明无表★ 7 技术设计图纸和说明无表★ 8 审定设计方案通知及审查意见无表★★ 9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设、人防、环保、消防、交通、园林、 市政等单位)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 无表★★ 10 施工图及其说明无表★ 11 设计计算书无表★ 12 有关部门对施工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无表★★四招投标文件 1 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无表★ 2 勘察、设计承包合同无表★★ 3 施工招投标文件无表★ 4 施工承包合同无表★★ 5 工程监理招投标文件无表★

序号归档文件表格 编号 建设 单位 城建档案馆 (室) 施工 单位 工程准备阶段及竣工验收文件(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6 监理委托合同无表★★ 7 主要材料及设备采购招投标文件无表★ 8 主要材料及设备采购合同无表★ 五开工审批文件★ 1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无表★★ 2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的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项目表无表★★ 3 规划审批申报表及报的文件和图纸无表★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无表★★ 5 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无表★★ 6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无表★★ 7 投资许可证、审计证明、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证明无表★★ 8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无表★★ 六财务文件 1 工程投资估算材料无表★ 2 工程概算材料无表★ 3 施工图预算材料无表★ 4 施工预算无表★ 5 工程结算材料无表★★★七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1 单位工程参建单位有关责任人员名单质量责任1 ★★ 2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2 ★★ 3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专业负责人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3 ★★ 4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4 ★★ 5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5 ★★ 6 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6 ★★ 7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7 ★★★ 8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8 ★★★ 9 施工单位项目施工管理负责人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9 ★★★ 10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10 ★★ 11 设计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11 ★★ 12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12 ★★ 13 工程有关人员质量责任书(通用)质量责任13 ★★ 八竣工验收文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无表★★★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档案局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档案局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 通知 【法规类别】档案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组发[2013]1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档案局 【发布日期】2013.01.10 【实施日期】2013.0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档案局印发《关于加强全 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渝组发〔2013〕1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局,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干部、人事)处(部),市属国有重点企业、高等院校党委组织(人事、党群工作)部: 现将《关于加强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档案局 2013年1月10日 关于加强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是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坚持公道正派选人用人的重要基础。为提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水平,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组织工作中心任务,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质量,更好地为各级领导决策服务,为干部工作、人才工作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今后一个时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目标要求是:认真贯彻《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为载体,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和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为重点,积极开发利用干部人事档案信息资源,努力提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大力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 二、合理确定档案管理范围。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范围的规定,合理确定档案管理范围,对干部人事档案实行相对集中管理。 (一)市委管理的干部,其档案由市委组织部或市国资委(负责管理市属国有重点企业领导干部档案)集中保管。各单位在报送新任市管干部档案时,应建立档案副本。市

桂林市风貌设计导则

桂林市城市风貌设计导则 前言 桂林市是举世闻名的国际性风景旅游城市。又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城市地貌形态以散布的孤峰为主要特征,形成群峰环抱,绿水穿城,山、水、城互为依托的格局,这种城景交融的特点使桂林独具一格。加上其自身源远流长、层次分明的古代文化,脍炙人口、千古传颂的山水文化和名家辈出、绚丽多姿的乡土文化以及波澜壮阔、彪炳史册的抗战文化,共同构成了桂林独具的城市特色。 如今,桂林的城市性质,社会、文化、经济背景已完全不同于以往年代,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城市快速的现代化进程,延续千年的古城风貌正受到巨大冲击。在不可避免的城市更新和发展中,如何保护山水城市的格局,延续历史形成的地方传统和城市肌理,探索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展现城市时代风采的新形式、新方法成为历史赋予桂林建设者的光荣责任。 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我们需要将多年来在开发建设的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和形成的共识,作一个阶段性的归纳和总结,帮助设计师深化对桂林的认识和了解,同时规范城市风貌控制的具体范围和内容,明确设计引导的方向。通过导则的实施,繁荣设计创作,促进设计界对地方传统的发掘和研究,推动城市建设文化的发展。从而将桂林建设成一个具有独特文化品格和精神气质的、充满魅力的、令人难忘的城市。 本次编写的导则侧重于与城市风貌有关的设计方面的控制和引导,是对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相关内容的深化和落实。主要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1.总则;2.规划;3.建筑;4.市政;5.园林;6.照明:7.色彩;8.标识。 通过本导则的强制推行,进一步统一全市规划设计人员的思想意识,提高守法创新的规划设计意识,提升规划设计的理念。通过不懈的努力,不断提高桂林市的规划设计水平,使桂林市的规划设计工作上档次、上品位,探索出桂林独有的地方特色,与时代接轨,与国际接轨。 本导则由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组织编写,并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名誉主任:邓纯东、刘明昱、袁绪祥 顾问:齐军、周益平、张瑞清、熊声祥 李长杰、董永忠、王敬峰、鲁愚力 编写委员会: 主任:黄家城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张克俭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 副主任:王代连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总工程师 成员:韦伟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覃建民桂林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 贺强桂林市综合设计院院长 岳福武中化桂林分公司华夏建筑设计院院长 罗社高桂林市市政综合设计院院长 高建林桂林市园林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 黄东林桂林市工业设计院院长 唐忠享桂林市水电设计院院长 熊宇桂林工学院高级建筑师 编委会办公室:

