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电子渠道业务管理规范短信营业厅分册(doc 71页)

中国联通电子渠道业务管理规范短信营业厅分册(doc 71页)
中国联通电子渠道业务管理规范短信营业厅分册(doc 71页)

中国联通公司企业标准

中国联通电子渠道业务管理规范

短信营业厅分册

V2.0

2010-07 发布2010-07 实施

中国联通公司发布

1

目录

前言 ................................................................................................................................... I 1规范说明 .. (1)

1.1 背景与目标 (1)

1.2 规范内容 (1)

1.3 参考文献 (1)

1.4 名词解释 (2)

1.5 适用范围 (2)

2业务描述 (2)

2.1 业务分类标准 (2)

2.2 业务分类结果 (3)

2.3 业务开通范围 (5)

3自助服务 (8)

3.1 业务查询 (8)

3.1.1公共类业务 (8)

3.1.1.1 亲情号码查询 (8)

3.1.1.2 增值业务订购关系查询 (9)

3.1.1.3 交费记录查询 (10)

3.1.1.4 当月话费查询 (11)

3.1.1.5 历史账单查询 (12)

3.1.1.6 SP代收费查询 (13)

3.1.1.7 账户余额查询 (14)

3.1.1.8 个人信息查询 (15)

3.1.1.9 受理记录查询 (16)

3.1.1.10 积分查询 (17)

3.1.1.11 积分消费记录查询 (18)

3.1.1.12 积分产生记录查询 (19)

3.1.2移动类业务 (21)

3.1.2.1 上网卡用户号码查询 (21)

3.1.2.2 用户生命周期查询 (22)

3.1.2.3 套餐余量查询 (23)

3.1.2.4 套餐查询 (24)

1

中国联通电子渠道业务管理规范短信营业厅分册V1.0

3.1.3融合类业务 (25)

3.1.3.1 共享时长查询 (25)

3.2 业务受理 (26)

3.2.1公共类业务 (26)

3.2.1.1 增值业务办理 (26)

3.2.1.2 语音补充业务办理 (28)

3.2.1.3 套餐变更 (31)

3.2.1.4 可选套餐包办理 (32)

3.2.1.5 可选套餐包取消 (34)

3.2.1.6 亲情号码设置 (36)

3.2.1.7 定向优惠设置 (39)

3.2.1.8 密码修改 (42)

3.2.1.9 密码重置 (44)

3.2.1.10 国际长途设置 (45)

3.2.1.11 国际漫游设置 (46)

3.2.1.12 电子账单定制 (48)

3.2.2移动类业务 (49)

3.2.2.1 手机上网流量提醒 (49)

3.2.2.2 私密热信设置 (52)

3.2.2.3 WLAN开通 (55)

3.2.2.4 WLAN关闭 (57)

3.2.2.5 WLAN套餐变更 (59)

3.2.2.6 WLAN密码修改 (60)

3.2.2.7 WLAN密码重置 (61)

3.3 交费充值 (62)

3.3.1充值卡充值 (62)

3.3.1.1 定义 (62)

3.3.1.2 业务流程 (63)

3.3.1.3 业务规则 (63)

4咨询服务 (64)

4.1 号码归属地查询 (64)

4.1.1定义 (64)

4.1.2业务流程 (64)

4.1.3业务规则 (64)

4.2 短信营业厅指令查询 (65)

4.2.1定义 (65)

4.2.2业务流程 (65)

4.2.3业务规则 (65)

4.3 充值卡状态查询 (65)

2

中国联通电子渠道业务管理规范短信营业厅分册V1.0

4.3.1定义 (65)

4.3.2业务流程 (66)

4.3.3业务规则 (66)

3

前言

为规范短信营业厅的业务管理,完善电子渠道系统功能,特编制《中国联通电子渠道业务管理规范短信营业厅分册V2.0》。

本规范由中国联通电子渠道中心提出。

本规范主要制订单位:总部电子渠道中心、有关省分公司、联通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制订人:顾晓敏、宗新华、杜永红、李莞菁、李海燕、杨宇、刘芳、王莉、刘青松、杨丽、肖阳、李林、廖奕、曲风瑞、廖流芳、李双春、刘鑫、金耀星、王国环、罗晓娜、杨开敏、王艳丽、葛亮。

本规范修改和解释权归属中国联通公司。

I

中国联通电子渠道业务管理规范短信营业厅分册V1.0

1规范说明

1.1 背景与目标

中国联通经过十年发展,已迅速成长为我国电信市场上的主要竞争者,在推动电信产业进步的同时,实现了自身的跨越式发展,为经济和社会的信息化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尽管中国联通通过重组在资产总额、业务种类、用户规模等方面得到大幅度的提升,但仍与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存在较大的差距,尤其是在传统渠道方面,更是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

为了弥补实体渠道的不足,在竞争中取得突破,中国联通于2007年初决策启动电子渠道项目的建设,并在2008年由总部建设了一套全国集中、一级架构的电子渠道系统。为电子渠道建设提供依据,中国联通电子渠道中心组织了电子渠道系统业务规范的编制工作,并制订了中国联通电子渠道系统业务规范V1.0版。

重组之后的中国联通目前迫切需要完善电子渠道系统,继续完成一级系统平台建设,形成相对完备的系统能力,实现电子渠道对3G业务和全业务两项重点业务的支撑;加强运营管理,通过电子渠道开展对业务的支撑工作。电子渠道系统2010年的建设目标可归纳为:

1.加快电子渠道系统功能的增加、优化、完善;

2.全面实现对3G业务支撑和全业务支撑;

3.统一后台管理,建立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体系,加强系统建设和维护支撑能力。

鉴于现阶段的短信营业厅已做到全业务支撑,在业务结构等方面和原有系统相比已更加完善,因此有必要重新编制其业务规范。

本规范充分参考了中国联通电子渠道系统业务规范短信营业厅分册V1.0版本。并在原有版本的基础上重新调整了规范结构,增加了计划承载的业务内容,本版本更多关注前台营业部分。

