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科制度
重症医学科病房规章制度

重症医学科病房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秩序,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重症医学科病房。
第三条重症医学科病房是专门接收危重病人的医疗机构,病房内的医护人员应遵循医疗规范,提供高水平的医疗护理。
第四条医疗行为应以患者为中心,服务宗旨是救死扶伤,敬业奉献。
第五条医护人员应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维护医疗纪律。
第六条病房内的医疗设备、药品等物品应按规定摆放,各项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
第七条病房内的医护人员应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证,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第八条病房内的医护人员应遵守医疗制度,不得违反医疗纪律。
第九条对违反医疗纪律的医护人员,将依照规定给予处理。
第二章病房管理第十条重症医学科病房的工作由主管医师负责统一管理,安排工作。
第十一条病房内设立专门人员负责病历记录、医嘱执行等工作。
第十二条病房内设立护理站,负责协助医护人员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病房内设立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医护人员值班。
第十四条病房内严禁患者及家属在医护人员未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进入医疗区域。
第十五条病房内不得私自擅离职守,应按规定参与交接班工作。
第十六条病房内应设立应急预案,保障医疗安全。
第三章医疗护理第十七条医疗护理应符合医疗操作规范,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第十八条医疗护理应按规定执行医嘱,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九条病房内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保障危重患者随时得到救治。
第二十条对于危重病人,应配备专门医护人员24小时监护。
第二十一条医疗护理过程中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应及时报告主治医师。
第二十二条对于突发事件,病房内应实施紧急措施,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十三条医疗护理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四章医疗纠纷处理第二十四条对于患者及家属提出的医疗纠纷,病房内应委派专员及时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于医疗事故,病房内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按规定向上级医务部门报告。
第五章备勤值班第二十六条病房内设立备勤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有医师值班。
重症医学科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重症医学科的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科室主任为科室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科室安全管理工作。
2. 所有医护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确保科室安全。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科室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熟悉科室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基本急救技能。
(2)严格执行请假、休假制度,确保科室人员稳定。
(3)加强医护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 环境安全管理(1)保持科室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灭虫、灭鼠等工作。
(2)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理规定,防止交叉感染。
(3)加强科室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3. 设备管理(1)严格执行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定期对设备进行校验、检修,确保设备精度和性能。
(3)加强设备使用培训,提高医护人员设备操作技能。
4. 药品管理(1)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2)加强药品储存、运输、使用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变质。
(3)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药品数量准确。
5. 抢救管理(1)加强医护人员急救技能培训,提高抢救成功率。
(2)严格执行抢救流程,确保抢救工作有序进行。
(3)加强抢救药品、器械管理,确保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6. 信息化管理(1)加强科室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止数据泄露。
(3)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升级,提高系统性能。
四、安全检查与考核1. 科室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科室工作人员进行安全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3.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重症医学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症医学科的规章制度

重症医学科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重症医学科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院重症医学科的全体医护人员,并具有具体指导和约束性。
第三条重症医学科是本院的重点学科之一,承担着病情危重、病情复杂的患者救治任务。
