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案例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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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案例精选

一、我国某出口公司向英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水份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2.5%。”在成交前,该出口公司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该出口公司又电告买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当货物运至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不符,并出示了当地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证明货物的品质比样品低7%,但未提出品质不符合合同的品质规定。买方以此要求该出口公司赔偿其15000英磅的损失。请问该出口公司是否该赔?本案给我们什么启示?

二、我某出口公司与德国一家公司签定出口一批农产品的合同。其中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检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但在成交前我方公司曾向对方寄送过样品,合同签定后又电告对方,确认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物装运前由中国商检局品质检验签发品质规格合格证书。货物运抵德国后,该外国公司提出:虽然有检验证书,但货物品质比样品差,卖方有责任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因此要求每吨减价6英磅。我公司以合同中并未规定凭样交货为由不同意减价。于是,德国公司请该国某检验公司检验,出具了所交货物平均品质比样品差7%的检验证明,并据此提出索赔要求。我方不服,提出该产品系农产品,不可能做到与样品完全相符,但不至于低7%。由于我方留存的样品遗失,无法证明,最终只好赔付一笔品质差价。试对本案例进行评析?

三、1997年10月,香港某商行向内地一企业按FOB条件订购5000吨铸铁井盖,合同总金额为305万美元(约人民币2534.5万元)。货物由买方提供图样进行生产。该合同品质条款规定:铸件表面应光洁;铸件不得有裂纹、气孔、砂眼、缩孔、夹渣和其他铸造缺陷。合同规定(1):订约后10天内卖方须向买方预付约人民币25万元的“反保证金”,交第一批货物后5天内退还保证金。合同规定(2):货物装运前,卖方应通知买方前往产地抽样检验,并签署质量合格确认书;若质量不符合同要求,买方有权拒收货物;不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由终止合同的一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试对本案例进行评析?

四、某公司接到国外开业的信用证,规定:“于或约于5月15日装船”。该公司于5月8日装船,并向银行提交了一份5月8日签发的提单,但却遭到银行拒绝付款,问这是为什么?

五、某公司接到一份经B银行保兑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当该公司按信用证规定办完装运手续后,向B银行提交符合信用证各项要求的单据要求付款时,B银行却声称:该公司应先要求开证行付款,如果开证行无力偿付时,则由他保证付款。问B银行的要求对不对?

六、某开证行按照自己所开出的信用证的规定,对受益人提交的,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单据已履行了付款责任。但在进口商向开证行赎单后发现单据中提单是倒签的,于是进口商立即要求开证行退回货款并赔偿其他损失,问进口商的要求合理吗?

七、我某外贸公司与荷兰进口商签订一份皮手套合同,价格条件味CIF鹿特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生产厂家在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将手套的温度降低到了最低程度,然后用牛皮纸包好装入双层瓦椤纸箱,再装入20尺集装箱,货物到达鹿特丹后,检验结果标明:全部货物湿、霉、沾污、变色,损失价值达8万美元。据分析:该批货物的出口不异常热,进口地鹿特丹不异常冷,运输途中无异常,完全属于正常运输。试问:

(1)保险公司对该批损失是否赔偿?为什么?

(2)进口商对受损货物是否支付货款?为什么?

(3)你认为出口商应如何处理此事?

八、某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突然触礁,致使部分货物遭到损失,使个别部位的船板产生裂缝,急需补漏。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决定修船,为此,将部分货物卸到岸上并存仓,卸货过程中部分货物受损。事后统计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

(1)部分货物因船触礁而损失;(2)卸货费用、存仓费用以及货物损失。

问从上述各项损失的性质来看,属于什么海损?

九、某货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中航船货物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为遂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①1000货物被烧毁;②600箱货由于灌水灭火受到损失;③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④拖船费用;⑤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的工资。从上述情况和各项损失的性质来看,哪些属单独海损,哪些属共同海损,为什么?

十、某外贸公司按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装运前已向保险公司按发票总额的110%投保平安险,6月初货物装妥顺利开航。载货船舶于6月13日在海上遭遇暴雨,致使一部分货物受到水渍,损失价值2100美元。数日后,该轮又突然触礁,致使该批货物又遭到部分损失,价值达8000美元,试问: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损失是否赔偿,为什么?

十一、我某外贸公司与荷兰进口商签订一份皮手套合同,价格条件为CIF鹿特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生产产家在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将千真万确的清晰度降到了最低程度,然后用牛皮纸包好装入双层瓦愣纸箱,再装入20尺的集装箱,货物到达鹿特丹后检验结果表明:全部货物湿、霉、变色、沾污,损失价值达80000美元。据分析:该批货物的出口地不异常热,进口地鹿特丹不异常冷,运输途中无异常,完全属于正常运输,试问:(1)保险公司对该项损失是否赔偿,为什么?(2)进口商对受损货物是否支付货款,为什么?(3)你认为出口商应如何处理此事?

十二、中国某外贸公司以F0B价格条件出口棉纱2000包,每包净重200公斤。装船时已经双方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该外贸公司装船后因疏忽未及时通知买方,直至3天后才给予装船通知。但在启航18小时后,船只遇风浪致使棉纱全部浸湿,买方因接到装船通知晚,未能及时办理保险手续,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买方要求卖方赔偿损失,卖方拒绝,双方发生争议。问题:

该合同中,货物风险是否已转移给买方?应该如何处理?

十三、有一份 CIF 合同,卖方甲投保了一切险,自法国内陆仓库起,直到美国纽约的买方仓库为止。合同中规定,投保金额是“按发票金额点值另加百分之十"。卖方甲在货物装船后,已凭提单、保险单、发票、品质检验证书等单证向买方银行收取了货款。后来,货物在运到纽约港前遇险而全部损失。当买方凭保险单要求保值的百分之十部分,应该属于他,

但卖方保险公司的拒绝。问题:卖方甲有无权利要求保险公发票总值10%的这部分金额?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一、答:该出口公司没有充分的理由拒绝赔偿。因为卖方行为已经构成双重保证。在国际贸易中,凡是既凭样品买卖,又凭说明买卖时,卖方所交货物必须既符合样品要求,同时又符合说明要求,否则,买方有权利拒收货物。本案中,合同规定水分为14%,杂质不超过2.5%。以此来看,双方是凭说明进行买卖,我方所交货物只要符合合同规定就算履行义务。但是,我方在成交前向对方寄送过样品,并且没有注明“参考样品”字样,签约后又电告对方所出运货物与样品相似,买方有理由认为这样业务既凭样品又凭说明进行交易。因而买方检验货物与样品不符,有权索赔。本案例启示我们:

