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花园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花园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花园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公示材料

一、规划范围

街区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由联发街、海城街、西大直街、花园街、红军街、木介街、公司街围合而成,占地面积32.84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8.56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24.28公顷。

二、规划定位

契合哈尔滨城市更新,重塑城市文化名片,注重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复原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将花园街历史文化街区打造成哈尔滨市历史文化资源和生态资源相互融合的高端商业与科教文创和谐共建园区,使之成为哈尔滨市文化科教旅游窗口之一。

三、保护控制要求

1、核心保护范围

核心保护范围为木介街、北京街、规划路、花园街围合区域。占地面积为8.56公顷。

严格保护特色风貌建筑的原立面形式,保护原有树木和整体环境。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严格控制新建建筑物、构

筑物的高度、体量、强度,减少对历史文化街区风貌的影响。

2、建设控制地带

建设控制地带由联发街、海城街、西大直街、花园街、红军街、木介街、公司街围合而成,除去核心保护范围以外的用地为建设控制地带。占地面积为24.28公顷。

拆除破旧建筑,补植绿化、整理环境、维修近代建筑,但不得改变其外观面貌。建筑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的高度、体量、色彩和风格,应当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风貌相适应。

3、各类建筑

保护:街区内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和已登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依据文物保护法进行严格保护。

改善:对于传统风貌建筑,应保持和修缮外观风貌特征。

整治改造:对于与传统风貌不协调或者质量较差的其他建筑,采取拆除、整治、改善等措施,使其符合历史风貌要求。

4、环境要素

保护由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特色风貌建筑围合而成的空间格局,维持其空间尺度与景观特征。保护各类绿地,维持空间格局特征与公共空间的层次关系。保护历史形成的各类绿化环境,重点保护区内挂牌古树名木,并保护

自发形成的多样性的绿化方式。对场地内胸径在30cm以上的现状树木尽量保留,用地内如涉及树木移植需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附图:

1、保护范围图

2、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1:保护范围图

附图2:土地利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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