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禁限进出口物品
海关面试业务知识

海关面试业务知识一、背景介绍海关是国家的重要组织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进出口货物、行李和邮件等的流动,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经济利益。
海关面试是海关招聘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知识和能力。
本文将介绍海关面试中常见的业务知识,帮助应聘者更好地准备面试。
二、关税和进出口手续1.关税:海关根据国家的贸易政策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
关税的目的是调节国内外市场,保护国内产业,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常见的关税形式有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增值税。
2.进出口手续:进出口货物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包括报关、申报、验放等。
报关是指将货物的相关信息报送海关,申报是指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价值等信息,验放是指海关对货物进行检查和放行。
三、禁限进出口货物1.禁止进口货物:禁止进口货物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条约规定,禁止进口的物品。
例如,毒品、仿制药品、武器弹药等都是禁止进口的物品。
2.限制进口货物:限制进口货物是指国家对进口货物实施一定的限制,需办理相应手续。
例如,某些农产品、化学品等需要经过严格的检验检疫程序后才可进口。
3.禁止出口货物:禁止出口货物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条约规定,禁止出口的物品。
例如,国家保护动植物品种、文物等都是禁止出口的物品。
4.限制出口货物:限制出口货物是指国家对出口货物实施一定的限制,需办理相应手续。
例如,某些高新技术产品、文化艺术品等需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才可出口。
四、海关监管和反走私1.海关监管: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管,确保货物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海关会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查验、监控和抽样检测,防止违法行为和非法贸易。
2.反走私工作:走私是指违法输入或输出国境的货物,包括偷越边境、逃避海关监管等行为。
海关开展反走私工作,加强边境管控和打击走私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海关法律法规1.海关法:海关法是我国关于海关监督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海关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等。
海关规定汇总

物必须全部喷完,落地后将全部空罐交给澳当地检疫人员。
德国
法兰克福C.I.Q.规定:
海关
检疫:所有国际旅客都必须持防疫证明书。
出入境:
入境--仅检查护照、签证及访问是否携带应税物品。可携带个人所需药品。其他不超过175欧元的物品。
出境--毋需事先申报,原则上仅能携带1件手提行李登机,除缴验护照外,德国尚对安全检查极为注重,如购有刀斧等利器或样品,则宜放入大件行李托运,免生困扰。
免税品:可免税携入香烟200支、酒类(低于22摄氏度)1公斤、香水50克或0.25升、茶叶100克。如果需要办理退税品在托运行李内,需先办理托运行李手续,然后将托运行李拿到海关验货,验章后行李直接进入行李传送带。
如果退税物品是手提行李,需先通过边防和安检后,到海关验章。
违禁品:武器、弹药、肉制品、奶制品禁止带入。
3.携带超过20,000元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旅客
1.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对超出部分海关予以征税放行。
2.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自用物品,对超出部分海关予以征税放行。
携带超过1万美金入境必须要申报(无论外币、韩币、支票)
出境:超过1万美金必须要申报。
出境时外国人在免税商店购买商品不限,韩国人最多2000美金。
日本
入境卡填写
日本:
第一次入境日本的外国旅客和从中国出发的非日本公民均需填写外国人用入境卡,包括每一个婴儿和儿童
用日文或英文填写
第二次入境的旅客护照内无粉红色“再入国”入境卡粘贴的旅客,仍需按第一次入境要求填写入境卡。
法国海关规定

法国海关规定
法国海关规定是指在法国进出境时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以下为相关规定的概述(注:根据提供的字符限制,无法详细列举所有规定):
1. 护照和签证要求:进入法国,游客必须持有有效的护照,并且可能需要申请签证。
法国是欧洲签证申根国家的一部分,因此申请人可能需要申请申根签证才能进入法国。
2. 报关声明:在进入法国之前,旅客需要填写入境申报表格,详细申报携带的现金、旅行支票、有价证券等财务资产的情况。
3. 申报药品和食品:旅客需要申报携带的药品和食品情况,尤其是携带有潜在危险的药物或食品(如麻醉药品、新药)。
4. 禁止物品:部分物品例如管制武器、毒品、兽药等是严格禁止携带进入法国的。
5. 核查行李和个人物品:进入法国时,海关可能会对旅客的行李进行检查,以查验禁止物品或对大额金钱进行申报。
6. 旅行工具:进入法国时,旅客需要出示相关的旅行证件和行驶证,特别是有关车辆和船只,以确保它们合法并且符合法国标准。
7. 限制进口或出口的商品:某些商品的进出口受到限制,旅客需要了解相关规定并按照法规办理进口或出口手续,例如珠宝、
艺术品、古董等。
8. 免税商品:旅客可以享受免税购物,但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和限额,例如购物超过规定限额、购买的商品必须在离开法国时出示给海关等。
请注意,以上仅为概述,法国海关规定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旅客在行程前咨询相关官方部门或法国驻外代表处以获取最新的规定信息。
同时,旅客也应遵守法国的法律和法规,以确保合法进出境。
《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解读

被 测 试 的货物 和物 品, 但 用于测 试 的 报关单栏 内应注 明原暂 时进境或 出境 的报 关 境 手续 经海 关同意 在境 内留购 的暂 时进 境 样 品除外 ; 直接 用于 生产 的货物 , 但对 临 时进 V I 汽车, 必须转 关至 整车进 V指定 V岸办理 进 I I
口货 物处理 ,逾 期补征 税款 :
进 行加 工的货物 和物 品 。
续 的, 海关应 责成暂 时进 出境 货物收 发货人 得 延期 。 测试 用车辆及 其零配 件不论 是否 损 按照规 定缴 纳税款 和滞 纳金 , 并在原 申报 的 毁 ,期满 必须 复运 出境 。 报关 单上进 行相应 内容 的修 改。
编辑 : 卢小平
根 据 3 号文 ,联 网监 管企 业不实 行银 区实 行银行 保证金 台账 实转 管理 , 5 中西部地
七 ,关于担保
在海 关规定期 限 内 暂时进 出境货物应 当在进 出境之 日起六 所 列 的暂时进 出境 货物 , 个月内复运 出境或 复运进境 。因特殊情 况需 复运 出境 或复运 进境 时可 以暂 不缴纳税 款 ,
经 海 关批 准的 暂 时进 出境 货 物 ,在货 要延长期限的,AA T 单证册持证 人、非AA T 单 但对该 条款所列范 围以外的其他暂 时进出境 物收发货人 向海关缴纳相 当于税 款的保证金 证册项下暂时进 出境 货物收发货人应 当向主 货物, 关都会 按照 审定进 出口货物完 税价 或海 关依法 认可 的其他 担保后 , 海 准予 暂时免 格 的有 关规定, 以及 海关 接受该 货物 申报进 纳 关税 。 不征收 进 出 口关税 的暂 时进 出境 对
圈
维普资讯
