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洪水调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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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洪水调度方案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淮河防御洪水方案》(国函〔2007〕48号),结合防洪工程的建设情况,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1999年印发的《淮河洪水调度方案》(国汛〔1999〕9号)基础上,修订淮河洪水调度方案如下:

一、防洪工程状况

经过50多年的治理,淮河已初步形成由水库、河道堤防、行蓄洪区、湖泊等组成的防洪工程体系。淮河干流上游设计防洪标准10年一遇,中游淮北大堤和沿淮重要城市设计防洪标准100年一遇,洪泽湖以下主要堤防设计防洪标准100年一遇。

(一)主要堤防

淮北大堤由颍左淝右堤圈、涡西堤圈和涡东堤圈组成,全长641公里,其中从安徽省颍上县饶台孜至江苏省泗洪县下草湾段淮河干堤长238公里。设计洪水位正阳关26.5米、蚌埠22.6米、浮山18.5米,堤顶设计超高2.0米。

蚌埠城市圈堤设计洪水位22.6米,堤顶设计超高2.5米;淮南城市圈堤设计洪水位24.65米,堤顶设计超高2.5米。

洪泽湖大堤从江苏省淮阴市码头镇至盱眙县老堆头,长67.3公里。设计洪水位16.0米,校核洪水位17.0米,堤顶高程为19.0~19.5米。

里运河大堤从江苏省金湖县大汕子隔堤至江都市邵仙闸,长60公里。设计洪水位高邮9.5米,堤顶设计超高2.5米。

(二)河道及控制枢纽

淮河干流河道设计泄洪能力上游淮凤集至王家坝为7000立方米每秒,中游王家坝至史河口、史河口至正阳关、正阳关至涡河口和涡河口至洪泽湖段分别为7400、9400、10000和13000立方米每秒。

茨淮新河设计分泄颍河洪水2000立方米每秒,分洪控制口门茨河铺闸设计流量2000立方米每秒,校核流量2300立方米每秒。

怀洪新河设计分泄淮河洪水2000立方米每秒,分洪控制口门何巷枢纽设计流量2000立方米每秒。

入江水道设计流量12000立方米每秒,泄洪控制口门三河闸设计流量12000立方米每秒,校核流量13000立方米每秒。

二河闸是入海水道、淮沭河和废黄河排泄洪泽湖洪水的控制口门,设计流量3000立方米每秒,校核流量9000立方米每秒。入海水道设计流量2270立方米每秒;淮沭河设计流量3000立方米每秒;废黄河行洪流量200立方米每秒。

苏北灌溉总渠设计流量800立方米每秒,泄洪控制口门高良涧闸设计流量800立方米每秒。

(三)行洪区

淮河干流现有南润段、邱家湖、姜唐湖、寿西湖、董峰湖、上六坊堤、下六坊堤、石姚段、洛河洼、汤渔湖、荆山湖、方邱湖、临北段、花园湖、香浮段、潘村洼和鲍集圩共17处行洪区,面积1252.3平方公里,耕地122.4万亩,区内居住人口45.56万人。各行洪区基本情况见下表:

注:表中安徽省行洪区区内居住人口、需转移安置人口采用《安徽省蓄滞洪区运用预案》(2007年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编制)和《加快治淮工程建设规划(2003~2007年)》实施完成后的数据;江苏省鲍集圩行洪区区内居住人口、需转移安置人口采用《淮河流域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实施方案》中的数据。

(四)蓄洪区

淮河干流现有蒙洼、城西湖、城东湖和瓦埠湖共4处蓄洪区,面积1853平方公里,耕地139万亩,区内居住人口62.90万,设计蓄洪量65.8亿立方米。洪泽湖周边滞洪圩区面积1969平方公里,耕地214.8万亩,人口101.81万,设计蓄洪量45.3亿立方米。各蓄洪区的基本情况见下表:

注:表中居住人口、需转移安置人口采用《安徽省蓄滞洪区运用预案》(2007年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编制)和《加快治淮工程建设规划(2003~2007年)》实施完成后的数据。

