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工考试及焊工档案管理规定C(QA)-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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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工考试管理规定

焊工考试管理规定

焊工考试管理规定1.目的本规定明确了参与本项目工程建设中焊接工程施工的焊工考核原则、组织、方法及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从事焊接工程施工的焊工具有相应的资格、技术操作技能和质量意识。

2.编制依据《钢熔化焊手焊工资格考试方法》GB/T15169-2003《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 Z6002-2010《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1《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 47013.1~47013.13-2015。

3.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建设期间,对从事安装工程焊接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的认定,要求各施工单位共同执行。

4.焊工管理准则凡参与项目安装工程焊接工序作业的焊工,必须经项目部、监理部按《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验证,并通过现场焊接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颁发项目现场“焊工作业证”,方可从事相应技能岗位资格的焊接作业。

5.考核要求5.1考核方法现场考核将采取对焊接实际操作结果通过技术检测予以评定的方法实施,具体将参照《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及《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1)的适用内容。

5.2考核种类焊接操作考核种类有手工电弧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钨极氩弧焊三种。

6.报考条件6.1参加项目焊接作业的所有电焊工。

6.2报考的电焊工必须具备焊缝符号识别能力、熟悉焊接安全知识以及焊接方法表示代号等焊接基础知识,符合GB/T15169-2003规定的具体要求。

6.3取得国家认可的电焊工资格证。

7.考核程序7.1考核申请施工单位应对焊接人员的投入制定计划安排,并在正式作业前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提出“焊工入场考核申请”表中应列出考核项目、考核现场条件准备及焊接设备条件情况;列出应考人员情况并附个人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名字)及焊工考试认定机构颁发的“焊工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申请至少在施工队预期要求考核时间的前24小时提出,原则上每次申请考核焊工不得少于4名以上。

焊工考试及焊工档案管理规定C(QA)-06

焊工考试及焊工档案管理规定C(QA)-06

江苏海新船务重工有限公司JIANGSU HAIXIN SHIPPING HEAVY INDUSTRY CO., LTD 人生中最幸福的就是身体健康焊工考试及焊工档案管理规定HXZG-C(QA)-06版本编号:1.0编写:缪旭日期:2011年8月1日审核:董革日期:2011年8月1日审叶惠明日期:2011年8月1日批:1. 目的为了加强焊工管理,规范焊工焊接行为,提高钢质工程质量,使焊工考试取证工作有序进行。

2. 适用范围适用丁本公司焊工、各外包队焊工考试和焊工管理。

3. 管理职责3.1 各车间/工区指定负责人配合焊委会组织完成公司焊工考试、取证及管理的各项工作。

车间/工区组织所届外包队,进行焊工人员普查、焊工考试人员的报名、焊工考试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焊工考试场地的选择、焊接设备、工具及焊工考试材料的准备与领取。

车间/工区指定的负责人要对所届外包队焊工行为进行管理与监督考核。

3.2 焊委会负责组织焊工的培训、理论考试、操作考试,联系考试试板的试验,联系船级社等考取焊工证书的准备工作;负责对考试焊工的管理、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对焊工证书的管理、存档、更新与处理工作;负责对焊工代用证、焊工帽贴的发放与标识;焊工证的持有率统计;以及对焊工管理管理文件的编制与管理工作。

4. 焊工考试及焊工档案管理规定4.1 焊委会将根据公司的需要,适时对焊工进行普查,车间/工区配合焊委会,组织各外包队进行焊工普查,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将各外包队焊工人员名单准确统计报到焊委会(质检部),对丁逾期没有上报的而部门,焊委会将根据相关考核规定对该部门进行扣分等处理。

4.2 各车间/工区将需要报名培训、考证取证的人员名单提前10天仪表格形式报到焊委会,并写明报考类别及等级。

焊委会根据焊工考试报名情况,同车间/工区协商后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指定焊工培训计划和考试时间等具体事宜,并将焊工考试的相关工艺与焊工考试名单发放到各车间 /工区, 同时上报船级社。

焊工考试分级与实名制管理规定

焊工考试分级与实名制管理规定

中远船务焊工考试分级与实名制管理规定1、目的通过考试对企业焊工(含外包工)进行分级管理,使所从事的焊接工作与等级相符,促进焊工主动提高焊接水平,从而保证焊接质量。

