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应该怎样合法取证
有什么证据可以告小三破坏婚姻?

family and friends are hidden treasures. seek them and enjoy the riches.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有什么证据可以告小三破坏婚姻?导读:拿出书面证据,或者是电子证据,例如短信等,都死可以证明的,有重婚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些行为的,都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上的严惩的。
一、有什么证据可以告小三破坏婚姻?可以拿出书面证据,或者短信。
1.起诉小三需要的证据有书面证据:就是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书信往来,以及对方单位在查实其婚外情后对其作风问题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2.电子证据: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录音等;视频证据:把配偶与第三者捉奸在床的视频录像或照片,收集此类证据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二、军人婚内找小三怎么办?可以要求离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军人在外面有婚外情的,是属于重大过错的情形,军人的配偶是可以要求离婚的,军人不同意离婚的,配偶可以起诉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原配怎么追回给小三的钱?提起诉讼就可以了。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中,当遇到配偶将财产赠与小三,致使自己的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积极收集证据,以小三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2.根据法规定,赠送给小三的钱款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未经对方同意便擅自做主,事后也没有得到对方的认可,所以这样的赠与协议无效,小三应当全部返还钱款。
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外情如何取证

婚外情如何取证婚外情取证方法法律常识:婚外情取证的方法是:当婚外情突然曝光时,一方别无选择,只能写一份保证书和一份悔过书来表示悔过,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公司在核实员工的婚外情后,公司有时会对员工的生活方式方面的问题作出相关处理,书面材料也是一种重要的证据。
除了书面证据外,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短信、电子邮件等应该要先经过公证,然后提交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书证应当提交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书证应当提交原件。
物证应当提交原物。
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须附有中文译本。
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婚外情如何取证现实中,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可谓是五花八门,但这方面证据比较难以取得,而且单独的证据也很难证明一方有婚外情存在,所以应当尽量多地准备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便于法官综合判断:婚外情如何取证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4、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
但由于短信的特点,一是保存比较困难,二是很难直接证明短信发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别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还需要一些辅助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外情的事实。
但无论如何,这些短信可以作为婚外情的佐证,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机中,一直未被删除,储存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或将手机短信固定,经公证机关公证等,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
5、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
婚外情的取证方法

婚外情的取证方法实践中,夫妻双方不管是哪一方有了婚外情,另一方都是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并且要求赔偿的,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婚外情才行。
那么,婚外情的取证方法有哪些呢?接下来,律伴网小编就为大家就婚外情的取证方法进行讲解,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下文内容。
一、婚外情的取证方法1、跟踪法。
离婚案件中,在接受一方当事人的委托后,以收集证据为目的的跟踪,不应该被认为是违法行为。
跟踪的目的,在于了解和掌握被跟踪人的生活规律、作息去向,通过其工作、生活中的情节,来判断和取得其是否存在过错的证据。
这一服务过程一般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瞄准对象。
将被跟踪人的照片、录像或其他资料告知委托人,锁定被调查对象。
第二阶段:实施跟踪。
一般以两周为一阶段,对特定对象的生活、工作场景予以观察,发现有无异常。
一般情况下,一两天内很难摸准一个人的生活规律以及生活真实场景。
用一周到两周时间,基本上可以解决问题。
第三阶段:总结归纳。
将一个周期以来,被调查人出入的场合、接触的人员予以播放分析,归纳总结,向委托人汇报,并交付相关证据材料。
2、拍摄法。
若发现可能存在暖昧关系人员,或是可能同居或幽会的场所,或者是被调查人与其他异性存在亲昵动作的举动,受委托人可以用摄像机或照相机拍摄作为初步搜集婚外情证据材料。
3、录音法。
对于以胶带为介质的录音材料,基本上不容易被改动,因此,只要录音手段和录音器材合法,证据效力较高。
而对于似数码器材如mp3、录音笔等数码设备录制的录音材料,在原始录制后,复制以及编辑相对可能性较大,容易为对方否认,对法院采纳有一定的难度。
不论怎样,有证据提交总比没有证据提交好。
如果使用的是市场上有售的音像器材,而不是限制使用以及禁止使用的音像器材(如针孔式摄像机),在适当的场所,如是在公共场所而不是在别人的私密场所,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只要具备关联性,就有证据效力。
二、怎样取证才能证明对方有婚外情证明外遇、婚外情证据比较难以取得,而且单独的证据也很难证明一方有婚外情存在,所以应当尽量多地准备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便于法官综合判断:(一)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二)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三)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四)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
怎么知道老婆有外遇的调查取证方法有哪些

