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流程.资料doc资料
企业破产清算基本流程

企业破产清算基本流程1.破产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第一步是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申请可以由企业自愿提出,也可以由债权人提出。
在申请中,企业应提供相关财务文件和债务清单等证据,以证明其已经无法偿还债务。
2.破产管理人的任命:在法院接受破产申请后,法院会任命一名破产管理人来管理企业的财产和资产。
破产管理人可以是专业的清算公司或律师等。
3.资产评估与清单编制:破产管理人会对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评估,并编制资产清单。
资产清单包括企业的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等所有可变现的资产。
4.清偿债务的工作:破产管理人会对企业的债务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债务的优先级和清偿顺序。
优先级较高的债权人将优先受偿。
破产管理人会与债权人进行谈判,以达成债务清偿的协议。
5.资产变现:破产管理人会采取各种方式变现企业的资产,包括拍卖、出售或租赁等。
变现所得将用于清偿债务。
6.债权登记与核对:债权人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向破产管理人登记其债权金额。
破产管理人将核对债权登记,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7.债权分配与清偿:根据债权的优先级和登记情况,破产管理人将按照法定程序对债务进行清偿。
优先受偿的债权人将先行受偿,其余债权人根据债务的优先级和资产变现情况逐渐清偿。
8.破产清算报告的提交:破产管理人将在清偿完债务后编制一份破产清算报告,并提交给法院和相关部门。
报告中包括企业的资产清单、债务清单、债权清偿情况等信息。
9.企业解散:经过破产清算程序后,企业将被解散,并被从工商注册系统中注销。
总结起来,企业破产清算的基本流程包括破产申请,破产管理人的任命,资产评估与清单编制,清偿债务的工作,资产变现,债权登记与核对,债权分配与清偿,破产清算报告的提交,企业解散等环节。
整个流程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并注重保护债权人的权益,确保债务得到合理清偿。
公司破产清算流程图

成都精英律师团都燕果律师
公司破产清算流程图
1.准备阶段
2.受理阶段
3.清算与终结阶段
办理移交手续
4.企业申请破产须向法院提交得材料
1. 向法院提交得书面破产还债申请;
2. 向上级主管部门得破产申请
3. 主管部门向政府改制领导机构申请企业破产得请示
4. 国家关于批准破产项目得文件
5. 政府改制领导机构同意企业申请破产得批复
6. 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破产还债得批复
7. 破产预案
8.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企业破产得决议
9. 企业破产前《审计报告》
10. 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得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11.法院要求报送得其他材料。
破产清算流程图

破产清算流程图破产清算是指当一家企业无法偿还其债务时,根据破产法的规定,通过对企业财产的变卖和债务的分配,以清偿企业债务、保护债权人权益的过程。
下面将详细介绍破产清算的流程。
一、破产申请与受理1. 债务人申请破产:当企业无法支付到期债务、拖欠职工工资等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 受理破产申请:法院接收并受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破产申请。
二、破产财产调查与保全1. 财产调查:由破产管理机构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包括确定债务人的资产情况和债务金额。
2. 财产保全:为了保护债务人的财产,避免恶意转移资产等情况发生,破产管理机构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三、债权确认与债务清理1. 债权申报:债权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破产管理机构申报债权,包括债权金额和凭证。
2. 债务清理:破产管理机构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根据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对债务进行清理和核定。
四、破产财产变卖与债权分配1. 财产变卖:破产管理机构根据债务人的财产清单,对财产进行公开拍卖或者出售,变卖后的资金将作为偿还债权的来源。
2. 债权分配:根据债权人的债权金额和破产管理机构的核定,将破产清算所得分配给各个债权人。
五、破产报告与结案1. 破产报告:破产管理机构在清算过程中,会编制破产报告,对清算情况进行详细的说明,并提交给法院审查。
2. 结案:当破产清算工作完成后,法院根据破产管理机构的破产报告和债权人的意见,做出结案决定。
在整个破产清算的流程中,破产管理机构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负责对财产进行调查、变卖和分配,以确保债务人的债务能够得到有效清理并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破产清算的流程可能会因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上述流程仅作为一般性参考。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开展破产清算工作。
总之,破产清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债务人、债权人和破产管理机构的共同努力,以最大程度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流程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流程(一)破产申请(二)破产申请的受理(三)清算组的设立第四阶段破产程序的终结。
出现下述两种情形之一时,清算组应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1)破产财产不足支付破产费用;(2)破产财产分配完毕。
热门城市:丰城市律师磐石市律师磴口县律师泰安律师双城市律师额济纳旗律师日照律师尚志市律师德州律师根据我国如今有关企业破产法律法规,以及以往企业破产案例总结,由企业自愿申请破产的破产程序通常可划分为四个阶段,国有企业的破产程序也可按这四个阶段分步实行。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流程▲第一阶段破产申请与受理▲(一) 破产申请企业自愿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及企业财产情况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破产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债务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1) 请求事项。
请示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2)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说明,或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说明;(3) 债务人的资产状况以及债权债务的总体陈述;(4) 其它应说明事项。
如所附证据目录;(5) 申请人名称、加盖印章、申请日期。
相关材料包括:(1) 企业亏损情况的说明;(2) 有关的会计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3) 企业财产状况明细表。
如果是有形财产,还应说明财产的处所;(4) 债权清册和债务清册。
清册应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名单、住所、开户银行、债权债务发生的时间、债权债务的数额、有无争议等事项;(5) 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中申请破产的意见;(6) 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 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 破产申请的受理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通常审查范围包括四个方面:1、破产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资格;2、破产申请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3、法院是否有管辖权;4、着重审查被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的破产能力和破产原因。
企业破产流程图(企业破产、重整、和解、清算流程)

