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七项检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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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卸货安全教育培训(2篇)

集装箱卸货安全教育培训(2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贸易日益繁荣,集装箱运输成为国际物流的主要方式之一。

然而,在集装箱卸货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设备故障等原因,常常发生安全事故,给企业和个人带来巨大的损失。

为了提高集装箱卸货的安全性,减少事故的发生,本培训将针对集装箱卸货过程中的安全知识进行讲解,旨在提高参训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培训对象本培训适用于从事集装箱卸货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装卸工、司机、仓库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

三、培训目标1. 使参训人员了解集装箱卸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2. 提高参训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3. 降低集装箱卸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发生率。

四、培训内容(一)集装箱卸货前的安全检查1. 检查集装箱的结构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变形等情况;2. 检查集装箱门锁是否牢固,能否正常开启和关闭;3. 检查集装箱内部货物是否固定牢固,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移位;4. 检查地面是否平整,有无障碍物,确保车辆顺利行驶。

(二)集装箱卸货过程中的安全操作1. 按照货物类型、重量和包装要求,合理选择卸货工具和设备;2. 在卸货过程中,注意观察货物状态,防止货物掉落、碰撞等事故;3. 卸货时,确保货物与地面垂直,避免货物倾斜;4. 卸货过程中,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碰撞;5. 卸货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防止货物遗留在现场。

(三)集装箱卸货后的安全处理1. 对卸下的货物进行分类、码放,确保货物整齐有序;2. 对破损、变形的集装箱进行修复或更换;3. 对卸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料进行清理,保持现场整洁;4. 对卸货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四)紧急情况处理1. 发生火灾时,立即报警,并采取灭火措施;2. 发生货物泄漏时,立即采取措施隔离泄漏源,防止污染;3. 发生人员受伤时,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并及时送医治疗;4. 发生设备故障时,立即停止操作,查找原因,及时排除故障。

五、培训方法1. 理论讲解:通过PPT、视频等形式,对集装箱卸货过程中的安全知识进行讲解;2. 案例分析:通过实际案例分析,使参训人员了解安全操作的重要性;3. 实操演练:组织参训人员进行实际操作演练,提高操作技能;4. 安全问答:设置安全问答环节,检验参训人员的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

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

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1972年12月2日订于日内瓦)前言缔约各国认识到在集装箱的装卸、堆放和运输过程中,高度保障人身安全的需要。

注意到便利集装箱国际运输的必要性。

承认,在这一方面,制定国际共同的安全要求是有益的。

认为,为达到以上目的最好是缔结一个公约。

决定正式提出有关集装箱结构上的要求,以保护在正常营运中集装箱的装卸、堆码和运输的安全。

为此目的,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本公约的一般义务各缔约国保证实施本公约及其附件的规定,该附件应为本公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定义在本公约内,除另有明确规定者外:一、“集装箱”是指一种运输设备:(一)具有耐久性,因而其相应的强度足能适合于重复使用;(二)经专门设计,便于以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运输货物,而无需中途重装;(三)为了系固和(或)便于装卸,设有角配件;(四)四个外底角所围闭的面积应为下列二者之一:1.至少为14平方米(150平方英尺),或2.如装有顶角配件,则至少为7平方米(75平方英尺):“集装箱”一词既不包括车辆,也不包括包装;但是,集装箱在底盘车上运输时,则连同底盘车包括在内。

