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费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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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KPMG内部培训资料)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KPMG内部培训资料)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KPMG内部培训资料)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以下简称“新准则”)是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J)制定的一项准则,针对企业在取得借款时所发生的费用进行了规范。

本文将对新准则的核心要点进行介绍,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准则。

一、审慎性原则新准则强调了审慎性原则的重要性,对于借款费用的处理要求企业在确认和计量上应谨慎严谨。

借款费用应当在其发生时确认,并根据实际发生金额进行计量。

二、借款费用的类别根据新准则,借款费用可分为两类:可资本化的费用和不可资本化的费用。

可资本化的费用是指与借款直接相关的费用,例如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和手续费;而不可资本化的费用则是与借款不直接相关的费用,例如与借款无关的管理和行政费用。

三、可资本化的费用对于可资本化的费用,新准则规定了一系列条件。

首先,这些费用必须与特定借款直接相关,且具有直接或间接产生借款获取成本的效益。

其次,这些费用必须能够被可靠地估计,并且预计将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最后,这些费用应当与相关的借款保持一致,并在借款期间进行分摊或摊销。

四、不可资本化的费用对于不可资本化的费用,新准则强调这些费用与借款无直接关联,因此不应视为与借款有关的资产或费用。

企业在确认这些费用时应当直接将其确认为费用,并在相关期间内进行核算。

五、会计处理根据新准则,企业在确认和计量借款费用时应当遵循以下步骤:首先,确认可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并将其记录为资产;其次,将这些费用分摊或摊销到相关期间;最后,确认不可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并直接将其记录为费用。

六、财务报表披露新准则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对借款费用进行必要的披露。

这些披露应当包括借款费用的金额、计量方法以及在财务报表中所处的位置。

这样能够使用户更好地理解借款费用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的影响。

结语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旨在规范企业在取得借款时所产生的费用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企业应当在遵守审慎性原则的前提下,根据新准则的要求对借款费用进行合理的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借款费用是指企业为融资目的而从金融机构或其他债权人处取得的贷款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各种形式的利息、佣金、担保费用等。

它是企业融资活动中的一项重要成本,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有着直接而重要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的规定,借款费用应当按照发生制进行会计处理。

在发生制下,借款费用应当在取得借款时计入当期损益,且借款费用必须与借款直接相关,能够可靠计量。

首先,借款费用的计提应该符合准则规定的相关要求。

根据准则规定,借款费用包括利息费用和其他费用,企业在取得借款时,应当计提利息费用。

利息费用的计提应当是根据借款利率、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等因素确定,借款费用的计提往往需要依赖于借款合同、借款审批文件等资料作为依据。

其次,借款费用的划分和分摊也是一项重要任务。

通常情况下,借款费用的直接发生对象是借款本金,但有时也会包括其它的相关费用。

借款费用应当按照相关的会计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划分和分摊。

对于长期借款,借款费用的分摊应当结合借款期限和还款方式,进行合理的计算和分摊,确保借款费用的划分分摊合理而准确。

再次,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需要遵循相关的会计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借款费用应当按照交易金额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实际会计处理中,借款费用通常是以费用的形式计入损益,与相关的借款金额进行对冲,从而反映了借款费用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

最后,借款费用的确认和披露也是准则规定的重要内容。

根据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计提相关费用,并在财务报表中明确进行披露。

借款费用的披露通常包括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借款金额、发生的借款费用等相关信息,以便用户理解和评估企业的借款活动和借款费用。

总结起来,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对企业借款活动中的费用计提、划分、分摊、会计处理和披露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企业应当按照准则的要求,合理计提借款费用,并进行合理划分、分摊和会计处理,同时在财务报表中明确披露相关信息,以便用户理解和评估企业的借款活动和借款费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借款费用准则

借款费用准则

借款费用准则借款是一种常见的经济活动,为了保障借款活动的公平、透明和规范,借款费用准则被制定出来,以指导借款双方在费用问题上的操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借款费用准则的定义、应用范围、准则内容和实施方法。

一、定义借款费用准则是指规范借款活动中费用设置、收取和使用的一系列规定和原则。

它是借款市场行为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维护借款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保护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借款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应用范围借款费用准则适用于各类借款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借款、企业借款、银行贷款等。

无论是借款双方为个人还是企业,都应遵守借款费用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准则内容1. 借款费用种类借款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利息、手续费、担保费、评估费、咨询费、保证金等。