桂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word参考模板

桂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1 作者:广西省桂…安防工程来源:不详点击数: 20 更新时间:1996-8-1 桂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1996年8月1日桂林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务院关于《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复》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桂林市是国际性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城市的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都要与城市性质相适应,都要按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建设,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人民防空工程,交通、消防设施和工程管线,通信线路设施等一切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和整治江河湖泊以及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 第五条城市规划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桂林市人民政府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市建设规划局。市建设规划局依法主管本市的城市规划工作,主要职责是:认真宣传和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综合协调做好专项规划;负责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批、城市规划区的各项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活动进行

处罚。城区内的城市规划和指定区域、指定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此外,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郊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由临桂县、阳朔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分级管理。县和郊区的规划主管部门业务上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和指导。

桂林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

(附件一) 桂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 桂林市规划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

目录 1 总则 (3) 2 城市用地规划管理 (3) 2.1 城市用地分类 (3) 2.2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 (4) 2.3 建筑容量控制 (5) 3 建筑管理 (7) 3.1 建筑间距 (7) 3.2 建筑退让 (11) 3.3 建筑物高度控制 (19) 3.4 建筑基地绿地控制 (21) 3.5 建筑基地出入口与配建停车位指标控制 (23) 3.6 公共设施配建要求 (27) 4 市政公用设施与工程管线综合 (28) 4.1 城市道路与公共交通 (28) 4.2 给水与排水 (31) 4.3 电力、电讯、邮政 (34) 4.4 环卫设施 (35) 4.5 综合管线 (37) 5 城市景观环境 (40) 5.1 城市建筑景观 (40) 5.2 城市道路两侧建筑景观 (41) 5.3 户外广告、招牌、指示牌、公用电话等 (41) 6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42) 6.1 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划原则 (42) 6.2 桂林市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要求 (43) 6.3 桂林市历史文化传统街区的规划要求 (44) 6.4 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45) 6.5 古树名木的保护 (47) 7 附则 (47) 附录A 术语 (49) 附录B 计算方法 (53) 附录C 居住建筑间距图示 (55) 附录D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58) 附录E 桂林市城市规划控制区分级示意图 (62) 附录F 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 (63) 附录G 桂林市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65)

1 总则 1.0.1为加强桂林市城市规划管理,规范全市城市规划编制,确保城市建设按规划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技术规范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技术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桂林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均须执行本技术规定。 1.0.3本规定中的各项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详细规划的,应按城市总体规划和本技术规定执行。 2 城市用地规划管理 2.1 城市用地分类 2.1.1本规定中的城市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 (二)公共设施用地; (三)工业用地; (四)仓储用地; (五)对外交通用地; (六)道路广场用地; (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八)绿地; (九)特殊用地; (十)水域和其他用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