二、“角配件”是指为了装卸,堆码和(或)系固目的而在集装箱顶部和(或)底部上安装的一种表面有孔的支撑配件。

三、“主管机关”是指有权批准集装箱的缔约国政府。

四、“获得批准”是指被主管机关批准。

五、“批准”是指主管机关作出的决定,即某种定型设计或某个集装箱在本公约条款范围内是安全的。

六、“国际运输”是指位于两个国家领土上的起运地和目的地之间的运输。

而本公约至少适用其中一国。

两国间运输业务的一部分在一个适用本公约的国家领土内进行时,本公约也应适用。

七、“货物”是指物品、器皿、商品和用集装箱装运的各种物件。

八、“新集装箱”是指在本公约生效时或生效后开始制造的集装箱。

九、“现有集装箱”是指不属于新集装箱的集装箱。

十、“箱主”是指各缔约国国家法律规定的所有人或承租人或委托人,如双方有协议,该承租人或受托人将承担对集装箱的维修和检验的责任。

集装箱吊装专项施工方案

集装箱吊装专项施工方案

集装箱吊装专项施工方案一、吊装位置确定在进行集装箱吊装之前,必须首先确定合适的吊装位置。

选择位置时,应确保地基稳固,且避开可能的地下障碍物,如管线、电缆等。

此外,还需考虑集装箱吊装的操作空间,确保有足够的空间进行集装箱的吊装和移动。

二、打造坚固基础为了确保吊装过程的稳定和安全,必须在吊装位置打造坚固的基础。

这通常涉及到地面的硬化处理,如铺设钢板或使用混凝土加固。

基础必须能够承受集装箱的重量以及吊装过程中产生的动态载荷。

三、准备吊装设备吊装设备是集装箱吊装的核心,主要包括起重机和吊装索具。

起重机的选择应根据集装箱的重量和尺寸来确定,确保其起重能力和稳定性满足要求。

吊装索具应选用高强度、耐磨损的材料,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四、安全防护准备吊装过程中,安全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因此,必须准备充足的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

同时,还需设置警示标志和警戒线,确保吊装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五、集装箱绑扎方法集装箱的绑扎方法对于确保其吊装过程的安全至关重要。

应根据集装箱的尺寸和重量,选择合适的绑扎方式和材料。

绑扎必须牢固可靠,能够承受吊装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冲击和振动。

六、集装箱吊装步骤集装箱吊装步骤应遵循一定的顺序和原则。

首先,应确保起重机的稳定性和起重能力满足要求。

然后,按照预先确定的吊装位置和方向,进行集装箱的吊装。

吊装过程中,应密切注意集装箱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确保吊装过程的顺利进行。

七、安全技术措施为确保集装箱吊装过程的安全,必须采取一系列安全技术措施。

这包括定期对吊装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对吊装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制定详细的吊装方案和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和紧急情况。

八、起重机操作规范起重机是集装箱吊装过程中最重要的设备之一,其操作规范对于确保吊装过程的安全和效率至关重要。

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并接受过专业培训,熟悉起重机的性能和操作要求。

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

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

TG/HY103-2016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铁路货运检查(以下简称货检)工作管理,提高货检工作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铁路货运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及国铁控股的合资铁路。

本规则是明确铁路货检工作的内部规定,不作为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责任的依据。

第三条铁路货检工作是保证行车安全和货物安全的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铁路货检人员主要承担铁路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车)交接检查工作,是铁路行车的主要工种。

第四条铁路局货运主管部门应配备专人负责货检管理工作,加强对货检工作的技术业务指导,强化基础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督促落实作业标准,提高货检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

第五条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全面推广铁路货检安全监控与管理应用(即原铁路货检安全监控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货检应用”),改善货检作业条件,改进检查手段,提高作业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铁路货检实行区段负责制。

区段负责制是指货检站按规定的检查范围、技术要求和作业标准,对货物列车(含军用列车,下同)进行货检作业后,保证货物列车安全继运到下一个有货检作业的货检站,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发生冋题后能有效证明货检站工作质量良好的,可不按区段负责制列货检站责任对中间站保留及甩挂作业的货物列车,车站发现问题后要及时处理,中间站应保证货物列车安全继运到下一货检站。

第二章货检站管理第一节定义及分类第七条货检站是列车运行途经有改编或人工方式列检作业,或无改编或无列检作业但停车时间在35 分钟及以上的编组站或区段站。

第八条铁路局应根据到达解体列车、编组始发列车、直通列车数量,同时按照机车交路、列检作业、治安状况及自然环境等合理设置货检站,其布局应满足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的需要。