在实际借款过程中,每一种费用的设置和收取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2. 费用公示借款费用应在借款合同中明确标明,并且以明示方式公告或告知借款人。

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前,借款人有权了解借款费用的具体内容和金额,并进行自主选择和决策。

3. 费用合理性借款费用的设置必须合理、公正、透明。

各类费用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市场供求关系、成本情况、风险评估等因素确定,不得存在虚高或随意增加的情况。

4. 费用限制针对不同类型的借款活动,借款费用准则对费用收取的上限和下限进行了明确规定。

各类金融机构和借款中介需严格按照规定的费用限制进行操作,不得超过规定范围。

四、实施方法1. 监管机构的责任监管机构有监督和指导借款费用准则的责任,需要加强对借款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借款费用违规行为,维护借款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2. 借款方的权益保护借款人在借款过程中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借款方应积极了解借款费用准则,并对费用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如发现不合理的费用要求,应及时向相关机构举报,维护自己的权益。

3. 准则的宣传和普及监管机构和借款市场主体需要加强借款费用准则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借款人和出借人对准则的认知度,并及时解答相关问题和疑虑。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正文:----------------------------------------------------------------------------------------------------------------------------------------------------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财会[2006]3号二○○六年二月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借款费用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第三条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融资费用,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四条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第五条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一)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第六条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析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是中国会计准则第17号,是关于企
业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规定。

企业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借入的资金相应缴纳
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手续费、利息等。

本准则规定了企业借款费用
的计量、计提与核算要求。

一、计量
1、借款费用的计量,应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基础,计量时应折算为
实际发生的金额。

2、利息费用的计量,应根据按日计息原则,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计量。

3、登记费用的计量,应根据签订的合同约定,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计量。

二、计提
1、借款费用在借款发放时,应一次性计提费用,作为本次借款成本
的一部分。

2、计提的借款费用,应过分计提,对期限超过一年的借款,应按其
期限分摊计提。

3、对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借款,应按固定比例计提,不得另行确定借
款费用的计提比例。

三、核算
1、核算借款费用,应当将其分账归成以“借款费用”科目,具体分账内容应当以合同约定费用为准,可分为服务费、账户管理费、处置费等子目。

2、借款费用应当以借款期限为期限,按照借款期限计提,余额结转至下一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释准则17号明确了借款费用的定义、确认、计量及报告等方面的要求。

首先,借款费用是指企业以获取借款而发生的与借款相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如手续费、附加费用、担保费用等。

借款费用应当与相关的借款金额一起确认,并通过摊销等方法分摊到相关的会计期间。

借款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应当符合先成先取、实际发生和经济利益能够量度的原则。

根据准则17号,借款费用的确认主要是通过费用的正确认定和实际发生来实现的。

费用的正确认定指的是确认借款费用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借款费用与借款的发生直接相关、费用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和费用已经发生等。

实际发生是指费用已经实际支付或者承担的情况下方可确认为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的计量主要是通过摊销来实现的。

根据摊销的原则,借款费用应当按照相关借款的期限进行平均分摊,即费用摊销期限越长,每个会计期间摊销的费用越少;费用摊销期限越短,每个会计期间摊销的费用越多。

在进行费用的摊销时,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确保费用的摊销能够准确反映借款费用的实际情况。

准则17号还规定了企业应当如何报告借款费用的要求。

根据准则17号的要求,企业在其财务报表中应当明确列示借款费用,并将其列为与借款直接相关的利息费用或者其他应付款项。

同时,企业还应当在相关的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借款费用的确认、计量以及摊销等情况进行详细披露,以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理解性。

总之,准则17号对于企业在借款时产生的费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解释,包括借款费用的定义、确认、计量和报告等方面的要求。

企业应当根据准则17号的规定,合理识别、确认、计量和报告借款费用,以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提高财务报表的质量和透明度。

