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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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安全监控管理,切实发挥安全监控系统在事故防控方面的安全保障作用,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1.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____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2.工作期间做到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工作台上资料摆放整齐。

3.认真观察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填写当班各种运行记录,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及时进行处理。

4.认真观察各地点监控数据有无异常变化,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井下值班人员,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5.值班人员不得从事与监控系统无关的其它工作。

6.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各种操作,杜绝操作失误。

(三)监控系统设备和设施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瓦斯监控系统,按要求配足监控设备。

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2.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在煤炭行业允许准入的厂家内购置安装、使用。

瓦斯监控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3.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小于300mm,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地点测值的地方。

4.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____)要求。

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要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绘制布置图。

安全监控瓦斯数据异常处理报告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安全监控瓦斯数据异常处理报告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安全监控瓦斯数据异常处理报告制度(三项管理制度)一、为进一步规范瓦斯数据异常报告程序,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矿成立瓦斯数据异常报告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成员:各专业副总调度室主任通风科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通风科,通风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瓦斯数据异常报告领导小组职责(一)负责组织、督促、分析瓦斯数据异常原因;(二)负责分析、判断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三)负责督促、指导制定落实瓦斯数据异常的处置措施等。

四、瓦斯数据异常是指下列情形:(一)监控瓦斯传感器显示值出现较大增幅或瓦斯曲线不正常以及临近报警值时;(二)根据采掘工作面的当日瓦斯涌出量,结合甲烷浓度和绝对瓦斯涌出量变化曲线,对照历史相关数据,并参考煤层瓦斯地质变化情况,综合评判该地区瓦斯涌出量是否异常;(三)任一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的甲烷浓度当班或上下两个班次平均值浮动达到或超过0.3%,且峰值大于等于0.8%时。

五、瓦斯数据异常汇报程序:(一)通风科安全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发现井下瓦斯数据异常,必须立即向矿调度汇报。

瓦检员发现瓦斯数据异常,必须立即向矿调度汇报。

矿调度立即汇报值班领导、通风科科长;(二)矿调度接到瓦斯数据异常汇报后,必须立即向值班矿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和生产、安全、汇报,同时向上级信息中心汇报。

六、瓦斯数据异常汇报后,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措施:(一)接到瓦斯数据异常汇报后,调度员应立即通知该工作面人员停止该区域内一切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立即通知通风值班领导和调度值班领导查明原因、制定措施,通知就近地点的通风科领导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二)瓦斯数据异常汇报,10分钟之内,通风科科长、副科长、队长、机电副队长和值班队长至少有一人在通风科指挥,立即了解情况并采取措施处理,同时向矿调度汇报。

(三)接到瓦斯数据异常汇报后,总工程师或矿长必须立即了解情况,并对瓦斯数据异常原因进行分析做出处理决定后向上级部门信息中心汇报。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4篇)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4篇)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确保达到国家要求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效果。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应高度重视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潜在的危险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第五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应由煤矿管理部门负责,委托专业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调试。

第六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一)覆盖全矿区域,监测点位布置合理;(二)具备网络通信和数据传输能力;(三)具备报警功能,能够实时发出报警信息;(四)具备数据存储和分析能力,能够进行历史数据查询和统计分析;(五)具备远程监控和控制能力,能够远程实时观察和操作。

第七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工程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并进行严格的验收和评估,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仪器和软件应选择正规厂家生产,并具备相应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第九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和仪器的使用和维护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第十一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和仪器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煤矿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设备和仪器的巡视和检查,并及时处理问题。

第十三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完好和使用寿命。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故障处理应及时进行,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第十五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护过程中,涉及到的故障处理、维修和更换配件等费用应由煤矿管理部门承担。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6篇)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6篇)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效率、方便办公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司统一____网络监控系统。

为保证网络监控系统的正常有序运行,安全可靠的发挥网络监控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责任分工____公司总部及各店监控系统由电脑部总负责,利用监控系统辅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保证监控系统安全有序运行,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2.电脑部负责监控系统视频资料的管理、备案及系统日常维护、维修。

____公司总部及各店要爱惜监控系统,不得擅自关闭电源或移动、拆装设备,不得随意操作设备。

4.主管经理每天抽查监控情况。

二、图像信息保存、使用制度____公司内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____天。

2.除电脑部人员调取录像资料并备存外,外来单位人员查看监控图像需公司总部领导批准,并报电脑部。

3.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安全保密制度1.未经公司许可,公司以外任何人员不得使用、操作监控系统及相关设备。

2.未经公司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监控图像信息。

3.对监控系统的____及使用等相关情况,不得告知无关人员。

四、处罚1.本网络监控系统属租用性质,如人为损坏,按电信部门价格赔偿。

2.各店人员因人为操作失误而造成系统损坏或出现故障(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除外)被判定为外力、故意影响监控系统的行为,按此设备修复或更换价格赔偿,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____元罚款。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流程。