《 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 解读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海 关暂 时进出境 货物 暂 时进 出 境 货 物 申请 延 长 复 运 出境 、
中国海关常用术语

中国海关常用术语中国海关作为国家的边防机构,负责管理国家的进出口货物和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会使用一些特定的术语。
本文将介绍一些中国海关常用的术语,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海关的工作。
1. 关区(Customs District)关区是指海关在境内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海关监管工作。
中国的关区主要分为口岸关区、内陆关区和特殊关区等。
2. 海关监管区(Customs Supervised Zone)海关监管区是指海关依法设立的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管的特定区域,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等。
3. 进出口货物(Import and Export Goods)进出口货物是指从境外进口或者向境外出口的物品,包括商品、技术和服务等。
海关在进出口货物的申报、查验和监管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4. 报关(Customs Declaration)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所有人或代理人向海关提出书面申报,申报货物的名称、数量、价值等相关信息,并缴纳相应的税费。
5. 查验(Customs Inspection)查验是指海关对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检查,以核实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查验方式包括现场查验、封志查验、设备检测等。
6. 税费(Customs Duty)税费是指根据海关法律法规规定,进出口货物需要缴纳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等。
税费的计算和缴纳由海关负责监管和征收。
7. 禁止进出口货物(Prohibited Import and Export Goods)禁止进出口货物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进出口的物品,如毒品、武器、危险品等。
海关在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中会对禁止货物进行特殊的查验和处理。
8. 限制进出口货物(Restricted Import and Export Goods)限制进出口货物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定条件或许可证件才能进出口的物品,如农产品、药品、文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海关监督管理,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制定本法。
第二条【海关性质与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以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
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交通运输工具、运输设备、人员、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并公布海关统计,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第三条【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海关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遵循依法行政、安全便利、风险管理、协同治理原则。
第四条【海关设立与管理体制】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
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
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
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
第五条【缉私机构、执法依据与配合】国家在海关总署设立侦有走私犯罪的公安机构,配备专职缉私警察,负责对其管辖的走私犯罪等刑事案件的侦直、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海关侦直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履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职责,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海关侦直走私犯罪公安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各分支机构办理其管辖的走私犯罪等刑事案件,应当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应当配合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第六条【缉私体制与管辖分工】国家实行联合缉私、分工负责、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
海关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查缉走私工作。
有关规定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直获的走私案件,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移送海关或者其他执法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海关侦直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地方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执法部门依据案件管辖分工和法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进出境地点要求】进出境交通运输工具、运输设备、人员、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
国家贸易管制-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管理制度

国家贸易管制----—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管理制度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管理制度一、国家限制货物进出口的基本原则限制进出口货物,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事先由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签发有关许可证件,并凭以进口或出口的货物。
根据《外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可以限制其进口或者出口:l. 为维护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2。
