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评员、考务人员工作守则

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评员、考务人员工作守则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评员、考务人员工作守则考评员工作守则:1.考评员是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可、具有执行职业技能鉴定资格的专业人员,主要负责对某工种、层次职业技能鉴定的考核、评分工作。
2.考评员在执行考评工作时,必须持有和佩戴由劳动行政部门制定的,带有本人照片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及胸卡。
3.考评员在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前,必须熟知本次鉴定的工种、级别、项目、内容、要求及所定标准,并在考前由设备维修保养人员配合做好相关设备的准备和检查工作。
4.考评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考场规则,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作到准确、公平、无误。
5.如有亲属或任教班的学员参加鉴定(考核),考评者应回避。
6.考评员必须秉公办事,遵守考评纪律,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不以权谋私。
并主动接受参考人员的监督,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取消考评员资格证书,提请有关部门给与纪律处分。
考务工作人员守则:1.考务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保证鉴定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考务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守考试时间,不得脱岗。
3.考务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考生一视同仁,不亲不疏。
4.考务工作人员要遵守考务规则,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对违犯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考试期间,考务人员一律佩戴标志,不经允许不得随意出入考场。
职业技能鉴定站技能考试、考场、考务规则:考务规则:1.布置安排理论考场和实现技能操作考场,负责安排监考人员。
2.安排二人以上的专人,并会同保卫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方领取试卷,严格执行试卷交接规定,确保安全,不得丢失、损坏,试卷领回后,应按保密规定妥善保管。
3.负责试卷或图纸、毛坯料的发放、装订及打印标记工作,做到细致无差错。
4.鉴定考试期间,考务人员要负责组织清洁、卫生等工作。
考试、考场规则:1.考生要尊重监考人员,要有礼貌,要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
2.考生必须穿工作服、工作鞋,女生戴工作帽,做好劳动保护,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吸烟。
汽车修理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试行)

汽车修理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试行)2008年07月17日一、编制说明为使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认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原劳动部颁布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职业资格证书规定》(劳部发[1994]98号)及《汽车修理工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本标准。
以下配置按40人/周期的鉴定能力设置。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认定本职业(工种)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三、人员配置㈠所长负责鉴定所(考场)的全面管理工作.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㈡副所长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工作。
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㈢工作人员⒈办公室人员: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的日常事务,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场的具体工作.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⒉考评人员:自有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
持有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考评员资格证书。
⒊考务人员: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负责鉴定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考场安排、设备材料准备、辅助考评员和监考员工作、考务档案管理和办证等工作。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⒋设备维修、材料管理人员:负责技能鉴定所的设备、仪器仪表维修及材料管理工作。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设备原理及使用,并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⒌财务管理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备。
负责鉴定收费和日常账务管理工作。
必须持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四、管理制度㈠财务管理制度㈡鉴定工作规程(报名、收费、鉴定、办证)㈢岗位职责㈣档案管理制度㈤各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㈥考评员、考务员工作守则、考场规则㈦安全、保卫制度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㈨其它五、鉴定资料㈠国家职业标准㈡考核大纲六、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简况、经费来源、固定资产、规模)七、场地㈠办公用房不少于30平方米,桌椅、文件档案柜、保险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等办公设备齐全.㈡理论鉴定场地:标准教室3间(每间不少于50平方米),考场内配置至少40套课桌椅,讲台、黑板等设施齐备,并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
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考场规则