企业破产程序流程(全)一、企业破产原因(后附企业破产流程图)第一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第二条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第三条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
第四条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破产流程图(图一)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30日~~3个月日15二、企业重整原因(后附重整流程图)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企业破产清算基本流程

企业破产清算基本流程1.提交破产申请:当企业无法清偿债务时,可以向当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申请需提供企业的财务状况等相关资料,并清楚说明破产原因和债权债务情况。
2.指定破产管理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一名专业的破产管理人对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
破产管理人通常是专业律师、会计师或破产清算机构的代表,负责整个破产清算的执行工作。
3.公告和清理资产:破产管理人会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破产公告,通知债权人对企业债权进行登记。
同时,破产管理人会开始清理破产企业的资产,进行资产梳理、评估和变现等工作。
4.债权登记和核对:在公告期限内,债权人需要将自己的债权登记在破产管理人处。
破产管理人会核对债权人的债权,并按法定程序进行确认。
5.债权会议和债权人表决:破产管理人在公告期后会组织债权会议,向债权人汇报企业财务状况、资产清理情况等,并提出破产清算方案。
参会的债权人有权针对该方案进行表决,采用债权人表决的方式来决定清算方案的通过与否。
6.资产变现和债务偿还:在债权会议通过清算方案后,破产管理人开始进行资产变现,以偿还企业的债务。
变现方式可以包括拍卖、协议转让等,破产管理人会选择最优的方式进行。
7.债务分配和结算:资产变现后,破产管理人会按照清算方案的规定,按照债权人的优先次序来进行债务偿还。
这涉及到债权人的优先次序、优先权债务的支付等问题。
8.破产程序宣告终结:当所有债权人的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破产程序宣告终结。
法院作出宣告终结的判决,破产管理人向法院报告清算情况并进行结案。
总结起来,企业破产清算的基本流程包括:破产申请、指定破产管理人、公告和资产清理、债权登记和核对、债权会议和表决、资产变现和债务偿还、债务分配和结算、破产程序宣告终结。
整个流程需要依法进行,并通过债权人的表决来决定清算方案和债务的偿还顺序。
破产清算程序、流程

公司注销的步骤: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1、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财政、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人员和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2、展开清算工作。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自成立起10日内债权人申报债权,并60日内至少公报3次.4、提出清算方案。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的步骤: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
3、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4、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5,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破产清算程序、流程破产财产的清算,主要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分配。
(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如:破产财产范围: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ā⒆ㄓ屑际酢⑸毯诺取?BR>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其变现的价额超过其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的那部分财产。
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
该部分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财产一一核实与确认,一般对企业的有形资产进行,包括核实与确认财产名称、形成时间、原值、坐落、型号、新旧程度、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等。
(二)、破产财产的评估。
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
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
(三)、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
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
法人死亡公司破产清算流程

