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何谓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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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修第6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ppt课件

思修第6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ppt课件

爱国统一战线
ppt课件 48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 治最鲜明的特点,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 和最高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 制度载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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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 的必然选择,反映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 利益和共同愿望,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 巨大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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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的沿革
1908年 清政府《钦定宪法大纲》、国民党 1923年和1946 年的《中华民国宪法》,是代表封建买办阶级利益的宪法。 1912年 孙中山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代表民族资产阶 级利益的宪法。 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1949年《中国 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代表人民民主的宪法。 1954年,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诞生。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flv
(五)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六)基本经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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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宪法确立的国体和政体 (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我 国 的 国 家 性 质 我 国 国 的 体
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 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 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 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重 要 保 障
我国国家的 阶 级 性 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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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的四部宪法
1954.9
1975.1
19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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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2年现行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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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4月和1993年3月两次修改,确认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 会主义、确认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 1999年3月15日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三次修订。确立了 “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明确了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 义初级阶段,贯彻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国特色的民 主政治等改革的思想。 2004年修订,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思想地位; 明确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药事管理学》期末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药事管理学》期末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1.药事管理应是药学事业( CDE )A.社会化管理 B.经济化管理 C.科学化管理 D.规范化管理 E.法制化管理2.我国药事管理学理论和法规体系研究任务是( ABE )A.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B.调整人与药品的经济社会关系C.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D.追求经济利益目标 E.引导我国药学事业健康发展3.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的意义是( ABCD )A.为基本医疗保险提供科学、合理、规范的基本用药依据 B.指导临床合理用药C.引导科研、生产单位开发生产药品方向 D.保证临床必需、价格合理药品的生产和供应E.制定药物评价标准4.非处方药遴选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ABCD )A.应用安全 B.质量稳定 C.疗效确切 D.使用方便 E.成分单一1.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可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是( AC )A.查封 B.停止销售 C.扣押 D.停止生产 E.停止使用2.为充分发挥药品在预防、医疗和保健中的作用,国家明确规定( ACD )A.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 B.发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C.保护野生药材资源D.鼓励培育中药材 E.发展医院药房组织3.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的研究应包括( BC )A.药品的调配与分发管理 B.国家对医药企业的管理 C.企业自身的科学管理D.卫生保健系统的管理 E.制定药品分类管理制度4.《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新药申请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同时也明确按新药管理的是( BC )A.在实验室研制中的 B.已上市的药品改变剂型的 C.已上市的药品改变给药途径的D.已批准临床研究的 E.已批准进口药品分包装的5.药品包装必须( ABCD )A.适合药品质量要求 B.符合药用要求 C.方便储存 D.方便运输 E.方便医疗使用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运行全过程的质量进行统一管理是指 ( CD )A.政企管理统一 B.经济运行调控与药品监督统一 C.行政执法监督统一D.技术监督集中统一 E.药品,食品审评审批统一7.中国药事管理学理论和法规体系研究的任务应包括以下内容中的( BDE )A.为发展市场经济服务 B.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C.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标D.调整人与药品的经济社会关系 E.引导药学事业健康发展8.下来情形中哪些为假药( ABCE )A.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B.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C.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D.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E.依照法律规定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9.我国医药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明确要求以( ABCDE )A.发展为主题 B.结构调整为主线 C.企业为主线 D.科技进步为支撑E.化学药发展为切人点10.下面所述药品在我国上市前或者进口时,哪几种必须进行强制检验( ACE )A.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生物制品 B.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批准的中药保护品种C.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 D.在港澳地区上市销售的药品 E.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药品26.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医药企业的管理主要包括( ADE )A.规划、政策、方法B.组织、领导控制C.企业计划、营销D.经济运行调控E.医药储备管理27.《药品管理法》适用的对象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ABCDE )A.从事药品研究的单位和个人B.从事药品生产的单位和个人C.从事药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D.从事药品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E.从事药品监督检验的单位和个人28.下面所述药品在我国上市前或者进口时,哪几种必须依法进行强制检验( ACE )A.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生物制品B.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中药保护品种C.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D.在港澳地区上市销售的药品E.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药品26.中药的概念是指用中医药理论来表述(BCE )A.药物标准B.药物性能C.药物功效D.药物质量E.药物使用规律27.为确保用药安全,《药品管理法》明文规定严禁进口的药品是(ACE )A.疗效不确切的药品B.外国制药企业专利药品C.不良反应大的药品D.销售价格高的药品E.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28.发运中药材必须有包装,每件包装除附有质量合格标志外,包装上必须注明(ABDE )A.品名B.产地C.生产单位D.调出单位E.日期26.药品生产、经营管理的研究应包括( BC )A.药品的调配与分发管理B.国家对医药企业的管理C.企业自身的科学管理D.卫生保健系统的管理E.制定药品分类管理制度27.中药除了它独特的理论体系和源于实践之外,在使用方面突出的特点是( DE )A.加强管理,提高水平B.随证合药,全面兼顾C.综合运用,扩大范围D.方药之秘,在于剂量E.饮片入药,生熟异治28.下列情形中哪些为劣药( BCDE )A.变质、被污染的药品B.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C.超过有效期的D.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E.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27.《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新药申请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第二讲行政法基本原则