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国内资源,需要限制出口的;3. 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4.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的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5.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6.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门的;7.根据我国所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需要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根据上述原则,国家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对我国进出口货物进行必要的限制管理,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或许可证管理.配额是国家对一定产品实行数量限制的手段,许可证是由国家许可对外贸易经营者进口或出口某种货物的证明,目前,我国采用的是配额许可证管理的措施,即配额与许可证结合使用,需要配额管理的商品必须申领许可证。
除实行配额或许可证管理外,对限制进出口的其他货物,在实际进出口前需经国家主管部门的许可,并签发有关允许货物进出口的证明,这些证明,统称为许可证件.进出口许可证件是海关对限制进出口货物验放的重要依据。
二、限制进出口货物管理制度(一)进口许可证管理1.商品范围根据2001年《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为33种,税目总计383个8位商品编码,主要商品为:成品油、羊毛、涤纶纤维、腈纶纤维、聚酯切片、天然橡胶、汽车轮胎、氰化钠、食糖、化肥、烟草及制品、二醋酸纤维丝束、棉花、汽车及其关键件、摩托车及其发动机、车架、彩色电视机及其显像管、收、录音机及其机芯、电冰箱及其压缩机、录像设备及其关键件、照相机及其机身、手表、空调器及其压缩机、录音录像及磁带复制设备、汽车起重机及其底盘、气流纺纱机、粮食、植物油、酒、彩色感光材料、监控化学品、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化学武器关键前体、化学武器原料、易制毒化学品、光盘生产设备、消耗臭氧层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进出境物品和有关人员的监管,维护国家财政收入,保护国内生产从而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海关是国家负责进出境物品、货物和有关人员监管的管理机关。
第三条海关依法监管进出境的物品和有关人员,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海关权限第四条海关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 监督和管理进出境通关活动;(二) 征收进出口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征收关税外贸易加工区内企业产生的增值税、消费税;(三) 征收进口环境保护税、出口矿产品资源税;(四) 征收得失补贴款、惩罚性关税、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五) 执行关于出口退税、加工贸易、保税监管、再保税和转关运输等政策;(六) 控制和监督专利、商标代理有关进出口物品;(七) 进出境统计、监测和查询;(八) 查验、处罚、调查走私活动;(九) 控制和监督军火、毒品及其他禁止进出口物品;第五条海关在执行职责时,享有以下权限:(一) 可以依法对进出境物品和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监管、处理和处置;(二) 可以要求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经营者或代理人提供必要的资料、文件和证据;(三) 可以暂扣、扣留、查封、扣押或者销毁违法违规进出境物品;(四) 可以依法追缴进出境物品的侵权收益;(五) 可以对违法违规进出境活动进行罚款、行政处分和刑事追究;第三章进出境通关规定第六条进出境物品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履行通关手续,并遵守海关的监管。
...附件:1. 《海关监管办法》2. 《进出口货物分类表》3. 《海关监督管理办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 进出境物品:指进出境的货物、物品、资金、货币和有关文件资料等。
2. 海关:海关是国家负责进出境物品、货物和有关人员监管的管理机关。
3. 进出境通关:指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进出境物品通关手续,遵守海关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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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禁限进出口物品
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
哪些物品国家禁止进境?
2005-08-26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
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实行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包括哪些?
2005-08-30
凡列入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海关总署于2002年发布的《进出口野生动植
物种商品目录》中的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以及国家认定的珍贵动物、珍稀植物或其产品,
均实行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
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既包括野外来源的,也包
括通过人工训养或人工繁殖获得的。
对进出口货物包装说明中声称含有《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所列野生动植物成
分的,按《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所列物种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珍贵动物是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
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中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
物种。
珍稀植物是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的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和
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中的野生植物。
哪些野生物种国家禁止出口?
2005-08-30
国家禁止出口麝香、发菜;禁止出口未定名的或者新发现并有重要价值的野生植物。
国家对野生动植物种的进出口如何管理?
2005-08-30
国家对野生动植物种的进出口实行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所谓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是指
国家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依法受
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实施的进出口管理。
哪些文物不可以出口?哪些文物可以出口?
2005-08-30
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国家禁止珍贵文物、革命文物和有损国家荣誉、有碍民
族团结、在政治上有不良影响的文物出境。
对于一般文物,经国家文物局特许批准可以出口。建国以后的文物仿制品和复制品,不
属于文物范围,可按一般物品管理。
我国对文物出境的鉴定范围包括哪些?