1.2 规范内容

短信营业厅主要提供自助服务(查询类、受理类、交费充值类)、咨询服务,并提供对3G业务和全业务两项重点业务的支撑。

本规范内容主要包括三大部分:短信营业厅业务描述、自助服务和咨询服务。其中:

1.短信营业厅业务描述是对中国联通的短信营业厅所能承载的服务类业务进行了描

述;

2.自助服务主要对公众用户的办理类业务、查询类业务、交费充值类业务逐一进行统

一规定,包括各项业务定义、业务流程、业务规则等方面;

3.咨询服务主要对咨询服务类业务,如号码归属地查询等业务的业务定义、业务流程、

业务规则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规定。

1.3 参考文献

1.《中国联通电子渠道系统业务规范网上营业厅分册V1.0》和《中国联通电子渠道系

统业务规范网上营业厅分册V.0》;

2.《中国联通电子渠道系统业务规范手机营业厅分册V1.0》;

1

中国联通电子渠道业务管理规范短信营业厅分册V1.0

3.《中国联通电子渠道系统业务规范短信营业厅分册V1.0》;

4.《024-1中国联通电子渠道管理业务需求书-ECS分册V4.1.doc》;

5.《101-2009 中国联通业务目录与业务词典标准V1.0》;

6.《中国联通3G业务规范V1.0》;

7.中国联通内部相关规范资料;

8.市场部提供的相关需求类文档资料。

1.4 名词解释

1.5 适用范围

本规范是公司电子渠道短信营业厅的管理规范,供业务管理、营销推广等环节使用。适用于总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

2业务描述

2.1 业务分类标准

1.以网络接入类型作为区分业务的主要标准

针对目前融合业务刚刚起步,以及固网业务与移动业务独立发展与管理的现状,在本项

2

中国联通电子渠道业务管理规范短信营业厅分册V1.0

目分类中保留移动网与固定网作为分类标准,同时包括融合类业务。

2.在第二级,区分基础业务与增值业务

综合考虑国内运营商以及工信部的业务分类方式,结合未来运营商从提供基础连接向综合信息服务的发展方向以及目前公司业务分类与管理情况。

将固网业务按基础语音、数据及互联网接入、增值与其他划分为三大类。

而鉴于移动互联网发展刚刚起步,故移动业务延续基础业务与增值业务的分类方式。随着业务壮大,逐渐将数据及互联网接入从增值业务中分离出来。

3.服务类业务按照单独的标准进行分类

由于服务类业务与传统电信业务的诸多不同,在业务分类方面按照服务内容进行分类。电子渠道系统符合此种业务分类方式。

4.鉴于电子渠道系统能够承载全业务,为了方便业务管理,本规范在业务查询和业务

受理目录下按照固网业务、移动业务、融合业务、公共类业务再次分类,其中公共

类业务适用于联通在网移动网用户、固网用户(含固定电话用户、小灵通用户、宽

带用户等)。

2.2 业务分类结果

按照以上标准对中国联通所有的业务进行分类,结果如下:

图2-1

电子渠道系统短信营业厅业务分类如下:

3

中国联通业务代理协议

中国联通业务代理协议 签订本协议之各方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XX分公司] 与 [ ] 签订本协议之日期 [ ]年[ ]月[ ]日

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庆阳市分公司 负责人: 注册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岐黄大道7号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册地址: 电话: 联系人: 鉴于: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有合法经营国家授权的电信业务的公司,正在运营覆盖本协议项下地区的电信网络; 2)乙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经营机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具备代理本协议所约定业务的能力与资质。 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电信行 业管理规定,就乙方代理甲方本协议项下电信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

款: 第一章声明及承诺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甲、乙双方作为独立合同主体,已合法办理开 展本协议项下电信业务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 第二条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制订的与本协议项下代理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服务 规章、资费标准、宣传方案和优惠政策等规范性要求,同意甲方拥有自主修正上述规范性要求的权利,修正后的规范性要求按照甲方确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第二章代理业务、代理区域及代理事项 ): 第三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业务内容如下(“代理业务范围” (一)业务类型:2G、3G、4G、固网、融合、行业应用、其他_______ (二)营业职能:销售、开户入网、业务代办、代收费、清欠、VIP服务、客户维系、其他___________ (三)资源授权:号码、SIM卡、有价卡、终端、票据、积分实物、其他________ (四)特别指定的项目(产品):(如iPhone销售等) 第四条乙方代理本协议项下业务的地域范围为庆阳市。 第五条乙方承诺在代理本协议项下业务的地域范围内,提供以下资源用于推广 所代理的甲方业务: (一),于年月日开始代理甲方业务;

中国联通业务发展与服务管理办法

中国联通业务发展与服务管理办法 1

<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集团业务发展与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集团业务概述 (2) 第三章发展集团业务的渠道及相关要求 (2) 第四章集团客户分级标准 (4) 第五章集团业务工作流程 (4) 第六章集团业务考核办法 (8) 附件一:各渠道集团直销客户经理及服务助理配备数量要求 (12) 附件二:大客户部任务分解表 (13) 附件三:集团业务发展与服务考评表 (19) .. 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

集团业务发展与服务管理办法 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大客户部门承担集团业务发展与服务的职能。为进一步加强集团业务的发展,规范集团业务服务行为,理顺集团业务拓展渠道的规范性和协调性,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根据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关于大客户部工作职责及工作任务划分,制定集团业务发展与服务的相关指标和标准。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管理办法适用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从事集团业务工作的各分公司大客户部、客户经理、服务经理(助理)、网络服务商、特许营业厅发展集团业务、特约服务商。 第二章集团业务概述 第三条相关概念: 1、集团业务定义:在海南省范围内的各类单位(含国营企事业、私营或个体经济的单位), A:使用海南联通提供的单项业务,达到如下标准的:使用移动业务的人数达到10人及以上,或使用数据专线业务的、或使用语音专线业务的,可定义为集团业务。 B:使用海南联通提供的综合业务的,可定义为集团业务。 2、综合业务的定义:只要某单位使用两项或两项以上联通业务的,即可称之为综合业务。

