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马铃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贵阳市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贵阳市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了预防和减少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避免或者最大程度地减轻房屋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贵州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贵阳市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
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房屋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房屋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1.2.2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2.3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建立健全按危房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指挥和应急救援资金保障以属地为主。
1.2.4 科学决策,依法规范。
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3 合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房屋安全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房屋结构自身老化、不当使用破坏主体结构、相邻施工影响以及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的房屋安全突发事件。
发生其他类型的房屋安全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4 事故分级。
根据房屋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将贵阳市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殊重大、重大、较大、普通。
1.4.1 特殊重大(Ⅰ级)房屋安全突发事件。
2024年乡镇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2024年乡镇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做好2024年乡镇群体性事件的应对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全国各地乡镇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工作。
第二章:灾害风险评估和应急准备一、乡镇应根据地理环境、人口流动和社会矛盾等情况,制定相应的风险评估和应急准备方案,及时更新。
二、乡镇应当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地向事发现场提供必要的救援和救助物资。
三、乡镇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公共服务条件,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第三章:乡镇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分工一、乡镇应急指挥机构由乡镇政府牵头成立,包括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公安、消防、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乡镇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指挥乡镇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工作,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协调各部门、单位和群众开展应急工作。
三、乡镇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不同类型的群体性事件,划分指挥组、信息组、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组,明确各工作组的职责和协调配合关系。
第四章:乡镇群体性事件应急响应一、乡镇根据事发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一级响应、二级响应和三级响应。
二、一级响应适用于特别严重的群体性事件,可能对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威胁的情况。
三、二级响应适用于较为严重的群体性事件,可能对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的情况。
四、三级响应适用于一般的群体性事件,可能对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一定威胁的情况。
五、乡镇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应急响应级别,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需求。
第五章:应急救援一、乡镇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事发情况,及时调动相应的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乡镇应急指挥机构应建立起应急救援力量调配机制,确保救援力量能够快速、有序地到达事故现场。
三、乡镇应急救援力量应当包括救援队伍、医疗救护队伍、物资运输队伍等,能够提供紧急救助和救援。
乡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篇

乡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乡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篇引导语:应急预案是为了减少社会的损失,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而制定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3篇乡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乡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篇11.总则1.1编制目的。
为加快建立健全我乡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分级治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环境事件预案和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政府社会治理水平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4突发环境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分为三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包括重点流域环境污染事件、严重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污染事件等。
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辐射装置、放射性废弃物辐射污染事件。
1.5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非凡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1.5.1非凡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非凡重大环境事件:⑴环境事件死亡1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
⑵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⑶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23•【字号】昆政办〔2020〕65号•【施行日期】2020.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昆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23日昆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保证迅速、有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预防、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方案,是昆明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的行动指南。
