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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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破产是指企业无法清偿债务,资不抵债时向法院申请债
务重组或破产清算的一种处理方式。

在破产清算中,企业的债务将被清算,并按照优先顺序分配给各个债权人。

那么,在企业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处理呢?
一、债务申报
一旦企业申请破产清算,债权人应尽快向企业主张自己
的权益,并在法定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提交其债权申报书。

申报书上需详细列明债权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债权数额和产生债权的事实依据等。

二、债权清算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债权人应配合破产管理人提供相关
资料,以便确认其债权是否属实。

如有争议,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三、债权分配
在确定债权后,破产管理人将按照法定顺序将企业的财
产清算后得到的资产分配给各个债权人。

一般来说,优先受偿的债权有下列顺序:国家税款、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基金、生活费用、维持申请程序费、其他债权。

如果优先受偿债权的债权数额超过了可分配的财产,那么按照比例分配。

四、无法清偿的债务
如果企业在清算后还存在无法清偿的债务,债权人则需
要按比例分担这部分债务。

通常情况下,如果债权人在清算后无法得到全部债权,那么他们可以在清算结束后继续追讨还有
剩余的债款。

总体而言,企业破产对债权人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因此,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应更加谨慎选择,切勿一味追求高额回报而忽视风险。

如果传闻某家企业即将申请破产,并有可能影响到您的投资,那么立即采取行动是非常重要的:尽快联系企业,主张自己的权益,跟进破产清算进展,尽可能确保自己的债权得到充分保障。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流程图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流程图

第一阶段破产申请与受理〔一〕破产申请企业自愿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以与企业财产情况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破产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容:〔1〕申请人〔债务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职务;〔1〕请求事项。

请示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2〕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说明,或债务人的财产缺乏以清偿债务的说明;〔3〕债务人的资产状况以与债权债务的总体述;〔4〕其它应说明事项。

如所附证据目录;〔5〕申请人名称、加盖印章、申请日期。

相关材料包括:〔1〕企业亏损情况的说明;〔2〕有关的会计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3〕企业财产状况明细表。

如果是有形财产,还应说明财产的处所;〔4〕债权清册和债务清册。

清册应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住所、开户银行、债权债务发生的时间、债权债务的数额、有无争议等事项;〔5〕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中申请破产的意见;〔6〕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明;〔7〕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破产申请的受理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依法进展审查,并在7日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通常审查围包括四个方面:1、破产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资格;2、破产申请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3、法院是否有管辖权;4、着重审查被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的破产能力和破产原因。

通过这四个方面的审查,法院在法定期限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裁定。

对于不予受理的裁定,破产申请人可在10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法院在决定立案受理后,应发布公告,并通知的债权人,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此时破产程序开场。

在债权申报时限届满后15日,法院应负责召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第二阶段破产宣告〔一〕法院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通常由企业自愿提出破产申请时,不必经过和解整顿时期,即可直接进入破产宣告阶段。

法院可依法直接审查企业是否具备破产宣告的条件,作出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

企业破产的程序

企业破产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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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某国有议器厂于1985年10月成立,由 于生产的产品单一,不能适应市场变化 的需要,至1997年10月份已负债累累, 该企业于1997年12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 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 告其破产,随后,人民法院组织成立清 算组,对该厂的财产进行了清理。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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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该公司总资产为1000万元,其中含应收 甲单位货款100万元;负债为1500万元,其中, 应付甲公司200万元,应付乙公司300万元,应 付税款100万元,应付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 用200万元,其他流动负债为300万元,长期负 债为400万元(含某商业银行贷款100万元)。 (2) 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为500万元, 应用于安置职工数额为300万元。 (3) 支付破产费用50万元。 (4) 该公司有运输车辆10辆,价值200万元, 其中100万元用于向某商业银行抵押贷款。
求权; 2、须为财产上请求权 3、须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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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编案例分析题
1. 泰河电脑销售公司系A市电子技术进出口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 000万 元。1994年,该电脑销售公司从A市商业银行 贷款1500万元,从亿通公司购进386型电脑主 机1万台,总计货款为2500万元,已付清2000 万元。后来由于技术的发展变化,486年电脑 很快问世并迅速占领了绝大部分市场,泰河电 脑销售公司购买的电脑大量积压,至1996年1 月份该公司仅回收货款800万元。该公司的经 营活动已无法维持下去。 问:(1) 针对这种情况,谁可以提出破产申 请?(2) 若该电子技术进出口公司不同意宣 告泰河电脑公司破产,依法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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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例提供的情况,请回答以下问题: (1)A皮革厂的财产中作为破产财产的 数额是多少? (2)A皮革厂的财产中不属于破产财产 的财产数额是多少? (3)从A皮革厂的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的破产费用的数额是多少?