第四条集团工作的含义:发展集团业务的渠道,以单位客户为发展对象,以海南联通提供的各项业务为切入点,以发展海南联通综合业务为实施目标,针对单位客户开展的一系列的营销发展、服务挽留工作,均称之为集团工作。 第三章发展集团业务的渠道及相关要求第五条集团业务发展渠道有: 1)各市县分公司招聘管理的自有客户经理/业务经理、区域大客户经理、兼职客户经理/业务经理。 2)网络服务商的直销人员 3)特许营业厅从事集团业务的直销人员 4)特约服务商的直销人员 第六条集团业务发展的渠道的人员配置标准: 1)直销客户经理:根据发展的集团数量配备,按照不低于10:1的比例配备客户经理,即10个集团必须配备一员直销客户经理。 2)服务助理:根据渠道辖内的集团内客户总数量,按照不低于4000:1的比例配备服务助理,即4000个集团客户必须配务一员专职服务助理。 各渠道人员配备情况见附件一。 第七条省分公司与地市分公司的界面分工 1)营销发展方面:

中国联通业务代理协议

协议编号:中国联通业务代理协议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与 [公司] [ ]年[ ]月[ ]日

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负责人: 注册地址:南宁市金浦路号 电话: 联系人: 乙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册地址: 电话: 联系人: 鉴于: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有合法经营国家授权的电信业务的公司,正在运营覆盖本协议项下地区的电信网络; 2)乙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经营机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具备代理本协议所约定业务的能力与资质。 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

规定及电信行业管理规定,就乙方代理甲方本协议项下电信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章声明及承诺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甲、乙双方作为独立合同主体,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项下电信业务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 第二条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制订的与本协议项下代理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服务规章、资费标准、宣传方案和优惠政策等规范性要求,同意甲方拥有自主修正上述规范性要求的权利,修正后的规范性要求按照甲方确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第二章代理业务、代理区域及代理事项 第三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业务内容如下(“代理业务范围”)(一)业务类型:、、固网、融合、行业应用、其他 (二)营业职能:销售、开户入网、业务代办、代收费、清欠、服务、客户维系、其他 (三)资源授权:号码、卡、有价卡、终端、票据、积分实物、其他(四)特别指定的项目(产品):(如销售等) 第四条指定省份、指定地市、指定县区)(“代理地区”)。

中国联通集团业务合作方案

中国联通集团业务合作方案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 2010年10月

目录 一、概述 (1) 二、联通3G优势介绍 (2) 三、集团入网方案 (4) 1、固话部分 (4) 2、手机部分 (4) 3、企业宽带 (7) 4、商务总机 (7) 5、基于WCDMA手机组网后可开展的应用 (8) 四、售后服务保障 (11) 附: iPhone介绍 (12)

一、概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成立于2008年10月15日,是由原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合并而成,合并重组后的中国联通,整体规模和实力得到了较大提升,拥有覆盖全国、通达世界、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功能强大的现代通信网络,主要经营移动通信业务,国内、国际固定电话网络与设施(含本地无线环路),语音、数据、图像及多媒体通信与信息服务,电信增值业务,IP电话业务等国家批准的其它业务,以及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等业务。 根据国家关于电信企业重组及全面开展3G网络建设的要求,中国联通已经开始正式运营世界上最先进的3G移动通信网络-WCDMA网络。全球移动设备供应商协会(GSA)公布的最新市场数据显示,截止到2009年8月13日,全球WCDMA用户数已经突破4.17亿,共290家运营商在120个国家部署了WCDMA网络,占全球3G商用网络72.8%的份额。 目前,江苏联通WCDMA网络已覆盖全省13个地市城区、所有发达乡镇、县城以及绝大多数乡村,并已推出无线上网、手机电视等3G优势业务,同时针对政府、企业、农村信息化提供高速的无线宽带解决方案。在电子政务应用中,建设全省信息网络系统,并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实现办公自动化、公文交换无纸化、管理决策网络化、公共服务电子化;在公安系统、交通系统、城市建设管理系统等方面,镇江联通已经提供了公安巡逻、道路交通、建设工地等视频监控应用系统,全面构建平安城市、平安镇江; 作为综合业务运营商,镇江联通愿意为用户提供一体化业务解决方案,综合利用既有资源,提升效益。镇江联通将进一步加大固网宽带建设力度,加快完善现有移动通信网络及未来3G网络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固定和移动网络的宽带化,为贵公司提供全方位宽带通信服务。

移动业务代理协议合同模板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 业务代理合作协议 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 乙方: 第一章双方资格和权限 第一条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 负责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及邮编:417000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 经营者姓名: 注册地址: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资金:万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二条准入资格 (一)乙方注册资本在人民币万元以上。 (二)乙方须具有合法的通信终端设备以及无线电通讯设备经营许可资格。 (三)乙方须无违法、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 (四)乙方须拥有平方米营业场所用于经营甲方业务。 (五)乙方须提交以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1.经销商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房产证或营业场所租赁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开办申请、补贴申请;