1.1 目的积极防范和有效应对昆明市突发环境事件,避免和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给环境带来的污染危害及损失,保证昆明市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在事件发生后采取迅速有效的控制处理措施,防止事件蔓延、扩大,积极组织抢救、抢险、抢修,发挥各职能部门、社会力量的作用,使事件发生的损失减小至最低限度;使应急管理机制得以完善,做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应急措施稳健有序,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预案。
1.2 依据(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的公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4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单位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标准和技术规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源辨识》(GB18218—20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IT14848—201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3)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0〕1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4〕119号)《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通知》(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方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云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版)》1.3 工作原则(1)救人第一、环境优先在人员生命、健康受到威胁的时候,要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统筹过程中,以“环境优先”为出发点实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通过预防为主、快速反应、高效运转的原则,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落实预防措施,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风险。
(2)建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现潜在风险,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3)加强公共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合法、合规。
(2)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协作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
(2)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处置措施和责任人员。
(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三、组织管理1、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设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和评估工作。
3、成立专家咨询组,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4、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5、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协调机制,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协同高效。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卫生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确保各项卫生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乡镇街道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乡镇街道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一、背景和目的乡镇街道是农村地区的基层组织单位,负责辖区内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管理。
在实践中,乡镇街道有时会发生突发性的公共事件,如自然灾害、人为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这些事件对乡镇街道管理和社会稳定都会带来很大的挑战。
因此,乡镇街道需要制定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提高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本预案旨在制定乡镇街道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措施,提高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能力,保障辖区内居民的安全和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响应、指挥和协调应急工作。
2. 情报研判组:负责情报收集、研判和信息发布。
3. 救援组:负责执行救援和抢险任务。
4. 物资保障组:负责协调调配应急物资和保障物资的到位和使用。
5. 维稳组:负责在应急情况下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
6. 宣传组:负责宣传应对措施和安全知识,引导公众维护社会稳定。
三、应急预案及实施步骤1. 应急预案(1)灾害类型:本预案适用于自然灾害、人为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性公共事件。
(2)应急响应级别:根据灾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3)应急响应程序:包括启动应急响应、应急响应调整和应急响应结束等流程。
2. 实施步骤(1)灾害发生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指定情报研判组、救援组、物资保障组、维稳组和宣传组等工作组。
(2)情报研判组应及时收集、汇总和分析相关情报,发布预警信息。
(3)救援组应按照预案的要求,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并协助当地政府进行应急处置。
(4)物资保障组应立即调配应急物资和保障物资,保障救援和灾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5)维稳组应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6)宣传组应通过媒体和其他宣传渠道,及时发布应对措施和安全知识,引导公众维护社会稳定。
四、应急物资及保障应急物资包括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材、防护用品、救援器材等,应备足备全,并定期检查和更新。
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1.应急预案编制依据本应急预案编制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写规范》、《突发公共事件分类与应急响应级别划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旨在规范本单位在突发群体性事件发生时进行的应急管理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应急预案编制机构本应急预案由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共同编制,在预案编制期间,应建立健全相关工作组织架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顺利完成。
3.突发群体性事件分类与应急响应级别本单位对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分类及应急响应级别划分如下:3.1 社会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污染、群体性事故、社会安全紧急情况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响应级别划分如下:(1)一级响应:重大污染、特大群体性事故、严重社会安全紧急情况等等,对本市本区或本单位影响极大,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突发公共事件。