破产重整流程及法律规定(3篇)

破产重整流程及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破产重整是指对债务人有挽救可能的,通过对其债务进行整理、调整,使其能够继续经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程序。

破产重整旨在维护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债务人的重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破产重整的流程及法律规定。

二、破产重整的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重整适用于以下情形:1. 债务人有重整可能的;2. 债务人自行申请重整;3. 债权人申请重整;4. 债务人、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但经债权人会议同意,转为重整程序。

三、破产重整的流程1. 债务人提出重整申请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并附具重整计划草案。

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2. 人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人民法院收到重整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符合重整条件的,应当受理重整申请,并裁定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

3. 债务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债务人应当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债务人的经营方案;(2)债权债务的调整方案;(3)债务人财产的处置方案;(4)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5)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4. 债权人会议审议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重整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审议债务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

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重整计划草案通过。

5. 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草案通过后,债务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重整计划。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对重整计划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6. 重整计划的执行重整计划批准后,债务人应当按照重整计划执行。

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债务人不得进行任何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7. 重整程序的终止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

债务人恢复生产、经营后,应当向债权人支付剩余债务。

《民事诉讼》填空题

《民事诉讼》填空题

民法诉讼填空题一是诉讼活动(诉讼行为),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组成的。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

4在民事诉讼中,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经验确定,有些事实虽是证明对象,但却不需要加以证明,就可以认定为真实的,能够得出应有的肯定或否定的结论。

5在民事诉讼中,一般由原告承担这种举证的后果责任;在特殊情况下,由于证明对象的特殊与复杂,法律规定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由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则被告承担不利后果。

6涉外民事案件是否归本国法院管辖,属于司法管辖权,关系到国家的主权,在政治、经济方面都有影响。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这个问题,一贯持积极而又慎重的态度。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只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不适用于非全民所有制企业。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以外的企业法人,不是法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不适用破产程序。

9民事诉讼是1991年4月9日公布实施的,民事诉讼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也应同时生效。

10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其效力不及于企业法人在外国的财产;但外国法院作出的破产宣告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在我国的财产的,根据对等原则,我国法院对债务人的破产宣告,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在该国的财产。

11我国历史上最早见于元朝《大元通制》一书。

12狭义的诉讼仅指始于起诉,终于判决(或调解)广义的诉讼除包含狭义内容外,还包括执行。

通常以广义为主,以起诉、审判(调解)、执行作为诉讼的三个基本阶段。

13根据案件的性质,诉讼可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大类。

14凡在民事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个人和组织,都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15级别管辖的特点是从人民法院系统的纵向方面来确定上下级法院之间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企业破产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企业破产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企业破产的法律。

该法旨在规范企业破产程序,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企业破产的条件1. 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企业破产的首要条件是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

这里的“资产”包括企业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债权、知识产权等;“到期债务”是指企业在破产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形成的、到期未偿还的债务。

2. 债务人请求破产:债务人可以自行申请破产,也可以由债权人申请破产。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应当提供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3. 债务人具备破产能力:债务人具备破产能力,即债务人符合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条件,且具备破产程序的启动条件。

三、破产申请与受理1. 破产申请: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破产申请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3)债权人的债权数额、有无担保等;(4)申请人的请求及理由。

2. 破产受理: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破产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破产财产与破产债权1. 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是指企业破产时,依法应当用于清偿债务的财产。

破产财产包括:(1)债务人拥有的全部财产;(2)债务人享有的债权;(3)债务人享有的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2. 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是指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依法享有的、可以参与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

破产债权包括:(1)有财产担保的债权;(2)无财产担保的债权;(3)债务人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

五、破产程序1. 破产宣告: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应当宣告破产。

2. 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依法对企业破产财产进行清算,以清偿债务的程序。

破产清算分为两个阶段:破产清算组成立和破产财产分配。

公司倒闭谁的责任?是追究法人代表还是股东?