(五)重点大型水库与湖泊

梅山水库控制流域面积1970平方公里,按千年一遇洪水设计,万年一遇洪水校核。设计洪水位139.17米,相应库容21.96亿立方米;校核洪水位140.77米,总库容23.37亿立方米;汛限水位125.27米,防洪高水位132.2米,防洪库容4.4亿立方米;正常蓄水位126米,最大泄量6820立方米每秒,下游河道安全泄量1500立方米每秒。库区全赔高程129.0米。水库主坝为混凝土连拱坝。

响洪甸水库控制流域面积1400平方公里,按千年一遇洪水设计,万年一遇洪水校核。设计洪水位139.10米,相应库容22.28亿立方米;校核洪水位143.60米,总库容26.32亿立方米;汛限水位125.0米,防洪高水位132.6米,防洪库容4.93亿立方米;正常蓄水位128米,最大泄量618立方米每秒,下游河道安全泄量2500立方米每秒。库区全赔高程129.0米,移民高程132.7米。水库主坝为重力拱坝。

鲇鱼山水库控制流域面积924平方公里,按百年一遇洪水设计,五千年一遇洪水校核。设计洪水位111.4米,相应库容7.34亿立方米;校核洪水位114.5米,总库容9.16亿立

方米;汛限水位106.0米,防洪高水位110.6米,防洪库容1.9亿立方米;正常蓄水位107米,最大泄量5660立方米每秒,下游河道安全泄量2000立方米每秒。库区全赔高程和移民高程均为111.1米。水库主坝为粘土心墙砂壳坝。

宿鸭湖水库控制流域面积4498平方公里,按百年一遇洪水设计,千年一遇洪水校核。设计洪水位57.75米,相应库容12.72亿立方米;校核洪水位58.87米,总库容16.56亿立方米;汛限水位52.5米,汛限水位至全赔高程54.0米之间的库容2.02亿立方米;正常蓄水位53.0米,最大泄量7700立方米每秒,下游河道安全泄量1800立方米每秒。移民高程56.5米。水库主坝为均质土坝。

洪泽湖流域面积158200平方公里,按百年一遇洪水设计。设计洪水位16.0米(蒋坝站,下同),相应库容120.53亿立方米;校核洪水位17.0米,总库容159.60亿立方米。汛限水位12.5米,正常蓄水位13.0米。泄洪河道有入江水道、入海水道、淮沭河、灌溉总渠和废黄河,设计泄洪总流量15270~18270立方米每秒。

(六)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

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按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设计洪水位28.51米,相应滞洪库容85.6亿立方米,下泄流量7362立方米每秒;校核洪水位29.59米,相应滞洪库容121.3亿立方米,下泄流量17965立方米每秒。临淮岗大坝由主坝和南、北副坝组成,全长77.51公里。主坝长8.54公里,坝顶宽10米,坝顶高程31.7米。南副坝长8.41公里,坝顶宽6.0米,坝顶高程32.25米。北副坝长60.56公里,坝顶宽6.0米,坝顶高程32.21~32.95米。主坝上有城西湖船闸下闸首、临淮岗船闸、12孔深孔闸、49孔浅孔闸和姜唐湖进洪闸共5座建筑物。

二、设计洪水

本方案采用1996年设计洪水成果,正阳关以下主要控制站设计洪水根据1954年型100年一遇洪水进行调算;王家坝站根据10年一遇设计洪水进行调算。各站调算成果见下表:

注:Q为设计流量;H为设计水位;W30为30天洪量。

三、洪水调度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洪、科学调度的原则。

(二)遵循蓄泄兼筹、上下游兼顾、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三)当发生设计标准及以下洪水时,合理运用水库拦洪、削峰、错峰,充分利用河道泄洪,适时运用行洪区、蓄洪区、分洪河道和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确保防洪工程安全。

(四)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利用河道强迫行洪,充分发挥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的拦洪作用,并采取弃守一般堤防等非常措施,确保蚌埠和淮南城市圈堤、淮北大堤重要堤段、洪泽湖大堤、里运河大堤等重要堤防安全。

(五)统筹处理好防洪与排涝的关系,充分发挥防洪工程的防洪排涝减灾综合效益。

(六)在确保防洪安全和不影响排涝的前提下,兼顾洪水资源利用。

(七)对重要防洪控制工程实行统一调度。涉及影响流域洪水调度或省际关系的重要防洪工程以及行蓄洪区的调度运用,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或淮河防汛总指挥部决定;其他防洪工程的调度,分别由有关省负责,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淮河防汛总指挥部备案。