2005-08-30
文物出境的鉴定范围为:
1、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中国和外国制作、生产或出版的陶瓷器、金银器、
铜器及其他金属器、玉石器、漆器、玻璃器皿、各种质料的雕塑器、家具、书画、碑贴、拓
片、图书、文献资料、织绣、文化用品、邮票、货币、器具、工艺美术品等;
2、建国后我国已故、现代著名画家、工艺美术家的作品等;
3、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
4、国家文化管理部门指定的其他物品。
国家对禁止进出口货物有何管理规定?
2005-08-30
1、列入国家公布禁止(停止)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商品,任何企业不得经营进出口。
2、确需进出口列入国家公布禁止(停止)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商品,海关凭国务院相关部
门签发的进(出)口许可证件验放。
哪些货物已被列入《禁止出口货物目录》?
2005-08-30
下列货物已被列入我国公布的《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禁止出口:
第一批列入《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的货物:已脱胶的虎骨(指未经加:工或经脱脂等加
工的)、未脱胶的虎骨(指未经加工或经脱脂等加工的)、犀牛角、牛黄、麝香、药料用麻黄
草、香料用麻黄草、其他用麻黄草、鲜发菜(不论是否碾磨)、冷(冻)或干的发菜(不论
是否碾磨)、四氯化碳(用于清洗剂的)、l、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用于清洗剂的)、
三氯三氟乙烷(CFC-113)(用于清洗剂)、用油漆,着色剂等处理的原木(包括用杂酚油或
其他防腐剂处理)、用其他方法处理的针叶木原木(用油漆、着色剂、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
处理的除外)、其他方法处理红柳桉木原木(用油漆、着色剂、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处理的
除外)、其他方法处理的柚木原木(用油漆、着色剂、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处理的除外)、其
他方法处理其他热带原木(用油漆、着色剂、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处理的除外)、栎木原木
(用油漆、着色剂、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处理的除外)、山毛榉木原木(用油漆、着色剂、
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处理的除外)、楠木原木(用油漆、着色剂、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处理
的除外)、樟木原木(用油漆、着色剂、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处理的除外)、红木原木(用油
漆、着色剂、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处理的除外)、泡桐木原木(用油漆、着色剂、杂酚油或
其他防腐剂处理的除外)、其他未列名非针叶原木(用油漆、着色剂、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
处理的除外)、未锻造或粉末状铂(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除外)、板(片)状铂(以加工贸易
方式出口除外)。
第二批列入《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的货物:截面直径>4cm、长度>10crn棒状木炭、非
圆型截面的棒状木炭。
除了列入《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的货物外,还有哪些货物不准备出口?
2005-08-30
除了列入《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的货物不准出口外,其它法律、法律规定不准出口的货
物还包括:
1、劳改产品;
2、麝香、发菜;
3、未定名的或者新发现的有重要价值的野生植物。
另外,白氏贝、企鹅贝和白蝶贝均属我国特有的珍珠贝类,已经列入《我国现阶段不对
国外交换的水产种质资源名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这类物种,包括成体、幼苗
和卵等。
除了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的货物不准进口外,还有哪些货物不准进口?
2005-08-30
除了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的货物不准进口外,其它法律、法律规定不准进口的货
物还包括:
1、未列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及《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
废物目录》的废物进口。
2、受放射性污染的废旧金属。
3、来自疫区的相关动物和动物产品、肉骨粉等动物件饲料和动物源性生物制品等。
4、右置方向盘汽车和二手(旧)汽车、二手(旧)摩托车。
5、废旧钛材、废旧钛铁合金、钛铁合金废碎料。
6、钛材、钛铁合金属法定检验产品,不符合标准的产品。
7、濒危野生动植物种。
8、仿真枪。
9、以CFC-12为空调制冷工艺的汽车及以CFC-12为制冷工艺的汽车空调压缩机。
另外,下列商品停止进口:
国产手表复进口;Ⅷ因子制剂等血液制品;黑人牙膏("DARKLE"、"DARLIE");硝酸铵;氯
酸钾。
国家限制出境物品包括哪些?
2005-08-26
1、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2、国家货币;
3、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4、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5、贵重中药材;
6、一般文物;
7、海关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
国家限制进境物品包括哪些?
2005-08-26
1、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2、烟、酒;
3、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4、国家货币;
5、海关限制进境的其他物品。
哪些物品国家禁止出境?
2005-08-26
1、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
2、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
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3、珍贵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体;
4、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哪些物品国家禁止进境?
2005-08-26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
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