2、适用范围适用于中远船务各船舶及海工产品修造企业。

3、管理规定3.1 厂内现有焊工,不论有证与否,都要进行理论及实操考试。

新进厂的焊工进厂后也要进行理论及实操考试。

3.2 考试由各企业的焊工考试委员会组织。

3.3 根据考试结果发给A、B、C或D类焊工等级标识(附录A)及焊工资格证(代用证)(附录B)。

3.4未取得焊工等级标识及焊工资格证(代用证)的人员不可从事焊接作业。

没有船级社证书的,可通过此次考试取得船级社证书。

3.5无违章或施工质量一直较好的B、C类焊工可以通过考试晋升为A、B类。

同样如果具有A、B类证书的,而施工中发现经常违章或施工质量一直很差,可以降级到B、C类,不受船级社证书的限制,但由低等级到高等级必须要取得相应的船级社证书。

3.6 焊工等级标识的划分。

3.7 焊工等级标识贴于安全帽的左侧。

A、B、C、D类分别用红色不干胶条加字母A、B、C、D表示。

焊工资格证(代用证)要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3.8 焊工等级标识的制作、维护、更换标识由各企业质量部按集团标准统一制作,如有丢失或损坏,及时报质量部予以补发。

如果经过考试,焊工等级提高,质量部要及时更新相关人员的标识和焊工资格证(代用证)。

3.9 焊接前,施工方必须按照焊工的资质分配焊缝,并填写焊接记录(附录C)。

焊接记录应能反映焊工姓名、焊工编号、焊缝编号。

焊缝旁边必须写清楚项目名(组立号)、焊工姓名、日期,形式见附录D,以便提高焊工的责任心和进行质量追溯。

焊接记录及现场实名制的使用范围见附录D。

3.10 各企业质量部要定期对焊工的违章情况及施工质量情况进行统计,并且将统计结果作为其等级评定的一个重要依据。

3.11 由各企业质量部制定奖励方案,用以鼓励焊接质量长期保持良好、稳定的A类、B类焊工,从而提高和保持焊接质量。

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

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

第十二条 明确焊工考试的结果 历史保存问题
第十二条
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和焊 接操作技能考试的结果应记人《焊 工考试基本情况表》;焊接操作技 能考试试件的检查记录应记人《焊 工焊接操作技能考试检验记录表》 (附件二)。
第十三条 明确焊接操作技能考 试应从那几方面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应从焊接 方法、试件材料、焊接材料及试件形式 等方面进行考核。焊接方法及代号见表1, 焊条类别、代号及适用范围见表2,试件 钢号分类及代号见表3,各种试件形式、 位置及代号见表4,焊接要素及代号见表 5。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 试与管理规则》释义
目录
加强对特种设备焊工培训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编制 情况介绍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条文 解析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焊工考试的监督管理与组织 第三章 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第四章 考试的结果与评定 第五章 发证和持证焊工的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章
考试内容和方法
第八条 明确了焊工考试的内容, 即干什么考什么。
第八条
焊工考试内容包括基本知 识和焊接操作技能两部分。基本知 识考试内容应与焊工所从事焊接工 作范围相适应,焊接操作技能考试 分为手工焊焊工和焊机操作工考试。
第九条 明确了理论考试的有效期。
第九条
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后才能参加焊接操作技能的考试, 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合格有效期为 6个月。
焊条类 别代号
F1 F2 F3 F3J
相应型号
适用焊件 的 焊条范围
F1 F1,F2 F1,F3 F1,F3, F3J
第六条讲了焊工考委会资质及所承担的考 试项目范围(包括焊接方法和材料种类), 须经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安全监察机 构批准,报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焊工证考试管理制度

焊工证考试管理制度

焊工证考试管理制度一、考试管理机构1.1 考试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条件,能够进行焊工证考试的机构。

1.2 考试管理机构应当具备良好的声誉和信誉,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客观。

1.3 考试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负责考试管理的机构和工作人员,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和结果的准确有效。

二、考试规则2.1 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应当在考试管理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其他官方渠道进行公示,确保考生能够及时了解到相关信息。

2.2 考试考试的范围、试题和题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考试的科学、合理和有效。

2.3 考试应当根据不同级别和类型的焊工证进行分类,确保考试的针对性和专业性。

三、考试报名3.1 考试报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考生应当按规定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和缴纳相关费用,并进行面试、资质审查等程序。

3.2 考试报名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考试的公平和公正。

3.3 考试报名费用应当合理合法,不得有任何歧视和滥用的情况。

四、考试内容4.1 考试内容应当包括理论、实操和技能考察等多个方面,以全面地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4.2 考试题目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考生或其他人员,确保考试的公平和客观。