四、洪水调度

(一)行洪区

淮河干流行洪区按规定的行洪水位适时运用。各行洪区的行洪水位及运用方式见下表:

(二)蓄洪区

1、蒙洼蓄洪区:当王家坝水位达到29.3米,且继续上涨,视雨情、水情和工程情况,适时启用蒙洼蓄洪。

2、城西湖蓄洪区:当润河集水位超过27.7米,或正阳关水位已达26.5米时,视淮北大堤等重要工程情况,适时运用城西湖蓄洪。

3、城东湖蓄洪区:当正阳关水位达到26.0~26.5米,或淮北大堤等重要工程出现严重险情时,适时运用城东湖蓄洪,以控制正阳关水位。

4、瓦埠湖蓄洪区:当蒙洼、城东湖、城西湖蓄洪后,正阳关水位仍超过26.5米,威胁淮北大堤及淮南城市圈堤安全时,运用瓦埠湖蓄洪。

(三)茨淮新河

1、当预报正阳关水位接近26.5米,或颍河发生较大洪水时,启用茨淮新河分洪,并控制蚌埠水位不超过22.6米。

2、当涡河口以上淮北大堤、淮南城市圈堤、阜阳以下颍河堤防等重要工程发生严重险情时,可启用茨淮新河分洪,并控制蚌埠水位不超过22.6米。

(四)怀洪新河

当蚌埠水位接近22.6米时,视雨情、水情和工程情况,适时启用怀洪新河分洪,控制蚌埠水位。

(五)大型水库

淮河大型水库防洪调度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实施。当预报正阳关水位超过26.5米,淮河干流汛情紧张并可能危及淮北大堤等重要堤防安全时,宿鸭湖、鲇鱼山、梅山和响洪甸四座大型水库在确保水库工程安全的前提下为淮河干流洪水错峰。

1、宿鸭湖水库:当预报王家坝水位超过29.3米且库水位低于54.0米时,运用宿鸭湖水库为淮河干流洪水错峰。

2、鲇鱼山水库:当预报润河集水位超过27.7米且库水位低于110.6米时,运用鲇鱼山水库为淮河干流洪水错峰。

3、梅山水库:当预报润河集水位超过27.7米且库水位低于132.2米时,运用梅山水库为淮河干流洪水错峰。

4、响洪甸水库:当预报正阳关水位超过26.5米且库水位低于132.6米时,运用响洪甸水库为淮河干流洪水错峰。

(六)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

1、在运用上述有关行洪、分洪、拦洪、蓄滞洪措施后,正阳关水位仍达到26.5米,且继续上涨,启用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拦洪蓄洪,控制正阳关水位不超过26.5米。

蒙洼、城西湖、邱家湖等临淮岗坝上游的行蓄洪区,要在前期蓄洪的基础上进一步滞蓄洪水。

2、在预报临淮岗坝前水位将超过28.51米,当城西湖蓄洪水位达到27.6米时,启用临淮岗库区内的地付段、谷河洼、临王段、陈族湾大港口蓄洪,控制临淮岗坝前水位不超过28.51米。

3、在运用上述措施后,临淮岗坝前水位仍超过28.51米,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正阳关水位不超过27.5米控泄,加强正阳关以下堤防防守,适当利用堤