集装箱公路运输标准

集装箱公路运输标准

集装箱公路运输标准一、集装箱尺寸和重量限制1.标准集装箱尺寸:长×宽×高 = 12×2.4×2.9米(40英尺),重量通常不超过30吨。

2.超高、超宽、超重集装箱尺寸和重量限制:根据具体车型和道路条件,超高、超宽、超重集装箱的尺寸和重量限制可能有所不同。

3.特殊需求:对于特殊需求的集装箱尺寸和重量限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协商。

二、集装箱机械搬运要求1.集装箱机械搬运设备:需使用专业的集装箱机械搬运设备进行操作,如叉车、正面吊等。

2.操作规范:搬运设备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遵守操作规范,确保安全、准确、稳定地操作设备。

3.搬运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在搬运过程中,需注意保护集装箱及其内部货物的安全,避免损坏。

三、集装箱堆叠和存储标准1.堆叠要求:根据具体车型和道路条件,堆叠高度和重量限制可能有所不同。

确保堆叠稳定,避免滑动或倾倒。

2.存储要求:集装箱应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无尘土飞扬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四、集装箱清洁和维护要求1.清洁要求:定期清洁集装箱内部和外部,保持表面干净、整洁。

2.维护要求:定期检查集装箱的结构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转。

对于损坏或故障的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五、集装箱公路运输安全规定1.驾驶员资质:驾驶员需具备相应的驾驶资质,熟悉道路交通法规,遵守行驶速度、距离等规定。

2.安全装备:集装箱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装备,如安全警示灯、反光标志等。

在特定情况下,还需配备紧急逃生设备。

3.事故处理:在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损坏的集装箱和货物进行合理的赔偿。

六、集装箱货物装载和固定规范1.装载要求:根据货物种类、性质和数量,合理安排装载位置和方式,确保货物安全、稳定地放置在集装箱内。

2.固定要求:对于易晃动的货物,应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如使用绑扎带、紧固器等将货物固定在集装箱内。

同时,避免过度固定导致损坏或压迫货物。

铁路货物检查规则

铁路货物检查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铁路货运检查工作管理,提高货运检查工作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以及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运输的合资铁路、地方铁路,是明确铁路货运检查作业的内部规定,不作为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责任的依据。

第三条铁路货运检查工作是保证行车安全和货物安全的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铁路货运检查员主要承担铁路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车)交接检查工作,是铁路行车的主要工种。

第四条铁路局货运主管部门应配备专人负责货运检查管理工作,加强对货运检查工作的技术业务指导,强化基础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督促落实作业标准,提高货运检查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

第五条铁路局应按照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原则,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改善货运检查作业条件,改进检查手段,提高作业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铁路货运检查实行区段负责制。

区段负责制是指在对货物列车的交接检查中,按列车运行区段划分货运检查站责任的制度。

中间站停车及甩挂作业的货物列车,由车站负责看护,保证货物安全,发生问题要及时处理。

中间站应保证货物列车安全继运到下一货运检查站。

第二章货运检查站第一节定义及分类第七条货运检查站是列车运行途经有技术作业或无技术作业但停车时间在35 分钟以上的技术作业站。

第八条货运检查站分为路网性和区域性货运检查站。

路网性货运检查站是指铁道部公布的编组站。

区域性货运检查站是指除路网性货运检查站外,铁路局管内有货运检查作业的技术作业站。

第九条区域性货运检查站由铁路局自定,报铁道部备案、公布。

铁路局间交接货运检查站的撤销应报铁道部批准、公布。

第二节基本要求第+条货运检查站应根据货运检查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生产机构,并配齐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货运检查站应设置货运检查值班员岗位,负责货运检查的现场组织工作。

货运检查站应按照每列车双人双面检查作业的要求配齐货运检查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修正)【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4.29【实施日期】2021.04.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进口商品的检验第三章出口商品的检验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务院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以下简称国家商检部门),主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国家商检部门设在各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商检机构)管理所辖地区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第三条商检机构和依法设立的检验机构(以下称其他检验机构),依法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

第四条进出口商品检验应当根据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由国家商检部门制定、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公布实施。