4.3 考试题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考生应当按要求进行答题和实操,确保考试的合理和科学。

五、考试监督5.1 考试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考试监督员,负责监督和管理考试的全过程,确保考试的公平和公正。

5.2 考试监督员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能够独立和客观地进行监督和评判。

5.3 考试监督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其监督行为的合法和公正。

六、考试结果6.1 考试结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布,考试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考试结果管理制度,确保考试结果的准确和有效。

6.2 考试成绩应当以百分制或其他规定形式进行评定,考试管理机构应当对考试成绩进行审核和确认,确保成绩的客观和科学。

6.3 考试成绩应当及时通知给考生,考试成绩的查询和复议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保考生的知情权和申诉权。

焊工培训考试管理规定

焊工培训考试管理规定
6.0焊工培训认证中心根据焊工培训考试计划组织进行焊工理论培训和理论考试,将焊工理论培训情况记录和理论考试结果存档。
7.0焊工理论培训考试通过后,检验公司焊工培训认证中心组织进行焊工取证技能模
拟测试。焊工培训认证中心根据模拟测试结果评估此批焊工的技能水平,并根据
其技能水平制定,制定此批焊工的技能取证培训计划,并根据计划进行焊工技能
12.0检验公司市场经营部根据焊工培训考试完工报告向相关委托单位收取此批焊工
培训考试费用。
13.0费用收取后,检验公司市场经营部发送焊工培训考试费用收取确认至检验公司焊工培训认证中心。
14.0检验公司焊工培训认证中心接受到焊工培训考试费用收取确认。
15.0检验公司焊工培训认证中心同相关的委托单位进行焊工证书交接工作。检验公司焊工培训认证中心负责对海油工程公司内部各个分公司的焊工资质证书原件和焊工培训考试的档案文件原件进行存档。相关外协单位的焊工资质证书原件在办理完焊工证书交接手续,填写焊工证书交接清单后,交由相关外协单位保存,检验公司焊工培训认证中心保存相关焊工资质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并存档。相关外协单位的焊工培训考试的其他相关档案文件原件由检验公司焊工培训认证中心存档。
程序名称
文件编号:
版本号:
焊工培训考试管理程序
目的:本程序的目的是对海油工程公司内部各分公司和协作单位的焊工进行培训,并按工程项目要求进行焊工资质考试,取得相应证书,确保项目施工适宜性和有效性。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从事的生产施工项目(含国内及国外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公司生产施工项目的焊工必须通过检验公司焊工培训认证中心焊工资质考试。
观检验,并编制外观报告;外观检验合格后进行无损检验,并编制无损检验报告;
无损检验合格后进行机械性能试验,并编制无损检验报告。

焊工考试规定以及管理制度

焊工考试规定以及管理制度

焊工考试规定以及管理制度第一篇:焊工考试规定以及管理制度焊工考试与管理制度TSG Z6002-20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焊工考试的申请、施考、评判、发证、建档、管理都应符合《TSG Z6002-2010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要求。

第二条:焊工参加考试应写出书面申请,由考试委员会审查焊工资格合格后,方能参加考试。

第三条:焊工参加考试,应按考试委员会制定的考试计划逐项进行,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第四条:焊接考试委员会只进行与本委员会资质规定相符的项目施考,不允许超范围组织焊工考试。

第五条:焊工考试内容包括基本知识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两部分。

考试内容应当与焊工所申请的项目范围相适应。

基本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答题方法,焊接操作技能考试采用施焊试件并且进行检验评定的方法。

特种设备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焊工考试范围、内容、方法和结果评定。

按焊接方法的机动化程度,将焊工分为手工焊焊工、机动焊焊工和自动焊焊工。

机动焊焊工和自动焊焊工合称焊机操作工。

第二章:焊工考试程序第七条焊工考试程序,包括考试报名、申请资料审查、考试、考试成绩评定与通知。

第八条报名参加焊工考试的焊工,应当向考试机构提交以下资料:(一)、《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申请表》1份;(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三)、正面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四)、初中以上(含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者同等学历证明1份;(五)、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含有视力、色盲等内容的身体健康证明。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申请表》由用人单位或者培训机构签署意见,并且明确申请人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及课时。

第九条考试机构应当在收到报名资料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对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参加考试;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及时补正资料或者说明不符合要求的理由。

第十条考试机构在考试30日前公布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项目、时间和地点,并且通知申请人和考试机构所在地的质监部门。