法人死亡公司破产清算流程:
1、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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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流程企业破产清算主要是分六个步骤来完成:清算组的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86年12月0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若干问题的意见》(1991年11月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实践中的具体操作企业破产清算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破产程序前期工作和清算组总体工作:一、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是破产制度的一部分,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
根据我国法律,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二、清算组的成立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 日内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财政、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人员和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三、清算组成立前的准备工作* 法院指定清算组人员;* 刻制清算组图章;* 在银行开立帐号。
四、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五、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当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
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包括以下内容的工作:* 破产企业印章的接收;* 破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接收;* 破产企业重要文件合同的接收;* 破产企业财务的接收;* 破产企业财产的接收。
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后,清算组作为替代破产企业运作的实体还须对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 对破产企业的人事管理,如留守人员的确定、员工的安置及人事档案的管理;* 对破产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 对破产企业的资产管理,如固定资产的管理、流动资产的管理、无形资产的管理、投资资产的管理、在建工程的管理;*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如财务帐册、财务凭证的管理、银行帐号的管理、日常开销的管理和控制。
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和内部分工一、清算组有以下主要职责:* 接管破产企业。
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 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 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 对破产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对破产债权进行清理、审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对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进行清理,并依法追讨破产企业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 根据需要,要求债权人会议主席或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 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讨论后报请法院批准执行;* 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通过清算组由该财产的权利人取回;* 在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务后,收回破产企业的担保物;* 对破产企业于法院受理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程序终结的期间,其进行的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对于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清算组有权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
* 于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终结后,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决定破产企业自破产宣告之日起是否继续进行生产经营。
二、清算组内部的分工(一)清算组组长的工作(一般由律师担任):* 编制清算组工作计划并报告法院;* 主持清算组的清算工作,包括确定分工、掌握清算进度、处理清算中的问题、协调清算中各个环节的关系;* 负责与法院联络向法院报告工作;* 代表清算组对外签定合同、参加谈判、出席会议、代理诉讼等活动;* 以清算组名义向法院及债权人会议起草各类报告;* 掌管清算组公章;* 审批破产清算支出;* 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代表清算组做工作报告;* 主持清算会议并形成清算组清算工作会议纪要。
(二)清算组内部律师的工作包括:* 破产企业债权的审查;* 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审查;* 破产企业财产的产权界定;* 对破产企业投资,包括项目投资及投资形成的法人实体进行权益比例和股权比例的界定,并负责起草权益转让和股权转让协议书;* 代理破产企业进行起诉和应诉活动;* 负责财产所有人行使取回权的审核工作;* 负责审核破产企业所签定并正在履行中的合同,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 负责抵销权、别除权内容的审核。
(三)清算组内部会计师的工作包括:* 负责破产企业债权数额的核定,并编制破产企业债权清册;* 负责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数额的核定、对外债权形成过程、整理相关证据,并编制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清册;* 负责破产企业注册资本缴交情况的审计,并作出肯定性结论;* 负责破产企业对外投资的数额过程及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负责了解破产企业全部资金的去向、用途盈亏情况、分析破产原因,向债权人通报;* 负责盘点破产企业的财产、编制破产财产清册;* 负责了解破产企业职工人数、工资数额、社会保险情况;* 负责查清纳税情况。