怎么知道老婆有外遇的调查取证方法有哪些自家取证可被采信如果破门而入,在自家床边,举起照相机摄下床上配偶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较大。
公共场所取证有效在公园、剧院等公共场所取证一般不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利,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也较大。
当今社会经济等各个方面都有极大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加强了,对于婚姻也是在满足年龄等条件的情况下实行自愿原则,但是有的时候会遇到婚后两人的生活并不顺心,在这样的背景下就容易发生出轨,有可能出轨是女方,那么另一方就会想了解▲怎么知道老婆有外遇了呢?下文为大家介绍相关内容。
▲一、婚外情的表现形式以及构成婚外情表现形式基本有三种:一是偶尔地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二是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三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
在这三种形式中,重婚是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只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它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无过错方可以据此要求损害赔偿。
如果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因为通奸而引起离婚的话,如果无过错方有充分证据,则对方要承担过错责任,无过错方可适当多分些财产。
婚姻法上没有通奸或者婚外恋的概念。
法律并不禁止通奸,那是道德调整的范围。
重婚罪难认定“夫妻名义”取证难重婚要求双方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一定要有外在表象特征:如以夫妻名义申报户口、购买及租赁住房、举行婚礼等,只要不以夫妻名义对外,就不构成重婚。
说得再具体点,如果一个丈夫与第三者领取了结婚证,这就是确凿的证据;如果他与第三者居住在一起,对外“老公老婆”地介绍身份,以夫妻名义旅游聚会,那么邻居和亲友认定的证言也能有很大效力;如果男方与第三者生育子女,医院的记录上显示男方是父亲,那么这也是一个重要的证据,但是记录如果仅根据女方的陈述,或根本没有任何与男方的联系,单独生儿育女的证据的证明力就显得“势单力薄”了。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取证难,由当事人自诉、举证的重婚案件成功率很低。
关于婚外情调查取证 - 婚姻调查取证

关于婚外情调查取证 - 婚姻调查取证
关于婚外情调查取证
伴随着人们生活条件进步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形成许多社会问题,少数人社会道德、价值观的沦丧,很多家庭受到第三着的侵扰,妇女儿童作为弱势群体,首当其冲受到损害,其中,这种婚外恋行为也成为影响社会安定团结的一种因素。
因此,掌握证据是被害人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和尊严的唯一合法途径。
,我们有着丰富的调查实战经验,竭诚为委托方有过错方的非法恋情行为及法庭所需要的证据。
针对婚姻不忠、重婚的调查取证,从而维护《婚姻法》的严肃性。
解除婚姻:
1.婚外情(恋)调查取证
2.婚姻财产下落
3.第三者有关信息资料
4.解除婚姻调解
5.脱离不幸婚姻的方案设计及协助实施
6.其他要求挽回婚姻:
1.对方下落
2.婚姻分裂的原因
3.调查对方对挽回婚姻的要求
4.挽回婚姻的方案设计及协助实施
5.其他要求
婚姻调查委托前注意事项
如果你要想你的猜疑得到答案,如果你想得到法律认可的证据,请您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 在委托调查公司调查前不要打草惊蛇。
2. 不要轻易去跟踪你的目标调查对象,一但被发觉就会引起目标警惕,再想调查取证就很困难。
3. 不要让被调查者发现你在查看通讯记录。
4. 不要老打电话问调查者在那里?在干什么?
5. 即使你发现可疑号码,也不要轻易打过去试探。
6. 不要让被调查者感觉到你已起疑心,和平时一样,你不要让被调查者觉察到你心理上的变化。
7. 在生活上尽量做到和以前一样
8. 把你发现的疑点做详细记录,以便能发现其中的规律。
9. 欲擒故纵,要让被调查者尽量放松,才能露出更多的破绽。
出现婚外情如何去取证

家庭中有一方出轨,有了婚外情这对于整个家庭都有很大影响,尤其是当弱势群体是女方的时候,女性受到的伤害是非常大的。
现在有很多婚外情调查公司是专门为客人提供婚外情取证服务的,婚外情取证的主要意义是捍卫弱势群体主要是女性的合法权益。
首先,婚外情取得证据能够作为法官判断的依据的主要有显示配偶与第三方亲密关系的照片、录像以及能证明配偶与第三方婚外情的录音,以上这三种物件是最具说服力的。
其次,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朋友邻居的证言、当事人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等也可以作为证据。
婚外情取证公司一般都是从以上这些方面入手去取证。
如果有这方面需要的话,可以找婚外情调查公司帮忙。
提醒大家一定要找信誉好的调查公司,并且商量好合作事宜,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婚外情调查取证的方法是什么