公司倒闭谁的责任?是追究法人代表还是股东?

公司倒闭谁的责任?是追究法人代表还是股东?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抽逃出资等行为,那万一最后公司资不抵债,进行清算,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不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2、公司倒闭有很多原因,如果法人代表没有违法行为不追究责任。

股东也是一样,如果没有违法行为不追究责任。

热门城市:望花区律师千山区律师金州区律师抚顺县律师台安县律师长海县律师平山区律师海城市律师普兰店市律师新型的小公司不断地增加,也有一些小公司不断地倒闭。

公司倒闭有许多原因以及承担法律方面的问题,那么公司倒闭谁的责任呢。

公司倒闭谁的责任困扰着许多人,我们都需要去了解这些知识,看看是怎样帮我们解答吧。

一、公司倒闭谁的责任,法人代表还是最大股东?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抽逃出资等行为,那万一最后公司资不抵债,进行清算,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不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比如原来股东甲出资600万,乙出资400万,公司经营5年后资不抵债,净资产4000万,欠款6000万,公司清算之后偿还了4000万债务,还有2000万,这2000万不需要股东个人以自己的财产偿还。

清算注销后,这笔债务就彻底结束了。

2、公司倒闭有很多原因,如果法人代表没有违法行为不追究责任。

股东也是一样,如果没有违法行为不追究责任。

3、法人代表直接利害关系就是公司结束,法人代表需要负责选择清算组人员,公司注销后法人代表资格消失。

4 、公司倒闭后,如果最大股东曾经挪用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和家庭财产不分,可能被揭开公司面纱,被要求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

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就是已经投资的资金无法收回。

二、公司倒闭法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法人责任是指一种以法人财产为基础的有限责任。

