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2019)考试辅导第51讲_应纳税所得额(3)
税务师税法Ⅱ讲义第31讲_应纳税额所得额的计算(5)

C.航空企业发生的乘务训练费D.航空企业发生的飞行训练费【答案】B【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
选项A: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
选项CD: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真题再现3·单选题2016年某公司给自有员工实际发放合理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公司生产部门全年接受外部劳务派遣员工6人,每人每月支付劳务费3000元。
假设公司当年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为200万元,职工福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A.56.98B.55.97C.60.00D.54.96【答案】A【真题新解】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1000+0.3×12×6)×14%=143.02(万元)<实际发生额20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143.02=56.98(万元)。
真题再现4·单选题某企业2015年支付如下费用:合同工工资105万元,实习生工资20万元,返聘离休人员工资30万元,劳务派遣公司用工费40万元。
2015年企业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限额是()万元。
A.3.9B.3.1C.2.5D.2.1【答案】B【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工会经费扣除限额。
另外本题还考查了具体的应该计入工资、薪金支出的项目,合同工工资105万元,实习生工资20万元,返聘离休人员工资30万元都应该计入工资薪金支出,但是不包括劳务派遣公司用工费,企业所得税前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105+20+30=155(万元),允许扣除工会经费限额=155×2%=3.1(万元)。
2019税法考试试题

2019税法考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哪项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A. 工资、薪金所得B. 财产租赁所得C. 彩票中奖所得D. 以上全部2. 某企业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率为:A. 10万元B. 20万元C. 25万元D. 30万元3. 以下哪项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A. 销售货物B.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C. 转让土地使用权D. 个人捐赠二、多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哪些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A. 销售不动产B.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C. 转让无形资产D. 个人无偿转让财产2. 以下哪些情况下,个人可以申请退还个人所得税?A. 个人取得的稿酬所得B. 个人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C. 个人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D. 个人取得的偶然所得三、判断题1.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是固定的,不会因收入的增加而改变。
(对/错)2.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对/错)3. 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
(对/错)四、简答题1. 请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2. 请解释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五、案例分析题某公司2019年度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成本为3000万元,管理费用为500万元,财务费用为100万元,营业外支出为200万元。
该公司还进行了一项技术转让,取得收入为1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计算该公司2019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D2. C3. D二、多项选择题1. A B C2. A B D三、判断题1. 错2. 对3. 对四、简答题1.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通常为25%,但税法还规定了其他一些特殊税率,比如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
2019法考商经《税法》知识点1

2019年法考商经《税法》知识点1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税法》知识点,商经精讲系列教材将知识点分章节逐一解析,将知识融会贯通,高效提分。
一、税法概述(一)税法的界定和调整对象税收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符合法定课税要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所征收的货币或实物。
税收具有法定性、强制性、无偿性的特征。
税法是指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关系。
(二)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
税收法律关系是由税法所调整的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发生的有关税收权利和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其法律主体的一方始终是国家,另一方是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具有单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内容。
2.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主要包括国家、征税机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2)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主要包括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和征税机关的权利义务。
(3)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货币、实物和行为。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法的构成要素是指构成税法所必需的基本要件,主要包括税法主体、征税对象、税基、税目、税率、税收减免、纳税地点、纳税时间和税法责任等。
二、增值税法★★★2017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691号公布了《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自此,营业税退出我国税收征管的历史舞台,“营改增”全面实施。
(一)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以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在流通各环节的增加值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目前我国所有行业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国际上通用的消费型增值税。
(二)增值税法的基本内容1.增值税的纳税主体。