第二讲行政法基本原则

矿产资源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勘查、 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国务院地质矿 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本 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 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 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 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 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 内采矿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 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退回本 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依照刑法第 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处以 罚款,可以吊销采矿许可证;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 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 管部门规定的权限决定。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决定。给予吊销勘查许可证或者 采矿许可证处罚的,须由原发证机关决定。依照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不给予行政处罚的, 上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

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

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作者:郑家驹来源:《青年与社会》2013年第21期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在具体的行政活动中必遵循的基本原则的具体化,是行政主体权利的体现,同时也产生相对的义务。

拥有权利,而忽视自身的义务,必然应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主体享有了特定的权利,确不履行相应的义务,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主体行为的法律责任不单影响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同时涉及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行政主体对自己的行政行为负责,才能使行政相对人在受到行政行为侵害时得到最大的救济。

行政违法包括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程序和实体是现代法治精神的两大组成部分,在现代行政法治将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作为行政执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程序法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

笔者建议加强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制度法制化,其中最为有效的方式是利用司法审查模式加强对行政主体的监督,优化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制度救济方式,合理确定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赔偿制度的范围。

一、行政程序违法的涵义(一)行政程序违法的概念目前,虽然很多行政法规规定了程序规范,但对于行政机关违反行政程序的法律责任均没有详细作出规定。

何谓行政程序违法,目前我国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学术界也没有统一定论。

在法国,将行政程序违法称为形式上的缺陷,是指行政行为欠缺必要的形式或程序,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形式和程序,这些形式或程序由法律、法规或者法的一般原则所规定。

法律法规制定的法定程序,行政机关有遵守、执行的义务,笔者认为行政主体程序违法即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程序或者相关遵循的行政原则,即违法了行政行为的法定方式、时限、顺序和步骤,从而必须由行政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行为。

(二)行政主体违反法定程序的表现形式研究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定程序的表现形式,必须要明确目前行政法定程序的范畴。

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活动的空间与时间的表现形式,行政主体经历若干步骤,采取特定形式和方法,在法定期限内,按一定顺序完成的过程,即行政主体必须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时限。

建设法规B第4次作业

建设法规B第4次作业

本次作业是本门课程本学期的第4次作业,注释如下:一、单项选择题(只有一个选项正确,共17道小题)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在我国建设法规体系中的法律层次属于()。

(A) 建设法律(B) 建设行政法规(C) 建设部门规章(D) 地方性建设法规正确答案:B解答参考:2. 省级城市的总体规划,由()(A) 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报国务院审批。

(B) 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报建设部审批。

(C) 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报国务院审批。

(D) 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报建设部审批。

正确答案:C解答参考:3. 建设单位应当在下列什么时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A) 工程竣工验收之前(B) 工程竣工验收时(C) 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D) 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正确答案:D解答参考:4. 有关总包分包的责任承担表述,不正确的是()。

(A) 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B)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C)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D)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依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承担各自的责任正确答案:D5.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A) 50(B) 100(C) 200(D) 3000正确答案:A解答参考:6. 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自(),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A)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B)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C)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二十日内(D)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正确答案:B解答参考:7. 下列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说法,错误的是()。

(A)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B)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C) 联合体内部各方应当订立共同投标协议,但该协议由于不属于投标文件,因此不必提交招标人(D)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C解答参考:8. 根据我国有关招投标的法律规定,下列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有效的是()。

第八章 行政监督

第八章 行政监督

2014-6-10
[能力点] • 知道:了解行政监督特点,熟悉行政 监督程序。 • 能够:学会行政监督、行政评估的方 法和技巧。 • 掌握:掌握行政绩效评估的现代技术, 编制行政绩效评估量表。
2014-6-10
知识框架
第七章行政监督
监督系统
绩效评估
道德自律
行 政 监 督 概 述
2014-6-10
2014-6-10
(1)政权监督 第一,行使计划审定权。 第二,行使法制审查权。 第三,行使罢免权。 第四,行使质询权。 第五,行使视察、检查权。
2014-6-10
(2)政党监督 第一,日常监督。 第二,专门监督。 第三,党的信访部门通过接受信访对有 关政府中党员的问题进行监督。
2014-6-10
2014-6-10
2、规制性、描述性和警示性评估 ( 1 )规制性评估:又叫说明性评价,属 于程序化的评估,是对某些绩效容易测量 的组织进行测评。 ( 2 )描述性评估:即定性式评估,属于 对政府行政绩效定性式考核。 (3)警示性评估:即政府行为的标尺或 边限,属于规范性的评估。
wisdom
2014-6-10
监 督 范 围 和 方 法
行 政 监 督 体 系
评 估 概 述
评 估 类 型
程 序 技 术
行 政 道 德 概 述
基 本 原 则
行 政 道 德 规 范
第一节
行政监督系统
行政监督概述
行 政 监 督 系 统
行政监督的范围和方法
行政监督体系
2014-6-10
一、行政监督概述
1、行政监督的含义与特点 监督(Supervision)的原义是监视和督 促的意思。
听我的没错!