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考场规则一.笔试考场规则(一)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
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准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二)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蓝、黑色钢笔(圆珠笔)、2B铅笔、铅笔刀等。
严禁将手机、电子复制、无线电存储等物品要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确保非考试物品不被带入考场或考试座位或身上。
开考前,已带入的,要立即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发现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三)考生要清点下发的试卷(共几张、几页),检查试卷、答题卡是否有污染、破损或字迹不清等情况,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时,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能涉及试题内容。
(四)考生答题前,要在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涂写考生信息,不得在卷面上作其他任何标记。
涂写要工整、清楚,涂写在草稿纸上的答案无效。
(五)考生在考场内,不准吸烟、喧哗、偷窥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互换试卷和传递物品等。
无视者,给予警告直至取消考试资格。
(六)考试结束,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收齐试卷后再离开考场。
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销毁或带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谈论。
(七)考生要服从管理,接受监督和检查。
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人员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现场操作考场规则(一)考生于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操作考试待考室。
(二)考生根据本职业的安全文明要求和操作规程独立完成作业,不得随意串岗、换岗、替代和借用工量具等。
(三)考生在考场内要保持安静。
考试结束要立即停止操作。
考生离开考试现场时,按要求整理、清理现场,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喧哗。
(四)监考员组织考生入场时,要在考场门口对考生及准考证、身份证进行身份核对,分发试卷,指导考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准备待考。
开考时间由考评员发出并计时。
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

处理突发事件。 • 对操作考试的全过程做好记录和评价。发现意外, 要迅速向考评组报告,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鉴定结束 • 组织考生退场 • 如实填写《考场记录》 • 理论试卷要核对试卷数量,并按规定密封装订。
• 操作考试结果的封存
年 月 日 考评员姓名 理论 操作 备注
鉴定站 鉴定申 请 机械工 业职业 技能鉴 定行业 (地方) 分中心 意见 机械工业 职业技能 鉴定指导 中心意见 盖 章 月 日
站 长: 年 月
日
年
年
盖 章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鉴定站、分中心、中心各存档一份
机械行业特有职业(工种) 技能鉴定试卷申报表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 证书样例
5、试卷管理
试题必须由分中心根据鉴定站申报的工种、等
级,从题库中统一抽取。 试卷的印刷、分装和运送由分中心统一集中管 理,分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监印。 在考试现场,由考评组负责试卷的启封和分发。 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必须将试卷(包括空白卷) 一份不缺地送还考评组。 试卷的标准答案由考评组长负责保管,直到阅 卷工作开始。
3、考场管理
考场准备 • 理论鉴定考场采用标准教室
考场实行单人、单桌、单行安排 每个教室一般安排20~30名考生 • 操作鉴定考场要求安全、整洁、有一定空间 考核所需的材料、设备完好,工卡量具要符合 规定,安排必要的检修、辅助人员 • 考试前一天,考场必须醒目地张贴考场规则、 考场安排示意图等
技能鉴定规范版本 报名时间期限、报名资格、条件和手续,收费 项目和标准
2、报名管理
考生自愿申报
技(职)校毕业生应申报相应级别的鉴定 职工和社会各类人员按《国家职业标准》申报相应级别 的鉴定 填写个人申报表 须提供身份证、毕(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明及工 作年限等相关证明 资格审查 鉴定站初审,分中心复审 审查的依据为《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申报的条件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管理制度及理论知识、技能实操考试指导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管理制度为保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的科学、规范、客观、公正、保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的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在等级认定组织实施过程中,遵守公正性原则、程序化原则、保密性原则、相互约束原则。
等级认定组织实施过程包括:等级认定前的组织准备(发布等级认定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等级认定前的技术准备(完成试题申请和领取、考场准备、人员准备);等级认定实施(实施理论和技能考试、阅卷和考评打分);等级认定后的结果处理(会同等级认定站进行成绩登记、质量分析、处理结果、颁发证书)。
二、准考证是参考人员参加等级认定考试的必备证件,不得以其它证件代替。
准考证上要写明理论和操作考试的日期、时问、工种、等级、地点,并加盖公章有效。
在考场中,准考证配以身份证共同使用,不允许两证不全者进入考场。
三、各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应设有保密场所和设施用以存放未启用的试卷。
试卷、答案、评分标准未启用前,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启封。
等级认定站各考场所用试卷应按参考人数并备用两份的数量,提前20天报部等级认定中心,试卷的开封发放必须是在考试时间到时在各考场同时当场进行。
四、技能等级认定通常需要安排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考场。
理论考试的场地要求环境安静、整洁、明亮、宽敞,便于管理。
每个考场考生数量不超过30名,实行单人、单桌,单行排列,前后左右保持间距80厘米以上。
操作技能的考试场地应整洁、卫生、明亮,设备仪器完好,应备的物品齐全,符合测试技术准备通知单的各项要求。