各级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医务人员管理第四条重症医学科的医务人员应按照相关职称及岗位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工作。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持有效执业证书,定期参加相关技术培训和考核,提升自身医疗技术水平。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和要求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第七条医务人员不得私自接受患者或家属的礼物和礼金,不得违规开具医嘱和诊疗费用。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遵守医疗纪律,确保医疗过程合法合规,不得擅自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与患者家属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尊重患者及家属的权利和意见。
第三章患者管理第十条重症医学科应保证患者救治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发挥团队合作的优势,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
第十一条患者入院后应及时进行相关检查和评估,明确病情严重程度,确定治疗方案。
第十二条重症医学科应加强患者的监护和护理工作,定期评估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三条患者家属应积极配合医护人员开展治疗工作,不得干扰医疗秩序,不得私自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四条患者出院时,医务人员应向患者及家属介绍病情及治疗效果,提供必要的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
第四章紧急救治第十五条重症医学科应建立紧急救治制度,对急危重病人立即进行抢救和治疗,争取挽救患者生命。
第十六条紧急救治时,医务人员应迅速行动,有序协作,确保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紧急救治过程中,医务人员应注意安全防护,避免传染和交叉感染。
第十八条紧急救治结束后,医务人员应及时报告患者病情及救治效果,制定后续治疗方案。
第五章医疗设备管理第十九条重症医学科应加强医疗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和有效使用。
重症医学科管理规章制度

重症医学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重症医学科的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管理机构重症医学科设有一个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科的管理工作。
该部门下设医院管理人员、医生、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分工负责。
第三条工作职责1.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科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安排工作任务、协调各部门合作等。
2. 医生负责患者的诊疗工作,按照医疗要求,为患者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
3. 护士负责患者的护理工作,按照医嘱,为患者提供及时、准确的护理服务。
第四条医疗服务1. 重症医学科应提供24小时全天候医疗服务,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2. 医疗服务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标准进行,确保医疗质量。
3. 在医疗服务中,应尊重患者的权利,保护患者的隐私,维护医疗秩序。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1. 对每位患者的诊疗过程和疗效进行记录,建立患者病历。
2. 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提高医疗质量。
3. 对医疗过程中的危重事件和医疗纠纷,应及时处理,妥善解决。
第六条管理制度1. 制定医疗服务流程,明确医生、护士的工作职责和配合关系。
2. 制定病房管理制度,规范病房秩序,维护医疗环境。
3. 制定医疗设备管理制度,保障医疗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七条安全防范1. 对重症医学科的用电、用火、用气等安全隐患进行检查,确保医院安全。
2. 加强对患者的安全防范,避免交叉感染、误诊、误治等问题。
3. 对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等安全事件,应及时报告,安抚患者家属情绪。
第八条备案管理1. 重症医学科对每位患者的基本情况、诊疗过程、疗效情况等应建立完整的档案。
2. 患者出院后,应及时整理归档患者病历,保障医疗质量。
3. 对严重的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等事件,应及时整理资料备案。
第九条处罚制度1. 对违反医疗服务流程、擅自更改医嘱、泄露患者隐私等行为,应根据管理制度处罚。
2. 对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等安全事件,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进行处理。
重症医学科管理制度

重症医学科管理制度1. 管理目的重症医学科是医院中负责危重病患者救治和监护的科室,旨在提供高质量的医疗保障。
为了确保重症医学科的运行顺利和安全,需要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
2. 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重症医学科的全体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3. 岗位职责3.1. 主治医师•负责重症病例的诊断、治疗和监护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治疗方案;•指导护理人员进行护理工作;•参与病例讨论和科室会议。
3.2. 主管护士•负责重症病房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护士的护理工作;•管理重症病房的设备、药品等资源;•组织并参与抢救工作。
3.3. 护士•负责病人的护理和监护工作;•按时执行医嘱,保证病人的安全和舒适;•监测病情变化,并及时向医生汇报;•参与科室会议和病例讨论。
3.4. 质控人员•监督和评估重症医学科的工作质量;•搜集和分析数据,制定质量改进方案;•组织开展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参与科室管理和决策。
4. 工作流程4.1. 病人入科流程•病人转入重症医学科前,需由主治医生书面转诊;•主管护士接收转诊病人并进行评估,确定病床安排;•护士负责病人的接诊和基本护理工作;•主治医师根据病人情况制定治疗方案。
4.2. 医疗记录流程•护士负责病人的医疗记录,包括病情观察、医嘱执行记录等;•医疗记录必须完整、准确,按规定存档;•医疗记录应及时传达、交接。
4.3. 医疗护理工作流程•护士按照医嘱执行护理操作,保证病人的安全和舒适;•护士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转;•护士需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向医生汇报。