增值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201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201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自2018年5月1日起,资金账簿税目享有减半征收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某税务稽查局2019年6月对辖区内一家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2018年6月新增的注册资金按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了印花税,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告知该企业可去申请退还印花税已缴纳金额的50%。该检查人员的这一做法遵循的税法适用原则是( )。
A. 税收公平原则 B. 税收效率原则 C. 实质课税原则 D.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答案】D 【解析】新法优于旧法原则是指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纳税人在2018年6月时可以按照新法享受“资金账簿”的税收优惠(减半征收),体现了新法优于旧法原则(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的《印花税法》规定“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税率是万分之二点五”),选项D当选。税法的基本原则包含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和实质课税原则,本题考查的是税法适用原则,选项ABC不当选。提示:本题重点关注“税法适用原则”的判断,不要纠结“印花税”的相关规定。
2.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应缴纳增值税。该业务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 )。
A. 物流辅助服务 B. 陆路运输服务 C. 商务辅助服务 D. 居民日常服务 【答案】B 【解析】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选项B当选。
3. 企业发生的下列行为中,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是( )。 A. 取得存款利息 B. 获得保险赔偿 C. 收取包装物租金 D. 取得与销售额和数量无关的财政补贴 【答案】C 【解析】收取的包装物租金作为价外费用价税分离后,计算缴纳增值税,选项C当选。取得存款利息、获得保险赔偿,均为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选项AB不当选。纳税人取得与销售额或数量无关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与销售额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选项D不当选。提示:包装物押金(一般货物)是否缴纳增值税,需要根据是否逾期(到期或超过1年孰早)确定。此处应注意区分包装物租金和押金。
2023年注册会计师《税法》 第0501讲 征收管理

【考情分析】年均客观题1题多点,考频比较高的包括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主观题中增值税和消费税多次考查本讲知识点。
【重要考点】【重要考点】 一、增值税一、增值税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一般规定(1)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当天)。
【提示】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销售行为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进口货物:报关进口当天。
(3)扣缴:纳税义务发生当天。
2.具体规定销售方式纳税时间直接收款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
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当天。
赊销和分期收款(1)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2)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当天。
委托代销货物清单,货款或发货180天取短。
预收款(1)租赁服务:收到预收款当天;(2)销售货物:货物发出的当天;(3)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金融商品转让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当天。
视同销售(1)货物:货物移送当天;(2)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转让完成当天或不动产权属变更当天。
(二)纳税期限1.月(季)为纳税期: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提示】季度为纳税期限适用: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汇总纳税的航空运输企业总机构、邮政企业、中国铁路总公司。
2.天(1、3、5、10、15)为纳税期: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次月15日内申报结清上月税款。
3.进口货物: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4.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三)纳税地点分类地点固定业户正常情况机构所在地总分支机构不在同县(市)各自所在地(批准可汇总在总机构所在地)到外县(市)销售(1)报告:机构所在地;(2)未报告: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未申报纳税的,机构所在地补征)非固定业户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未申报纳税,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补征)进口货物报关地海关扣缴义务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1.开具:(1)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2)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
2019注会税法精讲班讲义(可编辑).doc

2019注会税法精讲班讲义(可编辑)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税法(前言)前言各位考亲当你点开这个课件说明你已经做好了准备挑战这个每年同时有百万人为之魂牵梦绕的那个ldquo证rdquo。
正所谓ldquo开弓没有回头箭rdquo希望你们坚持一直学下去这期间会遇到各种你可以借口退缩的理由但一定要克服心魔不怕慢就怕停只要坚持事实证明结果一定比想象的好!老杨年主讲超值精品班:包括预习进阶、教材精讲、习题精讲、考点串讲、考前直播。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试备考之旅即刻启程!!!考试时间:年月日下午::考试形式:闭卷、计算机化考试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题型:道题分制。
()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多项选择题:本题型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
()计算问答题:本题型共小题分。
其中一道小题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用英文解答增加分。
本题型最高得分为分。
涉及计算的要求列出计算步骤。
()综合题:本题型共小题分。
涉及计算的要求列出计算步骤。
年教材变动大吗?年税法教材变动较大十四章内容中各章节都有或多或少的变动。
其中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变动较多个人所得税法整章几乎全部重新编写。
详情见各章节具体讲解。
考试特点:()全面考核重点突出()注重基础考核熟练程度()创新和传统结合理论和实务结合。
老杨有话说:()克服对考试难度的恐惧()调整面对众多期待的心态()毅力。
关于课程的几点说明:()ldquo松紧带教学法rdquo()ldquo不按常理出牌rdquo()ldquo有舍才有得rdquo()减ldquo碎rdquo增效。