婚外情调查取证的方法是什么婚外情是指已婚人士与他人发生的婚外关系。
发现配偶有婚外情对许多人来说是一种痛苦的经历,但了解并取证这种情况对于采取后续步骤非常重要。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阐述一些婚外情调查取证的方法。
1.利用通信技术:现在的社会通信渠道多种多样,其中包括手机、社交媒体、电子邮件等。
了解和收集这些通信记录可能会为取证提供有力的证据。
可以通过查看配偶的短信、社交媒体信息、电子邮件来获取这些证据。
2.雇佣侦探:一些人可能选择雇佣专业侦探来进行婚外情调查。
侦探通常使用各种技术和技巧来收集证据,如监视、追踪、偷窥等。
然而,侦探服务可能会非常昂贵,并且有时候可能涉及法律和道德问题。
3.安装监控设备:在家中或汽车上安装隐藏的监控摄像头可能是一种有效的取证方法。
这些设备可以记录配偶在你不在场时的活动。
然而,在安装这些设备之前,你需要先了解当地法律的规定,以确保你的行为合法。
4.寻找证人:有时候,你可能会从亲友或共同认识的人那里得到关于配偶婚外情的线索。
他们可能会提供证词或其他形式的证据,以帮助你取证。
在与他人讨论这个问题时要谨慎,确保他们不会因此陷入尴尬或危险的处境。
5.社交媒体调查:大多数人都在社交媒体上活跃,分享他们的生活、音乐、图片等。
通过观察配偶的社交媒体活动,你可能会找到一些有关婚外情的证据。
但需要注意,社交媒体上的信息并不总是准确的,可能需要进一步调查以确认真实性。
6.银行和财务记录:不道德的行为有时会在财务记录上留下痕迹。
通过检查银行账户、信用卡账单和其他财务记录,你可能会发现一些不寻常的支出或交易。
这可能是取证的有力证据,帮助你确认婚外情的存在。
7.面对面的观察:遵循配偶并进行面对面的观察可能是一种有效的方法。
然而,这需要很大的耐心和谨慎。
在进行观察时要确保自己的安全,尽量避免引起尴尬或令自己陷入危险。
总结起来,婚外情调查取证的方法主要包括利用通信技术、雇佣侦探、安装监控设备、寻找证人、社交媒体调查、银行和财务记录、面对面观察等。
婚外情取证技巧