法人财产是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

法人的责任的实质是一种法人财产有限责任。

法人成立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对外责任无疑应为法人的责任,应由法人来承担。

破产法

破产法
主讲:岳鹄
三、破产管理人
(一)管理人的产生和组成
1、管理人的产生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和更换,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 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的报酬属于破产费用,由 人民法院确定。 2、管理人的组成 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依法设立 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 会中介机构担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主讲:岳鹄
二、破产申请和受理 (一)破产申请
1、债权人申请 2、债务人申请
(二)破产受理
1、破产申请受理的期限 (1)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A、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 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 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7日内 向法院提出。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 内裁定是否受理。
主讲:岳鹄
(三)抵销权
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各自以 自己的债权充抵对方所负债务,使自己的债务 与对方的债务在等额内消灭的制度。 1、抵销权的行使应符合的要求 (1)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债务,且债权人对债 务人所负债务产生于破产申请受理之前。 (2)抵销权只能由债权人行使,且债权人必须 向管理人提出。
指因债务人实施的减少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危及债权人 的债权时,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 利。 1、可撤销行为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 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1)无偿转让财产的 (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 (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5)放弃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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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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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专栏】
疑问1:所有企业的破产均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吗?为什
么?
解答:不是。我国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两个,一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破产程
序,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6条第1款规定:“全民所有制
企业的破产还债程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规定。”第2款还规定:“不是法人的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不适用本章规定。”据此,适用我国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破产主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必须是
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以及非法人的其他组织和个人不能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企业法
人破产还债程序进行破产和解决债务问题;第二,必须是非全民所有制企业,全民所有
制企业具备法定条件时适用《破产法》的规定进行破产还债。由此我国可以推出,目前
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破产主体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
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
外资企业等,但联营企业中联营各方均为全民所有制的,该联营企业的破产不适用民事
诉讼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而应适用《破产法》的规定。
疑问2:人民法院裁定进行破产还债程序以后,债权人申报债权有无时间限制?如果有,
当债权人未在规定时间申报债权的,其法律后果如何?
解答:人民法院裁定进行破产还债程序以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
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
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债权。
疑问3:为什么在债权人会议中,并非所有的债权人都享有表决权?
解答: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中,其债权人按照有无财产担保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
种是一般债权,另一种是担保债权。担保债权可以不依破产清算程序,就债务人(破产
人)的特定财产优先得到清偿。而一般债权只能从担保债权得到清偿后的破产财产中进
行分配。这样,担保债权在债务人资不抵债时,原则上不会存在按一定比例公平清偿债
权而致使其部分债权不能实现的情况。因此,债权会议的表决事项与有财产担保债权的
债权人关系不大,不必让其享有表决权。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有财产担保债权的债权
人享有表决权:(1)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了优先受偿权利的;(2)有财产担保,
但担保财产不够清偿全部债权的。此外,债务人的保证人,在代替债务人清偿了债务以
后,有表决权。
【同步测试与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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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词解释
(1)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2)破产申请
(3)债权人会议
(4)破产宣告
(5)破产债权
(6)破产财产
2.单项选择题
(1)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审级原则是( )。
A.两审终审 B.一审终审
C.再审终审 B.多审终审
(2)债权人会议中,某决议的通过不仅要求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超过半数,而且要求同
意该决议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总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此决
议是( )。
A.分配方案 B.和解协议
C.清偿顺序 D.债权数额
(3)已收到人民法院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 )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A.公告之日起30日 B.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
C.公告之日起3个月 D.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
(4)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中,讨论并通过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的职权属于( )。
A.人民法院 B.债权人会议
C.清算组织 D.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5)企业法人破产还债案件,由( )人民法院管辖。
A.申请人住所地 B.被申请企业法人住所地
C.各债权人住所地
D.各债权人住所地和被申请企业法人住所地
(6)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适用于( )。
A.全民所有制企业 B.个体工商户
C.个人合伙 D.非全民所有制的企业法人
(7)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应当在( )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
人,并发布公告。
A.10日 B.1个月 C.30日 D.15日
(8)清算组织向( )负责并且报告工作。
A.人民法院 B.债权人会议
C.债务人 D.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9)企业法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由人民法院发布公
告,( )。
A.终结破产还债程序 B.中止诉讼
C.中止破产还债程序 D.驳回申请人申请
(10)清算组织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多次讨论仍未通过的,( )。
A.按清算组织的方案执行 B.按债权人会议决议执行
C.由清算组织与债权人会议协商决定
D.由人民法院裁定
(11)破产财产应优先拨付( )
A.职工工资 B.国家税款
C.破产债权 D.破产费用
3.多项选择题
(1)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有( )。
A.债权人 B.工商管理机关
C.债务人 D.清算组织
(2)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不适用于( )。
A.个体工商户 B.农村承包经营户
C.私营企业法人 D.全民所有制企业
(3)在破产程序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未放弃优先受偿的情况下,( )。
A.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但无表决权
B.其债权经优先受偿的不足部分可以列为破产财产,通过破产程序与无财产担保的债
权按同一比例受偿
C.其债权可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D.其债权可就担保物优先受偿
(4)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是( )。
A.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
B.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C.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D.处理破产企业未了事务
(5)在破产程序中,清算组织的职权包括( )。
A.接管企业的一切财产及相关资料
B.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及诉讼活动
C.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D.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理、处理和拟定分配方案
(6)债权人请求宣告债务人破产,应当以书面形式,申请书应写明( )。
A.债权人、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B.债权的种类、性质和数额
C.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原因及提交的相关证据
D.提交的有关会计报表、债务清册和债权清册
4.简答题
(1)简述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特点。
(2)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参考答案:
1.名词解释
(1)见教材第321页。
(2)见教材第323页。
(3)见教材第328页。
(4)见教材第333页。
(5)见教材第336页。
(6)见教材第336页。
2.单项选择题
(1)B (2)B
(3)B (4)B
(5)B (6)D
(7)A (8)A
(9)C (10)D
(11)D
3.多项选择题
(1)AC (2)ABD
(3)ABCD (4)ABC
(5)ABCD (6)ABCD
4.简答题
(1)答: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是指企业法人因经营出现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
债务,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申请,宣告该企业法人破产,并将其破产财产
在全体债权人中按法定程序和比例进行分配的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特点是:
① 破产程序依申请人申请开始。
② 破产程序是一种特殊的清偿债务的程序。
③ 破产是在特定情况下运用的偿债程序。
④ 破产程序使债权人能得到公平受偿。
⑤ 破产是以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履行偿还义务。
⑥ 破产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并且一律使用裁定。
(2)参见教材第337页至338页。
(3)人民法院一旦受理破产申请,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随之开始,并产生以下法律
后果:
① 对债务人的有关财产强制执行程序必须中止。
② 限制债务人支付。
③ 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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