(四)清算组内部评估师的工作评估师,在个别情况下被指定为清算组成员,一般负责根据清算组提供的关于财产的资料,对该财产进行评估,作为清算组处理破产财产的底价。
(五)清算组内部拍卖行的工作,拍卖行在个别情况下被指定为清算组成员,一般负责根据清算组的委托和所提供的关于破产财产的产权证明材料,公开拍卖破产财产并协助竞得者办理过户手续。
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清算组全面接管了破产企业,并进行必要的管理后,便开始对破产企业开展一系列的清算活动,其中一项重要的活动就是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应注意以下内容:(一)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
(二)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 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 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 帐目记录情况;* 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人支出程序等;* 财务帐册及原始凭证的真实和完整情况。
(三)破产企业负债情况(四)破产企业涉诉案件情况,包括破产企业作为原被告正于诉讼中的情况、败诉案件的执行情况及破产企业不作为原被告但为其他公司提供财产抵押或经营担保而涉诉的案件。
(五)破产企业的主要资产流向,作为债权人非常关注的问题,一般应对其作专项说明:* 用于投资的款项及回收情况及亏损情况及原因;* 用于还债的款项的本金偿还情况、利息偿还情况以及缴纳罚息滞纳金情况;* 生产经营投入的款项及亏损情况;* 办公开支的款项;* 购置固定资产的款项;* 用于支付工资、奖金、保险、国家税款的款项;* 借出的款项情况,借款人、时间、数额、及审批人员;* 被有关部门罚款罚没的情况。
(六)破产企业历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责任的审计情况。
(七)破产企业现有职工情况、集资情况、保险情况、缴交税款情况。
(八)破产企业有无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六个月的无效行为的情况。
破产财产的清算主要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分配。
(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
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如破产财产产权归属的确定主要在破产企业移交财产后,对哪些是破产企业的财产,哪些不是破产企业的财产,哪些是尚有争议的财产的分清和确定。
破产企业财产范围的确认。
一般包括以下几部分: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商号等;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其变现的价额超过其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的那部分财产。
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
该部分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财产一一核实与确认,一般对企业的有形资产进行,包括核实与确认财产名称,形成时间,原值,坐落型号,新旧程度,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等。
(二)破产企业财产的评估。
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
(三)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
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由于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对其的处理按以下程序进行:* 法院对破产企业的担保财产进行单独登记;* 抵押权人将担保财产全部证明资料向清算组移交;* 抵押权人将其直接占有或管理的担保财产向清算组移交;* 抵押人向清算组出具解除抵押关系的书面证明,由清算组办理担保财产过户手续;* 清算组将担保财产交由拍卖行拍卖;* 清算组将担保财产拍卖款项单列扣除费用后交给抵押权人。
对外投资的清算企业的对外投资一般有项目投资、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三种形式。
因此对破产企业的对外投资的清算也相应的分为:(一)对破产企业项目投资的清算。
首先,应了解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了解相关法律文件、破产企业对该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该项目本身的实际运作情况、投资各方对投资协议的履行情况等。
接着,应委托评估师对该项目及破产企业在该项目中的投资权益进行评估,得到相应的参考依据后,清算组对该项目投资进行处理,一般有两种方式:清算或将投资权益有偿转让。
(二)对破产企业证券投资的清算。
清算前一般应对以下情况进行了解:* 证券投资的凭证情况;* 证券的所有权归属情况;* 该项投资的现状;* 投资的数量及投入的时间。
由于证券投资的特殊形式,对其的处理一般应按照国家有关证券交易的规定进行。
(三)对破产企业股权投资的清算。
一般而言企业的股权投资有与他人合资设立新公司和设立独资子公司二种方式。
对前者应了解被投资企业的注册登记情况、其他股东投资的情况和该企业的财务状况及资产负债情况。
由于股权投资的特殊形式,对其的处理不能采取一般的变卖或拍卖的形式,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转让。
对于后者,除了对其的登记注册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经济效益情况的了解外,更重要的是对子公司的资产是否和如何并入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的决定。
对外债权的清算对外债权的清算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真正的对外债权清理出来,将所谓的对外债权清理出去;一是对已确认的对外债权进行实际追讨。
(一)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清理的程序和步骤:由清算组会计师对破产企业的应收帐款进行审计并编制成册;由清算组律师根据该应收款帐册,通过与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知情人的谈话,了解每笔应收帐款的形成过程和证据情况;由清算组律师根据审计报告以及相关证据起草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确认报告,提交法院。
(二)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追讨的程序和步骤:了解债务人的基本情况;对未知债务人进行调查;对已知债务人核定数额,列明清单并向法院申请偿还财务通知书;向债务人送达偿还财务通知书;做好追讨债务工作的登记工作;破产债权的申报与审核破产债权的申报与审核也是破产清算中的重要部分,也可称之为破产债权的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