焊工档案管理制度模板

焊工档案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为加强焊工档案管理,确保焊工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焊工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焊工的档案管理,包括焊工个人档案、焊工培训档案、焊工技能考核档案、焊工操作记录档案等。

三、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焊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职责:(1)建立健全焊工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流程。

(2)负责焊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负责焊工档案的保管、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4)负责焊工档案的查询、借阅、利用工作。

(5)负责焊工档案的销毁工作。

四、档案管理流程1. 焊工个人档案:(1)收集:收集焊工的个人信息、学历、工作经历、技能水平等相关资料。

(2)整理: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归档。

(3)归档:将整理好的资料存入档案柜,并建立档案目录。

2. 焊工培训档案:(1)收集:收集焊工参加培训的证明、成绩单等相关资料。

(2)整理: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归档。

(3)归档:将整理好的资料存入档案柜,并建立档案目录。

3. 焊工技能考核档案:(1)收集:收集焊工参加技能考核的成绩、证书等相关资料。

(2)整理: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归档。

(3)归档:将整理好的资料存入档案柜,并建立档案目录。

4. 焊工操作记录档案:(1)收集:收集焊工在操作过程中的记录、报告等相关资料。

(2)整理: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归档。

(3)归档:将整理好的资料存入档案柜,并建立档案目录。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1)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用档案柜,确保档案安全。

(2)档案柜应定期进行清理、消毒,防止档案霉变、虫蛀。

(3)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档案利用:(1)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为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档案查询、借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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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新船务重工有限公司
JIANGSU HAIXIN SHIPPING HEAVY INDUSTRY CO., LTD
焊工考试及焊工档案管理规定
HXZG-C(QA)-06
版本编号:1.0
编写:缪旭日期:2011年8月1日
审核:董革日期:2011年8月1日
审批:叶惠明日期:2011年8月1日
1.目的
为了加强焊工管理,规范焊工焊接行为,提高钢质工程质量,使焊工考试取证工作有序进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焊工、各外包队焊工考试和焊工管理。

3.管理职责
3.1各车间/工区指定负责人配合焊委会组织完成公司焊工考试、取证及管理的各项工作。

车间
/工区组织所属外包队,进行焊工人员普查、焊工考试人员的报名、焊工考试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焊工考试场地的选择、焊接设备、工具及焊工考试材料的准备与领取。

车间/工区指定的负责人要对所属外包队焊工行为进行管理与监督考核。

3.2焊委会负责组织焊工的培训、理论考试、操作考试,联系考试试板的试验,联系船级社等
考取焊工证书的准备工作;负责对考试焊工的管理、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对焊工证书的管理、存档、更新与处理工作;负责对焊工代用证、焊工帽贴的发放与标识;焊工证的持有率统计;以及对焊工管理管理文件的编制与管理工作。

4.焊工考试及焊工档案管理规定
4.1焊委会将根据公司的需要,适时对焊工进行普查,车间/工区配合焊委会,组织各外包队进
行焊工普查,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将各外包队焊工人员名单准确统计报到焊委会(质检部),对于逾期没有上报的而部门,焊委会将根据相关考核规定对该部门进行扣分等处理。

4.2各车间/工区将需要报名培训、考证取证的人员名单提前10天仪表格形式报到焊委会,并
写明报考类别及等级。

焊委会根据焊工考试报名情况,同车间/工区协商后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指定焊工培训计划和考试时间等具体事宜,并将焊工考试的相关工艺与焊工考试名单发放到各车间/工区,同时上报船级社。

4.3焊工考试的试板、焊条、坡口的加工费用及试验费用与取证费等全部由各外包队焊工自费,
考试费用采取公司先垫付后,再从各外包队工程款中扣除。

4.4各车间/工区根据计划,做好焊工考试的准备工作,包括钢板、焊材的准备工作,报有关领
导审批,并提前一周加工好试板、领取焊条。

4.5车间/工区对于已经报名但弃考的焊工,须提前两天通知焊委会,以便做出调整,否则,将
对负责车间/工区指定负责人进行处罚。

对于焊工更换单位,须通过使用单位,凭有效证件到焊委会进行更新等级,以便焊工的管理与考核。

4.6焊委会根据需要对考试取证人员进行相应的理论培训与操作培训,培训记录焊委会予以登
记并存档。

4.7车间/工区组织焊工考试前,到质检部领取焊工考试申请表,并提交报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一份,1寸照片(背后写上姓名)2张或4张(考两项)上述材料,否则,焊委会不予以受
理。