5.经销商现状描述(目前现状与主要经营业务、业务开展模式、经营思路等内容)。 第二章代办原则及范围 第三条双方法律权限 (一)甲方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娄底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有合法经营国家授权的电信业务的资格。甲方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是个体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乙方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且提供给甲方作为本协议附件,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为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发展通信业务,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电信行业管理规定,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五条甲方授权乙方代办业务的经营地域范围为:;甲方授权乙方代办甲方业务网点的类型为:;甲方为乙方单独设立营业点名称为; 第六条合同期间,乙方只经营甲方的业务,不得经营任何其他电信企业的业务。 第七条专营店开办基本条件 (一)营业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 (二)必须配臵复印机、票据打印机 (三)必须按照VI标准制作时间牌、桌牌、业务资费、服务监督、服务承诺等相关流程牌; (四)必须订做并统一着公司营业员标准制服。 第三章代办内容 第八条代办业务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代办甲方综合业务。以下所有业务项目均为举例可选内容,可根据实际业务内容填列。 .联通移动业务。

中国联通项目成功案例

中国联通项目成功案例 应用背景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中国联通)的成立在我国基础电信业务领域引入竞争,对我国电信业的改革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中国联通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300多个分公司和子公司。2000年6月,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纽约和香港挂牌上市,成为香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除日本外亚洲规模最大的一次股票初次发行。中国联通坚持“两新、两高、一综合”(建立新机制、建设新网络、采用高技术、实现高增长、发展综合业务)的发展战略,以移动通信、数据通信、国际国内长途通信为重点业务,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改善服务,提高效益,迅速增强综合实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努力把中国联通建设成为一个国际一流的电信企业,为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做出贡献。

uC(0ZtM-n 经过几年的发展,中国联通从总部到省市分公司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应用系统,积累了大量业务生产支撑、市场管理和企业内部管理的数据。这些数据有量大、分散、存储格式相异等特点,造成数据上报不及时、缺乏统一管理,不能实现信息资源的最大利用。如何综合利用现有的数据资源,为各部门提供完整、及时、有效的信息支持是目前当务之急。` G7v|a 1.1 需求背景 中国联通业务统计分析系统的委托单位为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项目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基于省市分公司的移动通信业务、国际国内长途通信数据、结算中心的结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集团总部的计划部、财务部、上市办建立统一业务信息统计分析平台。通过不同的分析角度为联通公司各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用户发展、业务发展、收益情况、结算情况、市场竞争能力情况、营销管理情况、服务质量情况等信息。这与通过电话联系或其他人工

中国联通西安数据中心介绍

中国联通西安数据中心介绍 中国联通西安数据中心是联通集团在西北地区建设的规模最大、技术等级最高、业务最全的信息产业基地和大数据处理中心——201 5年3月26日,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举行西安数据中心正式运营暨“三秦企业云”签约入驻仪式,标志着西安数据中心经过两年多的建设正式投入使用。 2012年3月13日,中国联通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在北京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共识,将本着发挥优势、相互促进、长期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通信服务、产品提供、资源共享等领域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贯彻落实战略合作协议,加快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和《西咸新区总体规划》,推进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信息产业发展,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与沣西新城管委会签订了项目合作备忘录,确定在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信息产业园建设中国联通西安中心,包括云计算中心、数据中心、呼叫中心、灾备中心和通信运营中心。2012年11月,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批准西安数据中心立项建设。项目规划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总投资30亿元。整个项目计划分三期投资建设,全部建成后可提供约3万个标准机柜、50万台服务器的运营能力,提供10000个标准呼叫坐席,可为当地提供超过2.5万个就业岗位。 作为央企进陕第一个落户西咸新区的信息产业项目和“数字丝绸之路”重点项目,中国联通西安数据中心建设得到了陕西省委、省政

府和西咸新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省委书记赵正永、省长娄勤俭、省政协主席马中平等领导曾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进行调研指导。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陕西联通在较短的时间内按照建设流程完成了项目的规划、环保、建设、质监、安监等审核、审批工作,项目推进非常顺利。一期工程2栋3万平方米标准化IDC机房楼、2栋5 400平方米动力中心楼、1栋1万平方米通信枢纽楼于2014年5月全部封顶,2014年11月底部分设备加电调测。 目前一期工程已全部完工,水、电、制冷等配套设施全部到位,三路由出口通道已打通,网络安全设备已上线运行,具备客户设备安装、入驻条件,可为全社会提供4000个高标准的数据机柜,最多可容纳8万台服务器运行。数据中心机房严格按照国际领先的T3行业设计标准,集最先进的IDC设计理念和绿色节能技术于一体,与世界一流IDC保持同步,成为国内运营商中首家通过T3等级认证、能够为全社会提供同等级服务的数据中心,为陕西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产业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加快项目建设的同时,陕西联通依托中国联通西安研究院的人才、技术和产业链优势,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高校、企业等建立广泛的科研与产业发展合作关系,承担了《陕西省两化深度融合五年行动计划研究报告》、《西安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及陕西省智慧物流、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园区、智慧社区、智慧旅游六项智慧应用技术标准的编制任务,并与搜狐等多家国内知名

移动业务代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双方资格和权限 第一条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准入资格 (一)乙方须具有合法的通信终端设备以及无线电通讯设备经营许可资格。(二)乙方须无违法、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 (三)乙方须提交以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1.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 3.房产证或营业场所租赁证明复印件(双方签字加盖公章)。 4.开办申请审批表。 5、经营地址照片两张,室内室外各一张。 第二章代办原则及范围 第三条双方法律权限 (一)甲方是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益阳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有合法经营国家授权的电信业务的资格。甲方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二)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且提供给甲方作为本协议附件,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为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发展通信业务,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电信行业管理规定,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五条甲方授权乙方代办业务的经营地域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甲方授权乙方代办甲方业务网点的类型为卖场。乙方在甲方系统中命名为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同期间,乙方只经营甲方的业务,不得以另开公司、另注册公司、入股等各种方式经营除甲方以外的任何通信网络服务商的业务。 开办基本条件 必须配置双屏液晶电脑。