税务工作如何依法行政

税务工作如何依法行政

具公司同属于民事主体,与居美家具公司签订的合同所产
生的是民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应由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
。对国税局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居美家具公司应向法院的
民事审判庭提起民事诉讼。
举例:税务人员何某接小孩违章驾驶的行为是否属 于“依法行政”中的“行政”?
某县税务局工作人员何某,开车执行公务。在返回单位途 中,路过其小孩在读书的学校,临时先决定先接其小孩回 家,然后再回单位。就在何某接上小孩回家的路上,何某 违章驾驶,撞伤了一位老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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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树立税务工作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 关于“法治”
法治的概念:法治,以民主为前提,以严格依法 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 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是有人类 史以来最文明最有效的社会治理方式。
法治追求的基本价值:正义、自由、平等。
二、依据依法行政基本要求 完善税务工作依法行政
在此注意的是,“一事不二罚原则”只限于罚 款,对同一税收违法事项,有权实施行政处罚 的机关是可以处不同种类处罚的。
2、税务工作合理行政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 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 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 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 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简言之:法是将社会道理条 文化(摆事实讲道理)包括三层含义:
第一,行政要符合平等原则。平等对待相对人,不得 歧视,不能因相对人的身份、民族、性别、宗教信仰 等的不同而对之予以不平等地对待;
第二、合理考虑相关因素,不专断。所谓“相关因素 ”,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政策的要求、社会 公正的准则、相对人的个人情况、行为可能产生的正 面或负面效果。所谓“专断”,就是不考虑应考虑的 相关因素,凭自己的主观认识、推理、判断、任意地 、武断地作出决定和实施行政行为。

48湖南省执法证考试真题

48湖南省执法证考试真题

一、单选题(1.00分/题,共35题)1.某县政府要建立法律顾问队伍,应以哪类人员作为主体?( )标记正确答案:AA.政府法制机构人员B.法律专家C.律师D.普通公众2.《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提出,改革司法管理体制。

健全公安机关、( )、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标记正确答案:CA.党的机关B.人大机关C.政协机关D.公安机关3.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可以预见的可能影响社会公众生产、生活的有关事项,履行()义务。

标记正确答案:DA.书面告知B.事后告知C.告知D.提前告知4.近期网友们发现一张熟悉的面孔频繁出现在各个听证会上,7年里一共参加过近20次之多。

事件一经报道引发了网上一片惊诧,网友拍砖者有之,高呼“被代表”者有之,还有人将当事人冠以“价格听证专业户”、“最牛群众演员”等名号。

行政决策听证会参加人的选择方式是:()标记正确答案:BA.按顺序选择B.随机选择C.根据需要选择D.以上都不是5.某化工厂排出的污水超出政府限定的排污标准,区环保局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该厂不服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并向区政府提交虚假的证明材料,证明其排出污水达到标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标记正确答案:BA.区政府无权受理该项复议申请B.区政府有权受理该项复议申请C.对某工厂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区政府可处以相应罚款D.应当由某工厂就区环保局处罚行为不合法负举证责任6.吴某的林地与邻村王某的承包地相连,因林地产生确权纠纷,张某和王某经多次协商,均未达成合意,吴某向镇政府作出林地确权申请。