该制度旨在规范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监控系统能够有效地发挥其作用,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系统安装与配置:规定监控系统的安装和配置要求,并确保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2. 系统访问权限管理:规定不同用户的权限级别和访问范围,并制定相应的身份验证和访问控制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数据泄露。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概述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公司的安全稳定运营以及各种数据的安全,集中管理系统监测打击技术设施的规范,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对安全事件的监测,处理和预警,防止公司资产损失和商业信誉损害。

二、管理体系1、设立监测管理部门监测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安全监测、预警与应对,具备对不同安全事件进行识别的技能和对事件的推测能力,对事件做及时响应处理,协调公司各部门进行应对;同时,监测管理部门负责维护公司监测与预警系统,并定期进行改善与升级。

2、制定监测规范监测监控系统管理需要制定一系列必要的规范和制度,针对公司存在的风险和安全问题进行监测和解决,确保信息和资产的安全。

监测规范的制定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内的标准。

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改,以适应公司自身的业务需求和风险状况的变化。

3、建立科学合理的监测预警系统监测预警系统是整个监测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因此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体系中,确立良好的监测预警体系非常关键。

通过科学合理的设置监测指标、监测手段和监测方式,整合公司各项交易数据、系统日志、设备数据等,能够及时预测风险,做出快速响应措施,防范和降低公司损失。

4、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漏洞修补定期的安全风险评估需要进行针对性的漏洞测试,寻找潜在的安全漏洞和隐患,并对测试中发现的安全漏洞进行修补。

同时,定期对监测预警系统进行技术升级和优化,保证监测预警系统的健康稳定运行。

三、工作职责1、监测管理部门(1)制定审批监测规范(2)负责监测系统的建设、维护和升级(3)根据监测预警系统提供的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4)定期评估监测预警系统的效果、漏洞和不足,进行优化和改进2、各部门(1)各部门应落实好相关的安全工作,以确保不带安全隐患的系统开发、测试和上线(2)对各类安全相关人员的权限进行监管和管理(3)定期组织有关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4)配合监测管理部门开展日常工作四、监测监控的内容1、针对重要业务系统的监测通过监测主要系统访问记录、数据传输等行为,提前发现系统异常行为,避免数据的泄露,保证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为了充分发挥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监测作用,规X监测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制定我矿安全监测监控使用管理制度。

1、系统功能及传感器的设置⑴.我矿采用KJ-70型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系统包括中心站、分站、各类传感器及供电、传输线缆等。

⑵.监控系统必须具备以下功能:A、瓦斯超限自动报警及全电压断电功能;B、其它各种模拟量传感器的报警功能;C、故障闭锁功能;D、断电状况和馈电状况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功能;E、具有防雷电功能,避雷装置必须经机电科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F、不间断备用电源保证系统不小于2小时的正常运行功能;G、监测数据实时显现及历史数据处理功能;H、各种图表打印功能;I、数据传输联网功能。

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配齐各类传感器,传感器装备率要达到100﹪,备用量不小于20﹪。

⑷.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电缆连接,严禁通讯线、动力线等共用,以确保其本质安全性能,并保证监控信号电缆发生故障时,还可通过及时了解井下现场瓦斯浓度信息。

⑸.除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传感器外,每个采区回风巷必须设置瓦斯传感器及一氧化碳传感器,回风立井必须设置瓦斯传感器、负压传感器、风速传感器,进行局部通风的工作面及暂时停止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必须按要求使用瓦斯传感器。

采掘机、采煤工作面上隅角设置便携式瓦斯检查仪(由生产队组设置管理)。

2、监控设施的安装使用及维护⑴.生产技术科在进行水平、采区和工作面设计时必须同时进行相应的监测监控设计,施工队组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对作业地点的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种类、数量、位置、报警断电参数设定、信号电缆和电源线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并绘制详细的设备布置图。

⑵.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根据已经批准的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内容,填写《安全监控设备申请单》并报请通风科负责人审批后,交由机电科负责执行。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新疆榕辉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和检查维护,做好井下生产活动事故预防工作,保障系统运行正常,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新疆榕辉公司井下所有人员涉及保护和监护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备设施的供电通信线路、基站、各类传感器和施救系统。

3术语3.1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监测监控系统、通信联络系统和紧急避险系统。

4管理职责4.1安全生产监控中心负责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AQ2031-2011规定。

4.2安全生产监控中心负责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拆除、调校、维护和检查考核管理。