懦夫从不启程弱者死于路上只剩我们前行!预祝大家顺利通过考试!第一章税法总论考情分析非重点章近年平均分值分左右。
【知识点】税收与税法的概念一、税收的内涵理解税收的内涵需要从三个方面把握:本质:分配关系。
国家税权: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第51讲_收入的确认(1)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本节要掌握的知识点:★1.收入的确定(1)一般收入的确定要达到的目的:①要清楚不同收入,确认收入实现的时间。
②要重点掌握:股权转让收入、股息、红利收入、利息收入(混合性投资)、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债务重组收入的相关规定。
(2)特殊收入的确认要达到的目的:①重点掌握:分期收款方式、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劳务、以旧换新、折扣、买一赠一、售后回购、有关劳务收入的确认。
②关注今年教材新增内容:铁路债券利息收入的优惠政策和永续债的税务处理。
(3)处置资产收入要达到的目的:要清楚什么情况下视为内部处置资产,不征税?什么情况下视同销售,征税。
(4)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要达到的目的:了解税收优惠政策;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时间;投资方与被投资方账务处理的区别;注销或转让时的税务处理。
(5)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要达到的目的:掌握:①转让代个人持有的限售股,何时纳税。
何时不纳税。
②如何确定限售股的原值。
(6)接受政府和股东划入的资产要达到的目的:清楚什么情况下不涉税。
什么情况下属于不征税收入,做纳税调减?什么情况下征税。
(7)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要达到的目的:①准确区分哪些是不征税收入?哪些是免税收入?应该符合的条件是什么。
②了解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区别是什么。
2.税前扣除项目(1)税金的扣除要达到的目的:清楚哪些税金可以扣除?哪些税金不可以扣除?应计入税金及附加?还是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2)扣除的标准要达到的目的:哪些是据实扣除的项目?哪些是限额扣除的项目?哪些是不准扣除的项目?3.亏损的弥补要达到的目的:了解亏损弥补的期限要求、弥补亏损的方法。
【知识点一】收入的确认一、一般收入的确认销售货物收入与会计、其他税种的关系①增值税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应税收入②所得税应税收入③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④会计:营业收入销售货物收入收入的确认以旧换新按照新价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商业折扣折后金额确认收入现金折扣折前金额确认收入★买一赠一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售后回购①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②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销售货物收入收入确认时间分期收款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预收款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委托代销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解读一】买一赠一收入的确认【举例】某化妆品专卖店采用买一赠一的方式销售化妆品,规定凡购买1500元/套化妆品可获赠一瓶香水。
2019年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重要串讲所得税制
2019年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重要串讲:所得税制一。
所得税制的概述(一)所得额,收益额,纯收益额,总收益额及其关系:收益额_/纯收益额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额\总收益额农业税的所得额(不扣除成本费用)(二)对所得额课税的评价(对所得税的评价)☆1.意义/作用/优点(1)能使税收收入比较准确地反映国民收入的增减变化状况(2)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因其为直接税,不能转嫁,调控力度大)(3)有利于促进企业间的公平竞争2.局限性/缺点(1)受经济波动和经济管理水平高低的影响(2)应税所得额的确定困难大,稽查难度大,容易被偷漏(三)对所得额征税的征收制度的比较☆1.分类征税制和综合征税制及其区别/特点/优缺点(1)定义:①分类征税制是将各类所得,分别不同的来源课以不同的所得税②综合征税制是对纳税人的各项各种来源所得的总额征税的一种制度。
(2)优缺点/区别①分类征税制:A优点:课征简便,易于按各类所得的性质采用分类税率,能够控制税源,防止偷漏税款。
B缺点:不利于实行累进税率,难以体现按能负担的原则。
②综合征税制:A优点:可以采用累进税率,体现合理负担的原则。
B缺点:核实所得额比较困难和复杂,容易造成偷漏现象。
2.源泉课征法(分类征税制)与申报法(综合征税年)的区别[与上面是一道题](四)所得税的种类:1.企业所得税(内资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所得税)2.个人所得税3农业所得税二。
(内资)企业所得税(一)企业所得税概念及作用/意义1.定义:是对我国境内企业(外企,个企除外)的生产经营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2.作用/意义/改革原则/指导思想(1)统一税法,公平税负,有利于企业竞争(2)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和微观搞活。
(3)有利于下一步与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
(4)简化税制,便于征管,易于操作。
(二)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的主要征收制度:1.纳税人: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和单位。
2.税率:法定税率33%.对规模小,利润少的企业,实行低税优惠,分两档全年所得≤3万18%,3万<全年所得≤10万27%3.征税对象:是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如股息,利息,租金,转让资产所得,特许权所得,营业外所得):(1)我国现行税制中对企业的国内外所得及其征税的规定:①国内外所得要合并计税②境外所得税准予抵免③抵免额不得超过应纳税额④抵免限额公式: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应纳税境内外所得总额(2)我国现行税制中对联营企业所得征税的规定:①联营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先就地征税然后再分配。
税法(2019)考试辅导第04讲_税法总论(3)
会制定的税收法律效力。
例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环境保护税法》、《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授权立法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暂行规定或条例属于准法律。
具有国家法律的性质和地位,其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为待条件成熟上升为法律做好准备。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税收法规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在中国法律形式中处于低于宪法、法律,高于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的地位,在全国普遍适用。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目前仅限于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税收规章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有权制定税收部门规章的税务主管机关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