考试时禁止无关人员出入。
五、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前,需对考评、考务、工作人员作出安排。
由等级认定站向等级认定二级站(如果有)派遣质量督导员,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保证体系中各技术实施现场督导和质量检查。
考评人员要按规定组成考评小组,负责此次等级认定的考评工作。
考评小组设考评组长一人,全面负责本组工作,并最终裁决有争议的技术问题。
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核规程

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核规程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核规程在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核之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主考提前1小时召集考评人员和工作人员开会,检查他们是否穿戴了劳保用品并佩戴胸卡,宣读《考评人员职责》,并宣布当日鉴定项目的评分标准和注意事项。
2.副主考在开考前30分钟召集应试人员开会,监考检录应试人员,宣读《实际操作考核规则》,进行考前安全教育,抽号决定人员分组和入场应试的先后顺序。
3.考评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考核工位,熟悉所负责的鉴定项目,领取鉴定项目所需技术标准、总成件、零部件、消耗材料等,领取并检查本项考核所需的工具、量具等,检查鉴定中所需的辅助设施,准备工作完毕后向主考报告。
进入鉴定阶段后,需要进行以下步骤:1.监考到副主考处领取应试人员鉴定评分表,到指定的应试人员休息地点叫号、点名,5分钟后仍未到达者,按应试人员自动弃权处理,并作好记录。
对应试人员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进行验证,杜绝替考。
安全员对应试人员劳保用品穿戴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向应试人员说明,并要求立即改正。
经过上述验证、检查符合要求后,随即组织应试人员进入指定工位。
2.应试人员在操作工位做5-10分钟的准备工作,考评人员向应试人员宣布鉴定项目,并简单介绍鉴定项目名称、内容及要求。
应试人员检查设备、工具、材料等的准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考评人员报告。
3.鉴定正式开始,考评小组长宣布正式开始,考评人员观察应试人员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步骤,对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互不商量。
考评人员在应试人员实际操作期间,应避免交谈行为,以免影响应试人员的正常操作。
应试人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提出更换设备、工具或材料要求,只要实际需要应允许,由考评人员通知工作人员代领。
5、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应试人员违反规定,考评人员应该及时制止并进行扣分处理。
如果违规行为对人员或设备的安全构成威胁,考评人员应该立即终止其操作并作零分处理。
6、如果在实际操作中发生事故,如果没有人员受伤,考评人员应该将应试人员带离现场到指定地点,并通知主考和应试人员所在单位领队一起处理。
考务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制度1、鉴定计划、鉴定公告2、报名管理3、考场管理4、人员管理5、试卷管理6、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7、阅卷评分8、职业技能鉴定的信息统计9、收费管理1、鉴定计划、鉴定公告鉴定计划定义: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依据《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参照部中心的鉴定工作计划,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负责,所辖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具体工作条件和技术准备情况,以及社会、企业、劳动者的需要来确定。
鉴定计划内容.①鉴定人员和职业,工种)②鉴定范围:包括职业(工种)名称、职业(工种)定义和适用范围;③鉴定标准:包括鉴定范围所列的职业(工种)在实施鉴定时依据的国家职业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实施鉴定时采用的主要鉴定方法。
④鉴定工作日程总体安排⑤工作事项说明:包括工作程序和重要事项说明.鉴定公告:市、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所根据计划安排,而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安排.鉴定实施机构发布鉴定公告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工作内容。
①职业(工种)名称、级别和适用范围②各职业(工种)的考试标准、方式和使用的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版本③报名时间期限、报名资格条件和手续,收费项目和标准。
2、报名管理报名管理分为三个环节①考生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应遵循考生自愿、费用自理、客观公正的申报原则。
②资格审查③制作考生报名登记表(固定流程)1、提出申请(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2、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受理(或授权鉴定实施机构)3、申请人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表样空) 提交本人身份证、培训毕(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单位劳动部门证明本工种(工作年限)、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人员须提交本人技术成果和工作业绩证明4、审查分级责任制:被授权单位进行初审授权单位进行复核5、资格审查审查分级责任制:被授权单位进行初审授权单位进行复核6、制作考生报名登记表(由职业技能鉴定站所)7、上报所属的职业鉴定中心重视报名管理环节,严格把好考生资格审查这一关。
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
养老护理员(师)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一、编制说明为使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认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原劳动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职业技能证书规定》(劳部发[1994]9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1年修订)》等制定本标准。
(以下配置情况按30人/批的鉴定能力设置)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认定本职业(工种)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