以下说法错误的是:()标记正确答案:BA.王某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镇政府提交书面答复及相关证据材料B.镇政府应当在收到王某提交的书面答复之日起3日内,将书面答复副本发送吴某C.吴某和王某可以到镇政府查阅案卷材料D.吴某和王某可以到镇政府复制、摘抄案卷材料7.2016年1月20日晚,某村1组村民徐某在某卫生院分娩时,突发意识障碍、呼吸心跳骤停,院方当即积极组织抢救,同时拨打了120急救,30分钟后120赶到现场,初步诊断为羊水栓塞,县医院专家立即参与抢救,40分钟后,徐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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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确认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核确认,适用本规定。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核确认,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主体,是指依法设立、依法享有行政职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第四条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应当经政府法制部门依法审核确认,提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进行公告。 行政执法主体应当在经公告的法定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活动。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市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核确认工作,区、县(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本级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核确认工作。 第六条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确认应当遵循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和统一、高效的原则。 第七条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 (二)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职责和权限,或者政府调整执法职责和权限的正式文件; (三)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有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编制和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 (五)有财政部门核拨的经费;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向政府法制部门提请审核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时,应当报送下列材料: (一)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负责人签署提请审核确认的公函; (二)依法设立行政执法主体的正式文件; (三)规定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和权限的法律、法规、规章文本或者政府调整执法职责和权限的正式文件; (四)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机构编制的正式文件; (五)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装备的相关材料; (六)行政执法主体公告送审稿。 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除报送前款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报送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设立的正式文件、委托的法定依据、委托行政执法协议书、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执法人员名单。 第九条 政府法制部门在受理提请审核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确认意见,并书面通知提请审核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情况复杂的,经领导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政府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时限完成。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政府法制部门应当在提出审核确认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 第十条 政府法制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报送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确认意见,应当明确提出合法或者违法、部分合法或者违法、相关意见和建议及其理由、依据;对与提请审核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一致的意见,应当在审核确认意见中予以说明。 第十一条 政府法制部门在审核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时,发现职能、权限重复交叉的,应当及时协调、组织论证,提出处理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 第十二条 政府研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确认意见时,同级政府法制部门负责人应当出席会议,并就相关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确认的情况作说明。 第十三条 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行政执法主体名称、法定代表人; (二)主要执法依据、执法职责及权限、执法区域;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还应当公告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的下列内容: (一)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二)委托的法定依据; (三)委托的执法事项、权限和期限。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应当在规定其情形的法律、法规、规章、正式文件或者委托行政执法协议书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的要求重新提请审核确认: (一)行政执法主体在公告后发生分立、合并、名称变更的; (二)执法依据、职责、权限发生变更的; (三)行政执法主体在公告后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 (四)委托实施行政执法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委托的。 行政执法主体发生前款第(一)项规定的,由分立、合并、变更后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提请审核;发生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的,由原提请审核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提请审核。 行政执法主体的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发生变更的,由原提请审核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直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进行公告。 第十五条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确认、公告所需工作经费,由政府法制部门提出专项预算,同级财政安排解决。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依法对违反本规定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进行投诉和提出意见。 第十七条 政府法制部门发现未按照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告的内容依法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应当及时提出处理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 第十八条 有关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违反本规定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确认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十九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受委托执法的行政机关和组织的名录。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关于《贵阳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审核确认规定》的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行政监督是关键。而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并向社会公告,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规范行政行为、防止权力滥用、预防和制止腐败、保障行政执法体制和建设法治政府的有效途径。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规定: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要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依据上述规定,需规范本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确认程序。 据了解,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因存在以主体资格不合法的临时机构实施行政行为、执法主体法律地位不明确、执法权限不明、多头管理或相互推诿扯皮等现象,严重影响了行政管理效率和政府形象。同时,因超越法定职责和权限随意执法导致社会、民众利益重大损失的事例时有发生,教训深刻,老百姓不满,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民众利益得不到保障和实现。为此,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确认程序,对于确保执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防止违反法定职责和权限实施违法行为,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本市在2006年至2008年进行了执法依据梳理,依法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过全面清理,但根据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和法律、法规、规章的不断立、改、废,需适时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审核确认,严格规范其职责权限。 基于上述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刚要》、《决定》的要求,解决好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确保执法主体依法行使职权,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贵阳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确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范本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确认程序,十分必要。 二、制定依据和过程。 (一)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4.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5.《贵州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规定》; 6.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二)制定过程。 为规范本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确认程序,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针对本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2009年9月,市政府法制办在总结本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确认程序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外地经验,起草了《规定(征求意见稿)》,通过政府网站公布征求意见稿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反复修改,数易其稿,形成草案,已经2010年1月11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规定》的适用范围。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和监督本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各执法部门管理体制的不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核确认,适用本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核确认,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关于行政执法主体的界定及其资格应当符合的条件。 由于行政执法主体应具备四个方面的要素,即: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组织、依法享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管理、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而依法成立的组织包括:依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在成立时就拥有行政职权并同时取得主体资格的组织,以及根据宪法和上述组织法以外的单行法律、法规授权而获得主体资格的组织。为此,《规定》第三条对行政执法主体界定为:“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主体,是指依法设立、依法享有行政职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指法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通过法定程序依法获得的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取得必须具备法律要件和组织要件。法律要件是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必要条件,一个机关或者组织不能自己给自己设定权力,自己又去实施这一权力,只有在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其职权的前提下,才能成为行政执法的主体。组织要件仍是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可缺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组成、人员任免及职责、组织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授权实施行政许可和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的条件均进行了明确规定。依据上述规定,可将行政执法主体的组织要件概括为必须依法成立、有法定编制并按编制配备了人员、按法定方式公布。只有上述法律要件和组织要件都同时具备,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才能获得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即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为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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