同时,相关财务报表的用户也应当了解准则17号的要求,正确理解和分析企业的借款费用情况,以做出明智的经济决策。

借款费用准则

借款费用准则

借款费用准则
借款费用准则(Loan Fee Rules)是指在贷款实施过程中,当事双方需要承担的费用,以及如何合理的分配各项费用的明确规定。

一般来讲,借款费用准则应包括保证金、手续费、担保费、审核费和其他必要费用等。

一、保证金
保证金是指当事双方在贷款实施前约定,借款人需要提供的一笔用于担保贷款履行义务的资金。

一般来讲,保证金的金额和贷款金额大小有直接关系,但不能低于5%,也不能超过50%。

二、手续费
手续费是指由借款人承担的与贷款有关的各种后勤服务、行政管理、技术咨询等费用。

一般来讲,贷款申请审核、开立账户、贷款发放等费用均可以作为手续费的付款对象。

三、担保费
担保费是指借款人需要支付给担保公司,以补偿担保公司因履行担保而产生的费用。

一般来讲,担保费的金额一般是按照贷款金额或担保比例来计算的,但也存在固定金额的情况。

四、审核费
审核费是指由借款人支付给贷款机构,以补偿贷款机构审核贷款申请时产生的各项费用。

一般来讲,审核费的金额一般是按照贷款金额或审核比例来计算的,但也存在固定金额的情况。

五、其他必要费用
除上述费用外,借款双方还可能需要承担其他必要费用,如法律顾问费、诉讼费、拍卖费等。

一般来讲,这些费用的金额是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但也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总之,借款费用准则是由借款双方各自自愿约定,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便合理合理地分配各项费用,以确保贷款实施的顺利进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企业在融资活动中常常会选择借款来筹集所需的资金。

借款费用是企业为了使用外来资金而必须支付给借款人的成本。

借款费用是一种重要的资金成本,在资金运作中占有很大的比例。

因此,借款费用的计算和核算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有重要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的规定,计算借款费用的方法主要有两种: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和按摊销法计入损益。

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适用于借款费用的实际发生额易于确定的情况。

按摊销法计入损益的方法适用于借款费用的实际发生额难以确定的情况。

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借款费用的确认、借款费用的计量和借款费用的核算。

首先,借款费用的确认。

借款费用应当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企业从金融机构处借款时,应当确认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应当作为可计量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并作为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其次,借款费用的计量。

借款费用的计量应当以实际发生额为依据。

具体计量方法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按摊销法或其他合理的计量方法。

最后,借款费用的核算。

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借款费用的核算程序和责任。

借款费用应当按照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核算和处理。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对企业借款活动产生的费用进行了规范和明确。

借款费用的计算和核算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有重要的影响。

企业应当根据准则的规定,合理计算和处理借款费用,建立相应的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借款费用的准确和真实反映。

这样才能保证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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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费用准则
一、借款费用准则的主要变化
财政部新修订出台的《借款费用》准则,加大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使得借款费用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更加真实、可靠,同时也促进企业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的构成核算更加规范。

对比新、旧《借款费用》准则,主要变化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新准则扩大了借款费用可资本化的资产范围。

新准则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不仅包括固定资产,也涵盖了生产周期长的存货和投资性房地产,例如飞机、轮船、发电设备及房地产等,而且也可能包括无形资产,因为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所对应的借款费用如果符合新借款费用准则规定的条件则应予以资本化;另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中小企业融资形式购入的无形资产所相关的借款费用,在符合新借款费用准则条件的所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予以资本化。

二是新准则扩大了可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范围,除了专门借款外,还包括一般借款,并且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在资本化期间可全额资本化,不再与资产的支出挂钩;对于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在计算其资本化金额时,需要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最终确定应予以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三是新准则取消了采用直线法对折价和溢价的摊销。

新准明确规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同时这一规定与本次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一致,从而取消了采用直线法对折价和溢价的摊销。

四是新准则取消了对于专门借款的辅助费用如果金额较小,也可以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的规定。

新准则明确规定,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应该说这项规定对于生产周期长且借款金额巨大的制造业、房地产公司是很有利的,更能反映相关交易的经济实质。

实施新会计准则将会提高此类企业的业绩。

并且,这种会计处理的变更,带来的不仅仅是企业当前的会计利润增加,关键在于改善企业经营者的业绩考核指标,从而提高经营者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因此有可能会产生较大的正面影响。

二、借款费用准则与外资企业税法差异的分析
在新《借款费用》准则中具体明确了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暂停资本化以及停止资本化的起点或终点时间,并且规范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计算方法;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中规定,企业借款用于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或者无形资产的受让、开发,在该项资产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利息,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原价。

对照税法与会计规定可以发现,借款费用的税法规定与会计准则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研究这两方面的差异问题,一是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二是有利于减少企业在计算应缴企业所得税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

下面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起点与终点时间以及资本化金额计量方面的差异进行对比分析,以便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起点与终点时间差异比较
在新《借款费用》会计准则中,具体明确了界定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起点(即开始资本化)、终点(即停止资本化)及由于非正常情况下暂停资本化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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