中国联通WVPDN业务介绍

中国联通移动虚拟拨号专用网----WVP DN业务介绍 中国联通大客户部 2020-7-16

一、需求分析 随着中国联通CDMA 1X网络用户的发展和各项增值业务的顺利推广,市场对无线VPDN业务的需求越来越强烈。VPDN是虚拟拨号专用网络(Virtual Private Dialup Network)的缩写,与普通的VPDN不同之处在于,CDMA 1X分组网的VPDN 业务,体现的是无线上网的概念,是利用中国联通CDMA 1X高速分组数据网络为无线移动用户构建虚拟专用网络,从而使集团用户在任何地点都能够通过CDMA 1X 网络,实现为职员和商业伙伴提供无缝和安全的连接,真正做到“无限联通”到集团网。CDMA 1X分组域根据网络自身的特点和集团的不同需求,为集团VPDN用户提供有差异化的、安全可靠的解决技术方案。 主要应用在如下方面: 1、移动办公。 2、数据传输等领域。 二、集团网接入方式 集团VPDN接入CDMA 1X分组网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互联网接入、专线接入、MPLS VPN的接入。 1、互联网接入:对于一般集团VPDN用户,采用通过Internet建立L2TP隧道的方式,为集团网构建虚拟专用拨号网络,在隧道端点进行认证及加密,此种方式可降低集团投资成本,利用CDMA 1X网络的全国性覆盖,大大增强集团网络的可扩展性,为集团的无线移动和远程应用提供经济的解决技术方案。 2、专线接入:对于实时性、安全性要求较高的集团,如银行和公安的集团用户,既要考虑CDMA 1X分组域到集团网的带宽需求,又要考虑传输数据的安全保密性,因此采用专网接入的方式是最安全的选择,既可以保证流量带宽又可以保证数据的安全,此种接入方式需要集团提供专线的租用费用,与第一种方式相比集团

中国联通IDC机房

中国联通IDC机房之北京联通IDC机房汇总 【名称】:电报大楼数据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1号 【简介】:电报大楼数据中心全国最早建设并使用的数据中心之一,它坐落在西长安街北侧,是新中国建国初期的十大建筑之一,东邻庄严肃穆的中南海国家办公区,西邻繁华的西单商业中心。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为客户提供快捷、高质量的服务。它是国内领先的具有国际一流标准的网络数据中心,拥有高速的光纤线路、完备的网络环境以及专业化的网络管理技术。拥有世界一流的设施、丰富的电信资源、运营经验和先进的网络设备,在为您提供高质量的IT服务的同时为您节省了时间和成本。 电报大楼数据中心面积约2600平米,分四层其中每层机房面积约600平米左右。为客户提供封闭式机柜和开放式机架两种托管服务,电信级高端路由器双归上联,单链路负荷不超过50%,网络接入设备双机热备连接网络核心节点。双路市电接入2+1备份双总线UPS系统,柴油发电机后备保障(2000KW油机采用双机备份的形式),电源供电自建局以来从无终端情况发生。机房地板承重大于 600kg/㎡,抗震烈度大于8级,梁下高度大于3.2 m。机房环境温度22±2℃,湿度30~70%。7x24网络技术支持及安消防服务。 可靠性 数据中心拥有大量冗余系统来确保能够提供可靠的、不间断的服务。如冗余的物理光纤以确保至Internet的联接,关键网络设备的备份,多重冗余的服务器供电系统等。以服务器供电为例,整个机房为双路供电,另有后备的柴油发电机组,每台服务器都由不间断电源(UPS)供电。 安全性 在托管环境中,安全性也是至关重要的,数据中心的机房要有多层安全保卫设置。在进入机楼前应向警卫人员出示通行证或临时出入证,进入数据中心需事先取得许可。一般情况下,非中心的工程师不允许进入机房进行操作,所有安装配置工作可通过设在网管控制中心的控制台来完成。闭路电视摄像机被安装在机房的关键位置,可以随时查看各机房的情况。 每个主机托管分区设置分权门禁,网络设备设有不同级别的多层口令以保证整个网络的安全性。同时,IDC内必须提供数据存储备份的条件,保证在有意外发生时IDC自身及其用户的重要数据可以及时恢复。 大容量及可扩展性 容量不仅指数据中心可提供的带宽和业务,而且还包括能否随时升级以满足将来的需要。IDC的可扩展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采用合理的模块化设计实现网络的可扩展;合理实施路由策略以保证整个系统的路由扩展能力;选用业务拓展能力强、端口密度高、性能可靠的设备完成对新业务类型和业务量的扩展。 可管理性 IDC运营管理的成功是IDC成功的一个标志。作为一个先进的互联网数据中心的网络方案,应该提供多种优化的可管理信息,帮助IDC运营者实施完整的SLA 体系;可以支持多厂家产品,同时可以灵活地授权和定义,让VIP用户共同参与网络和业务的管理。要求IDC网络控制中心(NOC)可以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24×7不间断的网络监控、技术服务与支持,标准监控程序每隔5分钟会

中国联通电信业务代理协议

中国联通电信业务代理协议 日在蚌埠签署: 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鉴于: 1)甲方作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正在运营覆盖本协议项下地区的电信通信网络,并希望进一步开拓电信业务市场,向更多客户提供相关服务; 2)乙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具备代理本协议所约定业务的能力,并希望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代理服务。 据此,甲、乙双方经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本协议项下电信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声明及承诺 1.1 甲、乙双方特别同意并声明:甲、乙双方作为独立合同主体,将依法妥善履行其在本 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1.2 乙方保证,乙方具备作为本协议项下甲方授权的电信业务的指定渠道代理商,从事相