(1)在国际贸易中,若向对方邮寄参考样品,一定注明“参考”字样。

(2)对于卖方在签订合同时,如能用一种方法来表示品质的,尽可能不要再提供其他的可能与前一种品质表述方法不太一致的表示品质的方法,以免买卖双方就此产生争议与纠纷。

(3)对于买方来说,如果要用几种方法来共同约束的话,要尽可能在合同中订明,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二、答:案例分析:此例是一宗既凭品质规格交货,又凭样品买卖的交易。卖方成交前的寄样行为及订约后的“电告”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根据商品特点正确选择表示品质的方法,能用一种表示就不要用两种,避免双重标准。既凭规格,又凭样品的交易,两个条件都要满足。样品的管理要严格。如“复样”、“留样”或“封样”的妥善保管,是日后重要的物证。

三、答: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外商利用合同中的品质条款进行诈骗的案例。铸件表面“光洁”是一个十分含糊的概念,没有具体标准和程度;“不得有裂纹、气孔等铸造缺陷”存在的隐患更大,极易使卖方陷入被动。对方的实际目标是25万反保证金。这类合同的特点:价格诱人,工艺简单;技术标准含糊,并设有陷阱;预收保证金等后逃之夭夭,或者反咬一口;被欺诈对象多为合同管理不严、缺乏外贸经验、急功近利的中小企业。

四、答: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如果信用证对装运日期使用“约或大约”,应视作规定日期前后5天的时间内装运,起讫日期包括在内。因此,本例中信用证规定“于或约于5月15日装船”,按上述规定,实际装运日期应是5月10日--5月20日。而卖方于5月8日装船并提交5月8日签发的提单,开证银行当然可以“单证不符”为由拒收单据,拒付货款。

五、答:B银行的要求是毫无道理的。理由如下: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在遵守信用证一切条款的条件下,对受益人承担付款、承兑的责任,保兑行在信用证业务中,承担第一付款人的责任。因此就本案例来讲,B银行为信用证的保兑行,他也就承担了首先付款的责任,对受益人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承担付款责任,而不是俟开证行无力付款时他再保证付款。他对受益人的要求,是混淆了“保兑”和“担保付款”两种概念,他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六、答:进口商的要求不合理。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银行审核单据,只看其表面的“单证相符”与否,至于单据的真伪、单据的形式等概不负责。因此,就本例来讲,进口商于付款赎单后才发现提单日期是倒签的,银行对此没有向受益人追偿货款的责任,也无向开证申请人退回货款的义务。这项损失,进口人只能按买卖合同向出口方、承运人索赔,而与开证行完全无关。

七、答:(1)保险公司不赔。因是商品本身的内在缺陷,属除外责任,保险人对此不负责。

(2)进口商应支付货款。因为CIF条件是凭单付款,本案的进口商付款后可凭检验证书向出口商提出索赔。

(3)出口商对此负赔偿之责任。

八、答:(1)是因运输工具遇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属单独海损;

(2)是因维护船、货共同安全、进行修船而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属共同海损。

九、答:(1) 以上各项损失,属于单独海损的有①③;属于共同海损的有②④⑤。

(2)本案例涉及海上损失中部分损失的问题,部分损失分两种,一种是单独海损,一种是共同海损。所谓单独海损,指损失仅属于特定方面特定利益方,并不涉及其他货主和船方。所谓共同海损,是指载货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事故,威协到船货等各方面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使航程行以继续完成,船方不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造成某些特殊损失或支出特殊额外费用。构成共同海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或者是不可避免而产生的,不是主观臆测的;②消除船、货共同危险而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和合理的;③必须是属于非正常性质的损失;④费用支出是额外的。

(3)结合本案例①③损失是由于货船火灾导致,属意外事故,故其为单独海损;②④⑤损失是船长为避免实际的火灾风险而采取的有意的、合理的避险措施,属于非正常性质的损失,费用支出也是额外的,故其属于共同海损。

十、答:(1) 保险公司对于该批货物的损失应该赔偿。

(2)本案例涉及保险理赔问题,现行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平安险的主要保险责任范围有八项,其中二项为: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沉没、触礁、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第三项为: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3)结合本案例,触礁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应赔;遇暴风雨受损的2100美元,是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但又因该批货物是在触礁意外事故前造成的,所以保险公司对上述两项损失都要赔偿。

十一、答:(1)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损失不予赔偿。原因是: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基本险的除外责任:在保险责任开始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品质不

良或数量短少所造成的损失;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损失。在本案中,运输途中一切正常,货物发生质变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故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损失不予赔偿。

(2)进口商应支付货款。因为本案中交货条件为CIF,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解释,按CIF条件成交,买卖双方交货的风险界点在装运港的船舷,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以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以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另CIF是象征性交货,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全部灭失,买方仍需付款,但如货物品质问题,则应由卖方承担责任。

十二、答:根据国际商会的解释,F0B合同中风险转移的原则是,一般情况下,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风险即由买方承担。但如果卖方未及时履行发出装船通知这一义务,则货物越过船舷后的风险仍由卖方承担。本案 FOB 合同中方虽已完成货物装船义务,使货物越过船舷.但由于疏忽没有及时将装船情况通知买方,耽误了买方投保。根据《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坦和国际商会的解释,风险未发生转移,仍由卖方承担,因此,本案中应由卖方承担赔偿货物损失的全部责任。

十三、答:根据本案情况,卖方无权要求这部分赔款,保险公司只能将全部损失赔偿支付给买方。1)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投保加成是一种习惯作法。保险公司允许投保人按发票总值加成投保,习惯上是加成百分之十,当然,加成多少应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约定,不限于百分之十。在国际商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关于CIF卖方的责任有如下规定:“自费向信誉卓著的保险人或保险公司投保有投保有关货物运送中的海洋险,并取得保险单,这项保险,应投保平安险,保险金额包括CIF价另加百分之十。”2)在CIF合同中,虽然由卖方向保险公司投保,负责支付保险费并领取保险单,但在卖方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包括提单、保险单、发单等)换取买方支付货款时,这些单据包括保险单已合法、有效地转让给买方。买方作为保险单的合法受让人和持有人,也就享有根据保险单所产生的全部利益。包括超出发票总值的保险价值的各项权益都应属买方享有。因此,在本案中,保险公司有权拒绝向卖方赔付任何金额,也有义务向买方赔付包括加成在内的全部保险金额。

