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委员会章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岛求实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委员会章程

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高素质合格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为了使大学心理健康咨询委员会顺利开展工作,特制定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委员会(简称心理委员会)是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和环境的学生管理组织,在学校校领导和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的直接领导下,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提高"为方针,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培养自我管理的能力,做到"引导同学、服务同学、树立形象、共同进步"。形成以行政手段为主,学生自我管理为辅的合理、可行、完善的管理体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使学校各项制度措施得以切实有效贯彻落实。

第二条大学心理健康咨询委员会的工作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学校实际,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咨询工作,提高大学生心理调节能力,培养良好心理品质,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第三条组织机构设置: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委员会受学校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直接领导;是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工作的指导、研究、咨询、审议机构。下设会长、副会长、常务委员会、秘书处、网络宣传部、社会实践部、培训部、技术设计部和公益活动部。

第四条各部门主要职责:

(一)常务委员会职责:常务委员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处处长、各部部长组成,主要职责为:

1、讨论、决定心理委员会重大事项,制定各项工作计划以及布置各项工作;

2、参与各部建设工作,对各部工作计划、管理方式等方面提出意见;

3、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4、指导、帮助、检查、督促心理委员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

5、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修改心理委员会章程,报主管部门批准,并监督执行;

6、带领心理委员会全体成员积极主动地完成所担负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有

关部门汇报工作;

7、接受心理委员会所有成员及全校师生的监督;

常务委员会由会长主持全面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二)会长:主要职能是主持例会,协调各部门活动,配合学校学生会及各社联工作,写学期工作计划及总结,设计协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

(三)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及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主管职能部门工作;在会长授权情况下,可代会长行使权利。

(四)秘书处职责:

1、负责心理委员会财物、经费及日常用品的购置、保管、发放;

2、负责心理委员会内部资料、档案材料的管理、文件的起草及审查处理上报与通知以及有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电脑录入工作;

3、认真作好心理委员会正式会议的会前和会后工作;

4、收集各部门工作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作好工作记录并分类归档;

5、督促各部门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

6、负责与校内各学生组织以及校外兄弟院校联系交流;

7、及时统计心理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和变动情况,定期向常务委员会汇报日常工作事务;

8、对各部门工作和各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记录、收集整理汇总,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五)宣传网络部:

1、负责本协会网站管理、网络宣传;

2、负责组织联系各部共同做好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3、负责策划本协会开展的各项工作;

4、负责本协会活动的宣传工作;

5、负责本协会心理健康资料的编辑工作以及稿件收集、版面设计和出版发行工作。

(六)培训部:

1、承担协会成员培训的组织工作;

2、策划干事的自我学习计划;

3、定期组织会员交流与讨论;

4、组织会员学习心理知识,关注并报道相关专业的最新研究成果;

5、建立并管理心理书籍。

(七)社会实践部:

1、协调本协会与其他组织、社团的关系;

2、负责本协会与其他组织、社团的联系、接洽等工作;

3、负责了解其他组织、社团特别是外校心协的相关情况;

4、协助各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八)公益活动部:

1、开展公益活动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

2、组织心理委员会内部成员和其他学生开展各项公益活动:

(1)参加公益劳动:打扫公共卫生、植树、环保等;

(2)处理收发室散乱信件、失物招领以及其它公益事务;

(3)慰问、帮助孤寡病残教职员工和患病学生以及做其它好人好事;

(4)组织捐款、捐物、献血、免费家教等公益活动等。

3、了解掌握本校学生重大伤病情况,及时采取帮困措施,以解决伤病学生的实际困难;

4、对各学院、年级学生公益活动情况了解、检查,促使其规范化;

5、对各学院、年级学生公益活动情况进行评比;

6、对学校、各学院、年级学生公益活动方面情况予以公布;

(九)技术设计部:

1、负责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技术设计活动;

2、负责洽谈、收集、建立各专业技术设计方案的管理工作;

3、负责本协会同其他组织、社团的联系、接洽工作;

4、协助各部门开展各项工作素质要求;

第三章任职条件和产生程序

第五条心理委员所有成员为本校非班级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成员学生,其选拔和任用要遵循《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条例》。

第六条任职条件如下: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积极上进,热心为全体学生服务;(二)学习成绩合格(各科考试成绩及格,学习成绩名次居年级和班前50%以内者);

(三)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作风正派、公正无私,模范执行学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