4.4. 病人出科流程•由主治医生判定病情稳定后,可安排病人出科;•主管护士负责与病人家属进行沟通,解释出科情况;•护士负责病人出科后的护理安排。
5. 质控要求5.1. 建立科教质量考核制度•定期进行科室的教学、培训和考核;•对医务人员进行常规考核和业务能力评估;•根据考核结果制定个人成长计划和培训方案。
5.2. 实施医疗质量控制•坚持医疗流程和规范操作,确保病人的安全和效果;•开展定期的医疗质量评审和病例讨论;•提倡科学、合理的治疗手段和药物使用。
重症医学科工作制度

重症医学科工作制度在现代医疗体系中,重症医学科扮演着关键的角色,为危重病人提供高度专业的医疗护理。
为确保医疗团队的顺利运作,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重症医学科工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套完善的重症医学科工作制度,并就其优势和实施过程进行探讨。
一、患者管理1. 确定患者的病情等级,根据病情的轻重分配适当的医疗资源和人员配备。
2. 采用多学科协作模式,包括重症医生、护士、药剂师等,确保患者得到全面细致的治疗。
3. 制定患者管理计划,包括治疗方案、用药计划、康复计划等,确保每位患者的个体化治疗。
二、医疗团队组建与培训1. 设立科室主任,负责整体管理和决策。
2. 编制医疗团队组织结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3. 严格实施岗位培训和考核制度,确保每位医护人员都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工作流程优化1. 制定患者转运制度,保障病情稳定的患者能够及时转运到重症医学科。
2. 完善信息化系统,实现病历、医嘱等信息的电子化管理,减少纸质文档的使用。
3. 充分发挥护士的作用,构建科室管理和护理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每位患者得到贴心的护理。
四、患者安全与质量控制1. 建立多种形式的医疗质量控制机制,包括医疗事故报告与处理、病例讨论、学术会议等。
2. 推行患者安全文化,培养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减少医疗风险。
3. 定期进行绩效考核,根据绩效结果对医护人员进行奖惩。
五、科研与学术交流1. 鼓励医护人员参与科研工作,开展临床研究和学术论文撰写,提升重症医学科的学术水平。
2. 组织定期学术交流会议,促进医疗团队之间的互动和经验分享。
六、感染控制与环境管理1. 制定科室内感染控制制度,包括洗手消毒、医疗废弃物处理等,确保医疗环境的清洁与卫生。
2. 加强重症医学科的空气质量管理,定期检测和清洁空调系统,减少空气传播的感染机会。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重症医学科工作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医疗团队的协同效率,优化患者的治疗效果。
同时,工作制度的规范化还有助于提升医疗安全和质量控制水平,降低医疗风险。
重症医学科探视、陪伴制度

重症医学科探视、陪伴制度
1、重症医学科为专医、专护.不留家属陪伴。
非本科及相关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家属探视:每日 10:00-10:30。
3、凡入住本科病人家属,如需了解病情,可向值班医生或主管医生提出,由
其在给予解答,如有特殊要求,可向科主任及护士长提出,由其解答。
4、特殊情况需入室探望的家属,由当班医护人员视病情请示科主任或护士长后给予另行安排。
5、探视患者要按规定时间,学龄前儿童不得进入病房。
6、传染患者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
7、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指导,保持安静。
不要谈论有碍患
者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准吸烟、饮酒。
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8、每次探视时间均有护士引导家属更衣、换鞋,进入病区,原则上规定每轮每床只能进入两名家属探视,其余家属轮候进入。
9、探视、陪伴人员损坏或丢失医院物品、应赔偿。
10、入住重症医学科病人
家属需留下联系电话号码,以便必要时及时取得联
系。
重症医学科床位使用汇报制度
1、按照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规定,加强治疗床位数为医院病床总数的2-8%。
2、床位的使用率少于 85%或至少保留一张空床。
3、如果床位使用率大于 85%,及时汇报给医务部或行政总值斑,便于合理安排。
4、如果重症病房没有空床或呼吸机,应立即报给医务部、行政总值班或分管院领导,由相关领导协周患者的收治工作。
重症医学科各项规章制度

重症医学科各项规章制度1. 前言重症医学科是医院中的重点科室之一,其工作是为病情危重的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护理。
为了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医疗质量的提升,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2. 重症医学科职责重症医学科主要负责给予重症患者医疗护理,包括危重病人的抢救、治疗、麻醉、康复及终末关怀等相关工作。
在护理工作中,强调规范操作、科学用药、保证安全。
同时,因为重症患者病情特别复杂和危重,所以限制病人的家属进入病房,避免干扰及感染的交叉污染。
3. 重症医学科管理流程3.1 病房进入和出入流程为了避免重症患者受到感染的交叉污染,病人家属进入病房前需要换上专用的护理服、帽子、口罩等,并进行洗手消毒。
病房内不允许吵闹、不允许随便触摸相关设备,也严禁吸烟、喝酒等行为。
外来医务人员必须经过科室主任安排后,并进行培训后才能进入病房工作。
3.2 病情记录病情记录是重症医学科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室内负责病情记录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医院规定的记录格式进行记录,并且要保证记录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记录内容主要包含病人基本信息、临床数据、病程记录、医嘱执行和护理记录等。
3.3 护理操作规范重症患者因病情危重,治疗和护理都需要规范化操作。
措施包括:合理的氧气输送,保证血糖、血压、体温稳定,及时置换药物泵,按时更换药品,评估血糖营养风险,缓解病人疼痛、维持术后穿刺口等等。
3.4 医嘱管理医生开具医嘱是对病人生命健康负责的行为。
对于重症患者,临床工作的合理性和护理操作的规范性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病-person转入重症医学科后,医生必须及时制定抢救性治疗、止痛镇痛、液体及营养支持、抗感染等多方面的治疗方案和护理措施,以确保病人尽快康复。
经主管医生或门诊主任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始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护理人员要加强观察,及时反馈病人情况,以便医生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4. 总结重症医学科是病人医疗过程中重要的一环。