国际贸易实务计算题及答案

班轮运费的构成=基本运费+附加运费即F=Fb+S 15.某企业出口柴油机一批,共15箱,总毛重为5.65公吨,总体积为10.676立方米。由青岛装船,经香港转船至苏丹港,试计算该企业应付船公司运费多少? 1.查阅货物分级表:Diesel Engine:10级W/M; 2.查阅中国--香港航线费率表:10级货从青岛运至香港费率为22美元,中转费13美元; 3.查阅香港--红海航线费率表:10级货从香港到苏丹港费率为95美元, 4.查阅附加费率表:苏丹港要收港口拥挤附加费,费率为基本运费的10%。 计算10.676×(22+13+95+95×10%)=10.676×139.5 = 1489.302美元 16.我国大连运往某港口一批货物,计收运费标准W/M,共200箱,每箱毛重25公斤,每箱体积长49厘米,宽32厘米,高19厘米,基本运费率每运费吨60美元,特殊燃油附加费5%,港口拥挤费为10%,试计算200箱应付多少运费? 解:W = 0.025MT M =0 .49 x0.32 x0.19 = 0.03 M>W 因此尺码吨是运费吨 每箱运费=运费吨X基本费率(1+附加费率) = 0.03 X USD60 (1+15%) = USD2.07 总运费= 200箱X USD2.07 = USD414 18.出口某商品10公吨,箱装,每箱毛重25公斤,体积20厘米*30厘米*40厘米,查表知该货为8级,记费标准为W/M,每运费吨运费80美元,另征收转船附加费20%,燃油附加费10%,计算该批商品的运费。 解:M(0.3x0.2x0.4 = 0.024) < W(0.025) 因此,重量吨是运费吨. 每箱运费=运费吨X基本费率(1+附加费率) = 0.025 X USD80(1+20%+10%) = USD2.6 箱数=总重量/每箱重量

国际贸易实务学习心得

学习《国际贸易ABC》课程的总结 学校: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姓名:李雷波学号:041111235 一、学习《国际贸易ABC》的目的与意义 国际贸易这门课是一门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的学科,通过系统地学习国际贸易理论和实务,我们了解了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了国际贸易的基本程序、基本做法,熟悉了进出口业务的各个环节,同时掌握了国际上一些通行的惯例和普遍实行的原则。经过近一学期的国际贸易理论课的学习,同时在老师平时的悉心教导下,我对国际贸易这门学问有了一些了解,并对这门学科产生了更加深刻的感想,也为我们将来能够找到一个好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自我国加入WTO之后,全球经济一体化日益加强,知识经济也成为了主流。如何在贸易大潮中取得先机,如何利用贸易更好的发展经济、改善国民生活质量,这些都是一个国家要思考要探索的问题。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GDP一直保持举世罕见的高速增长。但是,我们深知,经济总量上的增长并不代表经济质量的真正发展,以此我国提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方针。在我国,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按照比例排,分别是“出口、投资、消费”。出口是主要增长点。因此,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体在对外贸易上,就是要转变出口结构,从以低价产品为主向高新技术产品为主转变。因此,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想没有人可以完全对国际贸易丝毫不懂。 国际贸易的最大意义也在于此。同时,作为个人,要适应这样的时代,或者想要在这样一个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时代有所作为,就必须掌握国际贸易的知识。 二、学习《国际贸易ABC》的主要收获 课堂上讲到的保税区,自贸区,以及各类进出口贸易,WTO,达芬奇造假,复出口,服务类型,中美贸易统计顺逆差差异,以及一些国际贸易相关知识,开拓了视野,IMF,ITO ,GATT,TTIP,TPP等深深吸引了自己的注意力,对经济贸易的兴趣大门就此打开。 一学期的学习过程中,我最感兴趣的是保险和费用问题。因为国际贸易术语大都用以划分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过程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风险和费用,进出口贸易操作其实就是国与国之间商品的交换,而在交换过程中就离不开运输,运输中就存在风险。进出口商为了降低风险避免损失,货运保险就成了业务操作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 进出口业务操作内容其实很多,涉及面很广,涉及到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国际金融、国际运输与保险等学科的基本原理与基本知识的应用。既有出口业务,又有进口业务;既要掌握国际法律与惯例,学会应用基本理论知识分析案例,又要学会有关的计算方法。因此我在学习过程中,应该拓宽我们的知识面,帮助我们充实自己并能解决我们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面临经济全球化的社会,我们多了解一些国际贸易的知识是有助于提高我们在人力资源市场上的竞争力的。 掌握国际贸易的理论和国内外常用的贸易政策,认识和理解国家有关贸易政策的理论依据及其对经济的影响,同时启发加入WTO后我国贸易体制和贸易政策

35道国际贸易实务计算题及答案

35道国际贸易实务计算题及答案(1) 公量计重 主要用于少数经济价值较高而水分含量极不稳定的商品,如羊毛、生丝、棉花等。 公量=干量+标准水分量 =实际重量×(1+标准回潮率)/(1 +实际回潮率) 公量的计算公式: 公量=商品干净重×(1+公定回潮率)=商品净重×(1+公定回潮率) /(1+实际回潮率) 实际回潮率=实际含水量/干重 注:干量=商品干净重=干重商品净重=实际重量公定回潮率=标准回潮 率 公量的计算 1.例题:内蒙古某出口公司向韩国出口10公吨羊毛,标准回潮率为11%,经抽样证明10公斤纯羊毛用科学方法抽干水后净重8公斤干羊毛,求用公量计算的交货重量为多少? <解答1 > 实际回潮率=水分/干量=(10-8)/8*100%=25% 公量=实际重量×(1+标准回潮率)/(1 +实际回潮率)=10(1+11%)/(1+25%)=8.88(公吨) 答:该批生丝的公量为8.88公吨。 <解答2 > 净剩的8公吨为干量, 公量=干量×(1+公定回潮率) =8×(1+11%) =8.88(公吨) 答:该批生丝的公量为8.88公吨。 2.、一批出口货物做CFR价为250000美元,现客户要求改报CIF价加20%投保海运一切险,我方同意照办,如保险费率为0.6%时,我方应向客户报价多少? 解:CIF=CFR+保险费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CIF×(1+20%)×0.6% CIF=CFR+CIF×(1+20%)×0.6% CIF=CFR÷(1-120%×0.6%) =250000÷0.9928 =251813.05美元 答:我方应报价251813.05美元 3.、一批出口货CFR价为1980美元,现客户来电要求按CIF价加20%投保海上一切险,我方照办,如保险费率为2%时,我方应向客户补收保险费若干?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六.doc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六答案 合同的磋商与签订 1、经常会有一些动机不好的外商,很轻易地下订单,而且言明在收到样品后才肯开信用证。当我方寄出样品后,外商却销声匿迹了,我方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样品白白被骗。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我方应如何处理? 评析,一是在寄样品之前应做好调查工作,特别是客户的资信。二是可以对样品内收取一定的费用。 2、请分析下列情况,试问A与B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1)11月1日,A邮寄一份实盘给B。 (2)11月8日,A邮寄一份撤回通知给B。 (3)11月11日,B收到A的实盘,并立即用电报发出接受通知。 (4)11月15日,B又邮寄一份确认函,确认他于11月11日发出的接受电报。(5)11月20日,B收到A邮寄的撤回通知。事后双方对该项合同是否成立,发生纠纷。 评析:A与B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理由,首先,11月1日A邮寄的实盘于11月11日送达B处时已经生效,B于当天就发出有效的接受通知。根据一方发出实盘,经另一方有效接受而合同成立的原则,A与B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其次,A在寄出实盘以后,又于11月8日寄出一份撤回通知。但是实盘已于11月11日送达B处而生效。由于撤回通知于11月20日才送达B处,即发盘通知到达在先,撤回通知到达在后,因此该项撤回通知没有撤回的效力。 3、买方发盘要求卖方凭买方提供的规格、性能生产供应某机械设备,发盘规定了有效期为1个月,以便卖方能有足够的时间研究自己是否能按所提供的条件生产供应。卖方收到发盘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设计,探寻必要生产设备添置的可能性和成本核算。两周后,突然买方通知,由于资金原因,决定不再订购该项机械设备,并撤销发盘。此时,卖方已因设计、寻购生产设备,核算成本等付出了大量费用。问,卖方能否提出异议? 评析:卖方可以提出异议。理由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十六条规定“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发盘得予撤销,如果通知于被发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被发盘人,但在下列情况下,发盘不得撤销,发盘写明接受发盘的期限或以其他的方式表示发盘是不可以撤销的,被发盘人有理由信赖该项发盘是不可撤销的,而且被发盘人已本着对该项发盘的信赖行事。”据此,买方的发盘不能任意撤销,因为本案中的发盘具备一项有效发盘的必备条件,它规定了1个月的有效期,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发盘,且卖方已本着此项信赖行事。卖方如果认为按买方发盘条件达成交易有利可图,可以拒绝买方撤销发盘,并在期限内表示接受订立合同,如买方坚持撤销发盘,卖方可按实际支出的费用加上如果达成合同可望获得的合理利润向买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国际贸易实务计算题及答案