防超高强迫行洪,临淮岗库区的李香铺、徐集、大桥、堰沟、贾庙、期思、李老集、洪洼、王岗、谷堆等圩区适时进洪。

4、在运用上述措施后,当正阳关水位超过27.5米时,视水情和工程情况,弃守正南淮堤、黄苏段和颍右堤圈,控制水势,以保淮北大堤等重要堤防的安全。

5、在运用上述措施后,正阳关水位仍达到28.0米,视水情和工程情况,弃守淮北大堤颍左淝右堤圈,以保证西淝河左堤及其以下淮北大堤和淮南、蚌埠城市圈堤的安全。

(七)洪泽湖

1、洪泽湖汛限水位为12.5米。当预报淮河上中游发生较大洪水时,洪泽湖应提前预泄,尽可能降低湖水位。

2、当洪泽湖水位达到13.5米时,充分利用入江水道、苏北灌溉总渠及废黄河泄洪;淮、沂洪水不遭遇时,利用淮沭河分洪。

洪泽湖水位达到13.5~14.0米,启用入海水道泄洪。

3、当预报洪泽湖水位将达到14.5米时,三河闸全开敞泄,入海水道充分泄洪,在淮、沂洪水不遭遇时淮沭河充分分洪。

4、当洪泽湖水位达到14.5米且继续上涨时,滨湖圩区破圩滞洪。

5、当洪泽湖水位超过15.0米时,三河闸控泄12000立方米每秒。如三河闸以下区间来水大且高邮水位达9.5米,或遇台风影响威胁里运河大堤安全时,三河闸可适当减少下泄流量,确保洪泽湖大堤、里运河大堤安全。

6、当洪泽湖水位超过16.0米时,入江水道、入海水道、淮沭河、苏北灌溉总渠等适当利用堤防超高强迫行洪,加强防守,控制洪泽湖蒋坝水位不超过17.0米。

7、当洪泽湖蒋坝水位达到17.0米,且仍有上涨趋势时,利用入海水道北侧、废黄河南侧的夹道地区泄洪入海,以确保洪泽湖大堤的安全。

五、洪水资源利用

(一)水库

宿鸭湖、鲇鱼山、梅山、响洪甸等重点大型水库,在满足防洪要求的前提下,经科学论证和严格审批后,可适当抬高后汛期汛限水位,合理利用洪水资源。

(二)洪泽湖

在不影响防洪和排涝的前提下,洪泽湖可在后汛期根据雨水情适时拦蓄尾水,逐步由汛限水位抬高至汛末蓄水位13.0米,充分利用洪水资源。

(三)拦河工程

在不影响防洪和排涝的前提下,经科学论证和严格审批后,可根据沿淮地区抗旱和防污的需求,适当发挥临淮岗、蚌埠闸等拦河工程的蓄水和减污作用。

六、调度权限

(一)蒙洼、城西湖蓄洪区的运用由淮河防汛总指挥部商有关省提出意见,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当年的再次运用由淮河防汛总指挥部决定,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备案。

(二)城东湖、瓦埠湖及其他行蓄洪区的运用由有关省商淮河防汛总指挥部决定,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备案。

(三)怀洪新河分洪运用由淮河防汛总指挥部决定。

(四)茨淮新河分洪运用,由安徽省商淮河防汛总指挥部决定。

(五)蒋坝水位低于14.5米,洪泽湖的调度运用由江苏省负责。遇特殊情况,由淮河防汛总指挥部调度。

蒋坝水位达到或超过14.5米时,洪泽湖的调度运用由淮河防汛总指挥部商有关省提出意见,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

入海水道的运用由淮河防汛总指挥部决定。

洪泽湖周边圩区的运用由淮河防汛总指挥部商有关省提出意见,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

(六)淮河大型水库的常规防洪调度由有省关负责;宿鸭湖、鲇鱼山、梅山、响洪甸等重点大型水库为淮河干流洪水错峰的调度,由淮河防汛总指挥部商有关省决定。

(七)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的运用由淮河防汛总指挥部商有关省决定。其库区内的临王段、陈族湾大港口、李香铺、徐集等一般堤防保护区破堤进洪,由淮河防汛总指挥部商有关省提出意见,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

(八)弃守正南淮堤、颍右堤圈、黄苏段、颍左淝右堤圈和利用入海水道北侧、废黄河南侧的夹道地区泄洪,由淮河防汛总指挥部商有关省提出意见,经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决定。

七、附则

(一)遇特殊情况,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淮河防汛总指挥部可按照本方案的精神及有关规定,进行灵活调度。

(二)洪泽湖后汛期的起始时间由淮河防汛总指挥部根据当年的雨情、水情确定。

(三)本方案的高程采用废黄河基准。

(四)本方案由淮河防汛总指挥部负责解释。

(五)本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原《淮河洪水调度方案》(国汛〔1999〕9号)和《怀洪新河洪水调度方案(暂行)》(办河〔2002〕2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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