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行政体系和浙江省行政体系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110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的意见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11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继续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增强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明确各地、各部门权责界限,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统一、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责体系,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内容(一)推进权力清单“瘦身”和责任清单“强身”。
做好权力清单“瘦身”工作。
按照职权法定原则,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权力应予取消。
对于涉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权力,在报请国家层面研究解决相关设定依据问题的同时,积极争取我省先行先试的政策支持。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权力运行流程和运行方式的创新。
对国家、省已明确取消和下放的权力事项,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工作,避免出现管理“真空”。
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服务,确保简政放权的各项举措执行到位。
对由基层管理更加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领域权力事项,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省级部门行使的之外,在充分考虑地方承接能力的基础上,按照便民高效原则,实行市县政府属地管理。
做好责任清单“强身”工作。
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重点,突出解决基层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提出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经同级政府审定后,列入部门责任清单对外公布。
我国现行行政机关的体系

四我国现行行政机关的体系中央行政组织:(1)国务院(行政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成员总理:温家宝副总理:李克强回良玉(回族)张德江王歧山国务委员:刘延东(女)梁光烈马凯孟建柱戴秉国(土家族)国务院办公厅:秘书长马凯(注: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院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组成。
)(2)国务院办公厅(行政机构)国务院办公厅:秘书长马凯国务院办公厅内设机构如下:秘书一局;秘书二局;秘书三局;中办国办信访局;人事司;行政司*国务院办公厅是国务院综合性日常办公机构,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是国务院组成部门。
(3)国务院组成部门(部、委、行、署)(行政机关)1 外交部部长:杨洁篪2 国防部部长:梁光烈3 教育部部长:周济4 科学技术部部长:万钢5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6 国家安全部部长:耿惠昌7 民政部部长:李学举8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9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1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1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12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13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14 铁道部部长:刘志军15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16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17 水利部部长:陈雷18 农业部部长:孙政才19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20 文化部部长:蔡武21 卫生部部长:陈竺22 监察部部长:马馼23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24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25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杨晶26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监察部与中共中央纪检委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国务院序列,编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
☆教育部对外保留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保留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环境保护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4)国务院特设的直属机构(行政机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5)国务院的直属机构(行政机关)1 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2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4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5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王太华6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7 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8 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9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1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王君11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12 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13 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文14 国务院参事室主任:崔占福15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焦焕成16 国家预防腐败局(在监察部加挂牌子,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机关)局长:马馼注: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
中国行政区域级别划分

中国行政区域级别划分
中国的行政区域级别划分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地级市、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等。
在中国的行政区域级别划分中,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为最高级别,下分地级市、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和林区。
每个级别的行政区域都有相应的行政管理和代表机构,以及政府部门和领导人员负责管理和治理该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事务。
这种多层次的行政区域划分体系有助于统一国家管理、调节地方关系和促进各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此外,在中国的行政区划体系中,还存在乡、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基层行政单位。
乡镇以下的行政区划单位包括村、社区等。
这种多层级的行政管理体系旨在有效地实施国家政策、推动社会发展,并为居民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
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地方特点,中国的行政区划也经常进行调整和改革,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求。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6.05•【字号】浙政办发〔2015〕63号•【施行日期】2015.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我省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合法合规、公开公正、便民高效,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改进、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工作通知如下:一、推进行政审批权力规范运行(一)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范围和内容。
省政府部门实施行政审批要严格限定在法定范围内,不得越权审批,不得擅自扩大审批范围或增设审批条件。
法律、法规仅作原则性规定、提出管理要求,但未明确以审批方式管理的,部门不得将其作为审批内容。
法律、法规无数量限制的审批,严禁实行任何形式的数量限制,确需数量限制的,必须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公众意见,依法制订并公布许可数量、遴选规则。
省政府部门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对其实施的行政审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估,向省法制办提出维持、取消、调整、下放等相关建议,经省法制办会同省审改办、省编委办审查后,对行政审批目录作出相应调整。
(二)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受理”。
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省政府部门要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窗口”受理,选派业务骨干承担窗口工作;申请量大的要安排专门场所,开展“一站式”审批服务。
除需专家论证、技术经济评审、公开听证、集体研究、政府批准等重大复杂审批项目外,一般行政审批事项授权窗口受理、审核、审批后直接办结。
中国城市行政级别分级