35道国际贸易实务计算题及答案 (1)公量计重 主要用于少数经济价值较高而水分含量极不稳定的商品,如羊毛、生丝、棉花等。 公量= 干量+ 标准水分量 =实际重量×(1+ 标准回潮率)/(1 + 实际回潮率) 公量的计算公式: 公量=商品干净重×(1+公定回潮率)=商品净重×(1+公定回潮率) /(1+实际回潮率) 实际回潮率=实际含水量/干重 注:干量=商品干净重=干重商品净重=实际重量公定回潮率=标准回潮率 公量的计算 1.例题:内蒙古某出口公司向韩国出口10公吨羊毛,标准回潮率为11%,经抽样证明10公斤纯羊毛用科学方法抽干水后净重8公斤干羊毛,求用公量计算的交货重量为多少? 实际回潮率=水分/干量=(10-8)/8*100%=25% 公量=实际重量×(1+ 标准回潮率)/(1 + 实际回潮率)=10(1+11%)/(1+25%)=8.88(公吨) 答:该批生丝的公量为8.88公吨。净剩的8公吨为干量, 公量=干量×(1+公定回潮率)=8 ×(1+11%) =8.88(公吨) 答:该批生丝的公量为8.88公吨。 2.、一批出口货物做CFR价为250000美元,现客户要求改报CIF价加20%投保海运一切险,我方同意照办,如保险费率为0.6%时,我方应向客户报价多少? 解:CIF=CFR+保险费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CIF×(1+20%)×0.6% CIF=CFR+CIF×(1+20%)×0.6% CIF=CFR÷(1-120%×0.6%)=250000÷0.9928=251813.05美元 答:我方应报价251813.05美元 3.、一批出口货CFR价为1980美元,现客户来电要求按CIF价加20%投保海上一切险,我方照办,如保险费率为2%时,我方应向客户补收保险费若干? 解:CIF价=CFR价/[1-(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CIF价×(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所以 保险费=CFR价×(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1-(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 =1980×(1+20%)×2%/(1-120%×2%)=48.69(美元) 取整保险费应为49美元。 4、某公司出口商品1000箱,每箱人民币收购价100元,国内费用为收购价的15%,出口后每箱可退税7元人民币,外销价每箱19美元CFR曼谷,每箱货应付海运费1.2美元,计算该商品的换汇成本。(保留两位小数) 解:每箱货物出口总成本=100×(1+15%)-7=108元人民币 每箱货物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19-1.2=17.8美元 换汇成本=108/17.80=6.07元人民币/美元 5. 例1:出口健身椅(Sit-up Bench)1000只,出口价:每只1 6.57美元CIF纽约,CIF总价16570美元,其中运费2160美元、保险费112美元。进价每只人民币117元,共计人民币117000元(含增值税17%),