关代理活动所必需的能力和资质。乙方同时承诺,将在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权利义务范围内,最大限度保障甲方合法利益,并全力配合甲方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 1.3 乙方承诺接受甲方为规范与本协议项下代理业务相关的各项事宜而制订的业务制度、 服务规章、资费标准、宣传方案和优惠政策等规范性要求(以下简称“规范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附件五),同意甲方拥有自主修正上述规范性要求的权利。同时,乙方保证将自觉执行甲方制定的上述规范性要求及其修正。 1.4 乙方同意,甲方修正后的上述各项制度、规章及其相关各种信息,自甲方书面通知乙 方,并经乙方签收之日起生效。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未予签收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所通知事宜自上述期限到期之日的次日起生效执行。 二、代理业务、代理区域及代理事项 2.1 甲方在此指定乙方为甲方 理进行指定业务的渠道销售及宣传推广等在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工作,乙方不得超越以上指定业务的代理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2.2 /县(“代理地区”),严禁跨区 域经营业务和经营跨区域业务。 2.3 本协议项下甲方指定乙方代理推广的指定业务的具体内容、该代理业务所涉及的相关 业务和/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设计、业务销售、人员配臵、业务推广、业绩承诺、业务咨询、客户发展、协助业务开通、排障、维护客户关系等)的具体代理要求及其具体内容等事项(“代理事项”),由甲、乙双方在具体约定。 2.4 甲方有权按市场情况及经营策略的需求,适时对本协议项下代理地区及代理业务的类 型、内容、政策、制度和资费标准等,自主进行调整。乙方进行业务拓展时,须不违背甲方的市场经营和营销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定位、客户群定位等)。如乙方需要对本协议和/或其附件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和变更,应至少提前3日向甲方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予以书面确认后,方可调整。 2.5 经取得甲方出具的《业务代理商资格证明》后,乙方可在该证明载明的代理事项、代 理地区和有效期内,依法开展其代理活动。 2.6 就本协议项下所有代理事项,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全部或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客户资源、客户资料等),转委托/转授权给其他任何第三方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终止乙方的代理资格,乙方并应向甲方退还因其转委托/转授权而获得的全部收益,同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7 除非甲、乙双方在代理方案中有明确约定,本协议项下乙方的代理资格为非独家代理, 甲方有权就本协议项下代理业务在代理地区内指定任何第三方进行代理。前述情况下,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代理资格的指定,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乙方亦不得对此进行干涉或提出异议。 三、代理资格证明

关于电信运营商电子渠道发展的思考

行业经济 一、电子渠道的概念 中国移动对电子渠道的定义为:电子渠道是指移动公司与客户非面对面通过信息化方式提供服务和销售产品的自有渠道,是公司整体渠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实体渠道互为补充、相互结合,形成多层次、立体化的服务营销渠道体系。 现阶段中国移动的电子渠道包括电话营业厅、网上营业厅、短信营业厅、掌上营业厅和自助终端。 二、发展电子渠道的意义 电子渠道最大的特点在于它是以客户为主导,通过电子渠道办理业务,客户将拥有比过去更大的选择自由。可以根据自己的个性特点选择商品,并且不再受到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对于传统的电信渠道是一个颠覆。大力开发电子化服务平台,通过电子渠道将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给客户,成为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举措。可以说,中国移动发展电子渠道有着深远意义: 1.提供了方便快捷服务,扩大了服务范围,提升客户满意度与忠诚度。电子渠道能够提供24小时的查询和业务受理服务,同时支持多用户的并发受理,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极大地方便了客户,同时也提升了客户的感知,增强客户品牌认知。 2.能够极大促进新业务的发展。电子渠道可以向客户提供“图文并茂+声音”式的全新服务,更能够迎合客户的心理,满足客户更多个性化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客户体验。通过电子渠道宣传推广新业务,更适合新业务的消费特点。 3.降低营销服务成本。实体渠道因场地建设、人员配置、管理等,投入较大。相比传统渠道,电子渠道的成本优势非常明显。 4.降低人工服务压力、规范服务标准:完善电子渠道,加大业务承载力度,分流业务受理量,可以极大地缓解了人工服务的压力,同时,电子系统服务的标准化、统一化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引起客户不满意等问题。 5.减小代理渠道对运营商的威胁:目前代理渠道占运营商渠道的比重很大,代理商渠道的销售量对运营商举足轻重。扩大完全掌握在运营商手里的电子渠道,可以防止当运营商和代理商目标不一致时,代理商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与运营商“叫板”的行为,减小代理渠道对运营商的威胁。 三、影响电子渠道发展的不利因素 1.资源的分散与多渠道的混乱。随着移动新业务的发展,产品线不断丰富,其对应的电子渠道也越来越多。门户的聚焦作用越来越弱,营销和服务资源被不断分散,客户所需的服务被分散到众多门户网站上,使客户在使用时无所适从,无法形成统一、完整的概念。而且,电子渠道包含的五个渠道缺乏统一的规划,在办理业务时统一性、整合度不够,各渠道业务办理能力高低不一,客户在使用不同电子渠道时感受和服务差异较大,也使客户感觉到混乱和无所适从。 2.受用户使用终端能力的限制。目前国内很多通信用户对电子平台不熟悉,缺乏电子设备的使用技巧,很多用户尚不会使用计算机上网,也不会编辑短信。向这些客户推广电子渠道,成本大,见效低。因此,在推广电子渠道的初期,应通过细分,锁定具备操作能力和乐于接受新鲜事物的目标客户群,差异化营销。 3.电子渠道推广力度不足,社会了解度不够。相对于银行等其他行业对电子渠道的大力推广,电信运营商电子渠道的宣传和推广显得力度不足。即使是有强烈需求,对电子渠道有偏爱的客户,也有部分因为不了解电子渠道办理方式而未能使用。扩大电子渠道的宣传力度,使客户对电子渠道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是推广电子渠道使用的基础。 四、电子渠道未来发展的策略 电信运营商未来电子渠道的建设,应主要以客户体验为核心,引导客户消费行为,提升客户的感知度,打造客户的忠诚度。 1.全业务承载,分流实体渠道的压力 作为方便用户,提升客户体验的渠道,尽可能地增加承载的业务,真正做到使用户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所有需要的业务是电子渠道当前最需要完成的任务。 2.整合各电子渠道,同时为各渠道建立统一的门户入口 各电子渠道应整合为一个整体,建立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服务标准,使客户不管通过任何一种电子渠道办理业务,都能得到统一的信息,获得统一的服务。同时,各渠道应建立统一的门户入口,使得客户通过一个入口即可关联到所有需要的业务,不需要针对不同的需要,去记忆众多的接入口,造成客户认知的混乱。 3.建立以客户为导向的业务和服务流程,提升电子渠道的营销服务能力 发展电子渠道,应以客户为导向,从客户需求出发对客户具有引导性的、符合客户使用习惯的、富有用户个性的业务和服务流程,同时保持适度的客户差异化,满足不同客户的需要。 4.全方位宣传和推广电子渠道 目前电子渠道的宣传和推广力度还有明显不足,应在科学的细分目标用户群体的基础上,不断研发新的目标群体,并针对其使用习惯和消费特点采取不同的宣传、推广手段;同时,对于大众群体,也应采用大面积的、连续滚动的营销活动,吸引客户的关注和参与,培养和巩固客户的使用习惯。 渠道的电子化是运营商渠道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发展电子渠道,提前抢占这个渠道,对于各运营商未来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在今后电子渠道建设发展的工作中,应全面审视目前电子渠道工作中发展的困难和不足,科学发展电子渠道,加强宣传,做好渠道建设工作。 关于电信运营商电子渠道发展的思考 彭皓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056001) 摘要:本文首先明确了电子渠道的概念,阐述了运营商发展电子渠道的意义和当前影响和制约电子渠道发展的不利因素,最后对公司电子渠道发展的未来策略提出了一些意见。 关键词:电子渠道意义策略