4.8焊工理论培训结束后,由焊委会统一组织闭卷考试,并申报船级社现场监考,考试成绩存
档,对于理论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参加实践操作考试。

4.9实际操作考试前,焊委会要求车间/工区组织所属外包队焊工人员进行焊接操作练习;考试
时,焊工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否则不准考试;对于违章违纪、替考及扰乱考场秩序的焊工,焊委会进行考核并取消考试资格。

4.10实际操作考试前一天,车间/工区指定负责人按要求准备好场地,焊接设备、焊接工具等,
考试时协助焊委会人员填写考试人员现场记录表、现场监督,考试结束后进行试板的处理等相关工作。

4.11操作考试时,要求焊工自备考试必要的工具,如:保温筒、铁刷、刨锤、扁铲等。

考试前
3天,焊委会将考试试板发放到车间/工区,进行试板的装配,考试前2天,将装配好的试板返回到培训中心,同时,各车间焊工负责人待焊委会领取操作考试人员次序安排计划表。

4.12操作考试结束后,公司焊委会将所有试板送到有资质的单位按照船级社规范做相应的理化
机械性能试验,并将试验结果及考试人员的详细资料提交到船级社,对于在焊委会要求期限内没有提交办证所需资料的额焊工,予以弃证处理。

4.13由公司焊委会统一到船级社办理焊工证书,焊工证书原件、试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存档于焊
委会,同时通知车间/工区让外包队到公司焊委会办理焊工代用证、焊工帽贴(作业时随身携带),焊委会做好记录。

4.14焊工现场施工时必须携带焊工代用证,以便于船东、船检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如有丢
失,立即到焊委会补办。

4.15为便于管理,所有焊工证书原件须存档于焊委会,并定期审核。

自费考取的焊工证所有权
归个人所有。

如本人离厂需取走焊工证,须满足:从原证书发放始,在本公司工作满12个月,经外包队确认—填写离厂取证证明,加盖原单位印章,焊委会审核批准,方可取走证书原件,同时返还焊工代用证。

4.16对于即将失效的证书,焊委会将提前1个月通知车间/工区。

焊工在证书有限期内,焊接质
量一贯良好,无损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且具有产品质量记录,经验船师审查,由焊工考试委员会提名并报船级社认可后,可免试延长有效期1年。

4.17原则上,要求各外包队持证须达到100%,不达标的外包队要对焊工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在
达标前,应根据人员合理配置,不允许无证焊工从事船舶重要部位的焊接。

4.18对于焊工6个月未从事焊接作业的人员,在重新操作前,应完成一件本人证书规定科目中
最难的试件焊接,经试验合格后,方能从事焊接操作。

4.19公司各级质量管理人员要对焊工焊接质量及焊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焊工部规范行
为、违规、违纪的焊工及探伤合格率较低的焊工报到公司焊委会,根据质量管理考核细则进行处罚、质量教育,处罚教育记录存于个人档案中。

4.20对于焊工,实行每6个月的焊接考核,结果记录并存档。

对出现焊接事故、质量事故的焊
工,焊委会将示情节予以处罚直至取消焊工从业资格,同时上报相关船级社,焊工的证书予以作废。

4.21凡持外单位考取焊工证的焊工,进场务工,需持焊接证书原件到焊委会办理相关手续及焊
工代用证,焊委会对其记录并存档。

4.22公司焊委会对本公司焊工所有档案要长期保存备查。

5 发文部门及生效日期
本规定由质检部发行,于发文之日起开始生效。

5.1 附录
附录A:焊工考察记录表编码:HXZG-R-C(QA-06)-01
附录B:焊工考试申请表编码:HXZG-R-C(QA-06)-02
附录C:离厂取证证明编码:HXZG-R-C(QA-06)-03
附录A HXZG-R-C(QO-06)-01Rev. 1.0 2011.08.01)
档案号:
焊工考察记录表
备注:1、考察记录栏,车间、质量主管、探伤主管直接对焊工考核记录,在日常工作中检查焊工的各方面工作,并每6个月及时上报质检部焊工管理者。

2、严重违章、违纪行为以及出现焊接质量等情况,附页说明。

附录B HXZG-R-C(QA-01)-02(Rev. 1.0 2011.08.01)
Form:RWPAS707-G
中国船级社
CHINA CLASSIFICATION SOCIETY
焊工考试申请单
HXZG-R-C(QA-01)-03
(Rev. 1.0 2011.08.01)
离厂取证证明
因,离开本公司,申请领走焊工等级证书,工作满一年,符合取证条件。

特此证明。

取证人: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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