该级次规章不得与宪法、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例如:《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在税收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前提下进行,不得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例如:城建税、房产税等地方性税种的实施细则等【解释1】在现行税法中,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发布实施的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和耕地占用税;除此之外其他各税种都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授权。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不止一次授权国务院立法。
近些年,我国税收立法的进程加快:(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表决通过;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表决通过,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3)《车辆购置税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真题及问题详解(完整版)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真题及答案(完整版)C.卷烟D.超豪华小汽车【答案】C3.下列车船中,免征车船税的是( )。
A.辅助动力帆艇B.武警专用车船C.半挂牵引车D.客货两用汽车【答案】B4.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适用按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
A.经营家庭旅馆取得的所得B.将房产以年租的方式取得的租金所得C.转让房产取得的所得D.转让持有期满一年的股票取得的所得【答案】A5.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确定为来源于中国境所得的是( )。
A.在境外开办教育培训取得的所得B.拥有的专利在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C.从境外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所得D.将境房产转让给外国人取得的所得【答案】D6.科技型中小企业展开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为( )。
A.50%B.75%C.25%D.100%【答案】B7.下列税种中,其收入全部作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的是( )。
A.耕地占用税B.个人所得税C.车辆购置税D.企业所得税【答案】C8.在税务行政诉讼中,税务机关可享有的权利是( )。
A.应诉权B.反诉权C.起诉权D.撤诉权【答案】A9.某居民企业以其持有的一处房产投资设立一家公司,如不考虑特殊性税务处理,下列关于该投资行为涉及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是( )。
A.以房产的账面价值作为被投资方的计税基础B.以房产对外投资确认的转让所得,按 6 年分期均匀计入相对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C.以签订投资协议的当天为纳税申报时间D.对房产实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确认房产的转让所得【答案】D10.税务行政复议期间发生的下列情形中,理应终止行政复议的是( )。
A.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且没有近亲属B.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C.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D.作为申请人的法人终止且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答案】A11.境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下列跨境应税行为中,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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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2019)考试辅导 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 第1页 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 一、收入总额 (三)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 1.内部处置资产——所有权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变,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将资产移至境外的除外): (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6)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计量: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2.资产移送他人——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按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计量:除另有规定外,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 【例题1·单选题】企业在境内发生的处置资产的下列情形中,应视同销售确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是( )。(2016年) A.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B.将资产用于加工另一种产品 C.将资产结构或性能改变 D.将资产在总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答案】A 【例题2·单选题】2018年12月甲饮料厂给职工发放自制果汁和当月外购的取暖器作为福利,其中果汁的成本为20万元,公允价值为25万元;取暖器的公允价值为1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该厂发放上述福利应确认的收入是( )万元。 A.10 B.20 C.30 D.35 【答案】D 【解析】该厂发放上述福利应确认的收入=25+10=35(万元)。 【相关链接】所得税与增值税、消费税等流转税的视同销售规则是存在差别的。将自产货物用于企业内部行为,诸如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境内分公司,所得税不视同销售。增值税和消费税则视其是否离开征税范围而判别其是否作视同销售处理。 【归纳】 行为 增值税 消费税 所得税 将自产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不征 不征 不计收入 将自产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不征 征税 不计收入 自产应税消费品在境内非同一县(市)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转移,用于销售 征税 统一核算的不征 不计收入
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 征税 征税 计收入征税