中国城市行政级别分级1级:准国级,香港,澳门2特区(对外享受国家和地区中的地区级,能够单独参加国际的经济,社交,体育活动和申办国际级的活动,如奥运会等,高度自制,有自己的区旗,区徽)2级:正部级:4大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3级:副部级:15个副省级都市(包括10个副省级省会都市和5个打算单列都市)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济南,杭州,西安,成都,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4级:准副省级:包括除上外的所有省会都市和国务院批准的唐山市、大同市、包头市、鞍山市、抚顺市、吉林市、齐齐哈尔市、无锡市、淮南市、洛阳市等十个“较大的市”。
5级:正厅级:一样地级市6级:副厅级:省直管县级市7级:正处级:一样县级市按照综合指标“都市IT级别指数”的数值,进行排名:1、都市IT级别指数在50以上的,列为1级都市。
2、都市IT级别指数在10以上的,列为2级都市。
3、都市IT级别指数在5以上的,列为3A 级都市。
4、都市IT级别指数在3以上的,列为3B级都市。
5、都市IT级别指数在2以上的,列为4A 级都市。
6、都市IT级别指数在2以下的,列为4B级都市。
所谓的(都市IT级别指数)是指综合了人均GDP、国内生产总值、全市总人口、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恩格尔系数、要紧电子信息产品销量、软件业规模、上网运算机数量等各项指标,考察了都市IT市场发达程度,并通过精细的调查研究、计量研究和案例研究,形成了对中国都市IT环境的现状倾向性、变化趋势和规律性的重要发觉——都市分级标准。
中国大陆现行都市行政级别一览一、直辖市:为地点最高一级行政区,行政地位与省相同;直辖市与省辖市、地级市管辖区域相同,下辖:区,县,市(县级)。
现时中国大陆有四个直辖市,分别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和重庆市。
二、副省级市:受省级行政区管辖,副省级市的市长与副省长同级。
副省级市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中国国务院同意才能成为副省级市。
三、打算单列市:收支直截了当与中央挂钩,由中央财政与地点财政两分,而无须上缴省级财政的都市。
中国的五级行政级别

一、中国的五级行政级别决定了官员级别的基准体系通常情况下,中国官员的行政级别是由所在机构的行政级别决定的,这是识别官员级别的第一法则。
与大多数国家的组织结构不同,中国的行政区划有五个行政层级中央(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自治州、盟)、县(区、旗、县级市)、乡(镇、街道)。
因此,按照上面五个行政层级政府官员分为五种主要层级,每个主要层级又可以分出正副两个级别,这十个级别就构成了我们识别官员身份的基准体系。
具体如下:1、国家级正职,简称“正国级”,包括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
正国级职位包括: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2、国家级副职,简称“副国级”,包括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机构的成员(正国级除外),正国级职务的副职等。
它们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和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的书记则因情况而定。
按照职位“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这是识别官员级别的第二法则,如果这两个书记是政治局常委,那么他们就是正国级;如果是政治局委员,就是副国级。
3、省部级正职,也称“正部长级”,包括中央部委、省级党委和政府的正职领导(“一把手”)。
它们包括:中共中央下属机构(如政研室、党史研究室、文献研究室)的正职领导,国务院组成部门(部、委、办、总局、审计署、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的正职领导,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的办事机构和专门委员会的正职领导,各省四套班子(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
4、省部级副职,包括省部级正职的副职,还有各省的党委常委,不再列举。
5、厅局级(或地厅级)正职,包括中央部委下属司局和省直机关(厅、局、部)的正职领导,各地级市(地区、直辖市所属区)四套班子的正职领导。
6、厅局级副职,包括厅局级正职的副职和市委常委。
第五--第九章行政主体

组建或重新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国际 发展合作署、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粮食 和物资储备局、国家移民管理局、国家林 业和草原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根据国 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以外的 国务院所属机构的调整和设置,将由新组 成的国务院审查批准。
处。
第一级
★地方各级政府 ★中央主体派驻地方的机构
第二级 ★派出机关 ★工作部门 ★直属(特设)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议事协调机构 办公机构 办事机构 (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下属部门与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无下设部门与机构)
第三级 ☆某些第二级主体的内设机构 ☆某些第二级主体的派出机构
说明:★表示有行政主体资格;☆表示经授权可能有行政主体资格;未标注者表示无行政主体资格。
关.简称政府. 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
含义: •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是由国家设置、代表国家行使 国家职能的机关 •行政机关是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行政机关是依照宪法和组织法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 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特征:
二 行政机关的分类
一般行政机关 (一级政府)--
一、行政机关
专门行政机关
第六、七章 被授权的组织和受委托的组织
引例:
除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外,非行政机关的组织在一定 条件下也行使行政职权.
来源:一是行政授权,二是行政委托
6少年冒充执法人员夜查“四车” 声称“替天行道”
中新网北海 2015年3月6日电(陈燕 黄晓荣)广西北海 市一个由6人组成的未成年团伙假冒执法人员,在路边夜查 “四车”从中牟利,被正牌“四车”办执法人员当场识破并 抓获。他们的交代令人啼笑皆非。
中国各地级行政区划总结