律师友情提示:当事人要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权,同时也应注意取证的合法性,不能侵犯包括第三者在内的他人隐私权。
如: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私家侦探杨波等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和“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1年1个月不等,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至5000元不等。
异地“捉奸”可求助“110”当事人不能为了掌握配偶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而擅自闯入他人住宅进行取证。
因为这样取证的方式不合法,可能会引发私闯民宅侵权问题。
遇到这类情况,当事人如能确定老公与第三者同居,最好的办法就是拨打“110”报警,由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进入住宅,然后进行询问笔录,从而证实配偶与第三者的同居事实,这样的证据法庭一般会采纳。
相反,捉奸在床难证同居关系。
现在,京、沪、穗、深等各大城市,各种名目的侦探机构、调查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
当事人抱着“捉奸取证”的心态,不择手段、不惜成本。
那么,费尽心机取得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的作用究竟有多大呢?就目前法律规定以及审判案例来看,即使有“捉奸在床”的直接证据,也不能必然得到法院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支持。
如上海成梅获悉丈夫在情人张二妮租赁的南汇区航头镇地区的某房屋内后,便邀自家亲戚王猛等3男3女到该房屋“捉奸”。
成梅率众人进屋后,拍摄了张二妮和陈士同睡一床的多幅照片。
然后,同去的王猛等3名男性将陈士围住,由成梅上前去打张二妮的耳光,并按住张二妮不让她起床。
王猛还剥去了张二妮的内裤,张二妮用毯子极力遮盖自己祼露的身体,结果在与成梅、王猛两人的争执过程中,多次祼露臀部。
这场“捉奸”惹出的名誉权纠纷案,受害人张二妮获赔精神抚慰金1000元。
(人物均为化名)自家取证被法院采信可能大婚外情取证过程中,当事者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较大。
在自己家里捉到配偶与第三者亲密,谈不到私闯他人住宅,构不成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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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应该怎样合法取证
因婚外情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
而在要求赔偿的这一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证据。
也就是说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婚外情才可以要求赔偿。
那么婚外情的证据要怎么收集呢?要收集哪些方面的证据呢?律伴小编在下文为您解答!
1、婚外情证据收集包括哪些?
(1)《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照片、音像等,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
最好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调查取证,因为婚外恋的取证具有一次性,如若打草惊蛇,取证的成本和困难将增加。
2、婚外情取证的证据效力
婚姻法确立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反映出法律和道德的深度追求。
但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无过错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证明对方存在法定赔偿事由的义务。
现实生活中,不乏因怀疑对方存在婚外情而未雨绸缪搜集证据、以备不时之需的现象。
鉴于目前我国法律就此规定的不完备,实际案件中出现了种种尴尬。
法院很难在保护无过错方要求赔偿权利的同时,又保护涉案有关方的隐私权,同时还不损害公序良俗。
笔者认为,原则上,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某些“特别”方式对自己的权利进行救济。
3、婚外情如何合法取证
婚外情如何合法取证有的原告在向法院起诉时,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但这些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况下,都会被法庭否定。
根据归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1)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2)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3)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4)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所以,有合法来源的录象、照片是可以在法庭上作为有效证据的,当然,有合法来源的电话清单是可以作为辅助证据的。
4、婚外情举证的注意事项
(1)广泛收集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
婚外情案件中,取证是一个让很多当事人为难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要取得“捉奸在床”的证据几乎不可能。
所以,就要尽可能多地搜集间接证据,如查看电话通话记录、短信内容、往来书信等,最好能拍摄取得影像资料。
如果配偶与情人在外面购房或租房同居,当事人可以注意搜集房产公司买房合同或租房地物业公司有关两人租房、交物业费、水电费等有关证据。
还有,如住宿宾馆的票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公安机关的证明等。
能形成一个严密的证据锁链,对打赢官司至关重要。
(2)自家取证被法院采信可能大。
婚外情取证过程中,当事者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较大。
在自己家里捉到配偶与第三者亲密,谈不到私闯他人住宅,构不成刑事责任。
但是,当事人不能将自家“捉奸”的照片在公众中传播,也不要对第三者进行人身侮辱,否则,对侵犯第三者的名誉权是能够成立的。
(3)异地“捉奸”可求助“110”。
当事人不能为了掌握配偶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而擅自闯入他人住宅进行取证。
因为这样取证的方式不合法,可能会引发私闯民宅侵权问题。
遇到这类情况,当事人如能确定老公与第三者同居,最好的办法就是拨打“110”报警,由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进入住宅,然后进行询问笔录,从而证实配偶与第三者的同居事实,这样的证据法庭一般会采纳。
(4)公共场所取证可被法院采纳。
当事人在公园、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取证,一般不会侵犯他人隐私,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也较大。
但是,在公共场所拥抱、牵手、亲吻的多,过于亲密接触的少。
这些亲昵行为的照片很难说明配偶与第三者有重婚或是长期稳定同居的行为,只能从一个侧面证实他们有不正当的异性关系,证明配偶的过错存在。
(5)重婚罪难认定“夫妻名义”取证难。
重婚要求双方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一定要有外在表象特征:如以夫妻名义申报户口、购买及租赁住房、举行婚礼等,只要不以夫妻名义对外,就不构成重婚。
说得再具体点,如果一个丈夫与第三者领取了结婚证,这就是确凿的证据;如果他与第三者居住在一起,对外“老公老婆”地介绍身份,以夫妻名义旅游聚会,那么邻居和亲友认定的证言也能有很大效力;如果男方与第三者生育子女,医院的记录上显示男方是父亲,那么这也是一个重要的证据,但是记录如果仅根据女
方的陈述,或根本没有任何与男方的联系,单独生儿育女的证据的证明力就显得“势单力薄”了。
(6)捉奸在床难证同居关系。
当夫妻因一方发生“婚外情”离婚时,出于心理平衡,另一方必然想方设法取得对方“不忠”的证据,以求在离婚时,得到心理的慰藉及财产分割权益的最大化。
因此,在京、沪、穗、深等各大城市,各种名目的侦探机构、调查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
当事人抱着“捉奸取证”的心态,不择手段、不惜成本。
那么,费尽心机取得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的作用究竟有多大呢?就目前法律规定以及审判案例来看,即使有“捉奸在床”的直接证据,也不能必然得到法院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支持。
我国《婚姻法》只规定了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仅有一两张“捉奸在床”的照片只能证明配偶与第三者发生婚外情即婚外性行为,很难证实他们长期持续稳定的生活在一起,也就不能构成法律规定的“重婚”或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条件,因此法院支持精神赔偿诉讼请求的可能性不大。
律伴网小编提醒,对于婚外情的取证一直以来都是难点,一方面要拿出婚外情的证据,另一方面又不能侵犯包括第三者在内的他人隐私权,否则取证就不合法。
文章来源:律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