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的不征 征税 不计收入 税法(2019)考试辅导 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 第2页 不动产在建工程 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 按同类平均价征税 按同类最高价征税 按同类公允价计收入征税 (四)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 【政策解释】 1.投资方与被投资方 投资的企业必须是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也必须是居民企业(现存或新设立均适用)。 2.投资方式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 3.核心政策 税收递延——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4.所得确定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 5.收入的实现 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6.递延纳税的停止 (1)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转让上述股权或投资收回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注销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注销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处理 【解释】 ①关于限售股。在2005年之前,中国股市处于股权分置状态,上市公司股票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2005年4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即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方式,购买“流通权”,非流通股就变为了流通股股份,这些非流通股股份转化的流通股均有一定的限售期,称之为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简称股改限售股)。 ②关于代持股:股权分置改革前,由于监管限制,一些个人投资者往往通过法人企业代持的方式购买非流通股,形成“代持股”现象。 ③税法不承认没有办理法律过户的限售股交易,而是严格按照法律形式纳税。 规定1:企业转让代个人持有的限售股征税问题 因股权分置改革造成原由个人出资而由企业代持有的限售股,企业在转让时按以下规定处理: (1)企业转让上述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纳税。 (2)依法院判决、裁定等原因,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企业将其代持的个人限售股直接变更到实际所有人名下的,不视同转让限售股。 【案例】李先生2004年以100万元交付给A公司用以购买非流通股,A公司属于代持股公司。后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成为限售股。2019年1月,A公司将限售股转让,取得1000万元收入,但是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 第一步,A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1-15%)×25%=212.5(万元)。 第二步,A公司将剩余的787.5万元交付给实际出资人李先生。李先生以原来的100万元获取了787.5万元的收入,此收入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规定2:企业在限售股解禁前转让限售股征税问题 (1)企业应按减持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限售股取得的全部收入,计入企业当年度应税收入计算纳税。 (2)企业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前已签订协议转让给受让方,但未变更股权登记、仍由企业持有的,企业实际减持该限售股取得的收入,计入企业当年度应税收入计算纳税后,其余额转付给受让方的,受让方不再纳税。 税法(2019)考试辅导 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 第3页 【案例】A公司持有M公司限售股股票10万股,购买成本为10万元,因资金需要协议转让给B公司,作价150万元,B公司又作价400万元卖给了C公司,两次转让均未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过户。限售股解禁后,A公司将限售股抛售,取得收入600万元。则: A公司转让限售股所得=600-10=590(万元) A公司将纳税后的余额转付给C公司时,由于A公司已经就590万元所得全部纳税,因此C公司不再纳税。 (六)企业接收政府和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1.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解释】包括企业接收政府投资资产、政府指定用途资产、政府无偿划入资产三种情况: (1)投资划入——作为国家资本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国有资产作为股权投资划入企业的,企业应将其作为国家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其计税基础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 (2)无偿划入且指定专门用途——作为不征税收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且企业已按专项用途管理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3)其他无偿划入——确定应税收入 企业接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无偿划入资产,属于前述情形以外的,按政府确定的该项资产的接收价值计入当期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政府没有确定接收价值的,按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确定应税收入。 【例题·单选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且企业已按专项用途管理的,应( )。 A.作为国家资本金处理 B.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C.作为免税收入处理 D.确定应税收入 【答案】B 2.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解释】包括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作为收入两种情况: (1)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与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与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2)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二、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熟悉,能力等级3) (一)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针对事业单位和社团)。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施公共管理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针对企业)。 4.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 【解释】 (1)财政性资金 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 不征税的财政性资金——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2)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有特定的来源和管理要求 资金来源——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 管理要求——①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②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③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使用效率——5年(60个月)内未支未缴回的,计入第六年应税收入总额。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