国际贸易实务实习报告4篇

国际贸易实务实习报告4篇 本文是关于国际贸易实务实习报告4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实习内容:根据相关的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结合我过的实际情况与国际贸易实践,以出口贸易的基本过程为主线,以模拟设定的具体出口商品交易作背景,针对出口贸易中业务函电的草拟、商品价格的核算、交易条件的磋商、买卖合同的签订、出口货物的托运订舱、报验通关、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以及贸易文件制作和审核等主要业务操作技能。实习目的:培养我们的自学和动手能力、理解能力以及思维能力。通过进出口贸易模拟实习,让我们能够在一个仿真的国际商业环境中切身体会商品进出****易的全过程,能够在实际业务的操作过程中使其全面、系统、规范地掌握从事进出****易的主要操作技能。 总结:经过了两周的贸易实务实习,让我们了解到商务工作挺复杂的,而且在此工作中要有忍心、恒心、信心。实习中,我们在模拟的商务活动中,有十五个主要业务操作,针对这些操作每天都有不同的心得体会,而且发现了不同的问题,可以说在是受益非浅。国际贸易的中间环节多,涉及面广,除交易双方当事人外,还涉及商检、运输、保险、金融、车站、港口和海关等部门以及各种中间商和代理商。如果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影响整笔交易的正常进行,并有可能引起法律上的纠纷。另外,在国际贸易中,交易双方的成交量通常都比较大,而且交易的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到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其它外来风险。所以通常还需要办理各种保险,以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 我在此次实习中,了解到实习的具体做法: (1)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在学习本课程时,要以国际贸易基本原理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为指导,将《国际贸易》、《中国对外贸易概论》等先行课程中所学到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政策加以具体运用。教师在讲课过程中,对涉及到的内容,可有针对性地带领学生回顾一下,力求做到理论与实践、政策与业务有效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计算公式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计算公式 一、佣金计算公式: ⑴含佣价=净价+单位佣金 ⑵单位佣金=含佣价×佣金率 ⑶含佣价=净价+ (含佣价×佣金率)=净价/(1-佣金率) 二、折扣计算公式: ⑴折实售价=原价×(1-折扣率) ⑵折扣金额=原价×折扣率 三、三种贸易术语及其含佣价间的换算公式 1、以FOB价换算为其他价格 (1)CFR=FOB+F (2)CFRC=FOB+F /(1-佣金率) (3)CIF=FOB+F /(1-保险费率×投保加成)(投保加成=1+投保加成率)(4)CIFC=FOB+F / (1-保险费率×投保加成-佣金率) 2、以CFR换算为其他价格 (1)FOB=CFR - F (2)CFRC= CFR / (1-佣金率) (3)CIF=CFR / (1-保险费率×投保加成) (4)CIFC= CFR / (1-保险费率×投保加成- 佣金率) 3、以CFRC价换算为其他价格 (1)FOB=[ CFRC×(1-佣金率)] - F (2)CFR=CFRC×(1-佣金率) (3)CIF=[CFRC×(1-佣金率)] / (1-保险费费率×投保加成) (4)CIFC= [CFRC×(1-佣金率)] / (1-保险费率×投保加成-佣金率) 4、以CIF价换算为其他价格 (1)FOB= CIF×(1-保险费率×投保加成)- F (2)CFR= CIF×(1-保险费率×投保加成) (3)CFRC= [CIF×(1-保险费率×投保加成)] /(1-佣金率) 5、以CIFC价换算成其他价格 (1)FOB= CIFC×(1-保险费率×投保加成-佣金率)- F (2)CFR= CIFC ×(1-保险费率×投保加成-佣金率) (3)CFRC=[CIFC ×(1-保险费率×投保加成-佣金率)] /(1-佣金率) 四、价格核算公式: 1、成本核算公式 ⑴实际采购成本=含税成本(进货成本)-出口退税金额 ⑵出口退税金额=含税成本×出口退税率÷(1+增值税率) 2、运费核算公式 ⑴件杂货运费;基本运费+附加费 ⑵集装箱运费;拼箱与件杂货运费一样计算整箱运费=包厢费率+附加费 3、保险费核算公式 ⑴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⑵保险金额=CIF价格×(1+保险加成率) 投保加成率一般为10%,保险金额以CIF(CIP)价格或发票金额为基础计算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贸易术语 1. 我国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 条件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 月份装运。买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支付给买方。 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答:对于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应该由我方支付;但是进口报关费,不应由我方支付。因为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 条件成交,所以支付的运费应该包括卸至伦敦港码头的卸货费。但是CIF 贸易术语项下的进口清关是买方的义务,因此,我方不需支付进口报关费。 2. 我方以FCA 贸易术语从意大利进口布料一批,双方约定最迟的装运期为4月12 日,由于我方业务员的疏忽,导致意大利出口商在4月15日才将货物交给我方指定的承运人。当我方收到货物后,发现部分货物有水渍,据查是因为货交承运人前两天大雨淋湿所致。据此,我方向意大利出口商提出索赔,但遭到拒绝。 问:我方的索赔是否有理?为什么?答:无理。因为FCA 项下,我进口方负责运输,但我方未在合同约定的装运期内派去运输工具,导致卖方无法及时交货,所以在运输工具晚到的时间内发生的损失应该由我进口方承担。 3. 我方与荷兰某客商以CIF 条件成交一笔交易,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在卖方准备到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时,收到买方来电,得知载货船只在航海运输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大部分货物受损。据此,买方表示将等到具体货损情况确定以后,才同意银行向卖方支付货款。 问:1)卖方可否及时收回货款,为什么? 2)买方应该如何处理此事? 答:(1)卖方可以及时收回货款。首先,CIF 术语成交属于象征性交货,其特点是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其次,CIF 术语成交的条件下,卖方在办理了装运后,并制作好单据后,已完成了交货义务且风险也已转移给了买方。 (2)买方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凭保险单及有关的证据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4. 我方以CFR贸易术语与B国的H公司成交一批消毒碗柜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时间 为4月15日前。我方备妥货物,并于4月8日装船完毕。由于遇星期日休息,我公司的业务员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保险手续,而货物在4月8日晚因发生了火灾被火烧毁。 问:货物损失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答:货物损失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因为,在CFR 术语成交的情况下,租船订舱和办理投保手续分别由卖方和买方办理。因此,卖方在装船完毕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本案中,因为我方未及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未能将风险及时转移给保险公司,因风险应由我方承担。 品质 1、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规定“ 100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 ' s option”, 则根据《公约》的规定,卖方最多和最少可交多少公吨货物?多交部分如何作价?若双方未约定多交部分如

国际贸易实务心得体会

国际贸易实务心得体会 国际贸易实务心得体会一 回顾整个学期的外贸实践课,感触是很深的,收获也是丰硕的。这学期的外贸实践课,主要是通过模拟的形式学习现在中外贸工作的流程,通过看各种外贸订单、商业邮件、各种原始合同,进行各种数据输入,让我对实际的外贸工作有了一个感性的认识,针对不懂的问题我会及时请教老师和其他同学,并将自己在书上学到的知识与当天模拟课中了解到、所学到的结合在一起,使我对外贸这个专业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通过整个学期的外贸实践课,我又第一次课的模糊,对什么事情单据都不认识,转而逐渐适应这样的流程,做事情有按部就班,循序渐进。这次的外贸实践课,让我懂了很多,知道了许多。课本的知识与实际的外贸有一定的差距,让我明白了外贸模拟的重要性,也让我明白了,培养主动学习能力和创造性的重要性,我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适应时代的需要。 通过本次的外贸实践,我还发现了自己以前学习中所出现的一些薄弱环节,并为今后的学习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会为我将来的工作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之前,每次填单总是填补完整,而且会出现很多小错误,经过这学期的训练,我已经可以比较正确的填制一些必要的单据。虽然我还未真正

参与到现实的外贸业务中,只是做了一些模拟,但这次的模拟为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使我们及早了解一些相关知识以便以后与用到现实外贸中去。通过这次的模拟实践,我可以熟练掌握实物的基本流程,同时让我懂得只有通过刻苦的学习,加强对业务知识的熟练掌握程度,在现实的工作中才会得心应手、应对自如。 总体来说,这次实习不仅仅是锻炼了我在外贸操作方面的一些技能,同时,经过这次外贸实践课,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所没有提及的知识,还有就是在就业心态上我也有了很大的改变,因为我对外贸流程熟悉了解,让我为外贸工作有了更大的信心。 国际贸易实务心得体会二一、学习《国际贸易实务》的目的与意义 国际贸易这门课是一门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的学科,通过系统地学习国际贸易理论和实务,我们了解了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了国际贸易的基本程序、基本做法,熟悉了进出口业务的各个环节,同时掌握了国际上一些通行的惯例和普遍实行的原则。经过近一学期的国际贸易理论课的学习,同时在老师平时的悉心教导下,我对国际贸易这门学问有了崭新的认知与了解,并对这门学科产生了更加深刻的感想,也为我们将来能够找到一个好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主要内容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 【案例1】我公司与外商签订销售合同,出售中国大米10000公吨,合同规定:“自2月份开始,每月装船1000公吨,分十批交货。”卖方从2月份开始交货,但交至第五批大米时,大米品质霉变,不适合人类食用,因而买方以此为由,主张以后各批均应撤销。 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能否主张这种权利?为什么? 【分析】买方可以撤销第五批以后的各批货物。依据国际贸易惯例对分批装运的规定,如果合同和信用证中规定出允许分批装运,并规定了具体的装运时间和每批的数量,只要其中任何一批为按合同规定的条款交付货物,则本批及以后各批均告失效。 在本案例中,第五批大米虽然按时装运,但货物品种不符合合同要求,所以该批以后各批都违背了合同及信用证要求。买方可以予以撤销。 【案例2】有一批货物共1000箱,自A国港口装运至B国某港口,承运人签发了“已装船清洁提单”,但货运到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下列情况:(1)少10箱货;(2)20箱包装严重破损,内部货物大部分散失;(3)50箱包装外表完好,箱内货物短少。 试问上述三种情况是否应属承运人的责任?为什么? 【分析】在本案例所列的几种情况中,属于承运人责任的是(1)和(2)。因为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

