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守则

保险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守则
保险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守则

附件5

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守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一一一为规范保险经纪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树立保险经纪从业

人员良好的职业形象,维护保险业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保险业

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制定本守则。

一一一本守则所称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是指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颁发的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的

保险经纪机构工作人员。

一一一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

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一一一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并按照《保险经纪从

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在执业活动中遵循诚实信用、专业胜任、勤勉尽责、友好合作、公平竞争、保守秘密的原则,自觉维护保险经纪行业的信誉。

第二章持证上岗与培训

一一一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在执业前,应当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颁发的《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以及有关组织据此核发的《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证书》。

一一一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并完成有关法规规定的持续教育。

一一一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行业协会和所属机构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与技能。

第三章接洽客户

一一一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应当首先向客户声明其所属保险经纪机构的名称、性质和业务范围,并主动出示《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证书》。

一一一如果客户要求,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向客户说明如何得

知该客户的名称(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一一一保险经纪机构应与客户签订保险经纪业务合同,就客户委

托的有关事项作出明确约定。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在委托权限范围内行事,遇到超出委托权限范围的事项应当取得客户的书面授权。

第四章风险评估与保险需求

一一一一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在向客户提供保险建议前,应深入了

解和分析客户风险与保险状况。

一一一一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应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客户提供风

险管理建议,以便于客户对建议的内容作出明智的决策。

一一一一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应在对客户的需求进行分析的基础

上向客户提供风险管理建议。

第五章保险方案制定

一一一一对于客户需要以保险进行保障的项目,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应向客户介绍市场上相关的保险产品并按照客户的需求制订保险方案,提出保险建议。

一一一一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应客观、全面、准确地向客户提供有关保险产品与服务的信息,不得夸大保障范围和保障功能,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人责任免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履行的义务,以及有关退保的法律法规规定和保险条款,应当向客户作出详细说明。

一一一一在对不同的保险产品作比较或者在保险产品与其他投

资产品之间作比较时,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向客户特别指明各种产品的不同特性。

一一一一如果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向客户推荐的保险产品的提供

者与从业人员所属保险经纪机构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向客户如实披露该关联关系的性质与内容。

一一一一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或所属

保险经纪机构规定将保险单据和重要文件交由客户本人签署确认,不得代客户签署,也不得唆使或引诱他人代客户签署。

一一一一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应在进行保险安排前取得客户对保

险方案的书面认可。

第六章保险安排

一一一一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就保险方案向客户指定的保险

人进行询价或招标。如果客户指定多个保险人,保险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询价或招标过程中不应向任何一方透露其他保险人的报价或承保条件。询价或招标结束后,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将招标结果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客户决策的参考。

如果客户未指定保险人,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应当本着客户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协助客户选择承保公司。

一一一一一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将客户对保险人的如实告知义

务以及违反义务可能造成的后果明确告知客户。

一一一一一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不得唆使、引诱客户或与客户串通,隐瞒或虚报客户的投保信息。

一一一一一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有责任确保投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

确性,并及时将投保文件提供给保险人。

一一一一一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应当仔细检查保险人传送给客户的

相关信息、保险单据和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及时转交客户,发现问题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更正。

一一一一一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负责办理的再保险经纪业务,应当

取得原保险人或再保险人分出业务的书面委托函件或要约,还应当取

得分入公司的书面承保确认。

第七章保单变更、续保与退保

一一一一一保险经纪人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跟踪客户需求

的变化,向客户提出变更保单保障范围或保险金额的建议,并及时处理客户的保单变更要求。

一一一一一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在保险期届满以前及时通知客

户续保,并按照客户的要求办理保单续保事项。

一一一一一如果客户提出退保,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应当提醒客户注

意保单中有关退保的条款、退保可能引致的财务损失以及退保后客户所面临的原保单保障范围内的风险。如果客户仍决定退保,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客户的要求为其办理有关事项。

一一一一一如果客户提出更换保险人,保险经纪机构应提醒客户

注意原保单中有关退保的条款以及退保可能引致的财务损失。如果客户仍决定更换保险人,还应为客户作好退保与投保之间的衔接事宜,避免客户所面临的风险得不到保险保障。

第八章索赔服务

一一一一当接到客户可能引起保险索赔事件的通知时,保险经纪

从业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同时应当协助客户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一一一一一如果保险人要求进行现场查勘,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应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