并做好安全监控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

4.3井下矿用设备运行和所有人员负责严格遵守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法律要求。

4.4与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由矿山机电人员负责维护。

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安全生产监控中心联系,并共同处理。

4.5矿山检修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测监控装置暂停运行时,必须经矿长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6矿山负责井下压风、供水施救系统设施维修及保养,应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5管理程序和内容5.1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维护5.1.1系统主机及联网主机应双机或多机备份,24 小时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应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

5.1.2定期检查在线式不间断电源、设备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保证性能稳定可靠。

5.1.3值班人员要及时对人员定位显示设备及系统主机进行擦拭、除尘,高温天气应开窗通风或地面洒水降温,保证机房温度适中。

5.1.4人员定位系统要设置相关的登陆口令,并定期更改登陆口令,防止个别人员篡改入井人员登陆信息记录。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为了发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防止瓦斯事故和其它不可预料情况的发生,真正达到监测控制的目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实现24小时不间断运行,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坚持轮岗值班,确保系统及各作业地点出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处理。

制定以下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1.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2.工作期间必须做到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工作台上资料摆放整齐。

3.认真填写当班各种运行记录;认真观察显示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并及时进行处理。

4.认真监测各地区测点有无异常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领导汇报;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井下值班人员,查明原因后,按规定及时上报调度室,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5.认真观察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出现断线等故障时,应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井下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6.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他区域时,值班人员应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手动遥控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

7.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值班人员从事与监控系统无关的工作。

8.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进行各种操作,杜绝操作失误。

监控系统交接班制度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认真检查各种记录、报表及系统运行情况,对上一班未处理及未处理完毕的事项交班人员要交代清楚,掌握上一班系统运行情况后,交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完成交接工作。

2.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名单轮流上岗,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替班和调换。

当班人员因离开岗位或迟到时,必须有专人替岗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

严禁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岗,严禁用电话等通讯方式交接班。

3.交接手续履行之前,岗位一切工作由当班(交班)人员负责,交接完成后,岗位一切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因交接班手续履行不认真造成工作失误,由接班人员负责,由于遗漏事项未交待清楚由交班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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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十四)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设置:1、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毫米,距巷壁不得小于200毫米,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且不得影响行人和行车;2、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甲烷传感器T2位置必须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3、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T1、T2位置必须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4、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米处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5、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必须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6、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必须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7、一氧化碳传感器的报警浓度均为大于或等于24ppm。

(十五)风速传感器的设置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

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米内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能准确计算风量的地点。

当风速低于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十六)风压传感器的设置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内应设置风压传感器(十七)甲烷抽放管路中其他传感器的设置甲烷抽放泵站的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宜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甲烷时,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

防回火安全装置上宜设置压差传感器。

(十八)烟雾传感器的设置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米处应设置烟雾传感器。

(十九)温度传感器的设置:1、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毫米,距巷壁不得小于200毫米,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且不得影响行人和行车;2、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及地温高的矿井采煤工作面应设置温度传感器。

温度传感器的报警值为30℃;3、机电硐室内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报警值为34℃。

(二十)开关量传感器的设置:1、主要通风机、甲烷抽放泵、局部通风机必须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2、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道中的主要风门必须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3、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末端宜设置风筒开关传感器;4、为监测被控设备甲烷超限是否断电,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传感器。

九、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安全措施1、监测监控中心站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禁值班人员脱岗或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

2、由调度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监控中心(传真方式),报告须具有上级领导签字。

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将处理情况上报市监控中心备案,直至恢复正常。

3、中心站上传程序出现无法上传的,监控值班人员每半小时打印监测报表上报市监控中心,直至故障排除。

4、中心站软、硬件出现故障、探头断线、分站通讯中断、中心站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时,立即通知通风科责令井下的瓦检员每半小时用光学甲烷器测量一次甲烷,监控值班人员记录所测得的甲烷值上报市监控中心,直至故障排除。

立即通知调度中心责令井下安全管理人员监督瓦检员现场工作,并利用各自的便携瓦检仪随时检查重要地点。

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建立隐患档案管理制度,跟踪落实直到解决。

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与维护(一)检修机构1、在技术中心设立安全监控设备检修中心,矿井的安全监控设备的调校、维修、报废鉴定等工作均由其负责。

2、通风科机电队负责矿的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调校、维护和维修等工作。

3、根据生产需要,合理配置甲烷传感器和测定校验装置、稳压电源、示波器、频率计、信号发生器、万用表、流量计、声级计、甲烷标准气样、空气标准气体等仪器和装备。

(二)设备维护保养1、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要运到地面进行全面检修。

2、监测传感器每15天要用标准气样至少调校一次。

3、装置出现故障要及时处理,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井下无法处理时,要在8小时内更换结束,处理故障期间应有安全措施。

4、传感器、监测分站及信号线,必须有专人维护,确保运行正常,杜绝各类事故及隐患。

5、井下监测装置被砸坏或非监测人员私自拆卸造成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传输信号线丢失或被截断,要追查管辖范围内的责任人,并罚款。