三、人员配置(一)所长负责鉴定所(考场)的全面管理工作。
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二)副所长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工作。
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三)工作人员⒈办公室人员: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事务,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场的具体工作。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⒉考评人员:自有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
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考评员资格证。
⒊考务人员: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负责鉴定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考场安排、设备材料准备、辅助考评员和监考员工作、考务档案管理和办证等工作。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⒋设备维修、材料管理人员:负责技能鉴定所的设备、仪器仪表维修及材料管理工作。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设备原理及使用,并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⒌财务管理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备。
负责鉴定收费和日常账务管理工作。
必须持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四、管理制度(一)财务管理制度1(二)鉴定工作规程(报名、收费、鉴定、办证)(三)岗位职责(四)档案管理制度(五)各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六)考评员、考务员工作守则、考场规则(七)安全、保卫制度(八)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九)其它五、鉴定资料(一)国家职业标准(二)考核大纲(三)鉴定规程(四)相关管理文件和资料六、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简况、经费来源、固定资产、规模)七、场地(一)办公用房不少于30平方米,桌椅、文件档案柜、保险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等办公设备齐全。
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
其他考务人员
1、 包括巡考员、记分员、计算机操作员和后勤 保障人员等。
2、 他们的职责都是为了协助考评组,维持鉴定 现场秩序,保证鉴定质量。
3、这些人员数量由鉴定站根据需要确定,并由 鉴定站负责人统一调度。
。试可范的关
的定职 原考业 则务技
管能 理鉴
制保程公 约密序正 性性化性 原原原原 则则则则
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工作程序
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步骤和程序
鉴定前的组织准备
制定计划—发布公告—组织报告
鉴定前的技术准备
试题准备 考场准备 人员准备
鉴定后的结果处理
处理准备—质量分析—成绩登统
鉴定实施
实施鉴定—阅卷评分
种)定义和适用范围
鉴定标准:依据国家日程总体安排 工作事项说明:工作程序和重要事项的说明
1、制定鉴定实施计划和
发布鉴定公告
鉴定公告 职业(工种)名称、级别和试用范围 职业(工种)的考试标准、方式和使用的职业
技能鉴定规范版本
报名时间期限、报名资格、条件和手续,收费 项目和标准
• 理论考场的编排方式
顺排(按职业工种级别顺排) 不同工种
混排 不同等级
随机排 (按职业工种级别 随机排)
• 操作考场的编排,一般按操作设备抽号确定考位
4、人员管理
考评组:由分中心选派 负责检查鉴定现场,实施鉴定,评审鉴定结果必须 由取得考评员资格人员组成。并设组长一人,最终 裁决有争议的技术问题,为公正,一般由非本站人 员担任。如有亲属参加时应主动回避;同一个鉴定 所不能连续鉴定三次;考评组成员每次轮换不得少 于三分之一。
宁波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宁波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宁波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是宁波市教育局主导的一项重要考试制度。
该考试旨在评估和鉴定个人在特定职业领域内的专业技能水平,为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就业竞争力以及提升职业发展提供重要依据。
以下是关于宁波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相关参考内容。
一、考试概述宁波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两个部分。
理论考试主要测试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理解,实践操作考试则着重测试考生在特定职业技能方面的实际应用能力。
二、考试科目宁波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科目丰富多样,涵盖了各个行业的职业技能要求。
比如:电工、焊工、机械维修、美发、烹饪等等。
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选择合适的考试科目参加。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宁波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三、六、九、十二月份进行,考试时间则在报名截止后确定。
报名方式通常为网上报名或到指定报名处进行线下报名。
四、考试复习1. 理论知识复习:根据考试大纲和目录,系统地学习和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
可以通过参加培训课程、学习各类参考资料以及刷题来复习备考。
2. 实践操作复习:对于实践操作考试科目,加强对实际工作中相关技能的练习和掌握。
可以通过模拟实际工作环境进行操作练习,提升实操能力。
五、考试注意事项1. 考前准备:准备好考试所需的材料,如身份证、考试准考证等。
熟悉考试地点及交通情况,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2. 考试纪律:按时参加考试,不迟到、早退。
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作弊或使用违规物品。
遵守考场规则,安静考试,不得交流。
3. 考试技巧:审题准确,理解题意,并合理安排时间,注意答题顺序。
对于实践操作考试,要熟练掌握操作步骤,注意工作安全。
六、考试成绩宁波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公布,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或拨打考试咨询电话查询。