为了保证医疗质量,科室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包括:病房进入和出入流程、病人情况记录、规范护理操作和医嘱管理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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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医学科(I C U)管理制度一、入住 ICU 病房的患者选择(一)严格执行我院《重症医学科收治标准围》。
(二)各科病房ICU 可根据本科室实际情况,制定入住ICU 病房具体病种选择标准,例如各种复杂大型手术后的危重患者;需行呼吸管理和(或)呼吸支持的患者;心功能不全或有严重心律紊乱患者;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各类休克患者;严重创伤患者;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性肾小管坏死患者;器官移植患者;急性中毒患者;其他经短期强化治疗可望恢复的多系统、器官功能不全的患者等。
(三)全麻术后麻醉作用尚未消失或生命体征尚未稳定,一般经短时间观察,患者苏醒或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到普通病房。
(四)不适宜ICU 病房收治的:如已认定脑死亡者、急性传染病、无急性症状的慢性患者;恶性肿瘤晚期、老龄自然死亡过程患者;治疗无望或因某种原因放弃抢救者。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一)在已有院级规章制度的基础上,ICU 应进一步制定相应的制度及细则,不断改进及完善本科室的诊疗常规,所有的医务人员均应熟练掌握。
(二)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度、病历书写制度、病历讨论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及会诊制度及消毒隔离等规章制度。
三、质量目标与指标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ICU 部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四、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包括:(一)诊疗方案的讨论与制定(二)院内感染监控(三)抗菌药物及胃肠外营养的合理应用(四)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等五、诊疗管理(一)ICU 的患者由ICU 医师负责管理,患者的诊疗活动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负责。
ICU 医师应该与原发疾病的专科医师保持密切联系与沟通。
(二)ICU 医师主要承担脏器功能监护和支持救治,患者原发疾病的相关专科情况,应及时邀请相关专科医师负责及时诊疗,其他专科医师应随时提供会诊及其他诊疗服务,不得延误。
(三)对重点高危患者,建立实行ICU 医师与负责原发疾病诊疗相关医师联合查房的机制。
(四)医院检验科、影像科、药学部门、输血科应随时(24 小时×7 天)为所有的ICU 提供服务。
六、高风险操作实行许可授权制对危重患者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实行许可授权制,参照我院《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执行。
七、优先原则严格执行危重患者出、入ICU 病房优先原则,所有出、入ICU 的患者均应经ICU 专科医师对其病情评估后再决定。
八、入住与出 ICU 病房的患者需进行APACHE II 评分,医务部定期对各ICU 病房及进行分析总结。
九、ICU 病房医疗仪器、设备应保持性能状态良好ICU 病房医疗仪器、设备的管理、消毒及维护记录应有专人管理负责。
查房制度一、科主任、主任医师(含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
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有关人员参加,重点是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及治疗;决定邀请院外会诊;抽查医嘱、病案和其他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对“三基”掌握情况,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分析病例,讲解有关重点疾病的新进展,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的意见。
二、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应有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参加。
对所管患者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内容包括:系统了解主管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体格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特别要对新入院、手术前后、危重、诊断未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听取指导住院医师及其他主治医师对诊断、治疗的分析及计划;决定一般手术和必要的检查及治疗;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有计划的检查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医嘱,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记录;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意见。
三、住院医师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
系统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患者,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随时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查患者;主动向上级医师汇报经治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等;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开写次晨特别检查医嘱和给予的临时医嘱;了解患者饮食情况,征求患者对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四、对于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五、上级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要作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资料等各项检查报告及所需的检查器材。
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情况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患者的生命体征和主要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及下步处理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之内,并请上级医师签名。