运人的一种证件,即承运货物收据,证明其已按提单的记载收到托运人的货物。本案例中承运人签发的是“已装船清洁提单”这说明承运人所收到的货物是“表面状况良好”的货物,即货物未受损、包装也完好。货到目的地后发行的(1)、(2)两种情况是表面状况不良好的表现,可见其责任应当由承运人承担。 【案例3】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1 000吨大豆,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结果我们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大连、新港各装5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 请问:这是否违约?银行能否议讨? 【分析】(1)不是真违约,银行也能议付。 (2)国际《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同一船只、同一航次中多次装运货物,即使提单表示不同的装船日期及(或)不同装船港口,也不作为分批装运论处。 (3)因此,符合合同规定,银行不能拒绝议付。 【案例4】外箱尺寸计算不准造成损失案 国外客户C 在2001年5 月份向A公司下了1X40’H集装箱的产品P3的订单中,由于很多产品的包装为新的包装,我司在下了订单1个月后还不能得到确切的装箱尺寸。由于其中一个工厂货物体积与刚下订单时的所报体积多出7CBM,其他部分工厂在给报装箱尺寸

国际贸易实务计算题

1、老三种贸易术语的价格换算(计算题) 1、主要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FOB、CFR、CIF贸易术语) FOB=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净利润 CFR=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净利润 CIF=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净利润 2、主要贸易术语的价格换算: (一)FOB价换算为其它价 1、CFR=FOB价+运费 2、CIF=(FOB+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二)CFR价换算为其它价 1、FOB价=CFR价-运费 2、CIF价=CFR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三)CIF价换算为其它价 1、FOB=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2、CFR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Eg: 1、某出口公司对外报价牛肉罐头2.20美元/听CIF古晋,按发票金额加成10%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0.3%,客户要求改报CFR价格,请问改报多少? 解:CFR= CIF - I = CIFX(1-投保加成X保险费率) =2.2X[1-(1+10%)X0.3%] =2.193 2、某公司对外报价CIF纽约50美元每袋,后进口商要求我方改报FOB价,若运费是 每袋3美元,保险费率是0.2%,按惯例加一成,在不影响外汇收入的情况下,试计算该货物的FOB价。 解:FOB价=CIF价*[1-保险费率*(1+加成率)]-运费 = 50*(1-0.2%*1.1) - 3 = 46.89(美元) 3、我出口公司对外报价某产品每公吨350美元FOB青岛(大宗散装货物),后外国商 人要求报CIF横滨价,假设运费每公吨35美元,保险费率为5%0,按惯例加一成,在不影响外汇收入的情况下,试计算我方应报的CIF横滨价。 解:CIF =(FOB价+国外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350+35)/(1-0.5%*1.1) = 387.13(美元) 2、含佣价和净价的计算 净价=含佣价×(1–佣金率) 含佣价=净价/ (1 –佣金率) 3、盈亏率的计算(计算题) 出口商品盈亏率=(出口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成本)×100% 出口总成本 出口总成本=出口商品进货成本+国内费用-出口退税 出口外汇净收入= FOB价格

国际贸易实务单证实务学习心得

国际贸易实务单证实务学习心得 弹指瞬间,一个学期的国际贸易单证实务课即将结束了.通过郭老师结合自身体会的悉心授课,使我深深体会到国际贸易学有多么的错综复杂。 学习国际贸易单证实务课前,我对国贸的认识是很表面的,认为就是单纯地做国际交易买卖.经过一个学期的学习后,我才领悟到,国际贸易学是一门覆盖面广(包括经济学、会计学、法律学、保险学、管理学等),细节颇多的交叉学科.课堂上老师除了给我们讲授纯粹的理论知识外,还会结合一些典型的贸易案例分析,感觉身临其境一样,不仅巩固了我的理论知识,还吸取了在以后业务上的经验.案例分析,让我领略到了,国际市场不只是一个聚宝合,稍有不慎,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这就要求业务员除了拥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外,还需要细心谨慎,有高度的责任感。这门课程主要教授我们要能进行简单的国际贸易交易磋商,会根据交易磋商的内容拟制外贸合同,运用所学知识合理选择贸易的结算方式;能根据进口合同的要求申请开立信用证;能按要求分析信用证的基本内容,会根据外贸合同审核信用证;能根据不符点和修改意见撰写改证函并处理信用证修改;能根据合同、信用证和货物的实际情况,正确缮制发票、包装单据、出口托运单、产地证明书、出口报检单、出口报关单、运输单据、保险单据、汇票等出口单证;能按流程规范缮制全套进口单证;能根据单证审核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快速审核相关单据并找出其不符点;能按信用证指示或合同条款交单并按业务和其他部门要求将各类单证归档。同时也要了解外贸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及重要性,熟悉单证的含义和种类;掌握国际贸易磋商的基础知识,熟悉国际贸易交易前的准备工作,掌握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基础知识,掌握汇款和托收这两种支付方式的含义及业务流程;掌握信用证的含义、内容、性质及操作流程,熟悉申请开立信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4)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 第一章国际贸易术语与价格 1.按CIF贸易术语出口,卖方按照合同的规定装船完毕取得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装运单据.但是,载货船舶在启航后第二天就触礁沉没.买方闻讯后提出拒收单据、拒付货款.试问,卖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买方必须收取单据,并支付货款。 因为以CIF术语达成交易,货物风险和费用的划分点在装运港船舷,买方承担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 CIF贸易术语下交货属象征性交货,卖方凭单据交货,买方凭单据付款。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齐全且正确,卖方无权拒收拒付。 2.有一份CFR合同,甲公司出口卡车500辆,该批货物装于舱面.这500辆卡车中有40辆是卖给某国的乙公司的.货物运抵目的港后由承运人负责分拨.航行途中遇到恶劣气候,有50辆卡车被冲进海中.事后甲公司宣布出售给乙公司的40辆卡车已在运输途中全部损失,并且因为货物已经越过船舷,甲公司未履行交货义务,要求赔偿损失.请叛别孰是孰非?为什么? 第二章商品的品质,数量与包装 1.中方某公司与国外某客商成交龙井茶一批,合同要求二级茶叶.卖方实际交货时发现二级茶叶库存已罄,便在未征得买方同意情况下,以一级茶叶抵充二级茶叶交货,并电告买方“一级茶叶仍按二级茶叶计价,不另外收费”。问:卖方这种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中方公司的这种做法不妥当. 因为在合同达成后,卖方交货品质低于合同的要求是违约行为.未经买方允许,擅自将品质高于合同规定的货物交付买方同样也构成违约.尽管中方所交茶叶适用于原来的用途,并且在价值上还高于二级茶叶的价值,但卖方已经违约,在市场行情的变化不利于买方,或由于卖方交货品质高于合同的规定使买方在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中遇到麻烦时,往往会成为买方拒收货物并要求赔偿损失的借口. 2.合同中数量条款规定“10 000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卖方正待交货时,该货物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涨,问(1)如果你是卖方拟实际交付多少数量?为什么? (2)如果站在买方立场上,磋商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什么? 答:(1)可交付9500公吨,作为卖方,此时尽可能在合同允许范围内少装货物, 因为该商品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涨,使订约时合同价格对卖方不利,多交 意味着多损失。 (2)作为买方,为了避免卖方利用市场行情的变动获得额外的利润,在磋商 合同时,可在合同中规定,溢短装部分的货价按装运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国际贸易实务学习心得47204