(√)联通工作经验交流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991165895.html,)/实用范文/经验交流材料 〔联通工作经验交流〕 *第一篇:中国联通便利性渠道建设经验交流 便利性渠道建点方法汇编 各县(市)区分公司、咸宁城区营销中心: 在大力建设便利性渠道的过程中,我们总结出一些建点方法,希望与大家共同学习进步,现在汇编如下: 一、建点前准备工作。 出门之前准备好以下工作,能大大提高成功率: 1.工作证和名片:让店老板相信你,排除敌对心理。 2.开通的ini机:可以在出门前把能为开通ini做的一些工作在家里做,这样给店老板演示设备时就节约时间,并显得我们流程简单,工作效率高。 3.海报、单页:及时的张贴海报有利于业务的开展。

4.工作人员2名:两人可以互相配合说服店老板。 二、查看地形、明确建点位置: 1.便民点和代理商形成区域网格、交替互补、互为补充。 2.代理商500米外建便民点。 3.人流量大的地方多建点。 4.选择超市、小卖部建点容易成功。 —1— 三、在建点过程中,正确应对店老板提出的问题。 在开展工作前,先跟店老板做点“小生意”,降低店老板的防备心理。同时正确应对店老板提出的负面意见: 1.联通用户少,搞ini厅收不到什么钱。

应对办法:我们的用户相对移动来说是要少些,但是绝对量还是很大,而且每年都以30%增长,现在比以前多几倍。这个充值机可以充全国的值,全国的联通过亿。我们现在真实有效的3g用户突破6000万比电信、移动都多。很多用了十多年移动号的老用户都改为我们联通的用户了,因为只有我们高速的3g网络才能满足人们的生活和工作需要。 2.信号不好。 应对办法:我们承认以前联通信号是不好,我们从不回避以前的问题。我们在09年全国新建了3万个基站,覆盖率在95%以上,现在我们的信号与移动基本无差别。(拿出自己的手机给店老板看,信号满格) 3.办业务不赚钱。 应对办法:刚刚开始确实只能赚个水电煤气费,慢慢做好了,一个月还是可以达上千元的。比如我们xx和xx便民点每个月都是1千多元。(举个实例告诉他,你说的都是真的) 可以从侧面反驳:你店铺里卖的很多东西都是低利润为

合作意向合同协议书范本 联通业务代理商

甲方: 乙方: 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以促进集团客户业务发展为主线,突出联通综合业务优势,整合优势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合作发展思路,甲乙双方通过互相了解与郑重选择,同意结为友好合作单位,并承诺严格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公司其它相关规定执行。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签定本承诺书。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须对代理商做好日常服务及配套支撑工作。 2、甲方须保障固网代理项目的正常建设与及时开通。 3、甲方须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对代理商进行各项指标考核及日常管理。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熟知中国________集团客户事业部代理商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发展联通业务为主,并承诺服从管理。 2、乙方同意服从中国________集团客户事业部的各项考核指标,服从佣金发放管理制度。 3、乙方须服从甲方日常管理并接受各项考核指标。 4、乙方有权对甲方相关服务支撑保障工作进行监督或投诉。 三、双方约定 1、双方一旦签定本承诺书,须严格按照__________年集客代理商管理办法贯彻执行相关条例,不得随意变更合作意向。 2、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对于任何争议都应尽最大努力协商解决。 3、本承诺书有效期为壹年,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按季度根据执行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本双选方案解释权归成分集团客户事业部,如有争议,由集客部进行裁决。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 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 (加盖公章)(加盖公章) 时间: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

中国联通国际有限公司中国联通香港环球中心IDC业务规范2016

中国联通国际有限公司 中国联通(香港)环球中心IDC业务规范(2016年版V1.0)