(2)二级响应:较大污染、较大群体性事故、较大的社会安全紧急情况等等,对本市本区或本单位影响较大,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的突发公共事件。
(3)三级响应:一般污染、一般群体性事故、一般的社会安全紧急情况等等,对本市本区或本单位影响一般,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普通威胁的突发公共事件。
3.2 突发事件等级划分依据从事故造成的影响面积、受影响的人数、损失的大小、突发事件的国家性、地区性、舆论影响的大小等方面考虑,对突发事件进行划分,如下所示:(1)一级突发事件:造成巨大损失的、规模大(涉及超过一定面积)的突发事件;(2)二级突发事件:造成较大损失的、规模较大(涉及一定面积或多个部门、单位)的突发事件;(3)三级突发事件:造成一定损失的、规模适中(涉及一个部门、单位)的突发事件;(4)四级突发事件:造成轻微损失的、规模较小(只涉及某一局部或部门内部)的突发事件。
4.应急预案的组织体系应急预案的组织体系包括指挥部、应急救援专家组、应急物资保障组、应急医疗组、安全保卫组、后勤服务组等。
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的,旨在规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适用于贵州省范围内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广大群众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应急处置工作。
总体思路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提出了以下关键词:1.敏感识别:对于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动态因素进行敏感识别,对早期信号进行及时分析和预警;2.立即报告:发现突发事件后,立即组织进行控制和处置,并向上级报告;3.同步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需要实施立体化、多元化和一体化,各方面协同作战;4.敏捷反应:快速反应是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关键;5.分级应急:突发事件需要根据事件影响范围和程度进行分级应急,启动对应等级的应急预案;6.防止扩散:防止事件进一步扩散、蔓延和升级,减轻事件造成的损失;7.救援施救:发生重大灾害事件时,要保证救援队伍能够快速救援,展开抢救工作。
二、总体思路本预案体现了预防与治理相结合、防控与救援相统筹、应急与恢复相配合的总体思路。
在灾害事故突发的情况下,各人民团体,各政府部门要迅速摆出状态,组织抗灾救灾工作,对抗灾黄色预警、抢险救援工作进行拉动式组织,摆脱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功利主义和审批主义的既定局面。
要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制度建设,完善应急体系,加强应急设施建设和技术装备提升。
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推进贵州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来抓,推进社会重要需求的优先保障。
三、主要内容本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总则:包括预案制定的背景、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2.应急机制:包括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组成、职责、协调机制等;3.应急预警:包括突发事件预警机制的设置、管理与运行等;4.应急响应:包括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各等级的标准、各部门的职责、应急指挥体系等;5.应急处置:包括突发事件处置原则、组织方式、人员配置等;6.应急救援:包括突发事件救援的要求、组织方式、协调机制等;7.突发事件恢复:包括突发事件的后续处理、恢复、复原、防范与减灾等。
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前言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为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成立以下组织机构,明确各组工作职责:1、灭火行动组负责组织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按照预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火势,降低火灾损失。
(1)组长: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担任。
(2)成员:由单位专职或兼职消防员、保安员、义务消防员等组成。
(3)职责:a. 掌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设施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b. 熟悉火灾现场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c. 及时组织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d. 配合消防部门完成火灾扑救任务。
2、通信联络组负责火灾现场与外部救援力量的通信联络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1)组长:由单位通信部门负责人担任。
(2)成员:由单位通信部门工作人员、保安员等组成。
(3)职责:a. 建立火灾现场通信联络机制;b. 确保火灾现场与外部救援力量的通信畅通;c. 协助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抢救组等开展相关工作;d. 收集、整理火灾现场相关信息,及时向上级报告。
3、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火灾现场人员的安全疏散工作,确保人员迅速、有序撤离。
(1)组长: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
(2)成员:由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保安员、义务消防员等组成。
(3)职责:a. 制定火灾现场人员疏散方案;b. 熟悉疏散路线和疏散设施;c. 组织火灾现场人员按照预定方案进行疏散;d. 配合消防部门做好火灾现场外围的人员疏导工作。
4、安全抢救组负责火灾现场的安全防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1)组长:由单位医疗部门负责人担任。
(2)成员:由单位医疗人员、保安员、义务消防员等组成。
(3)职责:a. 对火灾现场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治;b. 负责安全防护工作,防止火灾蔓延;c. 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d. 协助做好火灾现场善后处理工作。
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为做好我乡辖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则,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县安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由乡政府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迅速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制定并实施具体处置方案,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抢救和疏散人员,将损失和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工作目的建立统一、快速、灵敏、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做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乡应急救援在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下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单位、各村要认真履行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配备先进的救援装备,学习救援知识,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四、预案适用范围及预案启动1、本预案适用于在本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发生在本辖区外,但可能影响本辖区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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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马铃乡突发公共事件