AEO审核检查表

AEO审核检查表

(4)对离职停职员 工及时收回工作证件 、设备,并禁止其进 入企业经营场所及使 用企业信息系统。
(1)建立保证进出 口货物、进出境物品 在运输、装卸和存储 过程中的完整性、安 全性的管理制度并有 效落实。
(2)装运和接收货
物、物品:运抵的货
物、物品要与货物、
物品单证的信息相
符,核实货物、物品
的重量、标签、件数
或者箱数。离岸的货

货物、物 物、物品要与购货订 品安全 单或者装运订单上的
内容进行核实。在货
物、物品关键交接环
节有签名、盖章等保
护制度。
(2)货物、物品差 异:在出现货物、物 品溢、短装,法检商 品安全、卫生、环保 等指标不合格或者其 他异常现象时要及时 报告或者采取其他应 对措施,并有书面制 度和程序。
(2)对企业员工进 行身份识别和出入权 限控制,限制未经授 权员工进入敏感区 域,对员工的身份标 识发放和回收进行统 一管理。员工的车辆 进入企业应当停放在 指定区域。
二 进入安全
(3)实行访客登记 管理,登记时必须检 查带有照片的身份证 件。访客进入企业应 当佩戴临时身份标 识,进入企业重点敏 感区域应当有企业内 部人员陪同。访客的 车辆进入企业应当登 记并停放在指定区域 。
审核供应商:
项次
(1)建立企业经营 场所安全的管理制度 并有效落实。出入 口:车辆、人员进出 企业的出入口配备人 员驻守。
(2)企业经营场所 应当具有相应设施防 止未载明货物和未经 许可人员进入。建筑 结构:建筑物的建造 方式能够防止非法闯 一 场所安全 入。定期对建筑物进 行检查和修缮,保证 其完整性、安全性。
AEO审核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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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七项检查法
1. 引言
集装箱是国际贸易中用于货物运输和储存的重要设施。

为了确
保货物的安全和顺利运输,对集装箱进行严格的检查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集装箱七项检查法,以确保集装箱的质量和运输过程的
安全。

2. 外观检查
集装箱外观检查是首要的一项检查,主要是观察外部是否有明
显的破损或变形。

检查者应仔细检查集装箱的表面、角落和焊缝,
确保无漏水或其他损坏的情况。

同时还需检查门锁的完好性,以保
证集装箱在运输途中货物不会丢失。

3. 尺寸检查
尺寸检查是对集装箱内部空间的测量,以确保其符合国际标准。

检查者应测量集装箱的高度、宽度和长度,并与国际标准进行比较。

尺寸检查还包括检查门口的高度和宽度,以确保货物能够顺利进出
集装箱。

4. 清洁检查
清洁检查是对集装箱内部的卫生状况进行评估。

检查者要检查集装箱内部是否有异味、油污或其他污垢,并确保集装箱内部没有残留的货物。

集装箱内部的清洁状况对于货物的安全和储存非常重要。

5. 结构检查
结构检查是对集装箱的强度和完整性进行评估。

检查者应仔细检查集装箱的角部焊缝、壁板和地板,确保没有明显的锈蚀、开裂或变形。

此外,还需检查集装箱的屋顶和门口的密封性,以防止雨水或灰尘进入集装箱。

6. 配件检查
配件检查是对集装箱的附属设备进行评估。

检查者要检查集装箱的门锁、门缝、密封条和铰链等配件是否完好。

任何配件的损坏都可能导致运输中货物的丢失或损坏,因此配件检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

7. 标识检查
标识检查是对集装箱上的标识进行确认和评估。

检查者要核对
集装箱的序列号、国际标志和货主标志等信息,以确保集装箱的身
份和归属。

标识检查还包括检查集装箱的铭牌和其他标志是否清晰
可读。

8. 结论
集装箱七项检查法是保证集装箱质量和货物运输安全的重要程序。

通过严格的外观、尺寸、清洁、结构、配件和标识检查,可以
确保集装箱在运输过程中无损坏、无丢失,并保障货物的安全和顺
利运输。

各相关方都应遵守这一检查法,并在货物运输中加以应用。

> 注意:以上检查方法仅为参考,请根据实际需要和行业标准
进行检查并确保货物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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