中国各地级行政区划总结
《中国各地级行政区划总结》
中国是一个拥有丰富历史和多元文化的国家,其行政区划结构也是相当复杂多样的。
中国的行政区划可以分为省级、地级和县级三个层次,其中地级行政区划是省级和县级之间的连接环节。
中国共有334个地级行政区划,包括23个省级行政区和5个自治区。
其中,直辖市有4个,
地级市有286个,地区设区市有3个,自治州有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有5个,特别行政区
有2个。
这些地级行政区划在国家层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负责管理当地的经济、文化、教育
等方面的事务。
不同的地级行政区划在地域特点、文化传统、经济发展等方面都有不同的特色。
一些地级市因为其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而成为旅游胜地,如云南省的丽江市和四川省的九寨沟县;一些地级市因为其发达的经济和产业而成为经济重镇,如广东省的深圳市和浙江省的宁波市;一些地级市因为其特有的少数民族文化成为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如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喀什地区。
总的来说,中国的地级行政区划在国家的经济建设和文化交流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也是中国多元文化的载体和传承者。
不同的地级行政区划之间相互融合、相互学习,共同推动着中国的发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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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负责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其它各国政府及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外教事务。
(接洽两国政府首脑的重要活动;建立外交关系;两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对国际冲突进行斡旋、调解;保护本国侨民)国防部:负责掌管全国的国防事务和国防建设事业。
发展改革委:负责处理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对经济作出宏观调控,组织解决经济运行;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做好一些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
教育部: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部门。
(拟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草案;对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统筹管理教育部门教育经费;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和对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进行评估)科技部:提出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推动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部门、地方科技体制改革。
工业信息化部: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
国家民委:承担着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科技等事业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任务。
公安部: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监察部:检查监察对象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民政部:管理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
主要负责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救助与福利、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民政工作事关民生、民权、民利,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
司法部:颁布司法组织规则、编制预算、管理司法资源;司法官的选任、考核,以及培训一审及上诉法院的法官。
财政部:拟定和执行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调控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税收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国土资源部: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拟订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的地方性规定,拟订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及测绘管理的具体措施;依法监督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和测绘工作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执行,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
环境保护部: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住房城乡建设部: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建设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交通运输部: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
铁道部:拟定铁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国家铁路统一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铁路行业的发展规划,编制国家铁路各项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铁路建设的行业管理,组织管理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的有关工作;拟定铁路行业的技术政策、标准和管理法规,组织重大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和成果鉴定;推动和指导铁路改革;任免铁路企业和铁道部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负责国家铁路财务工作,安排使用全路建设基金和资金,管理国家铁路事业经费;统一管理全国铁路调度指挥工作,监督、检查全行业安全生产和路风建设;管理国家铁路外事和对外经水利部: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编制全市水利发展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以及财政性建设投资安排意见;负责全市水资源调度和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编报工作,编制全市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防治水土流失。
农业部:主管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部门。
研究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农业的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关税调整、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各产业)的法律、法规草案。
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按照中央要求,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商务部:是主管商业经济和贸易的组成部门。
统一负责国内外经贸事务.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制定实施细则、规章;研究提出我国经济贸易法规之间及其与国际多边、双边经贸条约、协定之间的衔接意见。
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文化部:拟订文化艺术方针政策,起草文化艺术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国性重大文化活动;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国家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卫生部: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负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国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人口计生委:拟定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我国人口发展战略,根据国务院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制定全国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国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国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人民银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经理国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审计署:拟定审计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审计、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办理地方性审计法规和规章的备案审查;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向国务院报告和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国资委: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海关总署: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税务总局:拟定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实施细则;提出国家税收政策建议并与财政部共同审议上报、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制定并监督执行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指导地方税收征管业务;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征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浙江省政府的行政机关构成体系浙江省人民政府:一、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省政府组成部门三、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四、省政府直属机构五、部门管理机构(一)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省政府组成部门1)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3)浙江省教育厅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5)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6)浙江省公安厅7)浙江省监察厅8)浙江省民政厅9)浙江省司法厅10)浙江省财政厅1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2)浙江省国土资源厅13)浙江省环境保护厅1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5)浙江省交通运输厅16)浙江省水利厅17)浙江省农业厅18)浙江省林业厅19)浙江省商务厅20)浙江省文化厅21)浙江省卫生厅22)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3)浙江省审计厅24)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三)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1)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省政府直属机构1)浙江省地方税务局2)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3)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4)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5)浙江省新闻出版局6)浙江省体育局7)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8)浙江省统计局9)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10)浙江省旅游局11)浙江省粮食局12)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13)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14)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15)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16)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五)部门管理机构1)浙江省物价局2)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浙江省文物局4)浙江省监狱管理局5)浙江省公务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