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花溪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花溪区卫生局相关文件、条例等的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事件是指:
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 、突发灾害性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包括地震、洪水、重大交通事故、飞行事故、重大社会治安事件等。
(三)、突发事件应急组织领导机构
1 、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练余天(青岩镇副镇长)
副组长:周贤(青岩卫生院副院长)
2 、办公室
主任:周贤(兼)
人力资源组:院办、医务科、护理部、工会、防保科、后勤部、医技科室、药剂科、财务室
医疗救护组:医务科、护理部、门诊、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
医疗保障组: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医技科室
后勤保障组:院办、财务室
信息宣传组:防保科
对外联系组:院办
(四)、当发生上述所列突发事件时,院办、医务科、防保科必须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甄别,由主管医疗副院长以及医务科根据事件的性质,涉及的人员数量,所需调用医疗救治和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情况向总指挥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由总指挥宣布本预案的启动。
(五)、科室、部门应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措施,并有培训、检查落实情况的记录。
(六)、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坚持病案书写及管理制度;坚持三级查房制度:坚持会诊制度等保障医疗安全的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二、人员准备
(一)、各临床科室人员、护士长、护士全天候准备人员,建立有效的通讯网络,随时准备应付突发事件。
(二)、夜间值班人员随时准备听从领导小组调遣。
(三)、医院根据突发事件的临床特点随时组成领导小组,安排人员承担主检医师工作,指导临床工作。
(四)、防保科负责组织、协调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应急措施的人员培训。
(五)、全院各部门,负责将《应急预案》灌输至本部门内的每一位职工(包括临时工),并定期进行演练。
(六)、领导小组成员及医务科接到需派出医疗队任务时,根据要求迅速做出人员安排;夜间由领导小组根据专业需求从值班医生中选派,并安排进行人员补充。
(七)、院办全面负责外出医疗队的生活支援、医务科全面负责外出医疗队的业务支持。
三、报告制度
(一)、任何部门及个人对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据实报告防保科,不得隐瞒、缓报、谎报告内容包括:
1 、病、伤人员数量。
2 、病伤情况。
3 、参与救治科室。
(二)防保科根据职责迅速向主管院长汇报。
1 、突发事件的性质。
2 、病、伤人员数量及病、伤状况。
3 、参与救治科室。
4 、需要调用的人员、药品及设备。
(三)、院长亲自按照程序向上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防保科定期向全院通报疫情。
(五)、医院指派防保科专人负责突发事件或疫情,信息的管理;任何部门和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散布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
(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立即报告防保科:
1 、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 、发现甲类传染病(霍乱、鼠疫)和乙类传染病中SARS 、AIDS 、炭疽的患者、病源携带者以及疑似病人。
3 、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
4 、发生或可能发现原因不明的群体性疾病(发生人数)。
5 、发生剧毒物品、放射源物品丢失。
6 、接诊重大意外事故、知名人士、外籍及境外人员、保健对象、大型活动的特殊情况、重大社会治安事件群体患者。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主要负责科室:
医务科、护理部、放射科、检验科、防保科、后勤部、药剂科
(二)、各责任科室定期组织全体人员进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演练;并储备一定数量的所需防护用品。
(三)、传染病预警机制
1 、全院及各部门,为了落实“早发现、早隔离。
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必须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
2 、预警分级
①三级预警:外地出现疫情,本镇无新病例或疑似病例在保证正常医疗秩序的前提下,由防保科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药剂科及院办提供必要的物资储备。
②二级预警:本镇出现疫情,本院接诊疑似或确诊病例,未开放隔离区时,做好全面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防保科加强消毒隔离制度的监督指导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③一级预警:全面启动本预案,开放隔离区,整合医疗资源,停止探视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责任科室人员必须时刻坚守岗位,并准备后备梯队人员,服从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
(五)、强调各科协同,局部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
(六)、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常规。
保证病历资料的科学性及完整性。
(七)、救治科室保留病人呕吐物、排泄物及血液标本。
(八)、未经批准,病人排泄物不得随意处置。
(九)、在市、区CDC 人员到来之前,防保科人员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划定对象,与医务科等相应部门共同实施监控措施。
(十)、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收治需住院患者。
(十一)、未经批准,任何科室不得私自转出病人。
五、突发灾害性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应急预案
(一)、主要责任科室
医务科、护理部、放射科、检验科、防保科、后勤部、药剂科
(二)、各责任科室定期组织全体人员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演练;并储备一定数量的所需防护用品。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责任科室人员必须时刻坚守岗位,并准备后备梯队人员服从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
(四)、强调各科协同,局部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
(五)、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常规,保证病历资料的完整性及严肃性。
(六)、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收治需住院的患者。
(七)、未经批准,任何科室不得私自转出病人。
六、保障工作
(一)、人力资源保障
1 、派出人员的统计及分类管理。
2 、调配院内人力资源。
3 、兑现奖惩。
(二)、信息保障
1 、防保科负责收集相关疾病的最新态势,了解最新的诊断标准、诊序方法。
2 、计算机维护信息系统,做到信息准确,运行正常。
3 、防保科随时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填写表格,进行上报。
(三)、设备保障
1 、医务科保证重点部门设备完好,随时可用.
2 、随抢救进程及时提供所需设备。
3 、随时进行抢救设备的现场维修。
(四)、后勤保障
1 、院办保障抢救所需的战略物资及必要的日用品的供给。
2 、保证电力、热力、通风、水源的供应。
3 、保证通信畅通,并具有随时增加通信的能力。
4 、保证车辆的完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用车。
(五)、生活保障
院办负责做好医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对医务人员家属的解释与安抚工作,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保证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的食宿及身体健康。
花溪区青岩卫生院
200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