(三)调校1、安全监控设备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调校。

2、安全监控设备使用前和检修后,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并在地面试运行2448小时,且无异常后方可入井使用。

3、安全监控设备的调校应包括零点、显示值、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和控制逻辑等。

4、矿井应配有足够数量的便携式瓦检器,保证满足矿井生产需要。

便携式瓦检器每半年检定一次,每15天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采用载体催化原理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设备,每隔15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

调校时,应首先在新鲜空气中或空气样调样零点,使仪器显示值为零,然后再通入浓度1%2%的甲烷标准气样,使仪器显示值与标准气样一致。

5、除甲烷载体催化原理以外的其它气体监控设备应采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说明书现场进行调校。

风速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调校。

温度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温度计调校。

其他传感器和便携式检测仪器也应按使用说明说要求进行调校。

6、高压气瓶的使用和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气瓶安全管理的规定。

(四)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维护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矿井应加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做到不误显、不误报。

出现误显或误报,必须及时分析处理;2、安全监测工必须24小时值班,并检查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3、矿井管理人员及班队长、放炮员、安全员、电钳工、采掘机组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入井时必须配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并正常使用。

4、入井人员发现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立即通知通风科进行处理,并将情况汇报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必须在8h内将两种仪器调准。

5、井下使用的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设备及电缆等由所在区域的队长、班组长负责使用和管理。

6、炮掘工作面设置的甲烷传感器在爆破前应移到安全位置,爆破后应及时恢复设置到正确位置。

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及电缆等,由采掘班组长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并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7、安装在采煤机、掘进机载断电仪,由司机负责监护,并经常检查、清扫。

8、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必须立即更换。

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更换和故障处理期间必须采用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记录。

9、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必须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10.安全监测监控的仪器仪表必须指定专人管理,送有资质的队组进行检定。

11、使用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人员在领取时必须对仪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十一、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一)地面中心站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实行双机或多机备份,24小时不间断运行。

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且数据库不丢失;2、中心站必须实行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小时在线式不间断电源;3、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4、联网主机应装备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5、中心站应使用录音电话;6、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主机或显示终端应设置在矿调度室内。

(二)安全监控系统信息的处理1、地面中心站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班。

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显示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接收上一级网络中心下达的指令并及时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长和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

2、监测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上一级网络中心,同时作好详细的处置记录,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3、矿调度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断电信息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矿值班领导按规定指挥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同时作好详细的处置记录。

4、矿总工程师每月应对甲烷超限、误报警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查找原因,制定处理措施。

十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急处置(一)牢固树立监测故障就是事故的理念。

当井下作业范围监控系统发生故障,监控设备、装置不能正常监测时,所监控范围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二)一个矿井监控信号不能正常监控的该矿井全部停止作业,只有当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监测中心站值班人员发现监控系统故障或甲烷超限时,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和通风科科长汇报。

矿调度向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和上级部门汇报。

(四)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甲烷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它区域时,矿井有关人员应按甲烷事故应急预案手动遥控切断甲烷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

(五)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接到上级人员报警处理指令后,要立即处理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上级反馈。

(六)甲烷、一氧化碳、温度等传感器不能正常工作时,总工程师必须组织分析,查找原因、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并在24小时内将分析报告传上级部门备案。

十三、资料管理(一)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1、安全监控设备台帐。

2、安全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

3、检修记录。

4、巡检记录。

5、传感器调校记录。

6、中心站运行日志。

7、安全监控日报。

8、报警断电记录月报。

9、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

10.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季报。

11、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等。

(二)建立健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1、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1)严格执行监控系统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值班期间应做到眼勤、脑勤、口勤、手勤、脚勤、严禁懒岗、离岗和睡岗。

(2)严格操作规范,做好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监控系统安全可靠及正常运行。

(3)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监测监控系统和基本知识和规定,正确使用监控设备,禁止私自改变机房系统设备的配置或设置。

(4)严格按照甲烷监控平台操作流程规定,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不间断浏览、分析系统运行各信息数据和参数。

认真填写值班期间监控系统运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处理上报。

每天必须将甲烷日报表、运行日报表送煤矿领导阅生报通风科及相关责任人分析并存档。

(5)掌握矿采掘动态和图纸填绘情况,并对监控系统示意图作实时修改。

(6)对监控系统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和甲烷超限报警情况必须认真记录及时报告矿值班领导或技术负责人并进行处理,并将每日隐患处理情况汇总上报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和县煤矿安全监控中心总控室。

(7)不间断浏览、分析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各种信息数据和参数,及时掌握矿井采掘动态。

(8)详细记录系统运行状态;认真接收井下电话,迅速清楚回答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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