合格考生将获得宁波市职业技能鉴定证书,该证书通常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在就业和职业发展方面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上述是关于宁波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相关参考内容,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遵循规定、认真学习,以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水平,取得优异的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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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理论考试)
1. 参考人员应按《准考证》所指定的时间、考场和编号参加考试。
2. 考试预备信号发出后,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并依编号
对号入座。入场时,参考人员应按《考试准备通知单》的规定,携
带文具用品。超过规定考试时间30分钟不准入场。
3. 参考人员入场后应认真检查试卷是否完整、清晰,并在试卷上正确、
清晰地填写姓名、考号。若发现试卷不清晰,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
告,以便及时处理。
4. 参考人员应用自来水笔或圆珠笔答题。
5. 不得夹带、传递、窃视、交头接耳、冒名顶替。
6. 参考人员不得在考试中途离开考场。在完成答题前离开考场者不能
再进考场。
7. 考试终止时间到后,参考人员应主动将答卷交监考人员,不得再继
续答题。
8. 考场内严禁吸烟、高声喧哗。
9. 除考场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巡视员外,未经考场主任批准,其他
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10. 对违反考场规则、考试纪律人员,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
处理。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操作技能考试)
1. 参考人员应按《准考证》所指定的时间、考场和编号参加考试。
2. 考试预备信号发出后,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并依编号
对号进入操作工位。入场时,参考人员应按《考试准备通知单》的
规定,携带工具刃具,并按职业和劳动保护要求着装。超过规定考
试时间30分钟不准入场。
3. 参考人员入场后应认真检查操作工位准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若发
现有不符合要求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4. 参考人员要严格遵照工种、专业的程序要求,进行规范化操作,不
得有传递、剽窃和舞弊现象(或交换原料、、工夹量刃具和成品等)。
违反者,监考人员有权制止直至中断其考核。
5. 参考人员要爱护考场公物,注意安全。不得在考试中途离开考场。
6. 考试终止时间到后,参考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将操作台(或工
位)清理干净,主动请监考人员给予验收。
7. 考场内严禁吸烟、高声喧哗。
8. 除考场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巡视员外,未经考场主任批准,其他
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9. 对违反考场规则、考试纪律人员,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
处理。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准备规则
1. 本所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本规则做好考场准备工作。
2. 理论考场按每场不超过30名考生,单人单座单列的要求摆放和编号。
考室的采光、通风良好,卫生、整洁,门窗桌椅完整牢固。
3. 操作技能考场环境应符合劳动保护要求,场内的设备、设施、物料、
用具的技术条件应与《技术准备通知单》的有关要求相符,工位的
摆放、操作台的设置和编号应符合相应工种(专业)考核的特点和
安全文明规范操作的要求。
4. 技术业务理论考核按每室2人配置监考员;操作技能考核一般按每
人监考4—8名考生,但各考场的监考员不得少于2人。
5. 考场入口处应在醒目位置张贴考生守则、考场规则、考试时间及考
场说明。考场内应设有考场办公室、考评员及工作人员休息室以及
配套的服务设施。
6. 各考室入口处应贴有醒目的试场编号标志,工种(专业)、等级、座
位和工位的起止序号。操作技能考场内,应张贴或悬挂有关安全文
明操作规程以及警告或禁止标志。
7. 在考场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应由考场主任组织全面检查和验收,
确认无误后签字负责。
职业技能鉴定监考守则
1. 监考人员必须认真维护考场纪律,以高度的责任心完成考场监督、
检查工作,对参考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考场规则、考试纪律的
教育,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监考人员应在考试预备信号发出之前30分钟到达考场办公室,接受
考场主任分配的监考任务,在领取试卷和考场情况记载表时,要检
查试卷的密封是否完好,核对试卷科目(工种)、清点份数。
3. 监考人员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室,要检查各座位(工位)的考号
编排有无差错、座位及周围有无纸片;检查用于考核操作的物品数
量和摆放是否符合要求、公用的设备和设施是否完备。
4. 考试预备铃响后,监考人员应及时组织参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
证对号入座,并监督参考人员不准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和物品;
操作技能考核时,应检查参考人员的劳动保护着装。待参考人员入
座后,宣读《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当众启封试卷并分发试卷;
同时,提醒参考人员检查试卷或工位的技术条件以及按要求填写姓
名和考号。
5. 考试开始后,逐个检查参考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座位编号是
否有误。开考30分钟后,收回缺考的试卷或工件,并在《考场情况
记载表》上作好记录。
6. 监考人员对试卷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参考人员对试卷印刷文字
不清楚之处提出询问时,可予答复。
7. 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应巡视考场。发现参考人员有违反考场规则和
考试纪律的行为应及时予以批评警告,对其作弊行为要留下证据,
违规违纪的情况应认真准确地填写在《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记
录》内并签字。
8. 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可以提醒参考人员注意;考试结束信
号发出时,应立即指令参考人员停止考试并组织参考人员有秩序地
离开考场;参考人员退场后要按试卷上的考号顺序当场密封,用白
纸装订(操作技能考核的考件应按要求编号)后,连同《湖南省职
业技能鉴定考场记录》一并送交考场主任验收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