中国联通国际有限公司云数据事业部 2016年11月 修订记录

目录 一、机房概述 (1) 1.1环球中心IDC机房简介 (1) 1.1.1位置规模 (1) 1.1.2电源 (1) 1.1.3空调系统 (2) 1.1.4消防系统 (2) 1.1.5安全系统 (2) 1.1.6其他设施 (3) 1.1.7网络资源 (3) 1.2 市场及定位 (3) 1.3 目标客户 (4) 1.4产品优势及卖点 (4) 二、产品介绍 (5) 2.1产品定义 (5) 2.2 产品分类 (5) 2.3 IDC基础产品 (5) 2.3.1托管服务 (5) 2.3.2互联网接入服务 (6) 2.3.3IP地址租用服务 (6) 2.3.4额外电量租用服务 (6) 2.3.5非标机柜机位租用服务 (6) 2.4 IDC增值产品 (6)

2.4.1 网络安全产品 (6) 2.4.2应用服务产品 (7) 2.4.3 运维服务产品 (7) 三、计费特性 (8) 3.1 IDC基础产品 (8) 3.1.1托管服务 (8) 3.2 IDC增值产品 (9) 3.2.1楼内跳线 (9) 3.2.2 远程技术支援服务 (9) 3.2.3 BCP/BRC座席 (10) 3.3 其他事项说明 (10) 四、业务开通及录入指引 (10) 4.1国际业务支撑平台 (10) 4.1.1 IDC业务资源核查流程 (11) 4.1.3 IDC业务退租流程 (12) 4.2 IDC业务相关流程 (12) 4.2.1售前咨询及技术支撑流程 (12) 4.2.2业务开通及变更流程 (13) 4.2.3提前关闭流程 (15) 4.2.4到期关闭流程 (16) 五、业务服务与投诉 (17) 5.1售后服务分工界面 (17) 5.2投诉故障处理流程 (17) 5.3客户服务内容 (18) 六、日常工作联络方式及人员名单 (18) 6.1产品支撑人员 (18) 6.2运维支撑人员 (18) 七、附件清单 (19) 7.1《联通国际IDC业务预订单》 (19) 7.2《联通国际IDC业务申请单》 (19) 7.3《环球中心IDC完工单》 (19) 7.4联通国际业务支撑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业务受理_中文版)V1.1(数据中心产品) (19) 7.5数据业务产品组织和效益评估表 (19) 7.6 UniCloud Service Order Form (20) 7.7 General Terms & Conditions of CUHK UniCloud Exchange Center Service (20) 7.8 客户服务手册 (20)

中国联通业务代理协议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中国联通业务代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负责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鉴于: 1)甲方是依法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有合法经营国家授权的电信业务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正在运营覆盖本协议项下地区的电信网络; 2)乙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具备代理本协议所约定业务的能力与资质。 为充分利用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发展通信业务,双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电信行业管理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本协议项下电信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章声明及承诺 第一条甲、乙双方特别同意并承诺:甲、乙双方作为独立合同主体,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项下电信业务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将依法妥善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第二条乙方承诺接受甲方为规范与本协议项下代理业务相关的各项事宜而制订的业 务制度、服务规章、资费标准、宣传方案和优惠政策等规范性要求,同意甲方拥有自主修正上述规范性要求的权利。 第二章代理业务、代理区域及代理事项 第三条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3G、2G、固话、宽带、融合)业务代理商,代理推广的业务范围包括:(业务、产品及服务的具体名称)。第四条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业务代理地域范围为(全国、指定省份、指定地市)(“代理地区”)。 第五条乙方承诺在本协议项下的业务代理地域范围内提供以下资源用于推广所代理的甲方业务: (一)家门店(详见附件2),并于年月日之前开始代理销售甲方业务; (二)互联网网站,域名(URL):,并于年月日之前开始代理销售甲方业务; (三)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等),并于年月日之前开始代理销售甲方业务。 第六条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代理业务范围内,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VI。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相关规范的进行店面装修或网站页面建设。

中国联通合作协议

社团赞助协议 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乙方: 为了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提高双方在校园内的影响力及美誉度,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的校园合作伙伴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签订本协议,并遵照执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作为乙方合作伙伴,有义务利用甲方自身资源协助乙方在校园内扩大品牌影响 力; 2、甲方作为乙方唯一的赞助商,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其他通讯运营商开展合作; 3、甲方可要求乙方骨干成员使用甲方产品,甲方须提供集团网优惠政策; 4、对于表现优异的乙方成员,甲方优先提供就业培训机会; 5、甲方每学期提供乙方500-5000元赞助资金,用于乙方自主开展社团活动,具体赞 助金额根据乙方参与甲方活动的具体情况,结合春、秋季开学现场促销发展量确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优先享受甲方在高校内各项业务的优先经营权,甲方给予相应的佣金政策; 2、乙方优先代理甲方在高校内开展的各类校园活动,甲方视每次活动的具体情况给予 资金支持; 3、乙方指定为负责人,负责牵头承办甲方活动在高校内落地及管 理工作; 4、乙方定期参加甲方开展的政策培训及联谊活动; 5、乙方每月参与甲方营销活动不低于2次,每次安排人员不低于5名,对于参与校外 营销活动的乙方人员,甲方按标准支付日薪; 6、每年春季、秋季开学期间,乙方全面协助甲方在校内开展的营销活动,开学现场提 供50-100名迎新人员,甲方按标准支付日工资及促销佣金; 三、付款 1、社团赞助资金。每学期开学后的一个月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支付赞助资金,申请 时须提供使用方案,方案中应包括“联通”、“沃”等甲方宣传因素,经甲方审核通过后15天内支付; 2、促销佣金及日薪。于活动促销当天结算发放给参与促销的乙方人员; 四、协议解除与终止 1、在双方不违反协议规定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两周以书面(口头)通知的 方式向对方提出解除协议,双方清算完毕,本协议即行解除; 2、若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对方可提出解除本协议: (1)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2)合作过程中一方存在重大隐瞒与欺骗行为,致使合作无法继续的; (3)一方出现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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