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市、区级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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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市、区级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办法

为推动学校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大力弘扬我校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爱生如子、为人师表的崇高师德风尚,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选拔树立先进典型,促进教师快速成长,结合上级文件要求,评选各类先进个人,对其先进典型事例,予以宣传表彰,宏扬师德师风,树立起我校教师楷模的先进形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从我校实际出发,着眼长远发展需要,立足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培养优秀教师;进一步解放思想,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形成利于教师成长的环境。通过这些评选活动,以点带面,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我校名师工程建设。

二、评选原则

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过程重条件,重社会影响,接受师生监督。突出我校对教师队伍师德要求的导向性。利用评选先进的契机,激励教师的主动发展和自觉提高。

三、评选对象

我校在职在编的教师参加评选。

四、评选时限

为了让更多的优秀老师脱颖而出,打造河天中学名师团队,当年被评为市、区其他单项先进个人的,原则上不再参评,已评上市、区全面先进个人的,两年内不再参评。

五、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的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能够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善于团结协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全局观念;严于律己,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品德品行堪为师生表率。

2.教育理念超前,教学艺术精湛,教育成效突出,在校级以上范围内学科教学、教改和教研中起引领和示范作用,并不断取得新的教育、教学成果和业绩。

3.必须在本校工作二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在学校各项工作中模范作用突出。

4.参加评选的老师当年的量化考核分必须是全校中上水平。

5.市级先进在区级先进的基础上推荐

(二)排除条件:凡在本年度教育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河天中学市、区先进个人评选申报资格:

1.体罚学生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2.因班主任工作考核不合格的;

3.不服从教学任务安排的;

4.出现教学责任事故的;

5.无故不参加学校或教研组组织的教研活动的;

6.学生反映授课较差的;

7.擅自调课或请人代为上课的;

8.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9.学期累计请假超过10天的(包括事假、病假,其中婚嫁、丧假及法定假除外);

10.本年度有三乱(乱办学、乱办班、乱收费)行为的,有违反上级有关“减负”规定行为的。

11.当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评选,其它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要求的。

六、推荐评选程序

(一)基层推荐。

在年段组层层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初定提名人选,由学校组织进行教学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群众认可度等综合测评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校内张榜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二)资格审查。

由评选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材料审核。

评审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材料考核。

优秀教师类别:公开集中核查证书、获奖通报、文件、报刊、论着等相关证件、材料,并进行量化打分。其分值标准如下(截止日期为评选当年的6月1日):

1.所获荣誉:

综合表彰以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为主,如优秀党员、先进党务工作者、师德标兵、单项先进工作者等表彰。每获得一次省级荣誉称号6分;每获得一次市级荣誉称号4分;每获得一次区级荣誉称号2分。

2.业务获奖:

①教学名师: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区级4分。

②教学骨干或学科带头人: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4分,区级2分。

③个人业务竞赛:由学校指派参加各级技能竞赛,每获得一次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分、9分、8分;每获得一次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分、7分、6分;每获得一次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6分、5分、4分;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获多级奖励的取最高奖励计算。

④辅导学生得奖:由学校指派辅导学生参加各级技能竞赛,每获得一次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分、4.5分、4分;每获得一次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分、3.5分、3分;每获得一次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分、2.5分、2分;每获得一次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分、1.5分、1分,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获多级奖励的取最高奖励计算。

3、科研成果:

①科研项目:必须是已经结题的课题成果,获得省级优秀课题表彰的课题负责人加8分(其他成员5分,下同),获得市级优秀课题表彰的加6分(4分),获得区级优秀课题表彰的加4分(2分);

省级合格课题的加5分(其他成员3分,下同),市级合格课题的加4分(2分),区级合格课题的加3分(1分)

②论文发表:必须是正式报刊、杂志发表的论文,各级各类汇编不予认定,在国家级报刊发表的每篇3分,在省级报刊发表的每篇2分,在市级报刊发表的每篇1分。

③论着出版:独立论(编)着出版的每部10分;合着、参与编着出版的每部3分。

优秀班主任类别:

满足下列条件之5条者,可以上报区级“优秀班主任”评选,由政教处结合量化考核情况确定候选班主任。

1.担任班主任期间,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第一学期班主任量化考核是1/3以上的。

3.第一学期班级被评为文明班集体的。

4.第一学期教学量化考核在学校1/2以上的。

5.担任班主任期间,所担任的班级无发生重大事情的(对学校造成不好的影响)。

6.在近三年担任班主任期间,所担任的班级被评为区级或区级以上的“先进班集体”的。

7.近两年有参加德育论文或德育案例或家庭论文案例或班主任手记或班主任家访案例评比的,获区级三等及以上的。

8.近两年有参加班主任基本功比赛或班会课优质课评比获区三等及以上的。

优秀教育工作者类别:

根据各处室工作实绩由校长室推荐候选人。

(四)民主测评:

由学校评优评先领导小组采取召开会议,对候选人进行全面审核后交学校校务会审定。

(五)公示表彰:

将审定名单在校务公开栏上公示3天,接受全体教职员工监督、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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