学习《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总结 一、学习《国际贸易实务》的目的与意义 国际贸易这门课是一门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的学科,通过系统地学习国际贸易理论和实务,我们了解了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了国际贸易的基本程序、基本做法,熟悉了进出口业务的各个环节,同时掌握了国际上一些通行的惯例和普遍实行的原则。经过近一学期的国际贸易理论课的学习,同时在老师平时的悉心教导下,我对国际贸易这门学问有了崭新的认知与了解,并对这门学科产生了更加深刻的感想,也为我们将来能够找到一个好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主要内容 这学期学习了六章国际贸易实务知识,虽然看上去很少,但是这六章里包含的知识却很多很充实。第一章学习的是国际贸易术语,对六种常见的贸易术语FOB、CFR、CIF、FCA、CPT以及CIP有了深刻的了解。第二章学习的是商品的名称、品质、数量与包装,从中对商品的这一系列的特性有了更深的了解。第三章是国际货物运输,我们学习运费的计算以及各种运输单据。第四章讲的是国际货运保险,通过本章的学习我们懂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能让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减少损失。第五章是进出口商品的价格,这章我们学习了很多的计算以及将来在工作中遇到进出口贸易货币问题时不会亏本。最后一张学习的是国际货款的支付,教会了我们在国际贸易中怎样支付。 三、学习《国际贸易实务》的主要收获 掌握国际贸易的理论和国内外常用的贸易政策,认识和理解国家有关贸易政策的理论依据及其对经济的影响,同时启发加入WTO后我国贸易体制和贸易政策的改革,让我们真正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即通过课程学习,使我们既有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基本理论知识,以便能为其他经济类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同时又有较强的操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成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需求的新型人才。 国际贸易实务与现实的联系非常紧密,操作性非常强,有助于强化我们的动手实践的能力,巩固和深化已学过的理论、方法,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这门课程中,我自己认识与了解了进行国际货物买卖实务的具体操作,熟练了运用进出口的成本核算、询盘、报盘、还盘等各种基本技巧,还熟悉了国际贸易的物流、资金流和业务流的运作方式,体会国际贸易中不同当事人的不同地位、面临的具体工作和互动关系,学会了外贸公司利用各种方式控制成本以达到利润最大化的思路。通过调整商品成本和价格、调整汇率、业务费用、海运费、保险费率及突发事件等让我们了解到在相关法律下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真正掌握和吸收课堂中所学的知识,为将来步入工作岗位打下良好基础。 国际贸易实务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以及合同条款和付款方式等。 贸易术语是构成国际贸易单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故又称为价格术语或价格条件;同时还是用以划分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过程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风险和费用。而交货地点往往成为划分责任、风险、费用的界点。商品交换离不开运输,对外贸易运输是外贸业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外贸易运输方式种类很多,其中,海洋运输占有重要的地位。货运保险与货物运输一样,是国际贸易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保险涉及的范围很广,内容也较复杂且技术性强。货运保险的种类取决于运输方式,而海运又是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海运货物保险在国际贸易中便具有突出的重要意义。价格、装运、结汇是国际贸易中的三大问题, 在国际贸易中,大多以汇票作为支付工具、以信用证(L/C)作为支付方式进行货款的结算。货款的收付不单纯是一个技术问题

