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费用报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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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费用报销制度

公司车辆费用报销制度下文是关于公司车辆费用报销制度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帮助:

第一篇:《车辆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车辆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1、车辆用油及停车费、过路费等费用的报

销:公司车辆用油统一到办公室指定的车辆管理人员处领取油卡,并本人填写用行车加油记录表后,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财务凭发票及行车加油记录表签字后,方可报销。

行车加油记录表

2、驾驶员到外地出差,凭派车单,回来后将在外地加油的发票、过路费停车费等其它费用先到办公室管理人员处登记(附派车单),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方可报销(加油发票单独报)。

外地行车派车单

3、车辆需专项修理或更换零部件时,司机需首先向办公室申请,并填写车辆修理申请单,待签字批准后修理更换。

车辆修理申请单

第二篇:《xx公司费用报销制度》

xx公司

费用报销标准及审批制度(2009版) ?23509003

一、范围

为明确公司费用的报销标准,规范费用报销的审批程序,合理有效的实施“开源节流”,

进一步简化差旅费报销规定,查漏补缺,提倡合理的差旅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企业的费用报

销、审批,销售公司所属各分公司按照本制

度结合经济责任书的相关规定执行,非全资控股的子公司或海外公司参照执行。

若各子企业另行制定费用报销制度或细则应报资财部备案,报销标准不得高于本制度。

二、要求

1、各部门及人员应本着“控制适当、合理节约”的原则,按照本制度规定与费用预算进行费用报销,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费用开支的有效性审核,并负责对部门内员工的费用进行必要的控制。

2、费用报销的原始凭证应真实合法有效,严禁伪造各类费用原始凭证。

3、严禁要求他人或代替他人报销费用(即当事人的费用以其他人员的名义报销)。

4、有上述情况或者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虚报、瞒报费用,对弄虚作假的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将按照公司《员工行为处分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于举报者,将按查实金额及处罚金额的10%给予奖励。

三、费用报销规定

1、办公、低易品类费用

1.1 各类办公用品实行集中定点采购,总裁办、行政后勤部分别为相关办公用品归口管理

部门。

1.2 报销书籍及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时,发票上必须注明有品名、规格、数量、单价等

要素,并附上电脑小票,并在发票上由管理部门写有“已登记”字样。

1.3 部门或个人使用的企业资产(一次性耗用的除外)必须按照部门或使用者建立资产使

用登记台帐进行管理,异常外力损坏必须照价赔偿,正常使用更新经核实后报废、以

旧换新。

1.4 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而购买的各种书籍,报销前必须在书籍资料档案室办理借用登记

手续方可报销(登记人员在发票上注明“已登记”字样),五常园区内各部门统一到总

裁办档案室登记,异地、海外子公司自行确定管理部门或人员,并由经办人负责保管,

登记部门至少每半年一次对书籍使用、是否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毁损,使用人

应照价赔偿。

1.5 单次5000元(含)或同一供应商多次累计购买5000元以上的各类印刷品(如刊物、

宣传册、表单账本、广告图样等),要求提供相应的价格预审资料,具体参照《价格预

审管理制度》

1.6 行政后勤部归口办理结算的办公类费用,分别由各部门确认后报销支付。

1.7 各子企业应建立劳保用品控制和管理制度。各子企业的管理人员不得自行购置、领用

劳保用品,未经批准购买的劳保用品,财务部门有权不予报销。

2、邮电通讯费

2.1 个人通讯费

2.1.1 报销标准

2.1.2 报销规定

2.1.2.1 除50元额度外,在报销限额内按实际话费发票的70%报销,若70%折后低于50元

的,则按50元计。个人话费报销如果采用神州行、如意通等电话卡形式,凭购卡

发票随附话费帐单,按实际通话费用的70,在限额内报销。

2.1.2.2 个人通讯费报销时,按照审批表批准的项目和对应的号码进行报销,每人只能申

报一个号码进行报销。个人通讯话费报销凭证上的用户姓名必须是报销者本人,

非本人姓名的必须在审批表中注明原因,并非真正本人使用的通讯工具的话费一

律不予报销。

2.1.2.3 报销方式:可采用每季度报销一次的方式,但报销总额不得超过本季度各月的报

销标准之和;亦可采用每月报销一次的方式,通讯费每季(或每月)报销金额小于标准限额,结余部分不得结转下期使用。

2.1.2.4 个人话费一律不得使用企业银行账号托收。

2.1.3 审批程序

每年初,各部门、子企业统一填报个人通讯费报销汇总审批表,详见附件,经部门、子

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公司总裁办审批。由于岗位特殊等原因,需要调整报销标准的人

员,须单独填写个人通讯费报销审批表,见附件,经部门、子企业负责人审批后与汇总审批

表一同上报。

各部门、子企业当年新增报销人员,填写个人通讯费报销审批表,详见附件,在标准额

度内由所在企业负责人审批,若高于对应标准的,应报公司总裁办审批。

2.1.4 其他

2.1.4.1 经批准可以报销通讯费的人员,批准日期的上月所属话费不予报销。

2.1.4.2 若报销人员的电话号码发生变更或其他需要变更,须重新审批,方可予以报销。

2.1.4.3 在试用期内的员工,不得报销通讯

费。

2.2 邮寄费

2.2.1 园区内各单位、部门的邮件资料寄送应实行统一管理,便于控制邮寄成本。

2.2.2 邮寄费用报销时应随附邮寄清单,非公务的邮寄费用不得报销。

3、会议/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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