六、节假日查房:节假日期间病房应安排值班人员。
各医疗组每天至少保证一名住院医师或以上职称人员查房,值班住院医师每天要进行病房巡视,注意观察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与上级医师保持联系。
七、查房时,各级人员应合理站位,查房医师在患者右侧,以便体检;主管医师(主治或住院医师、进修生、实习生)站在查房医师对面,医嘱记录者位于查房医师的外侧,其他人员围床而立。
各级医师应呈直立站位,不得乱倚乱靠。
八、查房时应严肃认真,全部参加人员应关闭手机或调为静音,任何人不得相互私语或做小动作,保证查房的严肃性,以保证查房的质量。
出入病房应根据年资或职称依次而入而出,以保证查房秩序。
九、院领导以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患者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做好查房及改进反馈记录。
医嘱制度一、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在我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其它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二、医师下达医嘱要认真负责,严禁不见患者就下医嘱。
三、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对新入院患者查体完毕或每天上午查房时,应对新入院患者或所分管患者开具或更改医嘱(包括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
四、长期医嘱内容及顺序:护理常规类别、护理级别、病危与否、饮食、体位、药物(名称、剂量、给药途径及用法)、各种治疗措施等,检查无误后医师签名。
五、长期备用医嘱:常用于手术后患者或晚期癌症有持续疼痛的患者,必要时用,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由医师注明停止时间方为失效。
六、开医嘱用蓝黑墨水(或签字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写明床号、患者姓名、医嘱和时间,或执行电子医嘱,均须签全名。
七、医嘱可用汉字、拉丁文或英文书写,后二者仅限于国际通用的缩写字母,如tid(每日三次)、q4h(每4小时一次)、im(肌肉注射)、iv(静脉注射)等。
八、药物应写全名,不得简写,不得书写化学分子式如AL (OH)3,FeSO4,要注明剂量、浓度、用法,对未标明剂量的药物应写明××片、××丸、××毫升。
九、医师开出医嘱后要仔细复查,无误后交护理人员执行。
护士应认真执行医嘱,对有疑问的医嘱应查清后再执行;非抢救患者状态下不得执行口头医嘱。
在抢救和手术中,如需下达口头医嘱时,由经治医师下达,护士复诵一遍,医师核实无误方可执行,事后经治医师须及时补记医嘱。
十、医嘱中包含两种及两种以上的药物时,如需停用其中一种,应将此项医嘱全停后重新下达,更改时应先停止原医嘱再下达。
十一、医嘱不能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
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
医嘱要按时执行。
十二、开具、执行和停止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十三、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凡需下一班护士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十四、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新开具医嘱。
十五、一般情况下,无医嘱,护士不得对患者做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场,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十六、每周由病区护士长组织对医嘱总查对一次。
医务部、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常规医嘱下达时间与执行时间的一致性、方式、签字情况、病历记录情况等内容不定期进行督查,并提出改进意见,保证医嘱质量持续改进。
重症医学科(ICU)的收治范围一、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器官功能不全,经过 ICU 的严密监测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恢复的患者。
二、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过 ICU 严密的监测和适时有效治疗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
三、在慢性器官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过 ICU 的严密监测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状态的患者。
四、慢性消耗性疾病的终末状态、不可逆性疾病和不能从 ICU 的监测与治疗中获得益处的患者,通常不是ICU 的收治范围。
五、优先获得 ICU 诊疗,是当ICU 的病床使用率较高、一时不能满足患者需要时,符合“一”的患者要比符合“二”、“三”的患者优先获得ICU 诊疗。
只要可能,就应当使用评价疾病严重程度和预后的客观指标,对收治的患者进行分类管理。
重症医学科(ICU)患者实施危重程度评分制度一、对入住与出ICU 病房的患者实施危重程度评分的目的是用于评价ICU 治疗效能、护理质量、预测死亡风险的状况,指导合理利用ICU 资源。
二、入住与出ICU 病房的患者在接受监测和治疗前后应进行危重程度评分。
三、常用评分方法包括:(一)APACHE Ⅱ评分(急性生理和慢性健康评分Ⅱ)系统(二)MODS 多脏器功能障碍评分(三)MODS 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症评分(四)ISS-RTS-TRISS 创伤损伤严重性评分(五)TISS-28 治疗干预评分(六)Glasgow 昏迷评分(因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而昏迷的患者)。
(七)根据自身ICU 的性质与功能选用其它认为适宜的评分方法评分的途径可有“实时”评分及“回顾”评分,均应严格遵循其规定的评分方法与程序,以确保科间、院际的评价信息比较可信度。
四、评分工作在医务部领导下实施,定期将评分结果,报告院长和医院ICU 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用于医院ICU 资源利用状况及对危重症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并可作为外部(第三方)评价医院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指标。
五、要求ICU 患者APACHE Ⅱ评分(急性生理和慢性健康评分Ⅱ)15 分以上患者比例≥30%。
LC—020:值班、交接班制度医师值班、交接班一、各科室必须设有值班医师。
值班医师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二、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