国际贸易实务的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1、CFR=FOB+运费 CIF=(FOB+运费)/(1-保险费率*投保加成)=CFR/1-保险费率*投保加成 FOB=CIF*(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CFR=CIF*(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FCA=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净利润 CPT=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净利润 CIP=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净利润+国外保险费 CFR=FOB+国外运费 CIF=(FOB+国外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FOB=CIF*(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国外运费 2、①出口总成本:是指外贸企业为出口商品支付的国内总成本。 出口总成本=实际购货成本+国内费用 国内费用主要包括有:加工整理费;包装费;管理费;国内运费;证件费;预计的损耗; 邮电费;银行费用等 ② 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 是指出口商品无论是按FOB ,CFR 或 CIF 中哪种术语成交,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都是指将实际报价换算到FOB 所对应的收入部分。 ③ 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 是指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FOB 价)按当时的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的数额。 3、①出口盈亏额 =(出口外汇净收入×银行外汇买入价) –出口商品总成本(退税后) 出口盈亏率 = ② 换汇成本如高于银行的外汇牌价,则出口为亏损;反之,则说明有盈利。 ③出口商品总成本(退税后) = 出口商品进价(含增值税)+定额费用–出口退税收入 定额费用 = 出口商品进价×费用定额率 退税收入 = 出口商品进价(含增值税)÷(1+增值税率)×退税率 4、出口创汇率 =[(成品出口的外汇净收入原料的外汇成本)原料的外汇成本]100%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原料是进口的,其成本按CIF 价计算;如果是国 产的,成本按FOB 价计算。 5、出口商品总成本(人民币元) 出口外汇净收入(美 元) 出口换汇成本 = 出口盈亏额(人民币)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完整版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1.我方出口苹果酒一批,国外开来信用证上货物的名称为:“Apple Wine”,于是为了单证一致,所有单据上均用了“Apple Wine”,不料货到国外后被海关扣留罚款,因该批酒的内外包装上均写的是“Cider”字样,结果外商要求我方赔偿其罚款损失——问我方对此有无责任? (1)我方对此承担一定的责任。按照有关的法律和惯例,对成交商品的描述是构成商品说明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项基本依据,它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若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品名或说明,买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直至拒收货物或撤销合同。本案例中的“Cider”一词既有苹果酒也有苹果汁的意思,因此货到目的港后海关以货物与品名不符,对该货物扣留罚款我方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2)在贸易实践中如果出现此种情况,我方应在收到信用证后要求改证,即对信用证中的品名进行修改,这样既可以做到单证一致,收款有保障,同时又避免了实际货物与单据上的商品品名不符,从而遭受海关扣留罚款的不利损失。 2. “凤凰”自行车在我国可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可在90年代初,“凤凰”自行车参加了意大利米兰的国际自行车展览会。展览会上,与国外五颜六色、灵巧轻便、多档变速的自行车放在一起,显得品种单调、款式陈旧。尽管最后“凤凰”自行车只卖到欧美名牌自行车价格的1/10,可仍无人问津。 请分析,“凤凰”为何飞不起来呢? 3. 我某出口公司有一批言明为降价品的罐头,英商看货后订货。但货到英国3个月后,发现罐头变质,英商要求退货。问:我方是否应该满足英商的退货要求? 分析:我方不应退货,因为该笔交易是看货买卖,我方只需保证所交货物为买方看货时确定的商品。 4.我方某外贸公司向某外国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在签订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商品的规格、等级等品质标准。我方业务员在合同签订后,又给对方寄了一个样品。后我方货物运抵对方时,外方认为我方售给的商品只符合合同的品质标准,而与样品不符,要求我方赔偿。请问我方是否承担赔偿? 5.我方一进出口公司和日本一公司签定了大米出口合同,价格条款为:US$275 per ton FOB Shanghai。问:若目标市场行情看涨,我方可能陷入何种纠纷? 在贸易价格条款中不用ton,一般用“公吨”。 6. 2002年3月,广西某粮油进出口C公司向南非出口食糖。合同规定:食糖,数量500公吨,每公吨l20美元,可有3%增减,由卖方选择;增减部分按合同价格计算。如果在交货前食糖市场价格上涨,在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卖方要想获利,可装多少公吨?如果市场价格下降呢?同年5月,C公司又向俄罗斯出口小麦,合同规定:数量为1000公吨,每公吨100美元,以信用证方式支付。合同签订后,俄罗斯进口商开来信用证,金额为100000美元,问我方最多、最少可交多少公吨小麦?为什么?贸易合同签订后,合同内容价格是确定的,如果在交货前食糖市场价格上涨,再按合同价格交货,应少量减少合同规定的500MT及少装3% 省下的3%可按涨价后的价格卖给别家。及可以装485MT 。如果市场价格下降,可以多装3% 及515MT 按未降前的价格结算。 在国际惯例中可以允许合同标的不大于5%的上下浮动及最多 1050MT 最少950MT的小麦,原因:国际惯例信用证条款规定允许不超过合同规定装货量5%的公差。

国际贸易实务计算题(精选超全)

(一)保险费的计算 1、一批出口货物做CFR价为250000美元,现客户要求改报CIF价加20%投保海运一切险,我方同意照办,如保险费率为0.6%时,我方应向客户报价多少? 解:CIF=CFR+保险费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CIF×(1+20%)×0.6% CIF=CFR+CIF×(1+20%)×0.6% CIF=CFR÷(1-120%×0.6%) =250000÷0.9928 =251813.05美元 答:我方应报价251813.05美元 2、一批出口货CFR价为1980美元,现客户来电要求按CIF价加20%投保海上一切险,我方照办,如保险费率为2%时,我方应向客户补收保险费若干? 解:CIF价=CFR价/[1-(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CIF价×(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所以 保险费=CFR价×(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1-(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 =1980×(1+20%)×2%/(1-120%×2%)=48.69(美元)取整保险费应为49美元。 3、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计算: FOB、CFR和CIF在量上的关系 CFR=FOB+F(运费) CIF=CFR+I(保险费)=FOB+F+I FOB是基础 保险金额= CIF价×(1+投保加成率)=(FOB+F+I)×(1+投保加成率) 保险费I =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CIF ×(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 4、我国某商品对某国出口的CFR单价是110美元,如外商要求我们改报CIF价,在不影响我外汇净收入的前提下,我应报何价?(注: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保险费率为0.5%) 解:CIF =110/(1-0.5%×110%)=110.61(美元) 5、一批货物由上海出口至某国某港口CIF总金额为30000美元,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为0.6%)及战争险(保险费率0.03%),保险金额按CIF总金额,客户要求加保一成。 解:应付的保险费= 30000×(1+10%)×(0.6%+0.03% )= 207.90(美元) 6、某商品出口报价CFR1200美元,保险费率0.63%,客户要求加一成保险,求:CIF价、保险金额、保险费。 解:CIF价= CFR价/[1 - 保险费率×(1+投保加成率)]

国际贸易实务与案例的心得体会

国际贸易实务与案例的心得体会 篇一:国际贸易实务学习心得 学习《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总结 一、学习《国际贸易实务》的目的与意义 国际贸易这门课是一门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的学科,通过系统地学习国际贸易理论和实务,我们了解了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了国际贸易的基本程序、基本做法,熟悉了进出口业务的各个环节,同时掌握了国际上一些通行的惯例和普遍实行的原则。经过近一学期的国际贸易理论课的学习,同时在老师平时的悉心教导下,我对国际贸易这门学问有了崭新的认知与了解,并对这门学科产生了更加深刻的感想,也为我们将来能够找到一个好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主要内容 这学期学习了六章国际贸易实务知识,虽然看上去很少,但是这六章里包含的知识却很多很充实。第一章学习的是国际贸易术语,对六种常见的贸易术语FOB、CFR、CIF、FCA、CPT以及CIP有了深刻的了解。第二章学习的是商品的名称、品质、数量与包装,从中对商品的这一系列的特性有了更深的了解。第三章是国际货物运输,我们学习运费的计算以及各种运输单据。第四章讲的是国际货运保险,通过本章的学习我们懂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能让我们在以后的

工作中减少损失。第五章是进出口商品的价格,这章我们学习了很多的计算以及将来在工作中遇到进出口贸易货币问题时不会亏本。最后一张学习的是国际货款的支付,教会了我们在国际贸易中怎样支付。 三、学习《国际贸易实务》的主要收获 掌握国际贸易的理论和国内外常用的贸易政策,认识和理解国家有关贸易政策的理论依据及其对经济的影响,同时启发加入WTO后我国贸易体制和贸易政策的改革,让我们真正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即通过课程学习,使我们既有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基本理论知识,以便能为其他经济类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同时又有较强的操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成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需求的新型人才。 国际贸易实务与现实的联系非常紧密,操作性非常强,有助于强化我们的动手实践的能力,巩固和深化已学过的理论、方法,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这门课程中,我自己认识与了解了进行国际货物买卖实务的具体操作,熟练了运用进出口的成本核算、询盘、报盘、还盘等各种基本技巧,还熟悉了国际贸易的物流、资金流和业务流的运作方式,体会国际贸易中不同当事人的不同地位、面临的具体工作和互动关系,学会了外贸公司利用各种方式控制成本以达到利润最大化的思路。通过调整商品成本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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