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带徒实施方案

导师带徒实施方案
导师带徒实施方案

导师带徒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依据

为全面提高公司青年员工的整体职业素质,促进新参加工作大中专毕业生热爱企业、立足岗位、早日成才,实现青年员工职业生涯目标,培育企业稳定的青年骨干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二、约束对象

纳入导师带徒制度的导师和学徒,以及团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

三、管理原则

开展导师带徒工作,要紧紧围绕企业中心,本着服务企业发展、服务青年成才的宗旨,坚持青年员工队伍素质整体提升,青年员工的知识、技能、业绩全面提高的原则。

四、术语定义

导师带徒是指:组织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过硬操作技能和一流工作业绩的岗位操作能手作为导师,以签订师徒协议的形式,“一对一”或“一对多”地帮助指导技术能力水平较低的青年员工,提高他们的知识、技能和业绩水平。

五、建立导师库

(一)各直属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人力资源部要对公司在岗的专业技术骨干进行导师资格评选,并报导师带徒领导工作小组同意后,方可纳入导师库统一管理。

(二)导师基本条件:爱岗敬业、思想进步、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各级领导班子

成员、专业岗位骨干(含基层一线技术骨干)年以,本岗位工作5

上经验,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六、学徒对象及导师带徒周期

1?学徒对象为集团公司每年新参加工作大中专毕业生或转岗员工。2. 导师带徒周期一般为1年,特殊专业可由师徒商议或各直属单位的具体细则实行,由各直属团委提交人力资源部门核

准,报导师带徒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实施。

3. 导师由各直属团委会同人力资源部门从导师库中推荐产生。师徒根据专业和岗位相关性结对。

4. 师徒结对采取双向选择和组织指定两种形式。

5. 师资充足的单位采取“一对一”的结对形式,师资不足的单位可采取“一对多(不超过3人)”的结对形式。

6. 以协议形式确定师徒双方责任和权利、考核评价内容及方式等,各直属团委、基层单位要通过会议或开展专项人才建设工作的同时开展导师带徒工作的“拜师”仪式,增强师徒之间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七、实施步骤

1. 各直属单位应建立党委领导,人力资源部门(组织部)指导,团委组织实施的导师带徒工作体系。

2. 各直属单位应成立导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分

管团青工作和人力资源工作的领导、人力资源部门(组织部)、团委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相关人员有异动时,由人力资源部门及时进行调整,团委备案。

3. 各直属团委每年根据学徒的专业和工作岗位,结合导师库征

求学徒意愿,提出初步导师人选,报人力资源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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